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禁毒心得体会》一篇,500字以上.快,拜托了!!!!!
珍爱生命 拒绝毒品
在人生中,我们会被各种各样的善与恶包围着,我们必须分清哪些是善,哪些是恶,哪些是好人,哪些是坏人。当坏人千方百计诱惑你时,不要被一时的假象蒙骗了。“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我们知道:吸毒是不好的,有些人也想戒毒,可沾染容易戒时难啊,大家都在电视里看过,只要毒瘾一来,如果没有在吸毒品,那种痛苦将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多少意志坚强的人都忍受不了。
我在各种禁毒宣传画上看到,甚至有的人用各种方法来分散注意力,有的用刀割自己,有的用头撞墙,还有的把牙刷往鼻孔里塞??????难道他们不痛吗?他们也是没办法的,有的人就索性不去忍受,去向父母或亲戚骗钱。骗不到了就去偷、抢、去杀人。有些人吸毒不是故意的而是在毒品贩子的煽风点火下,或是在朋友的推荐下:“你就试一下而已,再说你意志力不是很强吗?没事的。”这样就会有人也这么想结果就去试一试。就是因为这么一试出大事了,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所以我们应该杜绝毒品。目前,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在认识上还存在着一些误区:一是怕学生知道毒品。认为禁毒教育会引发学生的好奇心,促使他们冒险尝试;二是认为禁毒教育是公安部门的事,与学校无关。这些认识误区的一个前提,就是目前在校学生吸毒者罕见。事实上,毒品蔓延的速度相当快,若等到毒品在校园时再来教育,则为时已晚。由此可见加强禁毒教育,做好超前预防工作,是解决青少年吸毒问题的根本途径和出路。
至于如何搞好学校禁毒教育,还有待于大家在具体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但有一点必须肯定,目前毒品虽尚未在学校出现,但“防患于未然”总比“亡羊补牢”为好。加强毒品预防教育仍然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方面,我提议,今后学校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禁毒工作的实践探索: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开展预防毒品犯罪宣传教育工作。
二.领导到位,加强对学校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多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
三.加强教育,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能力。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
毒品是会化了装出现的。据说,有些毒品换上了名为“减肥药”的外衣来迷惑爱美的少男少女,他们为了迷人的身材,大量吞食,却不知自己的生命正慢慢开始亮起红灯。
毒品,是让人走向无底深渊的陷阱;毒品,是让人走向犯罪的道路。有人竟然为了买那些昂贵的毒品,去打劫、拐骗、无恶不作。值得吗?生命,因为短暂,所以显得是那么的珍贵;又因为美好,所以我们珍爱它.而毒品是吞食生命的罪魁祸首之一, 我们一定要时刻警惕,防止上当受骗,远离毒品.我们要"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因为我们珍爱那美好的生命,所以要拒绝可恶的毒品!!!
⑵ 求禁毒宣传活动方案,主要是活动安排
关于广泛开展学习宣传《禁毒法》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宣传《禁毒法》和提高青年志愿者的禁毒知识水平,使青少年认清毒品的危害,提高拒毒防毒意识和自觉抵制毒品侵袭的能力,我校团委拟开展一系列学习《禁毒法》专题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禁毒法》知识学习,培养一批《禁毒法》知识宣传志愿者,提高广大师生员工据毒防毒意识,自觉有效地远离毒品、抵制毒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和谐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远离毒品、远离伤害。
三、学习内容:
(一)学习《禁毒法》的主要内容,重点突出毒品管制、戒毒措施、全社会的禁毒职责以及违法责任等。
(二)学习毒品的基本知识及其危害,特别是新型毒品的知识及危害,提高青少年识毒、防毒和拒毒的能力。
四、活动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
**月26日—**月1日
广泛开展动员活动,让各班班委、团支部书记、全体学生知晓中等专业学校开展《禁毒法》的学习活动,该阶段主要是在学校及各班张贴禁毒宣传画册,发放禁毒宣传资料。
****年**月1日下午5点在学校阶梯一教室
开动员会,发放有关资料,并在教学楼贴宣传海报。
(要求各班班长、团支书到会)
(二)活动实施阶段:
6月1日—6月8日
全面实施
《禁毒法》
学习宣传活动,
该阶段主要是从几个方面来实施的:
1、志愿宣传者培训活动:
****年**月2日下午4:30—7:00在教学楼4楼406教室开展学习《禁毒法》专题讲座暨禁毒相关知识培训,放宣传片。
(要求班长、团支书到会)
2、开展主题学习《禁毒法》活动
****年**月3日各班以主题班会形式开展学习《禁毒法》及禁毒相关知识,并观看禁毒宣传片。
3、橱窗黑板报宣传活动:宣传部出一期禁毒知识橱窗、黑板报,开展班级禁毒知识黑板报评选活动。
(**月7日前完成,**月8日进行检查评比)
4、现场宣传活动:
****年**月8日下午5点在学校足球场开展学习《禁毒法》有奖知识竞答暨大型签名活动。
(要求各班统一着装,全部同学参加)
(三)总结上报阶段:
**月9日—**月11日
1、总结活动成果,撰写活动总结。
2、收取学习《禁毒法》心得体会文章。
3、上报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
4、对开展的宣传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查找漏洞和不足,并加以改进。
⑶ 福建省禁毒条例的简介概括
(2015年11月27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氯胺酮(K粉),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四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禁毒经费与禁毒工作需要相适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禁毒委员会的职责是:(一)制定本行政区域禁毒工作规划、年度工作目标;(二)建立禁毒协调合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三)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四)组织调查、评估本行政区域内的毒品问题现状和发展变化趋势;(五)督促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完成禁毒工作任务;(六)指导、检查下级禁毒委员会的禁毒工作;(七)完成上级禁毒委员会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禁毒工作。各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禁毒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确定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安排专项经费,落实禁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做好禁毒宣传教育、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毒品预防、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吸毒人员帮助教育和禁种铲毒等工作。公安机关、司法行政、卫生行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第八条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制度,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保护其人身安全,对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鼓励成立禁毒志愿者服务组织,支持禁毒志愿者、志愿者服务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
第二章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宣传教育纳入公民素质和普法教育内容,根据本地禁毒工作实际开展常态化禁毒宣传教育,设立禁毒教育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增强全社会的禁毒意识。
