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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2-05-03 19:19:37

❶ 危险行业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主要的培训内容计划:

时间主题方式教育目的对象主培人员
全过程 三级安全教育 上课 加强新员工的安全素质 新进厂员工 安全员等
1月 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宣传 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 全体员工 安全员
2月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专业知识

上课 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全体员工 安全员
3月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上课 加强员工的安全操作 车间人员 安全员
4月 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会议、宣传 使各岗位人员熟悉其岗位知识 各岗位操作人员 安全员
5月 公司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会议 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加强带头模范作用 公司管理人员 安全员
6、7月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夏季安全知识教育 讲座、宣传等 使员工了解防火的重要性和如何救火等常识
预防中暑和触电事故 全体员工 消防保卫员、安全员等
8月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宣传 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 全体员工 安全员
9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上课 确保安全生产 全体员工 安全员
10月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上课 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素质 电工、焊工、司机等 安全员
11月 劳保用品使用安全教育 宣传、现场指导 确保员工清楚穿戴劳保用品的作用和如何穿戴劳保用品 全体员工 安全员
12月 2009年度安全培训活动总结、制定下一年安全培训计划

❷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全套资料16大项 求急用 危险品的

嗯,这个必须有的啊 。
1安全目标目录

1.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文件
2. 安全生产目标定期考核
3. 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分解
4. 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
5. 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期)
6. 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长期)
7. 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8.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工作计划进度表
9. 文件审批表
10. 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1. 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
12. 安全生产年度规划和年度专项活动方案
13. 安全生产年度计划表
14. 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文件汇编
15. 安全目标考核表201206
16.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办法
17. 安全生产奖惩记录
2管理机构和人员目录

18. 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19.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章程
20.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2013
21. 安全专题记录
22. 会议签到表
23. 安全会议纪要1
24. 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25. 安全生产小组会议纪要
26. 美女无厘头运输公司管理人员信息表
27. 设置安全生应急管理小组通知
3安全责任体系目录

28. 安全目标责任书
29.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2013及责任制分管
30.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
31.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32. 2012年度总经理述职报告
33. 美女无厘头运输公司文件
34. 各安全责任职责
35. 一岗双责制度
36.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37. 2013责任安全生产奖惩记录
38. 安全生产部署
39.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记录
40. 危化品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考核表
4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41.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2.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
43. 公司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标准清单1
44. 公司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标准清单2
45. 最新公司文件 清 单20120717
46.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7. 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报告
48. 规章制度评审检查表
49.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考核记录(手写)
50. 安全生产岗位操作规程发放记录表(手写)
51. 规章制度执行记录
52. 安全例会制度
53.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54.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55.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56.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57. 安全生产责任制
58. 道路运输企业事故统计及报告制度
59. 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60.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工作计划
61. 设备设施货物安全管理制度
6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记录(手写)
63.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64. 美女无厘头运输公司培训安全管理制度
65. 汕头万通培训申请表、评价表
66. 操作规程汇编
67. 操作规程评审表
68. 操作规程指标值自查表
69. 美女无厘头运输公司员工业务培训登记表
70. 汕头万通年度培训计划表
71. 安全管理措施
72.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73. 专项检查表·
74. 安全文件与会议活动台帐
5安全投入目录

75.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76. 汕头万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管理制度
77. 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78. 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79. 安全经费使用计划及落实情况
80. 安全生产费用审批表
81.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表
82.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台账
83. 2013投入安全生产所需资金
84. 车辆购险台账
85. 三险台账
86.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87. 安全费用使用台帐
88.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6装备设施目录
90、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91、 停车场管理人员任命决定
92、 停车场平面图及警示标志
93、 停车场值班表
94、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95、 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运行台帐 (手写)
96、 设备设施台账(标准)
97、 《道路运输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危货运输相关证件复印件
98、 车辆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表
99、 车辆经常性装备台账
100、 设备清单消一览表
101、 车辆使用及运行记录台账
102、 机动车辆强制报废制度
103、 报废台帐
104、 生产设施检维修记划表
105、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查、维护制度
7科技创新与信息化目录

