A. 岗前培训的方法与步骤
有效的新员工培训不仅可以传递企业文化以及核心理念,还可以塑造员工的行为,为新员工迅速的适应企业环境并与其他员工展开良性互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然而想要培训取得很好的效果,做好培训规划无疑是最关键的一步,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新员工培训需要经过哪些步骤和流程?
第一步:明确员工培训目的
对于新员工而言,当刚入新企业时,面对不熟悉的企业文化与同事,容易迷失方向,不变东西。
第二步:培训内容选择
新员工培训内容分为三种类型,主要是企业文化类,通用能力、工作技能。企业文化类课程是为了让员工了解企业的历史和企业文化所编撰的课程,主要是为了让新员工了解企业,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通用能力课程是指适合所有员工、属每个人都应该掌握的基本能力的课程;专业能力课程则划分的更细一些,通常是按照职位序列和职位族进行划分。
第三步:选择新员工培训方式
根据员工培训的内容,选择员工培训方式。常规的培训方式有现场讲授法、老人带新人培训法、娱乐竞赛法、案例分析法、网络培训法。目前最受欢迎的就是网络培训法了,只需要借助一个在线培训系统,如好智学、优考试,企业可以把制作好的ppt、图文、文档等课程上传到系统后台,新员工就可以进行在线学习,没有时间跟空间的要求,还能重复使用。
第四步:根据课程类型选择培训讲师
培训讲师可以由部门主管经理来担任,也可以外聘讲师,企业可以根据课程类型要选择。
第五步:制订计划和费用预算
最后一个步骤就是制定实际的计划和具体的费用预算,要根据员工培训的目标,制定员工培训计划,促使新教育培训的有序进行,还要考虑培训成本问题。
B. 实习律师 岗前培训 一年几次
看当地律协网站,根据每年通过人数定的 ,原则一年一次,但也有两三次的。要抓紧了。
1818维权网专业律师加盟
C. 实习律师如何快速提升律师执业技能
实习律师要成长的快一些,就要参与到案子中去,不能只满足于当律师助手做一些事务性工作。要做作业,对于带教老师的案子,要当自己独立办案那样去思考去准备,然后对照老师的操作找差距。实习期间的人际关系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同,本着与人为善、诚实做人、谦虚勤谨的原则,处理好与老师、及其他执业律师的关系。实习律师一般情况应当与当事人不会独立的产生联系,因为实习律师一直处于是办案律师的助理的从属地位,在处理与当事人关系时要注意摆正位置,注意明确老师和自己的主从关系,注意对自己老师的尊重,不要过分地表现自己,更不能喧宾夺主——否则,影响到当事人对自己老师的信任,当然也会从而影响到老师和自己的关系。
实习律师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加快自己的成长速度:
第一、帮助成功的律师做一些案子,同时锻炼自己,并通过工作发展自己的人脉;
第二、不要嫌案子小,也不要嫌企业小,放下身价,向中小企业、成功律师看不上的地方去发展案源。已经做强做大的企业是很难打入做法律顾问的,别人的顾问单位你也很难撬动。
第三、不要怕案子难,有些案子,别人看案子难做不作了,你可以接过来,你做成了,就扩大了影响。
第四、利用合适的方式做一些宣传,信息时代,口口相传的传统发展模式要继承,媒介宣传的作用也是越来越重要了。
D. 内蒙古律师协会的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律师协会管理,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律师协会行业管理活动和律师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精神,结合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会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文明进步而奋斗。
第四条 本会接受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团体登记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指导。
第五条 本会中文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
英文名称:
本会会址设在呼和浩特。
第二章 职 责
第六条 本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三)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
(四)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六)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
(七)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
(八)举办会员福利事业;
(九)组织会员参加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注册的律师,为本会的个人会员。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登记设立的律师执业机构及各盟市律师协会为本会的团体会员。
第八条个人会员的权利:
(一)享有本会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合法执业保障权;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学习和培训;
(四)参加本会组织的业务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五)享受本会提供的相关福利;
(六)使用本会的信息资源;
(七)对本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八)通过本会向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司法和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个人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
(三)接受本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四)自觉维护律师职业声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五)参加本会组织的职业培训;
(六)按照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条 团体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本会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
(二)使用本会的信息资源;
(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团体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传达、贯彻和执行本会决议;
(二)教育会员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三)组织会员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四)制定和实施执业机构内部规章制度;
(五)为会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供必要条件;
(六)组织和参加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七)按规定缴纳和代收会费;
(八)承办本会委托的工作;
(九)对实习律师加强管理;
