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保安公司的可行性报告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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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怎样申请成立一个培训机构
参考一下北京的
海淀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申办程序
(试行)
一、 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
1、举办者应为本市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200万元以上)或本市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 拟任培训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3、具有50万元以上的办学启动资金。
4、办学场地相对固定(教室和办公室应在一处)。校舍面积不低于300平米,租用期或使用期不低于2年;举办电脑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相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
5、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6、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7、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
8、有2名以上具有财会资质的财务人员;有一定数量与开办专业相符的教师。
二、申请办学应提交下列材料:
1、办学申办报告。须写明举办者、校长、办学校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机制。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单位举办者应提交本法人证书、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拟任培训机构校长的资格证明文件(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办学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地产证明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用房证明;租赁场地应提交出租方的房地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双方的协议书。用房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应写明校舍总面积和租赁期限。消防治安合格证明文件。
6、培训机构章程。内容如下(查阅海淀教育网学校章程范本):
(1)培训机构名称、地址;(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4)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6)出资人是否要求合理回报;(7)学校自行终止的理由;(8)该章程修改程序;(9)学校应规定的其他事项。
7、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应写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决议内容,包括通过学校办学章程的决议、选举董事长和任命校长的决议、全体成员签字)。
8、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应写明课程设置、学习期限、课时、时间安排、教学目的、使用教材。
9、拟聘财会人员会计证原件复印件。
10、所设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购置证明。
12、联合出资办学应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书,须写明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13、以上提供的材料均应用小4号字正反面打印在A4型纸上。
三、培训机构名称应符合如下规定:
培训机构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名称为“北京市海淀区×××培训学校。未经国家教育部批准 ,不得冠以“中华”、“中国”等字样。未经市教委批准 ,不得称“大学”、“学院”。
四、区教委发给具备资格、符合条件、提交材料齐备的举办者《北京市海淀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区教委接受填写合格的登记表之日为正式受理日。区教委自正式受理日起三个月内,对办学申请作出答复。
五、学校批准成立后,必须建立各种规章制度,保证学校运作时按规章制度办事。
六、区教委在审查举办者应具备的办学条件后,通知举办者到推荐的审计事务所(北京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宣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办学启动资金验资。应交区教委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七、培训机构选择校址时应考虑全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合理布局,积极到民办教育发展薄弱的偏远地区办学。区教委对全区民办教育实行宏观调控,对在偏远地区办学的培训机构给予扶持;对在培训机构密集地区设立内容重复的办学申请不予批准。
八、区教委向批准的教育培训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领取许可证后刻制印章、到区人事局编办或区民政局社团办办理法人登记、到区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书、到银行开设帐号、到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培训机构应将刻制印章式样、开户银行及帐号报区教委社管科备案。
九、批准成立的培训机构有一年的试办期,试办期满,经考核,培训机构办学条件降低,已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取消办学资格,由区教委收回办学许可证。
3. 在北京怎样向公安局申请成立保安公司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保安服务企业和保安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5〕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保安服务企业和保安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
关于加强保安服务企业和保安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公安局2005年9月)
为切实加强对本市保安服务行业的管理,规范保安服务市场,发挥保安在社会安全防范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及公安部有关规定,现就加强保安服务企业和保安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保安服务企业开办程序及经营范围。在本市开办保安服务企业,依法应当经市公安机关批准。保安服务企业组建期间,公安机关的保安主管部门可介入实施初步审查。申请人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核准后,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公安机关办理正式批准手续。待公安机关批准后,持公安机关批准文件及相关资料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保安服务企业的经营范围是:居民住宅区、一般企事业单位、团体、公共场所的安全守护。
经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第十三条确定的和其他方面保安服务内容的,应经有关部门同意,包括: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机关团体、外国驻华使馆等外交机构的安全保卫;大型展览、展销、文体、商业等活动的安全保卫;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其他贵重物资和爆炸、化学等危险品的守护和押运以及随卫。
保安服务企业生产、销售各类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应当依法申请批准。
二、关于保安培训机构设立程序及培训内容。在本市设立保安培训机构,依法应当经市公安机关批准。取得设立保安培训机构许可后,到有关部门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保安培训机构培训内容为:安全守护、治安巡逻、押运、技术防范等。保安培训机构不得以实习为名派遣保安服务人员。
