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发生燃气事故应采取哪些应急措施
上海市处置燃气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本市各类突发燃气事故,提高本市应对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燃气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和《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上海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建设部制定的《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事故分级1.3.1本预案所称的燃气事故,指燃气(含天然气、人工煤气和液化气)在生产、输配、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中发生的事故,包括燃气工程安全运行和管理事故以及因其他突发事件衍生的燃气事故。1.3.2参照建设部制定的《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按照燃气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市突发燃气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1)Ⅰ级(特别重大)燃气事故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特别重大)燃气事故:①死亡3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或严重中毒和死亡60人以上,或由于管线损坏造成本市中心城区交通中断48小时以上;②燃气管线、附属设施的损坏,造成家庭用户10万户以上、重要工业用1户或一般工业用7户以上(不足7户的参照下一事故等级实施应急处置,下同)燃气中断供应72小时以上;③气源生产厂(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下同)中断供气72小时以上;④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2)Ⅱ级(重大)燃气事故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重大)燃气事故:①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造成30人以上、60人以下燃气中毒;或由于管线损坏造成本市中心城区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②燃气管线、附属设施的损坏,造成家庭用户3万户以上10万户以下、重要工业用户1户或一般工业用户7户以上燃气中断供应24小时以上、72小时以下;③气源生产厂中断供应48小时以上、72小时以下;④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3)Ⅲ级(较大)燃气事故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较大)燃气事故:①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燃气中毒;或由于管线损坏造成本市中心城区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②燃气管线、附属设施的损坏,造成家庭用户1千户以上、3万户以下、重要工业用户1户或一般工业用户7户以上燃气中断供应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③气源生产厂中断供应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④直接经济损失在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4)Ⅳ级(一般)燃气事故: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一般)燃气事故:①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10人以下燃气中毒;或由于管线损坏造成本市中心城区交通中断2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②燃气管线、附属设施的损坏,造成家庭燃气用户1千户以下、重要工业用户1户或一般工业用户7户以上(不足7户的按报修处理)燃气中断供应8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③气源生产厂中断供气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④直接经济损失在200万元以下。1.3.3根据《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次死亡3人以上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对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突发各类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1.5工作原则在上海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总体框架下,依托和发挥城市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和功能,贯彻“政府领导、社会参与,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专群结合、协同应对”的原则。2 组织体系2.1领导机构《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负责。2.2应急联动机构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能。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2.3工作机构2.3.1市市政局市市政局是本市燃气行业的主管部门,也是本市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之一,作为本市处置燃气事故的责任单位,承担本市燃气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2.3.2市应急处置指挥部一旦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燃气事故,市政府根据市市政局或市应急联动中心建议以及应急处置需要,视情成立市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对本市重大和特别重大燃气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应急行动结束,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解散,转入常态管理。2.3.3现场指挥部根据重大和特别重大燃气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事发地区县政府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必要时也可由市市政局组织有关专业机构开设。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协调现场各应急队伍实施应急处置。2.4专家机构组建燃气事故应急管理专家组。燃气事故发生后,从燃气事故应急管理专家组中确定相关专家,组成突发燃气事故现场专家组,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必要时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评估。3 预警预防机制3.1监测预报3.1.1建立健全本市突发燃气事故监测预报制度,完善监测信息共享机制。3.1.2市市政局定期制定本市燃气安全的预警和预防规划,开展日常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和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监测和传报。3.1.3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分别负责本责任区域内燃气事故相关信息的汇总、收集和研究,及时作出预报,并迅速报送重要信息。3.1.4燃气企业负责本企业燃气事故相关信息的汇总、收集和研究,及时作出预报。