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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药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2-05-16 12:48:02

A. 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的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管理,提高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启动了“全国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培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启动暨师资培训会议于1月23日在京召开,卫生部医政司赵明钢副司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司王者雄副司长、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汪复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神经科学研究院韩济生院士、北京协和医院罗爱伦教授和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李军同志出席了会议。
项目计划用3年时间(2009年7月-2012年7月),分五个阶段,采用师资培训和普及培训两级培训模式,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32个设区的市,以巡讲的方式对持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中,约4万名特殊管理药品管理人员(含主管院长、药剂科主任和药师)、6万名医护人员进行培训。

卫生部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包括确定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确定培训内容、指定机构具体负责培训和考核、对培训和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培训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编写培训教材、组织全国师资培训、组织和指导各地培训、组织对培训的督查、命题和考核等相关工作。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培训项目在本辖区内的相关工作,指导各地区开展培训工作,并协助组织对受训人员的考核工作。

卫生部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提高对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培训对于提高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水平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本次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培训项目在本辖区内的相关工作。培训结束后,及时组织开展对受训人员培训效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保证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充分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群众容易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和合理应用相关知识,推动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特殊管理药品的合理应用工作。

合理用药是提高药物治疗水平,降低医疗费用,使病人获得优质医疗服务的必要条件。提高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水平,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可以保障患者获得安全、有效的药物治疗,减轻个人和政府的经济负担,同时对于实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介绍,为加强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国务院2006年颁布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先后颁布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临床合理用药做出了明确规定。卫生部在2005-2008年“医院管理年”活动和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中,都将加强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作为重要督导内容。各地也通过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落实等多种措施,促进药物合理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有关专家,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医政处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医院院长、专家代表出席了项目启动仪式。

B. 临床药师的工作内容

临床药师是临床医疗治疗团队成员之一,应与临床医师一样,坚持通过临床实践,发挥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药物治疗过程中的作用,在临床用药实践中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促进药物合理使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直接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与临床医师共同进行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实施与监护;

二、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协助临床医师做好药物鉴别遴选工作。在用药实践中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

三、根据临床药物治疗的需要进行治疗药物的监测,并依据其临床诊断和药动学、药效学的特点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

四、指导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工作;

五、掌握与临床用药有关的药物信息,为医务人员和患者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用药信息及咨询服务;开展合理用药教育,宣传用药知识,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六、协助临床医师共同做好各类药物临床观察,特别是新药上市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监测,并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和反馈工作;

七、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实践,进行用药调查,开展合理用药、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的研究。职责二:临床药师工作职责

1、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与实施,协助临床医师选药和合理用药,使病人不受或减少与用药有关的损害,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提升患者生活质量。

2、开展药学信息与咨询服务,进行用药教育,宣传、指导病人安全用药。

3、进行临床药学研究,为提升药物治疗水平提供科学的监测或实验数据。

4、承担医院临床药学教育和对药师、医师、社区医师进行培训, ......

C. 药师工作计划未来五年计划

一、药师参与临床

1、尽量每日到临床科室参与查房,为临床医师和患者提供合理用药咨询,为重点患者建立药历,每月书写药历3份。

2、与临床密切配合,在临床需要时及时参与临床会诊与死亡病案讨论。

二、处方抽查

1、麻醉剂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对所有该类药品处方进行处方书写与合理用药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调剂部门。

2、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月抽查该类处方100张,进行处方书写与合理用药检查。

3、普通处方(含急诊、儿科处方):每月协助调剂部门与科主任完成对该类门诊处方抽查的汇总工作。

4、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每月填写处方评价表。

对于处方中出现的问题,在每期《临床药讯》中予以登载,提示临床医师注意处方书写与合理用药。

三、病历抽查

1、每月抽查每科住院病历各2份,检查用药合理性(特别是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临床并评分后交质管部纳入病历质量考核。

2、每季度按计划抽查三个临床科室的住院病历各10份,检查使用金额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并反馈给临床科室。

3、每月抽查手术病历30份,检查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

4、每月调查100份住院病历中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每季度进行汇总分析。

四、药品使用分析

每季度分别对门诊药品、住院药品的使用金额、使用数量进行统计,分析用药合理性。

五、药物不良反应

督促并收集各临床科室发生的药物不良反应,指导相关人员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每月25日前上报四川省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网。

六、《临床药讯》

每季度出版1期《临床药讯》,包括处方分析、用药分析、药物不良反应、信息角等栏目,全年共4期。

七、药品质量抽查

每月抽查药库3种药品的外观质量(口服药、注射剂、外用药各1种)。

临床药师工作计划二:临床药师工作开展情况及计划(3500字)

我于2011年末在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吉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完成临床药师培训并回院工作,我院开始建立了临床药师制度,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工作,临床药学室在王琦院长和主管副院长宣吉浩的高度重视及大力支持下,在2012年1月正式成立。虽然成立后因人才资源的短缺一直一人开展相关工作,但这半年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和学习,积累了丰富的临床药学工作经验,圆满完成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并为今后的临床药学工作顺畅发展制定了详尽的工作计划。

目前我已开展及将要开展的临床药学工作计划如下:

一、制定了临床药学工作制度及年度工作目标

首先制定了《临床药学室各项工作职责与制度》,同时制定了2012年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并及时做月工作小结。使之做到工作制度化、运作程序化、职责明确化。

二、加强处方点评与不合理用药处罚力度

临床药师每月抽查住院病历30份及住院电子病历5百多份,对我院医嘱、处方进行处方点评与不合理用药分析,每月点评一次,点评结果及建议反馈给医政科。同时制定了《处方点评制度》、《 关于临床合理用药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和规定。

三、抗菌药物的专项整治

积极参与了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治理工作,对实行抗菌药物三级管理发挥了实质性的重要作用。目前我院一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使用率普遍很高,根本达不到上级的要求。每月按时进行住院及门诊处方的抗生素使用率按科室或医生进行统计及评价。另外每月按照规定,固定对出院患者病历和门诊处方中的抗生素的使用合理性进行重点评价。

点评住院病历时发现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抗菌药物使用率过高 ;

2)抗菌药物使用时间过长;

3)抗菌药物选择不合理;

4)单次剂量不合理;

5)预防用药给药时机不合理;

6)抗菌药物给药频率不合理;

7)抗菌药物更换药物不合理;

8)联合用药不合理;

9)无指证使用抗菌药物等等问题。

四、6月份对门诊、急诊电子处方进行全样本点评,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无诊断;

2)诊断与用药不符;

3)给药频次不合理;

4)单次剂量不合理;

5)重复用药;

6)联合用药不合理等问题。

五、努力打造和营造学术氛围

一直注重和加强自身业务素质、专业技能的培训和提高,虚心向临床老专家教授学习,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打造和营造学术氛围,创建学习型科室。

六、目前已开展的项目如下

一)每月按时书写:

1、药历三份;

2、案例分析一份;

3、病例讨论两份。

二)正在开展的工作:

1、已在部分疗区开展:

(1)用药干预并有填写记录单;

(2)药品信息咨询并有填写记录表;

(3)入院患者药学评估并有填写记录表;

(4)临床实践填写记录单;

(5)参加会诊并有填写会诊记录单;

(6)进行住院患者用药情况调查并填写表格等工作。

2、下一步计划开展的工作:

(1)在住院患者的药学教育并填写记录

(2)出院患者的用药指导并填写记录等。

三)每月按时上报到院及医务科的统计指标或资料信息:

按全院,住院,门诊,急诊、医生类别分别统计抗菌药费比例、抗菌药费总额、用药强度(DDDS)、使用率等各项指标及前十名药物排名、院内前十名医生的排名统计。

七、目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尽管近半年来临床药学工作取得了小小的成绩与进步,但受人员缺少、电脑软件不完善等因素的制约,许多工作项目未能开展运行起来,与全省、全国先进水平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具体表现在:

1、临床药学工作模式仍处于探索、摸索之中,各项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化、具体化,临床药师制度的执行及执行力有待进步和完善;

2、临床药师缺乏更深层次的临床实践工作经验和能力,对临床合理用药参与程度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3、临床药学人才奇缺,医院要加强这方面人才的引进,大力支持对在职临床药学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4、临床药学室开展工作必备的基本硬件设施如资料室、仪器室有待医院合理解决和完善。

七、今后的(长期)工作计划

1、加快临床药学队伍建设

按照卫生部临床药学岗位配置要求:三级医院至少配备不少于5人的专职临床药师。而上半年我院仅一人正式参与临床药师工作,与医院等级规模、业务发展极不匹配,这就要求医院加强对临床药学人才的引进,最近已选定两名待培训人员,需继续引进临床药学本科以上人员2名,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临床药学队伍建设。

