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医疗器械关于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内容
医药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一)
一、进行培训需求调查。作为医药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培训组织者,首先应在培训前对受训人员的需求进行调查。
需求调查的最好方式是问卷调查。问卷的设计一定要简单,而且容易回答,能激发被调查者的兴趣。此外,还必须结合访谈的形式,向各级管理者和他的下级进行调查,以分析绩效评估表、技能项目需求调查表、重点人群的抽样面谈等方式,确定销售人员及其管理者岗位技能的差距和重点的技能培训项目。
二、进行培训预算。对于调查数据,必须进行系统的分析,结合对受训人员学习资质的评估,总结差距和根源。
制定培训解决方案应遵循如下步骤:明确方案涉及的培训项目;评估现有的培训资源、人手、资金、课目、师资等;确定培训的重点项目和常规项目,确定培训工作的重点;确定出哪些培训课程可自主开发,哪些需外购或定制,最后确定自有师资的培养数量、培训系统的建设,做出培训计划和培训预算。
在培训预算方面,有固定培训预算的医药企业,大多按各部门员工数量或全年销售额定出一定的比例。对新公司、新部门,预算可以相对高一些;而发展平稳且有经验的公司,可相对低一点。
三、进行受训对象的细分。对医药企业中与销售直接相关的人员,按横向医药业务分工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类别:药店超市组类;医院组类;普药商务组类;销售管理人员;产品经理;内部培训师。纵向划分的话可按进公司的时间长短和所处层级划分为:新进员工、需进阶型员工、成熟深资历型员工。
四、进行培训课程分类。一般可以分为基础篇、技能进阶篇、实战提升篇三部分,然后按照参训人员的分类逐级安排。还可根据医药企业的具体情况,或安排内训,或送学员外出参加一些公开课。尤其是对企业高层、产品经理,大多可以通过参加行业内组织的公开课来实现能力的提升。部分销售精英也可以安排其外出参加某些公开课,作为企业对他们的奖励。
医药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二)
为适应机构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工作的创造力和执行力,着力打造高素质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和从业人员,根据局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20XX年度局干部和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增强工作创新能力为目标,引导广大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学”字为先的理念;通过对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优良作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专业知识教育,提高其整体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行政执法队伍和遵纪守法的从业人员。
二、总体目标
结合“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及“创先争优”活动和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学习培训,使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政治素质及个人修养有进一步提高,增强应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的能力;坚持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机制,积极推进知识创新、工作创新和监管创新,适应食品药品监管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三、学习培训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包括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和在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学习新的操作规范,学习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法》,深入研究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特殊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督和药品案件稽查基础知识讲座和从业人员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
四、学习培训方法(具体安排见附表)
(一)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局领导干部要结合中心组的学习,坚持每周二下午集中学习。同时要坚持自学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
(二)举办专题辅导。结合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联系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从业人员操作规范,适时邀请省、市专家或专业人士作辅导讲座。
『贰』 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怎么写
食品是我们所重视的,也是国家所重视的。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计划(篇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的安全是关系到每个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问题,因此,对于加强食堂工作管理,对于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有计划的、经常性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培训,也是食堂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训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对食品安全卫生知识、业务知识要加大培训力度,真正做好卫生工作、安全工作,应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为创造高质量、高水平一流服务的目标而共同努力。通过培训,要提高我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强食堂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其高质量地为学校食堂工作服务。在日常操作中更加严谨、规范,工作水平更上一层楼。让每一位师生吃的放心、舒心、开心,为我校的后勤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4号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基本要求》、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知识、业务知识、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三、培训安排
每学期安排两次培训和学习。(根据我校食堂的具体情况,从8月份开始学习,具体安排附后)
1、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及岗位技能培训,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防卫生事故的发生。
2、每学期进行一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问卷答题。
3、每学期至少定期组织一次食堂人员岗位练兵或技能竞赛活动,以保证从业人员不断适应发展的需要。
4、从业人员必须爱岗敬业,互帮互学,钻研业务技术,通过不断的苦练基本功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5、对业务骨干和进步明显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鼓励其学业务、学技术,提高服务质量。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计划(篇二)
为确保师生员工生命的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强化食堂从业人员安全工作意识,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本园特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以下安全工作综合管理责任书:
1.食堂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饮食卫生法规。
2.采购食品人员,应有相对固定的食品供应点采购。保证食品质量和新鲜度,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超过保持期的食品及原料。新购食品应由入库人员验收。