3.2预警级别与发布3.2.1预警级别按照燃气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本市燃气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3.2.2预警信息发布市市政局根据本预案职责、权限和有关规定,明确预警的工作要求、程序、部门和落实预警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按权限适时发布预警信息。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和其他方式进行。3.2.3预警级别调整根据燃气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可视情对预警级别做出调整。3.3预防措施3.3.1市市政局负责建立健全本市燃气安全工作责任保证体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3.3.2各区县政府负责加强对本地区的燃气安全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地区特点,加强检查和监管。各区县燃气主管部门开展职权范围内的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并对街道、乡镇的燃气安全工作进行指导。3.3.3燃气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制定各级专业处置规程,构建处置燃气事故应急管理网络;搞好现役燃气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测和风险评估,为燃气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3.3.4进入燃气事故预警期后,事发地区县政府,市市政局、市应急联动中心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可采取相关预防性措施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4 应急处置4.1信息报告与通报4.1.1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有关单位、所在社区和市民一旦掌握和发现燃气隐患和燃气事故,应及时通过“110”、“962777”电话或本区域燃气应急电话报警。4.1.2各区县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上海燃气集团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接到燃气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向市市政局或市应急联动中心报告。4.1.3市市政局、市应急联动中心接到燃气事故报警后,应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一旦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燃气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向分别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口头报告、在2小时内作书面报告。特别重大、特殊情况信息,必须立即报告。4.1.4加强与毗邻省市的沟通与协作,建立突发燃气事故信息通报、协调处置渠道。一旦出现燃气事故影响范围超出本市的态势,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向毗邻省市通报并加强联系和协调。4.2先期处置4.2.1燃气事故发生后,燃气事故单位和所在社区应立即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开展自救互救,在第一时间实施即时处置,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及时排除故障,防止事态扩大。4.2.2市市政局协同市应急联动中心,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应急力量和资源,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燃气事故实施先期处置,并确定事故等级,同时按程序规定,通知相关责任部门。当其发展态势或次生事故灾害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市市政局或市应急联动中心应及时报请市政府,提出启动相应应急处置规程以及应急等级和范围的建议。4.2.3事发地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燃气事故发生后,应根据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并向上级报告。4.3应急响应4.3.1分级响应本市燃气事故响应等级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燃气事故。(1)Ⅰ、Ⅱ级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燃气事故,启动Ⅰ、Ⅱ级响应,市政府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调度本市应急力量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各级响应人员迅速到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应急力量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应及时将燃气事故及处置情况上报市政府。(2)Ⅲ、Ⅳ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一般燃气事故,由事发地区县政府及燃气主管部门、市应急联动中心、市市政局、燃气企业决定响应等级,启动Ⅲ、Ⅳ级响应,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相应等级响应人员迅速到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以赴,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市政府或上级机构;超出其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上报请求支援。4.3.2响应等级调整各类燃气事故的实际级别与响应等级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向高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可直接提高响应等级。当燃气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其应急处置响应等级视情况相应提高。4.4现场指挥与协调4.4.1按照“分级负责”和“条块结合”原则,由事发地区县政府等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现场指挥部,设在燃气事故现场周边适当的位置,必要时部署相应警力,保证现场指挥有序进行。4.4.2本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救援和提供保障。应急队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4.5安全防护4.5.1燃气企业应建立健全有关应急抢修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现场抢修所必须的器材设备。备品备件设施必须定期维护,保证完好状态。4.5.2燃气企业或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现场处置时,应首先掌握事故发生的地点、部位、原因或影响范围,按照预案要求,落实抢修和控制事态发展的安全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防止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事态扩大。4.5.3一旦突发燃气事故超出燃气企业处置能力时,应立即报告市市政局其他上级机构请求支援。4.5.4公安部门应针对燃气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害和发展态势,采取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等措施,以防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4.6信息共享和处理4.6.1建立和完善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信息系统,明确相关要求,保证应急处置需要。