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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卫生院人才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2-05-11 07:36:23

A. “369人才工程”是什么

河南省特招医学院毕业生(简称“369”人才工程),是河南省卫生人才发展建设的重大举措,现已经纳入健康扶贫脱贫计划,特招医学生试用期为1年,服役期为6年,本科及研究生确定录用后即可办理入编手续,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入编制问题,不受服役期限制。

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取得医学本科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对于福利待遇,对于服务期间暂未入编的特招生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办理社会保险,享受单位同等条件下正式职工待遇。


(1)基层卫生院人才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369人才工程”的建立背景:

为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河南省自2015年8月正式启动“369人才工程”,即通过引进、培养、培训3种途径,用6年时间,实施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基层骨干医师培训计划。

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基层卫生人才在职学历提升计划、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帮扶计划、“红会送医”计划等9项行动计划,着力破解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短缺困境。

B. 如何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思考

一、目前制约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主要问题:

1、卫生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严重不足
卫生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匮乏成为制约乡镇卫生院发展的“瓶颈”。医疗技术人员的培养有其自身行业的特点,从培养到使用其周期比较长。而我区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人员的情况呈现出职称低、学历低、分布不平衡,一身多职,难于考核。由于人才方面的问题,导致一是部分卫生院难于排班;二是“小病不出村,中病不出镇”服务难以有骨干支撑;三是大量医疗设备闲置,无人操作;四是派员到上级医院进修无法安排;五是专业技术人员后续难继,面临断层;六是形成医生留不住,患者不愿来的恶性循环局面。
2、药品种类少,难以保障群众的基本医疗。
自2010年实施“药品三统一”以来,各乡镇卫生院的药品常常出现短缺,原因是供货商配送不及时和供货商货源不足,一些很常用、很普通的药品、品牌药品不在“三统一”招标范围之内,更有一些中标产品出现弃标、废标的产品,所以经常导致卫生院无药,住院病人常常外出购药的现象,外出购药也给临床用药带来了安全隐患,外购的药合疗又不能报销,由此住院病人常常要求转院或者自动出院而去大医院就医的局面,使卫生院的病员流失严重,大医院人满为患的现象,这无形中加大了患者的负担。药品配送企业只有一家,品种单一,无法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儿童用药、妇科用药、感冒用药以及乡村医疗机构常用的药品如安乃近、去痛片、阿莫西林胶囊等均未进入中标目录,医疗机构又不敢贸然从其他渠道购进,对日常诊疗有极大影响。药物的短缺致使老百姓常常不满,怨声载道,骂话连篇,使医患关系更加紧张。
3、卫生经费严重不足。
缺医少药、病员流失,使卫生院的收入严重下降,虽然人员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支付,但卫生院的正常运转却十分困难,很多卫生院由于人员少雇佣临时工偏多,临时工的工资又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偏高不下。再加上近两年来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视,各项费用开资都较大。这也是制约卫生院正常运转的一项重要原因。
4、乡医队伍不稳定。
近年来随社会经济的发展,乡医的收入待遇低下,满足不了一家人的需求。医改的不断深入由于医疗收费标准降低、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乡村医生还承担着大量的公共卫生服务,与原来单独在家里相比工作量大,收入低。乡村医生一直工作在最基层,可以说是半农半医,有的已经为此奋斗了一生,为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至今仍无养老保障,老无所依等等原因。更使得乡医无积极性,甚至有些乡医不想干村卫生室的想法。工作上也是消极对待,应付差事,给医院的管理也带来不便。另外,有些乡医年龄偏大,年轻人又不愿意从事,村卫生室也面临着青黄不接的局面。
二、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
1、逐步加大财政对卫生事业投入力度,适当向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倾斜。
医改的不断深入,确实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实惠,但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还有很多不足,虽然人员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支付,紧靠医院的收入很难用于建设、培训、管理、奖励的等费用的支付,何况有些乡镇卫生院因为基础设施建设尚存留一些债务问题。因此建议,适当调整财政向基层医疗卫生投入的比例,逐步实现乡镇卫生院自食其力转到政府养医。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保障乡医的养老等一系列问题,力求农村卫生与其他社会事业同步发展。
2、不断完善人才引进机制。
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的关键是人才。全区乡镇卫生院目前所反映的问题重点是人员匮乏,关键是骨干技术人员的缺失制约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要改变此种状况,必须加
大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力度。
一是建立卫生人员引入机制。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制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好机制和好政策,努力建
设优秀的医疗卫生队伍,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公开向社会招聘医护人员。出台有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二 是建立符合基层需要和各类人才特点的培养机制。主要是要制定中长期培养规划。目前国家培训项目很多,上级医院也给我们培养人才的优惠政策,但是人才的匮乏制约着乡镇卫生院的人才培养。