106、GPS安装及运行制度
107、车载终端登记台账
108、GPS检查台账
109、专人负责监控的任命文件
110、GPS监控平台值班制度
111、GPS监控记录
112、违章纠正记录
113、营运车辆GPS卫星定位监控平台管理规定
114、车辆GPS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115、GPS监控平台值班制度
116、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117、汽车客运站管理信息系统
8队伍建设目录
118、2013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19、全体员工培训档案
12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记录
121、培训教育档案(全员)
122、安全宣传
12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24、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记录
12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档案
126、安全教育台帐(记录)
127、员工再培训管理制度
128、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培训礼仪
129、驾驶员、押运员安全培训和岗前培训和肇事后培训
130、四新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记录
131、相关方安全教育记录(手写)
132、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位健康培训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考核记录(手写)
13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教学计划
134、转岗人员、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135、夏季化学危险品车辆运输注意事项安全宣传和10起危化品运输事故案例
136、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手册培训试题、危险品运输知识培训试题
137、员工安全培训效果评价
9作业管理目录

138.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
139. “三违”行为监督管理制度
140.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41. 安全生产作业规定
142. 值班制度
143. 值班记录表
144. 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45. 相关方安全管理
146. 重点岗位制定岗位任职要求
147. 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148. 危货车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
149. 驾驶员安全信息档案
150. 驾驶员信息档案
151. 营运驾驶员考核聘用管理制度
152. 关于建立天气及路况信息交换和部门联动
153. 行车日志
154. 车辆技术档案表
155. 车辆安全检查表
156.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157.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158. 道路运输营运车辆行车日志(三检)
159. 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
160. 车辆登记档案
161. 危险货物运输登记制度
162. 危险货物运输登记表
163. 超限超载处罚规定
164.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
165. 危险品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66. 运输管理—经营情况表
167. 双驾驶员配备决定
168. 危险品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制度
169. 车辆保养计划
170. 道路运输管理台账(参考)
10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目录

171、危险源专项控制措施制度(液体跟实体)二选一
172、本单位车辆危险源辨识及应对措施
173、危险源辨识表
174、车辆危险源辨识
175、危险源辨识安全培训记录
176、辨识重大危险源确认
177、道路运输重大危险源辨识制度
178、危险源识别检查台账
179、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档案
180、办公场所危险源辨识表
181、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调查评价表
182、重大及较大危险源档案汇总表
11隐患排查与治理目录

183、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84、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85、 季节性安全检查表(手写)
186、 安全隐患排查分析制度
187、 自查自纠记录表
188、 隐患治理方案
189、 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190、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确认评估报告
191、 重大事故隐患报备制度
192、 标准化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和预警预报体系
193、 重大事故定期排查制度,隐患评估制度,隐患报告等制度
194、 停车场检查表
195、 驾驶员检查表
196、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手写)
197、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综合整治表(参考)
12职业健康目录

198、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199、 职业健康体检表
200、 工伤保险资料原件
20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02、 职业危害培训记录
203、 防护器具、急救物品、设备和防护用品检验及维修记录
204、 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13安全文化目录

205、 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记录及台帐
206、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207、 职工群众举报及处理表
208、 安全承诺(四类)
209、 安全知识手册
210、 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宣传资料
211、 安全生产月方案与总结 及安全文化
212、 安全文化事故案例
213、 企业开展安全检查、评比、考评、总结和交流工作经验
14应急救援目录

21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15、 综合应急预案
216、 专项应急预案
217、 现场处置方案
218、 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219、 应急队伍及人员分工(上墙)
220、 应急物资及装备表
221、 应急装备保养记录档案
205、 9、2013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附表)
222、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总结、评估报告
15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目录