4.6.2实施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时,由燃气企业负责收集、汇总信息,及时报告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各联动单位负责应急处置信息收集和汇总,及时向市应急联动中心报告;事发地区县政府、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员伤亡、物损情况等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4.6.3市市政局负责跟踪和掌握燃气事故的处置情况、发展趋势及善后处置等有关信息,并及时上报市政府。4.7信息发布4.7.1燃气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搞好后续信息发布。4.7.2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燃气事故时,市政府新闻办要配合市市政局搞好信息发布。4.8应急结束燃气事故应急处置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负责决定、发布或执行的相应机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5 后期处置5.1现场清理燃气事故单位负责事故调查后的现场清理。供气单位负责落实供气恢复,以及公众与相关单位的告知和安全宣传,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其他相关部门依据相应职责,搞好现场清理。5.2救济与安抚5.2.1燃气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实施救济救助。5.2.3事发地区县政府和民政部门要搞好灾民安置,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各事故相关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做好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5.3保险燃气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承保单位快速勘察并及时搞好理赔。5.4调查与评估一般、较大燃气事故发生后,由公安部门、市燃气管理处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或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开展事故调查,提出燃气事故调查报告,并上报有关部门。重大、特别重大燃气事故的调查,按照国务院规定执行。6 应急保障6.1信息与通信保障6.1.1燃气企业应根据燃气事故应急管理要求,建立相应的信息数据库。市市政局负责燃气事故的信息管理,为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6.1.2相关联动单位负责提供所掌握的事故现场基本情况和技术信息资料,必要时派出专家指导,协助现场抢险救援。6.1.3市通信管理局建立通信应急保障机制,保障现场应急指挥的信息通畅。6.2队伍保障6.2.1燃气企业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担任指挥的人员应具有组织协调能力,并熟悉相关预案;从事燃气应急处置的人员须经业务技术培训,具备燃气行业安全、防护等相关知识和技能。6.2.2燃气企业要与本市有关专业应急队伍保持联系,互通信息,确保应急救援渠道的畅通和应急救援队伍快速反应,以利应急处置时有效协同配合。6.2.3民防、供水、供电、通信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建立相应的专业应急队伍。6.3物资保障6.3.1燃气企业应按照本预案或有关规定,配备必须的应急设备设施,并保持良好状态。对本单位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情况必须掌握,建立物资清单,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建立应急物资的维护、保养、报废、补充、报告和调用等制度。依托市、区县各级应急保障系统,保证应急物资及时供应。6.3.2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等部门负责协调组织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调度和后续供应。6.4治安保障6.4.1由市公安局明确燃气事故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方案。燃气事故发生后,属地警力、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迅速组织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秩序,及时疏散群众。6.4.2市公安局负责燃气事故处置中的治安保障,事发地区县政府予以协助配合。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协助公安部门搞好治安保障。6.5经费保障燃气企业应建立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由各级财政按有关预案和规定予以安排。6.6技术支撑6.6.1燃气企业应积极建立并逐步完善安全预警系统,提高燃气设施设备系统的可靠性,为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提供保障。6.6.2依托社会科研机构、高校及各方面专家,建立燃气应急科学论证和决策咨询机制,为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7 监督管理7.1宣传与教育培训7.1.1市市政局应依据《上海燃气管理条例》,加强安全用气宣传与培训的组织管理。7.1.2各区县政府、区域行政主管部门、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应将燃气安全纳入安全社区的工作内容,搞好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和安全使用燃气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企事业单位、市民群众的燃气安全意识和安全用气知识,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燃气事故的发生。7.1.3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单位要加强和扩大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和覆盖面,采用各种形式,引导市民关注燃气安全,提高市民安全用气和应急防护的意识与能力。7.1.4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将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和相关燃气的法律、法规作为学校和劳动就业前的培训内容。7.1.5燃气企业应加强燃气安全进社区的宣传,不断提高燃气用户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用气知识;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7.2演练燃气企业应建立燃气事故应急演练制度,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并确保急抢修队伍始终处在预警状态;市市政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7.3奖惩7.3.1对因参与应急处置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与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7.3.2对在燃气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7.4预案管理7.4.1预案制定本预案由市市政局负责编制和解释,报市政府审定。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7.4.2预案修订本预案由市市政局结合本市实际适时修订,并报市应急办审核。7.4.3预案实施本预案由市市政局组织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⑵ 燃气安全知识
燃气安全使用常识:
一、为什么装有燃气设备的房间不能作为卧室和休息室?
