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的组织机构
l、办公室(调研部)
综合协调机关各部、处、室工作,负责编制市科协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市科协全委会、常委会、主席办公会和机关行政办公会议的组织及决议的督促检查;负责宣传报导、负责文书处理、文件整理、印信管理、来信来访;负责办理提案、议案、信息、保密、档案管理;负责编修科技团体志及年鉴;负责机关后勤及房产、车辆管理。负责组织科技专家,对科协改革与发展等重大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建议:协调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大研究课题,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负责向市委、市人大提供制定和完善有关科技群团法规的资料;综合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各项科技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法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起草
重要文稿;负责综合性的宣传工作;负责制定科协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推动落实与实施。
2、学会工作部
负责学会的管理和建设,指导学会活动,分析、总结学会工作规律和经验;拟定学术活动工作规划,开展学术交流,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人才成长;负责组织、协调综合性、多学科重点课题的学术研讨活动;组织决策论证、项目评估;指导市级学术期刊的出版;负责组织自然科学界和社会科学界的联合学术活动;负责对申请加入市科协的学术团体进行核准登记前的审查;筹集用好学会基金;承担市科协常委会学术交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青少年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科学技术普及工作部
负责编制科协系统常年科普工作计划,协调科协系统的科普工作;办好科普阵地和科技周活动;分析研究科普工作规律,总结推广科普工作经验;协调、指导区县科协的组织理设工作;指导区、县科协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工作;协调区街和农村实用技术的推广;对科普期刊的办刊方向进行指导;筹集用好科普基金;承担市科协常委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4、反邪教协会办公室团结和联系社会各界和广大会员,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维护法律尊严,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积极开展与邪教组织的斗争;面向社会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活动,研究和探讨各类邪教组织的活动现状和动向,剖析邪教组织的本质和危害,提出对策建议;举办反邪教的报告、讲座、展览,出版反邪教的杂志和书籍,提高公众对邪教组织的警惕性、鉴别力和防范能力;力口强与国内外同类民间组织的联系与交往,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研讨和交流活动;指导区、县反邪教协会的I作:承办有关团体和部门委托的工作和任务。
5、工业企业工作部
组织、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科协系统的工作;制定工业企业科协发展规划,推动工业企业科协开展企业发展论证、技术攻关、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开展调查研究,分析、研究工业企业科协的工作规律,总结推广经验;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科协的组织建设;承担市科协常委会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讲理想、比贡献”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6、国际交流工作部
起草科协系统民间国际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规划;负责与国际科技组织、科技团体和学者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接受委托承办各类国际学术会议;接待国外科技团组的访问、考察和参观等活动;负责市科协和所属团体派出人员的选定、中报、签证、培训和管理;承担与台、港、澳地区的有关科技交流工作;承担市科协常委会国际联络I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赴日,/]国科技工作者协会办公室的具体I作。
7、组织人事部(老干部处)
负责科协党组会;落实党组决定,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市科协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职称评聘、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出国人员政审、协助上级党组织考核领导干部,提出后备
部队伍建设,培养意见、负责统战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归口负责管理离退休老干部工作:承担市科协常委会组织宣传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学会工作部)的具体工作。
8、综合计划部
负责市科协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科协财务工作及编制财务预、决算;负责编制科协基本建设规划和控办工作。负责对直属事业、企业单位财物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科协综合业务统计工作;按法律程序负责科协系统各类技贸机构的申报和注销;协助监督、检查科协所属单位和团体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对各项基金进行管理和监督;承担市科协常委会科技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执行上级审计机关的指令,负责科协机关和直属事、企业单位及市级学会技贸机构的财务审计工作。统一规划市科协直属事、企业单位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市科协单位的管理、监督、检查科协所属单位和团体执行法律、法规情况。
9、纪检组
负责市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设纪检副组长1名。
10、机关党委
负责市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按照《党章》的规定,对党员和领导干部实行监督;负责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领导市科协机关工、青、妇工作。设专职副书记:1名。
委员会
学术与学会工作专门委员会
主 任:
龙以明 中国科学院院士、天津市科协副主席、天津市数学会理事长、南开大学陈省身数学所所长
副主任:
刘昌孝 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药学会、天津市药理学会理事长,天津药物研究院名誉院长
白景美 天津市科协副主席
委 员(10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兴敏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硅酸盐学会理事长,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马一太 天津市太阳能学会理事长、天津大学热能研究所所长
孙 云 天津市真空学会理事长、南开大学信息技术科学学院光电子研究所教授
刘 方 天津市微生物学会理事长、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
许京军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物理学会理事长、南开大学副校长
张旭光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电子学会理事长,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肖长发 天津市材料研究学会副理事长、天津工业大学副校长
辛志伟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环境科学学会理事、天津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赵海山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自动化学会理事长、天津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
段玉奎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通信学会理事长、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办公室:学会工作部
工作职责:
1.审议学术交流工作规则和年度工作计划;
2.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学术交流和学会改革发展工作;
3.审议提交常委会讨论的有关学术交流和学会发展工作的报告、建议等文件;
4.审议学术交流重大研究课题,组织开展重大学术活动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5. 组织有关学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6.审核科技期刊发展规划,鼓励和促进科技期刊学术交流,并对提高科技期刊学术质量等相关工作起引导和咨询作用;
7.对科技期刊发展的重大学术问题、学术观点或存有异议的其他重要问题提出论证意见;
8. 贯彻常委会关于学会工作的指示精神,推进学会工作;
9. 向常委会提出学会专门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
10. 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学技术普及专门委员会
主 任:
葛墨林 中国科学院院士、天津市科协副主席、南开大学陈省身数学所副所长
副主任:
洪解亮 天津市科协副主席
委 员(10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李玉明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天文学会副理事长,天津科学技术馆馆长、党总支书记
孟凡章 蓟县科协主席、科委副主任
赵 元 南开区科协副主席、南开区科委主任
权循刚 天津市气象学会副理事长,天津市气象局局长、党组书记