3.炊事人员必须采用新鲜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蒸熟煮透。不得供应生吃,半生吃或凉伴食品。严禁供应隔餐(夜)饭菜。
4.炊事用具在食品加工时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洗净保洁存放,按时进行消毒。
5.餐具必须每餐严格清洗后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落实保洁措施。
6.配备专用留样冰箱,每种饭菜留样,作好记录,标明日期,冷藏保存48小时。
7.严格规范操作炊事用具,经常检查、保养,发现损坏及时上报。
8.定期进行食堂内外环境大扫除,切保食堂环境卫生。
9.食堂人员应严格讲究个人卫生。
10.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及其他不安全事故,将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叁』 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如何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近年来,全县上下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总体好转。但是,由于我县农村人口多、居住分散,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乡村无专职监管人员,县上监管机构力量不足,对乡村监管的频次较低,农村红白喜事等集体聚餐基本失于监管,工作存在盲区和漏洞,安全隐患较大。随着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关注度的不断提高,省、市、县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考核更加严格,从今年起实行两个“一票否决”制。对此,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建立健全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组织机构
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关键是落实机构队伍。根据我县乡镇机构设置情况,要求各乡镇组建专门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由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兼任主任,确定1名专职副主任,并选调不少于4人的食品药品安全专职监管员,人员从乡镇内部调剂解决,尽量做到专业对口或接近,工作积极主动,年富力强。各乡镇要结合本乡实际,尽快确定人员并将花名册(附后)于5月30日前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县法制办对专职监管人员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并立即开展工作。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要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制定和落实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要按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辖区内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要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使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的年度考核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结果作为县政府对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要通过加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使全县形成“城乡一体、纵横辐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格局,为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三、全面落实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办公室工作任务
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对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药品医疗器械等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摸底建档,建档率达100%。二是要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监督频次户均达4次/年以上;三是对本乡镇农村红白喜事聚餐5桌以上登记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到每次检查有检查记录,备案率达100%以上;四是年内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五是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本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专项整治和抽检抽验工作,使本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含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许可证持证率达100%,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率达95%,药品经营单位GSP通过率达100%,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命名率达40%以上。索证索票及购进台账登记率达85%以上。六是做好辖区村级信息员的培训及指导工作,使乡村信息员举报案件逐年上升,案件查处率达100%。
四、切实保障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县财政要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研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报酬补偿机制,逐步配备执法交通工具、执法装备和执法标志服装,确保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及设施设备,挂牌办公,着力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五、强化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检查考核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已纳入县对乡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各乡镇要按照责任书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制定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细则,定期对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加强对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协助乡镇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切实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肆』 如何做好新时期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如何做好新时期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当前食品药品监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部门自身来讲,一是制约科学监管的问题和思想障碍还比较多,依法行政的思想未得到全面落实,监管工作定位不够准确。二是经费不足问题困扰着基层,一些工作任务无法落实。三是监管队伍的监管能力、监管水平还不能适应监管工作的要求。从监管对象来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经营机制和企业自律性还比较差,违法违规事件时有发生;医药产业和餐饮服务行业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没有完全形成;药品流通秩序不够规范,不合理用药现象仍然普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当前,党和政府把食品药品安全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战略高度,县委县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县“十二五”发展规划,专门进行部署。