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规划计划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各级地税局要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推进新疆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后发赶超为我们增添了新的强大动力,通过引领思想提升理念我们凝聚了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共识和力量,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预期目标要求,2013年全区地税系统完成地方级税收收入较2012年预计增长22%以上。自治区地税局要求各级地税部门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经济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税收收入增长质量为前提,按照自治区地税局党组明确的既定方向,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努力实现税收工作预期目标。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各级地税部门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五个深刻领会”、“落实在八个方面”和“三个坚持”的总体要求,认真学习和解读十八大报告原文,深入思考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准确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和总任务,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战略部署和区局党组提出的“八个坚持”总体导向,着力强化思变求新、真抓实干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找准地税部门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总结、巩固、完善引领地税工作实践的新理念、新举措,全面推进工作落实,做到改革不停顿、创新不止步、实干不懈怠。
(二)强化税源管理和信息管税基础工作,着力推进税收征管创新。
要在认真落实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做到岗位明确、职责清晰、流程规范、运转顺畅;坚持“科技兴税”,顺应金税三期工程建设要求,把完善征管质量评价体系与做好综合征管软件优化升级统筹考虑、同步实施;抓紧做好各项业务软件的完善以及干部全员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工作,增强征管软件的实效性和稳定性,为税源专业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坚决克服畏难情绪,着力推进纳税评估。
(三)深化各项行之有效的征管和服务措施,不断提升征管质效和服务水平。
紧紧抓住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税收管理,提高重点税源管控水平。继续加强建筑业、不动产销售营业税管理,切实研究加强国际税收管理。进一步强化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和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征管。积极发挥地方税种增收作用,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加强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等管理,挖掘增收潜力,堵塞管理漏洞,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进一步发挥税务稽查作用。突出稽查工作的打击职能,加强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坚决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加强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标准和流程,改进“一窗式”办税内部传送管理,提高内部办结效率。抓好办税服务厅人员教育培训,努力提高窗口服务的群众满意度。
(四)加大税收执法执纪督察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2013年要继续加大督审工作力度,推动工作常态化。要严格依法治税。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明晰各个执法岗位工作规范,努力做到可量化、可操作,彻底解决责任难追究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理税收违法违纪行为。严格减免缓税管理,进一步完善基层审批减免税和上级监督、检查、否决制度,严禁越权减免税和违规减免税,坚决防止收过头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继续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积极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增进征纳互信和社会和谐。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着力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以强化“人民税务为人民”的治税宗旨为主导,继续深化各项创先争优活动和思想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正确认识执法规范、流程规范乃至津补贴规范等现实问题,确立健康的职业价值取向。着力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把政治思想建设放在领导班子建设首位,切实加强班子的党性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建设,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坚持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方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完善竞争上岗、考察任用、试用制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大力实施“人才强税”工程。按照税收工作特点严把招录公务员入口关,确保新增干部能力素质适应地税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
(六)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和惩防体系建设,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
坚持关口前移,强化“四个融入”,严格执行“两个责任制”,继续抓好责任分解和责任落实。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注重考核成果运用。深化“两权”监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廉政准则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推进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明察暗访,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筑牢各级干部廉洁从税、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营造廉荣贪耻、遵纪守法、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七)做好内部行政管理,切实提高机关综合管理和服务效能。
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的工作理念,规范行政管理,继续推进机关工作从事务管理型向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型转变。
2. 年度培训计划怎么写
2008年度培训计划 一、2008年度培训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和经营状况,我司处于飞跃发展阶段,目前公司员工队伍存在着知识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偏低;管理人才、专业技能人才缺乏;员工心态封闭、员工流失率高等问题。如果不解决这些问题,公司所提出的发展目标就无法实现。为此,加强员工培训,逐步调整员工的心态和知识结构,拓宽员工知识面,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管理知识,培训一批具有敬业精神,勇于承担义务责任,有安全意识、成本意识的新型管理人才。 二、制定培训计划的程序 1、根据公司发展目标的需要; 2、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发现目标及实际需要来制定自已各部门的培训需求; 3、管理部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和各部门的需要,制定员工培训计划。 三、培训计划 本培训计划按照不同层次分别制定,力求做到培训内容与实际需要相一致。 ① 中层以上管理者培训: 1)、培训对象:公司课长级以上人员 2)、培训方式:在职培训 3)、培训方法:看执行力度实施教材影片、自学、实习 4)、培训内容: A、企业发展战略(内训,11月); B、打造企业卓越的执行力(内训,11月); C、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训,半年/次); D、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训,半年/次); E、5S基础知识(内训,半年/次); F、ISO9001基础知识(内训,半年/次); ②一般员工培训: 1)、培训对象:一般员工 2)、培训方式:在职培训 3)、培训方法:讲解、自学、实习 A、厂规厂纪(内训,半年/次); B、奖罚条例(内训,半年/次); C、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训,半年/次); D、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训,半年/次); E、5S基础知识(内训,半年/次); F、ISO9001基础知识(内训,半年/次) 四、培训目的 ①向员工灌输新知识、新理念,拓宽员工的知识面; ② 使员工调整好工作的心态,从而更好地为公司服务; ③ 培养一批既有专业技能,又有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④ 提高整体员工的素质,从企业文化入手,从5S开始,到安全生产、成本节约,形成8S; ⑤ 使员工具备上岗所要求的技能。 五、管理办法: ①年度培训与员工培训计划衔技; ②管理部确定受训者; ③外训员工需填写《训练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④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培训时间不少于20H,员工不少于10H。所有员工培训情况记入《员工训练课程记录表》,作为以后员工晋升、调动的依据。 ⑥ 所有员工培训都需经过考核,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对成绩优秀者,公司根据《培训制度》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者,给予处罚; ⑥ 建立员工培训档案,所有培训资料归管理部入档; ⑦所有培训,按《培训制度》执行。 仅供参考!
