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培训计划
医疗卫生行业是劳动和技术密集型行业 ,医务人员是构成社会劳动力的一个重要部版分 。医务人权员在工作过程中需要面对各种疾病的患者 ,经常暴露于生物
、化学、物理有害因素中 ,并处于高度紧张及心理学过度应急状态 ,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还需要面对并处理濒临危难的个体 、群体
,有时甚至处于危险的环境中 ,其所遇到的职业性危害 ,既有慢性长期的影响 ,又有急性突发性的危害 。医务人员担负救死扶伤的使命
,是掌握着疾病诊断和救治丰富知识和技能的群体 ,其工作环境充满危险 ,如何保护该特殊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 、生命安全 ,并改善他们的生命质量
,是职业卫生工作者和社会都必须担负的责任 。医务人员具有传染病易感者和感染源的双重身份 ,做好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 ,既保护了医务人员
,又保护了病人 ,具有非常重要的临床意义。
⑵ 施工企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培训管理规定怎么写好呢
了对所有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人员的任职资格控制和培训,使其认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能够胜任本职或本岗位工作,以满足规定要求,作此规定。其适用于公司所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人员的任职资格控制和培训。
1.公司管理人员的任(聘)用按《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暂行)和《岗位任职资格规定》规定办理,人事部保存任(聘)用记录。
2.安全处、施工处根据总公司控制计划和深圳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报分管副经理审核,经理批准,并协同工程处组织实施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3.安全科、施工计划科根据工程处施工生产需要,编制工程处年度培训计划,并报生产副主任审核,主任批准,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教师、教材、时间、参加人员、考核方式。
4.公司、工程处及项目部应按照年度培训计划要求实施培训工作。确保员工意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做出贡献。
5.人力资源调配及培训工作有效性的评价。
(1)管理评审时评价人力资源调配情况的有效性。
(2)深圳分公司、工程处及项目部应对每次培训工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6. 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的记录
(1)工程处负责保存本单位员工档案,员工档案包括员工的主要教育、工作经历和技能情况。
(2)安全处、施工处/安全科、施工计划科负责保存年度培训计划实施情况的记录。
(3)新工人、转岗人员、在岗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书面或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部负责保存培训记录。
(4)安全处、施工处/安全科、施工计划科应按国家、地方有关部门要求,及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卫生员、救护员、内审员、规定的管理人员(如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员)取得授权部门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做好培训登记表并报安全设备部备案。
(5)安全处、施工处/安全科、施工计划科组织实施管理人员、机操工、义务消防队员、环境监测人员、炊事员、保管员、门卫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经考核合格,核发内部上岗证上岗,负责保存培训记录。
(6)作业队组应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开好班前会,并保存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7)培训记录包括:培训内容、教师、教材、考勤(签到)表、考核成绩等。
⑶ 哪里有职业健康管理方面的培训
9月5/6日有一个经理人培训,可以联系佳玥EHS工作室。
环境健康安全EHS职业经理人培训
课程名称: 环境健康安全EHS职业经理人培训
课程类别: 生产管理
所属行业: 行业通用
授课时间: 2天
开课地点:
培训地址:
课程原价: ¥2980
学员对象: 公司企业EHS经理/主管、安全经理、运营总监、运营经理/主管、厂长、生产经理/主管、技术/工程经理/主管。
【课程简介】
环境健康安全(EHS)在企业的正常运营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环境健康安全(EHS)管理人员在企业管理中承担的角色也日益重要,EHS经理需要全面掌握各方面的知识,肩负着企业安全和企业文化传播的重任。而对于EHS经理来说:如何建立起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尽可能的降低风险,将事故拒之门外?如何管理好危险化学品?如何避免安全好像你一个人事的尴尬?如果做好现场岗位安全管理?如何拓展员工知识,做好安全培训并改进员工安全工作态度?如何得到管理层的支持?等等都是我们安全经理所头痛的问题。
在这里你将找到答案,《EHS-环境健康安全经理培训》既有企业EHS文化、相关法规和理论知识的介绍,又有实际案例的分析与演练,更会系统地介绍EHS体系和跨国公司在中国实践的总结。此课程的讲师具有10年多家跨国公司环境健康安全管理的经验,我们努力通过2天的培训,让您对EHS体系和文化有“更上一层楼”的理解,更宽的业务视野和在日常工作中对EHS工作的信心和热情!