223、 近三年无死亡和三人以上重伤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证明(原件)
224、 2013年安全生产事故登记表
225、 安全生产事故台账
226、 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227、 事故责任调查分析及追究制度
228、 事故管理制度(参考)
16安全绩效与持续目录

229、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
230、 安全标准化系统实施考评表
231、 安全标准化系统实施情况会议纪要
232、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233、 安全标准化系统实施情况评定报告
234、 安全标准化系统持续改进实施计划
235、 安全标准化系统持续改进实施表
236、 安全标准化系统持续改进工作评定报告
237、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238、 安全体系绩效考核方案

❸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㈠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安全生产教育,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是贯彻单位的方针,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事故预防的重要而且有效的手段,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本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懂得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特别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新的劳动组织形式不断出现,给社会带来了知识结构、技术结构、管理结构等方面的深刻变化,对安全劳动教育体系和培训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重视和加强安全劳动保护教育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随着社会在不断前进,企业在发展,安全生产管理更要上一层台阶。下面就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培训计划: 1、各科室管理人员的培训 ⑴各科室全体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进行两次集中学习、考试一次。 ⑵学习的目的是为提高和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⑶学习的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⑷安全生产管理的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⑸国内外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⑹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急救处理措施。 2、施工项目部培训: ⑴施工项目部全体人员,每月集中培训一次,每季度考核一次,由公司安全质检科负责。 ⑵培训内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⑶对新知识、新技术、新本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⑷掌握施工现场重大事故应急管理措施,急救方案。 3、新工人培训: ⑴公司对新工人进厂进行三级培训制度,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⑵项目部培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⑶班组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保护(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4、施工班组培训: ⑴施工班组全体职工的培训,由各项目部负责,每周不少于2小时。 ⑵利用进场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形式,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劳动纪律,各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当日工作现场危险部位,检查各工种佩戴安全劳动保护情况。 5、公司全体职工考核办法: 公司的全体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考试,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本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等。 6、特殊职工考核办法: 按特种工人工种分类,每一季度考试一次;内容包括安全施工的基本知识,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使用安全制度。[

❹ 安全生产培训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厂(矿)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劳专动纪律;

4、作属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5、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7、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窜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拓展资料: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是让职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的主要途径,是保证安全生产,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

《健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健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❺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培训内容。急急急。谁能帮帮我,告诉一下、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培训内容:
1、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和规定;
2、企业内部相关制度、规程和规定;
3、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文本、演练事故处理知识;
4、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估内容;
5、相关事故的分析和应急器材的配备、保管、使用知识。