(十)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会员应当在本会办理年度登记手续。
第四章 律师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 律师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律师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经本会律师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提议或理事会决定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律师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第十四条 全区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从个人会员中选举产生,也可由各盟市律师协会理事会从个人会员中推举产生。具体产生办法由本会常务理事会规定。各盟市律师协会担任会长的执业律师,为自治区律师代表大会的当然代表。
根据需要,本会常务理事会可以推举特邀代表参加律师代表大会。特邀代表的职权由本会常务理事会确定。
第十五条 代表应当出席律师代表大会,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律师代表大会上行使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提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在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应当定期联系会员,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权益;
(三)对本会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律师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本会章程,监督本会章程的实施;
(二)在律协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授权监事会制定其工作规则;
(三)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六)审议本会经审计的会费收支情况的报告;
(七)制定、修改本会互助金办法,审议本会互助金收支情况的报告;
(八)选举或罢免本会理事会理事;
(九)选举或罢免本会监事会监事;
(十)审议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其他事项;
(十一)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提出修改章程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建议。
律师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多数通过;但律师代表大会作出有关制定或者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过出席会议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第五章 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第十七条 本会理事会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本会理事应当从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执业三年以上,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律师行业公益活动的执业律师代表中选举产生。理事任期三年。每届理事的更新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理事应当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维护本会利益,接受对其履行职责的合理监督和建议。
理事两次无故不参加理事会会议,其理事资格自动丧失。
第十九条 理事会职责:
(一)召开律师代表大会,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选举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
(三)在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四)执行律师代表大会的决议;
(五)在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增选或罢免本会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
(六)审议理事会常没办公机构职能部门设置;
(七)审议、批准年度会费收支报告;
(八)审议本会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九)律师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应由理事会行使的职权。
第二十条 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必要时,经常务理事会决定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理事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到会才能召开。理事会决议必须有到会的理事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才能生效。
理事会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应当听取监事会对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会长一
人、副会长若干人及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
事会。每届常务理事的更新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为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
(二)聘任秘书长,经秘书长提名决定副秘书长人选;
(三)决定本会秘书处的内设机构和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置;
(四)实施理事会通过的会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五)审议决定年度会费预算;
(六)决定提前或延期举行理事会会议;
(七)制定有关行业规范,批准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规则;
(八)确定参加律师代表大会的代表、特邀代表的资格及推选办法。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年举行二次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木会工作。
常务理事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到会才能举行,其决定必须有到会的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才能有效。
第二十五条 会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连选连任,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督促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签署本会重要文件;
