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培训大全 > 工商局个私监管科培训计划

工商局个私监管科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2-05-16 02:27:01

A. 工商局行政管理岗位都干些什么呢 是窗口吗 还是做到屋子里的那种

刚分去的会下基层,会下乡的,在窗口的一般是办证大厅,是女的,男的要下去检查个体户什么的,要完成罚款任务的,如果你酒量不好,你就惨了哦

B. 工商局执法权力范围是什么

工商局行政执法岗位就是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执法职责,如进行市场(广义)监管、经济案件查处、专项检查等等工商部门职能,是国家公务员,这个岗位要求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与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办事,公正执法,要掌握的法律有《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还要具备《证据法》、《商法》等等相关法律知识,而且,这个岗位要不断更新自己的业务知识,才能更好地做到依法行政。答案补充你可以去这里看看 http://fzb.gaoyou.gov.cn/show.aspx?id=276&cid=15答案补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方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局范围内所有工作岗位和在本制度规定的岗位上工作的所有在编的行政执法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设岗位的依据是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扬州市高邮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二章 机关岗位职责

第四条 办公室(含财务)职责

一、组织协调本局机关日常工作;

二、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政务信息、建议和提案、信访、机要保密、新闻宣传、调研等工作;

三、负责全系统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基建项目的核算工作;

四、协调全系统的住处信息化、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系统财务经费管理和预算、核算、决策及收费管理、票据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六、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及全系统的会计基础工作。

第五条 人事教育科职责

一、负责本局管理的干部的考核、任免、辞退、辞职、档案管理工作;答案补充 二、负责全系统人事计划、人员调配、职称评定、工资、福利及统计等工作;

三、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基础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评选表彰和教育培训工作;

四、负责老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活动安排等工作。

第六条 法制科职责

一、承担本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二、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和普法教育工作;

三、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工作;

四、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

五、指导全系统法制工作。

第七条 登记注册科职责

一、审定、核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内资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

二、审核、颁发管辖范围内的广告登记证。
第八条 监督管理科(含企业、商标、广告、个体私营管理)职责

一、负责对本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的年检和辖区内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查处违反有关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

三、负责商标使用、商标印制和商标验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及商标使用中的其他违法案件;答案补充 五、组织实施广告经营资格审批;

六、组织查处违法广告;

七、指导商标协会、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协会的工作;

八、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引导全市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十、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

第九条 外资登记管理科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涉外政策、法规,在扬州工商局领导下,依法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的有关工作;

二、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涉外政策、法规,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联络员法律、法规的培训,做好咨询报务工作;

三、辅导企业做好开业、变更、注销申请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对企业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申请书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实地调查),登记材料齐全后提出初步意见报扬州工商局审核;

四、指导基层工商分局根据《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经济户口管理办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工作;

五、对本辖区外商投资企业出资和履行合同章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和情况;答案补充 六、在扬州工商局的指导下,按照委托的权限,直接承办本辖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年度检验初审工作,负责汇总本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报告书的汇总、统计分析与上报工作,协助扬州工商局完成年检报告书的计算机录入工作;

七、调查本辖区外商投资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报扬州工商局处理;

八、及时反映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探索登记管理工作的新路子;

九、按授权范围做好有关工作(扬州局认为有必要直接办理的除外);

十、积极完成扬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市场合同管理科职责

一、组织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

二、监督管理全市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

三、参与市场培育和市场布局规划,负责管理和指导市场登记和统计工作;

四、负责商品展销会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网上交易活动及其经营行为;

六、对全市经济人进行监督管理;

七、组织查处合同违法行为;

八、负责办理企业抵押登记,受理合同鉴证、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九、指导经济人协会和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工作。答案补充 第十一条 公平交易监督科职责

一、组织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走私贩私和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二、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三、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

第十二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职责

一、负责指导基层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二、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三、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

四、负责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受理、分转、办理工作;

五、负责12315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的工作;

第十三条 经济监督检查大队职责

一、承担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走私贩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二、承担全市市场监管的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章 基层工商分局职责

第十四条 分局长职责

一、主持本分局全面工作;

二、组织全分局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学习政治豆腐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分局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答案补充 三、带领全分局人员认真履行工商分局职责,做到目标明确、计划周密、分工科学、责任落实、措施得当,做好分管工作并督促检查其他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协调内外关系,贯彻落实上级工商局的工作布暑,积极围绕中心工作,为发展地方经济服务;