三、市公安机关作为全市保安服务业的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检查和考核等基础性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保安服务和保安培训工作的指导,依法严格查处保安服务企业、保安培训机构违法行为。对在保安服务和保安培训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工商行政管理、民政、建设、教育、文化、体育、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保安服务企业和保安培训机构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五、本意见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4. 天津市保安培训的申请书怎么写
一般保安公司都有一个公安部门配给的一个保安身份登记系统,在网上登记后同时还要刷指纹,并提交就行,
5. 县城成立保安公司都需要什么
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
一、许可事项名称: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
二、许可事项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公安部关于清理整顿保安服务行业的决定》(公发[1997]9号)第三条第五项
《公安部三局关于清理整顿保安培训机构问题的批复》(公治[1998]365号)
三、许可实施主体:市公安局' ]
四、许可条件:
第一、主体条件
在市行政区域内,以下单位可以设立保安培训机构:
(一)公安(警察)院校;
(二)经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并设有保安专业的院校;
(三)经公安机关批准、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保安服务企业。
第二、具体条件
申请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组建保安培训机构应当符合行政区域内保安培训机构的宏观规划;
(二)保安培训机构应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须在一百万元以上(不含固定资产),财务应当独立核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没有犯罪记录;
2、具有5年以上公安或治安保卫工作经历并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60岁;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未在其他保安培训机构任职或兼职。
(三)有明确的培训宗旨、培训目标、培训计划、培训大纲以及专用的保安培训教材;
(四)有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考核鉴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五)有与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规模相适应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应占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教师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5年以上公安、治安保卫工作经历; (六)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专职行政、财务、医务、学员管理人员,上述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财务、医务人员同时具有岗位资格证书;
(七)必须具有与培训内容、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房舍,以保证教学、训练、与长远发展的需要。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保安培训机构,占地面积不少于30亩;在城镇地区设立的保安培训机构,占地面积不少于15亩。保安培训机构的教学、训练、行政用房建筑总面积不得低于6000平方米,参训保安员人均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所有建筑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八)必须配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必要的技能训练设备、设施、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馆藏图书不少于5000种(册);
(九)保安培训机构租借的场地、房屋等必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租借期不得少于十年;
(十)不对外经营保安服务业务;,
(十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许可数量:
六、许可收费项目名称及依据:不收费
七、许可时限:受理后20日"
八、许可实施程序:
第一、申请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本人到审批机关办公场所提出申请。
(二)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申办保安培训机构的目的及可行性分析;
2、拟办保安培训机构的章程。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1)名称、地址;
(2)培训宗旨、培训规模、培训对象条件、培训层次、培训形式和培训时间;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产生、罢免的程序;
(4)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考核鉴定制度;
(5)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6)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7)章程修改程序及其他必须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3、申办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或营业执照、拟担任保安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拟任行政管理人员以及拟聘教职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个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
5、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和合法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开办费用验资报告;
6、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应出具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公证材料;
7、发展规划、招生简章、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目录;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材料。
第二、受理
(一)受理标准:
1、申请范围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受理程序
负责许可事项受理工作的人员应对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认真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申请许可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不予受理,应填写《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交与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理由及应向何行政机关申请;
2、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应即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填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3、对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或申请人按照要求补充补正申请材料后,应即时受理,填写《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和《收取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凭证》,及时送达申请人;
4、受理人员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应及时将受理的材料转交负责审查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
第三、审查
审查程序
(一)审查:责任人为主管民警
主管民警应及时审查申请人报送的材料,并提出审查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审核人。
