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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培培训计划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3 22:37:04

㈠ 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任务和重点

“国培计划”包括“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和“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两项内容。
(一)“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
教育部、财政部直接组织实施面向各省(区、市)的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主要包括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班主任教师培训,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等示范性项目,为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培养骨干,作出示范,并开发和提供一批优质培训课程教学资源,为“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在教育部、财政部统筹规划和指导下,中央财政专项支持中西部省份按照“国培计划”总体要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对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引导地方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提高农村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培训计划主要包括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
总体要求
(一)精心筹划,精心组织。各地要精心筹划和组织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培训取得良好效果。按照项目要求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培训。重视培训项目的前期调研,针对培训对象的需求研制培训方案。要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为中小学教师提供优质培训服务。
(二)创新模式,务求实效。积极探索采取集中培训、脱产研修、“送教上门”、对口支援和远程培训等多种模式开展教师培训。力求做到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短期集中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院校集中研修与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积极探索运用有效的培训方式方法,满足教师多样化的培训需求,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竞争择优,确保质量。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培训项目,要实行政府采购。建立健全培训项目招投标和优质培训资源遴选机制,建立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机制,保证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平等参与招投标。遴选具备条件的高水平院校、具有资质的公办和民办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国培计划”任务,形成“国培计划”重点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试行培训券(卡)等有利于教师灵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地点的办法。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四)整合力量,共享资源。建设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选拔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的专家和中小学一线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培训教学,形成动态更新的培训专家库。教师培训资源的开发坚持多样化立体化、实际适用和先进创新的原则,充分调动优质资源,促进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共建共享,保证“国培计划”高质量高水平的要求落到实处。
项目的组织管理
(一)加强对培训的组织领导。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保证“国培计划”的顺利实施。项目承担院校主管领导要亲自负责,调配最好的资源为中小学教师培训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二)做好培训项目的督促检查。加强项目实施计划和培训方案的审核,建立培训项目监管机制,督促检查教师培训计划的落实,保证培训经费的及时到位。建立教师培训效果评价制度,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导向,制定评价标准,及时对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教学安排、管理服务情况、学员满意率等状况进行调查。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和培训机构要加强自评,不断改进工作,力求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三)建立规范的培训经费管理制度。财政部和教育部制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各地要加强对教师培训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办法,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查处套取培训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强教师培训监督管理,禁止乱办班、乱收费等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
附件:1.“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10-2012)
2.“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班
2011年6月21日,教育部办公厅向内蒙古、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教育厅、语委发布通知, 决定举办“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班”。
通知指出,为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促进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双语教育教学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2011〕2号)总体部署,决定举办“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标任务
通过培训,使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师的普通话应用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得到加强;努力建设一支热爱中华优秀文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较高、教育教学能力过硬、适应民族地区教育跨越式发展要求的双语教师队伍;探索开发适应不同地区的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教材和课程体系。
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汉语拼音知识及其教学方法,普通话听、说、读、写能力训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测试相关知识、技能,普通话教学方法与技能, 中华经典诗文诵读知识与技能等。
培训班仍委托相关省(区)就近集中举办,各地可以在省会(首府)集中办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送训到地州办班。各省(区)要选派思想过硬、业务精湛、高度负责的教师和管理者承担培训和管理任务。培训班具体组织形式应为集中课堂教学、训练与课下辅导训练相结合,精讲多练,多角度、多方位对学员进行培训。
培训对象及条件
各省(区)统筹协调本地各项培训任务和计划。此项培训主要面向少数民族比较集中地区,以普通话教学水平较弱的少数民族双语教师为主,尤其应向边远、农村地区的一线教师倾斜。参训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7月—10月。
地点:各省(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培训组织与管理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统筹规划,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负责培训管理和业务指导;相关省(区)教育厅语工处(语委办)负责本地培训方案的制定、培训教师的选派、参训学员的选拔及具体培训实施工作。
经费拨付及使用
培训经费原渠道不变。由教育部提供专项经费支持,各省(区)需配套相应经费,不得向参训学员另外收取培训费用。
各省(区)根据承担的培训任务,向语用司提供培训经费预算报告,由语用司审核后,将培训经费一次拨付到位。所有经费使用原始单据保留在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备查。各省(区)认真做好培训工作总结并报我部备案,便于做好今后的培训管理及对培训效果的评估工作。
有关要求
1.请有关省(区)教育厅于培训结束后的1个月内,将本省(区)培训工作总结及《“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班”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班”参训学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以纸制文本和电子版方式报送至师范司和语用司。
2.请各地重视此项培训工作,组织专家进行专项研究,制订培训方案,开发培训课程、教材和辅导材料,精心组织实施,下发培训调查问卷表,组织学员认真填写,保证培训具有针对性、实效性。
3.培训期间师范教育司和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抽查和评估。

