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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稳定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提出

发布时间:2022-05-24 14:25:12

Ⅰ 每年培训700万农民工的重点培训职业是什么

每年培训700万农民工的重点培训职业包括生产制造业、建筑业、服务内业、乡土产业、休闲旅游业、餐饮容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实施《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明确今明两年,每年培训农民工700万人次以上。

计划强调,要以企业为主,组织开展在岗和待岗农民工以工代训,实现以训稳岗。要以输出地为主,组织返乡农民工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

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和公益岗位需求,重点围绕县域内生产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乡土产业、休闲旅游业、餐饮业等开展技能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职业转换和再就业能力,促进返乡农民工再就业。

(1)农民工稳定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提出扩展阅读

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原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农民工总量超过2.9亿,总体来看,农民工就业具有总量大、稳定性差、保障弱的特点,易受经济波动影响。

疫情冲击下,劳动力市场阶段性停摆,复工返岗大范围延后,农民工就业压力明显上升,就业帮扶任务更重,就业形势比较严峻。

Ⅱ 每年培训700万农民工,面向的对象是什么样的

每年培训700万农民工,面向的对象有在岗农民工、城镇待岗和版失业农民工、农村新转移劳动力、返权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

近日,人社部下发通知,决定实施《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今、明两年,每年培训农民工700万人次以上,并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稳定农民工工作岗位、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贫困劳动力增收脱贫的重要抓手,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改善农民工就业结构,推动农民工稳岗就业和返乡创业。

(2)农民工稳定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提出扩展阅读:

培训工作内容:

以企业为主,组织开展在岗和待岗农民工以工代训,实现以训稳岗。支持各类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面向新吸纳农民工开展以工代训,并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以输入地为主,组织转岗和失业农民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向、定岗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大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能力;以输出地为主,组织返乡农民工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

