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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区知识培训心得

发布时间:2022-05-04 07:33:59

㈠ 自贸区有什么用对于我们普通百姓有什么直接好处吗比如可以捞到什么便宜吗

建立自由贸易区后1税率将会大大的降低,特别是对于一些过海关要缴纳高额的税的商品就可以以低价格进入我国市场,这样销售的价格就会降低,对老百姓有好处,就是因为价格低了,但是,由于价格低了,老百姓可能买这些外贸商品,而导致本国的相应的商品竞争力下降和企业利润的减少406
在讲什么是自贸区之前,我们先来谈谈什么是保税区。最早是没有保税区的,货物过关入境是需要缴税的。后来,出现了保税区,货物停在保税区内的时候可以做很多事情,比如改装、储存、展览、混合、分类等。在自贸区出现之前,保税区就是境内最开放的地方。在保税区,可以享受关税减免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货物可以在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自由出入。
从政策上来讲,自贸区就是现有保税区的全方位升级,就地理位置而言,自贸区是现有保税区的合并。上海自贸区由洋山保税区、外高桥保税区及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组成,共占地28平方公里。当然,相比保税区,自贸区的政策设想要开放很多,例如:贸易自由、人员进出自由、货币流通自由、货物存储自由、货物进出自由。
自贸区有什么好处
现在基本上明白了什么是自贸区了,那自贸区有什么好处呢?首先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虽然自贸区不等于免税港,但是,伴随着自贸区的发展,商品的销售成品可能会逐步下降,如此商品售价就可能会下跌。当然在购物上自贸区可能带来的好处不仅限于此,未来自贸区有助于引入更多的进口商品,消费者有更多选择。
另外,自贸区未来可以直接“海淘”,商品通过物流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根据总体方案,自贸区内将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功能,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支撑系统。外国明星的铁粉们注意咯,在自贸区还能够看到更多的外国明星。在自贸区的总体方案中,取消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上海市提供服务。

㈡ 什么是自由贸易区,目前上海贸易区的主要规则包括哪些内容

自由贸易区中的所谓"自由",更多意义上是指在特定区域内贸易、物流和关税的自由,核心是通过放松管制,加快货物进出、人员往来、资金流动、信息传递。相对比"境内关内",这种"境内关外"无疑能够更大限度地减少贸易成本,促进贸易与交流。

上海自贸区肩负四项重大使命。
一、贸易的自由化:即没有海关监管、查禁、关税干预下的货物自由进口、制造和再出口。上海的目的不是做集装箱吞吐量最大的港口,而是做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这里面最核心部件有两个,一是吸引跨国公司总部,另一个就是构架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离岸贸易的最核心是解决跨国公司的资金管制问题,自贸区内企业允许搞一个国际资金池和国内资金池,当中设计有互联互通的管道。这样的贸易就是订单和资金环节是在上海完成的,货物未必经过上海的港口。
自贸区不会做成集装箱的堆场,并探索同大长三角周边地区的错位竞争和协同合作。更重要的是,推进与自由货物贸易相关的服务贸易的发展,特别是配套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以及航运金融交易平台,允许境内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和航运远期交易。在自贸区内将允许境外期货交易所指定或设立商品期货的交割仓库,一旦建成,将替代韩国釜山和新加坡LME仓库的部分作用。这些设计不仅会促进相关的服务贸易、服务外包行业(包括融资租赁、检测维修、审计会计等)的发展,还降低了跨国企业进行全球资源调配和商品价格风险管理的门槛和成本,将助力于自由贸易港的繁荣。
二、投资的自由化: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非禁即入,除了负面清单规定不能干的,其他都可以干。这特别针对的是服务业: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社会服务、文化服务,六大领域全部开放。实践证明,不管是制造业还是服务业,凡是对外开放比较彻底、积极参与全球资源竞合的领域,都会发展较好、竞争力变强。因此自贸区内投资会大部分实行备案制,取消外资持股比例或经营范围等诸多限制。预期率先在试验区范围内改革投资项目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管理、工商登记这三个环节。而船舶运输、资信调查、融资租赁、检测维修、演出经纪、娱乐文化、教育培训、医疗保健等众多现代生产型和生活型服务性行业,都将对内外资实施公平的准入标准,欢迎国内民营资本和海外直接投资。
其实这应该也是正在进行的中美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的预演,中方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与美方进行实质性磋商。对外资的“国民待遇”将首次延伸至“准入前”,并不再依赖当前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来进行行政控制,用以交换美国对等的更透明的外资准入审核流程。这一点对于中国政府机构改革来说也是意味深长,目的是消解既有政府部门的审批权以及相应的设租、寻租能力。此外,投资也是双向的,鼓励中国资本从自贸区向海外直接投资。可能未来在自贸区,对外投资只需要备案。鼓励成立对外股权投资基金,并提供相应的中介服务,让自贸区同时成为中国资本走向世界的平台,大力推进“走出去”战略。
三、金融的国际化:其终极目的就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必须要过的一关是放开资本项目管制。预期在自贸区内,投资和贸易相关的资金可以自由兑换,利率、汇率都是市场决定的,积极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贸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以及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可能具有有限牌照)。鼓励其建立综合交易平台,全面放开产品创新。也允许自贸区的金融机构去海外发债,拿钱回来之后可以贷款给自贸区里面的企业,并突破现有存贷比的限制。同时变革自贸区内企业外债管理方式,力图实现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以便建立跨国企业的全球资金管理中心。
未来自贸区金融方面的发展愿景是很大的,首先是初步实现香港、新加坡、澳门、瑞士、开曼、维京群岛等具备的自由贸易和离岸金融等功能,允许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从事离岸业务;同时考虑借助类似纽约的国际银行便利设施(IBF)、东京的JOM等的设计,培育在岸离岸分离型的金融中心(国际板),再通过建立适当的通道和管道(可以是额度、地域、账户类型、交易类别等),部分打通离岸和在岸市场,实现有限的互联互通,允许资金在一定的范围或者限额内相互渗透,建立分离渗透型(先单向再双向)金融市场。在风险可控和效率提升的前提下,最终形成类似伦敦的,全面渗透型和内外一体化的真正的全球金融中心。
四、行政的精简化:自贸区将实施“一线彻底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货物自由流动”的创新监管服务新模式,“一线”指国境线,“彻底”被不断强调。因此自贸区建设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要在现有的开放试点里,化繁为简,减少行政成本,提供一条整合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有效路径。可以预见,未来在自贸区内,质检工商等所有的市场行政管理职能都会汇总到一个机构,而分散在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也可能都并在一起只有一个金管局,所以真正意义的大部制改革完全可以在试验区里实现。其最终目的是──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透明度,并进行地方立法试验和履行投资者权益保护功能,这即是实践“小政府”的全新的执政理念,也是理清市场和政府最优边界的最新尝试。

㈢ 如何利用自贸区创业

如何利用自贸区创业我国现存很多的自由贸易区,这些自贸区相比于一般的经济活动场所,在政策方面能够享受到很大的优势,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等等,所以很多人便产生了在自贸区创业做生意的想法,那 个人自贸区创业有什么优势吗?下面就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可以利用自贸区广阔的空间,不断开阔自己的视野。自贸区经济发达,市场繁荣,企业与企业之间正常的交流频繁,特别是很多国际上知名的企业、公司,在自贸区的经济活动中非常频繁,让初次创业者开阔了眼界。

二、享受到创业培训服务。很多自贸区,例如:上海、广东、福建等地,为了让初次创业者创业顺利、成功,设置了很多种类型的免费创业培训,初次创业者去参观这样形式的培训,为自己创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利用政府的扶助,缓解创业场地紧张的局面。创业是需要场地的,有些企业还需要比较大的场地。在自贸区,可以说是寸土寸金,要找到场地是不容易的。而很多自贸区,如:上海,对初次创业者寻找创业场地既能服务到位还能提供一些补贴。