3.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是衢州市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全职能局,设置内设机构13个、直属机构3个、派出机构2个、事业单位2个。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设置13个内设机构,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承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
(4)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收入核算处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
(6)纳税服务处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
(7)办税服务厅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公告、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工作。
(8)征收管理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
(9)财务管理处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0)人事教育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组织实施机关和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11)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2)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13)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和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挂靠人事教育处,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根据工作需要,可在纳税服务处加挂纳税服务中心的牌子。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设3个直属机构,稽查局级别为副处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直属税务分局级别为正科级。
(1)稽查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按照《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稽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的请示》(浙国税人〔2008〕5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规范稽查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批复》(国税函〔2008〕602号),稽查局设8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分别是综合科、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和举报中心。
(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设5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征收管理一科、征收管理二科、征收管理三科。
(3)直属税务分局
承担所辖纳税户的纳税申报核实、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及税款催报催缴、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工作。
直属税务分局设9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业务一科、综合业务二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税源管理五科、监察室。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设置2个派出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1)柯城税务分局
承担柯城区范围内纳税户的纳税申报核实、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及税款催报催缴、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工作。
柯城税务分局设7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监察室。
(2)衢江税务分局
承担衢江区范围内纳税户的纳税申报核实、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及税款催报催缴、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工作。
衢江税务分局设7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监察室。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设置2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
(1)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负责机关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调配管理。
(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负责局机关房产管理、安全保卫、医疗保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装备管理;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4. 税务局有哪些部门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
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
承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
(4)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收入核算处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
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
(6)纳税服务处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
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
(7)办税服务厅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公告、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工作。
(8)征收管理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
(9)财务管理处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0)人事教育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
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组织实施机关和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11)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2)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
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13)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4)税务分局年度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2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同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式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5. 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根据工作职责,相应设置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为11个,级别为正科级。
1. 办公室
拟订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 政策法规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 税政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4. 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5. 纳税服务科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6. 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7. 财务管理科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单位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8. 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9. 人事教育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组织实施本单位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10. 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1. 办税服务厅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单位的党群、党建工作;承担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设税务分局6个。税务分局级别为副处级或正科级。税务分局主要职责是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工作。