五、按规定权限处理职权范围内的各项事务,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带头并督促全分局人员执行;

六、认真抓好工商分局党组织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分局廉政建设;

七、指导辖区内个私协会、消协分会等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八、做好全局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生动关心其学习、生活和工作;

九、加强工商分局基础建设,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十、完成上级工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副分局长职责

一、协助分局长开展工作,兼任分局法制员和纪检监察员;

二、组织实施对辖区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交易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场巡查工作;
三、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区域巡管方案,指导巡查监督员开展工作;
四、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或综合执法检查;答案补充 五、负责对辖区内商标使用、印刷、广告经营、合同履行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工商分局的行政处罚工作,查处辖区内经济违法违章案件,负责法律文书的起草或初审;

七、定期向分局长汇报工作,及时分析综合监管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八、协助分局长处理内外关系,掌握分局内人员思想、工作动态,抓好行风廉政建设;

九、分局长外出期间,主持分局工作,确保全分局工作顺利进行;

十、完成上级工商局和分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 经济监督检查中队职责

一、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查处本辖区范围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违法违章案件;

二、承办派出局委托调查的案件;

三、根据上级局的布置,承担本辖区内市场监管的专项整治工作。

第四章 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职责

第十七条 法制员职责

一、负责核审以本单位自己名义或受派出局委托以派出局名义采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

二、协助派出局法制部门做好当事人对拟作出的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所提出听证要求的听证工作;
答案补充 五、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法制培训与学习活动;
六、为本单位行政执法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七、承担与派出局法制部门的联络工作,传达上级法制部门的工作要求,向派出局法制部门报告工作;

八、完成本单位及上级法制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 案件主办人职责

一、负责办理一般程序案件的立案手续;

二、负责案件的调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

三、办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各项手续;

四、依法应经核审的案件,写出调查终结报告、草拟行政处罚决定书连同案件材料按规定送法制机构核审;

五、处罚建议被批准后,口头向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告知或制作并依法送达处罚告知书;

六、听取并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记录在案;

七、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制作并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听征告知书;

八、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参加听证,向当事人提出违法事实、证据、依据及处罚建议并进行辩论;

九、向当事人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十、督促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

十一、对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在法宝期限内会同法制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答案补充 十二、所办案件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的配合法制机构做好复议、赔偿及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负责所办案件的立卷归档。

第十九条 注册登记受理人员职责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级登记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确认申请登记的名称或企业是否属于本登记机关的管辖;

二、根据企业类型审查所提交文件种类、数量是否齐全,出具审批文件或证件的部门、级别、形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三、提交的文件是否是原件或经申请人签字并核对的复印件,对审批文件和投资人证件的复印件应与原件进行核对;

四、超时效的申请,是否提交有关说明材料;

五、被委托办理登记的人员是否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

六、申请登记的名称是否有企业法人名称中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军政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等内容;

七、申请书各项目填写是否齐全,意思表达是否清楚无歧意。

第二十条 审查人员职责答案补充 一、章程:各类章程的必载事项是否齐全,章程内容是否符合有关企业登记的法律、法规、省政府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章程的签字是否符合规定

二、验资报告:出资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与章程、申请书是否一致,资金来源与经济性质是否相一致,验资报告内容是否完整,结论是否明确。

三、股东(投资人)或发起人:股东(投资人)或发起人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省政府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验资报告明示的股东投资能力问题提出审查意见,核对章程、验资报告、申请登记书及相关证明中股东(投资人)或发起人是否一致。

四、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

五、住所:核对企业章程、申请书与住所使用证明中的住所是否一致,是否具有合法使用权证明,同一注册地址中是否相对独立。

六、经营范围:经营范围用语是否规范,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依法审批的项目是否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经营范围用语是否与审批文件或证件上用语相一致,对使用的非规范用语是否有相应的说明和证明材料。答案补充 七、名称: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是否与企业经营范围相一致,企业名称是否依次由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所组成,并冠以企业所在地省或市或县行政区划名称,企业名称中是否有不得含有的文字和内容,企业名称是否与已登记的同行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八、变更:变更登记除按上述要求审查外,还应将变更登记材料与企业档案进行核对,审查变更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所提交的决议、决定是否与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相符,作出决议、决定的机构或部门是否发生变化,是否有明显疑问的签名,核对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是否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二十一条 核准人员职责