米和太 天津市科协常委,红桥区科协副主席、科委副主任
沈 欣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农委副主任
陆文龙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园艺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天津市农业科学院院长
陆丽珍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珠算协会副会长、天津市财政局副局长
顾 清 天津市健康教育协会副秘书长、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天津市健康教育所所长
董玉琴 天津科技传播基金会委员、天津自然博物馆馆长
办公室:科学技术普及工作部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2.审议天津市科协科普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推进科普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从宏观上推动科普事业的发展;
3.指导和监督科普部、科普团体、科普基地等开展的科普工作,促进各项科普事业的发展;
4.充分发挥科协是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强科普工作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设,搭建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
5.加大科普资源的开发力度,促进科普阵地规划、建设和发展;
6.组织听取有关科普工作的汇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7.审议提交常委会讨论和决定的有关科普工作的报告和建议;
8.向常委会提出科普专门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
9.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促进国际合作与港澳台交流专门委员会
主 任:
姚建铨 中国科学院院士、天津市科协副主席、天津市激光技术学会理事长、天津大学精仪学院激光与光电子研究所所长
副主任:
张大宁 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中医药学会会长、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院长、天津市中医肾病研究所所长
姜 沂 天津市科协副主席
委 员(10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国辉 天津市图像图形学学会理事长、航天科工集团三院八三五七研究所副所长
马 剑 天津市照明学会副理事长、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建筑技术科学研究所所长
王学魁 天津市轻工工程学会理事长、天津科技大学副校长
王撷秀 天津市防痨协会理事长、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刘 力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科协主席、管委会副主任
刘 宁 天津市内燃机学会理事长、天津内燃机研究所所长
刘友林 天津市技术市场协会理事长、北方技术交易市场总裁
张 维 天津市系统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天津财经大学副校长
邱明才 天津市医学会副会长、天津医大总医院内分泌科主任
陈 娟 天津市食品学会秘书长
办公室:国际交流工作部
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天津市科协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交流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并指导实施;
2.审议天津市科协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年度工作计划和总体思路;
3.审议天津市科协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合作重大项目的组织方案;
4.审议天津市科协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年度计划项目、年度工作总结;
5.讨论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中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国际组织中的涉台问题;
6. 根据国际和对港澳台地区科技发展情况,提出相关调研课题并指导实施;
7. 完成常委会交办的涉及天津市科协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的其他任务。
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专门委员会
主 任:
李朝兴 天津市科协副主席、天津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王运洪 天津市科协副主席
委 员(10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孔祥瑞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孔祥瑞操作队队长、党支部书记
申志丰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科协专职副主席兼秘书长
艾亚民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协主席、管委会副主任
孙开明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协副主席、总工程师
李耀荣 天津宝成集团有限公司科协主席、总工程师
洪剑桥 天津石油化工公司科协主席、副经理
赵 鹏 天津市电力公司科协主席、总工程师
赵黎明 天津市技术经济和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副理事长、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博导
贾 泓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经委副主任
黄力军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科协主席、副总裁
办公室:工业企业工作部
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科协系统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工作总体规划、工作目标并指导实施;
2.研究科协系统围绕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开展各项活动,并向常委会提出工作建议;
3.指导科协系统对企业科技工作者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4. 积极引导并促进企业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发展;
5. 指导科协企业基层组织发展和“建家”工作,审议提交常委会的相关报告;
6. 指导企业科协面向企业职工和面向社会公众的科普工作,审议提交常委会的相关报告;
7. 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促进农村发展专门委员会
主 任:
洪解亮 天津市科协副主席
副主任:
沈 欣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农委副主任
委 员(10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伯良 天津市畜牧兽医学会副理事长、天津市畜牧兽医研究所所长
于传利 静海县科协主席、科委主任
孙学力 宁河县科协主席、科委主任
闫学军 天津市节水水处理技术研究会秘书长、天津市水利局水资源处处长
齐 欣 天津市农学会秘书长、天津市农业局科教处处长
张 勤 天津市水产学会副理事长、天津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
杨小玲 天津市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管理中心副研究员
孟凡章 蓟县科协主席、科委副主任
胡 伟 天津市农业机械与农业工程学会理事长、天津市农业机械局副局长
袁东升 天津市园林学会副理事长、天津市园林局总工程师
办公室:科学技术普及工作部
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农村科技工作总体规划、工作目标并指导实施;
2.研究在农村开展科技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并及时向常委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3.向天津市科协常委会提出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加强和改进农村科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审议天津市科协关于农村发展方面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
5.督促市级学会和涉农区县科协落实天津市科协农村科普工作规划、计划项目;
6.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青少年科技教育专门委员会
主 任:
何志敏 天津市科协副主席、天津市科委副主任
副主任:
高玉葆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生态学会副理事长、天津师范大学校长
洪解亮 天津市科协副主席
委 员(10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兆军 天津市数学会秘书长、南开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教授
关乃佳 天津市化学会理事长、南开大学副校长
王云亮 天津市中文信息研究会秘书长、天津理工大学图书馆馆长
张玉民 天津市科协常委,塘沽区科协党组书记、主席、科委主任
张明路 天津市自动化技术应用研究会理事长、河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院长
李继会 天津市科协副巡视员、机关党委书记
郎天佩 天津市计算机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天津市电子计算机研究所所长
徐淑梅 天津市生理科学学会理事长、天津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生理教研室教授
高 平 天津市科普作家协会理事、《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社社长