【课程收益】
学习EHS框架与体系和环境健康安全管理理论理念及各个通用要素的要求
掌握EHS相关法律法规架构和发展趋势的解析
掌握事故报告制度,事故调查和防范措施及安全文化的建立
掌握风险辨识、评估与控制方法,有效分析和评估工厂中的潜在危险
学习内部安全与健康检查体系和培训体系的建立和高风险作业管理和许可证制度
【课程大纲】
一. 专业EHS管理人员的角色认知
专业EHS管理人员的职责
如何获得开展安全活动所需的支持
EHS改进计划的制订
EHS管理理论发展
如何向管理层建议改进措施和策略
二. EHS法规体系及演变和趋势
中国EHS法规体系介绍
法规体系的演变和趋势
获取EHS法律法规的主要途径
如何提高企业的EHS法规符合性管理
三. EHS管理体系框架介绍
EHS管理体系模式及体系建立逻辑
EHS管理体系和ISO体系对照
EHS管理体系文件结构
EHS管理体系关键条款
四. EHS通用要素简介-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估
危险的辨识,评估与控制措施
评估的方法和工具(环境因素评判,JSA等)
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安全风险评判及所需的行动
五. EHS通用要素简介 EHS运行监测及整改行动追踪系统
EHS运行监测
安全隐患报告体系
变动管理
检查表的设计
现场检查技巧
整改措施的跟踪
六. EHS通用要素简介 事故调查与分析
事故应对措施
事故调查启动及程序
事故直接/根本原因分析
事故分析方法
控制风险及预防事故的措施
七. EHS通用要素简介 应急响应计划
应急响应计划的制订和各项准备
紧急疏散计划及定期演习
应急计划演习的组织与实施
应对媒体的基本方法
防火防爆及其安全保障制度
八. EHS通用要素简介 EHS培训系统
培训需求的识别(对象,法规,任务,工具设备)
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
培训的实施与效果的考核
九. EHS特定要素简介 高风险作业及工作许可证制度
工作许可证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上锁挂牌-危险能源控制
工作许可证类型
十. 环境管理要素管理
公司的环境承诺
化学品/气体管理
废水排放管理
废物管理
十一. 工业卫生与职业健康管理
工业卫生和职业健康评估和实施
职业健康和卫生管理制度建立
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和使用
人机工程学
IAQ-室内空气质量
十二. EHS文化的建立
EHS文化阶段性
EHS管理委员会和员工参与
公司对EHS的承诺及其外在体现
明确对管理层的期望
EHS绩效评估
EHS文化推动
⑷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主要培训内容
一、全体人员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培训的主要内容
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及专业技术知识;
4.本公司和本车间(装置)生产特点、无聊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5.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6.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
7.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
二、新入厂员工三级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
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本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3.职业健康专业技术知识及本车间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本公司生产特点、物料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5.本车间生产概况,本岗位(装置)生产流程及职业健康注意事项,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6.职业健康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
7.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
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三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考核。
三、各级管理负责人和职业健康专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内容
企业管理负责人应该统一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管理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质。
各级管理人员培训的内容包括: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2.职业卫生管理知识;
3.职业危害防护基本知识;
4.职业危害事故等。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内容
按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五、外来人员的职业健康主要培训内容
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2.本公司和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单位(装置、部位)的生产特征、物料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易发生泄漏、跑冒、着火、爆炸、中毒的部位及防范措施;生产装置消防报警设施和防护、救护设施的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3.针对施工区域特性和施工特点提出的施工安全卫生要求;
4.施工中必须遵守的职业健康规定;
5.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六、违章违纪人员、严重违章人员
应培训的内容应重新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加强职业危害事故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重新取得上岗资质。
拓展资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于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参考链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⑸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需要哪些步骤
1 初始安全安康评定作业
1.1 首要内容
断定损害事情辨识损害要素进行危险评估给危险等级策划危险操控措施;搜集、获取、辨认适用于本安排作业安全安康令、规及其需求并评估其契合性;搜集、评估现行办理制度包含顺序、规章、规程、作业文件内部规范包含关联其系统文件;事端、损害事情材料进行剖析、评估;关联定见、需求及职工主张进行剖析;评估、剖析办理制度其关联系统规范差异
1.2 初评预备
首要组初评组由高办理者录用名作业安全安康办理者代表掌管初评作业经洽谈选名职工代表参加初评作业安全办理部或系统推部详细安排施行初评作业初评组详细评定员应包含:设备、设备、力力、消防主管工程技术员;作业病防治员;触及高危险场所技术办理员(变电站、液化气站、化库、高压容器、油库);现安全员;现场承包商安全卫办理员;食堂办理员等员应触及各现场功能部并具必定文化水平作业经历其应断定初始安全安康评定规划要掩盖第三认证规划思考高办理者办理权限、厂界规划、触及规划、行政相独立性结尾断定初评规划施行评定前要搜集评定所需材料并挑选初评办拟定初评计划评定组配任务按计划施行初始安全安康评定作业
1.3 初评施行
选用现场调查、面谈、问询、监测、材料及文件评定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初评内容施行评定选用损害性预先剖析全进程剖析思路归纳运用工艺进程剖析、现场调查、脑筋风暴及材料计算剖析辨识公司损害事情及损害要素联系辨识损害、断定危险评估办给等级评估原则评估原则应能反映实践安全缺点及能够招致严重性给循环输入及危险操控措施输
令、规及其需求搜集、辨认、契合性评定搜集规划应掩盖家令、规规章家、各类规范级需求、其需求、际公约等内容根据损害事情所触及内容作业安全卫办理内容辨其适用性契合性评定作业既包含定性评定包含定量评定:特种设备资质及检状况;特种作业员资质及发证单位资质;特种作业答应手续完全状况;化品办理状况;消防检验状况;安全三起检验;安全预评估施行状况;员安康查看、作业病防治;作业现场作业环境监测;安全员装备;安全责任制施行状况;安全办理制度健全状况;安全查看力度往事端、事情状况等令规契合性评定应给损害辨识供给输入信息并拟定作业安全安康政策、政策、办理计划供给参照根据