核准人员对名称、股东资格、验资报告、审批文件、章程中有关组织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以及审查人员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复核,并在法定时间内签署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12315投诉举报台人员职责

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受理对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并依法处理。答案补充 二、受理对有关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走私贩私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工商法规行为的举报。

三、根据“集中统一受理,分级分类处理”的原则,对受理的各类投诉和举报进行登记、分析、转办、督办。

四、负责对所受理的投诉和举报案件的反馈答复,案卷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五、指导下一级投诉举报机构的业务工作。

六、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条 监督管理人员职责

一、按经济户口分类监管的要求,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宣传法律、法规;

二、及时制定检查计划;

三、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四、负责本辖区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年检和验照工作;

五、建立各类监督管理台帐,负责监督管理资料的登载与计算机录入工作

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收取管理费;

七、完成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C. 工商局有哪些部门

县工商局的部门有:
人事教育股:承办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直属(派出)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财务装备股:负责系统经费、财务、装备、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财务预决算工作。

政策法规股: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有关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案件核审和法制宣传等工作。

企业监督管理股:指导和监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承担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查处违反有关登记管理法规的案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指导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工作。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指导和监督管理商标使用;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安徽省着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承担流通领域商品(不含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信息、统计、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和机关资产管理等工作。

监察室职责:协助局党组督查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对工商人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对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等情况实施监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查处工商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经济检查执法局承担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市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

市场规范管理局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工作;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查处行业市场上的违法行为。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有关工作。

企业注册局: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内资企业、私营企业登记注册和年检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承担全县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管理、维护和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处理消费者投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私营个体经营协会:教育并组织个体劳动者、企业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全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情况,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议,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对全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管理工作。
市工商局把股变科就可以了。

D. 工商局发展的几个历史阶段和职能

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和在本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核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3、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依法组织监督检查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6、依法组织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组织。

7、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8、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9、组织监督管理商标注册、使用、印制工作和专用权的保护工作及指导企业商标工作,负责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推荐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10、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

11、对本系统工商行政管理的业务、行政、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实行领导。

12、指导消费者协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3、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参与局机关的政务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外事、文书档案管理和会议组织;制订全局调研计划,承担综合性调研工作;拟定工商行政管理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2.法制科
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本局行政案件的核审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案件的复议、听证、应诉有关工作;依法审理行政赔偿案件;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检查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工作。
3.公平交易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参与拟定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辖区内陆上走私贩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市场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等违法行为;检查指导全市的公平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检查支队和各检查大队工作;指导工商行政管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和各12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工作。
4.企业注册登记科
组织或参与起草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承担在市工商局注册的各类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并对本系统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办理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的年度检验,并对本市各类企业的年度检验及个体工商户的验照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信息统计和汇总工作。
5.企业监督管理科
组织或参与起草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负责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指导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协调指导和检查全市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的信息统计和汇总工作。
6.市场监督管理科(合同监督管理科)
参与拟定市场监督管理和规范市场秩序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监督管理、规范各类市场的交易行为和经营秩序;负责市场开办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负责各类商品交易会、展销会、订货会和柜台租赁等各种交易行为的开办登记和监督管理,根据授权,组织对经纪人执业资格的认定,监督管理和规范经纪人、经纪机构的经营活动;负责粮食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各类市场的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对全市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检查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场协会、经纪人协会工作。
参与拟定合同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管拍卖和招投标行为;办理经济合同鉴证及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检查指导合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合同协会工作。
7.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参与拟定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和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负责商标及特殊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及商标质押、商标验证、商标印制的监督管理工作;认定市知名商标,组织推荐福建省著名商标工作;负责市属广告经营的审批;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检查指导全市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商标协会、广告协会工作。
8.财务装备科
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财务制度,组织实施本系统财务装备管理;编制本系统经费预算及审查决算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工商行政管理收费工作;负责本系统会计报表汇编和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票据管理和内部审计、经费收支管理及监督检查;组织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和物资装备计划工作;检查指导本系统的财务、装备管理工作。
9.人事教育科
协助局党组管理市辖县(市、区)工商局领导班子;负责本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评选表彰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本系统的政治思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检查指导本系统的人事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市工商局干部培训中心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派驻的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按照《党章》规定设置机关党委会,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直属行政机构职能配置

