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哪里进行会计继续教育
在本省的继续教育官网进行。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
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特点:
语强制性,严要求:学习内容、学时由财政部会计司拟定,具体实施由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批准认可的学校、单位组织开展,其运作格局是由培训单位培训,由各级财政部门发证,每个会计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若连续二、三年未参加,将在资格考试、会计证年检、评先表模等方面予以惩戒,直至吊销会计证,清理出会计队伍。
在职性,层次性:会计继续教育,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料(职称)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级别,按文化学习、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工作水平等方面存在的层次性和差异性来划分。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会计继续教育
Ⅱ 会计继续教育哪个网校好
会计继续教育恒企教育这个网校比较好。Ⅲ 今年会计继续教育网上继续教育教育机构应该选择哪个
今年会计继续教育网上继续教育已经暂停,根据最新消息,会计证取消已经是必然趋势,如果取消,以后也不会再有会计证继续教育年检等工作,目前可以暂时先不进行会计继续教育,正式政策公布以后再决定。
Ⅳ 会计继续教育哪个网校比较简单
快去继续教育的网校,我觉得主要看自己在哪个地区,一般每个地区的财政主管单位都会有指定的会计继续教育的培训学校不是说自己想参加哪个网校的培训就可以的啊,比如说我们这边在江苏的话就是推荐的是中华华夏会计网校和上海会计学院的网站进行的会计继续教育。
而我上的就是华夏会计网校的继续教育,相对来讲,通过自己的身份证进行注册之后,就会进入到个人中心,然后开始我需要书籍噢,先要指定一下是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还是金融的会计准则,一般选择企业会计准则选好之后可以进入个人中心,选择自己想要上的课程,课程分为两类,一类是必修课,一类是选修的必修,里边选择几门课选修里面再选点时间,大概要选满32个课时就可以开始听课了。
啊,注意在听课期间不能中断时间太长,因为有时候每隔20分钟左右就会有弹窗出现,会让你完成相关的选择或者判断做了之后鼠标移动之后才会继续开始计时,等到参加完32小时的课时之后就可以进入到嗯考试的考试之前会有一次模拟考试,建议在模拟考试时把握好相关的机会,对于错题自己及时用笔记下来,因为正式考试的题目与模拟考基本一致,这样就可以确保自己在正式考试的时候能一次通过。
Ⅳ 浙江会计证继续教育
需要继续教育,9月份去财政局年检
Ⅵ 浙江省的会计从业证的继续教育,现在还能报名吗为什么我在注册的时候不能选择培训年度
浙财会〔2013〕4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宁波所属市县不发),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增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促进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和《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浙财会字〔2007〕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的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形式与面授教育形式双轨运行,会计人员可按照注册地财政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自主选择。为方便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切实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各级财政部门应鼓励引导会计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逐步提高网络继续教育比重。
三、继续教育的内容
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由省财政厅确定;根据财政部要求,2013年度浙江省普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营改增会计及税收相关政策、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政策、最新财税政策、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等。省财政厅根据上述内容组织编写了《2013年度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读本》,供各地选用。
省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举办本系统、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培训内容,由举办单位根据本通知规定具体确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四、组织实施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组织实施,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一般由注册地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1.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省财政厅组织,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承办,各市财政局配合做好通知和报名等工作。普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2.省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举办本系统、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应符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并在培训实施前1个月将培训计划和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省财政厅备案。有本系统所属市县单位人员参加培训的,还应事先向其注册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报备名单,培训工作应当于当年12月10日前实施完成。培训结果各地财政部门应予认可。
3.因故未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一律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kjzj.zjczt.gov.cn)补修继续教育课时。
五、培训机构
1.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浙财会字〔2009〕83号)的规定,我省普通会计人员可通过浙江省网络继续教育平台接受网络继续教育。
2.符合《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相关条件的培训机构,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3.2012年度起,省财政厅已不再确定面授继续教育培训点。由省财政厅管理的普通会计人员,原则上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参加省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业集团组织的系统继续教育培训,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六、继续教育情况的登记
1.参加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人员,完成规定的学时,并通过考核,其继续教育情况将自动登记到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
2.参加其他形式继续教育的人员,其继续教育情况由培训单位协助同级财政部门登记到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
3.符合《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人员,或参加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含中专)在职学历教育当年成绩合格的人员,视同完成当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注册地财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4.参加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的学员,可以凭相关培训证明抵免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其中,参加省级以上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的学员,可以抵免当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成绩合格人员抵免继续教育培训课时的通知》(浙财会〔2012〕35号),会计人员参加2012年度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可视同完成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8个学时,并减免相应课时培训费用。上述合格人员可在2013年度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登录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点击“大赛补16学时”接受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完成16个学时即视同完成2013年度继续教育。
七、培训时间
2013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将于2013年3月1日开始。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职责抓紧组织实施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始时间不应迟于7月1日。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