三 是建立基层卫生人才的稳定机制。
乡镇卫生院在农村基层,相对生活艰苦,工作条件较差,待遇较低。乡镇卫生院目前实行工资全额保障制,但总体来说,还是比较低,特别是相对而言于教师明显有差别。尤其是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医药收入减少。如何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除了用重视、关心等人文手段来引导外,也要有适当的激励措施,适当提高乡镇医技人员的待遇,对长期在农村卫生一线的人员给予表彰和激励。

C. 如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范提升基层临床诊疗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

(一)加强编制管理,充实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按照有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核定编制总量。在编制总量内,通过调整结构,将有限的编制资源用于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保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编制急需。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量、床位数、常住人口变化等因素,在编制总量内每年动态调整各单位编制数,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提供人力保障。积极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辅助性岗位、后勤岗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二)科学设岗,优化人员结构。进一步落实“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提高中高级岗位占比。对优秀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特设岗位予以聘用。逐步建立起科学设岗、统筹管理、动态调整的岗位管理机制,实现岗位和人员之间最佳配比,发挥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作用,提升劳动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引进实用人员。坚持公开招聘的基本政策,积极探索多渠道引进人才的方式方法。根据五大功能区的实际情况,对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门类专业人员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采取公开(考核)招聘+服务年限的方式招聘。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或急需紧缺专业的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组织公开招聘医学大学生到基层工作专场会,积极探索分散招聘、专场招聘、院校招聘等多种形式,为基层招聘人才。

(四)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留住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充分保障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劳动报酬。落实国家对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人员的待遇倾斜政策;探索设立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岗位生活补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重点向农村和条件艰苦地区倾斜;区县政府应将符合公租房政策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优先予以保证;结合城镇化进程和卫生布局调整改革,科学规划和大力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周转宿舍建设和管理。建立人才流动机制,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交流,鼓励多点执业,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一般注册 1 个执业地点,也可以根据需要多点注册执业,允许在注册全科医生执业范围以外注册专科执业范围。

(五)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职称评价体系,畅通人员晋升通道。 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职称评价体系,制定符合全科医生和基层医疗特点及卫生人才成长规律的职称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出台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职称评聘办法、重庆市全科医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重点考察基层医疗全科医生基本诊疗服务技术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其他专业的卫生人员继续坚持量化评审、同行评审和分类评审。

(六)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机制,确保经费保障。区县政府要贯彻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调整专项资金结构用于卫生人才资源开发。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把业务总收入的2-5%用于人才培养、选拔、引进和奖励。各地各单位要整合卫生人才培训资金,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D. 如何加强基层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一)加强编制管理,充实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按照有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核定编制总量。在编制总量内,通过调整结构,将有限的编制资源用于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保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编制急需。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量、床位数、常住人口变化等因素,在编制总量内每年动态调整各单位编制数,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提供人力保障。积极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辅助性岗位、后勤岗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二)科学设岗,优化人员结构。进一步落实“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提高中高级岗位占比。对优秀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特设岗位予以聘用。逐步建立起科学设岗、统筹管理、动态调整的岗位管理机制,实现岗位和人员之间最佳配比,发挥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作用,提升劳动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引进实用人员。坚持公开招聘的基本政策,积极探索多渠道引进人才的方式方法。根据五大功能区的实际情况,对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门类专业人员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采取公开(考核)招聘+服务年限的方式招聘。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或急需紧缺专业的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组织公开招聘医学大学生到基层工作专场会,积极探索分散招聘、专场招聘、院校招聘等多种形式,为基层招聘人才。

(四)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留住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充分保障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劳动报酬。落实国家对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人员的待遇倾斜政策;探索设立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岗位生活补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重点向农村和条件艰苦地区倾斜;区县政府应将符合公租房政策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优先予以保证;结合城镇化进程和卫生布局调整改革,科学规划和大力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周转宿舍建设和管理。建立人才流动机制,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交流,鼓励多点执业,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一般注册 1 个执业地点,也可以根据需要多点注册执业,允许在注册全科医生执业范围以外注册专科执业范围。