搜集评估现行办理制度包含顺序、规章、规程、作业文件内部规范包含关联其系统文件;事端、损害事情材料进行剖析、评估;关联定见、需求及职工主张进行剖析;评估剖析其办理制度其系统与作业安全安康办理关联内容与办理系统规范差异
2 作业安全安康办理系统策划
作业安全安康办理系统策划包含:政策策划;安排机构策划;政策、政策、办理计划策划;运转操控策划;应急顺序文件策划等作业些策划作业根底都离初始安全安康评定所供给信息定论
2.1 政策策划
政策应能表现公司危险特色、规划办理力度并供给政策结构政策应简明主题杰、向清晰、便于忆、充沛表现办理者目危险操控思路
2.2 安排机构策划
根据公司现安排办理机构树立作业安全安康办理安排机构其办理功能掩盖认证初评办理功能部员高办理者应作安全安康榜首责任由高办理者录用名办理者代表掌管作业安全安康办理系统树立、施行与坚持作业安全办理部或推部帮忙办理者代表详细施行系统树立坚持各功能部(科)担任本部系统施行、监督查看各功能部(科)主管领导均安全安康榜首责任担任供给系统运转所需技术、技术、力、刻资源高办理者担任供给财力、力资源
2.3 政策、政策、办理计划策划
根据初评损害辨识、危险评估信息及令、规契合性评估信息树立相应作业安全安康政策、政策、办理计划政策应设参照基准参数进行监测、评估能表现继续改善思维并契合政策需求能够设行绩效改善型政策进步设备安全防护率达100%;能够设办理绩效改善型政策外包商安全教育率达100%拟定政策、政策、办理计划要先其剩余危险附加危险进行评定并完结状况危险操控施行效进行评定
2.4 运转操控顺序应急顺序文件策划
根据损害辨识及危险评估断定与危险关需求采纳操控措施运转及策划运转操控、编制文件化操控顺序顺序应能表现全进程操控危险思维思考描绘、发、产、力、力、物资、勤效劳全进程并包含作业场所内切机械、设备、设备、员、场所危险操控需求顺序应规则操控政策、参数操控需求及监督查看内容并表现关联令、规需求公司所采办运用物资、设备效劳已标识作业安全安康危险应拟定办理顺序并通报关联重要危险岗位应根据关联顺序内容拟定施行相应三级作业文件运转操控顺序包含组顺序:设备、设备办理;电及电气设备办理;职工安康及工维护办理;劳作防护用品办理;油品及化品办理;特种及危险作业办理;饮食卫办理;车辆及运送办理;供办理;承包办理;新、改、扩项目办理等
根据辨识评估紧迫状况编制应急预案与呼应顺序顺序应包含:断定应急状况;树立应急指挥、沟通、抢救安排架构责任;编制预案;装备应急物资;应急处置、善处置、应急宣扬、顺序评定更新发作事端应先起应急顺序事端紧迫处置处置完毕转入顺序即事端、事情契合纠、预防措施操控顺序
3 作业安全安康办理系统运转与施行
系统文件发布标志着系统式运转文件发布仅种式需求安排各部严厉遵照执行触及作业安全安康办理各级办理员、操作员、监督员应经培训使其具相应才能知道其责任需求员培训包含高办理者、办理者代表、各部办理员、重要岗位员、内审员、新职工、通职工、关联办理员足够资源配置系统运转基本保证安全安康本钱投入报答持久效益高办理者应系统用运转供给力、财力保证各级办理者供给专项技术、技术支持
4 监督保证系统效
经施行绩效监测丈量顺序各部平系统运转状况进行查看包含政策、政策完结状况、运转操控顺序执行状况、令规遵状况经施行内审顺序全部查看作业安全安康办理系统能否满意规范切要素需求要点准系统用性、适宜性高办理者掌管施行办理评定全部系统充沛性、适宜性、用性进行评定首要评定政策、政策、办理计划合理性及完结状况;安排机构设置合理性;责任执行状况;资源配置充沛性;严重危险操控状况;政策适宜性;关联观念;内审充沛性及用性;令、规契合性
⑹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方法有哪些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准则
1 目的
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确定重要危险源、进行风险控制措施策划工作,特制定本准则。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公司内所识别的危险源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确定重要危险源的方法、判定准则和要求。 3 引用文件
《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程序》 4 职责
4.1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本准则的保持和改进; 4.2公司安全部负责本标准的归口管理和解释; 4.3职业健康安全评审组负责进行危险源评价;
4.4各部门、单位/项目部参与本准则的实施与运行。 5 工作流程和评价准则
5.1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工作流程
a)各部门、单位、项目部根据《危险源辩识和评价程序》的规定,对本单位内的所有活动、过程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形成《危险源清单》、《风险评价记录》、《重要危险源清单》报公司安全部;
b)公司安全部负责汇总、审核《危险源清单》、《风险评价记录》、《重要危险源清单》,指导各部门、单位、项目部进行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 5.2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方法
风险评价在危险源辩识的基础上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性评价采用直接判断法,定量评价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5.2.1 直接判断法
直接判断法应主要考虑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和类似事故的经验教训。当危险源的现状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或已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时,应直接判定为重要危险源。
5.2.2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5.2.2.1 根据危险源与系统风险性相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乘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性的大小。其表达式为:
D=L*E*C
式中:D——风险性分值;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风险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
5.2.2.2 L、E、C值的确定
a)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L值)按照下表确定:
分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发生 3 可能、但不经常发生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不可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b)风险的频繁程度(E值)按照下表确定
分值 风险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
6 每天工作时间内
3 每周一次 2 每月一次 1 每年几次 0.5
非常少地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C值)按照下表确定
分值 发生事故的后果 100 10人以上死亡 40 2-9人死亡 15 1人死亡 7 伤残 3 重伤 1
轻伤
5.2.2.3 根据公式D=L*E*C计算出各危险源的风险分值D、按照风险分值大小参照下表规定确定各危险源的风险等级。
D值 风险程度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71-159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为使与重大风险有关的作业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并确保管理目标、指标的实现,根据经验:
D≤20,为Ⅰ级,属稍有风险可以接受; 20≤D≤70,为Ⅱ级,属一般风险需要注意; D≥70,为Ⅲ级,属于显著风险,需要整改。
凡70≤D≤160时,均列为重要危险源,应制定整改计划,按计划进行整改; 凡160≤D≤320时,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凡D≥320时,应停止生产和施工作业,直至采取措施使风险降低后方可重新作业。
5.3 风险控制措施策划
