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北京市线下培训机构什么时候复工体育
8月9日,北京市教委宣布,即日起,全市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可向审批机关书面申请线下复课。8月9日,北京市教委公布了北京市2020年秋季开学时间。其中,关于开办校外培训机构,北京市教委宣布,即日起,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向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恢复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经市、区教委批准的其他培训机构参照执行。受疫情影响,北京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直无法复课。此前,对于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北京市教委要求,坚持“自查自评、书面申请、全面整改、公开承诺”的原则,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目前北京线下艺术培训的具体时间还没有规定,因为我们教育部还是要求线下艺术培训机构不得经营,具体经营时间还要等政府相关部门的通知。
北京的线下美术培训什么时候能恢复?你们北京线下艺术培训学校的相关通知,疫情完全结束才能复课。
北京线下美术培训什么时候可以补课?美术培训这个学生开学可以补课。
如果这种应该是近期的话,现在应该是可以的。应该是10月份,应该可以重现。
Ⅱ 河北多地查处不合规校外培训机构,这些机构存在哪些违规之处
前言:大家都知道今年国家有关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在河北省也通报了一些无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所谓的培训服务。那么这些不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都有哪些违规的地方呢?
现在有关的部门和教育局已经成立了相关的检查小组,继续对河北省有关的培训机构进行全面的调查,如果发现了机构没有相应的资格证和证件,那么就立刻进行封停,责令停止办学行为。目前全国还处于疫情的防控阶段,在校外开办这样的没有证件的培训机构,也将给疫情管控带来很大的威胁。
Ⅲ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线下复课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复课前准备工作:1、健康排查:对机构的教师、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健康调查。检查师生的健康状况和寒假期间的行程,并做好登记工作。2、环境卫生:加强校区内外卫生清洁和环境消毒,加强通风,保证校区内部教室空气流动性;洗手间注意不要有水,放置好消毒洗手液和纸巾;校区的饮水机和桌椅教具等学员经常接触到的物件重点消毒。3、物资储备:储存足够的学生、教师和职工使用口罩、消毒水、消毒灯、洗手液、测温枪等材料,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存放。4、健康教育:复课前,要做好职工防控工作培训,向学生和家长分发校园防控指南和防控卫生知识,确保职工和学生有防控意识。5、要有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纸质版的。6、报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体局审批,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线下培训。
二、复课后要求
1、课前检查:老师在上课前对学生进行检查,询问学生的健康状况,登记和记录出勤缺勤的情况,并指导每个班进行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核实、安排。
2、出入管理:校区严格监控出入人员,禁止非相关人员入校;除接课时间外,禁止家长在教室外等候和逗留。
3、定时消毒:每节课后,教室不要立即开始下一节课,而是先通风消毒,实施"杀灭记录系统",每天进行清洁消毒工作,增加关键区域的消毒次数。教室每天至少通风三次,每次至少30分钟。
4、记录追踪:因病缺课的学生,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医疗等内容,要做好及时跟踪、及时慰问。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助到你!并采纳!谢谢!