(五)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职称评价体系,畅通人员晋升通道。 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职称评价体系,制定符合全科医生和基层医疗特点及卫生人才成长规律的职称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出台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职称评聘办法、重庆市全科医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重点考察基层医疗全科医生基本诊疗服务技术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其他专业的卫生人员继续坚持量化评审、同行评审和分类评审。

(六)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机制,确保经费保障。区县政府要贯彻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调整专项资金结构用于卫生人才资源开发。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把业务总收入的2-5%用于人才培养、选拔、引进和奖励。各地各单位要整合卫生人才培训资金,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 怎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基层卫生人才的作用

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实施意见
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市公务员局市委编办
(二○一二年四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1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6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培养人才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通过优惠政策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通过岗位培训提升基层卫生人才服务能力、通过加强管理发挥基层卫生人才作用,解决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匮乏问题,五年内实现“一般卫生院的医药护技岗位不低于总岗位数的90%,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药护技岗位不低于总岗位数的85%”的目标,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技人员队伍
2011年3月,我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核定编制6365人,但在编人员仅有3990人,占编制数的62.7%,空编率高达37.3%。基层卫生技术人才严重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要通过实施“五个一批”措施,切实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招一批执业医师
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一批特岗执业医师。招聘对象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和临床药学等紧缺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直接聘用为特岗执业医师。市人事、卫生行政部门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制定并组织实施特岗执业医师招聘方案,采取专项公开招聘方式,通过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简捷有效方式确定拟聘人选。特岗执业医师与所对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服务期限为三年的聘用合同,工资收入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三年聘用期满后,乡镇卫生院的特岗执业医师优先聘用到县级医疗机构工作。
省基本财力保障的永泰县、闽清县所辖乡镇卫生院聘用的特岗执业医师,除工资等原有待遇外,再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特别补助费,连续补助三年,由县级卫生部门直接发放给个人。临床专业所需经费除省财政补助80%外,市、县财政各配套补助10%,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和临床药学等专业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补助。领取特别补助费的特岗执业医师不再享受省、市医学毕业生学费代偿政策。已享受学费代偿政策的特岗执业医师不再重复领取特别补助费。
(二)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委培一批本科毕业生
1、定向培养适宜人才。全市计划三年内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向招收临床医学本科生240人,委培一批适宜人才。由县(市)区卫生部门会同人事、编制部门根据基层空编缺岗情况审核上报委培计划,市卫生部门会同人事、编制部门审核确定具体名额分配。经审定的委培岗位编制予以预留,学生毕业后取得毕业文凭和学校就业推荐函,由县(市)区人事、卫生部门直接考核录用,在委培岗位上至少应连续工作五年。委培的高等医学院校由市卫生部门组织联系,委培生招收前与学校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签订定岗服务协议,定向委培学费根据委培学校收费标准由市财政统一给予补助。