四、利用小额贷款利息补贴政策解决资金困难。一般来说,初次创业者用钱的地方比较多。而很多自贸区推行的小额贷款利息补贴的政策,给初次创业者的创业输送了营养、输送了血液,缓解了资金困难。

五、更加方便接纳国内外出众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在自贸区,集中了很多国内甚至国际知名的公司、企业,他们所带来的出众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能为创业者提供 借鉴、取长补短。

六、享受国家关于初期创业社保补贴的优惠政策。对于很多新开的公司、企业,只要是合法经营,政府是扶持的。在自贸区,对于那些政府扶持的公司、企业,他们那里的职工社保能够依法享受政府的补贴。

七、更加方便产品的销售解决企业后顾之忧。所谓自贸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企业之间的经济活动比其他地方更要自由、更要灵活,这就方便产品的销售、有利于进去口活动更加顺利进行。

自贸区的出现,让很多地区城市可以充分发挥地区经济特点和优势,借助自贸区的东方,发展的很好,让商家的生意也越来越好做了,可以走出国门,获得更多的业绩。个人自贸区创业有什么优势吗?以上便是相关的介绍,个人自贸区创业,可以适当的选择项目,掌握技巧,生意会比普通地区更好做。

㈣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中国的那个省什么叫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会给当地带来什么样的改变