Ⅳ 北京线下艺术培训什么时间可以复课啊
8月9日,北京市教委宣布,即日起,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向审批机关书面申请线下复版课。权
8月9日,北京市教委公布了北京市2020年秋季开学时间。其中,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北京市教委宣布即日起,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向审批机关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恢复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市、区教委审批的其他培训机构参照执行。
受疫情影响,北京市校外培训机构一直未能复课。此前,对于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安排,北京市教委要求,坚持“自查自评、书面申请、全面整改、公开承诺”的原则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Ⅳ 教育机构新政策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教育部高度重视、态度坚决,将“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事项,列为今年部党组的“一号工程”和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积极稳妥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提前谋划
周密安排
七月初“双减”文件尚未印发,暑期又即将来临,为坚决防止中小学生暑期学习负担过重,教育部提前谋划、周密安排,一是召开专门会议作出部署,严禁学校和培训机构利用暑期进行集体补课。二是联合银保监会加强暑期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严防出现“卷钱跑路”现象。三是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部署做好暑假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四是合理引导暑期培训消费,部署开展暑期托管工作,努力解决暑期家长看护孩子的后顾之忧。总体上,今年暑期校外培训遇冷、学校托管走红,社会普遍反映这才是暑假应有的模样。
加大工作力度
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七月下旬“双减”文件印发后,教育部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建立工作机制,牵头建立由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等19个部门组成的“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指导各地迅速成立校外监管专门机构。建立“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各地 制度和专报机制。制订了“双减”工作台账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完善了培训机构监管平台。二是召开专门会议,提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举办厅局级“双减”培训班,开辟专栏,发布新闻稿、答本人问、专家解读文章,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氛围。总体上,社会舆论反响热烈积极,称赞“双减”工作直击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灭校外培训虚火、还教育生态清风,彰显了党中央对新一代少年儿童的亲切关怀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坚定决心。四是推动行业自律,发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作用,争取培训机构头部企业理解支持并坚决拥护“双减”政策。五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查处一批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典型案件,持续开展“线上校外教育培训巡查”专项活动,设立“双减”曝光台,公布校外培训治理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六是开展暗访调研,会同相关部委组成暗访调研组,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兵团进行了实地暗访调研,了解工作进度,挖掘经验做法,研判困难问题,听取意见建议。七是防范化解风险,商相关部委建立定期会商机制,进一步精准摸清底数,加强重点监测,消除风险隐患。据共青团中央和中国青年报对511043名家长的调查,“双减”政策实施之后,72.7%的受访家长表示教育焦虑有所缓解,中等收入群体缓解比例更高。
[(5)疫情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扩展阅读]
构建“1+N”政策制度体系
为确保“双减”意见落地见效,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基本构建起了“1+N”的“双减”政策制度体系。
这个“1”指的是中办、国办印发的《“双减”意见》,是方向性的、宏观性的“双减”工作的总纲领,如“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等。
这个“N”指的是落实过程中需要对一些概念进行科学界定,对一些工作要求进行细化,以指导各地更好地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目前已出台了学科类培训范围界定、“备改审”、“营改非”、培训材料管理、培训人员管理、查处变相违规培训、加强收费监管、上市公司清理整治、课后服务、建立监测机制、培训机构登记等11个文件。同时,在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过程中,对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培训机构和个人“打擦边球”或转入地下的隐形变异培训问题,参与课后服务导致学校教师负担增加的问题,学科类培训转向和资本涌入非学科类培训的问题,亟需出台相应指导意见,防止出现政策空白。总体思路是按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要求,系统出台涉及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审批、收费、人员、材料、行为、资本等方面的配套文件,这是一套政策“组合拳”,以实现全覆盖、全链条有效治理。
下一步举措
“双减”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的工程,必须注重当前和长远相统一,往深里做、往宽里做、往严里做、往远里做,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一是继续完善配套政策。在督促各地落实好已经出台的配套文件基础上,加快预收费监管、加强培训机构党建等其他配套政策法规的制订进度。研究修订竞赛管理办法,治理打着“国际”旗号的各类竞赛。同时完善“营改非”流程,进一步明确过程中的公示期限、资产确权等政策。研究起草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在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场所、培训内容等方面对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机构同步作出规定。加快校外培训管理条例立法进度,对非学科类机构管理一并纳入。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络协调,统筹运用好各种方式方法,加大对“一对一”“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住家教师”等隐形变异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跟踪各地进展,压实地方责任,适时开展“双减”大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省份加强针对性指导帮扶,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地方和人员严肃问责。