加强对定向委培生管理力度,不能正常毕业的定向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费用;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费用并缴纳五倍违约金,委培毕业生到非指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10年内不予注册。赔偿金纳入市级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所在县(市)区卫生局代收后通过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缴入市级财政专户。委托培养的定向本科生不再享受医学毕业生学费代偿政策。
2、落实学费代偿政策。到永泰县、闽清县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五年的非定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中医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尚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继续享受省财政连续五年每人每年0.5万元补助。
2011年6月1日起,到其他县(市)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五年的非定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有关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享受市财政连续五年每人每年0.5万元补助;到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连续工作五年的非定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有关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到全市边远乡镇卫生院(见附件1)连续工作三年的非定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有关医学专业应往届专科毕业生,市财政分别连续五年和三年给予每人每年0.36万元补助。
学费补助专业为临床医学本科、预防医学本科、临床医学专科、医学影像专科、医学检验专科。学费补助规模由县(市)区卫生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根据乡镇卫生院编制情况和岗位需求审核公布。
学费代偿生未按协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满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费用,并且10年内不得报考福州市级以及各县(市)区行政和事业单位。
学费代偿生和定向委培生参加全脱产半年以上的学习不计入服务时间。
(三)提升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学历
1、继续实施“招聘本专科毕业生经规范培训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项目。在招聘医学专业本科生的同时,依托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中医药大学等高校,扩大委托培养临床医学专业“专升本”招生规模。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毕业后由所在单位报销50%学费。
(四)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返聘一批退休医生
发挥高年资医生的“传、帮、带”作用,鼓励返聘身体健康的中高级退休医师(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主任医师可适当放宽到68周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工作。聘用人选和返聘待遇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审定,并将名单和返聘待遇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返聘劳务报酬可参照在岗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并实行卫技人员津贴,给予适当交通补贴。返聘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月发放。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核定工作时,要将所聘用退休医师产生的收支纳入人员费用总额中安排。
各县(市)区应加强返聘人才的服务与管理,积极做好返聘人员的生活安排、执业变更等事宜,协助落实有关人才引进优惠政策,为返聘人员安居乐业提供便利,确保返聘人员发挥示范、引导的作用。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对返聘人才进行考评,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
(五)县级以上医院对口下派一批中高级卫生技术人才
继续开展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每家市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对口帮扶1~4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年一个周期。每所支援医院每年派出2~3名医生,医生派出时限一年。优先选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的医生,同时免费接收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培训。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搭建需要下乡服务和进城进修人员信息平台,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择帮扶人员,保证下派人员能发挥特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进修人员后岗位不空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帮扶情况进行考评,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支援医院、个人予以表彰。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管理
(一)理顺管理体制
各县(市)区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规定,理顺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和经费的管理,在核定的编制内对乡镇卫生院人员进行调配和交流。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人事关系收归县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实行乡镇卫生院院长聘任制,院长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提出人选,在征求当地党委、政府意见后聘任,并报县(市)区主管的组织部门备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体制按此方式一并执行。
(二)发挥编制作用
1、考核录用临聘人员。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2008年12月26日前已聘用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满1年、全日制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编外人员,由县(市)区卫生部门根据岗位设置需要,经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在核定的编制内直接采取考核的方式予以公示后录用,以上人员在首聘单位服务期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对2008年12月26日前已聘用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满一年,同时具备中专学历、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执业护士、临床药学等执业资格)、初级(含士级)及以上技术职务职称的编外人员,参照上述方式予以考核录用。
2、合理使用人员编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现有空余编制和工作需要提出用人计划,由人事、编制部门共同把关。除了预留定向委培生编制外,其余空余编制每年至少拿出50%用于招聘人员。
(三)改进招聘方式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实行公开招聘。同一县(市)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人员可实行同类岗位不定单位统一报名、统一考试,按照得分高低依序选择就业岗位,提高开考岗位录取率。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卫生技术人员在公开报名的前提下,如遇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未达3:1的,由卫生部门商人事行政部门并报市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可不受报考比例限制。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医师、技师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或取得助理以上资格卫生技术人员,护士可放宽至中专学历。甲类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全日制医学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乙类和丙类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分类名单见附件2)招聘全日制医学类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级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采取专项公开招聘方式,通过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简捷有效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在各地自行组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招聘考试基础上,经各县(市)区政府同意,福州市卫生局、公务员局可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招聘考试。
(四)加强岗位管理
严禁新聘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占用卫生技术岗位。已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技术岗位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和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超配人员,由县(市)区政府协调统筹安排,逐步分流,清空后的编制及时增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五)提高人员待遇
1、实施绩效工资。在当地人事部门指导下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到乡卫生院工作的各类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级;获得士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向上浮动1级薪级工资,享受浮动工资满八年的可予以固定1级薪级,调离者浮动工资即予取消。
