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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培训机构

发布时间:2022-05-15 12:26:09

『壹』 湖北省现在都有哪些惠农政策

农民朋友们: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新世纪连续8年出台了扶持“三农”的一号文件,并颁布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现将2011年执行的有关政策告知如下:
一、粮食最低收购价。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02元、107元、128元,比2010年分别提高9元、10元、23元。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5元、93元、93元,比2010年分别提高5元、7元、7元。
二、农作物良种补贴。早稻15元/亩、中稻15元/亩、晚稻15元/亩、小麦10元/亩、玉米10元/亩、棉花15元/亩、油菜10元/亩、花生10元/亩、花生良繁基地10元/亩、马铃薯原种100元/亩。
三、粮食直补。根据市县政府确定的补贴品种和上年的种植面积,按照一定的补贴标准,由市县财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通过“一折(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四、农资综合补贴。根据市县政府确定的补贴品种和上年的种植面积,按照一定的补贴标准,由县市财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通过“一折(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五、农村义务教育补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
六、减免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减免学费。
七、农民负担。(1)一事一议筹资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5元。(2)每个劳力每年承担10个工为上限,农民愿意出资的,折资标准为每个标准工日5元至8元。(3)取消易涝地区县乡两级农业排涝水费。村组排涝水费每年每亩不得超过5元,由村组负责收取使用。目前我省11县(市、区)县乡排涝水费已经取消,分别是松滋市、石首市、公安县、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洪湖市、监利县、仙桃市、潜江市、沙洋县。
八、农机具购置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机具按照同一标准实行补贴,财政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农机具价格的30%。农机具购置补贴目录在“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公布。
九、能繁母猪、奶牛保险能繁母猪“应保尽保”。对能繁母猪保险保费实行财政补贴,具体是中央财政负担50%,省财政负担30%,饲养户负担20%。
十、户用沼气池补贴。新建8-10立方米农村户用沼气池,中部地区每户1200元,享受西部政策地区每户1500元,省级每户配套300元。
十一、太阳能热利用补贴。太阳能热水器,每户一台,每台补助1000元,高效生物质炉,每户一台,每台补助600元,在退耕还林地区实施。
十二、高致病性生猪蓝耳病等扑杀补贴。每头扑杀生猪核定价格600元,由财政承担480元,养殖户(场)负担120元。
十三、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扑杀补贴。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扑杀补贴标准及分担比例:鸡、鸭、鹅等禽类按10元/只的标准予以补偿。
十四、生态效益补偿金。从2011年开始,属于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的,补助标准:国有林每亩每年补助5元、集体林每亩每年补助10元;市县级以下地方生态公益林,由同级财政安排补偿基金。
十五、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补助。从2010年开始,我省利用3年时间,实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补助标准:依据中央政策,每户一次性补助2万元。
十六、油茶产业发展补贴。目前,我省麻城、阳新、黄陂、谷城和通城纳入国家补助范围。计划内的补助标准:每亩200元。
十七、就业技能培训。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主要依托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3个月以内的就业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
十八、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鼓励其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十九、职业培训补贴。就业培训补贴标准为100元至800元,按培训对象参加培训的专业(工种)以及实际参加培训时间确定。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400元至1200元,具体按《湖北省创业培训补贴标准表》执行。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就业培训,按每人每天5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交通费补助。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不低于240元/人,其中个人筹资40元/人。
二十一、新农合即时结报。在省、市(州)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即时结报,方便参合农村居民医药费用报销。
二十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每年各发放720元奖励扶助金。
二十三、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未合法收养的夫妻,女方满49岁后,每人每月给予100元的扶助金;独生子女伤、病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未合法收养的夫妻,女方年满49岁后,每人每月给予80元的扶助金。
二十四、农村五保供养。我省2011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2100元,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1600元。
二十五、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对象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困难家庭,农村低保重点保障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家庭。保障档次分三等,具体补助金额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参照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确定。
二十六、继续实行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家电下乡政策执行到2012年11月底。凡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指定规格和型号的家电产品,国家财政对农民消费者给予不高于销售价格13%的直接资金补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执行至2011年12月31日,补贴范围是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
二十七、实行摩托车下乡补贴。农民购买符合条件的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650元。每户农民限购2辆享受补贴的摩托车。
二十八、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我省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为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欢迎农民朋友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有疑问和问题,请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和举报,对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认真核实和处理。