2、下半年拟将点评结果及建议反馈给医政科,然后由专家组审核,最终结果通过院内OA网公示及经济处罚。对不严格按规范执行处方的正确书写、配伍禁忌用药、超剂量用药、无适应证用药及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等现象在OA网予以通报,并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直接处罚到个人。其旨在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提高临床疗效,促进药物的合理规范使用,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多次发生。

3、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目标及管理细则,每季度在OA网对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中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予以及时下裁、整理并通报。同时制定医院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处理预案,对发生于我院的严重不良反应及时提出预警,做出分析,提醒广大医务人员严格掌握适应证、用法、用量,加强监护,防止严重不良反应的再次发生。

4、做好院内查房记录

要实行通过下临床科室,针对科室重点、危重、疑难病人不合理用药,在院内查房时进行点评,分析并指出用药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个别争议问题与科主任、临床医师交流、沟通,达到大家意见统一,求得相互理解,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5、指导护理人员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工作。

定期检查临床科室急救车药柜内急救药品的有效期和种类,指导和培训负责急救车药品管理的护理人员,组织配有麻醉、精神、激素药品科室的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保证上述药品的请领、保管和使用工作的正确进行。

6、加强临床药学素质教育

临床药学是一项专业性极强,与临床紧密结合的药学实践工作。要求每个临床药学工作者必须有扎实的药学知识、理念,同时又必须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掌握临床药物治疗的最新进展。加强临床业务知识的学习,深入病房参与查房、会诊是明年的工作重点。同时医院和科室要注重对临床药学人员的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加强临床实践技能的培养和临床思维、临床路径的建立,努力创建学习型科室。

7、完善临床药学基本建设

临床药学资料室、仪器室是临床药学最基本的基础设施。明年争取得到医院的支持和投入,尽快完善临床药学室必备的工具书、参考书、期刊、仪器、设备等基本设施建设。

8、参与合理用药监测工作

2010年卫生部要求三级医院必须参与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医院信息中心应与临床药学室积极配合,尽快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讲求效率,使我院网络上报工作能尽快顺利实现。

9、开展治疗药物监测

进行个体化药物治疗方案的设计、实施与监护,需要医院开展地高辛等药物的多项血药浓度的监测,为临床医生用药提供准确临床数据,为临床个体化给药提供客观依据。

10、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监测药物安全性,及时反馈药物安全信息。

积极加强与全院医护人员的沟通和协作,对药物使用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用药问题,医、药、护人员积极探讨,得出结论后,及时在全院公布。建立完善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及时收集,分析和上报不良反应。通过开展处方评价、病例分析、推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等措施,监测药物安全性,并及时向全院反馈药物安全信息。

11、掌握与临床用药相关的药物信息。为医务人员和患者提供用药信息咨询服务,开展合理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12、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实践,进行药物临床应用和用药风险防范研究;开展不合理用药干预措施和药物利用评价研究;开展新药上市后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及评价。

13、争取临床药学信息化建设

临床药学信息化建设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安装合理用药软件、建立临床药学室,下一步为了临床药学工作能更好的为医院服务,完善现代医院发展所必需的软、硬件要求,需要医院更多的支持和投入,争取早日完成临床药学信息化建设,使临床药学工作不断发展壮大起来,更好地服务于临床,服务于患者。

临床药师应与临床医师一样,坚持通过临床实践,发挥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药物治疗过程中的作用,在临床用药实践中与医师、护师协作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护患者用药安全,间接起到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为医院做到无形的创收。临床药师想做好这些工作需要医院领导和各临床科室领导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我们临床药师不会辜负院领导的期望,会竭尽全力做好临床药学工作,为敦化市医院的不断发展壮大做一份贡献,添砖加瓦。

以上是我上半年工作汇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请领导给予批评指正。

2012年7月23日

临床药师工作计划三:2014年XX医院临床药师工作总结及2015年开展临床药学工作计划(2199字)

在院领导以及科主任的支持下,本人于XX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进行为期一年的进修学习。今年学成归来后,正式成为我院心血管内科的临床药师,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各项工作。同时,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临床工作:

首先从熟悉我院心内科室的临床工作方式方法以及工作流程。因本院有两个循环科室,在科主任的安排下,两个科室每个月交替轮换,逐渐向医生与患者介绍临床药师的工作职责,在履行临床药师查房职责的同时,为医生解答用药时的疑难问题,做好患者的用药教育工作,为临床提供药学服务。

1、每天参与临床查房,及时书写查房记录和药历;注意老年人及具有多种并存疾病的特殊人群的用药特点,并对重症患者进行了全程药学监护,参与临床治疗全过程,协助医师调整药物治疗方案。

循环内科患者常常存在多种疾病并存,而且以老年人居多。老年人对药物的吸收、代谢、排泄功能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实行个体化用药原则。由于循环内科患者慢性病与并发症多,联合用药机会与用药种类增多,且老年人对药物的名称、剂量、使用方法、服药时间等记忆不清,导致患者依从性较低。因此对一些长期服药者应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尽量采用较简单的服药方法。这就要求临床药师在患者新入院时,询问患者的既往病史、用药史、食物和药物过敏史、不良嗜好等,防止产生用药隐患,同时嘱咐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戒掉不良嗜好(如吸烟、饮酒等)等,同时注意低盐低脂饮食。

2、注重药物间的相互作用

随着临床用药种类的增加。心内科病人应用多种药物的现象相当普遍,必然使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增加。临床药师应全面了解患者用药信息,细心观察用药反应。由于我院循环内科,中药注射剂使用较多,为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用药安全,规范中药注射剂的合理应用,结合我院情况,将目前使用的中药注射剂所用溶媒、用法用量、适应症、注意事项等进行了归纳总结,制成表格形式,供本院医务人员学习使用。

另外,由于循环内科患者常常患有高血压、心功能不全以及等疾病,在药物以及溶媒的选择上需注意生理盐水与葡萄糖注射液的区别使用,为避免药物间配伍禁忌,将最新450种中西药注射剂配伍表中的与胰岛素相关配伍进行总结,制成表格供大家学习使用。

3、收集临床用药出现的不良反应并及时上报

根据WHO报告。全球死亡人数中有近l/7的患者是死于不合理用药。因此,监测并上报药物不良反应十分重要。而循环内科由于患者常常患有多种疾病,因此联合用药机会与用药种类增多,这就导致了药物之间相互作用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大。从事临床药学期间共收集临床用药发生的不良反应近XX例。

二、药剂科工作:

作为临床药学室的一员,除了每日深入临床了解用药情况,药剂科的工作也是我们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1、进修回到科室后,对学习期间的相关内容以及学到的最新知识,进行总结归纳后,开展科室授课讲演。

2、每月按时点评门诊处方、急诊处方、医嘱单、查阅归档病历、Ⅰ类切口手术病历,检查用药的合理性,并及时做好相关总结工作,将所得数据总结归纳后制成表格形式,上报给医院领导。

3、参加医院组织的多部门联合查房,检查病区药品的贮存、保管及合理使用情况。到我院备有麻醉药品的科室检查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4、开始接手本院药讯编辑工作。每季度出版一期临床药讯,将本院用药数据以及临床上常用知识进行总结归纳,供大家参考学习。

5、每月按时计算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考核评分表与药品比例评分表,为促进我院合理用药提供准确数据。

6、编写《我院非离子碘造影剂试敏相关问题的讨论》。我院存在造影剂试敏问题的争议,主要原因一方面为既往制定的试敏方法原则与各大医院现有方法存在很大差异,另一方面原因为避免医患纠纷而进行自我保护。本人查阅大量文献,对非离子碘造影剂市民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从造影剂发展史、我国药典与其他国家药典编写内容,生产厂家、各大医院现状等几方面论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给出建议。

7、参与颅内动脉瘤临床路径费用表单编写,对我院颅内动脉瘤患者的合理用药以及用药费用问题进行相关点评。

2015年开展临床药学工作计划

1、做好患者的用药教育 心内科的患者常常需要服用多种药物,药物相互之间的影响以及注意事项等等,需要临床药师进行指导教育。

2、 做好医生的助手 临床医生由于管床的压力可能有时候会出现相关必要检查未作等纰漏或者出现选药出现疑问等等状况,需要我们临床药师及时进行善意的提醒,或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帮助医生解答用药的困惑。

3、做好心内科相关疾病的二级预防指导 可以在科室墙壁制作一些饮食、活动相关的教育警示牌,方便患者自行了解本身相关疾病。由于心内科的疾病大多是长期性反复发作性疾病,也可以定期开展疾病知识讲座,教育患者如何做好自身保护与预防。

