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护士规范化培训的主要目的
原因:
新毕业护士在临床护理工作早期需轮转不同的科室,接触不同的病种。对他们来说,有意义的学习应该是帮助应用相关的科学理论,洞察分析日常工作中所面临的困难及应对措施,而给予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培训有利于他们尽快适应临床环境的转变,增强主观能动性和学习的热情,同时也有利于其护理专业的发展。
规范化培训是年轻护士成长的基础,年轻护士是护理队伍队伍的新生力量,他们直接影响护理队伍的整体素质,而且关乎着护理专业发展的提高。尽快提高他们的素质与能力是护理专业发展的需要,是护理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护士自身的需要。因此,对年轻护士进行规范化培训,可促进年轻护士学习的自觉性,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通过不断的自我完善,以更好地适应护士角色,为职业生涯奠定良好的基础。
规范化培训可提高护士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规范化操作是护理质量保证的基础,更是护理安全保证的基础。年轻护士通过规范化培训,在护理专业知识水平和护理操作技能方面得到很大的提高,对临床护理工作的开展有很大的帮助,促进护士理论知识逐步向能力转换,也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护理服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规范化培训可为年轻护士指引学习的方向,减轻护士学习过程中的茫然感而新毕业护士大多存在理论知识不扎实、操作技能不熟练、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的能力差的问题。为此,培训内容的设置应循序渐进,有基本到复杂,把加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作为培训的首要任务。同时,在培训过程中引入应急能力、急救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新毕业护士的综合运用能力和应变能力。随着护理事业的不断发展,对护理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故培训在抓基础、强实践的同时,应注重临床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因此,在培训中需不断完善培训方法,拓展培训内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护士规范化培训,为护理队伍培养合格的人才,促进护理队伍的整体发展,促进医院护理工作内涵质量的不断提升。
B. 规范化培训 到底为什么
1.医学院毕业的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不能直接找工作,而是要在少数几家医院进行三年到五年的住院医师轮转计划。2.轮转期间劳动关系不在实际劳动的医院,而在卫生局。3.轮转结束后,原则上不留在这些医院,而是取得一张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自行再找工作。4.轮转期间,劳动关系特殊,不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而是"培训者"和"被培训者"的关系。不能享受本院职工同等待遇,每月收入1600元。5.所学专业不定,三年后再进行亚专科的培训…
"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剥削!",在每一个有医学生的网站就能随处看到这样的话语。医院需要大量年轻的医生从事一些基本工作,如书写病历等,但医院又不愿意付那么多钱,因为编制永远是留给少数人群的,所以这个"美妙"的制度便营运而生了。它给医院提供了大量廉价的劳动力,而且医院可以不用负担什么责任,因为基本上没有什么福利可言,大部分是签合同,没有什么保障。这样,医患矛盾转嫁到了小医生的身上,讨好了病人,讨好了医院领导。小医生是没有权利,没有声音的。但是我们面对病人还是一个医生,毕竟病人是无辜的。制度本身没有错,错在其背后是领导人拿来周旋和保住其领导地位的阴谋!
"住院医生三年轮转计划"的本质及其后果:
1.所谓住院医生"三年轮转计划"的政策,其实是打着"三年轮转"的幌子,企图为三级医院赚取廉价劳动力,又不给医院和卫生部门增添"包袱"的完美计划。
2.表面上是为了培养住院医生,其核心是让本该拥有劳动单位地住院医生在低质量地服三年苦力之后让你走人,自己找工作。因为如果重点是为了三年轮转,为什么要花大量篇幅指出劳动关系不在医院,而在卫生局?如果出发点是为了培养,为什么不在签约以后送到指定医院培养?或者以学分形式进行考核培训?