装有燃气表、燃气灶和燃气管等燃气设备、设施的房间或厨房绝对不能作为卧室和休息室,因为如果燃气表、燃气灶和燃气管损坏漏气,不易察觉,更有可能引发爆炸、火灾等危险。
二、使用燃气时无人照看为什么有危险?
在使用燃气时,应该不要离开,随时注意燃烧情况,调节火焰。因为汤水沸溢出来,可能会浇灭火焰,或者使用小火时,火焰被风吹熄,燃气继续冒出,造成爆炸、火灾等事故。
三、停用时怎样做好安全检查?
在停止使用燃气时或临睡前,应该将燃气灶的开关检查一遍,是否全部关闭,要做到只只燃气阀门都关闭。
四、发现漏气怎么办?
如在室内发现燃气气味,应立即打开门窗,并检查燃气灶开关是否关闭,如已关闭,可能是燃气管或是燃气表等处漏气,应立即将燃气表前总阀门予以关闭,随即到室外打电话通知燃气公司派员检查。燃气用户外出家中无人时,应关闭燃气表前总开关,以保证安全。
五、发现漏气应注意那些安全禁例?
如遇燃气支管漏气,用户自己无法断绝气源时,要立即通知燃气公司。在检修人员还未到达以前,用户切勿在室内逗留,并严格禁止各种火种入内,亦不要开或关电灯,以免发生中毒、爆炸等事故。
六、怎样识别燃气漏气?
燃气是一种无形无色的气体,肉眼是看不见的。但是,用户使用的燃气必须经过人工加嗅,它是一种特殊的臭味 ,易于被人闻到。如果闻到这类臭味,即应注意是否燃气泄漏。寻找漏气时可用肥皂水涂抹燃气表、灶和管道连接处,凡是起泡的地方,就是燃气漏损处,但检查不能使用明火。
七、燃气表灶附近堆放东西有什么危害?
在燃气表、燃气灶、热水器等燃气设施的周围不要堆放废纸、塑料制品、干柴、汽油、竹篮等容易燃烧的物品和其他杂物,防止点燃燃气后,未熄灭的火柴梗丢入引起火警事故和妨碍维修等工作。
八、怎样调节火焰?
在使用锅子烧煮食物或水壶烧水时,要根据锅底面积的大小和火力大小的需要, 随时调节火焰,火焰不要超出锅底、壶底面积。电子灶应调燃烧器与灶体间的风力片,以火焰发蓝亮有力为准。避免火大而无力,浪费气源,火小进气不够形成“放泡”回火。
九、燃气空烧是浪费?
使用燃气要做到用好就关,要用再点,不要让燃气空烧,亦不要为了怕麻烦而浪费燃气。
十、火焰遇到风吹怎么办?
火焰遇到风吹就会倒向一边或摇摆不定,热量扩散,影响燃烧。最好根据灶眼的大小用铁皮做一个挡风圈, 或者利用破旧的脸盆,将锅底去掉罩在锅脚外面,这样既可防止风吹鼓手熄灭火焰,又可以使火焰集中燃烧,充分利用,节约燃气。
十一、怎样使用燃气灶开关?