㈡ 国培计划(2012)是什么意思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为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在广泛调研和绩效评估基础上,现就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项目”)、“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幼师国培”)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优化培训课程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贯彻落实教师专业标准。“国培计划”培训课程内容应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国家相关规定,根据不同类别、层次、岗位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和专业发展的需求确定。各地要将师德和教师专业标准解读等内容列入“国培计划”培训课程模块。
2.提高培训课程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要加强教师培训需求调研,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国培计划”课程标准(另文印发),优化课程设置,优选培训案例,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示范性项目”要根据骨干教师和培训者的不同需求,实施主题式培训,提升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中西部项目”要围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针对农村教师在课程改革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切实把新课标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教育教学中。“幼师国培”要根据农村学前教育实际和幼儿园教师需求,设定核心培训课程模块,避免课程内容“小学化”倾向,提高培训实效。
二、做好参训学员的选派和管理工作,确保培训成效
3.完善参训学员选派机制。各地要从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各项目参训学员的条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学员遴选机制。应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选派。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的均衡,扩大项目覆盖范围,原则上参加过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三年内不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
4.加强参训学员管理。各地报送的“示范性项目”学员情况、学员报到和学习情况将作为培训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加强“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学员选派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避免出现骨干教师无法派出等问题。各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学员管理,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确保学员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各地要充分发挥学员训后作为“种子”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加强优质资源整合力度,完善教师培训体系
5.竞争择优遴选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机制,遴选符合“国培计划”资质条件的高水平院校、教师培训机构和优质幼儿园、中小学承担培训任务,充分发挥省域内外高水平院校的作用。“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集中培训省外院校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4。教育部认定承担“示范性项目”和远程培训项目的机构资质,并将在此基础上建设国家级教师培训基地。各省要认定承担“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集中培训的机构资质,建设教师培训重点基地。遴选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建立“国培计划”教师实践基地。加强教师培训机构能力建设,完善教师培训体系。
6.加强培训专家团队和优质课程资源的整合力度。各地要加强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组建高水平专家团队,完善首席专家制度。首席专家原则上为本单位教师,负责方案设计、统筹指导工作。要优先遴选“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1/3,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40%。要加强教师培训课程资源的开发整合,根据“国培计划”课程标准,开发建设新资源,加工利用生成性资源,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四、规范项目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7.规范项目管理。各地要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国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另文印发),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强过程监控,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完善质量评估机制,促进内涵式发展,在培训规模扩大的情况下,确保培训质量不断提高。
8.优化资金配置。各省要进一步优化项目资金配置,“中西部项目”置换脱产研修经费安排55%左右,短期集中培训安排20%左右,远程培训安排25%左右;“幼师国培”短期集中培训经费安排40%左右,转岗教师培训安排30%左右,置换脱产研修安排30%左右。2012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各省预算资金数时,将着重考虑各地“国培计划”实施绩效、省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等因素。各省要落实必要工作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招投标通知应在本通知印发后5天内在“国培计划”网站(www.gpjh.cn)发布。各省应在6月20日之前完成“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规划方案研制和招投标工作,并报送教育部、财政部评审。