三是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梳理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典型经验推广制度,遴选推广一批、印发宣传一批、网站公布一批、主流媒体报道一批、深度剖析一批、打造“双减”精品一批,持续深入宣传引导,营造“双减”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双减”政策,有这些具体做法↓↓↓
来听北京市教委副主任丁大伟介绍北京市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资金监管、人员安置等情况↓↓↓
关于机构重新审核的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双减”政策,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并对现有线下线上机构实施重新审核登记,解决培训机构过多过滥问题。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按照“1+1+3”要求重新审核,“1+1+3”是指线下机构必须符合证照齐全、培训费纳入资金监管,必须符合北京市“培训机构办学标准”“培训行为规范”“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三项规范文件要求,才可恢复线下培训。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制改为审批制。
关于资金监管问题:当前,全市恢复线下培训的机构预收费已经全部纳入资金监管。对于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将预收费资金监管作为线上机构重新审批准入的前置条件。同期出台《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在重申3个月或60课时收费上限的基础上提出,如周期和课时收费并存,机构只能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防止发生变相超过 3 个月收费问题。此外,鼓励实施先培训后付费的收费模式等。
关于人员安置问题:充分发挥“2+N”(2为政府部门和民办教育协会,N为各家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服务机制,形成服务矩阵。一是指导民办教育协会举办“教培行业同业互助对接会”活动,持续共同为教培行业人才提供就业服务。二是持续开展教培行业人才专项服务季行动,累计提供岗位32.3万余个,3.5万家用人单位参会。三是提供覆盖全市各区学校事业编制内专任教师岗位366个。招聘活动收到应聘人员简历5300余份,近2500名人员现场参会。
建立市教委每周三下校听课调研机制,全委处室全体机关干部下校实地调研。全面开展对各区党委和政府履行“双减”职责情况专项督政检查。自9月13日起,全面启动局级领导联系各区实地督查机制,每周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学校检查一次,并建立周周检查通报机制,将检查结果每周通报、督促整改。
来听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闽景介绍上海市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在资金监管、公益互助、分类管理等方面的有关举措↓↓↓
上海积极贯彻落实“双减”新政,针对新规范、新要求探索创新管理举措。
一是加强源头治理,创新资金监管方式。从“支付行为”的源头出发,积极探索“银行定期划扣”等新型资金监管机制。消费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随时要求银行申请停止划扣培训资金,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积极推广商业银行和培训机构“双承诺”机制,并通过“家长告知书”等形式鼓励家长优先选择已实施“银行定期划扣”等有效保障预付资金安全机制的培训机构。
二是坚持系统治理,推进公益互助机制。建设“上海市培训协会跨界公益互助平台”。当有培训机构非正常停业时,利益受损的消费者可以在平台上申请获得其他机构提供的公益互助培训课程。相关培训课程均为“公益”属性,不免除消费者对原培训机构的债权关系和追责权力。平台于9月下旬正式面向消费者开放。
三是落实分类管理,完善配套鉴定机制。研究制定《校外培训服务类别鉴定指引》和《鉴定指标》,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准确区分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服务、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假借非学科类培训项目实际开展学科类培训服务等逃避监管的行为。
来听听天津市教委一级巡视员孙惠玲介绍天津市推进“双减”政策落地,强化风险防控、从严从实督查等有关情况↓↓↓
天津市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要求,打出“双减”工作组合拳。
一是强化风险防控。做好研判应对,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特别是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摸排。做好精准防范,出台《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将培训机构预收费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做好重点管控,对部分大型培训机构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进行经济鉴证。
二是从严从实督查。围绕合同签订、收费退费、资金账户、广告宣传等问题加强严查严管。聚焦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课后服务、风险防控、广告治理、治理违规培训行为5项阶段性重点任务,采取实地调查、“蓝军”暗访、点调抽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加强重点督查。加强专项督办,点调抽样市内六区部分培训机构,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形成常态化机制。
三是研发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金信培”。通过这一平台实现教育部门一站式监管、培训机构一站式服务、学生家长一站式消费。截至目前,平台已注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124家,报备教师10545名,上架培训课程1464门。
Ⅵ 校外培训机构还能开吗
不能。
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停开,学员预付费用按照实际开设课程计算,剩余部分退还或经家长同意转入新学期开学后正常培训时间内使用。
此外对现有的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避免学科培训过多过滥。现有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设为非营利性。从事学科类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公示。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其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只能在上述时间以外的放学后至20:30前开展学科类培训。运用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会同公安、市场等部门及时化解风险,确保“双减”期间安全稳定。