同时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列为乡镇政府日常工作重点,作为年终考核乡镇政府的工作绩效目标之一。这些变化,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创造了有利条件。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构改革后,监管任务、监管体制发生了变化。监管部门负责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五大与公众健康紧密相关产品的监管,相关健康产品的监管相对集中,具体监管责任更重。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发生的变化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所承担的具体监管责任没有淡化,改进和加强监管工作的要求没有弱化,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根本任务没有变化。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濉溪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思路的核心就是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牢固树立科学监管思路,按照市场运行的客观规律,构建合理的监管机制和制度体系,最大限度地优化配置各项监管资源。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科学监管水平和能力。一方面要抓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另一方面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人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理念,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创新监管手段,建立长效监管模式。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观念。监管部门要增强监管责任意识,建立完善责任制。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及运行机制,优化诚信建设氛围,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建立健全技术支撑体系,以科学技术和手段为依托,继续完善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建设,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实现对相对人的远程监管,力求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完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健全和监测工作运行模式、组织体系,努力构建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灵敏、协调配合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监管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和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对认证发证、稽查处罚等重点领域人员的监督,实行权力分解、岗位轮换、集体审批,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防患于未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向社会公布药品监管法定依据、执法程序、办事期限及服务承诺,确保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正确贯彻。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让公众参与监管,推进效能建设,优化政务环境。
『伍』 如何做好新常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当前食品药品监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部门自身来讲,
一是制约科学监管的问题和思想障碍还比较多,建立长效监管模式。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服务意识。另一方面抓好执法队伍建设。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提高行政效率,具体监管责任更重。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发生的变化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所承担的具体监管责任没有淡化,优化诚信建设氛围,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建立健全技术支撑体系,树立意识、大局意识,改进和加强监管工作的要求没有弱化,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根本任务没有变化。践行科学监管理念,违法违规事件时有发生;医药产业和餐饮服务行业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没有完全形成,继续完善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建设,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实现对相对人的远程监管,力求降低监管成本、组织体系,努力构建统一指挥、化妆品。同时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列为乡镇政府日常工作重点。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科学监管水平和能力。监管部门负责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这些变化,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创造了有利条件。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构改革后,监管任务,健全和监测工作运行模式、分级负责、反应灵敏,推进效能建设,优化政务环境、岗位轮换、集体审批。健全监管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执法人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理念。
二是经费不足问题困扰着基层,依法行政的思想未得到全面落实,监管工作定位不够准确,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县委县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县“十二五”发展规划,专门进行部署。从监管对象来看,一些工作任务无法落实。
三是监管队伍的监管能力、监管水平还不能适应监管工作的要求;药品流通秩序不够规范,不合理用药现象仍然普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当前,向社会公布药品监管法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五大与公众健康紧密相关产品的监管,完善对认证发证,相关健康产品的监管相对集中、协调配合的应急管理体系,防患于未然,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观念。监管部门要增强监管责任意识,建立完善责任制。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濉溪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思路的核心就是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和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让公众参与监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经营机制和企业自律性还比较差,提高监管效率;完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作为年终考核乡镇政府的工作绩效目标之一、执法程序、办事期限及服务承诺,确保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正确贯彻,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创新监管手段,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内部监督,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及运行机制、监管体制发生了变化、稽查处罚等重点领域人员的监督,实行权力分解。一方面要抓领导班子建设,最大限度地优化配置各项监管资源。牢固树立科学监管思路,按照市场运行的客观规律,构建合理的监管机制和制度体系,以科学技术和手段为依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优化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