黄 炎 天津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副理事长、天津市教委中教处处长
办公室:青少年科技中心
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天津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总体规划、工作目标并指导实施;
2.围绕天津市科协的中心任务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科学素质,开展青少年科学教育方面的调查研究,对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政策、现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制定并实施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和监督科协系统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
4.反映科技工作者对青少年科学教育方面的诉求,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科技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
5.审议科协有关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
6.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决策咨询专门委员会
主 任:
王静康 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市科协主席、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国家工业结晶技术研究推广中心主任
副主任:
宣栋生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学会学研究会理事长
委 员(10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尹耀光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明浩 天津市城市科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市城乡建设研究所顾问
孙树礼 天津市铁道学会常务副理事长,铁道部第三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副院长、总工程师
齐二石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工业工程学会理事长、天津大学管理学院院长
吴永平 天津市地质学会副会长、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副总经理
张 建 天津市模具技术研究会理事长、天津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张连选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建委副主任
姚胜利 天津市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天津市规划局副总工程师
赵乃勤 天津市X射线分析研究会副理事长、天津大学材料学院金属材料系主任
钱令嘉 天津市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副理事长、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学环境医学研究所所长
办公室:学会工作部
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决策咨询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划、计划;
2.指导科协的决策咨询工作,对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科学论证并提出建议;
3.开展促进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流与合作;
4.开展促进科学技术工作者与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交流与合作;
5.宣传科学发展,促进科学技术与自然、社会和人的协调发展;
6.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继续教育专门委员会
主任:
王静康 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市科协主席、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国家工业结晶技术研究推广中心主任
副主任:
杨鑫传 天津市科协常务副主席、党组书记
白景美 天津市科协副主席
委 员(10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魁君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海运职业学院院长
方 健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科协科协主席、副总裁
叶缘民 天津市科学技术情报学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所长
吕少文 天津市体视学学会理事长、武警医学院组胚教研室主任
张庆华 天津市自然辨证法研究会理事长、天津南开戈德进修学院院长
张润楚 天津市现场统计研究会理事长、南开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教授
杨庆新 天津市电机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天津工业大学校长
尚天成 天津市基本建设经济研究会秘书长、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赵 力 天津市电力公司科协秘书长
唐卫东 天津市核学会副理事长、天津市技术物理研究所所长
办公室:学会工作部
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天津市科协继续教育工作总体规划、任务目标并指导实施;
2.研究部署天津市科协系统继续教育的重点工作;
3.审议天津市科协继续教育工作年度计划及总结;
4.组织对天津市科协系统继续教育工作的考察与调研;
5.加强对天津市科协系统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6.指导开展继续教育国际和港澳台交流与合作;
7.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青年工作专门委员会
主 任:
何志敏 天津市科协副主席、天津市科委副主任
副主任:
邓中翰 天津市科协副主席、中星微电子公司董事局主席
委 员(10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 浩 中国环氧树脂应用技术学会秘书长、天津市合成材料工业研究所副总工程师
王东江 天津市电视技术研究会理事长、天津市电视技术研究所所长
白长虹 天津市科学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南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及现代远程教育学院院长
张其清 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医学研究所、天津市生物医学材料重点实验室主任
张金利 天津市化工过程及设备技术研究会理事长、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副院长
李 强 天津市抗癌协会理事长、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副院长
胡 伟 天津市农业机械与农业工程学会理事长、天津市农业机械局副局长
秦兴才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科协副主席、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袁玉华 天津市输血协会常务理事、天津市血液中心副主任
高志贤 天津市分析测试协会副理事长、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学环境医学研究所室主任
办公室:学会工作部
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天津市科协系统促进青年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落实全委会、常委会有关青年工作的决定和决议;
3.组织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学术交流、科学技术普及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等活动;
4. 协助天津市科协等表彰奖励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举荐青年科技人才;
5. 协助审议需经常委会审定的、与本委员会职责相关的事项;
6. 积极反映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7.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
主 任:
郝希山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抗癌协会理事长、天津市科协副主席、天津医科大学校长、天津市肿瘤医院院长
副主任:
刘惠通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科协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委 员(10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李 群 天津市造纸学会秘书长、天津科技大学研究员
王 萍 天津市电源技术研究会理事长、天津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教授
江 莎 天津市植物学会副理事长、南开大学生命科学院副教授
李宝梁 天津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杜 智 天津市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理事长、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院长
陈 莉 天津市机电工业控股集团公司科协主席、工会主席
陈志华 天津市空间结构学会副理事长、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主任、建工学院钢结构研究所所长
郁道银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光学学会理事长、天津大学精仪学院教授
郭 明 天津市自动化学会副理事长、中共天津市委科技工委委员、副巡视员