(一)职责分工:
第一至第五税务分局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户籍管理、定额核定、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催报催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受理、办理涉税事宜、税源调查、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咨询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政策送达、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和稽核分析、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管辖范围
第一税务分局:负责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雅瑶镇范围纳税人的日常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范围纳税人的日常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工作。
第三税务分局:负责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赤坭镇范围纳税人的日常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工作。
第四税务分局:负责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范围纳税人的日常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工作。
第五税务分局:负责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梯面镇范围纳税人的日常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工作。
第六税务分局:负责对花都区局管辖的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受理涉税案件的举报和查处工作。 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事业单位为3个,级别为正科级。
1. 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2. 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3. 票证中心
承担税收票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
6. 年度培训计划的主要内容
年度培训计划的内容主要由如下几部分组成:
培训目的
每个培训项目都要有明确目的(目标),为什么培训?要达到什么样的培训效果?怎样培训才有的放矢?培训目的要简洁,具有可操作性,最好能够衡量,这样就可以有效检查人员培训的效果,便于以后的培训评估。
培训对象
哪些人是主要培训对象?根据二八法则,20%的人是公司的重点培训对象。这些人通常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营销人员,以及业务骨干等。确定培训对象还因为需要根据人员,对培训内容进行分组或分类,把同样水平的人员放在一组进行培训,这样可以避免培训浪费。
培训课程
年度培训课程一定要遵循轻重缓急的原则,分为重点培训课程、常规培训课程和临时性培训课程三类,其中重点培训课程主要是针对全公司的共性问题、未来发展大计进行的培训,或者是针对重点对象进行的培训。这类培训做得好可以极大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有效弥补企业不足。因此,这类培训需要集中公司人力、物力来保证。
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大体可以分为内训和外训两大类,其中内训包括集中培训、在职辅导、交流讨论、个人学习等;外训包括外部短训、MBA进修、专业会议交流等。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涉及管理实践、行业发展、企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专项业务、企业文化等课程。从人员上讲,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宜外训、进修、交流参观等为主;而普通员工则以现场培训、在职辅导、实践练习更加有效。
培训讲师
讲师在培训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讲师分为外部讲师和内部讲师。涉及到外训或者内训中关键课程以及企业内部人员讲不了的,就需要聘请外部讲师。在设计年度培训计划时,可以确定讲师的大体甄选方向和范围,等到具体培训时,再最后确定。
培训费用
预算方法很多,如根据销售收入或利润的百分比确定经费预算额,或根据公司人均经费预算额计算等。在预算分配时,不能人均平摊。培训费用应向高层领导、中层管理者以及技术骨干人员倾斜。
7.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的计划规划
2012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国税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税收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夯基础,谋发展,求实效,继续巩固了良好的税收发展态势。
一、2012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税收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去年以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全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主体税源增长乏力,组织收入形势十分严峻。在此情况下,全区国税系统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制定增收措施,挖掘税收潜力,实现了组织收入的平稳增长。全年累计完成税收收入1109.5亿元,同比增加43.42亿元,增长4.07%。完成总局计划的100.3%,完成地方政府计划的100%。呼包鄂三市所占比例有所下降,但总量仍占绝对优势,东部盟市的收入增速明显加快。虽然2011年的收入增长比例没有往年那样高,但我们投入的精力更多,付出的艰辛更大,成绩来之不易。
(二)依法行政得到有力推进。2012年,我们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部署,大力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积极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要求,大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格执行重大案件审理办法等各项审理工作制度,全年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116起,涉案金额4.37亿元。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过错追究,共查出执法过错行为5798项次,追究金额超过13万元。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执法状况调查评估,全力推进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不断加大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力度,严肃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全年共查补入库税款22.44亿元,缴获各类假发票42.3万份,有力地维护了税收秩序。
(三)税收调控职能得到有效发挥。2012年,尽管税源严重不足,组织收入压力较大,但我们仍然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认真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西部大开发、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等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年累计减免税收94.64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20.6亿元,同比增长6.32%。此外,我们还提出了服务和促进自治区“双百亿”工程、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拟定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见的税收工作措施,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纳税服务得到不断优化。2012年,我们不断加强实体办税服务厅建设,在纳税人相对集中地区投放了69台自助办税终端。继续探索国地税联合办税,全区旗县级以上实行联合办税的单位已经超过30%,形成了进驻政府服务大厅、国地税联合共建、互设窗口互派人员等三种联合办税模式。在稳步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免填单服务系统,得到了纳税人的普遍好评。不断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建设和管理,热线受话量月均超过14000条,同时有效提升了回复准确率。开通了网上12366在线答疑,开放了12366知识库。改版升级了区局门户网站。