5.3.1 根据评审组的评价结果,各单位要整理《危险源清单》、建立《重要危险源清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下发到体系覆盖各部门。 5.3.2 根据《危险源清单》确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各部门、单位/项目部在安全部的指导下,明确控制危险源风险的技术方案和管理措施。其内容可能涉及:
a) 采用现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作业规程等指导书实施控制;
b)对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c) 规定周期和时机,进行监视和测量; d)增加新的控制文件,明确管理措施;
e) 针对可能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建立和保持应急预案;
f) 制定目标,建立和实施管理方案,通过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实现目标要求。 6 记录
《危险源清单》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记录》 《重要危险源清单》
⑺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精神,特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公司职工、临时工、民工都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3、前期预防
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提供给职工的工作场所环境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6、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7、如果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施工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8、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9、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10、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11、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12、公司下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13、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公司下属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14、项目部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施工人员,并实行交底签字后方可上岗,不得隐瞒或者
15项目部对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6、项目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7、施工人员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18、项目部组织施工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施工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项目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施工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施工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施工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19、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项目部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启动应急预案;
20、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项目部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卫生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成立以生产主管经理为首,行政部、生产部、医务室、总工会和各子公司生产厂相关领导组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子公司、部门、车间设立以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部门的安全员为职业卫生的专(兼)职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做好新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三、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公司、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性危害。
四、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五、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 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3) 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5) 当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总部监督、企业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四条 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第五条 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第六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第七条 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 机构与管理
第八条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在安全环保局领导下,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企业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各企业的安全(环保)部门是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主管机构。
第十条 在将医疗卫生机构交地方的过程中,企业现有的职业病防治专职技术服务机构应予以保留。
第十一条 企业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第十三条 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第十四条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十五条 企业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三章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第十六条 企业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企业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第二十条 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 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企业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第二十二条 企业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二十三条 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按《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4]166号)和《事故隐患限期整改责任制》(中国石化安[2002]250号)执行,并由各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整改。