黄淑玲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总工会副主席
办公室:组织人事部
工作职责:
1.大力弘扬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针对学术界存在的不端行为和学术研究中存在的浮躁现象,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2.积极推动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区、县、集团公司(局)科协制定科技工作者及学术交流活动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促进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3.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呼声和要求,提出有关建议;
4.指导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区、县、集团公司(局)科协道德权益工作;
5.督促检查全委会、常委会有关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的决定、决议执行情况;
6.协助审议需经常委会审定的、与本委员会职责相关的事项;
7.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建设专门委员会
主 任:
杨鑫传 天津市科协常务副主席、党组书记
副主任:
白景美 天津市科协副主席
委 员(10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毛玉虎 天津市科协常委,西青区科协主席、科委主任
王祖强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电磁兼容研究会理事长、天津市机电工业控股集团公司总工程师
刘维跃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协副主席,摩托罗拉天津公司科协主席、培训部经理
孙 瑞 天津市粮油学会理事长、天津市粮食局高级工程师
邢振民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科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宋连生 河西区科协常务副主席、科委主任
李兆江 天津市地理学会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天津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研究中心主任
苏 华 天津市激光技术学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天津市激光技术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
贾 军 天津市康复医学会副会长、秘书长,天津市医药学(协)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曹文媚 天津市科协常委、天津市护理学会理事长、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副院长
办公室:组织人事部
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天津市科协系统组织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天津市科协系统促进科技人才成长、提高和人才教育培养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3.审议科协系统组织管理条例、规范、制度、通则等文件;
4.研究提出健全组织机构、建立有利于科协事业发展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的意见;
5.审议对先进市级学会,区、县、集团公司(局)科协和基层组织的评审意见并报告常委会;
6.指导、参加组织建设专题调研;
7.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 请问乡镇科技、科协工作怎么开展
你可以参考人家的工作计划,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全面推进创建科普示范阵地工作
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是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要载体,是提高我区公民科学素质的重要途径,改善我镇招商引资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按照全国科普示范区标准扎实开展工作。
2、全面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一是继续做好纲要实施的宣传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使纲要贯彻进一步延伸;三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3、完善新农村科普网站、点建设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新农村科普网站、点建设,经常收集、更新网站信息;二是要收集相关技术资料为农村种养殖人员和专业户提供技术支持;三是向课件和专题制作发展充分发挥网站应有的作用,不断提升网站质量。
4、进一步完善科普惠农兴村“站、栏、员”建设,建立“站、栏、员”管理长效机制,科普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科普站、科普宣传栏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内容及时更换,宣传栏做到无破损、整洁大方,要积极落实科普员的待遇,认真做好科普宣传栏如何进一步发挥为当地经济发挥作用的探索,积极开展创建“科普示范社区”工作。
5、继续实施“百强农技协(科普示范基地)培训工程”。围绕我镇特色农业产业,重点培育“龙马乌鸡”、“生姜发展”、“无公害红梁”、“稻鱼轮作”等一批重点协会和基地,加强对农技协骨干的培训,争取财政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资金扶持。
6、加强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科普之春宣传月”、“全国科普日”、“三下乡”、“科普大篷车”等活动。促进科普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积极在机关干部中开展科普讲座,重点提高未成年人、农民、城镇人口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科普水平。
7、抓好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认真组织以“体验、创新、成长”为主题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进一步扩大参赛学校数量,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指导学校搞好省、市科技示范校创建活动.
3. 如何做好新时期的科协工作
科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在新中国的建设和改革开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里,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这除了与我们专职科协工作者努力以外,还与一大批兼职科协干部,特别是兼职科协副主席的作用分不开的。在新时期新常态下,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科协的责任和使命更加重大,因此中央专门召开群团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意见》,对我们科协等群团组织的性质、地位、方向和任务给予进一步明确。
一个时期以来,基层科协组织在人员少、经费不足、覆盖欠佳的情况下,采用兼职的方式,对科协组织和科协干部建设进行了有益尝试,发挥了较好作用。但是,我们的科技工作者分布在各行各业和各条战线,他们肩负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仅靠专职科协干部是难以完成党和政府的重托,难以实现和满足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服务的,因此,进一步发挥好基层科协兼职副主席的作用显得十分重要。下面,笔者结合基层科协工作实际,就新形势新常态下进一步发挥好基层科协兼职副主席的作用,谈谈一些个人的建议,与大家共商共享。
一、努力提高基层科协兼职副主席自身的政治素质。基层科协兼职副主席大多分散在科技人员密集的各条战线和各个部门,他们是各行业科技工作的杰出代表,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履行科协领导职责,担负着“双重”使命。要他们履行好两份职责,让他们在组织建设、科学普及、科技服务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做出表率,首先就必须加强学习。各级科协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创新形式,让他们学习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理论,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让他们学习《科协章程》和科协业务知识,让其懂的科协是什么、干什么和怎么干;让他们学习现代经济、科技、法律等知识,树立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思想,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促进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其履职多出经验和精品。
二、积极营造基层科协兼职副主席履职的良好氛围。对于基层科协兼职副主席履行“组织、带领、推动、实践”的职责,一是要让他们把个人聪明才智凝聚上升为群体智慧,尽可能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或行业特色,做到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二是要牢固树立“科技强国,科技为民”的服务理念,坚定不移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集中智慧办大事,诚心诚意做实事,竭尽全力干好事。三是要热忱邀请和支持他们参加培训学习、科普服务、科技创新等活动,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为其创造学习提升和施展才干的机会,促进其主动投入和用心参与。
