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税务管理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培训内容主要是什么税法,增值会培训一些会计知识么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税务管理师培训主要有18个税种,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环保税,关税,船舶吨税等税务,主要是税收实体与程序法律、税收制度改革、税务管理会计、涉税相关法律知识等知识,是会培训一些会计,法律,税务3块知识,这三块知识都是相辅相成的
『贰』 增值税业务培训
增值税就那么几项,找个老会计跟你说说就行,没必要参加培训的,当然税务强制参加的除外。
『叁』 如何防范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首先是思想上重视。一些纳税人在购买货物时,掉以轻心,只要对方给货给票,我就付款,不关心货物来源、不关心发票来源、不关心货款的去向,这是对国家、对自己都不负责任的态度。思想上的麻痹大意,实际上就是给虚开发票者提供可乘之机。因此,纳税人一定要从思想上重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
当然更重要的是,纳税人要积极主动、有所作为,采取一些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自己不小心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实践经验上看,以下几个方面的防范措施值得纳税人关注和学习。
对供货单位做必要的考察。主要是考察供货单位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生产能力、企业资质、货物的所有权等。对供货企业要有一个总体的评价,一旦发现供货企业提供的货物有异常,就应当引起警惕。可以要求供货企业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对有重大疑点的货物,尽量不要购进。例如,供货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却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企业提供的货物不属于其经营范围之内;或者是供货的数量远远超出其生产经营能力,这些都属于异常,有必要进一步调查落实。
择优选择购货对象。纳税人在采购货物的时候,除了要考虑商品的质量和价格之外,还要尽量选取与规模大、经营规范、信誉高、经营时间久的企业交易。这类企业一般都有严格的内控机制,注重形象信誉,一般不会做损害客户利益的事件,从这些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相对要小得多。
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划拨货款。一些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经常使用现金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种付款方式有可能会造成开票是A企业,而实际收款和供货却是B企业,即使取得的是虚开发票,也很难通过付款的过程发现异常情况。因此,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要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到供货企业的银行账户内,在这个过程中,纳税人可以再次对购进业务进行监督、审查,如果对方提供的银行
账户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符,就应当引起警惕,暂缓付款。
仔细比对发票信息。要求开票方提供有关资料,并仔细比对相关信息,落实其中内容的一致性和合法性。在这个过程中,纳税人要把供货企业的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发票领购簿、开具的发票、出库单、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库存商品账、生产成本账、有关凭证等资料,综合起来比对。一是审查税务登记证、出库单、开具的发票、银行账户上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二是通过对方的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审查对方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三是通过对方的发票领购簿,审查开具的发票是否确实是对方领购的发票。四是通过库存商品账、生产成本账和有关凭证,审查购进的货物是否是对方购进或生产的货物。
及时向税务机关求助查证。纳税人如果对取得的发票存在疑问,应当暂缓抵扣有关进项税金,首先要通过自己的调查,落实发票的性质。而对有些问题,鉴于纳税人缺乏相应的技术和手段,无法做深层次的调查。此时,纳税人可以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求助、查证。税务机关可以利用金税工程系统中的协查系统,向供货方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发送协查函,请对方税务机关调查,落实发票的性质、来源和业务的真实性。
另外,纳税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存在疑点的发票,一定要暂缓付款和暂缓申报抵扣其中的进项税金,待查证落实后再作处理。尤其是对大额购进货物,或者是长期供货的单位,更应当作重点审查。
『肆』 税务培训的目的和意义
培训的目的
1、带来崭新的观念,树立正确的向导。对于正在建立和发展过程中的中小企业,往往会带有老板性格和工作中慢慢形成固有的模式,而老板性格也罢,固有的模式也罢,如果不能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就会使企业走诸多弯路甚至南辕北辙。因此,培训首要的是观念的更新,对企业中层尤其具有典型意义。
2、提升业务技能和技巧。在业务技能的提高方面,经验和教训都是最珍贵的财富,而一次成功的培训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提升,把管理、营销、策略中的经验和教训拿来分享,使企业整体水平得到提升,最好培养和训练同时兼顾。
3、增强团队凝聚力。我们都知道,现代市场不是个人英雄的时代,而是团队协调作战的时代,通过培训对新团队和刚踏入社会的人群,可以消除陌生感,使彼此心灵相通,互相了解、理解和信任,都是培训的主要内容。