第十一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禁毒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禁毒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基层组织从事禁毒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学校应当根据学生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卫生行政等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中小学校应当在小学五年级至高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每学年不少于二课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四条文化宣传、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将禁毒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计划。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以及其他公共视听载体等信息服务的单位和媒体,应当开展常态化公益禁毒宣传教育,安排专门时段、版面免费刊登、播放禁毒节目和公益广告。
第十五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责任制,做好禁毒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家庭成员有吸食、注射毒品的,家庭其他成员应当进行教育和制止,并给予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其戒除毒瘾。
第十六条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管理等部门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对旅客宣传的内容。公路、水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航空等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应当对旅客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七条娱乐场所和旅馆、洗浴、茶馆、酒吧、网吧、会所等经营服务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在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禁毒警示标牌,公布举报电话,对本场所从业人员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培训,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场所内发生。
第三章毒品管制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农业、林业等部门,发现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村(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予以铲除。
第十九条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用于生产制毒物品的化学原料。禁止违反规定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或者使用证明。药品零售单位出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查验、登记购买者的身份证件等信息。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储存、使用、进口、出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和落实单位内部管理制度,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毒品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公安机关根据禁毒工作需要,可以在边防口岸、交通要道、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以及物流集散地等场所,对过往人员、物品、货物以及交通工具进行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检查。上述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第二十二条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对寄件人交寄的信件以外的邮件、快件,应当要求寄件人如实、完整填写寄递详情单,核对身份信息,并逐件验视。寄递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物流企业应当如实记录托运人、提货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和托运货物的名称、数量等信息,加强货物交运前的检查工作,防止夹带、运输毒品;对货物托运、提取的单据,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发现寄递、夹带、运输毒品、毒品原植物及其种子、幼苗的,或者非法寄递、托运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调查取证。
第二十三条娱乐场所和旅馆、洗浴、茶馆、酒吧、网吧、会所等经营服务场所应当建立内部巡查制度,落实禁毒防范措施,发现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调查取证。前款经营服务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贩卖、提供毒品,不得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不得为进入场所的其他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第二十四条房屋出租人发现出租屋内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调查取证。
第二十五条汽车租赁企业在办理车辆租赁业务时,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身份证件资料、联系电话等,保存相应信息不少于一年。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车辆进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调查取证。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广告,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发布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不得非法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方法。媒体发现涉毒广告、涉毒销售信息或者非法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方法的,应当立即停止发布,保存相关记录,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调查取证。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信息巡查制度,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毒有害信息,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相关记录,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调查取证。
第二十七条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
第四章戒毒措施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第二十九条设区的市、登记吸毒人员千人以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一家以上戒毒医疗机构或者确定一家以上医疗机构,开展戒毒医疗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戒毒医疗服务资源和戒毒治疗需求,制定本行政区域戒毒医疗机构建设规划,并纳入当地卫生医疗机构建设规划。
第三十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戒毒工作需要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本辖区戒毒康复工作,并根据吸毒人员的分布情况,明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经费保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开展。