❻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领导组工作职责 在市运管局安委会和县交通局安委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文件、精神,制定安排全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安全监管工作的计划、任务,指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县所安全监管领导组(以下称:安监组)办公室设在客运站,是全所安全监管领导组的办事机构。 在安监组的领导下,承担和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转发和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制定全年和阶段性的工作安排和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宣传、培训;编报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具体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召开安全例会;应急救援体系。 客运管理站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1)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范围,结合日常工作,做好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对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监督检查。 (3)对客运企业的安全检查,对春运、黄金周等重要时段的安全工作做具体安排,并监督企业落实。 (4)根据所安监组指令对客运事故、旅游客运事故和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5)按规定时间及时组织相关企业召开安全例会。 货运管理站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1)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岗双责”,认真做好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物流中心和货物集散地的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向道路货运企业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物流中心宣传贯彻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并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的各项规定,确保车辆和人员符合国家标准。- (4)负责对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物流中心的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度、修改、完善。 (5)配合所安监组对道路货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6)按规定时间及时组织相关企业召开安全例会。 维修管理站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1)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岗双责”,做好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向汽车维修企业传达贯彻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并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汽车维修救援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和汽车应急救援网络的建设。 (4)按时完成所安监组或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驾培办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1)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岗双责”,做好驾驶员培训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向驾驶员培训企业传达贯彻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并进行监督检查。 (3)建立和完善营运驾驶员有效的安全考核、奖惩、退出制度机制,对营运驾驶员实行动态监管,提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4)完成所安检组和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办公室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 (2)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制度。起草安全生产监管文件,搜集上报有关安全生产相关资料; (3)负责本单位防火、防电、防盗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5)完成安监组和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宁武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动态,提出安全工作要求,排除事故隐患,特制订安全例会制度。 一、参加人员:所长、分管副所长、各科、室、中心、队长、安全员、各企业主要领导、安全分管领导、安全员,个体旅客运输经营户。 会议主持:分管副所长。 二、会议时间:每月25日。 三、会议地点:运管所会议室。 四、会议内容、议程: 1、各科、室、中心、队、企业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和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下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 3、通报安全生产动态,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讨论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4、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和工作要求。 5、所领导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五、会议记录 1、会议实行签到制,与会人员须亲笔签到。 2、会议由所安全员进行记录,内容应详实、客观。 3、与会人员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及时传达落实。 安全生产专项会议制度 一、参加人员:所长、分管副所长、各科、室、中心、队长、安全员、各企业安全分管领导、安全员、其他人员另行通知确定。其中所长视情参加。 会议主持:分管副所长。 二、会议时间: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地点:运管所会议室。 四、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 2、通报安全生产动态,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讨论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开展方式。 3、所领导布置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任务。 五、会议记录 1、会议实行签到制,与会人员须亲笔签到。 2、会议由所安全员进行记录,内容应详实、客观。 3、与会人员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及时传达落实。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增加并提高运管全体工作人员、干部职工和运输企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针对本所实际,每年制订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1、教育培训对象:实行分级培训。我所干部职工、各企业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员以及特殊工种人员的教育培训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运管所及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各企业普通干部职工、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各企业自行组织。 2、教育培训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类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台帐管理;安全生产专项业务知识、技能。 3、教育培训学时:教育培训2天及以上为长训班,由组织单位组织参训人员进行结训考试;教育培训1天以下为短训班。 二、坚持从业人员“先教育再上岗、有上岗证要求的必须持证上岗”的原则,各运输企业应对所有从业人员实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三、教育培训实行签到制,参训人员必须按时亲笔签到。 四、建立完备的安全生产培训台帐,做到资料齐全。 五、运管所不定期对各单位的教育培训、执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督察和考核。 安全督查(检查)制度 为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妥善加以整改,保证经营生产和管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运管所成立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领导小组,所长任组长,各副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对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和不定期检查。所长带队督查(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分管副所长每月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督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现场消防安全设施完好情况; 4、现场工作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有无违章现象; 5、驾驶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重大隐患和危险源整改、监控情况; 7、事故处理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8、安全管理工作台帐、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情况; 9、督查(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应该督查(检查)的有关事宜。 四、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指出,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开具安全事故隐患督查通知书,立即或限期整改。督查(检查)人员、被督查(检查)单位负责人必须在事故隐患督查通知书或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上亲笔签字。其中督查通知书一式两份,督查(检查)小组、被督查(检查)单位各一份。 六、被督查(检查)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对整改情况进行书面反馈;督查(检查)人员应当对隐患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验收。 七、各督查组应在每次督检工作完成后,形成书面材料,及时进行登记汇总造册。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一、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安全事故处理应当严格遵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三、事故调查 1、本所及各企业单位发生的职工轻伤、重伤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死亡1人的运输安全事故,由相应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有关人员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本所及各企业单位发生的职工死亡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死亡2人及以上的运输安全事故,由运管所上报至上级机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2、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理。 五、建立安全事故档案,做到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结案等记录和内容详实、齐全。各单位发生的重伤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死亡1人的运输安全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结案后5天内把所有资料整理后报运管所备案。

❼ 急!明天就要!