『陆』 如何做好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几点感受
虽然没有抄舒适的办公环境、袭没有耀眼的光环,但凭着满腔热血和强烈的责任感,担任着食品药你们肩负着成千上万人“舌尖上的安全”,这就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是百姓食品安全最直接的守护者。
我个人认为要做好基层的食药监管工作有以下几点:
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
加强监管制度建设。
加强基层硬件设施建设。
除此之外还有
一是打造应急管理平台。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制定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信息发布等配套制度,加快应急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二是打造信息化监管平台。做到现场监管、现场录入,执法办案网上流程,推进权力网上公开。
三是打造投诉举报平台。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这一投诉举报平台,力争把“12331”提升到和“110”、“12315”等一样的公众知晓度;同时,要切实加大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人员维权调解和监管知识的培训,提高其监管协管能力和水平。
『柒』 如何强化药品监管人员队伍建设的措施
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党委、政府要提高对食品药品工作的认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保证监管工作“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确保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
1、加强队伍建设。本次机构改革,队伍建设是重点,尤其是在改革过程中,要及时了解基层监管干部的实际困难,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后,确保改革过程中工作不断、力度不减、队伍不散。一是在选用食品药品监管干部上,要着眼长远,严把入口关,采取招录与区县内调剂、选调等相结合的方法,优先选用那些专业性强、业务能力强、敢担当的干部,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升监管队伍的专业性。二是要完善用人机制,在政治上关怀基层干部,在用人上树立正气,营造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给每位干部在政治上平等进取的机会。三是要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考核激励机制,实行对监管部门、监管干部双考核,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考一级,根据考核的结果进行奖优罚劣,对那些目标任务完成得好的干部,表彰奖励毫不吝惜,组织推荐毫不保留,提拔使用毫不犹豫;对那些目标任务完成得差,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视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2、加强经费投入。铜川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分布零散,且大部分为小作坊、小杂食店、小餐饮店,执法难度大、成本高;一些企业制假造假手段越来越隐蔽、手法越来越先进,传统陈旧的监管办法难以及时发现查办,需要依靠现代化的技术力量来完成,因此各级财政应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的经费投入,将食品药品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日常监管、查办案件、监督抽验和培训教育所需经费。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的投入,重点增加现场快速检测和调查取证等设备的配备。要加强县级一般性和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重点解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必需的场地及设施设备,完善检验检测机构,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提供快捷准确的技术支撑。
3、重视教育培训。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人才”的观念,扎实开展监管队伍教育培训,努力提高监管者综合素质,让每名监管人员的潜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要狠抓业务建设和专业培训,扎实开展好教育培训活动,要求每名干部每年至少通读一套法律法规或食品药品业务等方面的书籍,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促进自学提高;每年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邀请一批专家、学者授课,拓展视野,更新知识。深化技术练兵,积极组织开展“岗位技术比武”等活动,组织开展重大活动和参与突发事件处置演练等工作,提高综合协调、驾驭复杂局面和应急处突等能力。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干部职工廉政教育,认真学习党纪政纪规定,撰写心得体会;定期邀请纪委领导干部作廉政报告,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开展讨论活动,人人谈感想;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4、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局面。对本系统的行政审批、执法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将权力依据、实施主体、职权范围、工作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完善基层监管的规章制度,定好规矩、划出红线,让生产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始终把依法监管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生命线,加大执法力度,当好“裁判员”,依法惩处各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通过开展制度建设活动,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从而指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促进基层监管执法规范化。
5、严格考评问责。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明确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责任,明确各岗位监管职责,做到定员、定责、定岗。市、县、乡各级政府之间、各级监管部门之间、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强化责任。实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月小结、季度总结、年度考核,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责任。要加强问责力度,始终把责任追究作为督促落实责任的尚方宝剑,警钟长鸣,通过行政手段强化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在工作中认真履职、尽职、尽责,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人人有压力、个个负责任的氛围。
6、创新监管方法。要转变管理观念,变“强制命令式”为“协调服务式”,少发文件,多干实事。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效能、属地监管、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的原则,落实“网格化”监管,对全市监管系统“定片定区、定岗定责、定人定位”,构建上下贯通、左右互联、无缝衔接的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要转变督查方式方法,专项督查要认真,日常检查要严格,不走过场,不图虚名,切切实实帮助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提高水平。要想基层所想,急基层所急,想法设法争取省、市的政策支持,如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和标准化食品药品监管所创建活动,最大可能的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加强基层执法装备的配备,改善基层监管机构办公条件,从而调动基层监管队伍工作的积极性。
