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煤矿员工怎样提升素质
不知道你是出于什么角度提出这个问题的,来说一下,
第一,要有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环境;
第二,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学习培训来提升技能和素质;
第三,要有一定的激励机制来促进学习上进;
第四,要用一定的薪酬来留住人心,让员工有认同感;
第五,要有一个上下沟通交流的渠道。
总而言之,将人心比自心,一定会成功的!!!
⑵ 煤矿新工人如何培训
要不试试我们公司的培训?不知道是不是你想要的班组管理、班组建设、班组长的培训。八九点的
⑶ 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条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矿井无重大安全隐患或对重大安全隐患按照规定采取有效监控措施,限期治理。
第二条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级:考核评分在90分及以上。
二级:考核评分在80分及以上。
三级:考核评分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条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见附表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总分100分,各检查项目得分按照标准扣分,至单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附表: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检查项 目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机构设 置
10分
1.煤矿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内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煤矿设置专职部门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顶板管理、机电、提升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等专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受冲击地压(矿震)威胁的矿井,必须设专门的防冲机构。
3.煤矿设置专职部门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生产调度指挥、应急值守等工作。
检查有关机构的设置文件,部门、单位有关职责规定。
相应机构未设置的,扣3分;部门职责不明确的,每项扣1分。
人员配 备
10分
1.煤矿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专职主要负责人一名,并由单位行政副职担任;设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一名;配备分管煤矿主要专业(采掘、机电、提升运输、通防)安全监督检查的管理人员。受水害威胁及冲击地压威胁的矿井,应配有相应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安全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矿井从业人员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7人;安全检查工总数不少于井下从业人员总数的3%。
2.煤矿企业配置采掘、通防、机电、地测防治水等专业副总工程师及部门技术负责人,并在有关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受冲击地压(矿震)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防冲副总工程师及专职技术人员。
3.有关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应符合上级对煤矿从业人员准入资格的有关规定。
查阅有关人员任职文件、档案资料。
未按规定设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采掘、机电、通防、防治水、防冲副总工程师的,每缺一职,扣2分;缺相应部门技术负责人的,每缺一职,扣1分;缺相应专职技术人员的,每缺一名,扣0.5分。
安监部门管理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缺一名,扣1分;安全检查工数量达不到要求的,每缺一名,扣0.5分。
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未达到煤矿从业人员准入资格制度规定的,每有一人,扣0.5分。
安全规章制 度
20分
煤矿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并结合实际定期分析实施效果,适时修订,具体制度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2.安全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 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12.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4.安全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15.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6.安全举报制度;17.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18.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9.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2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抢救和分析处理制度;22.上级规定必须制定的其他安全规章制度和企业应建立的安全制度。
煤矿安全规章制度应满足以下要求: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及上级有关规定;②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③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
查阅有关制度规定,发布文件,检查有关制度落实情况。
每缺一项制度扣2分;制度不符合上级规定要求的,每项扣1分。
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
10分
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规定,落实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2.按规定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3. 制定安全费用年度使用计划,对安全费用按已确定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并按照规定使用范围支出,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4.建立有关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帐,做到账、物相符,项目完成要进行验收,并有验收记录。