第四章 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第二十四条 企业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企业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企业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六条 企业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企业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第二十八条 企业人事部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职防部门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工作。
第二十九条 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企业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第三十条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第三十一条 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第三十二条 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第三十三条 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第五章 作业场所管理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三十七条 企业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三十八条 企业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第三十九条 企业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第四十条 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第四十一条 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第四十二条 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第四十三条 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第四十四条 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第四十五条 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章 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第四十七条 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企业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企业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第四十八条 企业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等报告。
第四十九条 企业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职防部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七章 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第五十二条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第五十三条 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十四条 企业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中国石化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第五十五条 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第五十六条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五十七条 企业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企业对外来施工人员和长期雇用的劳务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 对放射线、噪声、硫化氢、氢氟酸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管理,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各企业应按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六十一条 销售企业由油品销售事业部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防治措施
1、职业危害因素产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部门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加强个人防护,开展群众性的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组织体系和责任制。公司建立以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质量、安全、工会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经理、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对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3、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的费用在施工安全措施费中列支。
4、项目工程施工,必须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的作业场所,项目部需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设施、药品,应制定专项施工措施及应急预案。
5、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污染环境,要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6、对施工现场易有毒、有害气体类等有害因素,加强监测管理,配备齐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需加强对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育,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防止有害物质进人体内。
7、高温季节合理安排生产,避免高温作业施工,并配备相应的防暑用品以防中暑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发生。女职工在孕期、经期、产期、哺乳期,禁止安排其重体力作业、夜间严禁安排值班。
8、采购设备和材料,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9、各部门对施工现场采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止职业病的要求,不合格产品,禁止使用。
10、在公司的各项生产活动中,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严格培训,持证上岗。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制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将各项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
11、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职业病事故的,将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作出相关处罚。
⑻ 请大大们帮忙提供一下《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范例》,谢谢!