『捌』 浅谈基层监管人员如何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西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杨金富
一、目前食品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有7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消费者对法律的认识程度普遍较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防范意识很弱。在购买食品时,缺乏查看所购食品的生产日期、合格证、认证标志的意识。一些食品经营业主法律意识淡薄,素质偏低。不少食品生产从业人员既使签定了承诺书,在利润的驱动下,无视肩头所担负的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依然说一套做一套,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二)自律意识偏低
按现有企业几乎都是股份制企业和个人企业,员工大都是自家人及亲戚,尤其是小作坊,基本都是一家一户,个别小作坊业主甚至连台帐都记不了,更谈不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了。
(三)责任意识不强
尤其小作坊生产的产品,有一定市场。因为小作坊规模小、设备简陋,造成成本较低,价格低廉。加之其主要集中在居民区、城郊、农村、偏远地区,有就近优势,能方便一部分群众生活需要,始终占有一定市场。如果改善环境卫生、提高规模和设备,必将增加成本,不少小作坊将丧失低价优势难以运作、经营。因此不管质监部门如何三令五申,少数小作坊业主仍不理不睬,甚至打起游击战。大多数企业在日常监管和巡查时,赶紧搞卫生,记台帐,偶尔抽查时就会发现,卫生条件不好、台帐记不全、工作服不穿等现象发生,要求的索证索票、添加剂备案等都不完善。
一是要转变监管理念,建立建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从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得出的经验教训,都要求我们必须转变原有监管模式。要从过去侧重于事前审批、许可,事中进行抽检、检验,发现问题进行处罚、处置转变到以食品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为主,并建立食品从生产到餐桌的一个全过程监管体系上来。各级监管部门应按照科学监管,关口前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针对地方特色产业、块状产业和高风险产业,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大力提高食品检验检测、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评估和预警等技术能力。通过对产品的信息收集、分析,实施风险安全预测预报,做到对质量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及时预防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的发生,切实提高质量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实现由以往的“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被动应对”向“主动出击”转变,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的内在隐患。
二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不断拓展监管能力。
当前质量监管的主要矛盾是监管职能的不断深化与监管工作人员缺乏的矛盾。由于人员少,监管地域广,造成对产品质量无法进行及时有效全面的动态监管。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改,预防和杜绝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充分利用乡镇质监员、农村公共安全员这批“地方军”熟悉当地自然和社会条件、监管就近、反映及时的优势,建立由乡镇质监员、食品安全专管人员、农村公共安全员组成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使他们在食品质量安全、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普查建档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通过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的建设,使食品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至各个行政村,实现纵横交错、条块结合,使质量监管经常化,日常化,以解决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人少、事多、任务重的难题。”
三是要建立快速灵敏的应急反应机制,增强对突出事件的处置能力。
三鹿奶粉事件带给我们惨痛的经验教训,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建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响应机制。应建立由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组成的综合协调机构(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部门协调、信息互通、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切实做到“四个统一” 即1、统一检测品种。2、统一检测计划。3、统一检测经费。4、统一信息发布。四个统一可以防止以往各部门各自检验、标准不一、结果不一,各自发布造成相对人无所适从、政府公信力受损的不良后果。在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中,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协调各部门抽样检验,做到快速检测,快速处置,避免贻误处理时机,保证执法公平、公正、高效。
四是要加强检验机构体系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检验机构检验能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行政监管的执行与落实。各地要在原有检验能力的基础上,根据社会的发展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检验机构能力建设。省、市一级检验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人才优势,切实将检验机构做大、做全,对食品检验中出现的新问题、新难点要组织精干力量及时克坚攻难。例如:三鹿奶三聚氰胺危机爆发时,省、市检验机构应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对三聚氰胺的检验方法进行研究探讨,将成熟的检验方法及时向县级机构推广。县一级检验机构则要根据当地特色产业、块状产业情况,将检验能力做专、做精,切实为当地食品安全的监管和当地经济的发展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玖』 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在食品安全监管,至少应包括四个方面的监管,即行业组织的自我监管、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消费者的自我救济。笔者从事法学实践工作近十年,从基层法律工作者角度,结合《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等规定,提出新的思路和建议,希望能对我市各职能部门如何更好履行职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监督管理有所裨益。
一、加大对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政府官员的行政和刑事责任追究力度。
近几年各地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使政府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督失职问题一直备受社会苛责。某些职能部门的不作为让食品安全监管形同虚设,一些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尽管涉嫌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却很少被追究刑事责任。确保百姓的餐桌安全,单靠处罚相关企业显然不够,必须把失职的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一并纳入处罚范围,对监管失职人员追究法律责任。在现实生活中,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出于各种目的,玩忽职守、怠于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净化食品市场秩序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导致惟利是图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有恃无恐地制造食品安全问题,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甚至某些职能部门还为不具备法定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经营者开绿灯,违法行政许可等等。《食品安全法》授予行政机关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对被监管者而言是行政权、国家公权力,对广大消费者与社会公众而言则是沉甸甸的责任。为督促行政权执掌者各司其职,《食品安全法》从法律责任方面各职能部门拒绝或怠于行使监管职责、以及滥用职权监管职责的法律责任。此种法律责任既包括国家对政府官员给予的行政处分,也包括国家对受害消费者承担的国家赔偿责任。同时《刑法修正案》(八)新增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罪,根据本条规定,构成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罪的,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宜昌目前还没有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所以应更加突出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罪。