Ⅲ 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量农民进城务工或在乡镇企业就业,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为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大意义
(一)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农民工分布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已占从业人员半数以上,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外出务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形式,同时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带回资金、技术和市场经济观念,直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对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和顺利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维护农民工权益是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解决好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三)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普遍趋势,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国农村劳动力数量众多,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越来越多的富余劳动力将逐渐转移出来,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将长期存在。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我们要站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
二、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四)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统筹城乡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问题。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和制度,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保护和调动农民工的积极性,促进城乡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中国特色的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健康发展。
(五)基本原则。
——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强化服务,完善管理。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发挥企业、社区和中介组织作用,为农民工生活与劳动创造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
——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各种问题。鼓励各地区从实际出发,探索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办法。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抓紧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依靠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深层次问题,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和制度。
三、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
(六)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做到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劳动保障部门要重点监控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强制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所有建设单位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工报告。对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各地方、各单位都要继续加大工资清欠力度,并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
(七)合理确定和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切实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各地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制定相关岗位劳动定额的行业参考标准。用人单位不得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不得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工资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延长工时和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农民工和其他职工要实行同工同酬。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制定、调整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指导监督。各地要科学确定工资指导线,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
四、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
(八)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不得滥用试用期侵犯农民工权益。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任何单位都不得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损害农民工权益。
(九)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要向新招用的农民工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加强农民工职业安全、劳动保护教育,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能力。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的农民工要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发生重大职业安全事故,除惩处直接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外,还要追究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十)切实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用人单位要依法保护女工的特殊权益,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工或提高女工录用标准,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工作,不得在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招用未成年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要从严惩处。
五、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
(十一)逐步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统筹城乡就业,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机制,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不得以解决城镇劳动力就业为由清退和排斥农民工。
(十二)进一步做好农民转移就业服务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任务。要建立健全县乡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为农民转移就业提供服务。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输出地和输入地要加强协作,开展有组织的就业、创业培训和劳务输出。鼓励发展各类就业服务组织,加强就业服务市场监管。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或以招工为名坑害农民工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三)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各地要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要,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继续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完善农民工培训补贴办法,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给予适当培训费补贴。推广“培训券”等直接补贴的做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远程教育等现代手段,向农民传授外出就业基本知识。重视抓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支持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劳务培训基地,发展订单式培训。输入地要把提高农民工岗位技能纳入当地职业培训计划。要研究制定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
(十四)落实农民工培训责任。完善并认真落实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劳动保障、农业、教育、科技、建设、财政、扶贫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切实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强化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岗位培训责任,对不履行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强制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用于政府组织的培训。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工青妇组织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建立由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农民工培训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
(十五)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是我国产业工人的后备军,要把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任务。支持各类职业技术院校扩大农村招生规模,鼓励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接受正规职业技术教育。通过设立助学金、发放助学贷款等方式,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加强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可开设职业教育课程。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师资、教材和实训基地建设。
六、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十六)高度重视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
(十七)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农民工发生工伤后,要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支付工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行业、煤炭等采掘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同时应为从事特定高风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十八)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问题。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缴费率,主要由用人单位缴费。完善医疗保险结算办法,为患大病后自愿回原籍治疗的参保农民工提供医疗结算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十九)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抓紧研究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用人单位要继续为其缴费。劳动保障部门要抓紧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的办法。
七、切实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
(二十)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输入地政府要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方式,对农民工实行属地管理。要在编制城市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对公共服务的需要,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增加公共财政支出,逐步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
(二十一)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输入地政府对委托承担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要在办学经费、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提高办学质量。输出地政府要解决好农民工托留在农村子女的教育问题。
(二十二)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输入地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强化对农民工健康教育和聚居地的疾病监测,落实国家关于特定传染病的免费治疗政策。要把农民工子女纳入当地免疫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
(二十三)进一步搞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实行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体制。输入地政府要把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免费服务项目和药具。用人单位要依法履行农民工计划生育相关管理服务责任。输出地要做好农民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工作,免费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向输入地提供农民工婚育信息。加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建设。
(二十四)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招用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在依法取得的企业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可建设统一管理、供企业租用的员工宿舍,集约利用土地。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农民工聚居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各地要把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农民工,用人单位和个人可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自住住房。
八、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
(二十五)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招用农民工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要有农民工代表,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利。农民工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在组织换届选举或决定涉及农民工权益的重大事务时,应及时通知农民工,并通过适当方式行使民主权利。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评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方面,要将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等看待。依法保障农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严禁打骂、侮辱农民工的非法行为。
(二十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适当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大城市要积极稳妥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对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应优先准予落户。具体落户条件,由各地根据城市规划和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改进农民工居住登记管理办法。
(二十七)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土地不仅是农民的生产资料,也是他们的生活保障。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不得以农民进城务工为由收回承包地,纠正违法收回农民工承包地的行为。农民外出务工期间,所承包土地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代耕或通过转包、出租、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不能撂荒。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也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
(二十八)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完善日常巡视检查制度和责任制度,依法严厉查处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健全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制度,有关部门要认真受理农民工举报投诉并及时调查处理。加强和改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对农民工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要简化程序、加快审理,涉及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要优先审理。起草、制定和完善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
(二十九)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要把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要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有关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应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涉及农民工的诉讼活动、非诉讼协调及调解活动。鼓励和支持律师和相关法律从业人员接受农民工委托,并对经济确有困难而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适当减少或免除律师费。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法律援助资金,为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三十)强化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作用。用人单位要依法保障农民工参加工会的权利。各级工会要以劳动合同、劳动工资、劳动条件和职业安全卫生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作用,完善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同时,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九、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三十一)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当地转移就业容量。这是农民转移就业的重要途径。各地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落实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措施,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扶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增强县域经济活力。
(三十二)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增加农民在当地就业机会。积极引导东部相关产业向中西部转移,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也有利于形成东中西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格局。要在产业政策上鼓励大中城市、沿海发达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源加工型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中西部地区要在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主动承接产业转移,为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造良好环境。
(三十三)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统筹规划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调整投资结构,把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繁荣。加快形成政府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农民劳动积累相结合的农村建设投入机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重视利用当地原材料和劳动力,注重建设能够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和促进农民直接增收的中小型项目。
(三十四)积极稳妥地发展小城镇,提高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搞好小城镇规划和建设。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公共设施。继续实施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项目。发展小城镇经济,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吸引外出务工农民回到小城镇创业和居住。
十、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工作的领导
(三十五)切实把解决农民工问题摆在重要位置。解决好涉及农民工利益的问题,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把妥善解决农民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把统筹城乡就业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农民工工作的主要责任在地方,各地都要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并认真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子女教育、治安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
(三十六)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国务院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国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群众团体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检查督促对农民工的各项政策的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也应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基层组织要加强协调沟通,共同做好农民工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工作。
(三十七)引导农民工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农民工的政治思想、科学文化和生产技能水平,直接关系到我国产业素质、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必须把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放在重要地位。要引导和组织农民工自觉接受就业和创业培训,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提高科学技术文化水平,提高就业、创业能力。要在农民工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开展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引导他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和社会公共道德。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工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城就业的农民工要努力适应城市工作、生活的新要求,遵守城市公共秩序和管理规定,履行应尽义务。
(三十八)发挥社区管理服务的重要作用。要建设开放型、多功能的城市社区,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农民工服务和管理平台。鼓励农民工参与社区自治,增强作为社区成员的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能力。发挥社区的社会融合功能,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与城市居民和谐相处。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和文化设施,城市公共文化设施要向农民工开放,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农民工活动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文化活动,丰富农民工的精神生活。
(三十九)加强和改进农民工统计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和整合统计、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的资源,推进农民工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为加强农民工管理和服务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输入地和输出地要搞好农民工统计信息交流和工作衔接。
(四十)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社会各方面都要树立理解、尊重、保护农民工的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关心帮助农民工的公益活动。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工的方针政策,宣传农民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和先进典型,加强对保障农民工权益情况的舆论监督。对优秀农民工要给予表彰奖励。总结、推广各地和用人单位关心、善待农民工的好做法、好经验,提高对农民工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本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及具体办法,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Ⅳ 如何科学有效的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进行培训