三、充分调动基层科协兼职副主席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要通过发挥在不同岗位兼职副主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发挥基层科协组织和科技群体的社会影响力。一是要注意提升科协兼职副主席的影响力,要把投身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作为他们履职的第一要务,要具体落实到实施创新驱动工程、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层面上来,做到有思想、有行动、有作为。二是要确保兼职副主席有职有责有权,克服其当“会议主席”、“挂名主席”等现象,要让他们对所联系分管的工作有行政指挥权、问题处理权和工作建议权。三是要发挥基层科协兼职副主席的能动性和创造性,鼓励他们在各个领域,立足岗位创新作为,奉献智慧建功立业,从而增强他们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四、切实解决好基层科协兼职副主席应有的同等待遇。基层科协副主席在履行领导职责时,他们除了要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外,同时要承担兼职工作,要服从党委、政府的安排,下基层、进企业、到乡镇去,做大量的调查研究、指导服务、解决难题等工作,还要与社会各界和行业科技工作者进行广泛联系,需要一定的精力和经费,这些是他们所在单位没有义务安排的。所以,各级政府和科协组织要主动安排,切实给予解决落实,让他们履职与待遇同等,付出与收获同享。
4. 科协是什么单位主要工作范围是什么
科学技术协会简称“科协”,是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代表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主要职责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2、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4、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5、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6、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
7、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任务。
8、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9、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10、兴办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二、建设宗旨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动员科学技术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三、组织机构
1、中国科协
由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和地方科协组成。地方科协由同级学会和下一级科协及基层组织组成。组织系统横向跨越绝大部分自然科学学科和大部分产业部门,是一个具有较大覆盖面的网络型组织体系。
2、全国学会
目前,中国科协主管的全国学会共198个,其中中国科协团体会员有181个,包括理科学会42个、工科学会68个、农科学会15个、医科学会25个、科普和交叉学科学会31个。[1]
3、地方科协
地方科协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市(地)科协和县科协,总计3141个,其中省级科协32个,副省级、省会城市科协32个,地市级科协381个,县级科协2696个。此外,还有大量科协基层组织,如乡镇科协(科普协会)3.1万多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9.4万多个、企业科协1.3万多个、街道科协近8400多个、高校科协550个。
4、科协机关
中国科协机关设有办公厅、计划财务部、组织人事部、调研宣传部、学会学术部、科学技术普及部、国际联络部、机关党委、离退办等九个部门,编制为178人。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共14个,包括:科学普及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馆、中国科技会堂、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中国科普研究所、中国科协发展研究中心等,共有事业编制2010个。
5、领导体制
中国科协属中直系统,由中央书记处直接领导,中央政治局一位领导同志代表中央分管科协工作,国务院一位领导同志分工联系科协工作,中央书记处每年听取科协工作汇报。中国科协实行全国代表大会(五年召开一次)、全国委员会(每年召开会议一次)、常务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领导制度。常务委员会设置学术交流与学会发展专门委员会、科学技术普及专门委员会等12个专门委员会,协助审议需经常委会审定的重大事项。常务委员会下设书记处,书记处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主持中国科协的日常工作。
5. 大学科技协会的工作职能以及部门分工
第一条 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教务处、科技处、学生部(处)的学术指导下,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由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组成的群众性科学技术团体。
第二条 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的宗旨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育人思想,在校团委的领导下,以“活跃大学生科技学术氛围,增强科技创新意识,提高大学生科技实践能力,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为指导思想,以促进学习为中心,以提高大学生素质为目的,全心全意为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服务,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广泛深入地开展具有学术性、知识性、社会性、实践性的课外科技活动,调动同学参与的积极性,培养广大同学的创新思维,挖掘其科技攻关、科技服务潜力,本着求实、创新、开拓、进取的精神,为同学们进行科技创作创造良好的氛围,为促进学校的人文建设,营造学校良好的学术科技氛围做出贡献。
第三条 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由校科学技术协会和各学院科学技术协会组成。
第四条 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工作基本方针,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 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协助解决广大同学在学习、科技、生活和工作方面所遇到的实际困难,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
第五条 本协会在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任 务
科协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团结全校同学,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学习好、工作好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积极开展科技、公益劳动等各种活动,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科协的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第六条 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科技创作、学术研讨活动。开展科技竞赛活动,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 促进学科发展。
第七条 组织科技成果参加挑战杯。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制定、改进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措施,引导全校学生广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第八条 反映科协成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协成员的合法权益。组织科协成员参与科协政策、法规制定和事务的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关心科协会员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会员的潜力。
第九条 致力于我校同学创新意识的培养和科技开发能力的提高。加强校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扩大我校影响。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
第十条 加强学生干部队伍自身的建设,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形势政策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的政治素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为学生自发的,群众性的学术性协会,隶属于校团委,各院分设科协统一管理。
1、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设立校、院两级。在校级协会统一领 导下工作。
2、校级协会设立主席1名,常务副主席1名,副主席4名;设立主席团(由团委负责老师直接指导,由主席,副主席组成)、秘书处、科技竞赛部、科技服务部、公关部、宣传部、科技信息部六个部门,每个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由10人左右组成。主席团由团委推选参加选举产生,各部部长由校团委组织推选,审核,选举,批准和聘用。
3、院级协会设主席一名(需由学院学生会副主席以上职位人员由各院学生会联合推荐,经主管部门和主管单位审核和聘用),副主席两名(由各院学生会联合推荐,经主管部门和主管单位审核和聘用)。
第十二条 校级协会对各院协会工作具有指导性,协会主席对全体会员负责,并具有对院级协会开展活动的领导权和监督权,协会活动经费的调拨权,各种活动经费去向的审查权。
第十三条 会员可按自己爱好和实际情况参加活动,会员之间可以组成兴趣小组或科研活动小组集体活动。
第十四条 协会机构的具体职能如下:
主席团:
由一名主席、一名常务副主席及四名副主席组成。主席负责整个协会事务的统筹安排,常务副主席具体负责临潼校区工作,四名副主席协助主席管理协会,四名副主席的分工分别为:对协会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协会材料的管理、协会对外公关管理、对协会各部门的监督管理。
秘书处:
Ⅰ、秘书处简介:
秘书处是科协各大职能部门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主要工作为:日常事务的管理,协助主席团和其他部门合理安排日常工作,协调工作及其关系。保证工作效率,促进科协内部团结,为各部门的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其工作简介如下:
1 、执行主席团的决议分配,落实主席团部署的工作任务 。监督各职能部门 工作的开展情况
2、完成科协日常事务。包括办公室。档案,活动资料,会议记录,文件备案等管理工作
3、起草有关文件,草拟有关条制度,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4、对各部门的活动策划进行实审并提交主席团
5、发挥秘书处协调功能,协调各部门、各队员之间的工作关系增强协会凝聚力
6、发挥桥梁作用,及时反馈基层信息,增进协会和外界的沟通和交流,以更好地改进工作
7、给各个部门 做会议记录并联络各部,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
Ⅱ、秘书处各组及各其任务:
1、材料组:负责编写活动策划、总结以及对协会资料管理
2、助理:主席、副主席以及各部部长各自设置自己 助理放置在秘书处;
3、日常事务组处理日常工作,如作协会内部通知等;
4、机动组:协助协会的日常工作及活动开展的各环节;
5、人员明细管理人:及时掌握各部人员状况,根据协会各岗位人员需求定制协会人员管理办法及协会所需人员上限;
6、摄影组:负责采集和保管协会开展一切事务的照片;
7、监察组:统计各部成员所做工作,并作量化分析统一加分,在学期末更具各部成员得分参与评优。
宣传部:
1、日常工作宣传:主要负责协会日常(节日)宣传海报;
2、突击工作宣传:主要负责制作临时而紧急的宣传海报。
3、工作文化宣传:主要在校内外群体中宣传科协的工作文化精神。
外联部:
1、联系校内各学院:联系校内各学院共同开展相关活动;
2、联系其他科研机构;
3、联系企业单位;
4、联系其他兄弟高校;
5、负责联系勤工助学岗位。
科技竞赛部:
1、采用项目管理制度;
2、挑战杯项目组:组织校内“希望杯”。组织“挑战杯”的讲座,并定期组织各学院的科技精英开展挑战杯培训班;
3、日常活动项目组:临时从他部聘用人员成立项目组开展 相关活动。
科技服务部:
1、日常事务处理:负责协会管理人员的选拔以及活动开展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2、服务组:向老师提供相应服务;
3、对学生义务维修服务:定期开展义务维修活动;
4、应急小组:负责协助其他部门人手不够的情况。
科技信息部:
1、科技信息采集:日常时刻收集有意义的关于科技方面的信息,用于对协会管理及开展相关调研活动;
2、出版科技期刊:定期出版科技期刊;
3、适时的播放科技电影,丰富学校科技氛围;
4、负责科协网站的建立和维护。
各院分会:
开展具有本院特色的活动,承担科协各种活动。
第四章 会员制度
第十五条 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且具有一定创新素质和对科学具有浓厚兴趣、富有奉献精神的在校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会员,同时报西安工程大学临潼校区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秘书处注册
第十六条 会员条件:
科协实行团体会员制和个人会员制
1、团体会员:
(1)各院科协分会为校科协的固定团体会员。
(2)凡经学校批准成立的科技学术类学生社团组织,承认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技协会章程,愿意参加校科协活动,支持科协工作,可申请为团体会员。
2、个人会员:
(1)我校在籍学生,承认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技协会章程,愿意参加校科协活动,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2)院科协会员由各院科协登记注册,并报送校科协备档。
(3)校科协会员,直接在校科协办公室登记注册,并备案。
第十七条 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 会员享有的权利: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工作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有优先参与科协举办的各项活动和取得相关资料的权利;
(4)优先享用本协会的各种奖励措施。
2、会员应尽的义务:
(1)遵守西安工程大学科协的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声誉和形象;
(2)执行科协的有关规定,认真完成科协所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
(3)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4)及时反映广大同学对西安工程大学科协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注重团队协作,充分发挥协会的团体力量;
(6)依章程及有关其他规定履行会员其它义务。
第十八条 会员毕业、退学、转学后,其会籍自然取消。
第十九条 会员有退会自由,由本人申请,经科协主席团讨论通过后,给予除名;
第二十条 对违反校规、校纪、章程或长期不履行会员义务或有损科协声誉和利益者,经科协主席团研究通过,开除其会籍。
第五章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例会制度:
1、 每周定时召开副部级以上干部例会,总结前一段工作,部署安排下一段工作及近期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 会议由主席主持,由秘书处在会前组织签到,严格考勤,并 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3、 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有事需及时向主席说明原因。
4、 对于未请假不参加例会者按照相应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 活动组织程序:
1、 各部门应在每学期开学初制定本学期的总体工作计划,并于开学后二周内及时将工作计划(word文件,用A4纸排版)上交秘书处。
2、 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常规活动由本部门自行安排、组织,但需在最近一次例会前3-5天制定活动计划(必须包括所需人员、财务、场地安排等情况),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计划和总结(word文件,用A4纸排版)及时上交秘书处,由主席审阅,秘书处备案,以便在活动结束及年终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3、 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活动,各根据活动的大小成立一个专项活动委员会来具体组织该项活动,以便该活动指挥统一、责任明确。必要时应在活动前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来安排、部署。
4、 每学期工作结束时,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要及时进行本学期工作总结及个人工作总结。总结(word文件,用A4纸排版)应及时上交秘书处。
第二十三条 按部门设立部门考核,记录各部门工作情况以及考核组对各部活动考核结果。
第六章 考核制度
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为了更好地促进科协工作,实现科协管理彩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管理制度,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科协工作的协调和统一,对科协干部、成员所做的工作,以考核的方式进行全面的反映,制定本制度。个人和部门的考核结果由科协秘书处备案,作为期末评定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优及奖学金评定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四条 考核原则:
1、 考核对象为科协所有干部、干事。干事在一学期内被安排到 的工作,三次以上不参加的,取消考核资格;
2、 科协干部、干事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基本分为100分,进行加减分,优则加分,劣则减分。主席团领导秘书处进行公开考核,公开加减分,由主席团和各部门互相监督。
第二十五条 考核内容:
1、 部门考核:
(1)部门活动举办的非常成功,当即在本周的例会上表扬,由主席团评议可以申请“活动最佳组织奖”称号。
(2)部门成员举止文明,活动积极参加,加3分。
(3)本部门活动受校领导口头表扬者,每次加5分;每收到一封感谢信,加5分;校报及校内刊物发表的,加7分;市电视台或市级刊物有报道的活动,加10分。
(4)凡科协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没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每次扣2分;(工作计划在活动前3天上交,工作总结应在活动后3天内上交)。
(5)对主席团安排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每次扣10分,不按要求完成者每次扣6分,延误者每次扣3分。
2、 个人考核:
(1)例会(无故缺勤者)每次扣3分,迟到、早退扣1分,请假一次扣0.5分;
(2)迟到累计三次或缺席勤二次者,在全体例会上点名批评并扣分。
(3)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勤三次者,从科协除名。
(4)本部门组织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3分,请假者扣1分。
第七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六条 学年结束对各院科协进行综合实力的评比。包括活动开展的质量,所取得的成果,参加科技学术活动的学生数量及其获奖情况等。
第二十七条 对参加学校科技学术作品竞赛获奖的个人会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 学年结束对全体科协干部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优秀科协干部和优秀干事若干名。
第二十九条 奖励:
1、 对思想积极进步,工作特别务实的科协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及推优入党。
2、 据有关评定和考核情况,对于科协的优秀个人和部门给予申请“优秀干部”或“优秀干事”及“优秀部门”的机会。
第三十条 惩处:
1、 工作态度不认真,日常活动不积极,给予警告,严重者内部给予记过处分。