一.
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交通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省交通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省交通系统各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审批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 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经费保障,人员到位,设施齐全。
第五条 各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鼓励和支持各单位进行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先进技术,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六条 对发生重特大生产事故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事故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各单位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者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八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 各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构或指定部门负责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各单位在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安全形势,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四)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推广应用安全管理新技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五)组织安全检查活动,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六)做好“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的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安全。
(七)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八)查处重特大安全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做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各项工作。
(十)定期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
第十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有关行业管理机构应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及上级管理机构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事故,同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海事管理机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保障内河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1、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的统一监管制度和信息通报及沟通协调机制。
2、负责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监督检查船舶的船员配备、持证、适任、值班等情况。
3、负责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工作。负责船舶登记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监管管理工作。
4、负责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工作和船舶的进出港签证。
5、负责通航水域安全监管工作,对内河交通密集区域、多发事故水域以及货物装卸、乘客上下比较集中的港口,对客渡船、滚装客船、高速客轮、旅游船和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加强安全巡查。
6、建立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督促港航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7、负责水上通航秩序管理,组织开展水上安全检查,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
8、负责航道、锚地、安全作业区、施工作业区等区域的现场安全监督和秩序管理。维护水上游览区、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的现场通航秩序。
9、监督检查辖区码头、泊位安全状况,监督辖区锚地、航道、调头区、泊位水深情况。
10、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航行、停泊和作业情况,处理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违法行为。
11、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及现场监督。
12、负责助航标志的监督管理。
(二)航运管理机构
1、负责水路运输单位安全资质的审核把关工作。
2、负责水路运输单位的安全监督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查处重大客、货运输事故。
3、负责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三)运政管理机构
1、负责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建立运输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制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3、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和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资质审核、运输车辆安全资质审查和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的源头管理工作。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相应措施。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整改事故隐患。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处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做好“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保障运输安全。
8、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定期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工作业务培训。
9、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对车辆的静态管理和动态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
10、维护汽车站秩序,监督汽车站做好“三品”检查和消防安全工作。
11、及时填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统计报表。
(四)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机构
1、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2、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
3、负责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三项人员考核(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查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受理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五)公路(含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1、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2、监督检查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公路施工单位的施工标志、警示标志、绕行标志或修建临时便道,以保证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道路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符合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要求。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公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
4、公路养护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保证公路、公路桥涵及各类公路附属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定期对养护的公路桥梁进行检查。公路桥梁经检测荷载等级达不到原标准的,应当设置明显的限载标志,并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经检测发现公路桥梁严重损坏影响通行安全的,应当设置禁止通行和绕行标志,并及时采取修复措施。
6、公路标志、标线应当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对损坏的公路标志,应当及时予以修复、更换;因技术等原因无法按时修复、更换的,应当设置临时公路标志。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制度。每年度交通主管部门应与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加强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人员。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安排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安全奖励等方面的经费,并纳入年度单位财务预算。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部门应配备专用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交通工具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第十五条 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实行安全例会制度。
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对客运驾驶员每周一次例会、货运驾驶员每月一次例会。
第十七条 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记录制度。其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主持人、会议议题、议定事项和到会情况等。
第十八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应对辖区内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检查分为综合性检查和专项检查两类,检查方式为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行政领导检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以专家检查和评价为主,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查管理、查制度、查落实、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第十九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每半年应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重大活动、重要时段、根据上级要求或视情节进行专项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部门每天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 安全检查实行登记制度,其内容包括: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项目、检查部位、隐患情况及要求等。
第二十一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当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并由安全检查负责人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检查人员应通知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其原审批。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安全检查所发现的隐患,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被检查单位应向检查单位写出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书,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应当向检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按重新规定的期限完成整改。
接到被检查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书后,检查单位应当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经复查后仍有安全隐患的,给予停业等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实行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其内容包括:上级检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复印件、安全隐患整改负责人、整改措施、整改投入的资金、整改效果以及整改扣的具体监控(管理)负责人等。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清正廉洁,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十五条 具有行政审批职责的部门、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核准、许可、认证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第二十六条 实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制度,逐级考核。安全工作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