【东协窗口】广西省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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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自由贸易区】网络解释
(ASEAN Free Trade Area,简称AFTA)于1992年提出,现包括原东盟6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和4个新成员国(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共10个国家,陆地总面积为450万平方公里,人口5.3亿。经过10年的构建,原东盟6国于2002年正式启动自由贸易区,其他新成员国也将加快关税的削减速度。
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进程与现状
(一)发展进程简迹
1、1967年8月8日东盟成立。英文缩写为"ASEAN"。东盟成立的宗旨虽是"提倡以平等及合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东南亚地区的经济成长。社会进步与文化发展",但其根本用意却是希望遏制共产势力在东南亚的扩展,政治用意甚于经济涵义。其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逐步转为以政治、经济合作为主的区域集团。现东盟己拥有十个成员国,即:印尼、新加坡、秦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缅甸、越南、老挝和柬埔寨。
东盟十国总面积约450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3亿,GDP总值约7,370亿美元(1998年统计数字),1999年GDP平均增长率为3.3% 。据预测,2000年可实现4.8-4.9%的增长率。到2010年,东盟GDP总值可望达到9,550亿美元。东盟1999年对外贸易总额约6,206亿美元,中国同东盟贸易额217.48亿美元。1999年流入东盟地区的外资达到169亿美元,其中来自美国的投资高达94亿美元之多。
2、 1992年1月在新加坡举行了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等东盟六国参加的东盟贸易部长会议,会议签署了设立"东盟自由贸易区"(英文为: ASEAN Free Trade Area,简称AFTA)的协议。设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强东盟地区作为单一生产单位的竞争优势;通过减少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期待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生产率和竞争力;加强东盟区域一体化和促进盟区内贸易与投资。本次会议随即签署了代表发展东盟自由贸易区重要标志的纲领性文件,即:"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普惠关税方案协议",英文为: Agreement on the Common Effective Prefe-rential Tariff Scheme for AFTA,简称CEPT。会议确定在未来15年内,即在2008年前实现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1995年召开的东盟首脑会议决定加速AFTA成立的时间表,即将原定的15年时间计划缩短为10年,即在2003年前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
3、 AFTA自1992年提出成立至今己八年有余,但由于各国意见分歧导致成立之初发展相当缓慢。在新加坡及马来西亚的积极主导下,现己逐步向较具组织化的运作模式发展,而且会员国之间经济合作范围也有日趋多元化的趋势。
1999年9月29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十三届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决定将文、印、马、菲、新、泰等六个原始会员国贸易自由化完成的时间表提前至2015年,其余越、老、柬、缅等四个新加入的会员国于2018年达成贸易自由化的目标。进而1999年的东盟第三届非正式首脑会议又宣布,六原创始国将完成贸易自由化时间再提前五年,即为2010年之前完成;越、老、柬、缅等四国也将提前三年于2015年达成贸易自由化的目标,同时也预定于2002年将东盟区域建成为自由贸易区。
(二)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要措施
1、关税措施,实施"共同有效普惠关税",英文简称CEPT。该关税措施是一项东盟会员国间的合作协议,约定各会员国选定共同产品类别,具体排定减税的程序及时间表,并自1993年1月1日起计划在15年内,逐步将关税全面降低至0-5%,以达成设立自由贸易区的目标,即东盟会员国将在区域内彼此间实施CEPT但对非东盟会员国家关税则仍由各国自行决定。
但是,有部分产品不适用CEPT制度,如,部分农产品,农产品原料,活动物、动物产品、部分植物产品、调制食用油;动植物蜡、食品、饮料、酒类及醋、烟等。此外,基于维护国家安全、公众道德规范、人类、动植物生命有关物品以及有艺术、历史、考古价值的物品也属例外范围。
CEPT减税计划分两种方式实施(自199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1)快速减税,即产品税率在20%以上者,应在10年内降呈0-5%,于2003年1月1日前完成;产品税车在20%及其以下者,应在七年内降至0- 5%。2000年1月1日前完成。快速减税包含15项产品,即植物油、药品、肥料、皮革、纸浆、珠宝、水泥、化学药品、纺织品、铜电线、电子产品、木藤制家具品、陶瓷及玻璃制品等产品。
(2)正常减税,产品税率超过20%的,分为两个阶段实施,首先在前5-8年(2001年1月1日前)降至20%。再依照经同意的进度在7年内降至0一5%(2008年1月1日前)。产品税率在20%及其以下者,在10年内降至0一5%(2003年1月1日前)。
CEPT减税计划必须经由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AFTA Council)核准,符合东盟产品才能适用CEPT关税;所谓东盟产品,即其自制率至少为40%。此40%的自制率可源自单一国或两个以上的东盟会员国并可累计。据东盟秘书处提供的资料显示,东盟原始六会员国提出的42,622项2000年关税调降产品项目,有38,456项已调降至5%以下,占全部清单90.2%。
在1999年9月召升的第13届东盟自由贸区理事会议决定,对贸易自由化重中之重的共同有效普惠关税的实施,六原创始国于2002年内对CEPT清单内产品关税全部调降至5%以下,越南于2003年;缅甸及老挝则在2005年。另外,同年11月举行的第二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再度宣布,六原创始国于2010年免除所有产品关税,实现完全自由化,而越、老、缅、柬亦于2015年达成自由化目标。
2、原产地规定(Rules of Origin)
东盟为使区内成员国较非成员国享有较多贸易优惠或较低关税,在1977年东盟各国签订的"东盟普惠贸易安排协定"的基础上,1992年12月11日AFTA理事会在雅加达研订"CEPT原产地条规"(Rules of Origin for CEPT)。在CEPT协议下,会员国自另一会员国直接进口东盟国家产制成份比率不低于40%的产品,经出口国家主管机关(AFTA Units)核发产地证明者,可享有优惠关税。一些东盟域外国家认为,AFTA即便是符合WT0要求,但其原产地规定仍可能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因为该原产地规则是限定东盟自由区内国家,那么就等于对圈外国家是变相贸易壁垒。在原产地规定之限制下,东盟各国保障了区域内国家利益,可吸引许多厂商前来生产。对于圈外国而言,原产地规定具有强烈的排他性。
3、推进服务业自由化进程
1992年东盟各国决定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时,对服务业贸易自由化并无具体决议,仅就东盟将"继续改进与发展区域邮政及电讯系统",以及将"继续其促进旅游及观光"等事宜达成共识。直到在1995年12月在泰国召开的第五届东盟首脑会议,服务业自由化才有具体进展。在该会议期间,会员国完成了"东盟服务业框架协议"(ASEAN Framework Agreement on Services)的签署,希望在WT0服务业贸易,总协议(简称GATS)范外,另寻求加强彼此间服务业的合作、消除服务业贸易限制,以及扩大服务业自由化的深度和广度。1998年12月在河内举行之第六届东协高峰会议中,会员国在特定承诺表上进行较多谈判,并达成了在非WT0会员国成员也享有与WT0成员在GATS规范下相同的待遇,会员国应将特定承诺表的优惠待遇扩及所有其它会员国等项决议。至此,东盟对未来区内服务业贸易发展已有了进一步之共识。
东盟服务业架构协议主要内容仍以WT0服务业贸易,总协议(GATS)规范为主。由于发展中国家一般认为,服务贸易利益主要在于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应积极协助发展中国家。因此GATS在条文中对"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参与"及"回合谈判中发展中国家的义务减轻"有了具体规定。该规范使得发展中国家依法可拒绝将较大范围的服务部门纳入市场开放承诺,因此相当多数的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承诺表所涵盖的范围极为有限,其开放速度也因而较为缓慢,所以东盟各国间服务业开放速度显得较商品关税减让速度缓慢的多。
目前东盟中除越南、老挝及柬埔寨等三国非WTO会员国外,其余七国已成为WTO会员国。现在,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及文莱等五国服务业占各自国家GDP比重已逐年增加,且都在50%以上,显示这些国家对服务业已日趋开放和重视。
根据调查,东盟目前存在的服务业贸易障碍,以限制外资股权比例为最多,且普遍存在于金融、保险及电信等行业。此外,行政程序繁杂(如申办工作准证、临时居住证等流程繁杂及申请延期困难等)、内陆运输不便、通讯设备不足,以及信息取得不易等,也成为服务业贸易发展的瓶颈。
东协各国在经历了亚洲金融风暴之后,除着手进行金融服务业重整外,并已加速放宽外资股权比例,积极研究修改有关投资法令,以吸引外资进入,恢复经济成长。例如,马来西亚提高了外国人保险业及批发零售业的持股比例;泰国开放外国人经营批发零售业;印尼允许外商与印尼业者合作设立拍卖公司,经审核合格的批发零售业可拥有100%股权,已登记注册的新银行开放外资拥有100%股权等。
4、设立投资区-AIA(The ASEAN Investment Area)
为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目标以及吸引大量投资进入东盟地区,1995年12月,第五届东盟首脑会议倡议成立"东盟投资区",1998年10月第三十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签署了"东盟投资区框架协议"(Framework Agreement on the ASEAN Investment Area)。该协议适用范围为直接投资,至于投资的限制及股权规定,仍受各国国内投资相关法令约束。
为促进东盟区域内投资透明化和自由化,协议规定自2010年起对区域内所有会员国的投资者适用国民待遇,并对会员国投资者升放所有产业,2020年起则适用于所有的投资者,并推动资本、熟练工、专家及技术的自由移动。会员国为保护国家安全及公共道德、人类、动物、植物生命或健康以及保障个人隐私权等可提出全面例外清单外,另亦可提出暂时例外清单、敏感清单等措施。
AIA理事会由东盟各国经济部长及东盟秘书长所组成,其任务为检视东盟各国所提出之行动计划等,理事会下设有投资合作委员会(Co-ordinate Committee on Investment, CCI)由会员国投资相关部门之资深官员所组成。该委员会将经由经济高级官员会议(Senior Economic Offcia1 Meeting,SE0M)向AIA理事会提出报告。
1999年9月召开之第二届东盟投资区理事会,会员承诺除暂时例外清单、敏感清单、全面例外清单外,对会员国的投资者将开放更多产业并给予国民待遇,首先升放的是暂时例外清单中的制造业,将于2003年1月1日全部升放给东盟会员国的投资者。
5、东盟工业合作计划(AICO)
为在完成自由贸易区之前,加速区域内的贸易自由化、吸引投资、促进零部件与制成品的分工互补以及提升整体国际竞争力,1996年4月在新加坡召升东盟国家经济部长会议,签署了"东盟工业合作计划,,(ASEAN Instrial Cooperation Scheme简称AIC0,于1996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东盟工业合作计划主要宗旨是:①加强东盟在区域及全球市场上制造的竞争力;②增进效率与生产力,提高区内工业生产力;③提升市场占有率,增进东盟在制造工业中的竞争地位。合作主体必须为:至少由二个不同东盟国家之公司共同申请该计划。参与资格:①必须是在任一东盟会员国注册、营运的法人;②公司股权至少30%为当地股权。(注:在1998年河内宣言中,东盟各国同意将本项规定豁免实施三年)。③愿意从事资源共享、工业互补或工业合作活动。优惠措施包括:①经过核准的产品可享有0至5%的优惠关税。②参与AICO计划的国家所制造出的产品视为国内产品,可纳入其国内自制率内;自其它当事国进口同一申请计划的半成品或原料,视同进口国制造的产品,可列入进口国自制率计算。③可享受其它非关税优惠措施,如迸口数量限制等。
6、此外,东盟会员国间还签有"相互认证架构协议,,(建立各种产品领域的相互认证机制);"运输便捷化协议"(为促进简化区域内物品的通关手续,包括免除海关检查)等。
(三)东盟探讨加强与有关国家或区域的经济合作关系。
1、东盟自由贸易区-澳、新紧密经济关系协议(AFTA-CER)、(AFTA-the Ministers from the countries of the Australia-New Zealand Closer Economic Relations Trade Agreement, CER)。
AFTA-CER的对话首次开启了关税、信息、标准检验,如IS014000以及贸易、投资数据库等方面的新合作。
1999年10月1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届东盟国家同澳、新两国年度经济部长协商会议决定,在2010年前AFTA将与CER成立自由贸易区,并成立由菲律宾前总理比拉塔为主席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研究工作,并于2000年10月向在泰国举行的东盟贸易部长会议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2、"东盟十加三"联合宣言
1999年1月,第三届东盟非正式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时,东盟十个成员国加上应邀与会的中国、日本及南韩三个国家元首,在会后发表共同联合公报,称为"东盟十加三"联合宣言。宣言中明确表示十三国同意在六个经济领域进行合作,其重点包括强化信息科技和电子商务,以加速贸易、投资、科技转移与技术合作。
东盟还设想与中国、日本及南韩等东亚三大经济体研拟建立东亚共同市场乃至区域货币计划,向可能成为全世界最强大的经济集团的方向发展。菲律宾总统艾斯特拉达在该会议开幕致词中曾表示,东盟推动贸易自由化的长期目标就是,成立东亚共同市场、东亚货币及东盟共同体。
二、从第32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新发展
今年10月3日至7日,在泰国清运举行了第32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同时举行了东盟澳新经济部长协商会及"十加三"经济部长会议。
1、关于自由贸易区协议的有效普惠关税计划。
在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的有效普惠关税(AFTA-CEPT)计划下,成员国承诺在2002年之内把关税减低到0至5%,四个较新成员的目标定于2008年。
东盟经济部长会议通过了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成员的草拟方案。因实际经济理由而无法达到减低关税目标的亚细安成员国,今后能够申请暂延减税的特权,前提是这些成员,必须承诺2002年实现形成东盟自由贸易区。任何因此而引发的纷争必须在半年内解决。
在新机制下,如果减低某个产品的关税将为成员国带来"实际问题",成员国可以提出申请暂延落实原定计划。这项方案仅限于有效普患关税协议暂免名单上最后加入的600多个产品。新规程是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的原则拟定,与总协定不同的是,申请延期减税的成员国可以通过非关税的赔偿方式,以最惠国的方式补偿其他成员国。会议同意,该议定书于今年11月在新加坡召升的东盟首脑会议前的东盟经济部长会议正式签署。
现在,东盟原创始国承诺减让的38,400个税目中的85%,其关税水平已经降到了0-5%,明年这一比例将达到90%。随着东盟区域内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东盟十国共同有效普惠关税的平均税率已经降到4.43%,2001年将降至3.96%。
2、会议通过了电子东盟框架协议草案,并允在今年11月的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期间签署该协议。该协议包括东盟资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子商务、货物与服务及投资方面资讯科技自由化、人员培训、电子社会、电子政府等内容。会议还提出一些关于商业服务、建筑业、通讯业及旅游业发展的建议,以回应1999年至2001年新一轮服务贸易谈判。
3、在投资方面,会议称赞东盟投资区理事会组织的赴日本、美国及欧盟招商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大大促进了该东盟区域的经济复苏与发展。
4、关于推进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方面的成果。
由菲律宾前总理比拉塔领导的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研究工作委员会向东盟及澳新两区贸易部长协商会进行了报告。报告建议,"东盟自由贸易区与澳新建立自由贸易区不仅是可行的,更是明智的作法"。两区经济部长协商会发表的联合声明表示,两区经济部长认识到了促进东盟与澳新联系的好处,并同意朝"密切经济伙伴关系"的方向努力。明年起,两区国家的高级官员将根据工作委员会的建议,更详细检讨"密切经济伙伴关系"的潜能与范围。讨论的重点包括:为较新的东盟成员提供技术与基础设施援助、扩展资讯科技领域的合作等。
能否深化两区的合作关系,建立自由贸易区,仍是一个未知数。澳新与东盟国家所存有政治与贸易歧见便是主要的障碍。新加坡贸工部长杨荣文准将表示,虽然受到政治因素的阻挠,但成立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将会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其经济逻辑性是不容置疑的。自由贸易协议具有传统经济的内含,但为合作协议注入新的经济要素将更符合现实的需要,例如可借鉴澳新两国的先进资讯科技,扩大"电子东盟"的范围。近年来,澳大利亚与马来西亚和印尼的关系因安瓦尔和东帝汶等事件受到影响,进而成为推行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的障碍。马来西亚贸工部长拉菲达表示,达成两区自由贸易协议是一个非常复杂、耗时的过程,就连东盟自由贸易区本身目前也还在成形的过程中。目前的政治气候不适合马来西亚与澳新成立自由贸易区,但在现有的合作基础上,建立'密切经济伙伴关系'是可行的"。印尼贸工部长潘贯丹表示,印尼还没作好设立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的准备。尽管如此,澳洲贸易部长韦尔表示:"在促进东盟与澳新贸易联系的过程中,我们取得了史无前例的进展。
目前,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与东盟的"紧密经济关系"(CER),还包括了农业、市场开放、交通、海关等方面的合作。
5、"十加三"体制进一步加强
本次"十加三"经济部长会议,确定了"十加三"合作中优先发展的三大领域,即,加强贸易、投资和技术转让;鼓励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方面的技术合作;加强中小企业和配套工业。会上,中国代表团提出的将"十加三"经济部长会议以及高官会议机制化的建议受到了其他与会各国普遍赞同。