坚持将市场作为主要导向,不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与实用性。对一个地方农民技能培训工作事故具有成效的衡量,主要是通过就业率的高低所决定的。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创造合理的质量品牌,通过利用就业促进培训工作是完善农民技能培训的重点。要逐渐树立起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以及成人教育的思想,可以用落实就业目标的方式客观衡量教育工作的具体成效。具体可以从如下几方面进行。

第四,从企业发展需求作为切入点,完善好岗位培训的相关工作。客观的引导用工单位认识到提升职工素质对企业发展的积极意义,将重视技术革新与重视农民工岗位培训共同重视起来,对自身条件并不具备的,可以将其委托给职业培训部门来代为培训。

Ⅳ 对农技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农技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就必须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钻专研科学、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在农民工培训工作中,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要充分认识到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
在建设新农村进程中,农民是主力军,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如果没有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没有适应现代农业建设需要的新型农民,就不存在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就没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支撑。只有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新型农民,把当前农村巨大的人口压力不断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让广大农民共享和应用农业科技成果,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才能不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和务农的能力,在全国农村形成增收致富的长效机制,调动农民崇尚科学,崇尚文明,形成农村良好的社会风气的积极性。
二、农民工培训工作牵涉面广,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
在农技培训工作中,农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工作既有交叉又有衔接,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经常协调,教育培训机构之间要互通信息,要充分发挥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基础上,加强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改善农民工培训条件,增加培训项目和内容,不断扩大农民工培训规模,提高农民工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三、要加大农技培训工作力度。
要不断发展和改革农村教育,办好农村职业学校、农村成人学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要扩大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大力开展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要结合市场需求,适时调整专业结构,积极开展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Ⅵ 加强农民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劳动就业调查及对策研究报告