㈢ 2015年国培计划农村中小学实践与研修方式与内容

教师厅〔2015〕2号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http:// sxzxwxyz2015.e.px.teacher.com.c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为进一步推动教师培训综合改革,提升培训质量,现就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工作重点,做好整体设计
2015年起,“国培计划”主要面向乡村教师,采取顶岗置换、送教下乡、网络研修、短期集中、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有效方式,对教师进行专业化培训。各省要按照“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分批遴选项目县,分步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工作。
各省要组织力量深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和乡村中小学幼儿园一线,采取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座谈与访谈等方式进行全面细致专项调研,重点把握本地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状况、乡村教师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水平、乡村教师学习方式和乡村教师发展路径等。通过专项调研,明确乡村教师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找准乡村教师发展短板,摸清乡村教师培训需求,明确2015年中小学教师培训和幼儿园教师培训的覆盖范围、培训规模、重点任务、推进步骤、管理举措和保障措施等,做好项目整体设计。
二、优化项目设置,精心研制规划方案
“示范性项目”以培训团队打造、骨干教师高端研修、紧缺领域教师培训为重点,创新培训模式,加强优质资源建设。“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主要针对乡村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需求,实施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送教下乡培训、教师网络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乡村校园长培训等五类项目。要加强紧缺领域和薄弱学科教师培训,开展书法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校园足球师资培训。
各省要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分培训对象,细化项目设置,精心研制项目规划方案。明确各子项目的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实施要求等内容,规范指导院校(机构)及区县的项目申报、实施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三、择优遴选培训机构,提升培训实效
为确保项目落地,由高等学校、具备资质的公办民办教师培训机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协同申报国培项目。高等学校须整合校内培训资源,建立与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优质中小学幼儿园的合作机制。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应实现与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和电教等部门的整合。改革完善项目招投标机制,将周期招标与年度报审相结合,对绩效考评优良的单位实行2-3年周期招标制,同时实施年度末位淘汰,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少于20%。
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要科学诊断教师培训需求,分类、分科、分层设计递进式培训课程,以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为重点,开展主题鲜明的培训。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信息技术应用作为培训必修内容。有效利用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切实推行集中面授、网络研修和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促进教师学用结合。
四、加强监管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国家完善国培机构资质标准,采取大数据评估、学员网络匿名评估、专家抽查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地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效进行监管评估。各地要依据相关标准,细化培训方案与培训课程评审,严把入口关。依托现有资源,建立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监控培训过程,有效开展培训绩效评估。建立培训绩效公开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县和培训机构遴选及调整的重要依据。
要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合理配置“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经费。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完善项目预决算,严格经费报销,确保专款专用。培训食宿安排要厉行勤俭节约,要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禁使用培训经费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各地要落实工作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于本通知印发后30天内在教育部网站教师工作司网页发布招投标通知。相关省(区、市)应在60天内完成“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规划方案研制、培训院校(机构)及项目县遴选工作,按相关要求报送教育部、财政部评审。对经核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培训组织管理不力、参训学员满意度低、培训经费使用不当等类似问题的省份,中央财政将核减该省份当年“国培计划”专项经费。
附件:1.“国培计划(2015)”——示范性项目
2.“国培计划(2015)”——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5年4月7日

附件1
“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

2015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以培训团队打造、骨干教师高端研修、紧缺领域教师培训为重点,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大力推行混合式培训,着重推进跨年度递进式培训,加强优质资源开发建设,积极探索教师常态化培训机制。
一、推进综合改革
设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端研修和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助力两个项目,分别面向2000名特级教师和2000名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以任务驱动为主线,通过诊断测评、行动研究、总结提升和成果推广等阶段,进行跨年度递进式培训,帮助优秀教师提炼教学经验,塑造教学风格,凝练教育思想,生成标志性成果,提升教育教学创新能力和培训本地骨干教师的能力,为各地培养一批教育教学改革的引领者和培训专家。
二、注重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
对500名法治教育、3000名体育美育、1900名特殊教育、2000名学前教育、1000名班主任和1300名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紧缺领域的骨干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培训,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培训能力,示范引领各地加强紧缺领域教师队伍建设。
三、创新网络研修
在各省遴选项目县,建设示范性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实施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分级组建培训者团队,推动专家指导校本研修,建立校本研修良性运行机制,对8000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专项培训。在各地建立示范性教师工作坊,将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培养400名教师工作坊主持人,引领40000名地市和区县骨干教师教研员进行工作坊研修,打造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师学习共同体。
四、加强培训团队建设
主要面向7000名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的专职培训者、担任兼职培训者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能力提升专项培训。专职培训者培训重在提升培训需求诊断能力、方案设计能力、课程开发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师工作坊主持能力和绩效评估能力等。兼职培训者培训重在提升培训课程开发能力、活动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和教师工作坊主持能力等。通过专项培训,为各地建立省级教师培训团队奠定坚实基础。
五、开展骨干校园长培训
主要面向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中小学骨干校长、幼儿园骨干园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等,采取集中培训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培训,帮助校长更新办学理念,提高治校能力,为各地培养一批引领教育改革发展的带头人。