3.自进入医科大学起,十年之后,没有工作,成为社会人员。
4.住院医生制度人为的将人划为三六九等,同样进医院的,同样是大学生,可地位完全不同,因为我们是"魔鬼"。因为我们不是正式职工,所以我们没有该有的权利;因为我们不是正式职工,所以我们不是医院的公民;因为我们不是正式职工,所以是我们是"魔鬼"。
5.住院医师制度没有真正起到培训的目的。住院医师在这里只是一个管床的人,一个写病历的人,一个开化验单的人。原因很简单住院医生不是医院的正式职工他会真正培训你吗?很多的培训都是形式化,真正的技术性的东西你是没办法学的,试问各位,如果你们是医院的话,你们会放手让我们做吗?由于在轮转期间,魔鬼并不隶属于任何科室,其本身也是编外学员,所以科室老师很难尽心尽力的去履行培训的责任。
6.在三年轮转期间,既不属于医院职工,也不属于大学,更不属于某一位教授的研究生,自生自灭,典型的黑户口。幻想有人会理睬你,有人会教你吗?等着你的只有写不完的病史,拉不完的黑钩,还有无穷无尽的考试(注:大多数学生从医学院毕业时已经是26、7岁的人了,以这种方式对待他们,仿佛他们还是未成年人,没有父母,没有家庭。也许谁也没错,错就错在他们当时选择了这个崇高的职业!)。
7.从今后,怀着崇高理想进入医学院的学生将成为这一制度的牺牲品,综合性大学会继续采取调剂的方法来填补无人愿意学医的黑洞,医学院学生的质量将进一步下降。这个行业将不会有精英加入。
8.时至十月底,也就是通常应届生投简历,用人单位招工期间,仍没有一家官方机构公布任何有关今年怎样实行这个制度的政策,完全不考虑一个含辛茹苦近二十年的学子的前途和未来,只想着到时候能够赶鸭子上架,打一个措手不及。
9.接着上一条,对医学教育的培养完全没有规划,招生的时候绞尽脑汁扩招赚钱,等到毕业的时候又挖空心思把人往绝路上赶。今天可以对一个临近毕业的医学生事先毫无征兆痛下杀手,等到传说中的三年以后,又可以故技重施,出台新的打着"××培养计划"的幌子的新政策,继续迫害。
10.朝令夕改的政策只能说明管理者的无能和卑鄙,而目前正在苦读一本本厚厚的医学书籍,入学时从未听说这些政策的医学院学子,只能成为领导政绩的牺牲品。
"什么时代啊,20年的青春,就换来了这么个结局。"
"一心想学医,用一生的时间一身的本事报效培育的社会养育的父母,可是我们错在哪里?"
"想昔日都是同学少年,风华正茂,如今放眼望去,满城尽皆愤青。"
情郁于中,又不能发之于外,魔鬼培训本质上成了造就愤青的摇篮。
和你一样,我也是这个制度的受害者,也有父母和家人,自从听说了这件事以后,一直在等待进一步的消息,在寻找相关信息的时候看见了网上有许许多多将有可能和我一样遭受这个万恶的剥削制度的师兄师妹们,但网上铺天盖地的抨击甚至谩骂又有什么用!制订政策的这些人会考虑我们悲惨的遭遇吗?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我整理了这些段落,并发给所有我认识的朋友和同学,老师,让他们也知道我们的遭遇,希望有更多好心人能把这些情况反映上去!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渺小,我们一起来做这件事,把它发到外面的世界里,发布到你所上的论坛和网站上去――只要有人搜索这几个万恶的"住院医师轮转计划",就会看到这篇反映实情,要求公平对待的文章,而不是被别有用心的人写一些粉饰太平的文章来颠倒是非!有可能这一小段话改变不了什么,但是假如沉默,假如任由他们奴役下去,我们就丧失了最后尊严,丧失了争取自己应得的权力的最后机会!
看了这个,又深入了解一层,又增加一份憎恨!!!!!!!!!医学生永远都是价格低廉的劳动力,5年啃医书,一年实习,一年见习,出来你的工资就是650,累死累活都只是这个数,杀猪一刀下去都不值这个钱哎!!!!!!!!!!
C. 我想报考第二军医大学。请问什么叫规范化培训项目
每年研究生入伍就20个名额,其余的都是地方生,不过学历是承认的,在学信网上可查
关于规范化培训,是上海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上海市参加工作的住院医师都必须参加这个培训,本科毕业规培三年,硕士毕业两年,博士一年
D. 2011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怎么做
培训计划主要分三种人员的培训,下面有个样板供参考:2011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为贯彻落实市建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司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我司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切实做好2011年全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现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一、培训工作目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展理念,全面落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统筹规划,改革创新,着力完善我司的培训体系,强力推进以“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员工和班组长为重点的公司全员培训,进一步加大监管干部培训力度,切实加强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大力推进培训内容规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手段现代化、培训管理信息化,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为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二、培训工作安排(一)、教育和培训的时间根据《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二)、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教育和培训分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工地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2、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机操工及起重工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岗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车间(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公司级。新工人在分配到人员需求部门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l)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车间(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级。车间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部门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1)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2)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4)车间的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工作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班组级。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如下:(1)本人从事作业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3)班组安全生产、义明作业的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三级教育的要求:(1)三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2)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3)给每一名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着双方签字后入册。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为、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3、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1)季节性,加冬季、夏季、雨雪天、讯台期施工;(2)节假日前后;(3)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4)工作对象改变;(5)工种交换;(6)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7)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牛事故后;(8)新进入现场等。4、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队伍培训,使安全管理进入规范化。5、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企业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l)施工现场(车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2)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4)举办安全保护广播,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6)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演出、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7)组织家属做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6、班前安全活动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流,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1)上岗交底。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一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2)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四)培训效果检查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的检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1、检查我司各项目安全教育制度。各项目要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我司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2、检查新入厂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现在临时劳务工多,发生伤亡事故主要的多在临时劳务工之中,因此在三级安全教育上,应把临时劳务工作为新入厂工人对待。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3、检查安全教育内容。安全教育要有具体内容,要把《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人手一册,除此以外,企业、工程处、项目经理部、班组都要有具体的安全教育内容。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内容。经教育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也要进行主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也应有安全教育内容。4、检查变换工种时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各工种工人及特殊工种工人除懂得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外,尚要懂各自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 作。5、检查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该条是考核各工种工人掌握《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也是对各工种工人安全教育效果的检验。6、检查我司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年度培训。各项目应按公司规定,安排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并做好培训记录。7、检查我司专职安全员的年度培训考核情况。我司应根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的专职安全员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提高专职安全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