农村人口大规模地向城市转移,是我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必然结果。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可或缺的力量。当前,农民工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之一,他们对城市生活适应程度如何,对工作环境、生活条件满意程度如何,对有关部门进一步解决农民工问题有着极大的重要性。
一、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评价
(一)近七成的农民工对城市生活感觉比较适应
被调查的29425名农民工中,对城市生活已经适应的占39.94%,比较适应的占28.40%,认为一般的占26.60% ,表示不太适应的占4.06%,根本不适应的只占1.00%。
从受教育水平来看,农民工文化程度越高,适应性越强,调查结果表明,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对城市生活已经适应和比较适应的占78.40%,高中、初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对城市生活已经适应和比较适应的分别占73.19%、66.96%和60.77%。
(二)四成多的农民工感觉现在的就业环境变好
与前几年相比,42.67%的农民工感觉现在的就业环境变好,36.96%的农民工感觉现在的就业环境与过去差不多,11.78%的农民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还有8.59%的农民工感觉现在的就业环境变差了。
(三)有四成的农民工认为外出务工经商最大的障碍和困难是城市生活开销大,自身缺乏专业技术
据调查,有22.40%的农民工认为外出务工经商最大的障碍和困难是城市生活开销大,有22.20%的农民工认为是缺乏专业技术,10.64%的农民工认为是缺乏外出经验,还有10.12%的农民工是担心出来后家人无法照料。其他如找不到工作、生病无人照料、安全无法保障等也是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时担心的问题。
(四)有近二成的农民工最希望政府在住房和医疗保障方面给予帮助
调查结果表明,有19.62%的农民工目前最希望政府在住房和医疗保障方面给予帮助,有13.60%的农民工目前最希望政府在维护农民工正当权益方面给予帮助,有13.53%的农民工目前最希望政府能降低各种费用,有12.56% 的农民工希望政府能提供劳动技能培训,还有11.79%的农民工期盼能和本地人享有同样户口,还有21.22%的农民工希望政府能加大对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组织力度、解决好子女就学难、提供招工信息和统一的劳务市场等等。
(五)一半以上的农民工希望能在城市发展、定居
据调查,有55.14%的农民工设想未来在城市发展、定居,有28.55%的农民工想赚钱或学到技术后回家乡生活。在城市发展、定居和赚钱或学到技术后回家乡生活对男性农民工而言分别占了50.04%和32.81%,而对女性农民工而言却分别占了64.48%和20.76%。
二、农民工对自己工作和生活的评价
(一)一半以上的农民工对自己在城市生活工作环境比较满意
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对工作条件表示满意的为51.97%,对收入水平表示满意的为33.65%,对生活质量表示满意的为30.70%,对社会地位表示满意的为24.53%。
(二)有三成以上的农民工对自己所处环境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收入太低
据调查,农民工个人对自己所处环境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收入太少、收入不稳定、劳动强度大、简单劳动学不到技术、受到不公正待遇、工作环境恶劣,分别占了32.94%、14.24%、11.43%、7.41%、5.78%和3.24%。
(三)近七成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在务工经商期间的生活条件一般
调查显示,有21.32%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务工经商期间的生活条件非常好和比较好,有66.46%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在务工经商期间生活条件一般,有12.22%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在务工经商期间的生活条件比较差和非常差。
(四)在对工作生活各方面的评价中,农民工最不满意的是医疗卫生、住宿和饮食方面
调查结果显示,有33.06%的农民工对医疗卫生方面最不满意,有14.29%的农民工对住宿方面最不满意,有10 .48%的农民工对饮食方面最不满意。
(五)当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农民工首先会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调查了解到,当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固定岗位就业的农民工首先会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解决,其次是寻求法律援助,然后是找亲友帮忙,此三项分别占了农民工数的24.73%、18.34%、12.26%。而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则先找亲友帮忙,其次才寻求法律援助,而后再与有关单位协商解决,此三项分别占了农民工数的18.88%、16 .92%、16.84%。有部分农民工还选择了自己忍了或是向有关部门举报等。
(六)六成的农民工认为职业技能培训对找工作有一定帮助
在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14771名农民工调查中了解到,60.14%的农民工认为职业技能培训对找工作有一定帮助,27.99%的农民工认为职业技能培训对找工作非常有帮助。
针对14654名没有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调查了解其原因时,有23.28%的农民工表示想参加,但没钱, 22.15%的农民工认为培训费用太高,参加培训不划算,18.33%的农民工认为没必要参加,16.51%的农民工不知道哪里有职业技能培训。
如果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表示免费就愿意参加的占40.74%,对工作有帮助就愿意参加的占16.01%,能保证就业就愿意参加的占15.37%,还有9.69%的农民工表示收费低就愿意参加。
针对目前有一些比较适合农民工但需要自费参加的技能培训,有40.97%农民工表示若费用合理,就参加。
(七)一半的农民工对子女受教育情况表示比较满意
调查的农民工中对子女受教育情况表示很满意的占6.48%,比较满意的占43.57%,认为一般的占25.94%,不大满意的占19.59%,非常不满意的占4.42%。
24.01%的农民工对子女受教育不满意的原因主要是收费过高、生活费用高、教学质量不高,分别占29.80%、 21.73%和15.87%,还有的认为教学设施差、校风差等。