㈤ 公司注册在自贸区有什么好处

很多人要在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办公地点不在自贸区,或者创业初期没有办公地址,但是公司注册需要一个地址,所以上海自贸区会有虚拟地址简单来说就公司登记地址,正规经营,工商年报要及时申报。上海自贸区注册虚拟地址是必不可少的,简单来讲,所谓的虚拟地址不是这个地址不存在,而是说地址本身是存在的,只不过这个地址只能用来注册,但是不予实际办公。如果自己在自贸区有实地商用办公室 就可以实地注册。

就不得不说公司注册在自贸区的优势:

1. 投资行业限制放宽(1)负面清单出台,允许投资清单以外的行业;(2)非禁即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都列为开放。很多在非自贸区限制的行业,在这里能投资注册,对很多行业及相关产业是利好。

2.金融领域的改革创新:(1)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金融市场产品创新;(2)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行先行先试;(3)推动金融服务对民营资本和外资的全面开放;(4)允许部分中资银行从事离岸业务。

3. 税收优惠:(1)符合鼓励类,所得税减按15%征收;(2)出口退税政策完善。

4. 贸易领域:(1)零关税的实施,自贸区企业与境外商品的流动采取交易零关税;(2)一线逐步彻底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货物自由流动;所谓“一线”,是指国境线,“二线”是指国内市场分界线,也就是自由贸易区的空间分界线。(3)通关制度和手续简化,创新监管模式,将一线监管集中在对人的监管,口岸单位只做必要的检验检疫等;特别是海关方面将不再采用批次监管的模式,而采用集中、分类、电子化监管模式。

在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和区外注册有什么区别。在上海自贸区内入住的企业一般是做进出口的企业,自贸区内操作进出口手续比较方便,并且自贸区内独有的FT账户是自贸区内的企业可以享受的政策。注册上海自贸区公司时间一般情况下为5个工作日左右,特殊的情况时间可能延长。

注册上海自贸区公司材料:

1、 股东、法人原件及复印件及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

2、拟设立企业的名称(最好5个以上或更多)、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及投资人出资比例;

4、注册地之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企昊可提供);

5、财务人员信息;

6、其它规定的注册材料。

注册上海自贸区公司时间一般情况下为7个工作日左右,特殊的情况时间可能延长。

㈥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支撑因素跟阻碍因素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影响和应对策略

[摘要]目前国内关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绝大多数研究都是关于战略背景、战略意义的研究,而对经济影响的评估显得不足。虽然现在已经建成的自由贸易区或多或少都有政治战略方面的考虑,但自由贸易区首先和主要是经贸关系安排,它虽是实现政治战略意图的一个轮子和工具,但它本身并不是一项政治安排,它的战略、政治和外交意义是经常意义的衍生物而不是替代物,因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主要任务应该是促进双方的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如果它不能对双方经贸关系:的发展产生切实的促进作用,那么它的政治战略作用就根本无从谈起。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使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挥经济功能。本文分析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双方未来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增长的影响,探讨了中国在自由贸易区主要问题上应该采取的立场,提出了应对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影响、改进谈判组织工作和完善自贸区决策机制的若干建议。

中国决定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是一项重大的战略决策。中国东盟双方都对自由贸易区寄予厚望。希望它的建成能有利于双方实现优势互补、联合自强,开拓新的经济发展空间,共同抵御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风险,增强亚洲国家在国际经贸事务中的地位。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影响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不仅会大大降低双方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而且会减少双方的投资障碍和拓展合作空间。而所有这些将对双方及双方的主要贸易伙伴产生哪些具体影响呢?

1.关税的降低将使中国和东盟之间的贸易量显著增长,纺织服装、机电产品获益最大,产业内贸易将大大提高

根据CTAP模型测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使中国对东盟的出口增加106亿美元,与自由贸易区建立前相比,出口增长55.1%。其中对菲律宾、泰国的出口增加最为显著,分别增加31亿美元。从产品结构看,中国对东盟出口增加最多的将是纺织品和服装、机械电子产品和其他制成品,其中纺织品和服装的出口在菲律宾和泰国将有显著增长,机械电子产品主要是扩大了在菲律宾和泰国的市场占有率,而其他制成品在菲律宾市场增长最多,达12亿美元。
东盟对中国出口将增加130亿美元,增长48%。其中主要获益国家是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泰国。东盟对中国出口增加最多的产品类别是纺织品和服装、机械电子产品和其他制成品。其中,印度尼西亚的其他制成品对中国出口增加13亿美元,新加坡的机械电子产品对中国出口增加13亿美元,泰国的纺织品和服装对中国出口增加17亿美元。
从上述结构分析中可以看出,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大大推动双方产业内贸易的发展,特别是双方在纺织和服装产品、机电产品和其他制成品方面的产业内贸易将大幅增加。