Ⅶ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中央文件落地执行,各地推出了哪些相关政策
引言: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中央文件落地执行,各地推出了哪些相关政策? 所以说现在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教育,那么很多孩子在小的时候都不断地接受校外的培训班来受到更多的学习。针对这一现象,其实很多人也认识到了校外培训班,并不会带给孩子更多思维上的培训,而是会让孩子成为学习上的机器。国家针对这一现象也提出了规范校外培训班的经历,而在这些年也成功的让更多的孩子接受到了素质的教育。
其实现在校外培训机构得到正确的整改之后,也是因为如果违背行业的规定,也会得到大量的处罚。甚至对教师来说,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次执教。于是让很多想要得到利益的老师不敢再次违规办辅导班。其实这是一个好的现象,因为这样就能够减少唯分制。让小孩在成长和学习的过程中,能够更好的展现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的培养。
Ⅷ 北京开学时间已定,对于校外培训机构是如何安排的
北京开学时间已定,对于校外培训机构是如何安排的?
现在北京的开学时间已经确定了,我相信在开学时间确定以后,有很多机构也会相应的恢复复课。因为这些过程都是相对应的。只有恢复了复学复课很多学生才能在一个比较平稳的环境里面学习,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其实我觉得有很多辅导机构肯定会重新开课的,因为现在大学里面都允许上课了,所以这些辅导机构也可以相应的恢复开课。因为很多考生对于上课是有很大的需求的,除此之外很多的部门也要求这些辅导机构可以批量的申请开课。也就是说他们开课的时间虽然还未确定,但是可以通过申请的方式,在有关部门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开课的状态。
Ⅸ 2021年培训机构最新政策
2020年的疫情让校外培训机构受到重大影响,很多机构纷纷转到线上授课,虽然得到了一定的缓解,然而2021年的国家教育政策让校外培训机构人心惶惶,那么在2021都有哪些教育政策呢?尼克国际少儿英语为您整理了2021年上半年校外培训机构政策,有不足之处,还请大家指摘。
1月
大力治理校外培训机构。2021年1月7日至8日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长陈宝生指出2021年工作的重点是大力整顿校外培训机构,重点整治唯利是图、学科类培训、虚假广告等不良行为。
四不两直。1月16日至17日,北京市教委督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重点督查。
寒假期间规范校外培训机构。1月28日教育部发出提醒,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寒假期间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必须停止一切线下校外培训活动。
北京市暂停校外培训和集体活动。1月23日,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北京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和集体活动。
3月
2021年3月31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提出,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小学、幼儿园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治理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
3月31日,北京市教委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近期检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问题的通报》,称在近期开展的执法检查中,发现相关区部分恢复线下教学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依然存在不符合工作规范要求的问题
4月
2021年4月2日,教育部在新闻通气会上就《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校外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2021年4月12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
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大力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四川、江苏、福建、陕西、安徽、山东、吉林、湖南、黑龙江等地也纷纷出台整顿校外培训机构政策,大力整顿校外培训机构。
5月
5月21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指出强化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
会议强调,要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从严治理,对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问题的机构,要严肃查处。要明确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加强预收费监管,严禁随意资本化运作,不能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要完善相关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5月25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发布标准》,要求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6月
2021年6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5月份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强化市场监管检查,检查发现,15家校外培训机构均存在虚假宣传违法行为,13家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顶格罚款。
受疫情影响,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中山市、惠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停止下线教学。
2021年6月15日,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明确其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职责。
2021年6月15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风险提示。
2021年6月23日,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做好高考考生志愿填报工作,严禁相关媒体、培训机构、中学、个人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复读生”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