2、实行卫技人员奖励制度,设立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奖励资金,鼓励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安心基层工作。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按原卫技人员补助标准发放,每人每年0.36万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疗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在边远乡镇卫生院(见附件1)工作的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万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非边远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0.6万元。基层卫技人员奖励制度应结合绩效考核执行,考核不合格及不在基层岗位的不予发放。
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奖励资金除省财政补助外,市、县财政统筹安排,永泰、闽清两个一般转移支付县由市财政补助50%,其他县(市)区由各县(市)区财政足额安排。
3、职称评聘予以倾斜。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设置上给予倾斜。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乡镇卫生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集中设岗、统一管理。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称后,在乡镇卫生院受聘满8年的,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的学历条件可放宽到具有相应专业中专学历。
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2年的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师,经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后,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4、提供住房保障。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在乡镇工作无个人住房的,由用人单位在所在地统筹安排临时住房。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申请保障房时,比照福州市紧缺急需人才待遇,不受户籍和收入限制。
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探索每年推出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划出一定的比例安排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门用于解决基层医务人员住房,或划拨国有土地给乡镇卫生院建设周转房。
(六)建立经费保障
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财政补助”的原则,加强经费保障。对核定的经常性收入不足以弥补核定的经常性支出差额部分,通过政府预算等渠道予以足额安排,年终时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予以结算。
其中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10〕14号)规定予以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卫技人员的医学教育培训
1、加强新聘人员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聘用的有关医学专业毕业生须参加全科医师和社区护理培训。外出培训期间,培训人员工资按本人档案工资发放。培训单位应增强责任意识,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培训能力,并为培训对象支付一定的劳务报酬。
2、选派业务骨干进修。每年选派100名以上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到二级、三级医院进修深造,选派人员要结合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城市医生晋升前到农村服务和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晋升前进修学习的意见》实行,优先选派近期需要晋升中高级职称的人员。
3、开展适用技术培训。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深入基层调研,掌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技、药剂、护理、公共卫生等人员进行短期培训。
4、继续落实《福建省2010~2012年全科医师能力提升计划》,将基层卫技人员教育纳入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和本专科层次成人医学(全科医学方向)学历教育等方式,实现为城市社区每万服务人口培训3名全科医师、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4名全科医师的工作目标。
5、建立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采取多种措施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改革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允许全科医生根据需要多点注册执业。推行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建立以按签约居民数获得服务费为基础的新激励机制,并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挂钩,创新全科医生激励政策和方式。到2012年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再经过几年努力,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更好地为群众提供连续协调、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四、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整体素质
(一)提高乡村医生队伍学历水平
1、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农村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按照卫生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15号)规定,2011年起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内,由福清卫生学校面向本市户籍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人员举办农村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可报名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按规定到我市村卫生室执业。
2、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大专学历教育试点工作。推行乡村医生大专学历培养,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素质。
3、在岗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在对在岗乡村医生实行中专医学学历教育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起委托省内医学高等院校面向在岗具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开展“中专升大专”成人学历教育,以提高在岗乡村医生的专业素质。
(二)加强在岗乡村医生规范培训
继续对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并经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后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进行为期10天的理论及临床技能培训。根据我市村卫生室建设需求,重点加强急诊急救技术、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服务等内容培训。
五、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县(市)区政府要定期研究卫生改革与发展工作,做好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将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予以考核,可以在上述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加快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县(市)区编制部门要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才的编制管理和保障工作,对符合入编条件的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县(市)区人事部门要配合做好各项人才招考工作;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保证各项工作经费和补助津贴及时拨补;县(市)区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职能作用,主导各项工作开展。
(二)加强协调合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进行专项督查,及时掌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发展的需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各项问题,确保基层卫生各项工作的完成。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会同财政、编制、人事等部门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跟踪调研政策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提出进一步完善措施。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不力的县(市)区及时予以通报,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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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如何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建立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把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力争在“十二五”时期,将核定编制、招录人员、职称评聘、进修深造等房面有利于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强化政府在基层卫生事业投入职责,并纳入政府官员的考核体系中,确保卫生事业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有所提高。三是加大对基层医院机构建设性投资,建设标准化的基层医疗机构。四是提高工资福利待遇,保证基层卫生人才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和教师的正常平均收入水平,同时,建设一批保障性住房,实现“医者有其居”