打开气源开关,用手推开旋转,逆时针转90°、听到“叭哒”声后, 燃烧器应有火焰燃着(如不听着应回位重复)即可将手放开,此时燃烧器火力下调90°为最小火焰,而向上可调至节断气源。
十二、燃气表开关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燃气表开关是检修灶具时的阐门,应做到早上打开晚上关上, 经常使用以免锈死,防止意外时难起作用。使用方法为开关柄与燃气管平行时为开启燃气,开关柄与燃气管交叉垂直时为关闭燃气。
十三、燃气灶的维护保养
1.应经常清洗铲除燃气灶面上的污迹,防止锈烂。
2.燃烧器火眼易被饭汁灰尘塞住,可经常用铁丝或旧牙刷疏通。
3.燃烧器的进气口有时可能被各种杂物塞住,可取下来用粗铁丝桶通倒清。 燃气灶的一般修理
4.怎样取“燃烧器”:先翻开锅脚,再将燃烧器稍微抬起即能取出。
5.怎样处理“开关紧”:可取下灶面板,用板面或小榔头对准开关顶端轻轻敲击,并加一点润滑即能松动。
十四、室内装璜时燃气管道的处理
1.室内装璜时遇到燃气管道时,应申请同意后方能进行移改。
2.燃气管道是易蚀、易漏的管件,现有不少用户装修时将管道埋入墙内(地面), 不易检查,给正常的维修造成很大危害。因此要求用户在装饰时一定将燃气管理暴露于室内,以便及时处理蚀漏,保障安全用好气。
十五、其它注意事项
1、 要经常教育儿童不要玩弄燃气灶阀门、胶管及其他燃气设施,以免扭坏阀门或忘记关闭面引起燃气泄漏事故。还要教育儿童不要吊在外露的燃气管上玩耍,以免管接头松动而发生漏气。
2、 严禁用空烧燃气来烘烤衣服、床单、小孩尿布等,以免衣物被烤发生火灾。
3、 燃气灶、热水器及其它燃具都不准在门窗关闭的室内使用,也不能在空气不流通的环境中使用。
4、 在燃气管、燃气表等燃气设施上不得挂吊物品,不得搭绳拉线,以免管接头松造成泄漏。必须特别提请注意的是:不允许将燃气管线作为电器设备的接地线,禁止在燃气管上烧焊,以免造成事故。
5、 燃气设施安装完工后,待通过正式验收,应由燃气公司负责点火试用,禁止私自点火试用。
6、 用户不得擅自加长燃气胶管。家庭用的胶管不应超过2米,胶管两端要用管卡锁紧。用户不得私自加接或加长,因为胶管增长,就会增加被损坏和漏气的可能性。对于老化的燃气胶管,应及时进行更换。
⑶ 如何做好燃气的安全工作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城镇燃气事故具有危害性大、损失大、社会影响大的特点,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是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北方已进入冬季采暖期,是城镇燃气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各地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出发,树立城镇燃气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的大局意识,切实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相关工作,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加强安全管理,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各地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迅速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要加强对燃气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燃气管理的有关法规和燃气安全技术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落实对燃气用户安全检查、安全服务的责任。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单位内部自建自管的燃气设施安全运营情况;燃气企业对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巡查巡检的情况;燃气企业对燃气用户特别是燃气采暖用户进行安全检查的情况;液化气钢瓶灌装和使用的情况。要通过本次燃气安全检查,提高燃气设施运行安全性,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同时今后要将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各地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精神以及建设部制定的《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订和完善相关本地区、本部门预案,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工作,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狠抓预案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城镇燃气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四、防范煤气中毒,确保冬季取暖安全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2006年10月20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建设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城[2006]274号)的精神,切实做好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加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和应急救治,加大科普宣教力度,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特别是要帮助生活困难家庭做好有关防范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冬春取暖安全。
五、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各地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燃气企业、社区管理(服务)组织、物业管理单位的优势和作用,大力推动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逐步将燃气安全管理和宣传工作纳入社区工作中。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社会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和消防知识,增加用户使用燃气的安全知识。住宅的产权人有责任向租房人、临时居住人员告知燃气器具使用须知,正确使用燃气器具,提高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能力。
⑷ 煤气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您好,煤气安全知识的培训的话,最主要的是在使用煤气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就是使用完毕的话要及时关闭,不能一直开着,这样如果遇见明火,很容易会发生爆炸。
⑸ 如何做好物业安全管理工作