附件2
“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

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省级教育、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按年度分批遴选项目县,主要面向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进行2-3年的周期性培训,持续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一、项目设置
实施置换脱产研修,建立乡村教师培训团队;实施送教下乡培训和教师网络研修,建立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形成区域与校本研修常态化运行机制;实施短期集中培训,支持村小和教学点教师、乡村幼儿园教师和乡村校园长培训。
(一)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
遴选培训成绩突出的高等学校、网络研修绩效居前的国培远程培训机构、能发挥示范作用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校本研修特色明显的中小学幼儿园协同承担,组织高年级师范生顶岗支教,置换出拟承担送教下乡和网络研修培训任务的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教研员,进行为期4-6个月的脱产研修,各地可跨年度分段实施。培训主要包括院校(机构)集中研修、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幼儿园“影子教师”跟岗实践、返岗培训实践和总结提升等四个环节,跟岗实践时间不少于1/3。须建立工作坊,将网络研修贯穿始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家统筹设计课程,合理配置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系统整合网络研修课程,坚持教研类课程与培训类课程并重,培训类课程须涵盖送教下乡培训、网络研修和校本研修的实施方法与技能。通过研修,全面提升骨干教师教研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培训指导能力,打造一支“用得上、干得好”的县级教师培训团队。
(二)送教下乡培训
省级统筹,项目县组织,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乡镇片区研修中心协同承担,以本地教师培训团队为主体,整合全省(区、市)专家资源,分学科组建送培团队,开展送教下乡培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项目县建立完善的送教下乡培训模式,将送教下乡与校本研修指导并重,以任务驱动为主线,按年度分阶段实施主题式培训,应包括诊断示范、研课磨课、成果展示、总结提升等阶段,切实提升乡村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原则上同一乡镇同一学科每年送培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天。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要将送培课程及生成性成果进行再加工,形成培训资源包,支持乡村学校开展校本研修。
(三)教师网络研修
遴选具备“国培计划”远程培训资质的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专业机构承担网络研修任务,组织实现网络研修任务承担机构与项目县对接,每县对接1家机构,支持双方协同开展2-3年周期性培训,建立县域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形成区域与校本研修常态化运行机制。项目县要建立网络研修任务承担机构与本地教师发展中心、中小学校的协同机制,有效利用“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一体化网络研修体系,开展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和教师工作坊研修。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安排网络研修经费50%左右。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重在遴选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基于网络的校本研修常态化运行机制。教师工作坊研修重在依托本地培训团队,分学科(领域)建立骨干引领全员的教师常态化学习机制。
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依托网络研修社区,将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对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年开展不少于120学时的专项培训,第一年应进行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网络研修任务承担机构要为每个学员开通“个人空间”,为每个培训者成立“教师工作坊”,建立“学校社区”,形成“区域社区”。项目县要建立县级和校级培训团队。网络研修任务承担机构要与县、校密切合作,系统设计培训课程,坚持整体规划与突出特色相结合,以任务驱动为主线,分类设计培训者培训、区域研修和校本研修课程,有机整合线上与线下研修课程,预设丰富适用的优质课程,加工汇聚生成性课程,建立本地课程资源库,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教师工作坊研修。依托教师工作坊,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以任务驱动为主线,通过诊断测评、实践反思、总结提升和成果推广等阶段,进行跨年度递进式培训,建立教师常态化学习机制。统筹设计两级培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工作坊研修方式,重点遴选信息技术水平较高的项目县专职培训者和教研员进行专项培训,培养成为工作坊主持人并不断提升其培训能力。集中面授每年不少于15天(分2-3次进行),网络研修每年不少于60学时。项目县依托工作坊主持人,利用县域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分学科(领域)组建教师工作坊,遴选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乡村教师进行工作坊研修,不断提升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每坊学员原则上不少于50人,集中面授时间每年不少于4天(分2次进行),网络研修每年不少于80学时。
(四)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
分批组织本省(区、市)教学点教师到一线或东部中心城市高水平院校,村小教师到本省(区、市)省会(首府)或东部中心城市高水平院校,进行为期10天左右的集中培训,针对教育教学突出问题,采取专题讲座、案例研讨与名校观摩等方式,帮助教师开阔视野、更新理念、提升能力。组织“特岗教师”到城市优质中小学校进行为期15天的跟岗实践研修,提升课堂教学能力。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乡村学校足球教师培训。
遴选高等学校和城市优质幼儿园,采取集中研修和跟岗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面向乡村新建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园转岗教师,开展为期15天左右的专项培训,其中,跟岗实践不少于10天。通过培训,提升乡村幼儿园教师保教能力,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五)乡村校园长培训
遴选高等学校和城市优质中小学幼儿园,采取集中培训与跟岗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乡村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进行为期15天左右的专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乡村教师发展政策、校本研修设计与实施、乡村教师发展支持策略与方法等,全面提升校园长专业能力。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项目统筹管理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总体要求,重点做好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县与培训院校(机构)遴选、项目实施过程监控和培训绩效考核评估等工作;推进项目规范化管理,以落实项目县管理责任和推动各方协同为重点,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建立专家全程指导机制,进行项目设计,跟踪项目实施,强化项目指导,做好项目评价;全面推进项目精细化管理,依托专门机构做好项目协调管理的具体工作,确保项目有序实施。
(二)做好项目县遴选与管理
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材料评审和专家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遴选项目县,进行2-3年的周期性支持。申报县(区、市)应具备以下条件: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实现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和电教等部门整合,县财政足额落实本级培训专项经费,学校按不低于公用经费5%列支培训经费。制订评估标准,切实做好对项目县乡村教师培训工作的考核评估,重点评估培训支持服务体系建设、本地教师培训团队建设、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区域与校本研修运行机制建设等工作,综合工作成效,实行年度末位淘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三)建立乡村教师培训团队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教师培训团队建设,按照专家与本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比不低于1:500建立省级教师培训专家团队;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者与本地乡村教师比不低于1:30建立县级教师培训团队;建立两级培训团队的管理机制,统一认定,强化激励,细化考核,动态调整。
(四)推进项目信息化管理
要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学员选派管理、培训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落实国培学分认定登记制度,建立参训学员电子档案,有效记录学员学习过程及参训成效,激发学员参训动力。信息化管理系统应与项目县、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和中小学幼儿园对接,实现信息便捷有效查询。

