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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培训机构变更程序

发布时间:2022-04-30 10:49:14

A. 大家好 我想转让一培训学校资质 需要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一、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教育机构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校长)应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具有与所办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层次相应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职称和教育教学能力与管理能力。教育机构行政负责人须身体健康,能坚持全日制工作,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三、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数量足够、结构合理,聘任的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并有教师资格证书。
四、有稳定的办学资金来源,举办者应有20万元以上的开办资金。
五、教学场地、仪器、设备
1、须具备与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相应的稳定、集中、符合标准的校舍。全日制的学校,生均占地面积10平方米以上,校舍面积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3.5平方米以上,其它形式的教育机构,校舍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3平方米以上,能同时开办2个以上培训班。有专用的教室、办公室。并要配有相应的教学设施设备。
2、自有校舍要出具产权证明。凡租借教学场地,自租借之日起,租期三年以上,并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协议书和房屋租赁证。但不得租借下列房屋为教学场地:
(1)简易建筑;(2)危房;(3)旅馆、饭店、舞厅等建筑物的一部分;(4)其它不适合教学活动的房屋。
3、配有与教学层次、规模相应的图书、杂志、报刊等。
4、要有宽敞、防火防盗、安全、卫生、有助于学员学习和身心健康的食宿条件;食堂须有卫生等管理制度,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检查合格证;宿舍须配有专职值班人员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六、教育机构名称
拟办的教育机构名称要确切表示其类别、层次和所在的行政区域

具体需去当地教育局成教科咨询

B. 培训学校转让怎么办手续

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的培训管理机构或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变更,然后去民政局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人变更,其间可能还需要办理出资人的资金变更验资等。最后再去办理税务、银行的相关变更手续

C. 教育机构资质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教育机构资质办理流程如下:

一:营利性或非营利性。

由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教育机构性质不同,短书建议先判断和分析教育机构发展方向,准确定位之后再去申请。

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办证件有不一点同,虽然说营利性和非盈利的教育培训机构都需要去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但是后面去办理的证就不一样了,前者需要去办理去工商局审批《营业执照》。

后者需要去到民政局审批《民办非企业》。 营利性或者非盈利性的两证办理成功之后,才算是真正拥有办学资质。

二:确认办学指标。

办理许可证需要检查该机构是否达到办学指标有标准,如果没有就不会受理,短书建议最好先去街道和教育局报备,查看是否还有指标需要完成,如果还有指标可以办理,就压更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变更为教育培训。

把所有的指标确认无误之后再去街道盖章,最后和教育局相关人员沟通现场进行场地考察。特别注意,这个很关键,如果初审不通过,后续的工作无法进行。

三:检查场地 。

场地在教育培训机构场地使用上有明确的有法律法规,例如在规格、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如果达不到标准的话就就不能通过审核,所以一定要先找教育局初审场地再签租赁合同,否则会亏损。

面积需要根据当地的场地规格要求定义,租赁期:3年以上,层高:早款、幼款在3层及层以下,场地租赁时请注意土地使用性质,一般办公,综合,民居,工业。办公和综合可以申请改变性为教育培训;其中合用地有些地方需到国土资源部补交变土地使用性费,按每平方按收。

但是居民和工业原则不可以变更,具体资料可以翻阅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公示。确认场地可以之后去办理名称预核申请。

需要递交相关文件,正式在教育局筹备备案。获得教育局签发的《筹办申请息书》,但请记住《筹申请同意书》不是《办学许证》,两个性质是不一样的,要特别注意。

同时“筹办申请同意书”并不是办学的律依据,这个时候开课运营还是不行的,需谨慎。

四:办学消防许可证。

筹办申请同意场地初审过后同时进行的是办学消许可证的办理事项。办理许可证会有当地的消防员去场地进行检查,检查指标有:有无双出口、应急通道,烟感喷淋能不能做 ,这个楼本身是否合格,层高,消防栓里有没有水。

(3)民办培训机构变更程序扩展阅读:

办理教育机构需注意:

教育机构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教育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D. 长春市办理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举办者变更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一、在长春市办理“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举办者变更审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办学许可证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办学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2.一般情况需提供:举办者变更申请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报告包括变更原因、学校决策机构意见等有关情况说明,需学校原举办者签字(按手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3.一般情况需提供:举办者变更审批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1.信息填报完整、准确。2.各种资格证明文件需要提供原件进行扫描。)
4.一般情况需提供:举办者双方变更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有双方签字按手印(印章)。)
5.一般情况需提供:联合办学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协议书应包括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各自的权利、责任等以及共同商定的其它事项,合作双方签名按手印。)
6.一般情况需提供:拟任举办者的出资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举办者向学校账户存款证明。证明材料清晰。)
7.一般情况需提供:学校办学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章程需版面规范、信息完整。)
8.一般情况需提供:学校财务清算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扫描原件,存档复印件。)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双创中心 网点电话:0431-8253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 如何申办教育培训机构

到教育行政部门注册

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条件
1.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所聘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其中开展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3.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须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

二、申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筹设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申办报告。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
(3)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筹设培训机构在筹设期间不准招生。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到教育行政部门可领取)
(2)筹设情况报告。写明筹建基本情况,投资数额及目前达到的基本办学条件。
(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章程事项:①学校的名称、地址;
②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③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④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⑤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⑥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⑦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⑧章程修改程序。
(4)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的证明
(5)拟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聘任教师和职员应有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拟聘财会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土地使用权、校舍产权及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办学场地证明。
(10)教学仪器、设备清单。举办者自有的并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办理好产权变更手续。
具备办学条件的可不经筹设,直接申请正式成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具体流程
1、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筹办的报告(见上)。
2、审批机关验证。
3、申请正式设立的报告(见上)。
4、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5、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

递交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为30日,申请正式的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具体看教育部门的办事效率,如果你打好关系,很快就能拿到。

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教育费附加税: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F. 小学教育办学许可证可以转让吗

教育培训机构转让可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程序,但是办学许可证是不能转让的,需要重新办理。

教育机构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一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申请书。

2、《民办教育机构变更登记表》。

3、指定(委托)经办人的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5、民办教育机构变更举办者、地址、法定代表人、园长的,除向教育局提交上述规定的文件外,还须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举办者,需提交

①原举办者的资格证明和变更后新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

②民办教育机构的财务审计报告;

③原举办者和变更后新举办者关于民办教育机构移交问题的合约

(2)变更地址,变更后新地址校舍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消防验收文件(新园舍需作办学条件的评议)。

(3)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民办教育机构的财务审计报告、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的

教育资质转让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原教育机构的办学资质是不能转让的。

G. 民办幼儿园法人变更 有什么手续

民办幼儿园法人变更手续: 1、 应由原法人代表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书(写明变更的项目、原因及涉及到的人员安置、财务结算、确保安全稳定等情况),填写变更审批表一式3份。 2、申请变更的要提交变更协议,新旧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新法人代表学历证书、培训证书、户口本复印件、个人简历等材料及办学许可证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终止的,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政策法规的要求,需提供与申请终止有关的办学许可证的正、副本及印章,注销登记等。 4、幼儿园财务清算资料(由会计事务所整理造册),新旧法人代表办理交接手续。 5、县教育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H. 在长春如何办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变更