5.风险抵押金的存储和使用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1.检查对上级规定及本单位有关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查阅煤矿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文件。
3.查阅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查阅财务专户提取、使用、结余管理帐目。
4.查阅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帐,有关验收记录、资料。
1. 不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未确保安全投入的,扣5分;
2. 未明确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并按规定进行备案的,扣2分;
3. 无安全费用年度提取使用计划的,扣2分;未按计划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的,扣1分;无专户存储账目扣2分;安全费用在规定范围外支出的,每项扣2分。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结余账目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4.无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帐的,扣2分;账、物管理不符的,每处扣1分,项目未验收的,每项扣1分。
5.未按规定存储和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扣2分。
隐患排查治 理
15分
1.落实上级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建立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有关部门、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2. 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由单位技术负责人、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根据事故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分别确定级别和类别;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和重大隐患信息档案,对重大安全隐患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3. 对于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重大事故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内容符合上级要求并按规定审批。
4.对治理结束的事故隐患,应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隐患进行销号处理。
1.查阅各级管理人员、部门、有关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2.查阅月度隐患排查记录,台帐、档案、隐患上报文件,所采取的相应安全措施记录。
3.查阅有关隐患治理方案。
4.查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登记表、验收记录。
1.未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的,扣2分,责任不明确的,每处扣0.1分。
2.月度未按规定组织隐患排查的,每次扣3分;隐患未分级、分类的,每条扣1分;未建立隐患登记台帐的和重大隐患信息档案的,扣3分;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台帐记录及重大隐患信息档案不全的,每条扣0.2分。未按规定上报重大安全隐患的,每条扣1分;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采取措施的,每条扣3分。
3. 对重大隐患未按规定制定治理方案并按期实施的,每条扣3分;隐患治理方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处扣1分。
4.隐患治理结束后未验收的,每条扣1分;未做销号处理的,每条扣0.5分。
应急预 案
10分
1.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上级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按照规定进行评审、备案、发布,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修订。
3.煤矿应该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培训,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4.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演练前应编制演练方案,应急演练结束后应编写评估报告。
1.查阅单位有关事故应急预案等资料。
2.查阅有关预案评审资料、意见,预案发布文件,修订记录。
3. 查阅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检查有关岗点的现场处置方案学习、掌握情况。
4.查阅有关应急演练方案、评估报告。
1.应急预案不全,存在重大危险源或主要事故类型未制定专项预案的,每缺一项预案,扣2分;危险性大的重要岗点,缺现场处置方案的,每处扣1分。
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每处扣0.5分;信息有错误的,每处扣0.2分;预案之间不衔接,相互矛盾的,每项扣1分。
2. 未按规定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修订的,每件预案扣1分;未按规定对应急预案进行备案的,扣1分。
3.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培训的,每人次扣0.1分。
4.未按规定组织综合预案或专项预案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的,扣2分;演练无方案及演练后未编写评估报告的,每次扣1分。
安全培 训
15分
1. 有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方式、方法、安全教育内容和重点,并按计划认真实施。
2.每季度对单位安全培训开展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总结,对查出问题制订措施,整改落实;年终对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3.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煤矿其他从业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煤矿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煤矿有培训基地,加强培训师资建设,充实必要的师资力量,培训条件达到上级规定要求。