培训的意义:
1、从企业角度来说
(1)培训可以提升企业竞争力。
(2)培训可以增强企业凝聚力。
(3)培训可以提高企业战斗力。
(4)培训是高回报的投资。
据美国培训与发展年会统计:投资培训的企业,其利润的提升比其他企业的平均值高37%,人均产值比平均值高57%,股票市值的提升比平均值高20%。
在过去50年间,国外企业的培训费用一直在稳步增加。美国企业每年在培训上的花费约300亿美元,约占雇员平均工资收入的5%。目前,已有1200多家美国跨国企业包括麦当劳都开办了管理学院,摩托罗拉则建有自己的大学。这些对中国企业来说,都是一个很好的培训范例。
(5)培训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对于企业不断出现的各种问题,培训有时是最直接、最快速和最经济的管理解决方案,比自己摸索快,比招聘有相同经验的新进人员更值得信任。
『伍』 增值税税务知识
关于小规模企业与一般企业所交增值税的不同之处,你可以看看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税法》这本书,上面讲得很细。关于纳税申报,书店里这方面的书也很多。但是具体交税的过程和细节,理论和实务总是很大不同。
建议是:一、可以买本税收代理实务方面的书先看看,掌握基本的内容。
二、咨询公司原来的老会计或是打电话到公司平时的缴税地点,询问具体的缴税流程和应该注意的环节。
『陆』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有哪些共20项,分别是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有20项。
『柒』 增值税开票的培训问题
增值税开票的培训一般是纳税人经过国税部门批准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以后,由国税部门指定由航天信息公司(全国各大城市都有航天信息公司的办事处)对办税人员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上岗证书。
『捌』 应如何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防范税务风险
(一)从思想认识上提高防范意识
一些营改增纳税人由于观念问题,在购买货物时,掉以轻心,认为只要对方给货、给票,我就付款,拿着专用发.票回去就可以抵扣税款,不关心货物来源、不关心发.票来源、不关心货款的去向。思想上的麻痹,很可能给虚开发.票提供可乘之机。一旦取得虚开发.票,受损失的当然是自己。因此,营改增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从思想上要重视虚开发.票问题,积极主动地采取一些必要措施,有意识地审查取得发.票的性质。
(二)对供货单位应当做必要的考察
主要考察供货单位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生产能力、企业资质、货物的所有权等,对供货企业要有一个总体的评价,一旦发现供货企业提供的货物有异常情况,就应当引起警惕,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追查,要求供货企业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对有重大疑点的货物,尽量不要购进。例如:企业提供的货物不属于其经营范围之内;或者是供货的数量远远超出其生产经营能力,这些都属于异常情况,有必要进一步调查落实。
(三)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划拨货款
一些营改增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习惯使用现金进行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种付款方式有可能会造成开票是A企业,而实际收款却是B企业,即使是虚开发.票也很难发现。因此,营改增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要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到供货企业的银行账户内,在这个过程中,营改增纳税人可以再次对购进业务进行监督、审查,如果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符,就应当引起警惕,暂缓付款,先做进一步的审查。
(四)加强对单位员工的专业知识培训
一些营改增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往往都是通过双方的业务员进行单线联系,缺乏对供货方进行必要的考察,不了解供货方企业的实际情况,很容易给虚开发.票提供可乘之机。因此通过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专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知识的培训,使其系统全面的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知识,将能够大大降低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
(五)注重有关信息的对比分析
营改增纳税人可以要求开票方提供有关资料,将相关信息进行比对,落实其中内容的一致性和合法性。
这个过程中,营改增纳税人要把供货企业的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发.票领购簿、开具的发.票、出库单、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入库的账簿、凭证等资料,综合起来进行比对,查看其中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手续是否齐全、审批是否合法、是否是本单位领购的发.票、是否是本单位购进或生产的货物等。
(六)及时向税务机关求助查证
营改增纳税人如果对取得的发.票存在疑点,应当暂缓认证、抵扣有关进项税金,首先要通过自己的调查,弄清发.票的性质;而对有些问题,鉴于营改增纳税人缺乏相应的技术和手段,无法进行深层次的调查,此时,营改增纳税人可以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求助、查证。税务机关可以利用金税工程系统中的协查系统,向供货方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发送协查函,请对方税务机关进行调查,落实发.票的性质、来源和业务的真实性。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存在疑点的发.票,一定要暂缓付款和暂缓申报抵扣其中的进项税金,待查证落实后再作处理。尤其是对大额购进货物,或者是长期供货的单位,更应当作重点审查,因为对大额购进货物如果不做审查,一旦出现虚开发.票问题,将会造成很大的损失;而对长期供货的单位如果不作审查,一旦出现虚开发.票问题,很可能会逐渐累积成重大问题。