1.检查支队主要工作职责:
依法或根据授权查处全市行政区域内在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商业欺诈以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查处辖区内陆上走私贩私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走私斗争;受理消费者投诉,处理消费者投诉案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综合治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受理上级机关及其他执法机关移送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2.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分局主要职责:
办理授权登记管辖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确认其企业法人资格和合法地位,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查处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违法违章行为。
3.信息技术管理分局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监督管理;负责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和统计汇总,分析辅助决策信息;建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和法律、法规数据库,指导本系统信息网络建设。
4.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挂靠人事教育科管理,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商局干部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参与拟定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调研活动;承办或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本系统干部政治、文化和各类业务的岗位培训。
5.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申诉;受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虚假广告、商标侵权假冒等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根据申诉举报案件信息的性质进行分类,及时向辖区各级12315机构及内部有关职能部门分流督办,并收集反馈意见;组织消费者申诉举报的现场调处,在处置突发性、紧急性的重大事件中提供指挥调度平台;公布消费者申诉热点,发布消费警示,正确引导消费;负责对申诉举报案件信息的整理分析、统计上报、储备管理工作;对有关社团组织、行业组织、市场主体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

E. 工商局的工作分那几个部门,具体做什么

工商局又称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四)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F.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何加强市场监管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市场监管,对外要培育良好的执法环境,对内要改革整合内部执法资源,在整体上形成强有力的市场监管拳头。 一、突出“宣传、形象、服务”,培育良好执法环境 一是要用宣传营造执法环境。对领导 ,要认真宣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是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部门,是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部门,取得领导对工商执法的支持和理解。对经营者,要认真宣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经营者的守卫者;打击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对广大消费者,要认真宣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忠实维护者,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是要用形象塑造执法环境。加强行风建设,塑造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机关形象。部门形象是社会尊重和认可的前提,没有好的形象,不要说执法,就是其他任何工作也很难开展起来。当前重要的是工商部门要慎用自由裁量权,把工商部门塑造成为“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工作部门。比如对于在法定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自由裁量范围,什么情况下用最低线、最高线、中间线及偏上或偏下等。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要严格从其规定。对于没有类似规定的,做为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内部执法机构也要有一个细化的分类,防止有的案件张口就是最高处罚额,与最后落实的实际处罚相差较大,容易给人以“工商部门随意性强,执法没有边际的模糊认识”,造成对工商部门的执法不认可。要健全减免机制,树立不管是“两费”,还是行政罚没,都是国家预算收入的大观念,避免想多收就多收,想少收就少收,甚至不收的现象,给社会造成工商部门的收费是“可收可不收,可罚可不罚”的错误认识。再如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对处罚的金额就是法定的,一般不应该减免,对于不主动上缴的要强制执行,一旦发生减免的也要有一套严格的运作机制,避免给社会造成行政执法如同买卖交易一样,可以讨价还价的印象。 三是用服务创造执法环境。对管理对象要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你对管理对象服务得越好,管理对象对你的监管认同程度就越高。一个经营者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是非常有限的,他不会要求你去为他跑资金谈项目,简单直接的要求就是“我来办事你给我讲清楚,不难为我就行了”。因此工商系统开展首办责任制、打假保优及红盾帮扶等,只要有一项甚至有一点对管理对象尽到了服务的职责,管理对象就非常知足了。反过来,对于我们对其的监管也会认可的,起码能做到配合。 二、开展六项改革,整合内部执法资源 一是改革机构设置。原设置的经济检查股、市场规范管理股和经济检查大队进行合并,成立工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内部结合经济区域和专业性质合理划分成若干小组,形成专业执法与集中执法相结合,最大限度地使用执法资源。同时将原属经济检查股的商标服务、广告审批和市场规范管理股的合同鉴证、动产抵押等服务性工作,交由首办大厅集中办理。 二是改革培训管理。培训的人员和内容要由全员全面培训向骨干专业培训转变,先重点培训出几个在某一专业方面有特长的执法人才,后逐步发展全面人才。