5. 保证本单位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1.查阅单位年度安全培训工作意见、安全培训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检查季度安全教育活动记录、整改措施,年度安全培训工作表彰决定。
3.查阅单位安全培训档案。有关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现场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查阅单位安全培训资金计划及其落实情况。
1. 无年度安全培训工作意见、安全培训计划的,分别扣2分;未按照计划认真执行的,每项扣0.5分。
2.季度内未组织安全培训检查的扣2分,对查出问题无整改措施的扣1分;年度未对安全培训工作总结表彰的扣2分。
3.未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扣5分,未实现一人一档的,扣1分;安全培训档案记录不全、不详细、不准确的,每人次扣0.1分。
“三项岗位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
煤矿其他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
4.无培训基地的,扣3分;培训基地师资、办学条件不符合上级规定要求的,扣0.5分。
5.单位未落实和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扣3分。
调度通 讯
10分
1、矿井必须安装井下调度通讯系统。通讯设备、小型电器(通讯)、线缆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入网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健全各种管理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应包括维护人员、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周期维护试验制度,防火制度等,并严格落实。
3、调度电话安装数量及场所必须符合要求。主副井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站)、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要求的地点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办公室,与井下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主要科室、医院(卫生所)、车队等,必须安装调度电话,并能与矿调度室等部门直接联系。井下电话不得并接。
4、调度通讯系统安全设施齐全、可靠。通讯设备交流电源必须装设防雷保护装置;入井调度电话必须全部经过安全隔离栅;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接地保护系统完善,接地电阻阻值符合调度交换机设计安装要求。
5、系统功能齐全,性能良好。调度台的强插、强拆、集呼、群呼、会议等功能完善、可靠,符合设计要求;通话质量应清晰无断续、无杂音;必须配备录音系统;调度交换设备的主要板卡及电源系统必须采用热备份运行模式,后备蓄电池容量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6.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煤矿井下无线通讯系统和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为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无线通讯工具,实时监测井下作业人员的行动轨迹。系统产品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井下设备具有防爆合格证。系统的安装、使用、管理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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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检查调度通讯系统,检查有关证件。
2.查阅有关制度,规程。
3.现场检查井下调度电话安装情况,查阅灾害防计划。
4.现场检查调度通讯系统的各类安全设施、保护
5.现场检查调度通讯系统功能,设备配置等
6.现场检查煤矿井下无线通讯系统及人员定位系统的装备、使用、管理情况,查阅有关证书、合格证。
1.井下调度通讯系统设备、线缆等无合格证、入网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每有一项,扣2分。
2.各类规章制度不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未贯彻落实的,每项扣0.5分。
3井下调度电话数量不足的,每缺一部扣0.5分,有一处通话不正常扣0.5分。
4.调度通讯系统安全设施、保护装置不全的,缺一项扣1分;安设不合格或不完好的,每处扣0.5分。
5.调度通讯系统功能不完善的,每缺一种功能扣1分。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0.5分;无录音系统的,扣1分;调度交换设备的主要板卡未采用热备份运行模式的,扣1分;后备电池容量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的,扣2分。
6.未按照规定建立井下无线通讯和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扣5分;未向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无线通讯工具的,每有一人次扣0.1分;未实现实时监测井下作业人员行动轨迹的,扣1分;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和井下无线通讯系统无规定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的,扣2分;系统安装、使用、管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每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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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学习心得体会一:学习煤矿安全文件体会 2013年1月,煤矿公司组织全体职工对生产1、3-11号文件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作为煤矿公司管理单位的一名管理人员,必须从自身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适应煤矿复杂的生产环境,深入井下生产一线,与时俱进,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心去做工作,努力促进矿井自身的本质安全,为实现煤矿公司“第十一个安全生产自然年”的安全目标而努力。 一、深入一线,确保安全生产 严格规范规程、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大对规程、措施的检查力度,所有规程、措施在编制过程中必须有针对性,能对现场操作起到指导性的作用。在现场工作中监督职工严格按照规程、措施施工,让每位职工都按章操作,杜绝违章现象的发生。 