(五)税收征管科技效能得到较大提高。2012年,我们重点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和税收风险管理,确定“3+2”试点模式,有效提高了基层的税收征管水平。开通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减轻实体办税服务厅压力,进一步方便了广大纳税人。上线普通发票网络查验系统,为社会各界查询普通发票提供了一个平台。以重要风险指标分析为重点,按季组织开展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做好金税三期试点上线准备,开展了自行开发软件与金税三期应用系统对接需求分析工作。陆续出台各种税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增值税、所得税以及出口退税的风险预警和日常管理。上线运行了出口退税网上预审系统,提高了出口退税信息化建设水平。
(六)基层建设得到不断推进。2012年,通过开展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区局党组更深入地掌握了系统的基本情况,更全面地了解了基层的基本诉求,更直接地听取了职工的意见建议。形成了一批有见地的调研文章,解决了一些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新招录的公务员绝大部分安排到基层一线。经过深入研究,制定下发了《区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国税系统基层建设的指导意见》。这是2011年乃至今后若干年我们抓基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地也非常重视,都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通过新建、置换、维修等各种方式,改善了部分基层税务机关的办公条件和生活环境。坚持中央和地方两条腿走路,积极争取经费支持,初步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的干部津补贴待遇偏低问题。加大培训力度,全年组织针对基层干部的各类培训300多期,培训4000余人次。
(七)队伍建设得到持续加强。2012年,我们大力加强领导干部能力培训,在清华大学举办了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党校举办了旗县级国税局长培训班。加强税收专业化人才培养,与湖南大学、天津财经大学联合举办了在职研究生班。给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同志提高待遇。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的人事问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所提高。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开展“我身边的好税官”、“建功立业模范”评选和“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10个窗口服务单位被自治区文明委命名为全区“百佳文明服务单位”,10名职工被命名为全区“百佳文明服务标兵”。
(八)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进展。2012年,我们把反腐倡廉工作和日常重点工作一起列为督办项目,逐部门逐岗位地进行分解,实现了廉政风险监控的全覆盖。结合实际编写《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手册》,制定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继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不断完善监控工作流程。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期间,自主组织活动1037次,与地方联合组织活动38次,有9个项目受到表彰。组织开展了惩防体系建设重点部门主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自查,继续大力推进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我局在自治区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取得第2名的好成绩。强化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完成了对盟市局第二轮巡视检查工作。
虽然全区国税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干部队伍年龄普遍偏大,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活力不足、能力不强、作风不硬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地区执法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执法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风险依然存在,基层征管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国税系统经费供应保障性不强,人均占有水平偏低,影响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牵扯了基层局领导的工作精力;历史形成的一些涉税纠纷、劳务纠纷、协税员身份认定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化解,维稳工作形势不容乐观。这些问题都是制约和影响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因素,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税收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以及全区财税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国税实际,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全区国税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尽快使学习教育覆盖所有系统党员干部,让干部职工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加深对十八大精神的理解把握,找准国税部门贯彻落实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小康社会和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扎扎实实地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税收工作的具体部署,发挥好国税部门的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各种宣传活动,认真策划、集中报道,广泛宣传国税系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工作成效,努力营造学习贯彻宣传的浓厚氛围。
----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合理安排收入计划,坚持依法征税,规范税收秩序,确保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增长5%的必成目标,奋力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增长14%的期成目标。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开展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检查,严厉查处寅吃卯粮和有税不收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空转虚收现象,确保收入增长的货真价实。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深化重点税源行业专题分析,建立完善税源景气指数、行业发展指标特征库,反映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预测税收变动趋势。研究开发行业和地区风险预警和评价模型,定期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进行评价和分析。提高收入分析准确度。根据经济发展、政策调整、内外环境等因素变化,抓好收入形势分析,预测税源增减情况,制定组织收入预案,强化收入质量考核。探索开展税收流失估算工作,促进收入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加强与统计、银行、地税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对重点税源的情况要做到了如指掌,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
----切实强化依法行政。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不断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税收法治教育,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展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和依法行政知识轮训,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建立税务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完善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个案批复制度,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合理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后续监管。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充分发挥巡视检查、督察内审和执法监察等综合监督作用,提高监督效能。高度重视纳税人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净化执法环境。依法化解涉税矛盾。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充分发挥复议、应诉在解决涉税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及时办理复议案件。