物业安全保障义务是由侵权法上的安全保障义务基础上发展而来。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和社区居住的日益普遍,我国物业行业也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越来越多的有关物业安全保障义务的问题纠纷,怎样做好物业安全工作呢?下面是的怎样做好物业安全工作资料,欢迎阅读。
怎样做好物业安全工作
在物业管理中,安全保卫工作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本人将从安保队伍的建设、管理设施的完善角度展开论述。就如何做好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一些个人想法。
在物业管理中,安全保卫服务是基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维护物业管理相关区域内的秩序而产生的,是物业管理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小区物业管理中的安全保卫工作涉及内容多而且范围广,具有专业性强、管理与服务并存性、受制性等特点,稍不注重,就有可能出现安全隐患或事故,所以除在加强小区硬件条件以外,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安保制度和一支高效、专业的安全管理队伍,就成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中之重。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的安全保卫工作中应该重点做好以下方面:
一、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约定物业保安服务的责任
1.在健全安保制度之前,应该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对物业保安服务的责任和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使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详尽地了解。之后,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对安保服务制定完善详尽的规章制度,持证上岗。这不仅是对物业的安保工作的约束和管理,更重要的是通过制度,检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修改和完善,最后制定出最符合实际操作的岗位制度,降低安全保卫工作不当给物业管理公司带来的风险。
2.在文件体系中,还要通过对公司岗位的实际操作情况,把物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具体的记录下来、然后保存,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做及时地调整、修改,并进行总结。这不仅是管理规范的体现,也是日后追溯责任的重要依据。如:安全巡逻记录、来访出入登记制度、物品放行制度等等。
二、加强对物业安保人员的培训,建立专业化的安保队伍
物业管理公司的安保管理,归根到底取决于员工的专业技能。在选择安全人员时首先应该充分考虑他们对职业的适应能力和岗位的需要。但要想保证适应服务工作的需要,必须建立专业化的队伍。
1.管理人员须花大力气开展培训与思想教育。,
只有把握专业的物业管理知识、安全保卫管理知识和服务技巧,才能减少工作中的失误、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安全风险,保障物业安全。需要通过专业的培训加强物业管理知识、消防知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同时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使其知法、守法、懂法,能正确地维护好业主和公司利益的同时,也能保护好自己。
2.组织安保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的安全保卫知识,熟悉并能正确使用各种安保器材。同时应管理好管辖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和器具,如消防用品,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大修、更新,确保它们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3.严格贯彻执行安保法规,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
物业管理公司应由主要的领导组织成立安全委员会,负责安全管理的工作。同时还要建立具体的物业安全管理机构,如保安部,由专门的机构负责安全管理的具体领导、组织和协调,而不能把它作为一个附属的机构放在某一个其他部门里。而且要把安全管理提到日常的议事日程,并选派得力的干部出任保安部的经理,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卫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必须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思想品德素质。要把安全管理的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安全管理人员中去,由专人负责。
4.管理好安保监视中心的各种设备、设施,保障监视中心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对配备专门的、现代化的安全管理的设备设施,如中心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门禁系统、消防喷淋系统以及其他安全管理器材设备(如交通通讯和防卫设备),要确保其始终正常工作,否则先进的安防设备形同虚设。
三、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动员和组织区内群众接受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任何物业,其治安工作都须依靠执法部门和周边社区的保卫力量。维护好社区的公共关系,就会从根本上扩大小区安全性范围。
1.物业管理公司应与当地辖区社区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紧密合作,与当地片警保持良好的关系,及时了解当地治安情况,把握犯罪分子动向,确保辖区物业的安全。如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巡逻发现有作案嫌疑的人员应及时询问并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发生不法侵害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并将不法侵害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假如不法侵害已经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保护好现场等等。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物业管理区域内因外来第三人的不法行为导致业主人身伤害案件的发生。新浪乐居!]2
2.在碰到非凡紧急情况时,如住用户家中和办公区域,发生火灾、煤气泄漏、跑水、刑事案件等突发事件等,要善于借助第三方的力量,虽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做法,但在采取其它方式(例如破门前)时,寻求第三方(派出所、街道办、居委会、业委会或业主指定人等)见证,以规避风险,减少损失。