二、制定保障措施,强化安全观念 不断强化“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整改不生产、整改不落实不生产、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使每位职工都能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关系,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各种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一)落实管理干部责任制。 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安全,任何地方都不能忽视安全,任何事情都不能冲击安全,任何人都有责任搞好安全。 (二)注重超前防范隐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采用“四定”,即定隐患名称,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班组,定整改责任人。加大隐患的督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各时限进行整改的班组,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或罚款,在生产中始终坚持 “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按照规章办事。 (三)制度化、规范化。 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化的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行为规范的工作制度,制度必须有它的强制性,通过各种管理制度不断规范职工的正规操作,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 (四)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增强职工的自保互保安全意识。 要充分利用班前会、“周五学习日”活动,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知识,组织职工观看事故展览,让广大职工明白:假如企业和职工发生一起工伤或工亡事故,将会给企业和职工带来多大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特别是给职工和职工家属造成多大的精神创伤,以正反两方面引导教育职工以思想上切实重视安全生产,时时处处坚持安全生产,千方百计防止和杜绝种类违章事故的发生。 (五)强化现场巡视。 现场巡视是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必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现场巡视可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因素,如不安全状态、潜在危险等,能过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可以保持和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 (六)做好宣传,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采取职工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党的各项方针、路线、政策,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新措施、新条例、新规定 。宣传安全生产,要树立典型,先进的经验,积累先进的工作方法,要想使安全生产在宣传上取得更大更好的宣传效果,就要好把握内容的创新。 由于职工的素质参差不齐,今年由招入了部分新工人,对矿井安全认识普遍不高,给矿井安全生产带来很大的困难,所以我们必须积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进行优化,以此来夯实安全基础,实现安全、生产双赢的目标。 煤矿安全学习心得体会二:2011版《煤矿安全规程》学习心得体会(992字) 《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部重要技术规章,可谓煤炭行业的宪法,其地位无可取代。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煤矿生产的实践经验表明要保护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从根本上搞好安全生产。搞好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操作技能、改善劳动环境、提高矿井的事故预防能力,由传统的事故处理型向事故预防型的观念转变。 近年来,煤矿重特大水害事故多发,特别是2010年发生了6起重特大水害事故,损失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主要是对煤矿防治水工作不重视、防治水措施不完善、井下探放水工作不落实。针对重特大典型水害事故的教训,非常有必要对《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部分条款作出修改,从而更加严密规范煤矿防治水工作,提升防治水技术和工作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促进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 《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部分共有44条,本次修改了39条,只有5条(第二百五十三、二百七十四、二百七十六、二百七十九、二百八十一条)没有修改。通过学习新版《规程》,我觉得新版《规程》 中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煤矿企业、矿井应当配备防治水技术人员、探放水设备和应急救援装备。 二是要求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水害预防和预警机制,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撤出井下受水威胁地区的所有人员。 三是明确了采掘工作面的探放水方法,井下探放水必须采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施工。 四是增加了新建矿井有关防治水规定。 五是对水淹区下采掘作出了明确规定,严禁在水体下、采空区水淹区域下开采急倾斜煤层。 以上所谈的,只不过是对新版《规程》与2010版《规程》对比后的一些字面认识。不可否认煤矿井下生产、环境恶劣条件艰苦、工艺性较为复杂,能否搞好安全生产成为一个煤矿企业是否能健康发展的标志。新版《规程》确立了“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方针,为煤矿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结合我们生产的实际,我们必须在认真组织学习好新《规程》的前提下,认真学习好每一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操作技能。同时抓住人的不安全因素,加大狠反“三违”的力度,杜绝冒险蛮干的现象,并结合自己的工作特点,细致入微的搞好安全工作,做到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汇报,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煤矿安全学习心得体会三:煤矿安全生产学习心得(927字) 安全生产是煤炭企业的天字号大事,安全生产与人的生命息息相关。我们常常听到这样一句话:“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说明了安全生产对我们的重要性,分析目前所有安全事故,绝大多数是有违章造成的,也就是一切事故的根源出现在我们的思想上。