(四)行使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必要时,副会长可以受会长委托履行会长职务。副会长可以连选连任,但每届新任副会长应当不少于新一届副会长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六条 本会实行会长办公会议制度。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组成,由会长召集,每四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长办公会议负责督促、落实常务理事会决议和决定。
第六章 监事会
第二十七条 本会设监事会。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监事若干人。监事会监事由律师代表大会从执业律师代表中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由监事中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与同届理事任期相同,每届监事的更新应不少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同届会长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本会理事不得担任监事。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必要时副主席可以受主席委托履行主席职务。
监事会应根据监事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会议决定事项,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到会,并由到会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能生效。
监事会主席或副主席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会议。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对理事会工作实施监督,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执行律师代表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监督常务理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监督会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
(四)监督互助金的使用情况;
(五)律师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条 监事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费用,应当纳入本会会费预决算。
第三十一条 监事应当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减信和勤勉义务,维护律师行业的整体利益。
第七章 秘书处与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 本会设秘书处,负责具体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本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十三条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由常务理事会聘任,副秘书长的聘任或解聘由秘书长提名、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三十四条 秘书长在常务理事会的授权范围内,领导秘书处开展工作。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理事会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会长办公会议、监事会会议。
秘书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二)组织实施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
(三)拟定秘书处机构设置方案;
(四)组织制定、实施秘书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五)提请常务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秘书处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
(六)承办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协调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是本会履行职责的专门工作机构。本会设立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惩戒、宣传联络、女律师、未成年人保护、互助金等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的增设、撤消、合并、分立,由常务理事会决定。
各专门委员会没主任一人,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专门委员会应当制定工作规则,除会员互助办法须经代表大会通过外,其他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遵照执行。
第三十六条 专业委员会是本会开展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活动的工作机构。本会设立刑事、民事、金融证券、涉外等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增设、撤消、合并、分立,由常务理事会决定。
各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专业委员会应当制定活动规则,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遵照执行。
第八章 奖励、处分和纠纷调解
第三十七条 本会应当对团体会员、个人会员进行奖励和处分。
第三十八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会给予通报表扬、嘉奖和授予荣誉称号,并可以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一)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
(二)在民主与法制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成功办理在全国或者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成绩显著的;
(四)对完善立法和司法工作起到推动作用,为律师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被党委、政府部门及工青妇等社会团体授予荣誉称号的;
(六)其他应当予以奖励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 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会根据全国律协会员处分规则视情节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违反律师协会章程和律师行业规范的:
(三)严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损害律师职业形象和信誉的;
(四)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
(五)其他应当受到处分的违纪行为。
对于会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本会可以同时建议有处罚权的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条 本会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认真听取当事人的申辩。作出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决定前,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本会应当组织听证。
第四十一条 会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停止执业处罚的,在停止执业期间,暂停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第四十二条 本会可以调解会员之间、会员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第九章 经 费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包括:
(一)会费;
(二)财政拨款;
(三)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四条 会员应当履行缴纳会费的义务。会费按年度收缴,会员应当于每年登记注册前缴纳会费。各盟市律师协会负责为本会收缴当地会员会费。
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由常务理事会拟定,经律师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团体登记部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第四十五条 本会应当加强对会费的管理,制定会费的预、决算方案,单独建立会费收支账目,每年度将经审计的会费收支情况向理事会报告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四十六条 会费应当用于下列开支:
(一)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监事会会议等工作会议;
(二)执业保障工作;
(三)会员奖惩工作;
(四)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开展活动;
(五)为会员提供学习资料和组织业务培训;
(六)开展各项交流活动;
(七)购置固定资产及各项日常管理活动支出;
(八)会员福利事业;
(九)宣传律师工作、出版律师刊物;
(十)按比例划拨互助金;
(十一)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缴纳会费;
(十二)经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其他必要开支。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设区的市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地方律师协会。各盟根据需要也可以设立地方律师协会。各盟市律师协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各盟市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本地区的律师及其执业机构实施行业管理。
各盟市律师协会应当有独立的办事机构和专门工作人员。
各盟市律师协会是本会的团体会员,应当接受盟市司法行政机关及社会团体登记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接受本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律师协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由全区律师代表大会修改,本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律师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E. 跪求实习律师的实习计划书一份
律师实习计划
实习律师姓名:
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盖章)
指导老师: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实习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实习律师的教育和管理,培养从业人员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促进律师队合整体素质的提高。保证律师队伍的纯洁性,并且通过实习能够熟悉、掌握相关律师业务的流程和知识并能够在执业过程中熟练运用,特制定此实习计划。
实习要求:
1、法律咨询:要求能运用所学的知识正确地进行法律咨询,提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确能力。
2、代写法律文书:要求格式正确,没有语法错误,逻辑严农牧民,说理清晰,诉讼要求明确。
3、会见当事人:要求做到耐心解答,熟悉掌握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
4、参与出庭:要求通过实习熟悉各种庭审程序,以及庭审前后的各项准备工作及要点。
5、参与会谈:要求做到熟悉会谈前后的各项工作,及会谈的方式和程序。
6、调查取证:要求做到熟悉调查取证的各项基本要求及具体程序。
7、职业道德、职业培训:通过培训,使实习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在执业过程中遵守执业纪律,职业道德,认真执业,合法执业。
8、业务知识培训:通过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掌握诉讼、非诉讼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基本方法及最新法律发展变化情况。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9、主办诉讼案件一起:实习期结束前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主办诉讼案件一件。要求通过案件办理,具体检验有关知识掌握情况和实习的效果。
10、律所培训:由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给实习律师进行不少于40课时的专门讲解辅导,使实习律师在入行前对律师进行规范有一个比较全面系统的认识。
实习内容:
实习一:学习律师法和相关行更长管理规定;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学习
实习二:民事诉讼的学习
一、法律文书工作
1、起草诉讼2份; 2、起草答辩状2份;
3、起草证据清单2份; 4、整理证据3次;
5、起草代理词2份; 6、起草上诉状1份;
7、起草上诉答辩状1份;
8、起草其他法律文书包括申请书若干;
9、参加案情分析会议多次,起草案情分析2份;
10、起草辩论概要2份;
11、起草询问证人问题清单1份;
12、案卷归档3个。
二、律师实务
1、民事立案2个; 2、办理诉讼保全或者证据保全1次;
3、查询工商档案2次; 4、参加和客户会谈多次,要求记录;
5、回答法律咨询2次; 6、电话礼仪;
7、民事取证2次。
实习三:刑事诉讼的学习