E. 怎样理解“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现代化、和监督日常化”
就是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
1、要达到培训的内容统一,并符合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等规范要求;
2、培训采取:课堂讲解、PPT教育培训、组织函授学习、现场互动等各种方式多样化,有利于增强培训效果;
3、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电子信息管理系统,是培训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
4、充分利用视频教育培训、互联网搜集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现代安全科学的系统管理方法,开展工作;
5、在日常安全工作重要坚持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了解和掌握员工安全思想状况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动态情况,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效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系统预防工作。
F.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
第三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
(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四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全行业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和有关单位的优势和作用。
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统筹管理,健全协调机制,制订培训政策,编制培训规划,指导监督各地培训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培训专业设置建议;
(二)研究提出培训内容与标准、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方案建议;
(三)对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建设、认定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四)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匹配机制,对培训招收工作进行区域间统筹协调;
(五)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六)制定考核标准和要求,检查指导考核工作;
(七)承担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制订本地实施方案和措施,编制落实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国家规划与标准,建设、认定和管理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并报告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公布;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省级以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当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工作。
第八条 培训基地接受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具体做好培训招收、实施和考核及培训对象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 培训基地是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卫生机构。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培训需求及各地的培训能力,统筹规划各地培训基地数量。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为三级甲等医院;
(二)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要求;
(三)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的专家委员会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认定合格。
根据培训内容需要,可将符合专业培训条件的其他三级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甲等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作为协同单位,发挥其优势特色科室作用,形成培训基地网络。
第十条 培训基地由符合条件的专业基地组成。专业基地由本专业科室牵头,会同相关科室制订和落实本专业培训对象的具体培训计划,实施轮转培训,并对培训全过程进行严格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 对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应当定期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报告培训工作情况,接受检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遴选建设部分示范性的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发挥引领作用。对达不到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或培训质量难以保证的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取消其基地资格,并视情况削减所在省(区、市)培训基地分配名额。
第十二条 培训基地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调领导机制,制订并落实确保培训质量的管理制度和各项具体措施,切实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培训基地主要行政负责人作为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基地的培训工作,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教育培训管理职能部门作为协调领导机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承担培训任务的科室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健全组织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对培训对象的带教和管理职能。
第十三条 培训基地应当落实培训对象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和有关人事薪酬待遇,做好对培训对象的管理工作;专业基地应当具备满足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培训要求的师资队伍、诊疗规模、病种病例、病床规模、模拟教学设施等培训条件。
第十四条 培训基地应当选拔职业道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具有带教能力和经验的临床医师作为带教师资,其数量应当满足培训要求。带教师资应当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的要求实施培训工作,认真负责地指导和教育培训对象。培训基地要将带教情况作为医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带教医师给予补贴。
第十五条 培训基地应当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订科学、严谨的培训方案,建立严格的培训管理制度并规范地实施,强化全过程监管与培训效果激励,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六条 培训基地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协助其办理执业注册和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探索建立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匹配机制,逐步推进区域间招收统筹协调。
第十八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本地医疗卫生工作对临床医师的培养需求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能力,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向培训基地下达培训任务,并在培训名额分配方面向全科以及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以及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
第十九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将培训基地基本情况、招收计划、报名条件、招收程序、招收结果等信息通过网络或其他适宜形式予以公布,向申请培训人员提供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有关情况同时报告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有关行业组织、单位。
第二十条 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基地要做好培训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申请培训人员根据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公布的招收信息,选择培训基地及其专业基地,填报培训志愿,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填报培训志愿,应当取得委派单位同意。