㈣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附件1:

“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10-2012) 中央本级财政划拨专项经费每年5000万元,支持教育部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项目”),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推动“中西部项目”的实施和各地教师培训的开展,促进教师培训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新的突破。
2010-2012年,“示范性项目”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培训3万名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和骨干班主任教师;采用远程培训的方式培训90万人,包括60万名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和30万名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师;政府购买和组织开发一批优质培训资源,为“中西部项目”和教师终身学习提供服务支撑。 (一)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
遴选高水平大学、专业教师培训机构和优质中小学,面向全国中小学骨干教师和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进行分类、分层集中培训,全面提升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使他们在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和教师培训等方面发挥骨干带头和辐射作用。
1.骨干教师集中培训
对全国18000名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5天的研修培训,采取集中研修、课题研究和跟踪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为各地培训一批“种子”教师,使他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教师培训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
对3000名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进行为期10天的专项集中培训。培训针对中小学班主任在日常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以案例为主,引导学员关注班主任工作的细节,掌握班主任工作的特殊规律,提高班主任工作实效,为大规模开展班主任教师培训输送骨干力量。
3.农村紧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培训
对全国6000名农村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5天的专项集中培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改善紧缺学科师资力量薄弱状况,推动全国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的开展。
4.教师培训者研修
对3000名骨干培训者进行为期10天的研修培训。以“有效教师培训”为主题,学习研讨先进培训理论,分析典型培训案例,探索培训规律,总结培训经验,形成优质资源,提高教师培训教学和组织管理能力,提升其教师培训专业化水平。
(二)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
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手段的作用,遴选专业远程教育机构,采用以远程培训为主的方式,对9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和高中课改学科骨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通过多种有效手段和途径,使更大范围的教师共享优质资源,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
主要采取电视课程收看、IP卫星资源播放、网络在线学习和县域内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对6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进行40学时的针对性培训,帮助农村教师解决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2.高中课程改革教师远程培训
主要采用计算机网络远程手段,对30万名高中教师进行50学时专题培训,购买和开发一批新课程教师培训优质资源,供各地免费共享,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会同财政部负责计划的总体设计,统筹管理、协调指导、立项评审、评估检查和绩效考核。“国培计划”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支持服务工作。“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制订“国培计划”相关标准,进行项目咨询、评估和检查工作,为教师培训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专业支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培计划”的总体要求,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培训项目的学员遴选、组织管理、评估考核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二)整合优质培训资源。遴选高水平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组建培训专家团队,承担培训项目教学工作。“示范性项目”实行首席项目专家制度,首席专家主持培训课程设计、资源开发和培训教学。建立“国培计划”培训专家库,形成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专家队伍结构,提高专家队伍水平。组织开发和购买优质培训资源,加强国家级精品课程资源建设,促进国家资源与地方资源相结合。
(三)实行项目招投标机制。“示范性项目”实行招标或邀标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遴选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具有资质的公办和民办教师培训机构以及中小学承担培训任务,确保项目培训质量。
(四)建立项目评估监管机制。建立专家评估、网络评估和第三方独立评估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评估机制,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并将项目执行情况和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培训任务和项目经费的重要依据。对“国培计划”项目执行有力、效果良好的地区和单位进行表扬;对执行不力、效果欠佳的,调整培训计划或取消项目承担资格。
(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示范性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列入教育部部门预算。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项目承担院校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项目资金预决算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经费使用效益。

㈤ 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实施计划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 教师[20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要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教育部、财政部决定从2010年起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国培计划”实施工作
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教师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国培计划”,是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中小学教师培训属地方事权,应以地方为主实施。中央实施“国培计划”旨在发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通过实施“国培计划”,培训一批“种子”教师,使他们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培训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开发教师培训优质资源,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和方法,推动全国大规模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开展;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教师培训,引导和鼓励地方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显著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师教育改革,推动高等师范院校面向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