总之,营改增纳税人只要能够在思想上对虚开发.票提高防范意识,在具体购进货物的过程中,不怕麻烦,多做一些细致的工作,完全可以杜绝取得虚开发.票、规避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分享国家结构性减税带来的实惠。
『玖』 如何规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
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以及发票专业知识的匮乏,在日常经济业务往来中,纳税人可能会有意或者无意的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文将对纳税人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及相关风险的规避进行分析。
一、纳税人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从取得发票方的主观态度来看,存在恶意取得和善意取得两种情况,按照税法规定,应分别对其进行处理:
(一)恶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出于少纳税款的目的,往往故意做大进项税额,而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常用的方式之一。
恶意取得增值税发票抵扣进项税的,根据《
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7]134号)的规定,除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外,还要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进项税金大于销项税金的,应当调减其留抵的进项税额。利用虚开的专用发票进行骗取出口退税的,应当依法追缴税款,处以骗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税务机关依法进行追缴税款等行政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187号)中给予明确。该文件对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进行了明确,即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
(2)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
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同时,税法亦规定了相关补救措施,即: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不准其抵扣进项税款或追缴其已抵扣的进项税款。但国税发[2000]187号文对于纳税人善意取得的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滞纳金如何处理没有明确,为此国家税务总局通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1240号)对此进行了规定,即: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该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
虽然上述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善意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但如不能重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仍存在不能抵扣进项的风险,故企业在经济交往过程中一定要加以注意,避免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积极主动的采取一些有效的防范措施,还是可以降低相关风险。
(一)提高防范意识,尽量避免取得虚开发票
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从思想上重视虚开发票问题,积极主动地采取一些必要措施,有意识地审查取得发票的真实性。
(二)对交易对方做必要的了解
通过对交易对方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企业资质等相关情况的了解,对其有一个总体的评价,并评估相应的风险。一旦发现交易对方有异常情况,应当引起警惕,做进一步的追查,并考虑是否继续进行交易。
(三)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划拨货款
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到交易对方的银行账户内,在这个过程中,纳税人可再次对购进业务进行监督审查,以降低相关风险。
(四)加强员工专业知识的培训
通过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专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知识的培训,使其系统全面的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知识,将能够大大降低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
总之,纳税人如果对虚开发票提高防范意识,在具体购进货物的过程中,多做一些深入细致的工作,必将能够大大降低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拾』 给企业培训增值税政策讲什么内容
给企业培训增值税政策,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内施细则、调整增值税一般纳容税人管理有关事项、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及四个附件、全面营业税改增值税出台的补充规定和行业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