4、多渠道,多途径开展临床药学工作 除了专职临床药师下临床外,还应充分发挥药房药师的作用,通过对处方和医嘱审核,发药指导等途径开展临床药学。

5、开展知识讲座 及时学习最新指南及相关文献,做好知识的总结归纳,对医学药学前沿的相关知识以授课及讨论等形式分享给大家。

小结

目前,我从事临床药师的相关工作时间还不长,初步实现了医药联合,改善了医药护之间的关系,促进了学科之间的交流。临床药学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作为一名临床药师只有改变传统药学思维模式,更新自身专业知识结构,夯实临床医学基础,并在实践中积累临床治疗经验,才能成为一名称职的临床药师。

D.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具体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军队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军队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设置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第五条 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第六条 医疗机构不得将药品购销、使用情况作为医务人员或者部门、科室经济分配的依据。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在药品购销、使用中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第七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第八条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第九条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第十条 医疗机构医务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与医疗机构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功能、任务、规模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设施。
三级医院设置药学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级科室;二级医院设置药剂科;其他医疗机构设置药房。
第十二条 药学部门具体负责药品管理、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和药事管理工作,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组织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 药学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二级以上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或者临床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专科以上或者中等学校药学专业毕业学历,及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五条 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是对医疗机构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本机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临床药师。临床药师应当全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对药物临床使用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进行监测、分析、评估,实施处方和用药医嘱点评与干预。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立即向药学部门报告,并做好观察与记录。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结合临床和药物治疗,开展临床药学和药学研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制订相应管理制度,加强领导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编制药品采购计划,按规定购入药品。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订本机构药品采购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购入检查、验收制度;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订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与质量检查。药品库的仓储条件和管理应当符合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应当分别储存,分类定位存放。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性药品应当另设仓库单独储存,并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制订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使用。
第二十八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或者用药医嘱,经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发出药品时应当告知患者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门急诊药品调剂室应当实行大窗口或者柜台式发药。住院(病房)药品调剂室对注射剂按日剂量配发,对口服制剂药品实行单剂量调剂配发。
肠外营养液、危害药品静脉用药应当实行集中调配供应。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建立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实行集中调配供应。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符合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技术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集中调配静脉用药。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以外调配静脉用药,参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执行。
医疗机构建立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制剂管理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学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8%。建立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增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任务、规模配备适当数量临床药师,三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3名。
临床药师应当具有高等学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应当经过规范化培训。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考核和管理,制订培训计划,组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将完成培训及取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情况,作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专业岗位聘任的条件之一。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药师工作职责:
(一)负责药品采购供应、处方或者用药医嘱审核、药品调剂、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和医院制剂配制,指导病房(区)护士请领、使用与管理药品;
(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进行个体化药物治疗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开展药学查房,为患者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
(三)参加查房、会诊、病例讨论和疑难、危重患者的医疗救治,协同医师做好药物使用遴选,对临床药物治疗提出意见或调整建议,与医师共同对药物治疗负责;
(四)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实施处方点评与超常预警,促进药物合理使用;
(五)开展药品质量监测,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和药品损害的收集、整理、报告等工作;
(六)掌握与临床用药相关的药物信息,提供用药信息与药学咨询服务,向公众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七)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实践,进行药学临床应用研究;开展药物利用评价和药物临床应用研究;参与新药临床试验和新药上市后安全性与有效性监测;
(八)其他与医院药学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或者聘其为药学部门主任。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一)未建立药事管理组织机构,药事管理工作和药学专业技术工作混乱,造成医疗安全隐患和严重不良后果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配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临床药师制,不合理用药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未执行有关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和规章制度,导致药品质量问题或用药错误,造成医疗安全隐患和严重不良后果的;
(四)非药学部门从事药品购用、调剂或制剂活动的;
(五)将药品购销、使用情况作为个人或者部门、科室经济分配的依据,或者在药品购销、使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条 医疗机构违反药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据其情节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对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的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临床药学:是指药学与临床相结合,直接面向患者,以病人为中心,研究与实践临床药物治疗,提高药物治疗水平的综合性应用学科。
临床药师:是指以系统药学专业知识为基础,并具有一定医学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直接参与临床用药,促进药物合理应用和保护患者用药安全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危害药品:是指能产生职业暴露危险或者危害的药品,即具有遗传毒性、致癌性、致畸性,或者对生育有损害作用以及在低剂量下可产生严重的器官或其他方面毒性的药品,包括肿瘤化疗药物和细胞毒药物。
药品损害:是指由于药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用药错误:是指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第四十四条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管理,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执行。
第四十五条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可不设药事管理组织机构和药学部门,由机构负责人指定医务人员负责药事工作。
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可不设药事管理组织机构和药学部门,由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药事工作。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卫医发〔2002〕24号)同时废止。

E. 临床药师职责

临床药师以其丰富的现代药学知识与医师一起为患者提供和设计最安全、最合理的用药方案,临床药师是在帮助医生合理用药上起关键作用的人,他能协助医生在正确的时机为患者处方正确的药物和正确的剂量,避免药物间不良的相互作用,解决影响药物治疗的相关因素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在临床合理用药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对难于很好掌握和运用现代药物的综合知识进行合理用药的医师们来说,临床药师的出现,无疑给他们充分运用药物,保证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理所当然地受到了临床医师的欢迎,在美国一些大的医疗中心,普遍设有临床药学服务机构,一名或几名医师必须配一名临床药师共同工作,医疗机构若无临床药师的加入就不允许开业。

背景
临床药学起源于美国,当时由于药物的不良反应及药源性的损害给许多患者、家庭和社会带来了痛苦和沉重的负担,这种社会和患者的需要促成了临床药学的诞生和发展。20世纪50~6O年代,美国首先建立了临床药学这一新兴学科,把过去传统的药学教育重点由”药“转向”人”。医院药学工作者除了完成药品的供应分发等工作外,还要到临床去参与医师用药,协助临床选药,以提高疗效、降低毒副反应的发生率。由于美国药学界的成功实践,许多国家纷纷效仿,以患者为中心开展药学服务,提高医院整体药学水平成为医院药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由此国际药学领域发生了两方面的变化,一方面是以诊断为主的医生在治疗药物的选择和使用上需要药师给予帮助;另一方面,患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使其更加需要了解所用,这些都导致药师的工作重点转向临床药学。发达国家临床药学经过40多年的发展表明,临床药师参与治疗对推进合理用药,减少不良反应和卫生资源的浪费起到不容忽视的作用。

发展现状
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在上世纪60年代就开始设置临床药学专业,我国在2002年发文规定要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以美国药学教育为例,1957年开始实行Pharm.D.专业教育课程,1967年提出“临床药学专业”学员需在临床实习,1974年规定必须在临床实习1500小时,1997年7月l4日美国药学教育委员会决定:2000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Pharm.D.专业教育,2005年后停止其他药学教育。经过了近5O年的发展,美国药学才全面发展Pharm.D.专业教育。

在我国,20世纪60年代,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我国药品市场体系尚不健全,医疗用药品种单一,制剂生产设备落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医院药学的任务主要是保障药品供应和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因此,尽管早在40多年前国内就有学者提议开展临床药学工作,但当时主、客观条件并不具备或允许开展临床药学工作,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国内医药市场的开放和繁荣,药品管理的逐步规范,药物动力学、生物药剂学等新兴学科的设置,医院合理用药才最终获得医药界的重视,临床药学工作才真正起步和发展。

在20多年的时间里,国内临床药学发展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政策支持
1987年,国家卫生部批准了12家重点医院作为全国临床药学试点单位;1991年,国家卫生部在医院分级管理文件中首次规定了三级医院必须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并作为医院考核指标之一;2002年1月,国家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临床药学工作应面向患者,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实行医药结合。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建立重点患者药历,实施治疗药物监测,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2005年11月发文《关于开展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 公布了《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方案》及4个附件。2006年《卫生部临床药师在职培训与考核标准(试行)》出台,在全国指定了19家医院作为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并提出了培训模式,这项工作启动到2007年已取得一定经验。2007年卫生部的190号文件中又明确指出,将42家医院作为试点,开展药师制的试点工作,临床药师数量原则上三级医院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不少于3名。