2.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本地区对外商直接投资的总体吸引力,但相互投资特别是中国对东盟的投资在短期内不会大幅增加。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之所以能够增强本地区对外资的吸引力,是因为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区内区外的关税差别和原产地规则。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后,区外企业不在本区域投资就无法享受到该区域的关税优惠。而原产地规则发挥着压力机制的功能,外部企业只有符合该自由贸易区的原产地规则才可以享受关税优惠,没有相当数量的直接投资就无法达到原产地规则的要求,从而也无法获得优惠关税待遇。
二是贸易转移效应导致的投资对贸易的替代。所谓贸易转移效应是指A国需要的某种产品B国、C国都能生产,但B国生产的产品不如C国质优价廉,因此,A国从C国进口该种产品,但是,A国、B国建立自由贸易区之后,由于B国该种产品进入A国享受关税优惠,价格反而比C国产品便宜,于是B国的产品反而排挤了C国产品,这对C国来说就是贸易转移效应。C国企业为了摆脱这种不利地位,可能就会到A国或B国进行投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也将对区外的欧美日及其他国家产生一定的贸易转移效应,从而可能迫使他们增加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投资。
三是开放领域的扩大和投资环境的改善。建立自由贸易区是扩大开放、增加透明度和投资环境改善的信号,因而将促进投资。不仅如此,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日新自由贸易协定和欧盟墨西哥自由贸易协定)本身就包括投资保护条款、投资自由化措施和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这更是对投资者的硬承诺,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和改善在区域内投资的盈利前景,因此能促进投资。另外,从长期看,因建立自由贸易区而形成的区域市场一体化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资源配置效率,这也有利于吸引投资。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促进投资的机制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区内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减少或消失→在区域内经营成本下降(区域外企业经营成本相对上升)→区域内企业盈利机会增加→对本区域的投资增加。当然,这要具体分析不同行业对区域内生产要素的依赖程度。这里以取消自由贸易区内的高关税壁垒为例来说明对吸引外资的影响。目前,东盟对从中国进口的浮法玻璃、摩托车、酒和某些谷类、家禽和肉产品、糖等征收高额关税,有的产品关税超过100%,同时,中国对进口的蔬菜和水果、肉类产品、家禽和海产品、大米、糖、纺织品、服装和化工产品和饮料产品也征收20%以上的关税。如果在自由贸易区内取消这些产品的关税,将有利于中国在浮法玻璃、摩托车和某些农产品领域吸引外资,有利于东盟在纺织品、服装和化工产品行业吸引外资,有利于在某些农副产品、糖领域增加相互投资。
当然,影响外商直接投资流入的因素很多,而像跨国并购、汇率变化和投资来源国投资气候等因素又是经常变化的,因此,建立自由贸易区后并不意味着直接投资流入就一定会增加,也不意味着不发生剧烈波动。但是,建立自由贸易区是吸引外资的正面因素则是确定无疑的。
但是,自由贸易区对中国东盟相互间投资的促进作用在近期不会很大,特别是中国对东盟的投资不会大规模增加。因为,第一,自由贸易区的贸易创造效应将产生贸易对投资的替代作用。例如,原来一些东盟企业之所以到中国来投资,是因为存在关税、非关税壁垒,现在随着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降低了,就无需再将工厂搬到中国,只需增加对中国的出口即可。第二,本自由贸易区的绝大多数国家都是资本输入国,发展阶段还没有达到不断扩大对外投资的地步。第三,本地区的多数国家存在严重的投资壁垒,而投资环境在短期内明显改善的可能性不大。第四,中国对东盟投资的起点很低,中国企业在适宜投资的较发达东盟国家缺乏应有的竞争力,而发展程度较低的东盟成员的投资障碍又较大。因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近期对双方相互投资的促进作用不会很大。

3.关税的降低和直接投资的增加将促进双方的经济增长

建立自由贸易区将使中国和东盟的实际GDP增加76亿美元,其中中国增加22亿美元,增加率为0.27%,东盟增加54亿美元。在东盟方面增加率最高的是越南,达2.15%,从绝对值上看,增加最多的是印度尼西亚、达22.68亿美元(见表5)。
另外,直接投资的增加也将提高双方的全要素生产率,从而也会促进经济增长。根据Rybezynski的理论(该理论将增加的外商投资划分为主要在初级产业和制造业或者在轻工业与重化工业之间分配),直接投资的增加将扩大产出水平,提高生产力,推动经济向更大规模、更高水平发展。表6显示出在不同外资分配划分方式下,直接投资与全要素生产力提高的关系。
从表中可以看出,如果增加30亿美元的FDI,制造业领域和重化工业的全要素生产力将提高0.853%和0.983%。该数据是在极其严格的假设条件下取得的,但是,充分显示出FDI能够提高劳动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率,从而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虽然增长不多,但重要的是,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所有成员国的经济增长都将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所有成员国的实际GDP都将有所增长。

4.降低非关税壁垒将有利于出口的扩大和经济福利的增加

非关税壁垒很难量化。UNCTAD(1994)研究报告指出,仅与通关相联系的各种程序所付出的成本相当于贸易总值的7%-10%,如果在这些领域协调一致,那么这些成本将减少25%,也就是说将增加相当于贸易总值1.75%-2.50%的收益。以2001年的数据计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后,通关程序的协调简化将使中国至少增加7.2亿美元的经济收益。
标准和认证的差别也阻碍了中国与东盟的贸易。美国商务部和欧盟委员会1998年的研究指出,全球贸易值25%的产品出口涉及技术条例,而其中15%-25%的技术条例成为出口的技术壁垒,这些技术壁垒源于不同的标准和认证。与标准和认证相关的技术条例造成的出口损失占总出口值的3.75%-6.25%。因此,如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能够使标准和认证统一,以2001年数据计算,则中国对东盟的出口将因此增加6.86亿美元。总的看来,从降低非关税壁垒中,中国至少可获得14亿美元的额外收益(见表7)。
此外,贸易便利化能够增加两地的福利。双方通过建立区域内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协调海关、银行、运输部门的管理和经营,将大大提高双边贸易的效率。如果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电子商贸系统,将会使双方获得巨大的收益。通过双边相互承认协定,把标准、认证、技术条理统一起来,则可以大大减少检验、授信和认证的成本,同时检验和认证市场本身也会因双方的协调统一而扩大。至于知识产权保护,则可以通过双方的技术合作,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5.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在近期对服务贸易的总体促进作用不会很大,但对某些领域将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

