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计划生育工作中常说的打击两非指的是什么
计划生育工作中常说的打击“两非”,指的是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内需要的选容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这是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的“两个严禁”而提出来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㈡ 计划生育开展打击两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什么
计划生育工作的负面效应之一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
性别比版失调,将会导致一系列权社会问题。计生部门认为,性别比失调的原因是选择性生育,而选择性生育则要通过非法B超鉴定性别和非法引产达成。他们认为只有通过严厉打击参与“两非”行为的医院、医生、介绍人、“两非”对象夫妇等,才能阻止“两非”行为,有效降低出生性别比。
大禹的父亲治水采取“堵”的办法,却导致了水灾泛滥,而大禹采取“疏”的办法治水,最终水患得到有效治理。我个人认为,适时调整人口政策才是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有效良药。
㈢ 打击两非工作有哪些
“两非”即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
㈣ 关爱女孩 打击两非 两非是什么意思
非法枪支弹药
㈤ 刑法中有打击两非的内容吗
1、对“两非”案件施术者,不论是医疗保健机构人员,还是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人员,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由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两非”案件施术者所在单位,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责任。
2、对“两非”案件的施术者及所在单位实施经济处罚时,原则上按上限标准执行。按属地管理原则,属于医疗保健机构及人员,由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属于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由县、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实施。
3、组织、介绍“两非”行为的,由县、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按上限实施经济处罚,行为人属国家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出售、使用非法终止妊娠药品的,由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上限实施经济处罚,并吊销其经营许可证照。
5、触犯刑法第336条第二款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非”案件的认定标准:
1、医疗机构(包括个体诊所)、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等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
2、单位和个人组织、介绍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非法接受胎儿性别鉴定或施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
3、育龄群众以生育男婴为目的而进行的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
4、非法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物的行为;
5、残害、溺弃女婴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