安全意识不强,现场管理不严,凡事掉以轻心,这些问题依旧是引发各类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讲,抓安全生产,其实就是抓人的思想工作,以增强人的安全意识。我公司在三八节组织的安全演讲活动,三月十八晋城苗匠x事故发生一周年的警示,宣誓活动,无不在提醒我们要不断增强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安全生产;加强制度落实,保障安全生产 。 增强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 增强人的安全意识,我认为首先要通过各种培训和学习来提高。现在我们xx正在不定时的集中培训学习,以及每日在餐厅的黑板上写出一道有关安全生产的题目,以供职工在吃饭的间隙也可以了解一些安全生产知识。这种方法其实都是在意示着我们要时刻增强安全意识,保持高度警觉;要居安思危,防范于未然。我不知道你们是否注意过蚂蚁窝,只要是在平地的蚂蚁窝,都会在洞口边发现一圈高高的土,你知道它是用来干什么的吗?它们就是怕下雨的时候雨水流进洞来。一只小小的蚂蚁都能做到居安思危,防范于未然,对于我们来说,更应该如此。其次,我们还要通过身边的典型和事例来警醒。这两年,我国发生的x不安全事故很多,离我们近的,比如说我们单位6·22顶板事故,晋城苗匠x事故,还有前几天发生在孝义的安信x主井发生炸药爆炸事故,我相信,谁听说之后心情都会沉重,都会悲痛,但是我们不能只是听听而已,当时心痛一下,更多要从中反思,总结教训,不断的警示自己,告诫自己该怎样做,从哪里做起。增强安全意识,实际上就是要我们明白防患于未然的价值,要远远大于发生事故后的吸取教训;事前努力的意义要远远大于事后的追悔莫及和追究责任,要在安全时抓安全,不要在事故后去埋怨。因此,我们的安全意识和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一定要抓到点上,落到实处,不能盲目无序,要把“安全第一”当作首要的价值取向,只有真正让员工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才能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才能确保我们的企业兴旺发达,长盛不衰。 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学习心得体会四:学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工》心得体会(1629字) 在学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工》期间,主要学习了以下课程: 《井下用电安全》 、 《煤矿生产技术与主要灾害事故防治》 、 《自救互救 与创伤急救》 、 《煤矿职业病防治》 、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煤矿安 全管理》 、 《矿用电气防爆技术》 、 《系统联网》 、 《安全监控系统安装、 使用及维护》 、 《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 《机载断电仪》 。 通过学习以上 课程,丰富了我的知识,为我成为一名合格安全监测监控工提供了理 论基础。 通过学习《井下用电安全》 ,使我掌握井下用电安全要点即坚持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十不准” :①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电流保护。 ②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闭 锁。③不准带电检修。④不准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⑤不准明 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⑥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没有检查 瓦斯不准送电。⑦有故障的电缆线路不准强行送电。⑧保护装置失灵 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⑨失爆电气设备和电器不准使用。⑩不准在井 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在井下用电时时刻牢记以上安全要点,为 井下用电安全提供保障。 在学习《煤矿生产技术与主要灾害事故防治》过程中,知道了矿 井主要灾害防治有五种:矿井瓦斯防治、矿井火灾防治、矿尘防治、 矿井水灾防治、矿井顶板事故防治。系统地了解了各种灾害的形成原 因、形成条件、灾害造成的后果及各种防范措施,例如瓦斯爆炸的条 件是:一定浓度的瓦斯(5%—16%) 、高温火源(650—750℃)的存 在和充足的氧气(12%以上) ,三者缺一不可,预防爆炸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由于 《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井下空气中氧浓度不能低于 20%, 因此,预防瓦斯爆炸的有效措施,主要从防止瓦斯积聚和消除火源着 手。 创伤急救的基本技术主要有五项:通气 、止血、包扎、固定、 搬运。充分学习和掌握这五项技术,开展自救和互救,可以大大减少 伤员的伤残程度。 在学习过程中,特别的注意了各项技术的注意事 项,技术操作要点,为今后实施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提供帮助。 煤矿职业病来源主要有粉尘、井下各种有害气体、噪声与振动、 不良气象条件。粉尘控制喷雾洒水、湿式作业是矿井作业防尘的主要 手段,设置通风排尘、喷雾洒水、水幕净化、除尘器除尘设施及个体 防护 (督促工人佩戴防尘帽和防尘口罩) 是防治粉尘伤害的有效措施。 通风是防治井下各种有害气体的有效手段,通过调整矿井通风量,冲 淡井下各种有害气体,提供适宜的生产环境和条件。利用消声器,基 础减震垫,隔声屏和墙面安装吸声结构控制噪声及震动。 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安全生产法》 、 《矿山安全法》 、 《煤炭 法》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 《煤矿安全规程》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 政处罚办法》 。了解各项法律法规立法的目的与意义,生产过程中常 见的违法行为及法律制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工人。 通过学习《矿用电气防爆技术》 ,了解电气防爆原理,防爆电器 选型,日常的维护和使用,做好井下电气防爆工作。 煤矿安全监控联网系统包括安全管理信息、实时通讯、报警管 理、监控数据联网、视频监控联网、产量监测联网、矿井水监管、开采区域监管、隐患事故管理、应急指挥、安全监察、矿图管理、职工 管理、安全生产报表、共享信息库、系统管理等系统。实现煤矿安全 监控、瓦斯抽采、煤与瓦斯突出、人员定位、轨道运输、胶带运输、 供电、排水、火灾、压力、视频场景、产量计量等各类煤矿监测监控 系统的远程、实时、多级联网。 系统地学习了监测监控维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安全监 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讯联络系统、工业电视系统等各系统的安装、使用及日常维护工作。学习了矿用传感器(甲烷、风速、温度、 CO)的工作原理,熟悉的掌握了甲烷传感器调校工作,便携式甲烷 传感器的使用,机载断电仪的调试。 通过在潞安局域网在线学习平台上学习, 我学习到了很多煤矿安 全生产相关知识,掌握了许多专业相关内容,丰富了我的知识面。使 我更好地成为一名合格的安全监测监控工。 今后, 我还会在空闲时间, 通过潞安局域网在线学习平台学习更多的知识, 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 合,努力做好自己本职工作!