----认真落实税收政策。根据我区的产业特点和民族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推进税制改革调研,从税收角度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见。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保质保量地落实到位,更加有效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做好营改增准备工作。与先期试点地区加强联系沟通,围绕试点行业做好调研测算,提前研究推行方案,提前储备培训师资,提前部署风险防控,确保营改增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实施。强化各税种管理。加强税收政策执行与各税种管理的跟踪问效,修订完善各税种管理的制度办法。开展货物和劳务税评估核查,抓好所得税专业化管理,严防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发生。建立健全反避税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国际税收管理。
----继续深化征管改革。围绕“两提高、两降低”的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注重基础,务求实效。确保金税三期按时上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协调各方力量,制定完善的双轨运行机制,做好数据准备和迁移方案,提前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确保金税三期于2012年5月在我区顺利上线。完善3+2试点模式。将税源专业化管理作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突破口,认真总结基层实践经验,大力构建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税源专业化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信息化、专业化、一体化的税源管理体系。强化大企业税收管理。以重点行业税收管理为突破口,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方法和途径。建立国地税信息共享和协作管理机制,明确大企业管理权限,积极筹建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强化对企业税收风险的综合分析,建立和完善涉税诉求处理机制。继续优化纳税服务。巩固和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提高一站式服务水平,加强网上办税厅建设,因地制宜办好纳税人学校,着力打造好纳税服务四大品牌。持续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拓展纳税服务资源。针对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切实抓好机制创新和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稳步推进基层建设。按照区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引导基层单位探索实践新思路新举措,务求取得新突破。统筹规划,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基层建设工作。在群众比较关心的制度化建设和队伍管理方面有新动作,在改善基层税务干部经济待遇方面有新进展。开展“我为国税献计策、做贡献、树形象”系列活动,听取基层的声音,实实在在为干部职工做事。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意见,领导干部首先带头,为干部群众当好榜样。适时召开基层建设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解决实际问题,明确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方向。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围绕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做好领导班子选拔配备和交流调整工作,优化领导班子结构,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干部晋升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完善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办法,逐步建立起区局对盟市局、盟市局对旗县局、旗县局对具体岗位的全覆盖绩效考评体系。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以一线税务干部为重点,以提升岗位胜任能力为目标,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快税务干部学校建设进程,突出高素质专业骨干培训和税收急需紧缺人才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提升学历教育,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的激励机制。大力实施人才战略。积极向总局人才库推荐各类人才,建立起覆盖省市两级、结构合理、科学实用的系统专业人才库。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试行公开遴选制度。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进税务文化和税务职业道德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注重民生工程的落实,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认真梳理前五年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同时抓好后五年工作的谋划和实施。以建立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为载体,以深入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违纪处分规定》为重点,积极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不断增强税务干部遵纪守法和拒腐防变的意识。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创新廉政教育方式,办好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确保廉政教育常态化。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依法科学决策,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加大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力度,强化监督合力,努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对盟市局开展第三轮巡视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对部分盟市和旗县局开展专项巡视检查。做好案件查办工作。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应。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权益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严防“吃、拿、卡、要、报”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与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等工作相结合,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
8.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设立14个内设机构(正处级)、8个直属机构(正处级) 、5个事业单位(正处级)。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市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车辆购置税票证;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4.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收入规划核算处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6.纳税服务处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
7.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组织实施本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
8.财务管理处
拟订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承担着装管理工作。
组织落实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规范本系统政府采购业务管理,防止和化解采购风险。