HSE应急预案
一、 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整体对事故的应急能力,确保紧急情况下能有序的应急指挥,有效的保护员工的生命、企业财产的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把事故降低到最小程度,特指定本预案。
二、应急领导小组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HSE管理小组成员
1、HSE监督员:
2、技术质量负责人:
3、卫生员:
4、班长:
5、生活管理员:
四、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各单位应急小组的培训和演习工作,提高其应变能力。
2、当工厂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救险的人员、器材、车辆、通讯联络和组织指挥协调。
3、负责配备好各种应急物资和消防器材、救生设备和其它应急设备。
4、发生事故要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控制事故的扩大和连续发生,并迅速向上级机构报告。
5、负责组织抢险、疏散、救助及通信联络。
6、组织应急检查,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对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与当地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救护准备。
五、HSE管理小组职责
执行HSE管理委员会有关健康、安全与环保法规、政策和规定。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确定项目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的计划和措施。检查健康、安全与环境计划和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组织整改影响健康、安全与环保的隐患,防止、制止违章行为。
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上报工作。
收集、整理现场HSE管理记录,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HSE管理现状,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HSE管理水平。
1、HSE监督员职责
负责工厂HSE管理措施的具体组织实施;
组织工厂员工HSE知识教育和培训;
编制HSE现场检查表,定期对现场HSE情况进行监测、检查和评估;
参加HSE会议,对HSE情况进行报告,提出HSE改进措施意见;
2、技术质量负责人职责
协助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中开展HSE活动。
负责本项目HSE方面技术、质量、培训等管理工作。
参加项目HSE计划的编写和培训工作。
3、卫生员职责
组织员工按计划进行体检,并及时填写《员工卫生健康档案》和医疗记录。
按照巳建立的医疗保障程序对现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在发生灾难事故需要疏散人员时,向项目经理提供行动建议。
储存足够的医疗药品及用品,准确记录员工的健康情况。
进行现场医疗管理,准备好现场医疗救护。
监督、帮助后勤管理人员对营房及食品进行卫生管理。
定期对住宅、食堂的设施或设备进行消毒。
4、班长职责
对管辖的班组负责,保证本班组熟悉本岗位的操作程序,掌握HSE知识。
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和有关规范要求进行作业。
根据计划书的风险评估内容落实各级预防措施。
保证本班组上岗人员穿戴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和用具。
及时将了解险情通知员工。
参加现场HSE会议,按上级指令监督班组人员实施HSE管理。
5、生活管理员职责
负责工厂的用电、用火及卫生和环境管理。
确保食物和饮用水卫生,预防疾病传播。
监督食堂厨师穿戴工作服上岗。
确保食物储存设备和冷冻设备工作正常。
监督落实生活区按标准配备灭火器材与设施。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生活区消防演习。
监督落实生活区环境卫生及垃圾集中处理的管理。
6、员工职责
每位员工均应清楚地了解自己在作业过程中的HSE职责。
上岗前掌握本岗的操作规程,了解本作业的风险程度和风险控制、消减措施。
上岗时穿戴工作装,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对事故隐患、不安全行为及时向班组长及HSE监督员汇报。
遵守HSE管理规定,制止不安全行为,服从班组长、现场HSE监督员指挥,实施安全作业。
积极参加消防、急救等演习,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防患于未然。
定期清洗床单、被罩、枕巾、衣物及清扫宿舍等环境卫生,保证衣、舍干净卫生、整洁。
严禁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及酗酒。
六、应急反应预案
1、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作业人员、班组长、现场负责人、工厂安全、主管领导应逐级上报,并联络报警,组织急救。
2、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应逐级上报:一般为现场事故知情人员、作业队、班组安全员、专职安全员。
发生重大事故(包括人员死亡、重伤及财产损失等严重事故)时,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现场事故应急处理
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主要有:火灾爆炸事故、(窒息)中毒事故、触电事故、高温中暑事故、人身伤害。
4、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理:
及时报警,组织扑救。当火灾发生时,当事人或周围发现者应立即拨打119,并说明火灾部位和简要情况。同时报告给值班人员和义务消防队进行扑救。
集中力量控制火势。根据就地情况,利用周围消防设施对可燃物的性质、数量、火势、燃烧速度及范围作出正确判断,迅速进行灭火;
消灭飞火。组织人力密切监视未燃尽飞火,防止造成新的火源;
疏散物质。安排人力物力对没被损坏的物品进行疏散,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
注意人身安全。在扑救过程中,防止自身及周围人员的重新伤害;
积极抡救被困人员。由熟悉情况的人员做向导,积极寻找失落遇难的人员。
配合好消防人员,最终将火扑灭。
5、触电事故应急处理:
立即切断电源。用于燥的木棒、竹竿等绝缘工具将电线挑开,放置适当位置,以防再次触电。
伤员被救后应迅速观察其呼吸、心跳情况。必要时可采取人工呼吸、心脏挤压术。
在处理电击时,还应注意有无其它损伤而做相应的处理。