教育培养
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已陆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临床药师教育。在学历教育方面,原华西医科大学药学院和大连医学院分别试办了5年制本科临床药学专业。尽管有些工作未能延续,但为后来临床药学专业课程设置和临床药师的培养提供了探索性的经验。1999年,国家卫生部颁布了《医院药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规定在两阶段共5年的最后1年培训中,须进行临床知识培训,参加临床科室实习,包括查房、会诊和药物治疗。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的课程体系改革项目《临床药学课程体系与内容的研究》已完成并组建了临床药学课程群,教材《临床药学各论》也已出版发行。此外,多项改革药学教育、培养临床药师的计划也正在紧锣密鼓开展之中,上海复旦大学药学院、第二军医大学、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都准备开办临床药学硕士研究生班。在继续教育方面,各种临床药师的培训班和临床药学新进展学习班如雨后春笋,并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为大批药学技术人员传授了临床药学的新知识和新技能,对医院在职药师从事临床药学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国内已初步建立了学历教育与在职药师继续教育双轨并行的教育及培养模式,特别是临床药师的学历教育正处于转折或突破阶段。

服务理念
合理用药的观念得到了药学界内外的普遍认可,不论是药学专业期刊还是公众媒体,都对合理用药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热情。以“合理用药”或“临床药学”为主题词的文献检索量以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为例,年增长率在20%左右;一些临床药学专业性的学术期刊也相继出版发行,较早的如1992年创刊的《中国临床药学杂志》以及2001年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主办的《药学服务与研究》,是推行临床药学工作、宣传药学服务为目的的专业性期刊。2004年,《中国临床药学杂志》和《药学服务与研究》同时成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这也反映了相关文献数量和质量的提高。从近年发表的文献内容看,国内临床药师已从调查临床用药和分析处方开始,逐步参与临床的药物治疗,如提供药学信息服务、开展治疗药物监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师下临床等工作。特别是在药师下临床方面,国内临床药师总结并实践了多种参与临床的模式,如专家模式(参加临床查房、会诊和治疗药物监测结果的解释)、通才模式(卫星药房工作和信息咨询)以及各类审核检查模式(病区用药检查、静脉配制中心审核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等。

临床药师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精神,根据湖北省卫生厅医院等级评审实施细则及该院质量管理年活动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探索建立适合该院实际情况的医药护互相协作,提高医疗质量的工作方式,规范临床药师工作模式,制定本办法。

临床药师工作职责:
(1)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与实施,协助临床医师选药和合理用药,使病人不受或减少与用药有关的损害,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提升患者生活质量。

(2)开展药学信息与咨询服务,进行用药教育,宣传、指导病人安全用药。

(3)进行临床药学研究,为提升药物治疗水平提供科学的监测或实验数据。

(4)承担医院临床药学教育和对药师、医师、社区医师进行培训,开展患者用药教育。

临床药师的工作内容:
(1) 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药物应用动态,对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

(2) 参与查房和会诊,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

(3)进行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

(4)指导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工作;

(5)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

(6)提供有关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7)结合临床用药,开展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

临床药师深入临床工作程序:
(1)首先到病房巡视病人、或通过电脑了解病人一般情况,和最新检查数据。

(2)参加医护查房,在查房讨论中提出用药建议;对病人用药进行指导,询问和观察用药后的情况,了解药物相互作用,药物和食物间相互作用,保证安全用药,记入药师书写的药历;如发现药物不良反应,进入不良反应处理程序;对病人用药后是否需要进行血液浓度监测提出意见,并对血药浓度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根据参数制定和调整给药方案;

(3)对特殊病人的用药进行指导;

(4)参与危重病人的抢救,现场指导用药;

(5)向医生、护士以及病人提供药物咨询。

临床药师参与临床工作制度及指标:
(1)根据临床药师工作职责,临床药师应定期深入临床病房,参加临床药物治疗查房、会诊、急救及病例讨论。

(2)临床药师每月深入临床查房应不少于10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3)临床药师查房可分为跟随临床医师查房和临床药师单独查房两种。跟随临床医师查房可重点了解病人病情和治疗难点,查房结束应参加医疗小组的讨论。临床药师单独查房主要针对有特殊情况(如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危重病人、药物治疗复杂及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等)的重点病人进行查房,临床药师可结合查阅病历、与医生交流了解病情后,对病人或陪员进行询问。每周至少进行1次单独药学查房,对重点病人建立药历,并做好工作记录;

(4)参与危重病人的抢救和病案讨论,并做好记录。临床药师在参加会诊前,应事先查阅病历、问诊,了解病情,进行必要的资料查阅和计算,以提出科学谨慎的观点,协助临床医师提高救治效果。临床药师应积极参加和旁听所在临床科室的其他相关会诊;

(5)每周进行工作小结,每月举行1次工作例会,交流心得、沟通信息、讨论疑难药历;

(6)临床药师应积极进行药学情报咨询,对医生、护士和患者提出的问题都应积极给予答复,若当时不能给予解答,应及时记录,事后咨询有关专家或查阅资料尽量给予满意答复。对重点咨询或典型问题应有详细记录,年终有总结;

(7)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做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应主动关心和指导发生不良反应的病人,帮助他们提高用药依从性。不漏报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每季度出版1期药讯;

(8)根据临床需要和药物特点协助医护人员做好治疗药物监测工作的设计、申请、采样、结果解释及用药调整,应积极做好检测病人状况及监测结果记录,积累群体药物动力学资料。

(9)结合临床用药,积极开展病历、处方分析等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每年确立1个重点用药调研课题,写出调研分析报告;积极与医护人员进行多方面的交流,从中发现临床所急需的药学科研课题,促进临床药学科研的发展;每年至少开办一次药学教育讲座,有讲稿,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

F. 论述在合理用药中如何发挥药师的作用

药学人员的管理是药事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它包括药学人员的选择、考评、晋升、储备和培养提高,这些工作互相之间有紧密关系,形成为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

一、药学人员配备管理的含义

药学人员配备管理是各单位对其药学人员最正确、最有效的进行岗位分类、选择聘任、培养教育、考核奖励及给予合理的福利待遇所需的知识、方法和规范。其目的是要选用合格的、优秀的药学人员,使其结构合理,充分发挥其才干,以达到最高的工作效率和效益。

研究药学人员管理的主要任务在于掌握科学用人之道,用以指导药学人员配备管理,做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爱才、识才、用才、容才、育才、荐才、达到人尽其才,事竟其功。

药学人员管理是药事管理的首要环节。不管是从药学事业的宏观上看,还是从各单位微观上看,造成一支高水平的又红又专的药学技术队伍,以及管理好这支队伍是发展药学科学和医院药学事业的重要保证。

一个国家的药学科学家、药师和药学工程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及高等药学院校(系)在校大学生、研究生的数量是衡量该国药学事业水平、药学科技水平和潜力的重要指标。药学事业水平和科技水平又是衡量这一个国家医药卫生水平的重要指标。若以代表医药卫生水平之一的药品消费金额来看,工业发达国家药品消费金额占全世界药品消费总金额的70%;轨展中国家占13.8%;计划经济国家(未包括中国)占17.3%、工业发达国家中的西德,人均用药水平为154.63美元。一个国家的用药消费水平、制药工业水平和这个国家的药学工员数量和药学科技人员数量的关系很大。以日本为例,1981年日本每10万居民中有药师102.2人,医师138.2人,药师与人口占比为1:1000左右。

有人曾统计药师与人口的比例。最发达国家为1:1000;次发达国家为1:2000;再次发达国家为1:10000。由此可见,建设一支宏大的药学人员队伍是发展医药卫生事业的基本条件。

目前,我国药学人员的娄量不足是一个突出的矛盾;另一方面,对药学人员的结构、使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管理,以及充分雪挥其积极性和作用,同样也存在许多问题,急待解决。《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旋以来,药学人员配备管理已广泛引起重视,药学人员的配备管理已成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药剂科能否存在关键问题,成为药政、药检机构能否履行其职责,贯彻《药品管理法》的关键问题。许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药检机构和药政、医药管理部门已开展药学人员需求预测,制定药学人员发展规划,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基地。很多单位对现有药学人员的使用、晋升、考核已列入议事日程。

(二)药学人员的作用 药学人员的药学技术工作、技术管理工作任务的承担者和执行者,是完成这工作的主力军。

1.开展药学技术工作 新药研究、药品生产、药品质量控制、药品储存、以及临床药学等各项工作都都要依靠药学人员来完成。各项药学技术工作要由他们拿出注意和工作方法、提出方案、进行实验、解决实验和生产工艺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上、管理上控制和保证药品质量。在药学技术工作中,掌握药学科学知识技能的药学人员是最活跃的因素,是完成任务的主力军,是药学新科学和技术的开拓者,关系着整个医院药学技术工作的命脉。

2.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的支柱要贯彻执行这些法规,必须依靠药学人员。药人员最容易明白和理解贯彻执行这些法对保证药品质量的意义。药学人员按照法规要求进行工作,才能保证药品管理法规的贯彻实施。药学人员是国家制定药品管理法规和具体执行人和支柱。