9.督察内审处
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
10.人事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
11.巡视工作办公室
组织落实巡视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落实、协调、督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议定、决定事项。
12.教育处(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系统党建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
13.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4.国际税务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
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 1.市局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系统税务稽查工作。
稽查局设6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
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等办法;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设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3.直属税务分局
负责重庆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及跨省(市)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4.第一稽查局
主要负责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北碚区国家税务局、两江新区国家税务局、北部新区国家税务局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所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
5.第二稽查局
主要负责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江北区国家税务局、渝北区国家税务局和直属税务分局所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
6.第三稽查局
主要负责重庆市渝中区国家税务局、重庆市沙坪坝区国家税务局和重庆市两路寸滩保税港区(西永综合保税区)国家税局所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
7.第四稽查局
主要负责重庆市大渡口区国家税务局、重庆市九龙坡区国家税务局和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局所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
8.第五稽查局
主要负责重庆市南岸区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巴南区国家税务局和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局所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 1.信息中心
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参与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办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3.税收科学研究所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科研工作规划、方案;承担税收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专题研究等工作;收集、整理税收资料;编辑税务内部期刊、地方税志。
4.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组织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担行业执业资格、资质审核认定及考试、培训工作;监督、检查行业执业情况。
5.重庆市税务干部学校
承担税务系统教育培训的实施工作。
重庆市税务干部学校设8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9. 诸暨市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诸暨市国家税务局为正科级全职能局,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内设机构为12个,级别为正股级。统一设置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等12个科室。直属机构:稽查局,级别为副科级;派出机构:店口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 1、办公室
拟订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及长远发展规划;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负责局机关房产管理、安全保卫、医疗保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装备管理。
2、政策法规科
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在税收政策上的监督与审计工作。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
3、收入核算科
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
4、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组织、协调和指导机关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公告、金税发售、发行、发票代开、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纳税人涉税项目审批申请等工作。
5、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收征管软件应用、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纳税信用评定、委托代征代扣税款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多个税种的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所辖范围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得税重点企业的具体纳税评估工作和上级机关部署的重点评估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行业、区域性或重点税源专项纳税评估工作;推广应用评估软件,及时报送纳税评估案例及相关材料。
6、人事教育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监督检查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管理机关外事工作;组织实施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落实上级巡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7、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8、税源管理一科
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多个税种的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所辖范围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得税重点企业的具体纳税评估工作和上级机关部署的重点评估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行业、区域性或重点税源专项纳税评估工作;推广应用评估软件,及时报送纳税评估案例及相关材料。
9、税源管理二科
负责对所辖纳税人的监控、管理和服务,具体负责所辖调查核实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10、税源管理三科
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和确认,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编制出口退(免)税计划。
11、税源管理四科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涉外税收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避税检查,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涉外税务审计、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所辖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的税源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
12、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实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负责机关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店口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负责机关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调配管理。