2、创新形式,搭建基层卫生人才施展才华的有效平台。一是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鼓励基层卫生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岗位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实行一流人才一流报酬,在确定工资时注重向临床一线倾斜、向学科带头人倾斜、向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探索院长、学科带头人岗位年薪制。二是建立良好的人才竞争机制。在职称评聘分开后,实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的动态管理机制,增强岗位竞争,对一些优秀的业务骨干进行岗位补贴,并优先晋升职称,优先提拔任用。三是设立基层卫生人才专项基金。建议县级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50万元,作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培养、选拔、评价、奖励的专项资金,并根据财力逐年增加。四是改善高层次人才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建议每人解决一套周转房,由财政发一次性1至5万元不等的安家补助和每月300至10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工资标准适当高套,并在其家属就业和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照顾。五是制定偏远贫困地区基层卫生人才的政策补助政策。对自愿分配到基层的大学生每年给予相应补助。

3、合理利用,盘活基层现有的卫生人才。一是加强对现有人才的培养培训。以安徽省部分医学院为平台,加强现有人才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促进知识更新,提升专业水平。成立政府主导下的“继续教育基金”。二是加强对全科医生的培养培训,采取变通办法,对基层社区、乡镇卫生院的专科医生进行免费全科医生岗位培训。三是加强对中、青年骨干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培训,力争送出去一个人,学成回来一个人,带动提高一批人。四是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卫生机构的对口援助,加大临床带教和业务指导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城市卫生人才在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之前,必须到基层医院连续服务一年”的政策规定。五是适当降低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在执业医师考试、职称晋升考试中考试合格线标准。

4、畅通渠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才引进机制。一是通过请进来、送出去,加快对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努力造就出一批有一定权威和影响力的专家型学科带头人。二是简化人才引进手续。充分尊重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落实“用人单位选人,人事部门审查”的进人机制;建立起引进中、高级人才的“绿色通道”;对一些偏冷门的岗位要适当降低引进人才标准,以解决岗位紧缺现状。三是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通过完善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提前晋升职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本(专)科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和中专以上护理专业毕业生,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给予解决编制,见习期可执行转正定级的工资标准,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一档,并提供带薪到大医院免费进修1年的待遇。四是广辟渠道,引导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积极采取讲学、兼职、短期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灵活引进优秀卫生人才。

5、加快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基层中医药技术骨干培训计划,加强乡村医生中医药素质提升教育、农村中医骨干培养、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中医药知识普及化培训等有力措施,培养了一批能满足群众需求的实用型中医药人才队伍。按照国家和省的标准配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别医师、规范化建设中医科和中药房,形成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推进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做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G. 江苏省“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什么情况有没有限制的地区

关于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的通知苏卫科教﹝2009﹞4号各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卫生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定向免费培养培训农村卫生人才”有关要求,我省决定从2009年起采用“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协议就业”方式,为农村基层定向培养一批适宜卫生人才。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农村卫生人才培养(一)培养对象:志愿从事农村卫生工作、符合国家高考政策的我省25周岁及以下青年。(二)定点学校: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南通大学、徐州医学院、扬州大学、江苏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筹)、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三)培养方法:培养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定点学校在全省范围内按招生政策择优录取,参加临床医学、护理学等相关专业学习,授予相应专业大专文凭。获得临床医学或护理学大专文凭者,毕业后可依法参加国家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四)培养规模:到2012年,全省每年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培养2000人,总规模8000人。具体名额和专业由省卫生厅、省教育厅根据全省各地当年实际需要确定。招生名额列入当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五)管理办法:培养对象被定点学校录取后,在入学前须与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人事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各县(市、区)卫生局、人事局应积极做好辖区内农村卫生人力需求预测,于每年2月底前向所属省辖市卫生局、人事局提交年度培养计划,各市卫生局、人事局统一汇总于3月上旬报省卫生厅、人事厅。二、有关助学政策(一)经定点学校正式录取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学生,可享受定点学校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学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到乡镇或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将退还在校期间学费,所需经费由财政安排,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二)对来自低保家庭或困难家庭的学生,定点学校、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和县(市、区)卫生局应给予适当生活补助。
三、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农村卫生队伍结构,是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的紧迫任务,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根本保障。各地应高度重视,结合辖区农村卫生队伍现状,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和引导大学生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动员和吸引广大有志青年投身到农村医疗卫生一线,为我省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附件:定向就业协议书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事厅
江苏省卫生厅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定向就业协议书甲方(县卫生局)
(县人事局):
乙方(学 员):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的通知》(苏卫科教﹝2009﹞4号)精神,经协商,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下条款:一、乙方参加江苏省高校统一入学考试并达到录取资格线后,由定点学校按招生政策进行录取。二、乙方学习结束后,甲方负责为乙方安排在辖区内乡镇或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工作安排确保有岗。三、乙方须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至少服务满5年,甲方根据乙方服务年限逐年退还在校期间学费。四、甲方应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政策,逐步改善农村卫生人才生活待遇。五、如乙方来自低保家庭或困难家庭,甲方应按需要与可能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六、如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获得学历或未按本协议规定从事农村卫生工作的,不享受学费退还政策。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送定点学校保存一份。八、本协议由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甲 方:(公章) 乙 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H. 如何加强基层教育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卫生人才资源是卫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苍南县在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长足的发展和进步,自2008年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下,全县36个建制乡镇卫生院,已经完成25家卫生院危旧房改造工程,同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精神,为所在建制乡镇卫生院一次性配齐“新六件”,农村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条件跨越性提升,为多次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肯定和表扬。