对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及考核合格的单位要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安全生产考核按《河南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执行。考核实行1000分制,900分以上为优秀,900分至800分为合格,80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参加“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做到组织领导落实、活动方案具体、保障措施得力,活动效果明显。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要重视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各种安全信息。
安全信息包括:安全工作总结(春运、黄金周、重大活动、安全生产月、专项治理等)、事故报表、安全教育培训、典型材料、简报等。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并实行专人管理。
安全档案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情况、安全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情况、安全会议情况、安全活动情况、安全奖惩情况、安全文件、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等资料。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技术特性。
第三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定期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专项教育和普及教育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得低于95%,确保培训教育效果。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应建立安全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记录制度。其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举办单位、学习内容、人员签到册、考试试卷及考核成绩等。
第五章 举报与奖励
第三十六条 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件地址,受理举报人的举报。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受理举报时应将举报事项、时间、地点、可能存在的危害和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清楚。
第三十七条 群众举报的事项,要及时核实和处理,核实和处理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被举报单位要认真整改举报事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查处部门。
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在受理举报后10日内予以答复。
第三十八条 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要严格保密,不得向被举报单位和社会泄露举报人情况。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单位或人员,由交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举报范围包括:
(一)不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未取得相应资质资格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
(三)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未依法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
(四)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排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
(五)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或者有关人员破坏、伪造事故现场,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的;
(六)其他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
第四十条 对举报的事项经调查属实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给予举报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奖励。
第四十一条 举报事项调查属实的,应及时通知举报人领取举报奖金。
举报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指定部门领取奖金;委托他人代领奖金,代领人应出示本人和举报者的有效证件。领取奖金的期限为一个月,逾期不领的,按无人领取处理;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取的,须出具相关证明。
对同一事项的举报只奖励一次,奖励对象为首先举报者。
第六章 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单位无力抢救时,应当立即请求就近的救护、医疗单位及有关部门救援。
严禁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应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上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应在2小时内上报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的,应在4小时内上报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应在6小时内上报省交通厅。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情况。
事故具体情况调查清楚后,书面补报事故的详细情况。
第四十四条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有关人员应赶赴现场,调查事情情况,汲取事故教训,制定预防事故措施。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查处事故责任人,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整改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重特大事故的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3.21 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3.2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对车辆、船舶的具体要求。
本规定适用全区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本规定引用的法律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
3.21.2道路安全管理
1)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以保证道路交通安全。
2)严禁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章超车、违章停车、夜间违章使用灯光、违章超载、酒后驾驶、逆向行驶及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章行为。
3)严禁无《道路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公路客运、货运、汽车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和驾驶员培训。严禁无《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严禁货运农用车、农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等非客动车辆营运载客。
4)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变型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整治。
5)对事故多发地段,公路管理部门要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标线,健全公路路口信号灯或让行标志。
6)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禁疲劳驾驶,严禁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营运车辆参加营运,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输。
7)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的监管,对严重违反交通法的司机和车主要停止或取消其驾驶资格,并通知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停止或取消其营运从业资格。
8)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严格遵守。开展交通安全“四进”活动,即:交通安全进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加强和提高车主、业主.、驾驶员和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3.21.3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1)水上交通的船舶必须严格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2)严禁船舶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严禁短途无证客船运输、非客船载客运输。严禁船舶带病运行。严禁船舶恶劣天气营运和冒险航行。
3)取缔无船舶证书、无船名、无港藉标识的船舶。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运输。
4)渡口设置单位必须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按规定办理《渡口设置许可证》、《渡口登记证书》、《渡口检验证书》和《渡工(船员)证书》方可从事渡运。严禁无证渡运。
乡镇船舶必须遵守《江西省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同时乡、镇政府必须建立、健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5)水上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管,整治水域通航环境,严禁占用航道捕捞、养殖、采砂、淘金等行为。
6)取缔非法滩涂造船,及时打击新出现的非法滩涂造船场点。
7)水上交通安全执法检查的是“四客一危”船舶;客船(客班船、短途客船)、高速客船、渡船、旅游船。危险品运输船。
检查内容:
(1)有关船舶证书是否齐全、合格有效、船证相符。
(2)船舶是否超载乘客。
(3)船舶是否在核定的航线上渡运。
(4)船员证书是否合格有效、人证相符,船舶配员是否符合规定。
(5)船舶经营资质,是否按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
(6)是否超载运输。
(7)加强对水上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以强化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技能。散装液货船人员应通过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殊培训,持有《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方准上岗作用。
3.22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定
3.22.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具体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全区各旅游景区。
3.22.2 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应制定景区安全责任制,明确规定领导、部门、员工各自的岗位安全职责。
3.22.3 建立景区安全检查制度;进行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政策的情况、景区安全管理、安全条件、存在的隐患等方面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对各级领导、部门、员工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培训、岗位安全技能方面进行检查;
2)对景区的环境、标志、安全设施方面进行检查;
3)由企业领导组织采用座谈分析、项目对照的方式对企业的安全机构、人员、职能、制度、经费投入等安全管理效能,进行全面系统检查,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效能。
4)除每日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外,每年应定期进行2—4次群众性大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5)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检查要有台帐记录。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排除。
3.22.4 制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方能上岗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按《安全培训教育规定》的要求进行。特殊工种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3.22.5 景区内有潜在危及游客安全的地域、通道要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在危险地段要安置防护设施以保证游客的安全。
3.22.6 景区内的缆车、高架索道等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并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安全运转。
3.22.7 要制订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制订相对应的援救措施。景区内应备有常用应急药品,以便能及时为游客提供帮助。
3.22.8 景区必须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景区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管理部门。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确保景区安全。
景区环境必须清洁、干净,及时清除旅游垃圾,保护景区不被人为污染