⑸ 浅谈如何在煤矿安全培训中提高安全意识教育
近年来,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其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煤矿安全进入人们的视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针对煤矿安全,国家提出“管理、装备、培训”的三并重原则,我们公司的管理模式“三基三抓一追究”把培训列为第一基础,可见将煤矿安全培训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1 煤矿事故的原因分析
据权威机构对煤矿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研究分析:煤矿事故的发生事先都是可以预防的。任何一起煤矿安全事故,追究其原因,其源头是煤矿职工缺乏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1 主观方面
①无所谓思想。有些职工看到其他员工错误操作,看到不提醒,有无所谓思想,反正你出不出事和我无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往往这样会造成事故的发生。②麻痹思想。有些职工对有些工作去做的时候,觉得这是我经常干的,很熟习,肯定不会错的,抱有麻痹思想,按照自己的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仍然用老的处理方法,根本没有意识到问题的本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事故发生。③侥幸思想。现实工作中,少数职工心存侥幸思想,违反操作规程现象依然存在、有时任务重,时间紧,按规程办很难完成任务。怕麻烦、图省事,如省力蹬勾头、搭车;省事不敲帮问顶;疲劳坐皮带等。对于上述问题,并不是煤矿职工不懂安全操作规程、缺乏安全知识,以及操作技术水准不高等,而是职工存在侥幸思想,明知故犯,认为违章操作不一定出事,即使出事也不一定伤到自己。④逆反思想。有些职工有逆反,对抗思想,在工作中不服从领导的指挥,你让我向东,我偏向西,并出现职工正准备坐罐笼时,刚到罐门口,罐门关住,由于自己没乘上这次罐,向罐笼内扔自救器,矿灯,这样都会酿成大小事故的发生。⑤惰性思想。有些职工存在惰性思想,能省力省力,能省事省事,干活图省事,嫌麻烦,得过且过。更有些职工在岗位中出现脱岗、睡岗等现象,造成事故发生。⑥逞能思想。这种思想对煤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的威胁。有些职工存在逞能思想,觉得我比谁都强,在工作中不懂装懂,明明是违章还要做,结果害人又害己。⑦好奇心理。好奇心理人人都有,对一些
器材,包括新的设备没见过,感觉很新鲜,不懂情况下乱摸,使一些设备处于不安全状态,而影响自身或他人的安全。
1.2 客观方面
①管理不严。有的单位规章制度不完善、不健全,反三违宣传和惩处力度不够,结果导致三违多次发生。②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对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照顾不够,缺乏必要的关心,根本不了解职工的实际情况,例如有的职工心理烦燥,生活、工作不如意,存在后顾之忧,心理负担重,精神疲惫,导致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引发安全事故。③施工作业条件恶劣。煤矿企业只追求经济利益,关注生产,不顾井下条件差,设备简陋,使职工产生厌烦心理,影响作业行为。
2 在煤矿安全培训中强化安全意识教育的对策
首先我们要让职工明确知道什么是安全意识,安全意识是对周边可能对人或物质财产造成伤害、损失的危险因素是否具有习惯性的判断思维,从而远离或消除这些隐患避免受到伤害。
物质和精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其中,物质主要是指硬件方面的安全设施,精神主要是指软件方面的安全意识。在一定环境下,硬件是难以改变的,通过强化安全意识,可以降低煤矿事故的发生。安全意识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安全方面的意愿、意识、知识等。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按照安全知识胜于安全设施、安全意识强于安全知识、安全意愿优于安全意识的原则,不断强化煤矿职工的安全意识。
煤矿职工只有明白了安全的重要性,他们才能积极主动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不断地去学习新的安全技能,进而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通常情况下,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意识的职工,一定不具备履行职责的行为。
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和基础。因此,进行煤矿安全培训先从职工的安全意愿着手,通过意愿巩固意识,进而用意识强化安全。
2.1 强化安全意识
煤矿职工安全意识与煤矿安全生产密切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职工只有懂得安全生产的必要性,才能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根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的七条规定,使煤矿职工体会到领导的关心和照顾,都是为了确保煤矿职工的安全,帮助煤矿职工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不断巩固和强化法制观念,施工作业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职工要学习新的技术,掌握实际操作技能,要按规程操作,对于作业时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2.2 加强安全培训,保证职工持证上岗
对职工进行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正规安全培训,是确保煤矿职工安全的基础工作。所为正规培训,是发挥安全教育的作用,按计划办班,不能是走过场,要培训质量高,培训内容要结合实际,使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使职工能够丰富知识,达到培训效果。现在煤矿新职工岗前培训马马虎虎,大多在走过场、走形式,培训完成之后,通过签订师徒合同,就可以进入正式的工作岗位。在培训过程中发现,对于没有下过井的职工,尤其是文化程度不高的职工,培训过程中涉及的术语或者专业名词他们都难以理解,对培训效果产生直接的影响。最好的做法是,先集中职工统一讲解入井须知,然后进行下井参观,在参观过程中教师边走边讲,通过现场教学加深职工的井下印象,首先让职工对井下环境有个感性认识,再回到课堂进行讲解,职工接受起来就比较容易了。接受安全培训的职工,在文化程度、工作经验方面存在差异;在认识问题、理解问题方面同时出现较大的差别,通过进行现场培训进而弥补不足。许多学员认为,井下工作是粗活,没必要那么认真。其实不然,如某矿职工在井下干了多年,竟然不知道什么是“三违”,技校毕业生搞测量不精懂三角函数,造成该贯通的巷道贯通不了的笑话,由此可见煤矿安全培训的重要性。
⑹ 煤矿培训形式方式有哪些
从培训形式上讲,主要有线下培训和线上培训,以前主要都是本单位的技术能手或者外聘专家来讲,现在线上培训逐渐开展起来了,国家的政策也开始支持通过互联网的线上培训,也有一些做线上线下结合的,如矿业课堂。
