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办培训班有楼层限制吗
有楼层限制。
依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4.4条要求: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2、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3、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4、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5、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第5.4.6条要求:教学建筑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1)消防对于培训机构楼层的要求扩展阅读
培训机构举办者要求:
1、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属性,并具备相应条件。
2、法人来举办培训机构的,要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有关经营(运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无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自然人来举办培训机构的,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个人且不具备法人资格,故不得以自己的名义举办民办培训机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❷ 2019年云南省民办培训机构申办楼层要求
摘要 你好你好!楼层要求是3层或3层以下
❸ 消防法规6-12岁培训能开在4楼吗
不可以。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4.1.6项: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当必须设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单独出入口。
4.1.7项: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4.1.8项: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汽车停车库,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的规定。
“儿童活动场所”主要指设置在建筑内,为年龄在6~12周岁儿童提供活动的儿童游艺场所、亲子儿童乐园、儿童特长培训班、早教中心等场所。
(3)消防对于培训机构楼层的要求扩展阅读:
关于消防的法律法规有如下几种: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
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进行了修订。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应急救援,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❹ 我要办个培训学校,请问消防方面有什么具体要求
消防方面具体要求:
首先去工商局学校名称备案,拿到工商给的学校域名通知书,去当地行政办理大厅消防窗口摇号备案。
如消防备案成功,需要向消防提交学校的地理位置平面图、建筑设计图纸,如果是租赁的房屋必须有房屋租赁合同。
学校楼梯安全出口至少有两个出口,消防设施要齐全。具体到办证大厅后消防窗口工作人员会给填表的模版及所有材料说明。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❺ 请问办培训中心需要的消防要求是什么两个楼梯间距离有没有限制,对于高楼层的要求是什么
两个楼梯间距离没有限制,但要求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对于高层建筑,要求其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具体办培训中心需要的消防要求如下:
(一)应按规定配置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牌、指示灯、灭火器、等基础设施。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一般设置要求:
1、疏散走道内不应设置阶梯、门槛、门垛、管道等突出物,以免影响疏散。
2、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
(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
(2)出口处不得设正门槛、台阶,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
(3)营业、使用时间安全出口不应上锁、阻塞、堆物;
(4)公共场所、观念厅的入场门、太平门宽度不应小于1.4m。
参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第五章第二条第一点,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本规范表5.2.1的规定。
(5)消防对于培训机构楼层的要求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❻ 3楼以上是否不能办学校消防说不能办。。是否合法
按相关法律规定,由于3楼以上属于高层建筑,不可以办学校。消防部门的说法合法。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
4.1.6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当必须设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单独出入口。
5.1.7条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3层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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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❼ 培训机构层高只有1.7米能过消防么
摘要 建筑物为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❽ 一层600平方做培训机构消防有哪些要求
应合理确定建抄筑的位置、防火袭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在总平面布局中,应合理确定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不宜将民用建筑布置在甲、乙类厂(库)房,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附近。
除高层民用建筑外,数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或办公建筑,当建筑物的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2500m2时,可成组布置,但组内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4m。建筑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
(8)消防对于培训机构楼层的要求扩展阅读:
建筑消防设置要求规定:
1、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2、建筑内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
3、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❾ 为什么培训机构必须有独立的消防疏散通道
消防法规定。
培训机构主要火灾隐患: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不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不明确或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未落实日常消防检查;应急预案不完善,未定期组织针对性演练。2、建筑防火不达标:违规设置在居民住宅、地下室、工业用房、临时搭建和加盖的房屋内;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培训机构楼层选址不符合规范要求;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3、安全疏散条件不达标:同一培训时段内人均面积低于3平方米;疏散楼梯少于2个;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疏散通道、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防火门未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4、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和维护管理不到位:未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安装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未与具备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维保合同。5、用火用电管理不到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未安装电气过载断电保护装置,违规使用“热的快”、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明火。
如何预防和自救:1、经营场所不住人。经营场所内不得住人,确需安全人员住宿看管的,不得超过1人。住宿区域与经营场所应当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楼梯和逃生口。2、远离火源。教育机构人员应日常教育学生,远离火源,严谨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到校,机构内部易燃易爆物品严格存放。3、用电要规范。重视电路,避免超负荷用电,使用合格电器、接线板,禁止私拉电线及使用不合格电线。4、灭火设施少不了。经营场所应当配备至少2个4公斤的ABC型干粉灭火器,配置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5、疏散通道要畅通。消防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不得上锁、遮挡或占用,不得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所有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6、消防器材会使用。灭火器、安全帽、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要了解和学会使用,关键时刻可通过其进行撤离和自救。
消防部门对教育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根据综合评定评判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