1、接待当事人3次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代请律师);
2、参加会见犯罪嫌疑人1次; 3、参加会见被告人1次;
4、审查起诉阶段介入1次; 5、参与案情讨论若干;
6、出席一审庭审2次; 7、出席二审庭审2次;
8、出席刑事附带民事庭审1次;9、出席自诉案件庭审1次。
二、法律文书工作
1、起草自诉状1份; 2、起草辩护词2份;
3、起草上诉状2份; 4、起草刑事附带民事诉状1份;
5、起草案情分析报告1份;6、起草辩论概要1份。
实习四:非诉讼业务的学习
一、律师事务所根据自身实际业务情况为实习律师选定几个法律服务项目:
1、公司并购法律业务; 2、证券上市业务;
3、银行法律业务; 4、房地产法律业务;
5、投资法律业务; 6、办理外汇管理法律业务;
7、其他非诉讼法律业务
二、法律文书工作的学习
1、起草合同文本10个; 2、审查、修改合同文本10个;
3、查询档案多次; 4、出具法律意见书。
指导老师签名:
年 月 日
F. 岗前培训的如何做好
企业应如何做好新员工培训呢?建议如下:
一、明确培训目的。新员工刚到公司,迫切需要了解企业现状,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自己的晋升机会,自己的职责是什么,应该怎么样开展工作等。因此,岗前培训的根本目的是让新员工了解企业,融入企业,并确保新员工合格上岗。
二、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详细的培训计划是培训工作开展的指挥棒。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科目、讲师、培训教材、培训地点、培训纪律、培训考试、培训效果评估及各自分工。中高层管理者及关键岗位应每一个岗位都有详细的培训计划。制订培训计划用甘特图画出来可以一目了然。
三、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培训主管负责制订培训计划;组织协调,对培训过程进行监控(如审核培训教材、检查培训纪律、管理学员、组织考试、进行效果评估等);建立培训档案等。内部培训师负责用审核通过的教材授课;课前准备考试题目,并阅卷评分等。部门主管要了解公司相关的人事政策,对准下属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与人力资源部的口径保持一致。
四、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岗位培训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企业文化、礼仪、员工手册、相关制度与流程、心态、情商、岗位技能等。针对不 同的岗位应合理设置培训课程,有必要的,还可聘请外部讲师对新员工进行培训。
五、进行效果评估。培训实施过程中,培训主管要了解学员学习情况(能不能听懂、有没有不清楚的地方等);检查培训纪律;管理好培训档案;每堂课结束后,要让学员对内部培训师进行评价;组织学员考试,检查培训效果,确保学员合格上岗,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训等。培训结束后,培训主管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总结,找到改进的方向,制订改进措施,下次培训改进。
六、培训档案归档。培训档案包括培训教材、签到表、培训记录、考试试卷、总结报告等,培训档案是员工在本企业成长最好的见证。
G. 岗前培训包含哪些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就是向新员工介绍企业的规章制度、文化以及企业的业务和员工。就其本质来讲,岗前培训只是培训的开始。
新员工加盟企业时,他们的所见所闻会形成对企业的第一印象,而且这种印象会持续很长时间。新员工第一天上班对企业的感觉会形成对企业整体和工作效率的看法。企业对于岗前培训的安排以及岗前培训的质量向新员工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企业在其他方面的安排和质量是怎样的。既然岗前培训关系到企业的存亡盛衰,那么就很有必要为新员工提供考虑周全、信息丰富的岗前培训。
新员工的岗前培训主要有两方面事情:首先,岗前培训要使新员工感到他们加盟企业是受欢迎的。他们为自己的这一决定感到满意。好的岗前培训会在和谐的气氛中把新员工介绍给企业同仁,帮助他们熟悉工作环境,让他们轻松愉快地成为团队中的一员。其次,岗前培训要使新员工了解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了解企业的运作程序,使他们熟悉企业的设施和他们的岗位责任。
有效岗前培训主要包括的要素有:使员工成为正式成员的信息;有助于员工了解企业体制的信息;建立员工归属感的信息;企业的历史和经营哲学;企业的目的和目标;使员工熟悉自己岗位职责的信息。
1、使员工成为正式成员的信息
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行政管理程序,新员工要经过这一道道程序才能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新员工需要做以下事项:
填写获准录用表或人力资源信息表,提供有关身份证和工作资格的文件;
在工资单上签字,了解工资发放周期和发薪日;
了解各种福利方案;
领取企业的身份卡、钥匙等(如果适用的话)。
2、有助于员工了解企业体制的信息
在岗前培训中,应该向新员工介绍企业的自然环境、经营方式、员工组成和工作流程。带他们参观一下企业,亲眼看看企业的环境,并告诉他们这样设置环境的道理。向新员工介绍他们自己的工作场所,并告诉他们如何与其他工作岗位的人取得联系。别忘了介绍盥洗间、餐厅和休息室、复印室、邮局的地点以及停车场、电话、紧急出口和灭火器的位置。
在参观时,要向新员工介绍企业的政策和运作程序、安全条例、健康要求和疏散程序。例如:如果你经营的是一家食品企业,就要讲一讲洗手的有关规定,并在参观盥洗间或厨房时向他们演示一下。
你在参观时所做的口头介绍最好有书面文字材料做辅助。员工手册是传递这些政策、规定和运作程序的有效工具,新员工可以把它保存起来以便日后翻阅。或者,你可以把一些必要的政策和运作程序写在备忘录或定期出版的员工通讯上。不管是口头介绍还是书面文字,岗前培训都要对企业的政策和运作程序做一个基本的介绍,并使员工知道以后从哪里可以得到帮助或者得到进一步的解释。
最后,在参观企业时,或在以后的几个星期里,要把对新员工工作有影响的重要人物和工作流程介绍给他们,帮助他们约见主要的工作伙伴,让员工了解他们的工作如何交接、工作程序如何运转、他们如何作为一个团队共同工作。还可以谈一谈企业的文化,告诉新员工企业的“行话”,与新员工分享一般的工作信息,包括如何使用电话系统、怎样决定什么时间去吃午饭、如何使用邮政系统、如何处理保密文件等。花点时间让新员工熟悉一下自己企业与众不同的特点。在岗前培训的这一步中加点幽默是让员工记住这些信息的最好办法。
3、建立员工归属感的信息
如果你希望新员工成为工作卓有成效的团队成员,那么其他成员就需尽力让新员工融入团队,让他感到自己深受大家欢迎。不要忽视那些能让新员工感到心情舒畅的事情——尤其是在他们加盟企业的头几个星期。
征求一下老员工的意见,问问他们应该如何迎接新员工。你可以找到各种各样有创意的办法,如:开一个招待会来欢迎新员工;把新员工的工作场所收拾整齐并粉刷一新;在新员工的工作场所装点上鲜花。至少可以请老员工们做一下自我介绍,鼓励他们和新员工共进午餐,或在工间休息时交流。新员工的主管要特别注意把新员工介绍给大家。
企业也许会采取“良师益友”方案,即让一位老员工有意识地了解新员工,帮助新员工适应企业的生活。这里可能会有成百上千种办法,但是你需要记住一点:我们的目的是帮助新员工成为卓有成效的团队工作成员,而不是增加其社交活动的机会。应尽量让那些可以成为新员工行为楷模的老员工参与进来。
4、企业的历史和经营哲学
这些信息能够让新员工对企业产生感情,让新员工建立对企业的忠诚感。岗前培训要清楚地描述企业是一个什么样的企业、是如何白手起家的、在其创业过程中发生过什么重大事件以及与竞争对手相比有什么样的特色。良好的岗前培训将有助于新员工了解企业的经营哲学和管理风格,这些信息反过来又会指导新员工的行为。正确介绍企业历史和经营哲学,将有助于新员工了解以下问题:企业里作决策的是什么人?在企业中谁对工作结果负责?如何对待顾客?企业的管理风格如何?