但是,我县卫生人才队伍现状还不能适应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卫生人才总量不足。根据浙江省提出的“卫生强省”战略,到2010年,全省每千人医生数要达到2.02人,每千人护士数要达到1.77人。而我县每千人医生数1.36人、每千人护士数是0.63人。个别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缺口大,甚至存在无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护士资格的情况。

2、卫生人才队伍素质不高。县级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看,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才比例为8:27:65,中高级人才比例明显偏低,高层次优秀人才极度缺乏;而乡镇卫生院人才整体素质更为低下,全县36个建制乡镇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28人,大专以上学历260人,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394人(编制需求为750人)。乡镇卫生院由于体制和历史遗留等原因,存在因招工、退伍军人安置、家属工等非卫技人员,致使许多乡镇卫生院为了开展医疗业务不得不聘用具有执业资格的临时工,人员队伍不稳定。

3、卫生人才配置不合理。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从知识结构上看,高级职称人才偏少,高学历人才比例不高,缺乏学科带头人;从岗位分布上看,检验、影像等辅助科室专业人才缺乏较为明显,中医药人才比例严重不足;从人员分布上看,高学历、高职称人才主要集中在县级医疗机构,而乡镇卫生院更为缺乏,甚至存在无资格上岗人员,造成人才资源分布失衡。

4、人员进入机制不畅。我县卫生事业单位现行进人途径主要有“公开招考”和“人才引进”两种方式。“公开招考”是县人事部门和卫生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用人单位缺乏选人参与权和用人自主权,许多优秀毕业生因招聘时间长,被其它单位招走。2008年和2009年,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成功率仅为68.3%和69.1%,用人单位对公开招考人员满意度不高。在“人才引进”上,缺乏吸引力的政策和工作环境。2009年,县级医疗机构仅引进2名副高级人才,而中心卫生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成功率几乎为零。

对策及建议

1、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强化政府责任。一是完善财政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公共卫生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建立和完善与经济水平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对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确保卫生事业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有所提高。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在保证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医疗设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同时,要加大对农村卫生人才经费的投入,并根据财力情况逐年增加。三是对县、乡(镇)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逐年增加差额拨款的比例,全面实施公共财政保障人员经费。

2、改革用人制度,畅通人员进入渠道。一是改革现行卫生人才招考制度和办法。允许用人单位参与专业技能考核,对短缺专业人才的招考,应从实际需要出发确定报考条件,确保具备优秀专业素质的人才充实到我县的卫生人才队伍。二是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上,协调有关部门尽量简化手续,充分尊重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落实“用人单位选人,人事部门审查”的进人机制,建立起引进中、高级人才的“绿色通道”;对一些偏冷门的岗位要适当降低引进人才标准,以解决岗位紧缺现状。三是对知名院校、全国“211”高校采取提前招收并免考办法,提前发出招聘信息,对符合免考条件的人员,不管是本县还是县外毕业生,均采取提前签订协议,予以招录并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以逐步解决优秀人才、拔尖人才的储备工作,努力改变我县医疗卫生机构高素质、高水平人才缺乏的现状。四是广辟渠道,引导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树立柔性引才引智理念,积极采取讲学、兼职、短期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灵活引进优秀卫生人才,建立有利于人才注入的引才机制。