世界贸易组织将服务分为商务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分销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服务、旅游服务、娱乐文化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和其他服务等12个类别。而服务贸易又分为四种形式:跨界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服务贸易的开放就是指这12个服务类别的4种贸易方式的开放。
由于许多服务活动天然的信息不对称和服务消费与生产的同步性,要对服务贸易开放的影响进行评估非常困难。从理论上说,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将促进货物贸易。世界银行最近对自由贸易区的研究表明,服务贸易自由化有特别重要的积极作用,因为,第一,与货物贸易不同,服务贸易的障碍主要是数量限制,服务贸易自由化不会造成贸易转移效应;第二,服务业的投入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基础性投入。另外,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还有利于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由于自由贸易区,不仅不会产生排挤效应,反而有可能给区外有竞争力的服务提供者带来市场扩大的好处,因而有利于吸引区外服务业FDI。
服务贸易的开放问题也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要内容之一。而且开放程度会在WTO承诺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目前中国东盟之间的服务贸易水平之所以低到在统计上可以忽略不记的地步,除了双方都是发展中国家,服务业缺乏国际竞争力之外,还在于双方在服务贸易方面设置了许多障碍。东盟的贸易障碍中服务贸易障碍占的比重最大(参见分报告《东盟的贸易障碍》)。几乎所有的东盟国家都在电信、广播电视、金融保险、建筑、会计、法律、分销等领域设置了坚固的贸易屏障。其中,限制外资股权比例最多,且普遍存在于金融、保险及电信等行业。此外,行政程序繁杂(如申办工作证、临时居留证等程序繁杂及申请延期困难等)、内陆运输不便、通讯设备不足,以及信息取得不易等,也造成服务贸易发展的阻力。无庸讳言,中国也存在许多服务贸易障碍。如银行经营本币业务许可证制度、保险公司的规模、电信方面股权限制等。
因此,从总体上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减少双方现在存在的服务贸易障碍,提升双方的服务贸易水平,并促进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但是,在近期对服务贸易的促进作用不会太大。因为,第一,自由贸易区给中国东盟服务业带来的优惠抵消不了在国际竞争力方面的劣势。也就是说,即使中国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给东盟服务企业更多的优惠,仍然竞争不过欧美日的企业,从而也就难以对双方的服务贸易起促进作用。这就是说,由于中国和东盟主要国家服务业发展水平不高,互补性不强,即便双方在市场准入方面都给对方以更大的自由和便利,也难以有较大的促进作用。这在金融、电信、分销、教育、健康服务等方面尤其如此。特别是在这些领域的商业存在方面,中国在东盟以及东盟在中国都不具备比较优势。这是由双方服务业在现阶段的发展水平决定的。第二,根据GATS规范,发展中国家可依法拒绝将许多服务部门纳入市场开放的承诺之中,中国东盟服务业的开放肯定将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主要东盟国家的服务贸易承诺表所涵盖的范围可能有限,其开放速度可能较为缓慢。近期自由化的程度将是有限的。许多限制在短期内难以取消。第三,双方有优势的服务部门,例如,旅游,已经相当开放,进一步开放的促进作用不大。当然,不同服务部门和不同国家情况会有所差异。
从行业来看,由于我国在金融、通讯和专业服务等方面不具备比较优势,中国和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后,可能会增加进口,而具有较大出口潜力的部门是工程承包和文化服务方面。而在建筑、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等方面,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可能获益较多。例如,新加坡在建筑业、金融、咨询服务业、电信和教育培训等方面具备较大的比较优势,而中国具有在设计、建筑理念和经营管理上有待升级的庞大的建筑业市场以及大量的急于“充电”提高的劳动力,这将使新加坡成为中国服务业开放的最大受益者。
从国际服务贸易的四种提供方式看,跨境消费和自然人流动方面,中国的优势比较明显,跨境交付则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商业存在则是比较薄弱的环节。

6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有利于增进国内竞争,推动中国产业结构升级。中国可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加快贸易与关税改革开放步伐,为全面开放市场提供重要经验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后,一些产品的关税保护将取消,国内一些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这将迫使企业改进技术、通过结构重组等手段提高竞争力,并进而推动整个产业结构升级。基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实际运作中允许成员国对敏感部门实施一定程度、一定时间的保护,使其在一体化过程中对经济结构重组不会造成过大的竞争压力。因此比多边贸易体系更具灵活性和可接受性,为成员国调整国内产业结构、深化体制改革赢得一定的时间,并成为面对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必要的历练和缓冲。中国可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加快贸易与关税改革开放步伐,为全面开放市场提供重要经验。
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无疑在较小范围内为中国关税体制改革提供了国际环境,可以为全面开放市场提供经验。

二、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策略思路

建立中国冻盟自由贸易不仅影响成员国的利益,而且将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区域外相关国家或地区如美国、日本、印度及我国台港澳的利益。制定正确的方针,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败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1.妥善处理与美日的关系,减少来自美国的干扰

中国决定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在东亚区域经济合作进程上抢占了先机,区外相关国家或地区纷纷做出反应。这些动作许多是为了应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影响而采取的措施,虽不乏有针对中国的方面,但多数国家难以对中国构成严峻挑战,无损于中国在东盟的地位,只需按相关国际惯例处理即可。
唯有美国和日本在东盟影响大、根基深,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最大的外部牵制因素。但是,美国与日本在东盟的利益又有差别。美国在东盟的战略利益主要表现在政治和军事上,经济上的利益相对次要。我们不必太担心美国的阻挠。对美国应该采取的策略:一是要善于利用矛盾,扩大我国与美国的共识;二是多宣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美国的正面影响;三是突出经济合作的互惠互利,尽量淡化我国的地缘政治战略意图。
日本在东盟的利益主要表现在经济方面,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日本的利益是有冲突的,为此,一是可以考虑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之外再与新加坡、泰国、韩国分别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二是加强与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的合作;三是考虑与日韩或其他重要贸易伙伴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防止有人利用中日矛盾牵制中国。

2.注意平等协商,切忌大国主义的想当然

我国在与东盟进行合作上,目前有两个问题需要高度重视:一是对东盟国家的心理、脉搏和利益把握不够,我们真心展现合作诚意,但东盟却认为我们强加于人。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目的之一,是打消东盟对“中国威胁”的疑虑。二是眼高手低。我们对中国发挥主导作用的重要意义说的很多,但对于如何才能发挥主导作用却很少有人认真研究。在建立自由贸易区问题上,我国要向东盟学习的地方很多,东盟走在我们前面,比我们更有经验。他们在自由贸易区研究、制订自由贸易区规则和进行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方面实际上处在很主动的地位。我们很大程度上还有被动应付的色彩,在很多方面还没有资格和能力发挥领导作用。
总之,中国要实现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战略意图,必须十分讲究策略,在做法上要与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形成对照,要注意对方的感受,不要一厢情愿、自以为是,要竭力避免出力不讨好、好心买反感。同时,要放低急于当头的调门,认真掌握发挥主导作用的本领。

3.要放眼未来,但更要立足现实

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应该达到两个目的:眼前是为国内经济建设营造和平友好的周边环境,为国内经济发展添加更多的燃料;长远是为我国在亚太乃至整个世界政治经济事务中发挥关键作用投子布局,搭建战略平台。但是,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是复杂的,有时牺牲一些现实利益有助于实现长远利益,有时却恰恰因为牺牲现实利益而把长远利益给葬送了。在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应该努力争取更大的现实利益。第一,中国能否在未来的世界格局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决于中国的实力特别是经济实力,其安身立命的根本在经济。在自由贸易区的一些关键条款上让步太多,表面上牺牲的只是眼前经济利益,实际上种下的是长久牺牲的种子。经济发展一旦因此受到严重影响,不要说发挥领导作用无从谈起,恐怕自保都来不及。第二,对东盟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做较大让步,并给予一定的援助是应该的,但是,在对东盟成员的让步和援助上,一定要吸取历史教训。这个世界是崇尚实力的世界,单方面的慷慨援助往往并不能达到怀柔人心的目的。“顺之以恩,恩竭则慢”,何况以协定的形式给予的援助,更不会被人珍惜。在国与国的关系上一定要摈弃理想主义,援助要在最需要时提供,尽可能以双边的形式进行,并遵循“有求才应”的原则。
因此,在与东盟自贸区的谈判中不能盲目地“牺牲现实利益换长远利益”,要尽可能争取更大的现实利益,只有这样我国长远的战略目标才更有可能实现。
当然,对现实利益的认识要有远见,要动态地看现实利益,不开放、不让步、不合作不等于维护现实利益。