一、在长春市办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变更”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学校变更地址需提供:《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2 份;收原件进行变更。) 2.学校变更地址需提供:教学场所使用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2 份;产权书复印件与原件保持一致。) 3.学校变更地址需提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变更办学地址申请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不要有空白项。) 4.学校变更地址需提供:设备清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5.学校变更地址需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2 份;地址要与办学地址相一致。) 6.学校变更地址需提供:学校变更地址申请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主要包括: ⑴变更原因。 ⑵新地址目体位置、面积、楼层、房间数量等。 ⑶新地址自有或租赁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或购房协议书;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用期限不低于3年。 ⑷如是转租,提供原始房主的相关材料。有办公用房,理论教学场所300平方米以上。) 7.学校变更地址需提供:学校董事会关于变更办学地址的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包括以下内容: ⑴变更原因 ⑵学校办学情况 ⑶学校董事会成员名单 ⑷时间、地点 ⑸董事会成员签字"。) 8.学校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2 份;收原件进行变更。) 9.学校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主要内容包括:(1)所提交的内容都是真实的;(2)复印件与原件保持一致;(3)要指出出现后果的责任人(4)法人签字"。) 10.学校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法人登记表、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2 份;真实有效。) 11.学校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不要有空白项;经历要写到近期时间。) 12.学校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学校董事会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包括以下内容: ⑴变更原因 ⑵原法定代表人自然情况 ⑶拟任新法定代表人自然情况 ⑷学校办学情况 ⑸新旧法定代表人交接事宜 ⑹学校人财物交接内容 ⑺学校董事会成员名单 ⑻法定代表人的任命,行政校长的任命,财务负责人的任命等。 (9)董事会所有成员签字。) 13.学校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职业培训学校关于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不要有空白项;经历要写到近期时间。) 14.学校名称变更需提供:《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2 份;收原件进行变更。) 15.学校名称变更需提供:《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更改校名申请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6.学校名称变更需提供:学校董事会关于更改校名的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7.学校名称变更需提供:学校更改校名申请报告(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8.学校名称变更需提供:学校名称核准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2 份;真实有效。) 19.增加/减少培训专业(工种)需提供:《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2 份;收原件进行变更。) 20.增加/减少培训专业(工种)需提供:董事会关于增加培训专业(工种)的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包括以下内容: ⑴变更原因 ⑵学校办学情况 ⑶学校董事会成员名单 ⑷时间、地点 ⑸董事会成员签字"。) 21.增加/减少培训专业(工种)需提供:教材目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2.增加/减少培训专业(工种)需提供:教学大纲(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每个职业要分别编写初、中级教学大纲。) 23.增加/减少培训专业(工种)需提供:教学计划(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每个职业要分别编写初、中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应相互配套、完整。) 24.增加/减少培训专业(工种)需提供:民办培训机构教师(兼职)登记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附教师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任职资格证明(复印件),以及工作简历。) 25.增加/减少培训专业(工种)需提供:民办培训机构教师(专职)登记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附教师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任职资格证明(复印件),以及工作简历。) 26.增加/减少培训专业(工种)需提供:申请变更办学层次、专业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主要内容包括: ⑴增项目的 ⑵可行性分析 ⑶培养目标 ⑷办学规模 ⑸办学层次, ⑹办学形式 ⑺办学条件 ⑻内部管理体制 ⑼师资队伍构成 ⑽经费筹措与管理。) 27.增加/减少培训专业(工种)需提供:学校教学设备明细(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尽量详细。) 28.增加/减少培训专业(工种)需提供:增加/减少培训专业(工种)申请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不要有空白项。)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I. 教育培训学校可以转让吗

教育部门发抄的允许开办培训机袭构的合同只针对批准的特定法定代表人,不能转让,转让无效。需从新向教育部门申请。机构是否有办学资格和人是两码事,只要转让后和以前一样具有办学资格条件,转让合同有效的,但新的受让人需要重新申请办学相关资质。

J. 民办培训机构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四项基本条件:1)在申请设立学校的时候,应当有可靠的合格教师的来源,能够通过聘任专职的或者兼职的教师来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2)要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3)学校设立时,必须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除此以外,举办者还要依法办理设立审批等手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各级各类,其履行审批手续也要按相应的级别层次到相应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审批。履行审批手续的具体程序大致为:

1、由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设立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按照有关设置标准载明有关事项;

2、由审批机关进行审核,包括到办学场所实地调查了解情况;

3、由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主管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三条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

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第十五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筹设批准书;

(二)筹设情况报告;

(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本法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八条 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审批机关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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