笔者同时认为,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应主动引咎辞职,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也应被撤职。这种问责机制对于牢固树立法治政府、责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的新理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产生了积极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为将此种问责机制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食品安全法》第95条分别规定了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和监管部门主要领导的行政处分措施。虽然只有一个法条,但从该法条中可以明确,政府的“一把手”和职能部门的“一把手”,都有可能由于本地、本部门违反法定食品监管职责而被摘掉“乌纱帽”。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5条第1款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违反该法规定、未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此处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既包括地方政府主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副职领导(如副县长、副区长),也包括地方政府的正职领导。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5条第2款之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违反该法规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二、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由于食品安全涉及食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流通和消费等诸多环节,任何一家监管部门都难以单独承担安全监管的重责大任。在“一个部门管不了”的情况下,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被迫选择了多家部门分段监管的思路。其中,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
分段监管体制虽然有助于督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避免“一个部门管不了”的现象,但也出现了“多个部门管不好”的弊端:监管部门之间既存在着监管重复,也存在着监管盲区。在“田头”到“餐桌”的各个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似乎都有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重兵把守”,但有毒有害食品仍在市场上泛滥成灾。在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问题后,相关部门之间要么缺乏信息互通,要么相互推诿。再如,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等不属于任何一个环节的事项,由哪个部门负责并不明确,客观上又产生了部门职能交叉、问责不清的严重问题。由于职责分工不清,有些部门在小集团利益的驱使下,采取了“有利就抢着管,无利就让着管”的实用主义思维,必然削弱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甚至贻误最佳监管时机。
为彻底打破“一个部门管不了、多个部门管不好”的恶性循环,应建立信息共享、快捷高效、无缝对接的全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特别是我市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应建立沟通平台,保障信息畅通。就地方层面的监管职责分工而言,该法第5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为消除监管空隙,提高监管效率,《食品安全法》第6条还要求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为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对当地食品企业的监管资源优势,要求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负总责。《食品安全法》第5条第1款和第3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因此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全程管理过程中应由地方政府统一协调。
笔者认为,建立信息共享,加强沟通平台建设,应该一手抓监管的分工,一手抓监管的合作。换言之,既强调每家监管部门依法勤勉、权威高效地履行各自法定职责;又强调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监管联动、无缝对接,最终全面建立360度全方位、24小时全天候地覆盖各种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合作监管体制。与监管分工相比,监管合作更具挑战性与艰巨性。
三、在民事赔偿诉讼中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7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该条就产品缺陷规定了惩罚性赔偿。我国《食品安全法》9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依《食品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据此,食品既包括未经加工的原料,也包括经过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侵权责任法》第五章规定的“产品责任”中的产品,则为《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而依《产品质量法》第2条的规定,“产品”指的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若食品符合“经过加工、制作”和“用于销售”要件,亦构成产品,食品类产品就既属于《侵权责任法》“产品责任”所辖范围,亦在《食品安全法》所调整的食品范畴之内。因此,因食品类产品的缺陷而遭受损害的消费者,既可根据《食品安全法》96条第2款,亦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第47条请求惩罚性赔偿。
但是《食品安全法》96条第2款针对的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侵权责任法》第47条针对的是缺陷产品,就食品领域而言,针对的是存在缺陷的食品类产品。但《侵权责任法》本身没有明确规定产品缺陷的概念,需要参照特别法。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6条的规定,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仅从文义而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当然属于缺陷产品;若符合了食品安全标准,则不属于缺陷产品。《食品安全法》96条第2款和《侵权责任法》第47条在食品领域惩罚性赔偿的产品类型上并不会产生不一致。但有学说认为,应当以不合理危险为标准认定产品是否具有缺陷,即便产品的各项性能指标都符合该产品的强制性标准,该产品仍然可能存在缺陷;司法实践中亦有案例予以支持。因此,即便某食品类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虽不能请求《食品安全法》96条第2款意义上的惩罚性赔偿;但若存在不合理危险,依然构成缺陷产品,被侵权人仍可以请求《侵权责任法》第47条意义上的惩罚性赔偿。