培训的方式要由短期培训向有计划的长期培训转变,利用大中专院校假期每年两次三个月左右的培训,使培训面逐步达到100%。培训的考核要由单纯的考试考核向执法竞赛转变,用执法实际效果检验培训的成效。培训的形式要由简单的说教向知识竞赛、以案说法、案件点评等多形式转变,最大限度地调动参训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改革案件审核方式。改变现在的事后审核为事先指导,深入研究市场监管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定期总结发布。如在查处无照经营时,需要询问哪些情况;在查处抽逃资金时,需要取得哪些证据;在查处欺诈消费时,需要取得哪些证据等等。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严格做到,而法律、法规又很分散的,就需要案件审核机构把这样的问题总结起来,随时发布出去,为实际执法者提供参考的样本。 四是改革目标考核内容。把无行政败诉案件改为无行政执法过错,更有利于执法和监督。一个案件是否败诉有多方面的原因,有案件本身的原因,也有案件以外的原因。因此,把行政败诉案件作为考核的标准是不恰当的。这样容易造成行政执法人员不敢执法的现象,同时也有可能放纵了执法人员的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往往有些案件虽然没有败诉或者没有提起诉讼,但确实存在执法过错或重大问题,这也不能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五是改革收费管理。改革收费管理的原则相对于市场监管来讲就是要减少用于收费的人员,增强监管的力量。立足这一原则,要全面推行微机收费。 六是改革案件调查方法。应尽快配备照像机、录像机、笔记本电脑等现代化市场巡查工具,增强市场巡查的科技含量。 三、建立“四种机制”,形成市场监管拳头 一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工商部门由于执法手段的缺陷,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有时需要公安、法院、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的配合。要取得这些部门的配合,必须通过自身努力工作,取得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组织协调这些部门帮助、支持工商部门执法。同时,在充分分清各部门职责的情况下,配合好其他部门的执法工作,如在管好流通领域的同时,要积极努力配合好技术监督部门在生产领域的管理。 二是建立集中执法机制。在成立工商行政执法大队的前提下,各工商所相应成立稽查组织,全局形成一个统一指挥,统一协作,统一行动相结合的集中执法机制。通过这个集中的执法机制,开展好各经济区域内的互查,不同时期的集中联查,各种专项整顿的重点查。目的是整合执法资源,克服本经济区域内的干扰,也能达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作用。 三是建立群众支持机制。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离不开群众的支持,有些情况离开群众的支持,执法工作就无法进行。如当事人拒绝接受送达的法律文书问题,法律有时需要有见证人,在没有公证部门在场的情况下,只能找当地群众。调查取证工作也离不开群众的支持,案件的来源和线索也较多地源于当地群众。虽然群众的支持配合非常重要,但要找到非常配合工商部门工作的群众还是不容易的。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工作架起工商部门和群众之间的桥梁,达到沟通、联络、支持的作用。纵观我们的全面工作,只有把消费者投诉站建在村上才能担任起这桥梁的作用。如果我们把消费者投诉站建在村上这项工作做深做实,我们就会和群众更加密切。试想,我们每建立一个消费者投诉站,任命一名村干部为站长,建立起固定的工作联系,那么无形中就会增加一名群众支持我们的工作。如隆化县有300多个行政村,每个村设一个投诉站,全县就有300多名群众能够非常实际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当然,并不是说建起一个投诉站,就能非常顺利达到应有的效果,我们还必须通过我们的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也要通过不同途径为村办一些实事好事,用我们的工作去赢得村干部和群众的认可。如果这项工作能够得到村级干部的认可,那么对我们今后的取证、送达乃至行风评比等工作都会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 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信息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每干一项工作都离不开信息,市场监管更需要信息。我们在市场监管中,一个工商所在同时期内需要了解县局内其他市场监管的信息。一个县局在同时期内需要了解其他县局的市场监管信息,同时也需要了解社会大环境的其他监管信息,如省内其他地区的信息和省外其他地区的信息。要达到信息共享的目的,一要实现所与县局的联网,实现单位内部信息共享。二要实现县局与市局联网,实现各县区之间的信息共享。三是每个县局至少配备一台能上互联网的计算机,明确人员搜集有关信息。目前我市各县来讲,各工商所也配备了微机,各县局已实现了同省市的联网,有的县已经链接了互联网。当前,首要的任务是完善、改造,更重要的是加强应用,最大限度内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G. 未经工商局批准,私自办培训班,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开办培训机构是需要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
一、举办条件:
1、以社会组织专名义属举办学校,社会组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以个人名义举办学校,举办者拟定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办学经费财务要求:
学校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不少于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请示》一份;
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三份;
3、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法定机构出具的固定资产评估、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和证明一份;
5、办学场所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属租赁的,应出具出租主所有权证书,并提供租赁合同),职业培训场所面积应达到300㎡以上
6、提供主要设施、设备清单及相应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7、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8、与培训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刚和教材;
9、校长、教学管理人员、职业指导人员;提供职称(资格)证、学历证复印件及相关工作经历,聘用协议书。
10、教学人员名册;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学历证、教师上岗资格证复印件,聘用协议书。