3.指导医生和病人正确使用药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药品的品种急剧增多,不少国家市售药品达3~4万种,各种药物性质、疗效、毒副反应、服用方法、配伍变化等也日益复杂,同时药物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亦十分严重。正确使用药品已成为医药卫生工作中迫不及待的要求。医生承担着正确用药的关键任务,但由于药师最熟悉药品的性质,咨询、顾问和指导正确用药就成为药师的职责。各国药师指导用药的程度和方法虽有所不同,但药师的晕一作用却愈加明显。

4.药事管理中的骨干 该作用一方面体现在相当数量的药学人员担任了主管技术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担任技术工作的药学人员也担负了大量管理工作,例如药房的药师、药厂车间的工程技术人员都要进行计划、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因此,药学入员的药事管理中的骨干作用十分突出。

二、药学人员的来源

(一)高、中等药学院校毕业中,同国家统一分配到单位。

(二)单位根据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手续和制度,委托高、中等药学院校(系)代培。

(三)招聘收费走读、国家不包括分配的毕业和学校有分配自主仅的毕业生。

(四)药学企事业单位或系统通过报批办医药职工大学、中专、培养药学人。

(五)单位职工通过成人考试,参加药学院校举办的夜大学或函授学习,成绩及格获毕业证的,可以聘任为药学人员。

三、医院药学人员的编制

一般可按卫生技术人员总数比例、按床位或两者结合的办法来计算,或者以实际工作量计算的方法进行编制。

(一)按卫生技术人员总数比例计算 综合医院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根据各医院的规模和担负的任务,1978年国家卫生部颁发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规定,在卫生技术人员中,药剂人员占8%。

随着临床药学的开展,有专家提出药剂人员应占全院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0%,其中药师占药师人员的30%;根据部队药局业务范围、技术条件和设备情况,药剂人员一般宜占卫生技术人员的编制数的8%~9%。

县医院以下根据情况可适当减少。中、西药剂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具备专业知识,才能胜任药剂工作。

医院因实行药品管理改革所需的财会统计人员,应当增加编制。药剂科还应配有勤杂人员。

(二)按床位比例计算 国家卫生部规定,各级药剂人员与病床之比,药师1:80~100,其他药剂人员为1:15~18,中药炮制制剂人员为1:60~80。

根据部队医院目前情况,药师与床位之比,可参照:总医院1:50~60,驻军医院1:60~70的比例计算。

四、药学人员的选拔和聘任

(一)选拔和骋任的原则

1.根据需要的原则 首先,一个单位到底需要多少药学人员,其影响的因素主要有:国家的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工作发展的需要;组织结构合理化的需要。第二是需要哪类药学人员,这将由单位的性质,工作任务的性质来决定。第三是什么时间需要,这和单位的整体规划、计划有密切关系,并应作好单位人员动态变化预测,可以五年以上的时间为估算的目的是取得一个每年需要的平均值,可以用比例或比率来表示这个平均值。

2.职称、职务要求明确的原则 各级职称和职务的职责均应有明确的规定,按照其规定决定需要选拔和聘任的药学人员应具备的条件。职称、职务的要求虽有所不同,但其基本内容均应包括:责任、职权(或业务工作)范围,和上、下级的关系,技术要求,以及所需的思想作风品德等。所需选用药学人员的条件,主要包括智力、经验、价值观念、能力、业绩、干劲和作风品德。把明确规定的职称、职务要求与候选人的资格加以对照,并以其“履历”作为补充,就可能避免只看候选人现有的工作成就来选拔的片面性。因为现有成就并不能完全决定今后该人员能胜任上一职称、职务,作出同样的成就;同时影响现有工作成就的因素很多。但这并不意味着应选任那些工作表现不好的人,只是应该有全面的、发展的观点,要应用能级对应和协调的原理。

3.任人唯贤的原则 选拔和聘任药学人员与选用其它人才同样应实行任人唯贤的原则,主要是围绕“贤能”二字做文章。这一原则涉及到选任的标准、方法和制度,更为重要的是涉及担任选任药学人员的机构负责人(或什么委员会)的认训、思想作风和水平。担任选任药学人员的领导应本着对药学事业、对社会主义建设的高度责任心,就是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之习。爱才还需识才。辩识人才的关键是领导者的认识水平和考核的方法。另一方面,还需要和论资排辈的陈腐观念决裂,与不正之风作坚持不懈的斗争。实行任人唯贤的原则是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它的贯彻实施将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药学事业的兴旺发达。

1.预测需求,制定药学人员规划 预测的方法是科学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要进行调查研究,弄清药学人员现状(包括数量、质量、比例、分布使用等等),只有在科学的调查研究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药学人员规划。

进行药学人员需求预测和规划制定,是选拔和聘任工作的基础,也是发展药学教育、培养药学人员的基础。过去由于没有搞人员需求预测,缺乏人员储备,出现了供需失调的现象。

2.招聘 招聘一词现在使用得比较广泛。一般多用于从外招收聘任人员,包括了从各类型高、中等药学院校毕业生中选用人员,从社会上招收药学人员。招聘工作有:决定谁负责招聘,招聘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审批程序等各项内容。这里主要介绍招聘时如何审核人员质量问题。虽然目前用人单位的权力还不大,但是从人事制度改革趋势来看,用人单位的招聘决定权将扩大。

招聘人员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用科学的方法去审查甄别被招聘人员的水平标准:(1)智力测验,目的是衡量脑力和记忆力,思想的灵敏度和观察复杂事物相互关系的能力。(2)熟练的适应性测验,目的在于分别地发现现有的技术熟练程度和掌握这类技术的潜力。(3)职业测验,目的是发现最适宜担任的职务。(4)品格测验,目的是衡量领导才能的潜力。

我国现在使用的方法有考试(笔试、面试),目的是了解候选人的知识水平、外文水平;审核候选人过去的表现;审查候选人或原单位提供的业务工作材料、证书,用以了解其工作业绩;审查档案;试用一段时间等方法。如何实现审查甄别工作科学化,是领导和人事部门极为关注的课题。如何招聘药房药师的办法,也正在研究。许多国家已实行药房药师资格考试,这属于国家统考性质的考试。高等药学院校毕业生,必须通过药师资料考试取得合格证明的人,才有资格申请去药房任药师。

五、药学人员的使用

用人之道是领导科学中极为重要的内容,是构成领导工作的根本。领导者不懂用人之道意味着不具备领导者的基本条件;领导机关,特别是人事组织部门,不掌握用人之道,对事业对国家将造成巨大损失。用人之道是管理科学中研究很广泛的课题。在管理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有许多教训,人们已总结出许多规律性东西,提出了多种理论、原理,有本专著做了和很好的论述。

一般来说,用人的原理又称为能级的原则,就是说不同的能量,要量才任用;不同的工作岗位,要相适应能量人才胜任,这也可谓是对号入座。但不能机械地使用这一原则,因为人是变化的,人的能量即很难准确测定判断,也不能机械地规定其变化;另一方面,岗位职责也不可千篇一律的规定,高等医学院的附属医院药房和县医院药房或零售药房的药学人员,即使是同样职称其职责不可能一样。因此,用人的能级原理要灵活掌握。

正确使用药学人员,充分发挥其作用,这是各医疗部门领导工作中一项重要任务。关于药学人员的作用,前已论述,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是解决药学人员使用的基本原则。那种认为办好药厂、药房,药学人员可有可无的错误观点,虽然已被客观事实驳倒,但仍然是防碍正确使用药学人员不可忽视的因素。

药学人员的使用,涉及其岗位职责设计和实施,应充分考虑药学人员的专业特点,发挥他们的专业才能。一般情况下;不应把行政事务、财会工作、工人的工作都列入到药学人员的岗位职责,使他们陷入繁杂的日常行政后勤工作,而无暇履行国家规定的各级药学人员的主要职责。使用药学人员切忌求全责备,要求药学人员既能从事工艺技术工作,又能从事设备仪器的设计、维修;既会制药,还会看病当医生、搞护理,即便是临床药师,其主要职责仍是正确用药,而不诊断诊人。不应要求具体的某一药学人员能懂、能做一切的药学工作。未来医院药学的进一步发展,将使医学技术人员渐趋专业化。对具体的人来说,要用其所长,避其所短。把适宜搞生产的人,安排去搞研究工作,或把适宜搞研究的人,安排去车间搞生产技术工作,效果都不好。人无完人,人无全才。所谓用才,实质上就是用人所长。“能成事者善能人;善用人者事竟成”。这就是说只有善于用人的单位和集体,才能取得事业上的成功。