⑺ 煤矿职工培训的办法
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条例
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条例
(一九八七年二月二日煤炭工业部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条例》和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
定,贯彻安全第一方针,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素质,预防各类事故和增强
抢救、自救和互救的能力,加强法制观念。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贯彻“强制培训、岗位培训、经常教育、广
泛宣传”的原则,对职工实行正规的培训。
第三条 安全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由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各级安全监察部
门负责组织编制安全培训计划和规划,并指导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业务建设和监督
本条例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 培训对象与标准
第四条 培训的主要对象是:正副局、矿(处)级干部、总工程师、正副区(
科)队长、班组长、安全专职人员、特殊工种(包括瓦斯检查员、放炮员、防爆检
查员、井下电钳工、绞车司机、电车司机、信号工等)。其中重点培训对象是:安
全矿长、正副区(科)队长、班组长、安全专职人员、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等。
第五条 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通过正规培训,各类人员必须达到以下基
本标准:
1.了解党和国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熟悉国务院颁发的《
矿山安全条例》和煤炭部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2.掌握防止瓦斯、煤尘、顶板、水、火等自然灾害的基本知识。
3.熟悉职责范围内的灾害预防计划、措施、并会抢救、会自救。
第六条 通过正规培训,下列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正副局、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局(处)长(包括生产处室的处长):
1.懂得安全生产技术的基本理论和有关法规、条例的具体规定及其制定的依
据。
2.能制订、审查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实施措施,会正确组织指挥抢救险灾工
作。
3.具备检查处理事故隐患,分析安全情况和提出采取改善安全工作具体措施
的能力。
二、正副区(科)队长、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及安监人员:
1.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指挥生产,会编制、审查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2.会检查判断事故的预兆,会排除事故的隐患,发生事故后会采取应急措施,
组织工人处理事故和避灾脱险。
3.熟悉掌握职责范围内各种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和安全操作技术。
三、特殊工程及班组长:
1.熟悉本工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2.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术。
3.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会熟练地使用
和操作,会排除故障。
第七条 新入矿的井下工人(包括合同工、轮换工)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两
个月(包括井下参观、现场实习),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实习四个月,考核合格
后可独立工作。
第三章 培训办法及任务
第八条 批准下达的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应同企业其它考核指标一样,必须按
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可以实行培训计划与奖罚挂钩。
第九条 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承担正副局、矿(处)级干部、总工程师、
安监局(处)长、通风安全工程师、安全培训中心师资的培训,并负责培训对象
的安全资格考核;基本建设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承担基本建设系统安全专职人员、处、
区、(科)队长及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并负责培训对象的安全资格考核;省(
区)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承担本省统配煤矿及地方煤矿处级干部、安全专职人员、
区(科)队长、矿安全教育室专兼职教学人员的培训,并负责培训对象的安全资格
考核。
第十条 各矿务局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必须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充分发挥作
用。其任务是:
1.负责区(科)队长、班组长、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承担本地区地方
煤矿安全培训任务,并负责培训对象的安全资格考核。
2.具体落实本局的职工安全培训计划。
3.指导帮助矿安全教育室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宣传工作。
4.为推广应用安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举办专题讲座或知识更新培训
班,收集储存国内外安全技术情报资料,为提供安全技术交流服务。
第十一条 安全教育室是基层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各矿都要建立。其任
务是:
1.负责本矿一般工种工人及新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
1.负责经常性、广泛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本矿一般工种工人的安全资格考核。
第十二条 煤炭部矿山救护培训中心的任务是:
1.负责培训全国矿山救护队长以上的指挥员。
2.承担矿山救护队大队长级干部的每年再培训二十天的轮训任务。
3.编写矿山救护的培训教材。
4.对救护队指挥员进行安全资格考核。