3、合理利用,盘活现有人才。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应着眼于现有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上,发挥好他们的作用。一是培养现有人才。认真落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专业人才参加业务进修,促进知识更新,提升专业水平。要定期选派具有医德高尚、技术精湛和较高学术素质的优秀中青年卫生技术骨干到上级医疗机构或医学高等院校进修学习,促使其快速成长。要努力培养一批有思想、懂业务、善经营、会管理,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复合型卫生管理人才。二是建立完善的卫生人才评价机制。加强卫生人才的考核和奖惩,规范卫生管理人才的推荐测评,规范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聘、执业资格注册等制度,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评价机制。三是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积极为高层次人才医学科研、攻关创造条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积极听取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卫生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四是加强人才的合理流动。搭建人才合理流动平台,从上一级医疗机构中接受一批优秀医务人员到我县医疗机构,尤其是农村卫生院定期开展服务,帮助我县卫生技术人员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的人才交流与合作,实现人才的合理流动,增强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工作活力。

4、政策吸引,有效激励人才。人才竞争的背后是体制、制度的竞争,出台优惠政策、提高人才待遇是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重要措施。一是尽快实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鼓励卫生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岗位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档案工资只作为职工调离和退休时的工资依据,岗变薪变;在确定工资时应注重三个倾斜,即向临床一线倾斜、向学科带头人倾斜、向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探索院长、学科带头人岗位年薪制。二是建立良好的人才竞争机制。在职称评聘分开后,可实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的动态管理机制,增强岗位竞争机制,对一些特别优秀,有管理才能的业务骨干,可破格提拔任用,使他们多一份责任,又有了一份成就感、荣誉感,对其他人员也是一种带动和激励,其自身价值也得到了充分体现。三是县政府要建立“卫生人才专项基金”,用于人才培养、医疗机构宣传以及媒体发布人才需求信息等费用。四是是改善高层次人才的生活和工作条件,为其居住、家属就业和子女就学等提供帮助,给予适当照顾,主动关心,使其想干事,干成事,努力为人才营造良好的干事环境。

I. 如何解决基层医疗人才的难题 申论

近几年来,一些欠发达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特别是由于医务人才比较匮乏,导致这些地区群众“看病难”的矛盾仍然突出。如何有效解决基层卫生人才短缺、推动基层卫生事业良性发展?代表委员就此纷纷发表看法。
“当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最缺的不是先进设备,而是人才,以及留住高素质人才的机制。”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南平市市长林宝金告诉记者,由于该市地处山区,生活条件艰苦,加上经济发展又相对落后,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卫生人才尤其是农村卫生人才仍然十分匮乏,制约了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夏鹏告诉记者,他在福建省宁德市调研时发现,该市106个乡镇卫生院中,有65个乡镇服务能力达不到全国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服务要求。从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看,2011年宁德市千人均执业(助理)医师数仅为1.2人,远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在宁德市的国家级贫困县中,难见医学本科毕业生前来应聘;宁德市寿宁县下党乡卫生院,甚至出现多年来只有一位执业医师的情况。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院长、中国民营医院协会副会长何伟说,虽然国家和地方每年会提供很多医疗知识技能培训,但基层医生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并不好,医疗服务质量无法保证;一些基层卫生院由于缺乏能够操作的医务人员,配置的检查设备无法正常使用;一些患者对基层医疗机构不信任的情绪增加,纷纷往城里的大医院跑,加剧了城市的“看病难”。
为什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不来人才、留不住人才?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吴明认为,目前农村卫生人才短缺,主要是城乡差距所致。农村的基层卫生机构本身缺乏职业吸引力,加上在收入、养老保障等方面与城市差距较大,很难吸引大量正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卫生机构工作。“关键还在于基层医疗机构的工资待遇太低了。”夏鹏代表告诉记者,在宁德寿宁县,去年县公立医疗机构大学本科毕业生月工资在2000元左右,扣除社保、医保等费用,实际月收入不足1600元。
“卫生人才发展的根本是政策。”林宝金代表表示,南平市正在积极探索,力争在政策创新、待遇保障等方面有所突破,“向外招一批、往上送一批、往下派一批、本地培养一批”,力争走出一条解决或缓解农村卫生人才短缺问题的新路子。
夏鹏代表建议,国家应鼓励医科类高校本科毕业生到欠发达地区就业,实行发达地区城市医生到欠发达地区挂职就医制度;合理确定卫生事业经费投入比例,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使公共财政投入更多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合理增加基层医务人员的工资待遇。
何伟委员也建议,进一步加强县级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队伍能力的建设,制定长远的人才培养规划,培养适宜人才,留住合格人才,使更多的病人在基层医院解决一般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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