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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培训视频

发布时间:2022-05-13 05:19:25

㈠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他们应当如何维权

讲到农民工,大家的印象里其实都是非常深刻的,作为我们城市的建造者,环境的保卫者等等,他们从事的工作都是比较辛苦比较累的,那么,对于这个群体来说,我们听到最多的其实是拖欠工资,为什么总有公司和企业会拖欠农民工工资呢?其实,主要也是因为农民工普遍的文化水平比较低,所以很多时候卖苦力后不懂法律条款,被有心之人利用,这就让他们拿不到工资,尤其是临近过年,拿不到钱,也回不了家里过个好年。

总的来讲,如果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最主要的还是找有关部门申诉,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㈡ 农民工如何维权

一、当您遇到劳务工资被拖欠,可选择这样维权: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载机构申请仲载。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载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3.有欠条的。自应当支付之日起或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司法局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一是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经劳动仲裁后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用人单位不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判决书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等情形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你碰到拖欠工资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力和暴力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会因触犯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当你务工时,应记得5件事:

1、记住与用工单位签定书面劳劳合同,不能只有口头合同,确定工资报酬数额和工资发放时间(如按日、按月或按工作量),用工单位盖章或者雇主(老板)签字(签名要与身份证上名字一致,字迹要清楚),如果是跟班组长干活,也要跟班组长签订有关劳动内容、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支付方式和双方违约责任等内容的书面协议。

2、弄清楚施工单位名称;在务工时要知道自己的雇主(老板)是谁,要问清楚建设工程项目全称和地址,清楚项目经理姓名和联系方式。要分清楚是总承包人(公司)招工,还是分包后再层层转包的雇主(老板)招工,要保留相关的证据。

3、及时足额结算工资。务工工资应当定期结算支付,当工资不能按时领取时,要催促用工单位或雇主(老板)即时结算,必须要求用工单位或雇主(老板)出具书面欠条,为今后维权做好准备。

4、要妥善保存维权证据。劳动者要注意妥善保存好自己的相关证据,特别是要注意保存好劳动合同、上岗证、出入证,工资结算单及出工考勤表等证据。一量用人单位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凭借相关证据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者投诉。

5、工作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应要求用工单位自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者本人自事发之日起一年内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三、当你打不起官司,怎么申请法律援助维权:

(一)获得法律援助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符合经济困难标

二是符合法律援助受理的案件范围,案件范围如下:(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六)请求赔偿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相关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七)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的;(八)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九)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十)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十一)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二)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书,本人签字、捺印;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经济状况证明,由村、乡镇或者街道两级签字盖章(精准扶贫户、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只需复印好相关的扶贫手册、低保证、五保证、特困户证件,并携带原件即可)

4、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特别提示

农民朋友们,当你需要法律咨询、了解法律援助时,你可以拨打全国法律援助热线电话12348咨询,值班律师会为你们提供详细的解答,

一年又一年,亲爱的农民工兄弟姐妹们,你们在外工作非常辛苦劳累,希望我们的宣传能够让你清清楚楚务工,明明白白维权。新春已到,衷心祝愿你们和家人春节偷快,合家欢乐!衷心祝愿你们返程一路平安、万事如意。

附:劳务工资简易欠条模式

欠条

XX欠XX在项目中(写清楚工种如:土建、钢筋、外墙、杂工、水电等)劳务工资人民币(大写)圆,小写元。定于XX年XX月XX日一次性付清。

欠款人:XX(签字,捺印)

注:欠款人身份证号码,住址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XX年XX月XX日
希望对你有帮助

㈢ 农民工怎样维权

1。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2。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违法行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提供便利条件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等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投诉,即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
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可以提出仲裁申请
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原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5]338号)等有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下列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5)因职工流动发生的争议;(6)因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发生的争议;(7)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8)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9)因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发生的争议;(10)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5。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首先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即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申诉书内容不完整的,当事人可在仲裁委员会指导下进行补正,并按规定时间提交。第三,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仲裁裁决。由于案件情况复杂,在六十日内不能结案,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6.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部门或具有行政职能的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劳动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包括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㈣ 农民工维权的如何维护权利

如果你觉得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在当地申请法律援助

㈤ 农民工如何维权

以农民工的名义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讨要劳务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在2004年9月6日发布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十、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十二、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6〕6号)
第三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㈥ 农民工维权法律应该怎么规定

农民工维权最主要的依据就是劳动法,因为劳动法调整的对象是所有的劳动关系,是整个维权的基础,此外,还是有一些特殊的条例,类的,像什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㈦ 为什么农民工维权这么艰难遇到应该怎么办