各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国培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将“国培计划”纳入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实施,并以实施“国培计划”为契机,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分类、分层、分岗、分科大规模组织教师培训,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的教师〔20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教师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国培计划”,是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中小学教师培训属地方事权,应以地方为主实施。中央实施“国培计划”旨在发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通过实施“国培计划”,培训一批“种子”教师,使他们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培训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开发教师培训优质资源,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和方法,推动全国大规模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开展;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教师培训,引导和鼓励地方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显著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师教育改革,推动高等师范院校面向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
各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国培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将“国培计划”纳入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实施,并以实施“国培计划”为契机,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分类、分层、分岗、分科大规模组织教师培训,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国培计划”包括“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和“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两项内容。
(一)“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
教育部、财政部直接组织实施面向各省(区、市)的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主要包括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班主任教师培训,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等示范性项目,为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培养骨干,作出示范,并开发和提供一批优质培训课程教学资源,为“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在教育部、财政部统筹规划和指导下,中央财政专项支持中西部省份按照“国培计划”总体要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对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引导地方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提高农村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培训计划主要包括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 (一)精心筹划,精心组织。各地要精心筹划和组织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培训取得良好效果。按照项目要求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培训。重视培训项目的前期调研,针对培训对象的需求研制培训方案。要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为中小学教师提供优质培训服务。
(二)创新模式,务求实效。积极探索采取集中培训、脱产研修、“送教上门”、对口支援和远程培训等多种模式开展教师培训。力求做到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短期集中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院校集中研修与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积极探索运用有效的培训方式方法,满足教师多样化的培训需求,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竞争择优,确保质量。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培训项目,要实行政府采购。建立健全培训项目招投标和优质培训资源遴选机制,建立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机制,保证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平等参与招投标。遴选具备条件的高水平院校、具有资质的公办和民办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国培计划”任务,形成“国培计划”重点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试行培训券(卡)等有利于教师灵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地点的办法。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四)整合力量,共享资源。建设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选拔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的专家和中小学一线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培训教学,形成动态更新的培训专家库。教师培训资源的开发坚持多样化立体化、实际适用和先进创新的原则,充分调动优质资源,促进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共建共享,保证“国培计划”高质量高水平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加强对培训的组织领导。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保证“国培计划”的顺利实施。项目承担院校主管领导要亲自负责,调配最好的资源为中小学教师培训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二)做好培训项目的督促检查。加强项目实施计划和培训方案的审核,建立培训项目监管机制,督促检查教师培训计划的落实,保证培训经费的及时到位。建立教师培训效果评价制度,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导向,制定评价标准,及时对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教学安排、管理服务情况、学员满意率等状况进行调查。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和培训机构要加强自评,不断改进工作,力求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三)建立规范的培训经费管理制度。财政部和教育部制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各地要加强对教师培训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办法,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查处套取培训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强教师培训监督管理,禁止乱办班、乱收费等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 1.“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10-2012)
2.“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㈦ 国培计划谁都能去吗