❽ 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
一、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副经理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6)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其职责是:
(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5)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四、车间(停车场)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
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五、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s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人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六、车间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安全人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问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7)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七、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
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八、安全技术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经理、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专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劳动保护教育室;
(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负责车辆、压力容器安全工作;
7)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8)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备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对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争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1)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九、机动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设备安装、车辆停放、施工机具、炉具、压力容器、各种气瓶、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高压管件等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工作,以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工作;
(4)在制订或审订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5)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解决,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6)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十、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2)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
(3)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原则;
(4)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
(5)负责贯彻工艺纪律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6)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7)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十一、生产调度部门安全生产职资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十二、人事劳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3)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4)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十三、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保卫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是: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2)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3)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十四、计划、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任
(1)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2)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措施经费在固定资产、改造资金中提取10%~15%的规定,专款专用,定期核算;
(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十五、供应、储运、销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管理好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严格发放制度;
(3)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5)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企业要求;
(6)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十六、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厂长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
(8)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10)工会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成员,工会也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成立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年工作方案,及时传达国家、省、市安全会议关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要求。各级领导参与上级和本单位组织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在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各项目工作小组明确1名宣传员,互通专业宣传内容、计划进度,组织规划本小组宣传、培训计划。
三、结合实际情况,每季度至少一次各种形式的宣教活动。
四、组织义务消防志愿者服务队,自愿者队伍必需积极主动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
五、建立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培训工作。
六、安全领导小组长和安全负责人要按安全部门的要求,主动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七、对新上岗的员工必须进行有关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新员工的宣传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较大的岗位,教育培训不得少于48小时,
八、对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九、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记录由单位保存,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一、凡公司或公司所属机构招聘录用的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一线岗位员工(含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工),均必须持有公司颁发的《上岗证》,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二、招聘录用国家明确规定应持依法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从业的岗位员工,必须严格审核其《从业资格证》的合法性,与当地主管行政部门规定相悖的,一律不得录用。
三、新招聘录用和转岗的从业人员,均应在上岗前,由从业机构组织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道路运输法规以及职业道德等项培训并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由公司审核备案,并负责办理、颁发与从业岗位相应的《上岗证》。
四、按照培训计划,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再培训。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其它人员不少于8学时,并进行考核。负责人与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由公司负责实施。其它人员的培训、考核,由从业机构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的,视情暂扣或取消《上岗证》。
五、年度考核。公司将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法规、职业道德、责任意识等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视情暂扣或吊销《上岗证》。
六、日常考核。招聘录用机构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对违章、违规、肇事等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凡因从业人员自身责任造成的违章、违规、肇事,应视情暂扣或吊消其《上岗证》。
七、凡危险货物运输从业员工,必须依法持《从业资格证》和《上岗证》等有关证件上岗,以备检查。不按要求持证上岗的,处以每次伍拾元的经济处罚。
八、凡未经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取得《上岗证》,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如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处招聘录用机构二百元经济罚款。
九、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为《上岗证》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上岗证》的规范管理和检查、抽查及处罚。
事故隐患工作制度
整改责任
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各工作组对辖区内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掌握,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要求
(一)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人亲自抓整改,组织督促协助、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确保事故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街道办事处安全科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结束后,街道安监中队进行复查,检查验收合格的,予以通过。
(四)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暂时停止其运营和操作使用。整改合格后向街道办事处申请检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可恢复运营,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运营资格。
档案管理
整改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成套,长期保存。