四、加强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
应急突发事件:可分为突发事件、自然灾难、消防事故等,对于这此事件要害要做好预防工作。对于自然灾难,作为安全管理人员首先要熟悉本地区自然环境,熟悉当地气候、地质等状况。比如暴雨,季节性台风等,对物业小区易造成损害的地方及时采取预防及应对措施;对于突发事件,要本着及时、高效,大事化孝小事化无、用户至上的原则进行处理;对于消防管理,必须建立一支快速、灵活的战备队伍,平时加强练习及消防培训,季度性地进行消防演习。这样不仅能检验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而且可以进一步锻炼义务消防员的业务技能,还可进行消防宣传,使业主和用户增强消防意识,树立消防的观念,减少火灾事故发生频率。
五、加强对停车尝车辆的管理
加强停车场管理,有利于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避免车辆乱停乱放,保证良好的交通秩序,也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物业管理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目前,停车场管理难度大,停车时碰车、撞车、被划、车辆被盗现象频繁发生,产生纠纷多,解决困难;加上车辆价值昂贵,极易形成安全隐患。通过严格的练习,加强管理,在车辆进入小区时,做到进出车辆记录清楚,核对车证的真实性及有效期,加强对客服务力度,果断做到对车、对人、对卡。建全技术防范设备,适当配备先进的技术器具设施,比如存放、记录、查询、自动安全检索功能、计算机安全管理系统等,才能有效的确保车场安全运行。
如何做好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使命感。
物业行业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是关系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因此各物业企业要努力增强行业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防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今年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按照以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力度,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转变,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强化责任,完善措施,确保物业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
物业服务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达到应知应会,熟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不具备作业条件时应委托专业队伍,并与承包方签署安全协议,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同时应确认承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加强对承包单位作业期间的安全管理;建立严格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工作,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治理措施,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转。及时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不断完善劳动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按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从业人员正确配戴和使用。
三、突出重点,认真排查,实现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新突破。
物业区域安全生产重点包括:(1)电梯运载设备运行与维护; (2)电气设备运行与维护;(3)有限空间作业;(4)消防安全、易燃易爆品使用与储存;(5)高空作业;(6)压力容器等设备运行与维护。
各物业企业要围绕行业安全的重点内容,组织人员认真开展以下9项内容的检查:(1)企业内部管理监督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人;(2)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审批程序是否健全,制度是否上墙;(3)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及具有操作性;(4)专业分包企业资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5)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6)作业现场是否落实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7)作业过程是否落实防范措施;(8)作业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程的有关规定;(9)及时查找并排除安全隐患情况。
四、加强应急值守,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制度。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应急值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值班各项制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一名领导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行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对瞒报事故或对发生事故处置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⑹ 煤气安全知识培训心得。
听课也有不少学问。学会听课,对初中生的学习进步至关重要
课堂是学生内学习的主要场所,课容堂学习是学习的最主要环节,四十五分钟课堂学习效益的高低,某种程度上决定着学生学习成绩的好坏。
也许有的家长和学生会想,每个人都有一双耳朵,听课谁不会呀。其实不然,听课也有不少学问。学会听课,对初中生的学习进步至关重要。
首先,要集中注意力听。心理学研究表明:注意能够帮助我们从周围环境所提供的大量信息中,选择对当前活动最有意义的信息;同时,使心理活动维持在所选择的对象上,还能使心理活动根据当前活动的需要作适当的分配和调整。所以,注意力对于学习尤为重要。集中注意力、专心致志才能学有所得;心不在焉、心猿意马往往一无所获。
其次,要带着问题、开动脑子听。有些同学听课不善于开动脑子,不去积极思维,看似目不转睛,但一堂课下来心中却不留痕迹。俗话说:"学贵有疑","疑是一切学习的开始"。带着问题听课,就能使听课有比较明确的目标和重点,增强听课的针对性,从而提高课堂学习效率;带着问题听课,还能促使自己积极动脑,紧跟老师的教学节奏,及时理解和消化教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