第四章 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 安全培训的教学,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正规培训与经常教育
相结合,脱产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的要求。
第十四条 正规的安全技术培训是指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培训时间、
要求和部颁教学大纲内容,有专职教师、有教材、有严格的考核制度以及相应的形
象化实验教学设备的整个教学过程。
第十五条 安全技术培训的教学内容,除必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
规性文件外,各类专业工种必须有按教学大纲编写的教材。教学内容要少而精,重
点突出,尽量利用直观形象化教学手段,重视实验,实习操作等实际教学方法,提
高教学质量。
第十六条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领导班子必须符合“四化”的要求,主要领导
成员应是专职的。重视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的建设,专职教师人数不少于在编
职工的35%。矿安全教育室的教师由矿工程技术人员和技师担任。
第十七条 脱产培训的职工,在培训期间享受本单位的福利待遇,不影响评先
进和工资升级。其工资待遇:井下区队长、班组长、特殊工种工人和井下一般工种
工人,不论实行计时加奖励或实行计件工资的均按本队月平均工资发给(不含井下
津贴)。奖金按学习成绩优秀、良好、及格三种即100%、80%、50%发给。
不及格及不参加考试的不发奖金。
第五章 安全资格证书与考核办法
第十八条 从事煤矿工作的所有原煤生产人员、矿建施工及火工品生产人员实
行“安全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制度。
1.干部和工人必须带《证书》上岗工作。否则,干部不能担任领导职务,工
人不准上岗。职务、工种变更时必须重新培训,考试取得新职务、新工种的《证书》
方准上岗。
2.《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并每年必须复试一次。
3.资格《证书》分类与授予单位:
一类:红色。正副局、矿(处)长,总工程师,由煤炭部安全监察局授予。
二类:蓝色。专职的安全监察局(处)级干部,由煤炭部安全监察局授予。其
他专职安全监察干部和工程师由省(区)安全监察局(处)授予。
三类:棕色。区(科)队长和技术员,由矿务局安全监察局(处)授予。
四类:紫色。救护大、中队长,由煤炭安全监察局授予。
五类:绿色。特殊工种的工人,由矿务局安全监察局(处)授予。
六类:黄色。其他原煤生产人员,由矿安监处或矿安全教育室授予。
4.不带《证书》上岗者,按违章处理。
第十九条 各类工作人员必须经资格考核,合格者才能取得《证书》。资格考
核办法是:
1.必须按本条例规定的安全技术培训,完成学习计划。
2.培训单位对其在安全技术基本理论,专业技术和安全法规考试及格达到第
二章规定标准。
3.考试方法:培训单位应根据教学大纲结合安全生产的实际命题,可公开复
习题。考试方法应是笔试、口试和实际操作。
第二十条 建立安全培训卡片管理制度。即在取得《证书》后,培训单位填写
安全培训卡片,包括姓名、选送单位、培训时间、培训科目、考试成绩、鉴定评语、
班主任签字、培训部门盖章,一式两份,培训部门和学员的单位各一份存档。
第二十一条 《证书》的吊销与返还,由各级安监部门执行,有下列情况之一
者吊销《证书》:
1.重伤以上(包括重伤)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2.实践证明其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水平不能胜任工作者;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
被吊销《证书》的职工,要停止工作进行补学、补考。补学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考试合格者返还《证书》。本人拒绝接受培训时,应按国务院颁发的《国营企业
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院舍、经费、编制及教学设备
第二十二条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建设,要达到设计规定的要求,发挥安全培
训基地作用,不准以任何理由改变它为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服务的目的,不准用其它
名目挤占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校舍,平调其固定资产及各种设备。必须按资金渠道
和规定单独建帐,严加管理。
第二十三条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以办短期脱产培训为主,只有在教师的数量、
质量和教学设备等条件具备时,并符合国家教委有关规定,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
准后,方可开办大、中专安全技术专业班,按规定定向招收在职职工,毕业后发给
文凭,但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设计规模的15%。
第二十四条 矿务局属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经费,可按照财政部〔八十二〕财
企字三十七号文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范围内开支,直接列入生产成
本,如不足需要可从企业基金、利润留成、包干结余或纳税后留利中拿出一部分资
金用于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基本建设单位在基建投资的其它基建费用中开支。省级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经费,由省局(厅)、公司自行解决。
第七章 考评
第二十五条 考试不合格者必须经再培训,再培训考试不合格者,继续培训,
只发生活费。对无理取闹故意考试不及格者应按国务院《国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职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而分配工作的,以违章论处。未经培训的
职工造成事故,应追究分配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必须严格按部颁发的教学大纲组织好培训。若
发现培训不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时,即应学未教的要追究培训单位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在执行中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条例解释权属于煤炭工业部安全监察局。
⑻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分为哪三个阶段
安全培训工作分为:
第一阶段是需求调查、谋划(计划)阶段。
第二阶段是培训学习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是考核总结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