H.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1、办公室(机关工会、信访处)。制定并组织实施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财务管理职责按有关规定执行。
2、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团委、老干部工作处)。负责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老干部服务、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团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和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
3、计划财务处(信息统计办公室)。制定本系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财务经费、基本建设经费的预算和管理;负责工商收费项目的申报,管理行政性收费票据;指导和监督直属局财务管理工作;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开展本系统内部审计和信息统计工作。
4、政策法规处。拟定地方性工商行政管理政策法规规章草案;开展综合性政策问题的调研;监督检查本系统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法核工作;指导、承办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普法教育工作。
5、公平交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海南省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传销活动;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实施商品质量监测,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消费维权宣传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指导各市县工商局的消费维权工作;指导省消费者协会相关工作。
6、市场规范管理处。制定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以及对经纪人、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7、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检测中心)。拟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检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查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案件等工作。
8、内资企业监管处。贯彻执行内资企业登记注册的法律法规,对内资企业发展与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服务措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全省内资企业的登记注册、年检工作;处理内资企业的投诉。
9、外资企业监管处。贯彻执行外资企业登记注册的法律法规,对外资企业发展与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服务措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全省外资企业的登记注册、年检工作;处理外资企业的投诉。
10、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处。贯彻执行个体私营经济登记注册的法律法规,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服务措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全省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年检工作;指导个体私营协会工作;处理有关投诉;组织指导全省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
11、商标广告监管处(广告监测中心)。制定商标、广告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全省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驰名商标和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本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中国驰名商标初审和推荐工作,查处商标侵权和非法印制商标的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测和监督管理,查处虚假宣传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负责《广告经营许可证》的登记、变更、注销和年检工作。
12、行政审批办公室。制定工商行政许可审批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负责办理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核定注册企业名称,审定、准确、颁发营业证照,并进行年检;指导市县工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指导对企业注册登记的档案管理。

I. 工商局是干什么的其职能是什么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开展安徽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负责驰名商标的审核申报工作;依法保护有关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9)工商局个私监管科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信息、统计、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宣传和机关资产管理等工作。

2、人教处

承办机关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班子及相当级别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系统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3、财务装备处

拟订机关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财务、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财务预决算;负责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工作。

5、公平交易局(直销监督管理局)

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

6、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7、市场规范管理处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经纪人及经纪活动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8、合同监督管理处

拟订合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登记、拍卖行为有关工作。

9、企业监督管理处

拟订企业登记注册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内资企业登记注册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组织查处违反有关登记管理法规的案件。