局部电击时,应对伤员进行早期清创处理,创面宜暴露,不宜包扎。由电击而发生内部组织坏死时,必须注射破伤风抗菌素。
6、高温中暑的应急处理:
应迅速将中暑人员移至阴凉的地方。解开衣服,让其平卧,头部不要垫高。
降温:用凉水或50%酒精擦其全身,直至皮肤发红,血管扩张以促进散热。降温过程中必须加强护理,密切观察体温、血压和心脏情况。当肛温降到38摄氏度左右时,应立即停止降温,防止胱肛。
及时补充水分和无机盐。能饮水患者应鼓励其喝足凉水或其它饮料;不能饮水者应静脉补液,其中生理盐水约占一半。及时处理呼吸、循环衰竭。
转院:医疗条件不完善时,应及时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抡救。
(五)机械人员伤亡事故预案
1、基层公司施工现场设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过程可能造成的机械人员伤亡事故的控制。
2、发生机械人员伤亡时,基层公司及现场人员应立即对人员进行固定、包扎、止血、紧急救护等。
3、必要时,应立即同急救中心取得联系,求得外部支援。
4、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劳工部。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以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5、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劳工部按照《事故管理规定》中的“上报程序”执行。
6、事故的预防由劳工部按照《事故、事件、不符和控制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检查、纠正落实。
(六)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基层公司施工现场设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驻地及施工现场食堂可能发生的人员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置。
2、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基层公司及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劳工部报告,并同市急救中心取得联系,求得外部支援
3、尽快确定就餐人员的范围和中毒人员的有关情况,确保可能中毒人员处于严密监控中。
4、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劳工部按照《事故管理规定》中的“上报程序”执行。
5、事故的预防由劳工部按照《事故、事件、不符和控制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检查、纠正落实。
7、中毒窒息事故的应急处理:
现场抢救。救护者必须带好防毒面具,做好自身的安全事项。发生急性中毒时,应使患者立即脱离急救现场,停止继续接触毒物。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迅速解开患者衣领、纽扣、腰带,注意保暖。如皮肤被污染,应立即脱去其污染衣物,用温水洗净皮肤。
防止继续呼吸毒物。可迅速给予氧气吸入,纠正机体缺氧,加速毒物排出,或进行必要的人工呼吸。(人工呼吸者必须掌握操作过程和注意事项)经口中毒时应迅速进行引吐、洗胃。可用1-500高锰酸钾液,1-2%的碳酸氢钠液。
清除进入人体内的毒物作用。迅速使用解毒物质,防止毒物吸收,促进毒物排泄。
8、烧伤事故的应急处理:
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灭火,使伤员尽快脱离火源,尽量缩短烧伤时间;
检查伤员全身状况和有无合并损伤;
防休克、防窒息、防创面污染;
用较干净的衣物把创面包裹起来,防止再次污染。迅速离开现场,把重伤员送往医院。
9、发生流行病或传染病的应急处理:
当有人员确诊发生流行病或传染病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疾病控制中心。
通知所有人员就地休息,不得到其它场所,等候疾病控制中心的检疫。
按照检疫部门的指示,进行隔离控制活动。
10、应急培训和演练
应急反应组织和预案确定后,工厂应急组长组织所有应急人员进行应急培训。
组长组织按照有关预案进行分项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完善。
在确认险情和事故处置妥当后,应急反应小组应进行现场拍照、绘图,收集证据,保留物证。
经相关单位同意后,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单位领导将应急情况向工厂安全部门报告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在事故处理后,将所有调查资料分别报送有关安全管理部门。
七、应急通信联络
各区域电话是对外呼救、汇报的主要通讯渠道。遇到紧急情况要首先向工厂安全部门汇报。工厂安全部门利用电话或传真向上级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救援措施。
各班组应指定详细的应急反应计划,列明各区域及相关人员通讯联系方式,并在工厂、生活区的显要位置张贴,以便紧急情况下使用。
应急联系人联络方式:
应急车辆驾驶员电话
人民医院急救电话:
⑼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三点内容:
1、安全主任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安全培训,必须培训职业病防治的法规、预防措施等知识。
2、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3、危险化学品使用与贮存岗位、生产性粉尘、噪音等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员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女职工的职业健康:
用人单位应当自觉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尤其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业企业,要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职业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企业在组织生产劳动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同时,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应将本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并依法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监测,确实保护女职工的职业健康与生殖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