2、 因工作态度造成过失者追究相负责人责任,并公开检查。
3、 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失误者,自动退出科协组织。
4、 对于无故缺勤副部以上级别例会者,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二次取消所有评优资格,三次直接革职。(对科协有特殊贡献者依实际情况处理)
第八章 人员的管理和任免
第三十一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对其工作人员参照《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第三十二条 科协的换届选举在团委老师的指导下由主席团负责策划并召集会员代表选举和执行。
第三十三条 根据每个人在部门内部的表现,部长对部员的特长与工作能力进行总结,在部长例会时可进行部门间的人员交流,以达到人力资源的合理搭配。
第三十四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工作人员应热爱科学技术协会的事业,树立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的思想,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广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组织和社会活动能力。
第三十五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教育,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三十六条 人员的任免在老师的指导下,由主席团研究决定。
第九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1、 学校专项拨款;
2、 资助;
3、 捐赠;
4、 其他收入。
第三十八条 建立学术交流、科学技术普及和奖励等项基金。
第三十九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的经费、资产及国家和地方拨给科学技术协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条 经费及资产由财务主管独立管理。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协会其他各项管理制度依据本章程,若有抵触则以本章程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西安工程大学临潼校区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期实行
6.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织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科协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综合文件的起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相关信息,提出科协工作的政策性建议;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通讯、档案、年度统计、信访、安全保卫及行政管理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
(二)组织部
综合、协调、指导科协系统科技工作者之家规划建设工作;负责联系科技工作者,广泛开展联络联谊和综合性
表彰奖励活动;反映科技工作者的要求、意见和建议,维护其合法权益;规划、组织、协调科协系统专职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省科协常委会宣传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和纪律检查、群团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部
负责拟定科协系统财务、资产等方面的制度、规定;负责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事业费的预、决算和固定资产的购置;负责省科协机关资金的筹集;负责筹集科协事业发展资金,依法建立和管理科普基金;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对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内部审计。
(四)学会部
依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对省科协主管的学会进行监督管理,依照章程对非主管所属社团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全省性重点学术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省级学会的组织建设;负责《科技工作者建议》的编辑及学术期刊的管理工作;组织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优秀建议的评选与表彰;负责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承担省科协常委会学术交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科普部
拟定省科协系统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地方科协、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和政策服务;指导基层科协、企业科协、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和农村专业技术研究会的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指导科协系统科技馆等科普设施、科普队伍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学会科普期刊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省科协常委会科普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科协系统的宣传工作,开展并组织科协自身宣传工作,负责协调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协调和指导各市科协、省级学会的新闻宣传工作。
(六)国际交流部
负责省科协系统的外事工作;拟定国际民间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规划;指导下级科协外事工作;组团进行国际科技考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接待国外来访的科技团体和专家学者;负责中国科协安排的出国进修生派遣工作;为科协系统开展国际交流活动提供信息资料,疏通渠道;承办国际学术会议和展览活动。
(七)宣传部
(八)机关党委
(九)省科学素质纲要办公室
(十)信息中心
7. 海拉尔区科协的下属单位有哪些
海拉尔区科协内设4个部室。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性文件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打字复印、收发,办公用品购置、保管发放,行政后勤、规章制度建设、信息和海区科协系统的统计工作,科普宣传车辆使用、保养等。
(二)学会和科技合作工作部:拟定科协年度学术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各种学术活动。负责区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的组织管理和对会员单位人员的科技培训。组织专家、科技工作者提出科技方面建议,组织科技论文的评选工作及向上级推荐优秀论文。编制海拉尔区与国内外科技团体的年度交往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区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同国内外团体进行交流、合作、考察等有关工作。
(三)科学技术普及工作部:制定科协科普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各种科普宣传活动,指导镇、街道、社区和企业科协科普工作,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组织创建科普示范单位、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部:制定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实施素质教育,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对在校和社会上的青少年科普培训,组织开展青少年的科技竞赛。抓好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和活动。
8. 科协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参与政务,做好上传下达、催办督办、接待等工作;负责起草单位工作规划、计划、总结、系统内综合性文件,拟定部门重大政策;抓好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综治维稳、“三安”(包括法制教育、消防、单位治安、平安家庭创建等)、工会、妇女、计生、老干以及单位文电、档案、保密、会务、财务、固定资产、信访、宣传、网络、统计、机构编制、人事、年终考核、职工考勤和报刊的征订发放;负责各股室文件材料印发;归口管理县级科学事业费、科学技术普及经费、科技发展专项经费。对应负责中央省州县的相关检查、考核、验收工作。办公室配置工作人员4名,具体分工如下:
主任: 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拟定部门重大政策、工作计划、规划、总结;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抓好党务﹙支部日常管理、党员远程教育、“四群教育”等﹚、政务、纪检监察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年终考核﹙对内对外﹚、职工考勤;负责编撰单位文史、发文制作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催办督办,车辆管理和接待等服务性工作;指导副主任、会计、出纳开展工作。承担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负责会务、综治维稳、“三安”(包括法制教育、消防、单位治安、平安家庭创建等)、文电、档案、保密、信访、宣传、网络、统计、报刊订阅、政务信息报送、96128专线、各股室文件材料印发、对应工作的年终考核﹙对外﹚、单位归档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承担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会计: 对接州财务室,衔接省条财处业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负责管理中央、省、州、县各类科技科普项目、县级科学事业、科学技术普及、科技发展专项等经费,做好会计账和项目经费管理,抓好工会工作;做好科协报账工作的职能职责;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提出经费管理和帐务处理建议,协助主任、副主任、相关股室开展工作。承担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出纳: 对接州财务室,衔接省条财处业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负责管理中央、省、州、县各类科技科普项目、县级科学事业、科学技术普及、科技发展专项等经费,做好出纳日记帐和经费报冲工作;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经费开支情况,提出资金使用开支建议,抓好妇女、计生、老干等日常工作,协助主任、副主任、相关股室开展工作。承担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9. 社会科会普及包括那些方面
