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计划生育培训资料
计划生育业务培训资料 计划生育工作已步入正轨,逐渐走入依法行政的轨道,因此,国家于2002年9月1日颁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我们浙江根据本省实际情况于2002年9月3日施行了《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国的人口政策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行计划生育以宣传教育为主,同时采取必要的经济、行政和法律措施。 一、《一孩生育证明》发放 1、办事对象:新婚夫妇(双方均未生育,经依法登记结婚后,第一个子女生育前。法定婚龄是指男22周岁,女20周岁)。2、办事程序:生育管理地乡镇人民政府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核实后,发给生殖健康服务证。 3、核对证件:男女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籍》、女方一寸照片一张,即办。 二、再生育审批 1、办事对象:符合《省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但是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必须先审批再怀孕,否则要征收计划生育违约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2、办事程序: (1)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生育管理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对其生育状况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3)生育管理地乡镇人民政府在20个工作日内(包括公示期)签署审核意见,并统一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批; 3、申报材料:《三门县再生育申请表》2份、《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女方最近一个月内检查的《孕环情证明》、女方1寸近照1张,特殊申请生育的另附其他有关证明。 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1、办事对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2、办事程序: (1)夫妻双方填写《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 (2)村民委员会签署审核意见; (3)报镇人民政府核准,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申报材料:《申请表》、《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小孩1寸近照1张,即办。 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书》申领 1、办事对象:离开户籍所在地30天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的育龄人员(18-49周岁)。 2、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本人照片1张,即办。 五、已婚育龄妇女“三查”及“四项手术”落实时间 三查对象:未满49周岁的已婚育龄妇女(女扎、离婚、丧偶除外)。查检时间:第一次:每年的正月十六、十七:第二次:每年的七月十一、十二。二孩办理知情选择的育龄妇女每年查检四次。 放环时间:一般为顺产42天至3个月内,剖腹产6个月后。二孩出生提倡女扎手术,也可以办理知情选择协议;但是超生的必须落实女扎手术。计划外怀孕的应当在当月落实引流产手术。 六、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承包土地和山林优先照顾,农村扶贫应当把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作为重点对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一)奖励扶助对象的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本省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二)奖励扶助的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夫妇每人每年按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对只生育一个女孩或独生子女死亡无子女的,按每人每年84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和奖励扶助金的发放以个人为单位。(三)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 1、本人申请。 2、村民委员会评议。 3、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复审确认。 七、社会抚养费征收 (一)收费依据:《省条例》第四十八条。 (二)收费标准:违反《省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台州市统计局公布的为准)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县统计局公布的为准)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1、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双方均是农村户口的征收 5万元;一方城镇户口,一方农村户口的征收8万元;双方均是城镇户口的征收12.5万元 ); 2、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3、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批准生育的,按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双方均是农村户口的征收 1.2万元;一方城镇户口,一方农村户口的征收2.3万元;双方均是城镇户口的征收3.3万元); 4、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在6个月的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否则按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双方均是农村户口的征收 1.2万元;一方城镇户口,一方农村户口的征收2.3万元;双方均是城镇户口的征收3.3万元); 5、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双方?
B. 单位组织育龄员工进行计划生育知识培训的内容包括哪些
县人口局、县计生协、县计生服务站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惠政策、办事上报审批程序、业务知识、有奖举报、打击“两非”、协会知识、优质服务等相关内容系统整理,先后编印发放了《永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实施细则》、《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手册》 (一) (二) (三) (四)、《“313”计生利益导向惠民工程宣传手册》、《计生协会基础知识宣传手册》等资料供计生干部宣传学习用。
C. 人口与计划生育培训班开班致辞
同志们:
全县村级计划生育专职主任培训班今天正式开班了。这次培训班是根据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部署,经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同意举办的。举办这次培训班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分析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讲解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全县基层计生干部队伍的执业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意识,推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下面,我对这次培训班简单提五点要求。一是要深刻领会领导讲话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所有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要积极学习、认真学习。这次培训班,讲课的都是县人口计生局主要负责同志,事前对授课内容进行了精心设计,希望大家课上专心听讲、全面领会、记好笔记,课下搞好分散自学与想互交流,真正把知识学到手,回去后用于工作实践,促进工作的开展。培训班结束时还要进行严格的考试,希望大家都能够考得好成绩。三是要严格遵守培训学习和生活纪律。为确保培训效果,县人口计生局要将参加学习和遵守纪律情况作为对乡镇进行“一事一评”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委党校细心安排学员食宿,为同志们的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条件,有关学习和生活纪律问题,希望大家严格遵守。四是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带队的同志要认真负责,搞好学习组织与分组讨论,管理好本乡镇的学员,并积极协调解决同志们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本次培训任务。
D. 如何做好基层计划生育工作
做到五个心:爱心 、恒心、细心 、责任心 、耐心 。