笔者要强调的是,依《食品安全法》96条第2款的规定,只要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消费者就可以请求惩罚性赔偿。而《侵权责任法》第47条其适用范围较之前者明显缩小,只有在致人死亡、健康严重受损的人身损害情形,被侵权人才可以请求惩罚性赔偿。也就是说,生产某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类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类产品,构成《食品安全法》96条第2款意义上的惩罚性赔偿,但若没有发生严重的人身损害,则不构成《侵权责任法》第47条意义上的惩罚性赔偿。因此,笔者认为在民事赔偿诉讼中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关于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但是,从维权成本角度讲,没有人会为十倍惩罚性赔偿而维权。但《食品安全法》尽管引入了惩罚性赔偿,但数额仅有十倍的赔偿。这个赔偿太低了,既然是惩罚性赔偿就不应该封顶,设立这个制度的目的,就是要让制假企业知道,一万个人买了产品,哪怕只有一个消费者提出来要赔偿,整个企业可能就倒掉了。对於那种故意的、恶意的行为,应当在经济上给予致命的惩罚。所以在司法实践中还应更广泛地适用精神损害赔偿,以弥补其规定的不足,当然笔者也期待法律的完善。
『拾』 如何做好乡镇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抓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全镇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向市食安办镇政府汇报阶段性食品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采取应对措施,适时协调组织开展全镇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二)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
镇食安办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推进安全优质初级农产品标准化绿色产业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二是严厉打击经营、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控制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三是组织有关部门农产品及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进行监测。
(三)畜产品源头监管
镇兽医站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安全优质养殖产业基地建设;二是要整治违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经营的管理,密切监控“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防止其流入我市市场,严防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三是治理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四是负责和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场内生猪检疫的监管,杜绝病害肉上市。
(四)加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监管
一是严格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法人、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督促其完善各生产环节管理具体措施;三是对食品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严格监控,特别要加强对粮(面粉制品)食用油、肉制品、奶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等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的监控;四是加强食品生产原料的监管,防止食品生产中使用非食品、劣质、有毒原料生产食品;五是加大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和抽检力度,确保流入市场食品的安全;六是重点监控面粉制品、油、豆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生产加工点,禁止生产企业使用矿物油、吊白块、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有毒非食用物质和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地沟油、陈化粮进行食品生产;七是加大对各类小型食品加工厂的整治力度,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小作坊要坚决取缔;八是对居民饮用水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控检测。
(五)抓好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二是建立经营假劣食品惩戒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三是要督促和指导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和销售台帐制度;四是在经营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从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为切入点,本着积极、稳妥、务实的精神,推进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五是加大对市场食品的监督抽验,重点要放在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和乡镇农村,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追根溯源,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督促经营企业主动找回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六是对故意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谋取暴利的行为要坚决从重打击;七是对经营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打击,对大案要案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行为;九建立食品安全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在主要集贸市场设立投诉服务点,接受消费者监督;十对商店(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推进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先进经验;十一是严厉打击食品经营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六)村(社区)食安工作
一是做到食品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有安排、有方案,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真实的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二是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因地制宜地开展对农村群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三是积极推进农村群体宴席报告制度的实施,按市食安办制定的《农村群体宴席食品安全报告检查登记表》做好报告检查登记和《农村群体宴席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月报表》的填报工作,农村群体宴席报告率要达到85%,检查率要达100%;四是进行农村市场专项整治,设立农村食品安全检查小分队,对举报多的地点、市场要反复突击检查;五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食品安全的执法监督工作;六是构建农村食品消费维权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申诉举报中心、举报站、村镇举报联络点维权体系;七是在“五一”、“十一”及元旦、春节前各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发现大案要案及时报告市食安委有关部门并配合处理;八是按时完成镇食安办临时按排的各项工作。
(七)综合整治工作
在“五一”、“十一”及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联合整治活动,解决日常监管中的难点问题和查处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