『贰』 松滋的资源

2011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0亿元,为2006年的2.4倍,五年年均增长19.1%(现价增幅,下同);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到22.1:39.6:38.3,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比2006年提高11.9个百分点;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3亿元,为2006年的2.6倍,年均增长20.9%;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42.5亿元,为2006年的2.6倍,年均增长20.9%。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2011年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达到36亿元,年均增长39.6%;上缴税金达到5亿元,年均增长25%。白云边、飞利浦等骨干企业日益发展壮大,双七水泥、三盟机械、金犀牛服饰、神舟纺织、丽源科技、湖北海兴等一批企业迅速成长。白云边公司2010年实现的产能、销售收入和上交税金分别是2006年的2.8倍、5.6倍和4倍,2008年以来连续三年位居荆州市工业企业纳税第一。
2011年全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6亿元,为2006年的6.1倍,年均增长43.5%。招商引资成绩斐然。共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283个,到位资金79.3亿元。。 “十一五”期间,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2.9%,比“十五”年均增幅提高25.3个百分点;产值年均增幅达到34.6%;销售收入年均增幅达到39.5%;上缴税金年均增幅达到26%。二产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由“十五”末的30.1%增加到35.4%,提高5.3个百分点,工业比重逐年加大。工业总量日益增大。全市规模企业从2005年的56家增长到2010年的162家,净增106家;
“十一五”末,以三盟机械为龙头的机械制造业共有规模企业23家,销售收入和税收将达到6.8亿元、1600万元;以金犀牛服饰为龙头的纺织服装业共有规模企业7家,销售收入和税收将达到5.3亿元、2200万元。以丽源科技为代表的化工制造业发展迅猛,共有规模企业12家,销售收入和税收可达到6亿元、530万元。骨干企业加速成长。2010年,全市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达到11家,比2005年增加8家;税收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达到18家,比2005年增加5家。全市拥有了飞利浦、三盟、龙海化工、金松化工、先行能源等5家省高新技术企业。“十一五”期间,政管理、商贸物流、生活居住、科技研发和教育培训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新区,湖北省以港兴城、以园兴港的典型示范区。