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科普资源的作用,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科普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服务,中国科协于1999年开展了创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工作。通过全国性学会、省级科协推荐,经有关专家评审,中国科协命名了首批201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2003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促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规范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提高基地的科普服务水平,带动和推进各地社会科普事业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基地在科普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中国科协组织进行了对第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检查工作。取消13个未能达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标准》单位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称号。 目前,中国科协命名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共计188个,其中:自然科学博物馆类(包括自然博物馆、各类专业科技博物馆、科技馆、天文馆、动物园、植物园、水族馆和青少年活动场所等)有78个,占总数的41%;国家重点实验室类(包括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的实验室或实验基地)有65个,占35%;高技术企业和生产基地类(包括科技部门的技术基地和工业、农业等部门的生产或实验基地)有28个,占15%;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类有17个,占9%。 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标准(2004修订) 前言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发挥现有社会科普资源的作用,面向公众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开展科普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科普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规范中国科协“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更好地发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普宣传作用,特制定本标准。 在本标准制定过程中,总结了有关全国性学会、各省级科协和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的经验。 本标准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科协科普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科协科普部 ⒈ 范围 1.1本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建立的,以公益性为目的,面向社会公众常年或经常从事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由中国科协命名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1.2本标准规定了中国科协“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基本条件、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⒉ 基地的基本条件 2.1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 2.2有相关的日常科普工作管理制度。 2.3建有科普展厅和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有主题明确的科普内容,具备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的条件与设施。 2.4有专兼职负责讲解、接待和活动辅导的并具备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工作人员。 2.5将科普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确保落实到位,保证科普活动正常开展,科普经费逐年增加。 2.6在基地显著位置设专栏,公示基地的开放制度。其内容包括:开放时间、活动内容、优惠办法(对象、时间段、标准)、接待办法 (联系人、联系电话、网址)等内容。 2.7建有宣传、展示科普教育基地整体情况和科普内容的网站或网页,并与中国公众科技网链接。网站或网页的内容应与基地科普设施的更新、内容的变化、科普活动的开展情况同步。 ⒊ 基地的组织领导 3.1接受中国科协、有关全国性学会和省(市)科协的工作指导。 3.2基地所在单位的领导重视科普工作,将科普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日程,认真研究、及时解决科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将科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表彰、奖励范围。 3.3有专门的科普工作机构和分管领导。制定科普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常对科普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⒋ 基地的工作要求 4.1博物馆类基地(含科技馆、博物馆、动(植)物园、海洋馆、公园等)和青少年活动场所类基地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50天;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验室和研究基地、高技术企业等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要根据公众需求和自身工作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众开放,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50天,年接待观众不少于2000人;自然保护区类基地在划定区域内向公众常年开放,注重利用保护区内的特有科普资源制作科普宣传品。 4.2.1以 《科普法》为指导,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充分发挥科普教育宣传作用,坚持公益性原则,协同当地科协或根据基地自身的特点以及公众和社会的科普需求,积极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有特色、有实效的科普活动。 4.2.2要作好科普活动的内容设计。除普及专业学科的科技知识外,还要有倡导体现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科学价值观、科学发展观,培养公众对科学探索的兴趣,反映科技前沿和社会热点问题等方面的内容,不少于总展示量的20%。 4.2.3 要利用多种手段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如安排专人讲解和指导;设计制作用于科普宣传的挂图、展板、录像片、宣传册、网站(页)等。要注重科普宣传教育的科学性、通俗性和趣味性。 4.3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应有计划地对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4.4每年向省(市)科协或相关全国性学会报工作计划、活动计划和年度科普工作总结。各类科普活动应有文字、照片和录像等档案资料以及接待公众人数等有关统计数据。 4.5积极参加每年的 “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活动以及各地组织的“科技周”、“科技节”等大型科普宣传活动,并在活动期间对公众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全年对学生团体参观实行至少半价优惠。 4.6积极探索基地的建设工作和开展科普活动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开拓创新,吸引或组织公众到基地参加科普教育活动。积累工作经验,积极开展经验交流和理论研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4.7基地应与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学校、企事业等单位建立协议性的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合作开展社会化科普活动。 4.8广泛利用社会力量,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参与基地的科普工作。 4.9主动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强对基地自身和科普活动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