如需到现场进行核查的,由2名民警进行核查,核查后填写《行政许可核查工作记录》。
时限:8日内完成。
(二)审核:责任人为主管处长
主管处长对全部材料和主管民警审查意见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定。
时限:3日内完成。
(三)审定:责任人为主管局长
主管局长对审核意见及申请材料进行审定后签署审定意见。
时限:3日内完成。
第四、决定和送达
(一)经对行政许可申请逐级审查后,应作出以下行政许可决定: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及标准的,应当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并加盖市局印章;
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及标准的,不予批准,并制作《行政许可事项不予批准决定书》并加盖市局印章,载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批准行政许可申请或不予批准行政许可申请的决定由最初受理人员及时送达。
时限:6日内完成。
6. 开培训班申请书
你的创业精神可佳,但需慎重选择好项目。如你选办汽车培训班,属社会力量办学,需要当地教育、交通、民政(资质认可)工商(营业执照)、物价(收费标准)以及税务等部门的审批。现将申请条件、程序提供给你,仅供参考。
社会力量办培训班申请条件
(一)申请办培训班的单位或个人,应具法人资格。
(二)有办学章程、发展规划、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有完善的教学、财务和财产管理制度。
(三)培训班负责人应有大专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无违法违规办学记录。
(四)培训班须有3名以上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教学业务,具有管理能力的专职管理人员(有正式聘用合同)。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上岗证。
(五)受聘教师应具备教师资格,每个专业有1名以上与办学层次、类别相应的专职教师。培训班必须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聘任外籍教师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有满足办学需要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和教材。办公、办学场地不得使用民宅,并具有房产证明或1年以上租赁合同或协议书、消防安全合格证、同时符合卫生要求。办学总面积应达200平方米以上,其中,专用办公场地不少于30平方米,办学场地的课室每间不少于30平方米。
(七)涉及艺术、体育、卫生、法律、公安、建筑、财经等培训的,须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八) 设立分教点参照成人教育培训班设置基本标准。
申请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 提交申请报告和单位(个人)有关资料。
1、申请报告必须写清楚:培训班的名称、办培训班的目的、地点(办公和上课地点)、培训的内容、培训使用的教材、每一节课时的收费标准(45分钟)、办班的形式、招生对象、单位(个人)情况、单位法人、培训班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以及师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教师资格或职称、任职岗位)、联系电话。
2、 单位申请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的身份证、培训班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任职文件。个人申请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详细的简历(从参加工作前一学习经历写起)、无业的有关证件或批文。
3、 管理人员和教师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财会人员须提供会计证,
以及聘用合同书。
4、所使用的教材一套。办学章程、教学计划、完善的教学、财务和财产管理制度一份。
5、按审批条件需提交的其他部门意见。
二、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申请办班条件的,研究后发给筹办通知书。
三、 筹办好后,须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消防验收合格证、卫生证明并通知我办去检查验收。
四、 验收合格后,填写社会力量办班审批呈报表,详细填写并盖章后交回我办(一式三份)。
五、 上报有关领导批准后,发给社会力量办班许可证。
以上材料除教材提供一套原件外,其它证件、批文、合同均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 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报告
申办职业培训机构手续办理
(办理部门:职业培训处)
一、申办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
设立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1、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3、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5、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
(三)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2、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3、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四)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职业训练发展规划。
二、办理程序办理程序包括申请筹办、正式申报、审核办理等程序。
(一)申请筹办申请筹办时,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筹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
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职业培训资源的布局,对申办培训项目进行评估,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
办结时限:30日(二)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时,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筹办批准书和筹办情况报告;2、《深圳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3、拟设培训机构的章程;4、拟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年期的场地租约;6、拟举办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7、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8、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确定出资额的报告。
(三)审核办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条件和设立标准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审核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这是深圳的,以供参考
8. 教育系统学校申请保安的报告——怎么写(急急急)
关于为**区学校配备专职保安的请示
尊敬的****:
近日,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凶徒闯进校园砍伤、刺杀学生和幼儿的惨案,为校园安全敲响警钟。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和上级教育部门的通知精神,为了加强学校的安保工作,我区拟为城市的8所中学、28所小学配备专职保安。特申请每年拨付经费144万元。详细工作方案附后。
妥否,请批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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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必须经过什么批准
法律分析: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必须经过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批准。办理保安培训单位是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机构,核实发放保安培训许可证。
法律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