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五项措施是什么?
1鼓励企业尽可能不解雇或少解雇农民工;
2对暂时没有工作的农民工,各级政府要给他们提供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会;
3凡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建设,要尽可能地多吸纳农民工去就业;
4帮助农民工回乡以后自己创业;
5切实保障外出农民工的土地保障权益,回来以后如果确实没有其他的工作可做,家里的承包地还在,还可以保证温饱。
国家对农民工的就业问题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大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的企业尽可能不解雇或者少解雇农民工;对暂时没有工作的农民工,各级政府要给他们提供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会;凡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建设,都要尽可能地多吸纳农民工就业;已经返乡的农民工,政府要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鼓励他们参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农民工回乡以后自己创业;切实保障外出农民工的土地权益,农民工回乡后如果确实没有其他工作可做,要保证其家里的耕地还在。

千方百计促就业
就业问题是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情,它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因此,实现充分就业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目标。当前,保就业就是保民生,就是保稳定,保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就业问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把就业问题摆在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重要位置。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国家立即采取了多项就业扶持政策,多管齐下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农民工就业,促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去年12月国务院对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做出了安排,今年年初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近日,又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对就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具体部署。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引导就业,服务就业,促进就业。
我省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增加就业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及时出台了一系列力度大、“含金量”高的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全面拓宽扩大就业的路子,以经济发展促进就业、以全民创业促进就业、以技能培训促进就业、以创新机制促进就业,推动就业取得新突破。比如,为了以创业促进就业,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投资领域、注册登记、经营场所、贷款担保等限制,给予创业者税费减免、免费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补贴等优惠,从而培育各类创业主体;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其创业,引导其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科研项目等吸纳其就业;为促进农民工就业,组织专场招聘会帮其对接,制定优惠政策援其创业,加强技能培训授其以渔,完善就业服务维其权益……省委、省政府以及各部门采取各种措施,竭尽全力地为就业者营造条件更好的就业环境,打造更加广阔的就业平台。
做好就业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不仅要立足于当前,还要着眼于长远。从长远来看,解决好就业问题除了要把已经采取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好外,政府还要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服务业发展以及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上再下功夫。
中小企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主力军,在世界各国,中小企业普遍吸纳高达60%-80%的劳动力,而且其创造就业的效率,也远远高于大企业。2004-2005年度的《世界就业报告》曾指出,中小企业的单位投资容纳的劳动力和单位投资新增的劳动力都要高出大型企业一倍以上。服务业就业容量大,从历史经验上看,服务业对吸纳就业的带动作用是农业和制造业远远不能比拟的。以2002-2007年为例,我国服务业新增就业3827万人,相当于同期全社会新增就业人数的117.8%。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虽然不能直接促进就业,但它是促进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发展的必要保证。从事服务业的企业也多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大多是民营企业,相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来说,软环境不优成为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无论是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业发展,还是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虽然不能立竿见影地解决当前的就业问题,但这些措施是解决就业问题的长久之策,需要各级政府持久地、细致地耕耘。

对于如何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对“三农”的影响,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提出了三个建议:
首先,帮扶企业,尽可能减少下岗农民工,对已经下岗的农民工尽快启动大规模再培训计划。应意识到,上千万农民工待岗时期半年或一年以上,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为此,汤敏强调,对人力资源的投资应该等同于建设投资,甚至比建设投资更加重要。
其次,开发并发展农民工就业新市场。比如说,保姆市场是除建筑施工以外农民工的第二大就业市场,目前保姆市场容纳劳动力已达1500万人。但是,由于其市场不规范,加之各种社会保障缺位,大量农民工不愿意进入。汤敏表示,如果能对保姆市场加以规范,将能再吸纳上千万劳动力。
第三,加紧推出农村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改善农村医疗。汤敏表示,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在近日完成的《构建全民共享的发展型社会福利体系》中建议,2012年之前,中国应完成建立全覆盖的包括农民、农民工和城市个体工商户的养老保险体系。同时,应进一步提高农村医疗保险标准。
汤敏强调,推出完善的农村社会福利体系,在目前情况下对国家的资金压力并不是很大,还有助于增加农民对未来支出的预期,减少农民的后顾之忧,从而增加国内消费。
首先,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素质。目前,我国的创业培训主要集中在城镇,不但覆盖范围小,而且许多培训内容脱离市场的需求。而针对农民工的创业培训尚处在萌芽状态。有关部门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编制符合农民工创业实际的教材,组织有经验的教学培训人员,筹集必要的培训经费,对农民工进行免费或者低收费的创业培训。只要农民工的创业意识被激发出来,创业活动才能形成一股浪潮,其带动就业的功能就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其次,尽快解决农民工创业的制度性障碍,降低他们的创业成本。比如在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上,可以考虑设立“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给回乡农民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满足他们创业的资金需求;简化创业企业的注册登记手续,尽量免费为他们办理各种手续,提供良好的创业服务;对创业企业实行税费减免,也可以考虑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激发他们解决就业问题的积极性等。
最后,应该将农民工就业问题与城镇职工就业问题一视同仁,真正做到就业的城乡统筹兼顾。目前有些地方之所以对农民工就业问题重视不够,除了思维习惯外,更重要的是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尚未形成,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分割现象依然严重。在创业问题上,重城镇轻农村的现象普遍存在。这是导致创业扶持力度不均的根源。