『叁』 请问谁有09湖北松滋公务员面试名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选择培训机构的时候你要从它的规模、培训历史、培训人数、师资力量等方面来选择.中公教育是国内公职考试培训的开创者与领导者,秉承着“实用、有效、专
业、深度”的办学宗旨,依靠顶级的师资阵容和完整的自主研发实力,培训业务涵盖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军转干考试、招警考试、选调生/三支一扶/大学
生村官考试、政法干警考试、公开选拨领导干部考试、教师招录考试等,拥有国内首家公职考试研究院,面向全国培训学员超过1000余万人次,为众多考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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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肆』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的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覃先文,男,1952年7月出生,湖北松滋人,1971年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副局长:夏石磅,男,汉族、1952年12月出生,湖北汉阳人,中共党员,研究生。
李经建,男,汉族,1953年10月出生,湖北沔阳人,中共党员,大学毕业,硕士学位。
郑俊生,男,汉族,1954年1月出生,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
何金元,男,汉族,1957年3月出生,湖北浠水人,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管理学硕士。 1.办公室
拟定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市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保卫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4.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收入规划核算处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6.纳税服务处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组织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担行业执业资格、资质审核及考试、培训工作;监督、检查行业执业情况。
7.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组织实施本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
8.财务管理处
拟订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承担着装管理工作。
9.督察内审处
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
10.人事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拟定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巡视工作。
11.教育处(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
12.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3.国际税务管理处
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14.大企业税收管理处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
15.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16.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
17.离退休干部处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 1.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系统税务稽查工作。
稽查局设9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检查四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
2.第一稽查局
负责武汉市江岸区、黄陂区、新洲区的税务稽查工作。
第一稽查局设9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检查四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
3.第二稽查局
负责武汉市江汉区、硚口区、东西湖区的税务稽查工作。
第二稽查局设9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检查四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
4.第三稽查局
负责武汉市汉阳区、汉南区、蔡甸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务稽查工作。
第三稽查局设9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检查四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
5.第四稽查局
负责武汉市武昌区、青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的税务稽查工作。
第四稽查局设9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检查四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
6.第五稽查局
负责武汉市洪山区、江夏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税务稽查工作。
第五稽查局设9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检查四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
7.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等办法;组织实施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设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8.直属税务分局
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户的纳税申报核实、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及税款催报催缴、一般性违章行为处理等工作。
直属税务分局设6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1.信息中心
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参与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3.税收科学研究所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科研工作规划、方案;承担税收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专题研究等工作;收集、整理税收资料;编辑税务内部期刊、地方税志。
4.票证中心
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税收票证和登记证的购领、发放及日常管理工作。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设基层区局16个,即:江岸区局、江汉区局、硚口区局、汉阳区局、武昌区局、青山区局、洪山区局、东西湖区局、汉南区局、蔡甸区局、江夏区局、黄陂区局、新洲区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区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局和东湖风景区局。
附:各分局机构一览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武汉市建设大道909号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武汉市建设大道909号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武汉市建设大道909号
武汉市国家税务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武汉市建设大道909号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武汉市江汉区邬家敦159号(马场路金贸大厦D座)909号
武汉市江岸区国家税务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协昌花园特一号
武汉市江汉区国家税务局:武汉市江汉区民主一街165号
武汉市硚口区国家税务局:武汉市建设大道391号
武汉市汉阳区国家税务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35号
武汉市武昌区国家税务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文昌门特一号
武汉市青山区国家税务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571号
武汉市洪山区国家税务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92号
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家税务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山南路237号
武汉市汉南区国家税务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正街68号
武汉市江夏区国家税务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古驿道号
武汉市蔡甸区国家税务局:武汉市蔡甸区树藩大街1595号
武汉市黄陂区国家税务局:武汉市黄陂区建设大道
武汉市新洲区国家税务局:武汉市新洲区城关镇北正街23号
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200--1号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武汉市武经开发区百业路199号

『伍』 职教中心毕业后可以上什么大学

职教中心来毕业后是可以上普源通大学,也可以上成教大学,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这些大学需要通过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录取后即可上大学。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高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5)松滋培训机构扩展阅读:

除了参加高考外,还可以参加成人高考,成人高考同普通高考一样,是选拔人才的国家考试,只是由于本身的学习特征需要,才在学习形式等环节上有所差别,进行了一定区分。

考生需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然后由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录取。设立之初,是为解决在岗人员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问题,参加者多为成年人,是国家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

『陆』 松滋有没有比较好的兽医师培训班啊

上游培训开了一个兽医师冲刺班,你可以问一下他们,或者登陆执业兽医考试网查询。

『柒』 松滋市荣华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怎么样

松滋市荣华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是2007-10-16在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注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注册地址位于松滋市街河市镇民主街(财管所对面)。

松滋市荣华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3421087667678944W,企业法人刘启芬,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松滋市荣华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是: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提供水稻、小麦等收割脱粒服务;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在湖北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693036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2669家。

松滋市荣华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通过爱企查查看松滋市荣华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更多信息和资讯。

『捌』 松滋普通话证书丢了,在哪申请补办

各地补办证书要求不同,具体拨打你当初发证机构询问,开具证明到省教育厅补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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