第二十一条 培训基地对申请培训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者组织招收考核,依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培训对象。
第二十二条 培训基地要及时向当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报送招收录取信息,各省(区、市)可在招收计划剩余名额内对未被录取的申请培训人员进行调剂招收,重点补充有名额空缺的全科以及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
第二十三条 国家统筹协调发达地区省(市)支援欠发达地区省(区、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各有关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之间应当签定对口支援协议,发达地区的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每年应当面向欠发达地区招收一定数量的培训对象,培训招收重点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及其地市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在起步阶段,年招收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发达地区培训招收数的10%,随着培训工作的推进,适当增加招收规模。招收对象培训期满后依协议回原派出地区工作。 第二十四条 培训对象是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在培训基地接受以提高职业素养及临床规范诊疗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化培训。
第二十五条 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顺延期间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培育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分专业实施。培训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能力、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重点提高临床规范诊疗能力,适当兼顾临床教学和科研素养。
第二十七条 实行培训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国家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住院医师培训招收、培训实施、监测评估、培训考核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应当及时、准确、详实地将培训过程和培训内容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和考核手册并妥善保存,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以过程考核为重点。过程考核合格和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是参加结业考核的必备条件。培训对象申请参加结业考核,须经培训基地初审合格并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核准。
第二十九条 过程考核是对住院医师轮转培训过程的动态综合评价。过程考核一般安排在完成某专业科室轮转培训后进行,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参加业务学习情况等方面。过程考核由培训基地依照各专业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严格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结业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有关行业组织、单位制订结业考核要求,建立理论考核题库,制订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标准,提供考核指导;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结业考核,从国家建立的理论考核题库抽取年度理论考核试题组织理论考核,安排实施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第三十一条 对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培训对象,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样式附后)。 第三十二条 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另行制订。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样式)
G.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有哪些
住院医师规范培训为医学生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训临床高层次医师,提高医疗质量极为重要。占据了医学终生教育的承前(医学院校基本教育)启后(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地位,是医学临床专家形成过程的关键所在。
长期以来,我国无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制度,学生从医学院校毕业,未经二级学科培养,就直接分配到医院从事临床工作,以后的能力和水平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所在医院的条件,严重影响了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的提高。
20世纪80年代开始,许多地方恢复了住院培训的试点工作。经10余年的实践,一套较为完整的住院医师规范培训的制度和模式已经得到了确定和完善。
1993年,卫生部印发《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此后各地逐步开展不同规模、不同水平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前期探索。
江苏省自1992年开展试点,制定了《江苏省卫生系统临床住院医师培训暂行办法》,1995年制定了《市级以上医院、县级医院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初步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培训制度和培训标准。2007年,全面推行面向城乡基层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2010年,明确规定”自2010年起,新进入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毕业生必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数位居全国第一。
(7)培训计划规范化扩展阅读
培训对象为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在培训基地接受以提高职业素养及临床规范诊疗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化培训。
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顺延期间费用由个人承担。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培育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分专业实施。培训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能力、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重点提高临床规范诊疗能力,适当兼顾临床教学和科研素养。
实行培训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国家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住院医师培训招收、培训实施、监测评估、培训考核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应当及时、准确、详实地将培训过程和培训内容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和考核手册并妥善保存,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H. 护理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是什么
护理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是:
1、新护士培训计划分为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在护理部进行,依据新护士个人情况,帮助熟悉医院环境,了解医院历史和现状及相关的法规、规章制度、职责、护士行为规范要求、熟悉基本护理技能操作规范等。
第二阶段:在所轮转的科室内进行,主要为专科知识培训。各相关护士长要详细列出转科期间期须了解、掌握的相关制度、操作标准、护理工作方法程序、培训内容及时间、考核方式均应有记录。
2、制订完善的护理工作标准是新护士培训效果的关键。
护理工作制度、职责、操作标准、特殊及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及护理工作技巧等项目均按护理部制定的统一护理质量标准逐项进行。
3、具体培训各相关科室护士长将培训计划及工作标准在新护士进科时向每位新护士讲解,使其了解培训目标、内容、工作标准及考核方式。由护士长详细介绍培训步骤,了解新护士的认知状态。讲解学习方法,介绍病房带教老师特点。减轻新护士的思想压力,提高学习效果。
4、规范化教学病房护士长、教学老师及病房均备有一套完整的新护士培训计划及护理工作标准,教学老师对照工作标准进行教学,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强调规范化的教与学。
5、培训方式采取科内、病房集中培训,病房专人带教、单独讲解及对照标准自学的方法相结合进行培训。
6、考核方式采用护理部考核与科室考核相结合,笔试与实际操作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法,一方面考核新护士的业务能力,一方面了解各科的带教效果。最后由护理部组织进行全面的理论和技术操作考试。考核成绩将进入个人技术档案。
护理培训目的:
护理培训目的是使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熟悉医院护理工作制度,在临床实践中不断充实护理基础理论及护理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专科护理常规和基础护理操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并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培训,使培训对象的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I. 研究生能代替规范化培训计划
不能。2015年起新招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确保合格毕业生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4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