Ⅶ 民工培训年度计划

2012年民工培训年度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本公司民工的劳动技能和安全意识,根据无锡市下发的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要求,特制定2012年农民工培训工作计划。
一、基本原则
(一)基本原则
开展农民工培训,坚持按需培训的原则,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扩大培训覆盖面,全面提高参训者的综合素质;坚持培训与配套服务,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坚持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现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与目的
(一)任务
通过开展农民工培训,使参训人员增强纪律观念和公民道德意识,适应城市生活,懂得安全常识,掌握一技之长,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和艰苦创业精神、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力求进步和发展。
(二)目标
六杜绝:杜绝重伤及死亡事故、杜绝但他伤害事故、
杜绝高处坠落事故、 杜绝物体打击事故、
杜绝机械伤害事故、 杜绝触电事故;
三消灭:消灭违章指挥、消灭违章操作、消灭“惯性事故”;
两控制:控制年负伤率、控制年安全事故率2‰以下;
一创建: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再提高:提高全员职工综合技能水平;
三、培训实施
(一)培训对象
民工教育培训组织由项目部施工管理员、安全员汇同作业班组长召集全体作业班组人员参加。
四、培训教育主要内容
1、进行《江苏省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培训。
2、进行《江苏省钢筋砼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培训。
3、进行《江苏省砌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培训。
4、进行《江苏省屋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培训。
5、进行《江苏省楼地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培训。
6、进行《江苏省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培训。
7、进行《江苏省给排水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培训。
8、进行《江苏省电气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培训。
9、进行《江苏省采暖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培训。
10、进行《江苏省消防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培训。

五、组织与实施
1、由项目部负责人任组长,由现场生产负责人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登记记录工作由郭俊华负责,安全工作由朱云清负责,质量工作由陆国贤负责。每次学习培训内容根据各工种的特点而定,上报监理建设、质检、工程等监督部门。
2、由项目部负责人实施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培训执行情况,要求农民认真学习、全员学习。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督项目负责人的执行情况,做到人人学习、个个培训,做一个合格的施工人员。
七、培训人员计划
基础土方工程: 10人
基础钢筋 13人
基础模板 15人
基础砼 10人
地下室防水 3人
主体工程 80人
楼地面工程 10人
安装工程 18人
架子工 8人次
特殊工种 10人次
八、 培训物资及技术资料
1、 培训场地 施工现场
2、 讲桌 2张
3、 黑板 1张
4、 粉笔 10盒
5、 记录本 10本
6、 笔 20支
7、 资料:(1)建筑施工法律、法规、劳动法;(2)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建筑施工人员安全一常识;(4)江苏省全套标准施工工艺等。
九、 为培训创造条件,施工项目部组织实施,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附:农民工培训组织机构体系
农民工培训组织机构体系
姓 名 担任职务 主讲内容 备 注
杨 刚 培训老师 安全法规、法律 项目经理
朱云清 培训老师 安全制度、纪律 施工员
王宝兴 培训老师 质量标准、规范 项目总工
陆刘兴 培训老师 安全作业及防护 安全员
文明施工
朱云清 培训老师 技术要求 施工员
工完场清
黄瑞洪 培训老师 材料合理使用 后勤主管

