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客运业资格证继续教育
根据交通部《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可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促进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运输驾驶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本办法所称的继续教育,是指为不断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得到更新的多种形式的教育。
第三条接受继续教育是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义务。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相应的继续教育。
第四条继续教育坚持以具有一定规模的道路运输企业实施为主的原则。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道路运输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二章 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大纲并向社会公布。
继续教育大纲内容包括道路运输相关政策法规、职业道德、运输安全和节能减排等。
第七条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机构根据继续教育大纲,组织编写继续教育教材。各地可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组织编写补充教材。
第八条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道路运输驾驶员在每个周期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24学时。
第九条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以接受道路运输企业组织并经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培训为主。不具备条件的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其他继续教育机构承担。继续教育还包括以下形式:
(一)经许可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
(二)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网络远程继续教育;
(三)经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
第三章 继续教育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并按照管理权限,向社会公布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和安排,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合理、有序地组织道路运输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并保证道路运输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继续教育机构的信用管理数据库,对参与继续教育的教职人员建立信用档案,规范继续教育机构的教学行为,完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根据继续教育大纲要求,按照确定的科目和课程编制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的师资,应当参加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资培训。
第十五条道路运输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并经相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认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其从业资格证件和从业资格管理档案予以记载。
继续教育的确认可采取考核或学时认定等方式,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
第四章 继续教育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情况的检查,并将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纳入诚信考核的内容。
道路运输企业及个体运输经营者应当督促其所聘用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
第十七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将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继续教育师资情况、参培学员登记表等纳入档案管理,并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继续教育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不予确认其所开展的继续教育:
(一)未经备案擅自从事继续教育或者提供虚假继续教育资料的;
(二)未按照继续教育大纲要求组织相应继续教育的;
(三)发布继续教育虚假信息的。
第十九条道路运输驾驶员在其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内,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补充完成继续教育后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道路运输驾驶员在诚信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达到20分应接受诚信考核教育的,按照《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2. 求一份公司人员培训计划
本着创建一支高素质、高技能的员工队伍,做好年度员工培训工作。
一、重点工作
(一)实施管理层领导岗位轮训。
通过对管理层领导的轮训,一是提高他们的政治和职业道德素养,以及领导力、决策力的培养;二是掌握和运用现代管理知识和手段,增强企业管理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执行力;三是了解和掌握现代企业制度及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实施。
(二)继续强化项目经理(建造师)培训。
今年集团公司将下大力气组织对在职和后备项目经理进行轮训,培训面力争达到50%以上,重点是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管理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业务能力。
同时要求集团公司各单位要选拔具有符合建造师报考条件,且有专业发展能力的员工,组织强化培训,参加社会建造师考试,年净增人数力争达到xxx人以上。
(三)重点做好客运专线施工技术和管理及操作技能人员的前期培训。
客运专线铁路建设对我们是一项新的技术,是今年集团公司员工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围绕客运专线铁路施工技术及管理,选择优秀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委外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吸收和掌握客运专线铁路施工技术标准和工艺,成为施工技术、管理的骨干和普及推广的师资;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会同工程管理中心及成员各单位,积极组织客运专线铁路施工所需的各类管理、技术、操作人员内部的普及推广培训工作;确保施工所需的员工数量和能力满足要求。
(四)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职业技能鉴定步伐。
今年,集团公司将选择部分主业工种进行轮训,并在兰州技校适时组织符合技师、高级技师条件的员工进行强化培训、考核,力争新增技师、高级技师达xxx人以上。
使其结构和总量趋于合理,逐步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
职业技能鉴定要使35岁以下的技术工人在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完成初次鉴定取证工作。
(五)做好新员工岗前培训。
对新接收的复退军人在兰州技校进行一年的岗前技能培训,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新招录的大中专毕业生,由各单位组织培训,重点进行职业道德素养和基本技能,企业概况、文化、经营理念,安全与事故预防,员工规范与行为守则等内容的培训。
同时要注重个人价值取向的引导,实现个人与企业价值观的统一。
培训率达100%。
(六)加强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训。
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员工自学和参加各类组织培训,实现个人发展与企业培训需求相统一。
使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向不同管理职业方向拓展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向相关专业和管理领域拓展和提高;使施工作业人员掌握2种以上的技能,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和高层次人才。
二、措施及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业务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制定切实有效的培训实施计划,实行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在开发员工整体素质上,树立长远观念和大局观念,积极构建“大培训格局”确保培训计划开班率达90%以上,全员培训率达25%以上。
(二)培训的原则和形式。
按照“谁管人、谁培训”的分级管理、分级培训原则组织培训。
集团公司重点抓管理层领导、项目经理、总工、高技能人才及“四新”推广培训;各单位要重点做好新员工和在职员工轮训及复合型人才培训工作。
在培训形式上,要结合企业实际,因地制宜、因材施教 ,外送与内训相结合,基地培训和现场培训相结合,采取技能演练、技术比武、鉴定考试等灵活多样形式;在培训方法上要把授课、角色扮演、案例、研讨、现场观摩等方法相互结合。
选择最佳的方法和形式,组织开展培训。
(三)加强培训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开发。
一是充分发挥职工大学和技工学校培训资源和专业特长,积极整合,合理开发,使它们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开发中发挥骨干作用;二是各单位要根据各自专业特长,发挥自有的培训基地、职校功能。
选择专业或课题,组织编写适合企业特点的培训教材或讲义;三是要加强企业专兼职培训师队伍建设,实行资源的有偿服务。
(四)确保培训经费投入的落实。
各单位要按国家现行规定,即按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教经费,由培训主管部门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其中0.5%上缴集团公司统一协调使用,严禁将培训经费挪作他用。
(五)确保培训效果的真实有效。
一是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完善制度。
集团公司将对职工大学、技工学校及各单位和在建工程项目培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与指导;二是建立表彰和通报制度。
对培训工作成绩显著,扎实有效的单位和培训机构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培训经费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倾斜;对培训计划落实不到位,员工培训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三是建立员工培训写实反馈制度,坚持将培训过程的考核情况及结果与本人培训期间的培训经费及工资、奖金挂钩。