目前,我国药学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善于使用药学人员,发挥其专业特长,调动其积极性,使用于适宜的岗位上,更是各级药事管理领导者的重要任务。

六、药学人员的职称分类

所谓职称分类,就是人事管理制度化、标准化的一种设计。它将各类人员的职务与责任,按工作性质与所需条件,予以分门别类,确定名称,评定等级,确定报酬,制定规范,以作为人事行政的基础。人员的选、用、教、奖、惩、休、抚等,都以此项分析分为十类(或称系列);各类按工作职责和所需条件又横的划分职级、职等,一般分为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一级中包括职等,例如高教系统的教师职称系列,其高级职称包括教授、副教授。

医院药学人员职称分类是卫生技术职称中的一个分支,即药剂人员的技术职称。

1.药剂人员的技术职称、药剂人员的技术职称分为高等、中等和初等药剂人员技术职称。高等药剂人员职称为主任药师(主任中药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药师(中药师)、中等和初等药剂人员职称为药剂士(中药士)、药剂员(中药剂员)。共六等级。高级药剂人员中的主任和副主任药师(中药师)称为高级职称,主管药师(中药师)为中级职称。

(1)使职称与工作相称,名符其实;

(2)使人事配合;适才适所;

(4)便于培训进修;

(5)指明升迁途径;

(6)促进考核合理;

(7)健全退休制度;

(8)促使工作改革;

七、药学人员的考核

(一)考核的目的意义 对药学人员进行科学的考核,有利于各尽所能,尽职尽责;有利于鼓励先进,激励后进;有利于知人善任,发现人才;有利于督促学习技术知识提高药学人员素质,增强效能。能过科学的考核,全面了解该人员的长处和短处,为选拔、培训药学人员,授予各种职称职务,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这也是正确执行奖励和工资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提高药学队伍质量的重要措施。

药学人员的考核的基本目的是:

2.以夫员作出恰如其份的能力;

3.给予公正的待遇。三者是互相联系的。

(二)考核的内容和做法 考核应该是全面的。要根据各级药学人员的职责和条件要求,并结合单位情况制定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标准和办法。制定考核标准,力求做到规格化,定量化。既要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又要分门别类,各有重点。药学人员的考核方法可分为评审法和计量法。前者是定性的方法,后者为定量的方法。

1.评审法 是根据各类药学人员的技术职称的标准和各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把药学人员放在同级人员中进行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作出综合评价。评审法的考核内容总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2)工作成绩:根据职务职称标准,检查完成任务的情况,其关键是考察已经取得的成绩。

(3)业务能力:能力可分为发挥能力和保有能力。通过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干劲考核可判断发挥能力;通过基本能力(知识技能和体力)和精神熟习能力(理解能力、判断能力、创造能力、表达能力、筹划能力、管理能力等)的考核,可判断保有能力、即潜在能力。判断人的潜在能力是非常重要的,而且难度大。为了恰当地进行能力判断。需要给予各种机会,让他做各种各样的工作,透过各种工作的成绩优劣看能力大小。

(4)学术水平:指基础和专业知识水平,外语水平,论文和专著中学术见解的水平。

(5)工作态度:包括纪律性、协调性、积极性和责任心。关键是考核以怎样的干劲和工作态度进行工作。

上述各项考核,工作成绩、工作态度、思想品德,都是以过去式进行,即考察过去的事实。而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是以现在式进行,看考核时的能力和水平,即根据职称必要条件,判断一个人的能力和水平如何。要想有效利用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取决于能否正确进行这种能力评定。

2.计量考核力法 是可能把一些考核内容定量化,进行计量和考核。例如配制处方数、成果登记、工作量计算等等。但由于药学人员从事的脑力劳动,许多工作很难计量,或单以数量来判定。因此,这种方法是进行评审法的一种辅助方法。

考核的方式方法很多,主要应掌握以下要点,即确认事实;不同要素的分析评定;综合评定。药学人员考核应制度化,标准化,经常化。一般来说,一年内应进行2~4次成绩考核,两次工作态度考核,一次思想品德、业务能力考核。考核的过程,一般是个人总结,群众评议、组织审查。

3.日本的人事考核内容由成绩考核、情意考核(即工作态度、品德等)和能力考核组成。并把人事考核和正确待遇相结合。一般说来,晋职晋级时,应注意能力考核;奖励时,应注意成绩考核。如果一个人能力提高不显著,成绩也不太好,但工作埋头苦干,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重视情意考核,那也是不公平的,应通过提薪给予奖励。只有这样,才能把各种积极因素调动起来。具体作法是:奖励以成绩为主,即成绩占60%,情意占40%;提薪以情意为主,成绩和能力为辅,即情意占40%,成绩占30%,能力占30%;晋职恶级以能力为主,成绩和情意为辅,即能力占50%,情意占20%,成绩占30%。

八、建立管理机制

药房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药房管理机制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动力机制;况争机制;约束机制;运动机制。

(一)动力机制 也称自我激励机制。包括主动力和逆动力两类。主动力是指药房自身发展与职工利益,它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物质利益,二是精神需要。

1.物质利益 涉及到职工的物质利益,最基本的要求是公平分配。这是因为参加工作的每个成员,其分配直接关系到本人以及家庭成员的生活来源。所以,公平分配,贯彻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按照职工的工作岗位、业务技能和科研成果进行分配,做到奖勤罚懒,体现多劳多得,是激发职工良好的工作动机,调动积极性的好办法。另外,社会商业性的药房,尽力为职工排忧解难,办一些实实在在的好事,对激励职工积极性也是十分有效的。

精神需要 精神鼓励能发挥物质奖励所起不到的作用。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去实现:

(1)培养和发挥职工的主人翁精神;比如,让职工参与药房管理,使职工感到自己是医院的主人,应为医疗事业的发展多作贡献。要重视提高职工的地位,大力宣传那些在医德医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提拔和重用中青年药学人员,为有真才实学的人提供放展才能的机会,从而带动大家更新知识,努力学习专业理论,学习药事管理,培养奋发向上的风气。

(2)从精神上满足职工的需要:比如,领导经经常主动听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并落实到实处。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开展一些文体娱乐活动,亦可开展学术、经验交流活动,充实、丰富职工的精神生活,让大家感到自身存在的价值,提高集体的凝聚力。

3.逆动力是指外界是的变化,药房需要的是适用和应变能力。总之,动力机制是药房实现自我优化的内在机制。表现为内部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活动方式自我更新,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变化的医药供需关系。

(二)竞争机制 也称优胜劣汰的机制,这种竞争主要是药剂人员素质的竞争,它包括药师的业务技能,学识水平,管理能力,文化素养等诸多方面。具体表现在每一工作(业务)岗位的竞争,从改革的客观要求来看,应该是优者上、劣者下,将每一个人放在合适的岗位上。岗位则分领导岗位和业务职能岗位。

1.领导岗位 把药房的管理者,各科室的负责人,通过公开招聘、聘任帛、选举制等方式,把既有业务能力、学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又懂得市场经济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领导应能上能下。

2.业务职能岗位 包括在药房从事各项工作的药学专业人员。主要是实行聘用制、考核上岗的办法,使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医德素质的人员安排在最合适的岗位上,人员能进能出,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职工的主动性、创造性。

G.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的主要内容

乡村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范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的管理体制。在乡村一体化管理中,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在向农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的同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等工作。
乡村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加强机构的设置规划与建设。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设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每个乡镇至少要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因乡镇撤并造成当地居民就医不方便的地方,可设立卫生院分院。中心卫生院与一般卫生院的比例宜控制在1:3—4,县城所在地一般不设中心卫生院。国家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有一所村卫生室。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村卫生室;对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合并设立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再设立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房屋和基本装备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合理规划与配备,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保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发挥应有的功能。
村卫生室的设置应当由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申请,其法人代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加强人员的准入与执业管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应当达到《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条件。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对暂时达不到这一要求的村卫生室人员,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办法。按照《执业医师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人员的执业准入管理。从事医疗、护理、公共卫生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实行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选择具有一定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的人员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和村卫生室负责人。
(三)加强业务管理。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做到规范服务,记录完整。加强服务质量管理,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确保医疗安全。积极推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按照要求,为农村居民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乡镇卫生院要制定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转变服务模式,注重公共卫生服务,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组织医务人员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健康管理。
(四)加强药械管理。按照统一部署,逐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使用配备的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内增补的非目录药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中标企业统一配送。禁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合理用药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用药安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器械的购置、使用和管理。
(五)加强财务管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的控制和监督,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要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开展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教育和培训,树立正确财务理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六)加强绩效考核。要制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人员积极性,促进乡、村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的转变。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技术和医德医风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乡镇卫生院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对村卫生室的考核工作。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考核结果作为补助经费的发放依据。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村卫生室由政府或集体举办,乡村医生在暂不改变农民身份的前提下实行聘用制,并在村卫生室执业,乡村医生的业务收入、社会保障和村卫生室的资产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H. 习水县2006年新周期降消项目实施方案的年度目标