4.正确看待区内有区与区外建区的问题

当前有些东盟国家在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之外,还单独与区域外的其他国家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例如,新加坡已与新西兰、日本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并正在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墨西哥等讨论双边自由贸易协定问题。东盟对在区域自由贸易区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关系上有不同看法,担心这样做可能为区外国家的产品进入东盟打开后门。还担心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会分散对业已存在或正在谈判的自由贸易区的注意力。这些国家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举措招致区内其他国家的反对,马来西亚就曾对新加坡公开表示不满。但东盟有的国家认为,率先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可以树立一个样板,并提出与中国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建议,认为这样可以带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日建成。如何处理双边贸易协定与区域贸易协定之间的关系,是中国与东盟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
区内有区和区外建区都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只要各走各的轨道就不是问题,中国也要考虑分散风险,不要“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也要考虑与区域内外的国家建立其他自由贸易区的问题。叠床架屋的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问题不是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与区域自由贸易协定规则间的冲突,而是增加了本国海关的负担,增加管理成本。只要各国从多重自由贸易区中带来的利益大于成本,只要管理跟得上,本来也不是个问题。美国的贸易政策历来都是从三个层面展开的,即多边、区域与双边,相互促进。美政府在全球多边谈判受阻,区域谈判得不到国会授权的情况下,往往通过双边的渠道拓展市场,为本国产品寻找出路。因为与多边、区域谈判相比,两国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具有时间短、见效快的特点,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明显重视。双边合作的好处还表现在:可以从小范围的实质性合作做起,在此基础上扩大合作范围,提高合作水平。此外,通过商谈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本身也是学习和试验的过程,许多经验可以直接运用到多边和区域谈判中去。
当然,中国与东盟个别国家进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应争取在取得东盟各国理解的基础上进行,双边自由贸易谈判应服务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并在进程上与之相协调,从而避免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5.应该高度重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的台湾因素,防止自由贸易区成为台独势力分裂祖国的新借口

台湾是祖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由于大陆与台湾属于不同的关税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各种优惠待遇自然不能直接惠及台湾。这样台湾必然有进一步边缘化、进一步被孤立的感觉。为此,台湾正在寻找出路。实际上,台湾“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已经制定了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多种预案。其中,台湾与美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评估论证已经基本结束,台湾当局正在美国朝野四处游说,只是美国行政当局有所顾忌,尚未下定谈判的决心。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政府对与台湾建立自由贸易区不热心,而是在等待时机,它要把与台湾建立自由贸易区这张牌利用到极至。
台湾与其他许多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都不可怕,因为我们可以施加影响,可以进行阻止,甚至可以不管不顾。但它与美国建立自由贸易区,包藏祸心,后患无穷,将对祖国统一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我们不可能坐视不管。问题是我们能否阻止?如何阻止?
这样,我国在考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时,必须考虑台湾因素。在短期无法实现祖国统一的条件下,比较理想的选择是,推动建立大中华两岸四地或大陆台湾的自由贸易区。但是台湾当局目前连三通都拒绝,因此,要在短期内使台湾同意与大陆建立自由贸易区恐怕并不现实。而且,这种局面即使“泛蓝”阵营的连宋上台也不会有突破性的改变。因为陈水扁的政策很大程度上并不是陈个人好恶的反映,而是台湾岛内外诸多因素决定的,主要有:美国的意愿、台湾一部份民众的意愿和“民选”政治的特点等。即使国民党重新执政,仍然摆脱不了这些因素的影响,届时两岸政策或许有些转机,但突变的可能性较小。因此,这个问题需要认真研究,集中更多人的智慧,提出新的思路和办法。

㈦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学习心得体会

海南自由贸易港是按照中央部署,在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党中央着眼于国际国内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做出的重大决策。
应答时间:2020-09-2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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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2010年组织部工作总结

一、常规工作:
1、4月进行党务工作,发展预备党员。
2、承办团日活动竞赛,继续完善党务系统。
3、5月份开展了五四评优工作。
4、一部分积极分子参与了探访福利院活动。
5、每月做好预备党员思想汇报、团支书月报表的收取工作。
6、5月份进行团员的信息统计,即团员、党员、预备党员的人数。确实交纳团费时间。 7、6月初负责管理团费收缴,团费清点,团证管理,团员统计,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团费交纳:(1)团费金额每月1元。
(2)06、07、08级收取去年12月至今年6月的团费,其中06级还要收取实习期间的团费。
7、定期召开组织部会议,进行干部与干事之间的交流。同时也积极协助各部门开展工作。
8、认真完成学院交办的任务,做好五四评优的工作,积极进行学院团日活动竞赛,成功开展初赛、复赛、辩论赛和决赛。
二、特色活动
1、团日活动竞赛。
2、五四评优工作。
三、工作感想
上任这两个月以来,我以干事的身份,参与了学院几个大型活动,分别是5.12四川地震一周年纪念活动,学院十大歌手比赛,医学英语Logo设计大赛,我从中学到很多。要成功举办一个活动,真的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开会讨论,提交方案,贯彻实行,人员安排,宣传配合等等步骤,一环扣一环,紧紧相扣。无一不需要良好的组织,统筹、策划能力。我热切期望,将来自己能从工作中锻炼出这些能力。这无论对于我个人,还是部门的发展都有很大的帮助。
我深刻明白,组织部是一个大的部门。它所负责的常规工作,涉及各支部的团员,团支书。作为专业组织部的干事,我们需要经常与他们打交道。而往往遇到的麻烦,也会比负责落实分配任务的学院组织部要多。但这正好给了我们学好与人交际的机会,让我们从中学会端正待人接物的态度。