实现员工自我培训意识的提高。
3. 客运从业资格证网上继续教育限时多少
继续教育,是指为不断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专能得到更新的属多种形式的教育。
接受继续教育是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义务。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相应的继续教育。客货两年一次,每次24个学时,出租车3年一次,每次54学时。
4.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需培训多少学时
接受继续教育是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义务。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相应的继续教育。客货两年一次,每次24个学时,出租车3年一次,每次54学时。
5.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网上继续教育,报名需要填的资格证号是什么
资格证号为证书编号。
依据《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第九条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以接受道路运输企业组织并经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培训为主。不具备条件的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其他继续教育机构承担。继续教育还包括以下形式:
经许可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经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并按照管理权限,向社会公布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和安排,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合理、有序地组织道路运输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
(5)客运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要求规定:
1、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将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继续教育师资情况、参培学员登记表等纳入档案管理,并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情况的检查,并将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纳入诚信考核的内容。
3、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道路运输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
6.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可以在手机上学吗要下载什么软件,说具体点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可以在手机上继续学习,需要下载”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app“这是一款专门为想要从事道路运输学员量身打造的在线学习软件,涵盖了货运考试及客运考试两大主要课程内容,打开手机即可高效学习。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app“是一款运输从业学习软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为预从事道路运输的从业人员设计的备考取证软件,运输从业资格证提供专项练习、资料复习、考题搜索及模拟考试四大功能!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申请条件:
一、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二、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7. 客运资格证年审怎么在网上继续学习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28
8. 客运资格证年审怎么在网上继续学习
年审是需要本人去的; 通过在线手段目前是办不了的,因为客运安全十分的重要,现在搞得已经很完善了,必须要本人去审核的;
9.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网站有谁有吗
可以在“全国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进行。
为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管理及网络远程培训工作,把好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提升关,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交运发〔2011〕106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厅函运〔2012〕148号),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组织开发了全国道路运输驾驶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项目。
本项目的运营使得道路运输驾驶员突破了参加继续教育的时空限制,缓解了工学矛盾,并且通过学习权威、规范的培训课件能够学有所获,同时,项目提供的管理功能可满足管理部门对继续教育工作进行信息化、网络化、全流程的实施和监管,促进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规范、高效。
10. 机动车客运资格证继续教育
根据交通部《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可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促进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运输驾驶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本办法所称的继续教育,是指为不断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得到更新的多种形式的教育。
第三条接受继续教育是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义务。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相应的继续教育。
第四条继续教育坚持以具有一定规模的道路运输企业实施为主的原则。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道路运输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二章 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大纲并向社会公布。
继续教育大纲内容包括道路运输相关政策法规、职业道德、运输安全和节能减排等。
第七条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机构根据继续教育大纲,组织编写继续教育教材。各地可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组织编写补充教材。
第八条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道路运输驾驶员在每个周期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24学时。
第九条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以接受道路运输企业组织并经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培训为主。不具备条件的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其他继续教育机构承担。继续教育还包括以下形式:
(一)经许可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
(二)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网络远程继续教育;
(三)经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
第三章 继续教育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并按照管理权限,向社会公布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和安排,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合理、有序地组织道路运输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并保证道路运输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继续教育机构的信用管理数据库,对参与继续教育的教职人员建立信用档案,规范继续教育机构的教学行为,完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根据继续教育大纲要求,按照确定的科目和课程编制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的师资,应当参加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资培训。
第十五条道路运输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并经相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认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其从业资格证件和从业资格管理档案予以记载。
继续教育的确认可采取考核或学时认定等方式,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
第四章 继续教育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情况的检查,并将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纳入诚信考核的内容。
道路运输企业及个体运输经营者应当督促其所聘用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
第十七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将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继续教育师资情况、参培学员登记表等纳入档案管理,并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继续教育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不予确认其所开展的继续教育:
(一)未经备案擅自从事继续教育或者提供虚假继续教育资料的;
(二)未按照继续教育大纲要求组织相应继续教育的;
(三)发布继续教育虚假信息的。
第十九条道路运输驾驶员在其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内,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补充完成继续教育后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道路运输驾驶员在诚信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达到20分应接受诚信考核教育的,按照《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