(以县为单位)
1、总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在2001年基础上下降1/4(80/十万以下)
(2)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50%以上
(4)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以上
(5)做好孕产妇死亡监测、5岁以下儿童监测和出生缺陷监测工作。
2、支持性目标
(1)孕产妇产前检查覆盖率:≥90%
(2)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率:70%以上
(3)消毒接生率:≥98%
(4)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区)卫生院产科“三基”考试合格率:≥98%
(5)育龄妇女健教知晓率:>85%
二、项目实施范围及时间
(一)项目工作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区)、村。
(二)孕产妇死亡在全县范围内监测,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点为:桑木镇、温水镇、民化乡。出生缺陷监测点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计生妇幼保健中心。
(三)项目实施时间:2005年12月—2006年12月
三、项目任务
项目总体任务为:人员培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症抢救中心”,开展健康教育,监督指导;乡级卫生院产科基本设备配备,巩固和创建爱婴医院成果,积极创建爱婴县。
四、项目措施
本阶段项目工作在上周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项目管理
1、调整充实“降消”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协调、组织和管理职能,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领导。
2、县卫生局调整充实项目技术指导组和督导组,加强项目管理及业务指导。
3、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与县降消项目调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乡镇(区)人民政府签定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区)根据县“降消”项目实施方案,结合乡镇(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逐级签定责任书,将项目工作任务切实落实到基层。
(二)人员培训
1、管理培训:(每次培训要有通知、培训记录、签到册等资料)
(1)责任部门:县卫生局为主,县妇儿工委配合。
(2)培训对象及内容
①行政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为县、乡镇(区)行政领导干部,组织实施项目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培训内容为项目目的及意义、相关部门职责、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项目监督及协调。
②医疗保健机构培训:培训对象为县医疗保健机构领导及工作人员。培训内容为项目目的及意义、项目实施及执行单位职责与管理、孕产妇急救系统建立与运行。
③村干部培训:培训对象为村支书、主任、妇女主任。培训内容为项目目的及意义、村干部职责、健康教育方法、村孕产妇运转急救“绿色生命通道”支持系统的建立与运行。
2、业务培训:县卫生局组织,每次培训有培训内容及课程安排,讲稿和参加培训人员花名册及考试考核结果。
(1)县级师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项目培训的目的要求、培训方法、培训计划的制定;孕产妇保健、产科危重症的处理及转诊;有关卫生技术服务规范、产科常用技术操作规程及急救设备操作规范、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等。
(2)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区)卫生院助产人员培训: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和中心乡镇(区)卫生院助产人员重点培训产科急救基本知识、技能和技术规范,以提高产科急救能力;一般乡镇(区)卫生院助产人员重点培训正常产处理、常见产科急救基本技能转诊过程中基本急救技能。培训教材以“降消”项目县、乡、村级教材及题库为主。
(3)村医、村接生员、保健员培训:重点培训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孕产妇记危识别与管理、产后访视、母乳喂养及婴幼儿营养指导、健康教育方法等。转变接生员职能,做好宣传动员和护送孕产妇(尤其是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
3、时间安排
县、乡两级各类培训分两个阶段完成,业务培训在2006年4月上旬完成,行政管理培训在2006年6月30前完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管理及产科临床、妇幼保健服务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适时进行强化培训。
(三)项目督导
1、特派专家蹲点督导
专家人选:由县卫生局协调省、市卫生厅(局)选派具有中、高级职称和一定临床及管理经验的妇幼保健、产科临床业务骨干担任特派驻县专家。
2、分级督导
(1)县降消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及业务督导,按分级督导原则,在项目执行期内,县级督导不定期进行,县妇幼保健站实行项目分片包干责任制,覆盖所有乡(镇、区)和行政村;乡镇(区)卫生院也要划片包干,下村指导工作,指导工作要覆盖所有行政村。
(2)督导内容
①项目的组织管理。乡镇(区)政府(管委)及有关部门的组织领导、协调及项目计划制定、配套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料收集整理;
②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
③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运行,乡镇卫生院助产技术服务及高危孕产妇转诊系统运行,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规范化管理;
④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管理与使用,县、乡两级平产住院分娩限价收费。
(3)督导要求
①对项目实施全程进行监督指导,掌握项目执行单位运行情况;
②帮助基层单位提高执行项目的能力和工作质量;
③帮助基层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④深入乡村和农户了解情况。
⑤督导记录,每次督导填写项目督导记录,一式两份,由被督导单位负责人签章后,一份留被督导单位,一份报降消项目办(卫生局)备查。
(四)爱婴医院(卫生院)
在“降消”项目(延续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巩固爱婴医院(卫生院)成果,开展创建“爱婴县”活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要抓好地段围产保健工作,土城、良村、温水、桑木、二郎、马临、大坡、程寨、同民、永安卫生院要在强化产科建设和服务质量的同时,积极带动农村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习酒、官店、寨坝三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其他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积极创建爱婴卫生院。
(五)孕产妇住院分娩
促进孕产妇住院分娩是本阶段项目工作的重中之重。
1、实行住院分娩限价
为使农村孕产妇均能接受住院分娩,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和乡镇(区)卫生院要实行住院分娩限价,平产费用包干。限价对象为:本县农村户口孕产妇(城镇下岗职工、特困户持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证明、证件可进入项目管理)。
(1)县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平产限价300元,乡、镇卫生院200元;
(2)县级医疗机构剖宫产限价1500元,乡镇卫生院1000元;
(3)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将限价情况张榜公布或通过媒体公示限价收费标准。
2、开展住院分娩救助
(1)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对象:凡在持有经市、县卫生局颁发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县、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持有计划生育证件的本县农村户口孕产妇、城镇特困户、下岗职工孕产妇。对未持计划生育证件到医疗服务机构分娩的,医疗服务机构必须及时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反馈,依法作相应处理。
(2)救助标准:住院分娩救助经费按每个孕产妇平产救助150元,难产每例救助250元,剖宫产(有医学指征需特殊抢救的)及产科严重并发症每例救助500元(在此所谓难产为:①产钳助产;②横臀位分娩;③产程延长需处理;④产时大出血;⑤胎儿宫内窘迫;⑥产道损伤需处理;⑦胎盘粘连;⑧子宫收缩乏力等)。
(3)贫困救助减免程序按照《卫生部基妇司关于“降消”项目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运转方案》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的“习水县降消项目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运转方案”办理。
(4)乡镇(区)应审定贫困孕产妇救助对象,并张榜公布7天无反应后,做好住院分娩宣传动员工作,每季度向县降消项目办(卫生局)报送一次《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申请表》,经审定后落实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措施。
3、实施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转送补助
村医、卫生员、接生员护送一名高危孕产妇到卫生院和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给予误工补贴,补助30元,由接产单位垫付,每季度向县降消项目办(卫生局)报帐。
4、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区)卫生院要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合理用药,避免滥用抗生素,千方百计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轻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经济负担。
(六)生命绿色通道
1、加强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急救设施,强化技能培训,提高救治水平,认真做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工作和孕产妇运送和救治工作。乡镇(区)卫生院也要加强产科建设,规范操作技能,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乡村医生和接生员要做好孕产期保健服务,提高高危孕产妇识别能力,及时转运护送高危孕产妇,形成上下贯通的孕产妇急救“绿色生命通道”。
2、建立和完善孕产妇转运支持系统。乡镇(区)政府(管委)和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孕产妇转运工作,充分发挥乡镇、村孕产妇转运小组的技能作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人员),建立乡、村两级“孕产妇住院分娩转运”组织,及时运送孕产妇到医院或卫生院住院分娩和救治。
3、改善住院分娩条件,80%乡镇卫生院达到《贵州省乡镇卫生院产科评审标准》,医疗保健机构和卫生院要规范设置母婴同室和分娩区域,并为孕产妇及家属用餐提供方便,产房和母婴室有取(保)暖设施,为孕产妇营造安全、卫生、温馨、舒适的住院分娩环境。
(七)健康教育
县妇儿工委和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大力营造“关爱母亲儿童健康”的社会氛围。
1、在县有线电视台、乡镇(区)接转台、广播站免费播放妇幼卫生科普知识。
2、组织妇女干部和医务人员进村入户开展“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
3、县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区)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办好健康教育卫生专栏,配合妇儿工委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幼保健宣传咨询活动。
4、及时发放和张贴省、市制发的“降消”项目和优生优育宣传画,折页画要发放到孕妇家中。各乡镇也要因地制宜制作宣传单、宣传标语,各医疗机构要发放给孕产妇公开信,使用住院病人健康教育指导表,大力宣传“住院分娩、母婴安全”妇幼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本县实施“降消”项目,实行住院分娩限价收费和医疗救助的有关政策。
(八)资料管理
县降消项目办(卫生局)、乡镇项目工作小组(卫生院)和县级项目实施单位,要重视本辖区、本单位项目相关资料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对反映项目工作的信息,如项目责任书、实施计划、会议(例会)记录、督导表、培训档案及花名册、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活动,典型事例,经费开支的凭证单据等原始材料要认真收集、整理、存档管理和按规定上报。
五、项目资金使用及安排
(一)资金使用
1、中央资金
2006年降消项目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00.685万元,主要用于孕产妇住院救助、人员培训、设备配备和健康教育、督导和妇幼卫生监测。
(1)健康教育:1万元,由县妇儿工委管理。
(2)人员培训:1万元,由降消项目办管理。县级培训:2928,乡级培训:按行政村数计每村补助乡卫生院32元,24个乡镇共计7072元。
(3)设备配备:3万元,由县降消项目办根据上级指定设备名目上报设备计划,由省财政、省卫生厅统一招标采购。
(4)住院分娩救助:95.685万元,由降消项目办管理。按每例活产婴儿数(04年底数)×150元预算各乡镇救助经费。
2、项目配套资金
主要用于项目信息管理和项目督导工作。
(二)资金和设备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厅、财政厅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资金实行封闭式运行(帐上运行),贫困救助减免费用和误工补贴费用由医疗保健机构汇集获得贫困救助减免的住院分娩产妇或护送人员盖手印并签字的相关依据向项目办公室报帐。
3、实行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制,每两个月报一次财务报表,年终报财务年报表。具体按照《贵州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4、各乡镇卫生院建立项目维护登记制度,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县卫生局和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使用、设备维修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严肃挪作他用。
5、项目配备的设备由县卫生局根据实际需求配发乡镇卫生院,卫生院有专人负责,并保持完好状态。
六、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监督指导
1、接受上级监督指导每年2—3次。县级开展日常工作督导,每年督导4次,覆盖各乡镇(区)及县级项目单位。
2、监督指导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住院分娩救助情况,重点是群众受益情况;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的效果;设备的购置和使用情况;项目指标的完成情况;现场指导和专题讲座以及群众对项目的评价。
(二)评估
项目期间,全县共进行2次评估,分为半期和终期(7月和12月)评估,采取各乡镇及项目单位自查评估和卫生局组织评估组复评,评估覆盖所有乡镇及县级项目单位。
七、项目组织实施与部门职责
(一)县级
1、县“降消”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制定本县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将项目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程,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2)对项目工作全程进行管理,组织督导、培训,向县政府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3)与项目执行单位签订责任书,落实项目工作任务;
(4)负责项目经费的安排使用。
县妇儿工委办负责协调项目相关部门,并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以及动员,护送孕产妇住院分娩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拨付,并在卫生局配合下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2、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职责
(1)县计生妇幼保健中心
①全面及时掌握各乡镇(区)项目活动进展情况,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项目工作数据;
②组织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破伤风病例个案调查和评审;
③负责乡级人员培训,协助指导乡镇(区)卫生院开展村级培训;
④分片包干负责乡、村妇幼保健管理与服务技术指导,在降消项目办(卫生局)的安排下,协助项目技术指导组开展基层项目督导工作;
每月书面向县卫生局汇报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2)县急救中心(县人民医院)
①根据卫生局的安排,健全孕产妇急救组织,做好孕产妇急救中心的工作;
②协助降消项目办(卫生局)做好乡级人员培训工作;
③在降消项目办(卫生局)的安排下,协助项目技术指导组开展基层项目督导工作;
④负责指导乡镇(区)卫生院产科建设和助产技术服务,指导全县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原因分析、评审,提高干预措施,协助计生妇幼保健中心指导基层妇幼保健技术服务。
(二)乡级:乡镇(区)项目工作组(卫生院)职责
1、制订项目工作计划,纳入政府工作日程,并组织实施;
2、负责村级卫生人员培训;
3、健全例会工作制度,乡级召开村医会议每月一次,通过每月例会收集上月工作数据信息,布置工作,进行针对性的管理与技术培训,作好例会记录;
4、划片包干,县妇幼保健站和乡镇卫生院划片包干,深入乡、村指导工作;
5、加强本院产科建设与质量管理,提高助产技术服务能力,促进住院分娩,及时组织危重孕产妇的应急救治和转运;
6、加强妇幼保健资料管理,掌握各村育龄妇女数、孕产妇数、高危孕产妇数、活产数、住院分娩及消毒接生数,孕产妇死亡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新生儿破伤风发病及孕产期保健服务基本数据,按时收集统计,上报县计生妇幼保健中心。
(三)村级
1、“村级孕产妇住院分娩转运小组”由村长、妇女主任、村医、村长助理及村里有影响的人组成,负责动员本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和高危孕产妇的转运;
2、村卫生室负责本村妇幼保健工作和相关数据的记录、收集、统计、上报;
3、村医应做好孕产妇建卡、产检、产访、高危识别筛查和健康教育及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发现高危孕产妇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并协助转诊;
4、对确需家庭接生的孕产妇,要严格按消毒接生操作规范进行;
5、及时掌握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新生儿破伤风病例,做好登记,立即报告乡镇(区)卫生院防保组。
八、相关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积极推动住院分娩率的提高。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必须有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家庭接生员必须持有《助产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并且村委会必须出具证明。县卫生局、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务必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公安局要进一步加强户籍管理,新出生婴儿必须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方可办理户籍上户。
(二)延续期项目实施至本方案行文之日止。延续期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小结,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和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项目工作正常运行。