法律分析:此项培训主要面向少数民族比较集中地区,以普通话教学水平较弱的少数民族双语教师为主,尤其应向边远、农村地区的一线教师倾斜。参训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法律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 中小学教师培训属地方事权,应以地方为主实施。中央实施“国培计划”旨在发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通过实施“国培计划”,培训一批“种子”教师,使他们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培训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开发教师培训优质资源,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和方法,推动全国大规模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开展;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教师培训,引导和鼓励地方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显著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师教育改革,推动高等师范院校面向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

㈧ 国培计划是怎么一回事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安排,我省决定实施“国培计划--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为全省每个乡镇初中、小学每个学科各培养1名骨干教师,全省80个县1300个乡镇,共培养3.3万人。 培养的目的:通过培训,提高参训教师的教学技能,提升学科教学策略和教学评价的能力与水平,专业化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利用网络教育促进专业发展的能力,打造教师合作、交流的平台。为我省认定一批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使我们更好地适应新课程的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村教师整体素质提升,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 培训对象:全省每个乡镇中小学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每个学科1人。培训的学科有: 小学:小学思想品德、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科学,小学教育(文科综合),小学教育(理科综合),小学信息技术等11个学科。 中学:同上,外加化学、物理、心理健康三科等14个学科。 培训内容:围绕两个模块进行,分别为:公共课程模块(含师德与教师职业成长、班主任工作、教育技术能力)和学科教学模块,围绕学科技能、学科教学策略和学科教学评价,设计若干专题,针对每个专题确定相应的研修主题,围绕主题进行课程学习,并组织相应的研修活动。培训时间为80学时。 培训方式:采取视频授课与集中答疑、教学观摩与案例分析、专题研讨与自主研修,成果展示与互动交流等方式进行学习。分学段、学科,按100人一班的规模形成学习班级,班级组建以计算机随即方式产生,形成跨区域的学习共同体。在省级辅导教师和班级辅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班级研修活动或跨区域研修活动。

求采纳

㈨ 2020贵阳国培计划培训名单及联系方式

国培计划(2020)-幼师国培幼儿园,“四有”“三者”好老师培训项目集中培训共计500人,每期100人。国培计划(2020)-中西部紧缺薄弱学科培训项目(“四有”“三者”好老师培训专项)集中培训600人,每期120人。
培训时间:请按我校电话联络通知对应附件相关项目。期数时间。(附件培训时间中的第一天为报到时间,请在(10:00至18:00前报到。)2.培训地点:贵州省团校(贵阳市油榨街青年路167号)。3.报到联系人:赵时非13885166765(0851-855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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