参考资料:
工商局职能及机构设置-安徽省工商局

J. 广州市工商局荔湾分局的机构设置及职责

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合署办公):
1、负责起草党务综合性文件;
2、负责党委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
3、负责分局理论学习、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党务信息等工作。
4、负责干部录用、考核、任免、调配、机构编制、人员培训工作;
5、负责工资、福利、奖惩和职工及临时合同工的管理工作;
6、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指导工商所的规范化建设。
7、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思想政治工作。
8、领导本分局工、青、妇工作。
办公室:长寿西路70号5楼
1、负责分局的政务工作;
2、负责分局公文处理、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行政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
3、负责调研、政务信息、保密、信访、督办、统计、接待、基建、业务档案、车辆、维稳综治、行政管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险和后勤保障等日常行政事务;
4、负责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工作;
5、负责装备、政府采购工作;
6、负责工商学会工作。
财务科:
1、负责制定分局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及措施;2、负责汇总、编报分局财务收支预决算;3、负责分局财务收支管理;4、负责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工作。
法规科:
1、负责本局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分局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
3、组织以分局名义作出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
4、承担分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
5、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培训及普法工作。
监察科:长寿西路70号4楼
1、负责党风廉政建设;
2、组织实施党风党纪、廉政教育;
3、负责执法监察工作;
4、受理对本单位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检举控告,查处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违法违纪案件。
合同管理科:(挂广州市荔湾区合同纠纷调解中心、广州市荔湾区合同管理协会牌子)长寿西路70号3楼
1、组织实施《合同法》;
2、负责指导辖区内合同的订立并监督其履行;调解合同纠纷;办理合同鉴证;
3、负责动产抵押登记管理;
4、对拍卖企业实施的拍卖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5、查处利用合同进行欺诈和其他违法违章行为;
6、组织和开展以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建立企业信用活动;
7、指导合同管理协会工作。
注册科:长寿西路70号3楼
1、负责辖区内的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经济组织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工作;
2、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的初审工作;
3、负责企业、个体登记档案资料的建档、管理等工作。
企业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合署办公):长寿西路70号3楼
1、负责对辖区内的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经济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及年检验照;
2、负责对辖区内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及年检初审;
3、负责查处违反注册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4、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5、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
市场规范管理科、牲畜屠宰管理科(合署办公):长寿西路70号3楼
1、按权限对本辖区内各类市场进行登记注册和年检工作,按权限对辖区内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对辖区内经纪人、经纪机构的管理;
3、组织、协调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
4、依法查处辖区内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违章违法行为;
5、组织实施《广州市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条例》;
6、负责辖区内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牲畜屠宰厂(场)进行监督管理。
商标广告管理科:长寿西路70号3楼
1、组织实施《商标法》、《广告法》;
2、受理商标侵权案件,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
3、指导和监督企业正确使用商标;
4、受理辖区内印制企业申请《印制商标单位证书》;
5、查处非法印制商标的违法行为;
6、负责辖区内广告经营单位的初审工作,按权限对在辖区范围内的招牌广告、户外广告进行登记管理;
7、查处辖区内各类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经济检查科:
监督检查本辖区市场经营主体的交易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负责转发和传达有关文件;2、有组织有领导的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3、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组织离退休干部体检疗养工作;4、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家庭和生活状况,定期组织慰问孤寡和困难户,对伤病员要及时慰问;5、协助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6、负责老干信访工作,做好来信和来访事项的登记,搞好督办,及时反馈落实情况;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工作任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宝华路存善东街3-5号7楼
1、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2、组织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受理消费者的申诉,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章行为;4、组织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为;5、指导食品安全流动监测工作;6、指导“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指导本区消费者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
(三)工商所(队):
工商所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经济检查大队:宝华路存善东街3-5号5楼
1、依法查处荔湾区内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2、依法检查、监督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商业和其它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
3、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4、依法或根据授权查处走私贩私、投机倒把行为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5、查处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牲畜屠宰管理执法大队:芳村大道东170号3楼
1、负责本区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的行政执法;2、组织实施《广州市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条件》;3、负责查处私自开办牲畜屠宰厂(场)屠宰牲畜行为;4、负责监督检查肉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5、负责辖区内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事业单位:
1、荔湾区消费者委员会:芳村大道东170号3楼
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受理、调查和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切实履行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职能。
2、经济信息中心:
职责:
一是负责规划分局信息化工作的开展;二是负责分局年度信息化预算的编写工作;三是负责分局网络系统日常运行的维护工作;四是负责维护分局自有信息化应用的开发、维护工作;五是负责由分局分工负责的业务系统日常使用维护工作;六是负责管理分局信息化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七是负责对信息化设备采购选型、分配使用、设备报废的建议工作;八是负责分局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九是负责分局的信息化应用的培训工作;十是负责对分局信息化外包服务的管理工作。
3、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长寿西路70号4楼
职责:
一是负责对市局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办公室交办的投诉举报及消费者向受理中心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答复投诉者。同时将投诉转交各科室,指令执勤中队、工商所查办;
二是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消费者权益争议;
三是收集掌握动态信息,及时统计、整理、分析上报市局12315指挥中心和分局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配合各职能部门、各工商所办理各类紧急投诉举报事件, 在节假日对突发、较大的投诉举报进行及时处置,并报告分局领导;
五是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各工商所从事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六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阅读全文

与工商局个私监管科培训计划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电子商务物流论文提纲 浏览:811
电信柜员培训方案 浏览:684
药店促销活动总结范本 浏览:503
保定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浏览:400
上海招赢电子商务 浏览:535
开业策划活动方案ppt模板 浏览:425
电子商务购物车引言 浏览:922
软件信息系统培训方案 浏览:157
西安恒昌电子商务 浏览:604
商场关于年货的策划方案 浏览:116
市场营销品牌元素 浏览:938
动漫周边市场营销策略 浏览:177
专项培训会方案模版 浏览:13
专科护士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 浏览:631
创意农场策划方案 浏览:495
市场营销代理协议 浏览:513
在线教育需求策划方案 浏览:972
索尼电子商务案例分析 浏览:369
关检培训计划方案 浏览:866
计算机微课培训方案 浏览: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