因为。。。。
1、农民工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法律知识欠缺,维权意识薄弱等等,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只能被动的接受用人单位的所有条件。
2、用人单位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和广大农民工的弱点,大肆违法用工。比如不签劳动合同或者签了不给劳动者一份,不让你取得、掌握所有跟你权利有关的证据(工资条、考勤表、厂牌、工作证等),不买社保等,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用人单位马上藏匿或者销毁所有证据并提交伪证,让你无从举证也无从反驳。
更何况现在民事案件提交伪. 证一般不会被.追 究什么责任,最多输.官 司,对用人单位来说那些劳动者的仲裁请求本来就是合理的,能赖,就赖,不能赖,就拖,拖不掉,就给呗,反证做.假 证没有什么坏处。
3、法律不健全、不完善。《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仲裁法》以及相关的实施条例、司法解释的条款定义含糊不清,甚至相互矛盾,以至于同样的案件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法官有差异很大的裁决。我看参与立法的人要回到小学一年级重新开始学语文才行。
4、劳动者投诉、举报途径不畅,经常有被踢皮球的事情发生(不信的可以试试看)。
还有很多很无奈的原因,不过网络不让我说出来。。。

㈧ 农民工应该如何正确维权

一、常见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有哪些?
(1)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
(2)强行加班加点,却不付给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3)用人单位没有为农民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劳动保护设施。
(4)女工和未成年工得不到特殊劳动保护。

农民工呼唤,老板我们也要吃饭啊

(5)农民工患职业病、因工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后,用人单位逃避责任。
(6)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
(7)用人单位收取抵押金,扣押农民工有效证件。
(8)随意辞退或开除农民工等等。
二、农民工怎样认识自己权利呢?
农民工跟城镇职工一样,都是法律地位上平等的劳动者。其合法权益应当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公民工理应享受法律规定的基本权益,如人身自由,人身安全,人身尊严等权利。那么作为农民工怎样认识自己权利,维护自己权利呢?
(1)、农民工有平等就业的选择权利。农民工有权利根据自己才能选择合适的岗位,平等自愿的签约劳动合同,任何人不得非法强迫农民工劳动。
(2)、农民工有依法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农民工只要提供了正常劳动,就有权利获取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约定的工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不的卡扣。

农民工讨薪难。这场景你不心酸吗?

(3)、农民工有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农民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及安全必须的防护用品。从事职业危害的农民工有权享受定期的检查,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对逼迫农民工进行危害作业的有权检举,控告。
(4)、农民工有参加社会保险权利。农民工有权享有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福利待遇,有权参加法定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5)、农民工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不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有休息的权利,同时还依法享有带薪病假,女工产假等权利。
(6)、用人单位侵害了农民工的权利,农民工有申请法律援助,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农民工怎样维权:
(1)、提供劳务前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一式三份,由双方签字并加盖有资质建筑企业或劳务企业的公章后自己要持有一份。用工单位不愿意签订合同,应拒绝上岗,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2)、劳动者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注明将用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单位资质等基本情况弄清楚。以免以后维权连用工单位的名称也不知道,导致失败。

(3)、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与用工合同不符的工作内容,应及时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补充合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与用工单位结算工作量,并要经过用工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并应及时依照合同约定索要自己的劳动报酬。
(4)、如果用工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劳动者及时向用工单位的相关管理部门反映,如果用工单位不愿及时纠正错误时,应及时停工,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5)、合同到期或工程完工时,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应及时持合同、工作量结算依据或欠款凭据等资料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如有纠纷,可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中国政府在十方面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包括进城有工作、维权有渠道。
中共十八大代表、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说,维护农民工权益主要是努力做到“十有”:
第一,进城有工作;
第二,劳动有合同;
第三,上岗有培训;
第四,干活有报酬;
第五,参保有办法;
第六,住宿有改善;
第七,维权有渠道;
第八,生活有文化;
第九,子女有教育;
第十,发展有目标。

强调,通过提升、创新、发展,实现大部分农民工由普工转变为技工,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市就地落户,部分转为新市民。国务院已经在这方面作了部署,将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民工进城落户。“比如说农民工在县城所在地半年以上稳定就业的就可以申请落户;在中小城市稳定就业三年以上的,并符合其他条件,也可以申请落户;在大城市落户是要符合特定的条件。”

㈨ 求农民工维权的方法

农民工维权方法,有三种:
1、向当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投诉;
2、向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3、直接向法院起诉;
农民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应当要准备好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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