10. 税局培训资料,教你开票和报税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般纳税人操作常识
防伪税控系统的工作原理
1. 工作流程
购买发票:企业持IC卡到税务机关购买发票
读入发票:将IC卡上的发票号码读入到开票系统
填开发票:在开票系统中填开打印发票
抄税报税:在开票系统中抄税后,持IC卡及报表到税务机关报税
2.防伪与计税
发票上的主要信息(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方税号、销方税号、金额、税额)加密生成 84位密文;并在打印发票的同时将主要信息逐票存入金税卡黑匣子中
3. 识伪
认证发票的过程为用扫描仪将整张票面(明文与密文)扫入计算机,认证系统将密文解密后与发票上的明文比较,有一项不符即为假票。
(大厅认证、网上认证)
专用发票须先认证相符后才能抵扣,普票不能抵扣,可自愿验证
4. 抄报税
第三部分一机多票系统组成和操作流程
一、系统组成
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开票软件
1.通用设备:
1) 计算机: WIN98第二版及以上版本,最低配置要符合:CL2.1以上,硬盘40G以上,内存128M以上,光驱,两个以上PCI插槽,建议您最好使用防伪税控专用机
2) 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建议您最好使用平推式票据打印机)
2.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税控IC卡)
3) 金税卡:是防伪税控系统的核心部件
4) 读卡器:用于读写IC卡上的信息,连接在金税卡上。
5) IC卡:是进入本系统的“钥匙”,进入系统前必须插入IC卡读卡器内,分为32K、64K或者更大容量。由于受到IC卡的容量限制32K最多存放630张发票,64K为1350张发票。
注:专用设备必须经所属税务机关发行后才可安装。发行后金税卡和IC卡就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2.开票软件
二、系统操作流程
初次使用流程:登录--初始化(开始、结束、设置)--发票管理--报税处理
日常使用流程为:登录--发票管理--报税处理
第四部分系统登录和初次使用
一、系统启动、登录、退出:
1、打开计算机,插入IC卡
2、双击“防伪开票”图标
3、单击“进入系统”--选择(管理员)--确认
说明:初次使用入时,需做“初始化”、“操作员管理”等操作必须选“管理员”,平时无要求,但要注意以谁的名字进入,打印在发票上开票人的名字就是谁。
4、退出系统
单击“退出”按钮---“退出系统”
二、系统初始化:
A、初始化起
1、功能:用于建立本系统使用的全套数据库,清除所有硬盘中的开票数据(不包括客户及商品信息),使系统处于“初始设置”状态。
2、方法:“系统设置”/“初始化起”-- 修改管理员姓名—“确认”
B、初始化终
1.功能:使用系统转为“正常处理”状态
2.方法:“系统设置”/“初始化终”- “确定”
注意:
1)系统初次安装或重新完全安装时,必须使用本功能,而使用本软件进行了一定时间的业务处理之后,勿轻易使用本功能。
2)执行了“初始化起”未做“初始化终”前,“发票管理”、“报税处理”业务模块无法激活
三、本单位信息设置(参数设置)
1)企业开票时“销方信息”取自此处,只有银行账号或选择(多个账号),必须事先正确填写
2)方法:单击“系统设置”—“参数设置”
3)注意:
只需修改地址、电话、银行账号,“企业名称”、“开票机信息”各项数据皆取自金税卡,无须输入,也无法修改。
按回车可输入多个银行账号
本单位名称或税号如要修改,需持金税卡和IC卡去所属税局;其它信息修改只拿IC卡即可。
4、开票最大限额
(1)此处显示的为专用发票的最大限额,当该企业为单废旧物资企业,即只能开具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当查看“参数设置/开票机信息”时,开票机限额处显示为空
(2)系统中所有的最大限额指不含税金额的最大限额。(如:最大限额是百万元,指开票的不含税金额不能大于等于百万元)
(3)最大开票限额只携带IC卡即可。
四、操作员管理
1、功能:增加、修改、删除操作员(只有系统管理员才能做)
2、方法:“系统维护”/“操作员管理”/“操作员管理”—“编辑”--“操作身份管理”窗口中的管理员<开票员>--“操作员管理”窗口中的管理员<开票员>的名字--输入本单位管理员<开票员>的姓名--单击“操作身份管理”窗口—“退出”
以上为修改的过程,若增加按“+”,删除按“-”
3、系统管理员有且只有一个,不能进行增加或删除,只能修改名称。
第五部分日常开票工作
一、发票领用
1.发票购买
一次性可购买多卷多种类发票,最多可达五卷
专用发票和废旧物资发票使用同一种纸制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区分号段,做好分类存放
2.发票读入(只需在每次新购发票后做)
1)功能:发票读入功能是开具发票的前提,主要用于将企业购买的存放于IC卡中的电子发票读入到金税卡中。一次可读入不同种类的5卷发票。
(如只购买了发票,未执行“发票读入”操作就直接开票,则系统提示“金税卡内没有可用发票”,应该执行“发票读入”)
2)方法:“发票管理/发票读入”—“确认”---“确定”
3)金税卡已到锁死期不能进行“发票读入”操作
3.发票库存查询
1)功能:查看剩余发票数量及各种发票的开票限额
2)方法:“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发票库存查询”。
注意:如果在税务端系统中对纳税人某种发票最大开票限额进行了新的授权,那么对于不同发票新限额的作用对象有所不同。
对于专用发票,限额作用于开票系统并在开票时即刻生效,但对于废旧物资发票和普通发票,限额作用于限额改变后所购买的发票,而不是直接作用于开票系统。
4.发票退回(须征得国税同意,不得随意操作)
功能:发票退回是将企业金税卡中未开的发票卷电子信息退回到税控IC卡中,不能通过“发票读入”重新读入到金税卡中,只能到国税处理。
一般情况下,企业在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将金税卡内剩余的发票退回:1.所购电子发票的代码或号码与实际拿到的纸质发票不符;2.需要进行更改纳税号或更换金税卡等操作;3.当地税务部门要求将剩余发票退回。
二、编码设置
1.客户编码设置
1)功能:主要用来录入与该企业发生业务关系,需要为其开具发票的客户信息,也可以对已录入的客户信息进行修改和删除。填开发票时,“购方信息”可以从该客户编码库中选取。
为了提高开票员的工作效率,建议企业在开票前事先将客户信息正确录入到客户编码库中。
2)方法:“系统设置” /“客户编码”
常用工具栏:“+”增加一行(在所选中行的上方增加一空行)
“-”删除一行(首先选中要删除的客户行)有下一级的编码不能直接删除
“√”使数据生效
各项数据的输入
a编码:如不分组建议编为0001、0002……。
b名称:
c简码:可以不输
d税号:企业的纳税登记号前四位为所对应的行政区编码。(注:若其前四位编码在行政区编码表中不存在,则系统便给出增设行政区编码的“对话框”,写出行政区域名称以记入行政区编码)
e地址电话、银行账号:将光标在此栏目中点击两下,点击该栏目中的“…”
按钮,在弹出的“备注字段编辑器”中输入相关信息。输入完毕点击“确认”。
3)注意:“退出”与“X”的区别:
“编辑”的状态:未处于编辑状态时只能查询不能修改
4)导入导出:导出用于将编码库中的全部编码信息,以文本文件格式导出到指定路径下。此功能一般用于备份编码库信息,以避免编码信息丢失或重新安装系统时手工录入编码的繁琐性。导入用于将文本文件数据导到编码库中。。
2.商品编码设置
1)功能:商品编码设置主要用来录入本企业所销售的商品信息,也可以对已录入的商品信息进行修改和删除。填开发票时,“商品信息”只能从该商品编码库中选取。因此,在开票前,企业必须事先将商品信息正确录入到商品编码库中。
2)方法:“系统设置/商品编码”
各工具按钮及各项填写与客户编码基本相同
3)注意:
A必须选择“商品税目”
B商品编码库只能在“商品编码”中建立,必须事先建立,不能在票面直接输
C单价可以是含税或不含税,F代表“否”(不含税) T代表“是”(含税)
3.税目编码
1)功能:主要用来对商品的类别名称、税率和征收率等信息进行录入、修改、删除以及查询等一系列编辑操作。系统已存有常用税目,一般情况下无需进行设置。
2)方法:“系统设置”-“编码设置”-“税目编码”-“增值税”
三、发票填开
三种发票的填开方法基本相同,以下主要对专用发票的各种填开方法,包括对清单、折扣、复制等的操作进行详述。
1.简单发票(最多8行)
1)调空票:“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确认”(按顺序自动弹出)
2)填写:
A、购方信息的填写: a 直接输,点击“客户”按钮可将购方信息保存到客户编码库中
b点名称或税号后的“”选择
B、商品信息的填写:只能从商品编码库中选取,点击商品名称再点出现的“…”按钮选择。填写信息后,税额系统自动算出,无法修改
(如客户信息或商品信息较多时,可通过点击要查找内容所属项目的标题栏,执行ctrl+鼠标左键操作可以实现快速定位或匹配查找客户及商品信息)
一张发票只能开一种税率,第一行商品决定本张发票税率
C、收款人、复核人:可直接输入(不保存)或点“”选择。
3)保存:点“打印”按钮
4)打印发票:在打印确认框中选择“打印”则立刻打印出来;选择“不打印”则暂时取消打印,但发票已保存,只是未打印,可以在“发票查询”中打印。
2.带清单发票(超过8种商品)
1)调空票、客户填写:同前
2)清单填写:单击“清单”按钮,在清单窗口中填写商品明细数据,点“退出”返回票面。销货清单在填开时不能直接打印,只能在“发票查询”功能中查询后再打印。
3)注意:A带清单的发票只能有清单行和清单的折扣行,无其它商品行。即一张发票票面即能填商品信息也能填清单信息,但两者不能同时出现。
B销项正数发票可以开具清单。
C 每张发票只能带一份销货清单
3.折扣销售
A、无清单发票的折扣
1)调空票、客户和商品的填写:同前
2)选中要折扣的商品,选择“折扣”按钮,在窗口中输“折扣率”或‘折扣金额’二者确定其一另一项自动算出。
3)注意:
折扣行算在商品的总行数中,商品行和其折扣行之间不可再插入其它商品行
折扣后的商品不能修改,需修改时,先删除折扣行。
可以对每一单行商品折扣,也可以对连续多行或所有商品统一折扣。
必须所有商品行均生效后才能折扣
B、清单发票的折扣
点击票面“清单”进入“销货清单填开窗口”,填写清单内容后,选中要折扣的商品,选择“折扣”按钮,在窗口中输“折扣率”或‘折扣金额’二者确定其一另一项自动算出,点“退出”返回票面。
4.开一张负数发票
1)功能:当企业所开发票有误或者由于商品质量等问题购方退货时,但因已抄税不能作废,可开具负数发票来冲抵。
填开负数发票时,必须先指定其对应的正数发票的代码和号码,在打印负数发票时,系统自动将对应的正数发票的代码和号码打印在负数发票“备注栏”内。
2)方法:
调空票:同前
点“负数”按钮,输入对应的正数发票的代码、号码,并确认一遍,--“下一步”—“确定“,会出现两种情况:
A、当前发票库中有对应的正数发票:系统会自动填入发票信息,并且数量和金额填充为负数。