❾ 09年运输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哦。。这样啊。。加油

❿ 如何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引用标准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3.5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6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7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4.管理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必须保证应培训人员所需的时间、资金和设施的投入。

4.2安全部依据公司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及相关培训教材的选用和教师的选聘、培训考核(考试)、发证、登记、归档等工作。

4.3各部门、车队依据安全部的培训计划,组织好本部门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协助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5.内容及要求

5.1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管理

5.1.1各部门、车队每年年底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以及本部门的培训需求情况,向安全部提出培训需求。

5.1.2安全部应编制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师资、建立培训档案。

(1)每年年底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中要有培训目标和对培训效果的要求。

(2)需根据“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的培训内容选用或编制相应的培训教材。

(3)按计划组织培训,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4)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价,检验培训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5)按培训类别建立培训档案。

5.2 管理人员的培训

5.2.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必须由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证书。

5.2.2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部门主管等)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部组织实施,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公司内部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5.2.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

5.3从业人员的培训

5.3.1对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再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及能力,保证从业人员具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处置技能,并经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位健康培训。

5.3.2新员工要接受公司、部门、车队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不少于24学时,并持证上岗。

5.3.3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5.3.3.1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确定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确定的岗位作业人员。

5.3.3.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执行,培训率要达到100%。

(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2)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

(3)特种作业人员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持有效证件上岗。

5.3.4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培训教育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必须经市交通部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培训内容、课时及有关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3.5转岗培训

对于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的从人员应重新接受车队的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新岗位的作业特点,要害部位、危险状况;

(2)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控制对策;

(3)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

(5)事故案例等。

5.3.6新技术、新设备的教育培训

公司应在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前,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新技术、新设备的特点及操作方法

(2)应用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危险部位,有毒有害物的特性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3)新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

5.3.7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5.3.7.1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进行作业。

5.3.7.2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5.4培训主要内容

除专业、专项培训外,安全生产各类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内容。

5.5培训的组织

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由安全部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由部长或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车队级安全培训教育由队长组织实施,安全员选用或编制培训教材。培训有关要求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并填写相关培训记录。

6.附录

6.1 BZH8-ZD01-001 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一览表

6.2 BZH8-ZD01-002 单项培训计划表

6.3 BZH8-ZD01-003培训签到簿

6.4 BZH8-ZD01-004培训效果评价分析表

6.5 BZH8-ZD01-005 公司及其部门、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管理台帐

6.6 BZH8-ZD01-006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台帐

6.7 BZH8-ZD01-007转岗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6.8 BZH8-ZD01-008重新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6.9 BZH8-ZD01-009“新技术新设备”安全教育台帐

6.10 BZH8-ZD01-010 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管理台帐

6.11 BZH8-ZD01-011 入职员工三级教育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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