安全教育培训方案
(新召入民工)
为了保证工程有序的开展工作,使农民工素质、技能、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一、 培训目标、目的
1、 使农民工的技能、素质、质量及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2、 为本公司施工质量达到合格做好基础工作。
3、 确保安全无重大伤亡事故、机械事故,轻伤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4、 教导农民工文明施工,为创建文明工地打好基础。
二、 组织机构及制度
1、 制定培训管理制度,成立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将其分解到人,落实责任,考核到人。
2、 工人进场前及变化工种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和三级教育,并做好培训活动记录,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培训后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建立“三级”教育安全卡,受教育人签安,归档管理以备检查;
3、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及质量教育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为2-4小时。由工地主管领导组织质量及安全总结,并评比。名列前茅者奖励,靠后者给予警告,并做好活动记录。
4、 各班组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及安全日活动,活动时间为1小时左右。由班组长组织学习相关的质量及安全知识。并总结上周的安全生产及质量情况,布置本周安全工作及质量控制工作。
5、 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信号工等)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持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进行上岗作业。
6、 培训教育制度
a、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入队作业。
b、特殊工种工人必须参加建设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经考核
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要结合相应的质量及安全规范、规格要求,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安全质量考核,并建立考成成绩档案。
三、 安全方面:
1、 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工安全施工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定。
2、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 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
5、 尘、毒的危害及防护。
6、 执行入队教育,现场培训,岗位教育等三级教育制度。
7、 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及施工现场情况。
8、 现场安全生产劳动纪律。
9、 预防高空坠落,即:预留洞口、楼梯口、通道口、基坑边、阳台过、料台、楼层边、屋檐边、脚手架、井子架、梯子、悬空作业等处的坠落。
10、 防止物体打击:即:落物、、锤击、崩块、砸伤待打击。
11、 防止触电事故(包括雷击),非专业电工操作电气、不料解电气规则、乱按乱拉电线、电线带载拖机、电线老化漏电、没有接地及接零、没有使用绝缘及漏电保护器。
12、 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13、 思想上教育,树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自觉性,使各项安全措施做到人人重视、人人自觉、严格遵守、互相监督;
14、 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要注意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既有批评也有表扬;
15、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首先要进行一般技术知识教育培训,施工的基本生产概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办法、各种机械设备的性能、建筑成品和半成品的构造性能与规格;
16、 企业的普及教育,施工现场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区域及其安全知识、有关电气知识的基本安全知识。起重机械和施工现场内的运转的有关知识。一般安全制度、消防制度和规则。个人防护品的正确使用,以及伤亡事故和相关法律;
17、 典型经验和事故条例教育,抓安全生产的好坏典型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使职工从正反两个方面对比,从中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职工自己教育自己,吸取有意义的东西防止进入歧途的有效办法;
18、 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措施。(1)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做到“预防为主”。(2)介绍本企业的教育、明确职工的安全责任。(3)介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常识及注意事项,介绍所从事的工种万一遇上或发生事故包括人身所采取的紧急措施。(4)以及报告程序和”按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或未遂事故进行处理要求.(5)增强法制教育和遵守法律规定等。
19、 项目部教育的主要内容:(1)介绍本单位概况,包括生产的产品,工艺流程及特点,单位安全组织情况及活动危险区域应注意事项,本单位历年来所发生的典型事故事例。现在和过去劳动情况及展望未来的打算,以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打算。(2)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和放火基本知识。
20、 办组健全教育的主要内容:(1)介绍本班组的人员组成,工作联系方式。(2)本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3)生产过程中各种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应注意事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本班组或其他班组发生与本班组类似的典型案例。事故造成的后果及采取预防措施(4)讲解本工程的这技术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紧急处理可能发生的事故苗头措施。
四、培训对象
来自本公司的所有农民工(包括门卫、后勤)。
五、组织与实施
1、由项目部负责人任组长,由现场生产负责人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登记记录工作由( 张昆 ),安全工作由马红军,质量、工作由贾显会负责。每次学习培训内容根据各工种的特点而定,上报监理建设、质检、工程等监督部门。
2、由项目部负责人实施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培训执行情况,要求农民认真学习、全员学习。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督项目负责人的执行情况,做到人人学习、个个培训,做一个合格的施工人员