5、企业目的和目标
无论你怎么做,都要把企业的使命和远景规划放在第一位。每一个企业都应该有一个使命宣言和远景描述,这两个描述应该包括在你的经营计划中,并指导企业的所有决策。使命宣言要说明企业是干什么的、为什么存在。远景描述要说明你想让企业发展成什么样子,描述的是你的理想。两个描述应该简洁易懂,并要经常与员工沟通。
员工需要知道企业向何处发展以及为什么要这样发展。除了使命宣言和远景描述外,还应该让员工了解你的目的和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计划。你需要讲清楚为什么新员工对组织的成功很重要,回答新员工可能提出的有关企业的奋斗目标和每一位员工如何加入这一奋斗过程的任何问题。如果你以团队为基础讨论企业的规划,那就让新员工尽快参与进去。参与了计划制定的员工会更积极地实施计划。
6、让员工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的信息
岗前培训不仅要向新员工介绍整个企业的情况,而且要介绍他们自己的工作岗位。从与新员工见面时起,就要一同考查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和你所期望的工作结果。你需要描述恰当的工作行为并做出示范,制定日程安排,以便在规定的时间内让新员工掌握工作方法。在岗前培训过程中要教会新员工工作技能,随时回答问题,向他们提供指导。最后,你要和他们一起工作,评估他们的工作技能,发现他们的优势所在以及需要进一步培训的方面。
7、哪些人参与岗前培训
1)企业所有者或总经理
企业所有者或总经理可以亲自会见新员工,总经理可以向他们致欢迎词,介绍企业的“发展故事”,一起聊聊企业的经营宗旨和经营哲学。对于大企业,企业所有者或总经理可以在岗前培训的课堂上讲话。
2)部门主管新员工的部门主管要在确定岗前培训日程安排和促使其他员工参与培训的活动中起带头作用。部门主管应该是新员工第一天上班见到的第一个人,初次见面会为以后的工作奠定基础。部门主管是新员工的表率,他们应该在岗前培训阶段随时为新员工提供帮助,做新员工的老师和教练。部门主管要告诉新员工在工作中和谁有业务联系、什么时间完成什么项目以及企业对他们的要求和期望,还要告诉新员工在工作中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挑战,并帮助他们制定迎接挑战的策略。
3)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是岗前培训的组织者,主要做一些组织、文书工作,提供一些信息,让新员工了解企业的各项制度。这些人要把新员工编入工资名单,记录他们选定的福利项目,向他们介绍企业的政策和程序,并提供其他行政帮助。
4)其他员工
作为新员工的同事,其他员工是新员工天天接触的人,比别人更容易帮助新员工减轻新工作带来的压力和紧张。欢迎新员工、帮助他们适应企业的生活也是老员工分内之事。老员工要给新员工介绍一下自己的工作,说明自己和新员工的工作关系。这种积极的帮助和接触有利于新员工迅速进入情境,顺利的开始会使企业中的每一个人受益,并且有利于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
企业应如何做好新员工培训呢?建议如下:
一、明确培训目的。新员工刚到公司,迫切需要了解企业现状,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自己的晋升机会,自己的职责是什么,应该怎么样开展工作等。因此,岗前培训的根本目的是让新员工了解企业,融入企业,并确保新员工合格上岗。
二、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详细的培训计划是培训工作开展的指挥棒。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科目、讲师、培训教材、培训地点、培训纪律、培训考试、培训效果评估及各自分工。中高层管理者及关键岗位应每一个岗位都有详细的培训计划。制订培训计划用甘特图画出来可以一目了然。
三、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培训主管负责制订培训计划;组织协调,对培训过程进行监控(如审核培训教材、检查培训纪律、管理学员、组织考试、进行效果评估等);建立培训档案等。内部培训师负责用审核通过的教材授课;课前准备考试题目,并阅卷评分等。部门主管要了解公司相关的人事政策,对准下属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与人力资源部的口径保持一致。
四、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岗位培训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企业文化、礼仪、员工手册、相关制度与流程、心态、情商、岗位技能等。针对不 同的岗位应合理设置培训课程,有必要的,还可聘请外部讲师对新员工进行培训。
五、进行效果评估。培训实施过程中,培训主管要了解学员学习情况(能不能听懂、有没有不清楚的地方等);检查培训纪律;管理好培训档案;每堂课结束后,要让学员对内部培训师进行评价;组织学员考试,检查培训效果,确保学员合格上岗,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训等。培训结束后,培训主管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总结,找到改进的方向,制订改进措施,下次培训改进。
六、培训档案归档。培训档案包括培训教材、签到表、培训记录、考试试卷、总结报告等,培训档案是员工在本企业成长最好的见证。
供参考。
H.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岗前培训大会一般开多久
摘要 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