I. 村卫生室 业务技术流程有哪些

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分为A、B二级,A级为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标准,B级为村卫生室基本建设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依据。

一、村卫生室基本功能及服务范围
村卫生室是农村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网的基础,直接向村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一个行政村原则上设立一家村卫生室,人口超过3000千人的行政村允许再增设一家村卫生室,若行政村人口过多、地域较广根据需要每增加3000人允许增设一家村卫生室,增设的村卫生室与原有卫生室的距离应在1000米或以上。暂无条件建立村卫生室的偏僻山区行政村,可暂设公共卫生服务点。

二、人员配备
按农村常住人口每1000人左右比例配备一名乡村医生。从业人员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村卫生室注册。要求年龄男性在65周岁、女性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房屋设备
(一)、房屋条件
1、业务用房面积:A级不少于80平方米,B级不少于60平方米。独立或相对独立。医疗区、生活区必须彻底分离。
2、有独立分开的门诊室、治疗处置室、注射输液室和药房。
3、有条件的设预防保健室、健康教育室、康复室、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室、卫生信息室。
4、标识醒目、结构合理、物品、器械放置有序到位,环境整洁。
(二)、基本设备
1、至少拥有以下基本设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身高体重计、诊察床、诊察桌、出诊箱、药品柜、输液器材、换药器材、紫外线灯、污物筒、资料柜、电话、简易高压灭菌设备、灭火器、观察床、输液椅等。
2、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3、有条件的应配置电脑、电视、心电图机、氧气瓶等。
4、设有健康宣传栏或宣传窗。
5、基本药物配备根据《浙江省乡村医生用药目录(试行)》执行。
6、按规定配备药品储藏的相关设施设备。

四、组织管理制度
(一)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人员职责,并装订成册,其中包括:
1、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2、村卫生室管理制度
3、乡村医生工作职责
4、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5、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
6、消毒隔离制度
7、慢性病管理制度
8、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
9、医疗废物处置方案
10、门诊、出诊、转诊制度
11、村卫生室收费标准
12、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13、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工作制度
(二)有国家制订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五、村卫生室上墙资料
1、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2、村卫生室管理制度
3、乡村医生工作职责
4、行政村区域平面图(组织机构图和区域概况图)
5、慢性病管理、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基本情况图或表
6、便民措施或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
7、常用医疗收费标准
8、注射药品配伍禁忌表

六、建立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登记本
1、门诊(转诊)登记本。
2、上门服务(出诊)登记本。
3、慢性病、传染病、精神病人管理随访登记本。
4、出生、死亡和孕产妇管理登记本,
5、外来人员健康管理登记本。
6、一次性医疗用品的购入、处理登记本。
7、健康教育登记本。
8、消毒登记本。(紫外线、浸泡及高压消毒情况登记本)
9、参加会议及培训记录本。
10、农村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上报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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