Ⅷ 为什么要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农民工就业直接关系到农民民生和农村稳定。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农民工就业的冲击,200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提出促进就业、加强培训、支持返乡创业、做好社会保障、保护土地承包权益等一系列支持措施。200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一号文件”又特别强调,在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农民工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制约更加突出。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安置好农民工,积极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按照中央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迅速行动起来,出台一揽子应对挑战、着眼长远的促进就业政策举措,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实施“保增长”各项政策措施,为农民工就业创造市场需求。经济增长是扩大就业的前提。从2009年开始,国家和地方及时推出10多万亿元的投资项目来推动经济增长。上马项目“快”“重”、 “准”、 “实”,其中一个重要考量就是稳定就业形势。一大批新开工项目尤其是就业容量大的项目纷纷上马,对于被迫返乡而暂时就业无着落的农民工群体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机遇。从2009年起,3年内中央财政将投资9000亿元,用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平均下来每年有3000多亿元的投入,可直接提供200多万个就业岗位。2009年铁道部计划完成600O亿元的基本建设投资,能够提供600多万个就业岗位。强化就业服务,主动为农民工提供就业门路和信息。目前60%以上的外出农民工主要依靠亲戚朋友与同乡近邻获得就业信息,信息往往不是很准确。春节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春风行动”,加强信息搜集和发布工作,在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春风行动”期间,全国送岗下乡活动提供岗位370多万个,组织招聘会8000多场次,为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560多万人次,通过各种渠道帮助农村劳动者实现就业377万人。
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劳动素质。目前,农民工面临的失业也存在结构性问题。农民工自身素质与许多行业和企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返乡农民工中,有73%的人没有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这些返乡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不仅能提高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而且还能为我国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储备人才,同时也可以暂时缓解目前的就业压力。2009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对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湖南省出台政策,鼓励返乡农民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对初、高中毕业生,本人愿意的,可免试就读技工院校,并给予每人每年1500元学费补贴;愿意接受技能培训的,给予每人600元培训补贴。截至2009年4月,全省有55万返乡农民工接受了培训。
党和政府的一系列重要举措,有力地促进了返乡农民工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到一季度末,返乡农民工当中的90%已经陆续外出打工,其中大部分已经找到了工作,未外出的大约700万人,占返乡农民工的10%,大部分人也实现了就地就业。总的看,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形势已经基本稳定。

Ⅸ 你对职业农民培训有何意见和建议怎么写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就必须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钻专研科学、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在农民工培训工作中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在建设新农村进程中,农民是主力军,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如果没有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没有适应现代农业建设需要的新型农民,就不存在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就没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支撑。只有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新型农民,把当前农村巨大的人口压力不断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让广大农民共享和应用农业科技成果,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才能不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和务农的能力,在全国农村形成增收致富的长效机制,调动农民崇尚科学,崇尚文明,形成农村良好的社会风气的积极性。
农民工培训工作牵涉面广,农业、热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工作既有交叉又有衔接,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经常协调,教育培训机构之间要互通信息,要充分发挥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基础上,加强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改善农民工培训条件,增加培训项目和内容,不断扩大农民工培训规模,提高农民工培训的质量和效益。要不断发展和改革农村教育,办好农村职业学校、农村成人学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要扩大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大力开展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要结合市场需求,适时调整专业结构,积极开展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Ⅹ 每年培训700万农民工这项计划一共会开展几年

每年培训700万农民工这项计划一共会开展今、明两年。每年培训农民工700万人次以上,以在岗农民工、城镇待岗和失业农民工、农村新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为实施对象。

据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人介绍,我国农民工总量超过2.9亿,是劳动力市场的主力军,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在疫情冲击下,劳动力市场阶段性停摆,复工返岗大范围延后,农民工就业压力明显上升,就业帮扶任务更重,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实施该计划是应对当前就业形势,加强广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大力推进就业技能扶贫的重要手段。”该负责人说。

(10)农民工稳定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提出扩展阅读:

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历史:

据介绍,自2019年起,人社部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19年,共开展农民工各类补贴性培训近750万人次、贫困劳动力培训259万人次。

今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人社部立即启动线上培训,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开展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支持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线上培训。

截至5月15日,线上实名注册学员已超930万人,开展线上培训超过790万人次,有力地推动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稳就业促就业和复工复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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