E. 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如何才能搞好呢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考核奖励制度 1、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好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坚持以“镇领导、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抓紧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2、继续实行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制度。对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折合百委23号文件考核分数20分)具体分两大块进行: (1)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指标执行情况考核,总分为50分; (2)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质量部分的考核,总分为50分。考核标准细节见附页。 3、考核办法:由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牵头,以平时抽查和年终评估相结合进行考核。 4、奖励办法: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为一类村,80分以上为二类村。对获得 一、二类村的单位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认真贯彻法律法规,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和优质服务活动 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国策意识,营造良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各级宣传网络,弘扬婚育新风,积极推进争创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 1、完善以村人口学校为基础的培训机制,实施镇、村二级人口学校联动。 2、全面实施生殖健康工程和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工作,提高广大育龄群众满意度为主要目标的优质服务,以满足广大育龄群众的生殖保健需求。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和处罚制度 1、凡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村和企业,在年终评比时,对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取消评选先进个人的资格;同时对集体取消评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和先进党支部等资格。 2、凡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村,出现一个,考核减50分,出现二个取消全部考核。 3、计划外出生涉及到本镇二个村的,未登记按统计口径上报,考核时两个村各按0.5个计算;已登记的,按统计口径上报作1个计算;跨县以上的外来女非法同居生育的,按统计口径上报作1个计算。因特殊原因出现的计划外生育(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不宜采取补救措施的,按0.5个计算)。 4、在当年度出现2个或2个以上计划外出生的,或者由于工作失误,措施不力,工作缺乏主动性造成重大失误的,追究具体分管人责任,并对村主要领导给予相应的处分。 四、建立和健全汇报、通报制度 各村计生联络员对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及时掌握有关信息,上报计划生育办公室,并针对不同人群需求做好分类指导,落实可靠避孕节育措施。镇计生办人员应多下村、组、户了解有关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并对计划生育重点对象实行跟踪走访。 镇计生办每季对各村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书面通报。 五、落实联村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机关、站办联村干部要关心联系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生办、服务站人员实行联村负责制,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必须密切配合,确定一名流动人口专职管理员,管理好本辖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派出所、保安队、工办、城建办、集管办、计生办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卫生院要把好建卡检查关。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共同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村、有关单位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配合重视程度,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网底的作用 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标准,要求各村、企事业单位必须做到: 1、要继续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工作,并且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2、要切实加强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会员的带头作用,配合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3、要大力加强组级网底建设,各村应对工作能力不强、积极性不高、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不胜任新形势计划生育工作的联络员作适当调整,真正发挥组级计生联络员的作用。 4、要把落实工作责任与报酬相结合,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F. 如何加强乡镇计划生育工作
一、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做好宣传教育是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基础,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先优惠政策、生殖保健等知识的宣传。宣传工作应扎实细致,切不可只走过场,要让宣传内容家喻户晓,让育龄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让他们了解并掌握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从而转变生育观念。
二、全面开展村民自治工作,努力提高自治水平。 我们的工作方法要求以人为本,各项法规政策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但另一方面也制约着对部分思想陈旧、观念落后育龄群众的管理。因此必须因地制宜,建章立制,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村民自治。这项工作切不可纸上谈兵,要切实发挥基层组织的管理作用,对村干部从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使村民自治能够真治、长治。
三、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政策法规的严肃性。 农村育龄人群素质层次不齐,家庭经济状况难以估量,这给我们行政执法带来一定的难度。在计划生育执法过程中要一碗水端平,公正严明,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从严、公正对违法人员进行管理,以维护政策的法规的严肃性。切不可随意降低处理标准,引起群众的不满和逆反心理,使得政策落不到实处,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四、认真落实各类优惠政策,转变育龄群众生育观念。 新时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各项政策含金量高,惠及面广。因此在执行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把关,认真细致,公正透明,让每一个计划生育家庭都能够享受到他们应享受的扶助与奖励。从而以点带面,为广大育龄群众消除后顾之忧,引导他们转变生育观念,倡导新型生育文化,从而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谐发展的步伐。
五、强化服务意识,有效管理流动人口。 随着市场经济的活跃,外出务工从业人员增多,势必给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带来新的阻力,这也是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难题和重点。如何做好农村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应首先转变我们的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实施亲情化管理。为流动人口送《婚育证明》上门,帮助他们解决家庭困难,照顾家庭留守人员,和外出人员所在地建立异地协作关系,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对流入人口实行以房管人、以用工单位管人,层层靠实责任,将流动人口纳入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
六、加强基层网络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提高农村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质量,健全基层管理网络是关键。应从人员配备到位,业务培训细致,服务意识增强等方面入手。建立起一只作风过硬、业务精炼、能够真心为人民群众服务,热爱计生事业的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队伍;还应加强对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以服务促管理,全面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七、在承续中创新,转变工作职能。 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长期以来都承续着“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坚持着“三为主”工作思路不变,追求着计生事业的稳定发展。但新时期人们受市场经济发展的影响,对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要求有了新的转变,因此,我们必须创新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建立新型的工作体制。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为广大育龄人群提供优质的服务,大力推广知情选择,评优树模,扶弱救困,改善干群关系。让育龄群众了解到计划生育工作不仅仅是管理,更重要的是服务,从减小工作难度,推动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