㈨ 如何学习国内自由贸易区行政审批政策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3〕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批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予印发。
一、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具有重要意义。
二、上海市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好《方案》的实施工作。要探索建立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要扩大服务业开放、推进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使之成为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试验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促进各地区共同发展。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
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相应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的部分规定。具体由国务院另行印发。
《方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13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为全面有效推进试验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试验区肩负着我国在新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是国家战略需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先行先试,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率先建立符合国际化和法治化要求的跨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使试验区成为我国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经过两至三年的改革试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加快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努力形成促进投资和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着力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我国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径,更好地为全国服务。
(三)实施范围。
试验区的范围涵盖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并根据先行先试推进情况以及产业发展和辐射带动需要,逐步拓展实施范围和试点政策范围,形成与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紧紧围绕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战略要求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战略任务,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方式,把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把培育功能与政策创新相结合,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按照国际化、法治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一口受理、综合审批和高效运作的服务模式,完善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不同部门的协同管理机制。建立行业信息跟踪、监管和归集的综合性评估机制,加强对试验区内企业在区外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和监督。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在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工商、税务等管理领域,实现高效监管,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提高行政透明度,完善体现投资者参与、符合国际规则的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投资者权益有效保障机制,实现各类投资主体的公平竞争,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自由转移其投资收益。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援助等解决机制。
(二)扩大投资领域的开放。
2.扩大服务业开放。选择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领域扩大开放(具体开放清单见附件),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银行业机构、信息通信服务除外),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者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
3.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研究制订试验区外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负面清单,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由上海市负责办理;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由上海市负责备案管理,备案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商登记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衔接,逐步优化登记流程;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在试验区内试点开展涉及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构建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4.构筑对外投资服务促进体系。改革境外投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由上海市负责备案管理,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创新投资服务促进机制,加强境外投资事后管理和服务,形成多部门共享的信息监测平台,做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和年检工作。支持试验区内各类投资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鼓励在试验区设立专业从事境外股权投资的项目公司,支持有条件的投资者设立境外投资股权投资母基金。
(三)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
5.推动贸易转型升级。积极培育贸易新型业态和功能,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加快提升我国在全球贸易价值链中的地位。鼓励跨国公司建立亚太地区总部,建立整合贸易、物流、结算等功能的营运中心。深化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拓展专用账户的服务贸易跨境收付和融资功能。支持试验区内企业发展离岸业务。鼓励企业统筹开展国际国内贸易,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探索在试验区内设立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和资源配置平台,开展能源产品、基本工业原料和大宗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扩大完善期货保税交割试点,拓展仓单质押融资等功能。加快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推动生物医药、软件信息、管理咨询、数据服务等外包业务发展。允许和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并开展境内外租赁服务。鼓励设立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按照国际标准采信其检测结果。试点开展境内外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维修业务。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功能,试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支撑系统。
6.提升国际航运服务能级。积极发挥外高桥港、洋山深水港、浦东空港国际枢纽港的联动作用,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运作模式。积极发展航运金融、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航运经纪等产业。加快发展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交易业务。推动中转集拼业务发展,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支持浦东机场增加国际中转货运航班。充分发挥上海的区域优势,利用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船舶在上海落户登记。在试验区实行已在天津试点的国际船舶登记政策。简化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流程,形成高效率的船籍登记制度。
(四)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
7.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在试验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创造条件进行先行先试。在试验区内实现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全面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跨境融资自由化。深化外债管理方式改革,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促进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性或全球性资金管理中心。建立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
8.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支持在试验区内设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允许金融市场在试验区内建立面向国际的交易平台。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鼓励金融市场产品创新。支持股权托管交易机构在试验区内建立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培育发展再保险市场。
(五)完善法制领域的制度保障。
9.完善法制保障。加快形成符合试验区发展需要的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针对试点内容,需要停止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的部分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其中,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自2013年10月1日起在三年内试行。各部门要支持试验区在服务业扩大开放、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等方面深化改革试点,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制度保障问题。上海市要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试验区管理制度。
三、营造相应的监管和税收制度环境
适应建立国际高水平投资和贸易服务体系的需要,创新监管模式,促进试验区内货物、服务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和货物贸易深入发展,形成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同时,在维护现行税制公平、统一、规范的前提下,以培育功能为导向,完善相关政策。
(一)创新监管服务模式。
1.推进实施“一线放开”。允许企业凭进口舱单将货物直接入区,再凭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向主管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探索简化进出境备案清单,简化国际中转、集拼和分拨等业务进出境手续;实行“进境检疫,适当放宽进出口检验”模式,创新监管技术和方法。探索构建相对独立的以贸易便利化为主的货物贸易区域和以扩大服务领域开放为主的服务贸易区域。在确保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深化功能拓展,在严格执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允许在特定区域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
2.坚决实施“二线安全高效管住”。优化卡口管理,加强电子信息联网,通过进出境清单比对、账册管理、卡口实货核注、风险分析等加强监管,促进二线监管模式与一线监管模式相衔接,推行“方便进出,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加强电子账册管理,推动试验区内货物在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和跨关区便捷流转。试验区内企业原则上不受地域限制,可到区外再投资或开展业务,如有专项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仍应按照专项规定办理。推进企业运营信息与监管系统对接。通过风险监控、第三方管理、保证金要求等方式实行有效监管,充分发挥上海市诚信体系建设的作用,加快形成企业商务诚信管理和经营活动专属管辖制度。
3.进一步强化监管协作。以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市场公平竞争为原则,加强各有关部门与上海市政府的协同,提高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的服务保障能力。试验区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严格实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加强海关、质检、工商、税务、外汇等管理部门的协作。加快完善一体化监管方式,推进组建统一高效的口岸监管机构。探索试验区统一电子围网管理,建立风险可控的海关监管机制。
(二)探索与试验区相配套的税收政策。
4.实施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对试验区内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实行已在中关村等地区试点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
5.实施促进贸易的税收政策。将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对设在试验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完善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适时研究扩大启运地、承运企业和运输工具等试点范围。
此外,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
四、扎实做好组织实施
国务院统筹领导和协调试验区推进工作。上海市要精心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方案》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先行先试任务,按照“成熟的可先做,再逐步完善”的要求,形成可操作的具体计划,抓紧推进实施,并在推进过程中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把试验区建设好、管理好。
附件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
一、金融服务领域
1.银行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J 金融业——6620 货币银行服务)
开放措施 (1)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在条件具备时,适时在试验区内试点设立有限牌照银行。
(2)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允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开办离岸业务。
2.专业健康医疗保险(国民经济行业分类:J 金融业——6812 健康和意外保险)
开放措施 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
3.融资租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J 金融业——6631 金融租赁服务)
开放措施 (1)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2)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二、航运服务领域
4.远洋货物运输(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521 远洋货物运输)
开放措施 (1)放宽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试行办法。
(2)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
5.国际船舶管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539 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服务)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

三、商贸服务领域
6.增值电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319 其他电信业务,6420 互联网信息服务,6540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6592 呼叫中心)
开放措施 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外资企业经营特定形式的部分增值电信业务,如涉及突破行政法规,须国务院批准同意。
7.游戏机、游艺机销售及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F 批发和零售业——5179 其他机械及电子商品批发)
开放措施 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可面向国内市场销售。

四、专业服务领域
8.律师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21 律师及相关法律服务)
开放措施 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和机制。
9.资信调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95 信用服务)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
10.旅行社(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71 旅行社服务)
开放措施 允许在试验区内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11.人才中介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62 职业中介服务)
开放措施 (1)允许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外方合资者可以拥有不超过70%的股权;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立独资人才中介机构。
(2)外资人才中介机构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由30万美元降低至12.5万美元。
12.投资管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11 企业总部管理)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
13.工程设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M 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企业——7482 工程勘察设计)
开放措施 对试验区内为上海市提供服务的外资工程设计(不包括工程勘察)企业,取消首次申请资质时对投资者的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14.建筑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E 建筑业——47 房屋建筑业,48 土木工程建筑业,49 建筑安装业,
50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开放措施 对试验区内的外商独资建筑企业承揽上海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

五、文化服务领域
15.演出经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941 文化娱乐经纪人)
开放措施 取消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上海市提供服务。
16.娱乐场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911 歌舞厅娱乐活动)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在试验区内提供服务。

六、社会服务领域
17.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国民经济行业分类:P 教育——8291 职业技能培训)
开放措施 (1)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
(2)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18.医疗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Q 卫生和社会工作——8311 综合医院,8315 专科医院,8330 门诊部
〔所〕)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

㈩ 海南自由贸易区贸易港勇当先锋做好表率学习心得体会文件初稿

“勇当先锋、做好表率”活动心得体会

开展“勇当先锋、做好表率”活动,能够进一步激发我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强有力的紧迫感和敢为人先的使命感,提高工作效率,创造一流成绩。下面谈一下我对此项活动的心得:
一、充分认识“勇当先锋、做好表率”活动的重要意义
“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也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是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不同历史时期的集中体现。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就是要坚持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坚持勤奋学习,扎扎实实地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领;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始终不渝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表现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立足本职工作,兢兢业业,创造一流业绩。具体到我们每个党员身上,就是要坚持埋头苦干,不事张扬,形成重实际,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的良好风气,每项任务都不说则已、说了就干,不干则已、干就干好,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来体现和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勇当先锋、做好表率”是敢创一流的勇气,是永不懈怠的精神,也是共产党人勇往直前优良传统的具体表现。具体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行业、一个岗位,就是要以“争先锋、作表率”的精神,勇创一流业绩。改革开放以来,许多地区在全国竞相发展的浪潮中脱颖而出,快速发展,关键就在于不甘平庸,勇于争先。实践证明,没有“争先锋、作表率”的精神和勇气,就不可能创造一流业绩,就不可能推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二、以积极向上的姿态,大力发扬“勇当先锋、做好表率”精神
“勇当先锋、做好表率”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动力。党员保持先进性,需要大力发扬“勇当先锋、做好表率”精神。
(一)要有艰苦奋斗的作风。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党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体现。
(二)要有新的观念。观念是行动的先导。陈旧的观念落后于时代,会束缚我们脚步;先进的观念与时代合拍,会引导我们向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的思想观念必须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坚持用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努力克服安于现状、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思想观念,以改革的精神提高和完善自己,始终保持强烈的进取心,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
(三)要有开拓创新的胆略。勇于创新,事业就会前进;怯于创新,发展就会停滞。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挖掘创新潜能,发挥创新才干,改进工作方式,用新思路、新举措开辟新道路,取得新的成果。
(四)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精神决定风貌。健康的精神充满斗志,能让人勇气倍增;病态的精神缺乏神采,会使人消极堕落。作为一名党员要激励自己不满足现状,更上层楼,做一流的工作,始终保持蓬勃朝气、自强不息的意识,有锲而不舍、创优争先的劲头。
总之,我通过这次活动,提高了自身自觉性,提高了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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