B、当前发票库中没有对应的正数发票:点击“确定”后自行手工填写发票信息(数量或金额填负数)。
保存、打印发票:同前。
3)注意:
A、销项负数发票不允许附带清单,也不能加折扣。
B、已作废的票不能开负数
5.复制发票:
1)功能:当将要开的发票与以前开过的内容完全或部分相同时,可用此功能提高开票速度
2)调出空票,按“复制”按钮,双击要复制的发票(如只复制商品信息可在“选项”中取消“客户信息”)
只有正数发票可以复制,复制的发票在打印前可以修改
6.普通发票和废旧物资发票填开
三种发票的填开方法基本相同普通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同样可以带清单、折扣和开具负数,各种发票打印在票面上的为不含税单价
下面主要对普通发票与废旧物资发票填开过程中的特点进行说明。
1)普通发票
“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普通发票填开”:系统自动按顺序调出待开具的普通发票号码确认窗口。
A、名称必须填写,其它项可以为空。购方有税号的必须填写,税号可以为15位、18位或20位。
B、系统支持填开税率不大于3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但企业应自觉根据当前的增值税政策填开发票,所选税率应符合国税局要求,以免造成开具的发票无效。
C、发票票面左上角会生成一个20位效验码,便于购方查验真伪
D、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企业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去税局进行发票验证。
2)废旧物资
“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废旧物资发票填开”:系统自动按顺序调出待开具的废旧物资发票填开窗口。
A、废旧物资发票只能选取税率为“0”的商品进行开具,其它税率商品无法选取。
B、废旧物资发票打印在纸质专用发票上,系统自动在纸质发票左上角打印“废旧物资”字样,以区别与一般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发票查询
1、功能:已开发票查询主要功能查询已开具的各种发票、清单内容及实现发票重复打印、连续打印、销货清单打印。
2、方法:“发票管理/发票查询”--(选择月份)--“确认”
A重复打印发票:选中要打印的发票,点击工具栏中的“打印”---“发票”。
B打印清单:选中要打印清单的发票,点击“打印”---“销货清单”(全打格式)--“打印”
C连续打印:用“Ctrl+鼠标左键”选择发票—“打印”—“发票“。
D通过“查找”按钮,然后在购方信息处输入该企业的名称或税号,可以查询给某企业开具的所有发票。
注:打印发票既可以在发票填写窗口,点击打印按钮打印,也可以在“发票查询”功能中重复打印。(发票可以单张打印,也可以多张连续打印。)
五、发票作废
1.已开发票作废
1)功能:当企业所开各种发票有误或者由于商品质量等问题购方退货时,若该张所开发票未抄税,则可利用已开发票作废功能来作废该张发票的电子信息。
2)方法:“发票管理/发票作废“—选中要作废的发票—“作废”—“确认”-“确定”
3)说明:
A、已抄报税的或跨月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具负数发票冲销。
B、发票作废后无法改变作废状态,作废时要仔细核对。
C、对已开发票进行作废时,系统限定除“系统管理员”身份可以作废任何操作员开具的发票外,其他操作员身份必须遵守“谁开具,谁作废”的原则。(作废时提示“当前发票库没有符合条件的发票”可能是本期本开票员没开具发票)
2.未开发票作废(一般不用)
1)功能:当企业尚未使用的纸质发票遗失或损毁时,可利用未开发票作废功能将金税卡中相应的电子发票进行作废处理。必须等到该发票成为金税卡中的“当前号码”才能操作
2)方法:“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未开发票作废”—“确认”—放弃(只作废一张)
第六部分抄税报税
一、抄报税处理
1.抄报税流程及抄税时间
1)基本流程:抄税写IC卡-打印销项报表-持IC卡及报表到国税报税
2)抄税时间:
征期抄税:每月1日开票时系统提示“已到抄税期请及时抄税”,此时必须做抄税处理,否则无法开票;报税期内必须报税,否则,系统自动锁死;1-10
系统提示“金税卡已到锁死期,请及时抄报税”,则需抄税后到税局报税。
非征期随时抄税:抄税时间不受限制,但在下次抄税前必须报税。
注意:系统支持随时抄税,是为了解决开票量不断增大的问题及税务机关的管理,系统提示“发票写入区已满”企业可以执行非征期抄税,然后才能继续开具发票,因此如无需要不允许操作,每月只进行征期抄报税即可,并且无论该月是否领用及开具发票都必须进行征期抄报税。
2.抄报税方法步骤:
1)写IC卡:“报税处理”-“抄税处理”
2)打印报表:“报税处理”-“发票资料”
3)说明:
“抄税处理”一次性将所有种类的开票数据都写在一张IC卡上。
可选择的抄税期中包括“本期资料”和“上期资料”两项
本期资料是指已开具但从未抄过税的资料,在对其进行抄取时选择“本期资料”。抄本期资料时,系统自动效验IC卡上有无购票或退票信息。如IC卡上有购票和退票信息,则无法抄税。
上期资料是指在抄税过程中重抄的旧税,例如抄税后,不小心将IC卡损坏,可到税务机关更换IC卡,在“抄税处理”中重新执行抄上期资料即可。抄上期资料时,IC卡中购票和退票信息不影响抄税
建议报税后及时进入一次开票系统
二、金税卡管理
1.状态查询
功能:用于显示金税卡和IC卡当前状态信息
2.金税卡时钟设置
1)功能:用于修改金税卡时钟。此操作需先持IC卡到国税局授权,授权后第一次进入系统必须修改,否则授权会消失(即授权一次只能修改一次),一般不用
2)方法:“报税处理”-“金税卡管理”-“金税卡时钟设置”
三、发票资料统计
1.金税卡年度资料统计
2.金税卡月度资料统计
3.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第七部分 系统维护
一、数据整理
1.“系统维护”-“数据整理”-“数据文件整理”:出现意外操作或异常现象时重建数据库索引。
2. “系统维护”-“数据整理”-“数据文件清理”:删除硬盘中前几个月的数据,提高运行速度,一般不用
二、查询备份
1.“系统维护”-“查询备份”-选择要数据备份目录:用于查询备份数据库信息
2.“系统维护”-“退出查询”:恢复业务操作
第八部分 主分机结构
在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支持主分机结构,对于主分结构的开票系统,其使用方法和工作流程与单机基本相同,主要区别:
(1)分机不能直接到税局购退票,买票时主机到税局购买后分配给分机;分机退票先退回主机再退到税局
(2)抄税时不用进行报税数据汇总,分机可以单独进行报税,所有分机报税成功后再报主机
(3)无论主分机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累加和错”、“日历时钟错”、“年基超出范围”均表示金税卡损坏,需更换金税卡。
东莞市国税
东莞市国税将从七月一日开始全面推行增值税网上申报。为了做好网上申报工作,东莞市各国税分局已分别对所属辖区的纳税人进行了培训,并有步骤地开展。具体步骤为:七月一日开始要求对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九月一日开始要求一般纳税人开始网上申报。
为了有利于网上申报工作进展顺利,有关国税分局要求会计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协助企业做好增值税网上申报工作,特别是有些代理记帐的会计中介机构,应主动协助客户做好网上申报。有些国税分局明确对代理记帐的中介要求七月一日开始用网上申报,若代理公司仍用纸质纳税申报将不再受理。
附:东莞市小规模纳税人网上申报缴纳增值税简易操作指南
一、网上办税简易操作流程
(一)基本要求和步骤
1、实行网上办税的纳税人应先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网上办税注册(电脑用户注册,打印协议书,税局盖章生效,并开通帐号),取得用户名和密码。
2、连通互联网,打开网页浏览器,输入网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3、从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税]菜单,进入办税大厅,输入用户名和秘码,即可进入网上办税大厅进行业务操作。
(二)增值税网上申报简易流程
1、点击[申报征收]菜单,点选“增值税”税种,在弹出对话框中填写申报所属时期起止,点击“进入申报”按钮。
2、在纳税表中填写申报数据。
3、填写完成后,点击“计算”按钮,系统将自动计算税款,允许纳税人修改一元以内的误差。
4、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报数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表示完成申报。
5、点击“缴税”按钮即时进入网上缴税。
6、点选本次清缴税款,点击“计税”按钮系统自动计算滞纳金和教育附加。
7、确认缴税银行帐户无误后,点击“清缴税款”按钮,系统提示扣款成功,表示完成扣税。
8、完成申报和缴税后,点击“注销登录”按钮,退出网上办税大厅。
二、网上申报纳税注意事项
(一)纳税人以前月份没有申报,或当期逾期申报的,不允许进行网上申报,纳税人应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处理。
(二)纳税人办理网上申报纳税前,应确保缴税帐户有足够余额。因帐户不足而导致扣款不成功,纳税人应及时补足银行存款,从[申报征收]首页直接进入[网上缴税]页面进行税款缴纳。如果因其它原因而导致扣款不成功,纳税人应记录出错原因,及时通知主管国税机关。
(三)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当期结束前进行网上缴税。逾期缴纳税款的,系统自动按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四)网上申报纳税不适用于采用“定期定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三、纸质纳税申报资料报送要求
进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应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的申报表查询功能用A4纸打印纳税申报表,连同财务报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等申报资料一式一份按规定依次按月装订,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月、4月、7月、10月)内将该季度三个月的纳税申报资料报送到主管国税分局办税服务大厅指定收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