第三十一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招聘并培训,其工资薪金不低于同业用工标准,并按规定足额缴交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吸毒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根据吸毒人员的涉毒记录、现实表现、社会危害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实行分级管控、帮助教育。
第三十三条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与自愿戒毒人员或者其监护人签订自愿戒毒协议,并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三日内,将自愿戒毒人员身份信息、戒毒期限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备;发现自愿戒毒人员在自愿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对查获的吸毒成瘾人员,除适用强制隔离戒毒外的,应当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第三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社区戒毒人员报到后及时与其签订社区戒毒协议。社区戒毒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戒毒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可以获得的帮助;(二)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三)社区戒毒的具体措施;(四)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法律后果;(五)其他应当明确的事项。
第三十六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第三十七条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戒毒医疗机构依法对患有艾滋病等传染病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实行集中隔离戒毒治疗,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一)吸食、注射阿片类或者苯丙胺类毒品的;(二)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三)强制隔离戒毒两次以上的。
第三十九条被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科学设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和延伸服药点,方便吸毒成瘾人员就近治疗。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戒毒社会服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戒毒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和扶持戒毒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帮助其回归社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的戒毒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规定享受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
第四十二条禁止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等。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不得申领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等驾驶证照。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以及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等行为的人员,已取得的相关驾驶证照应当依法注销。因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或者被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康复的人员,在行政处罚执行完毕或者解除戒毒措施后申领相关驾驶证照的,应当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吸毒检测报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对经营服务场所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用于生产制毒物品的化学原料、工具、设备和违法所得,并处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的原料货值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货值的二十倍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毒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进入寄递渠道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发生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经营服务场所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单次被查获贩卖、吸食、注射毒品五人以下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二)单次被查获贩卖、吸食、注射毒品六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被查获未成年人贩卖、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三个月;(三)单次被查获贩卖、吸食、注射毒品超过十人的,或者贩卖、吸食、注射毒品被查获二次以上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至六个月。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对房屋出租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对汽车租赁企业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非法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方法,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依法注销相关驾驶证照,并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二)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船舶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轨道交通工具或者航空器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一)包庇、纵容毒品违法犯罪人员的;(二)挪用、截留、克扣禁毒经费的;(三)擅自处分查获的毒品和扣押、查封、冻结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财物的;(四)弄虚作假、隐瞒毒情的;(五)违反规定办理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手续的;(六)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七)泄露戒毒人员个人隐私的;(八)对戒毒人员有体罚、虐待、侮辱等行为的;(九)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十)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7月26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禁毒条例》同时废止。
附录: 福建省严格管理易制毒化学品名称
表一
1、麻黄碱(左旋麻黄碱)(Ephedrine)
2、麦角新碱(Ergometrine)
3、麦角胺(Ergotamine)
4、麦角酸(Lysergic acid)
5、1—苯基—2—丙酮(1—phenyl—2—propanone)
6、伪麻黄碱(右旋麻黄碱)(Pseudoephedrine)
7、N-乙酰邻氨基苯酸(N-acetylanthranilic acid)
8、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3,4-methylenedioxy—phenyl-2-propanone)
9、胡椒醛(Piperonal)
10、黄樟脑(Safrole)
11、异黄樟脑(顺式加反式)(Isosafrole)
表二
1、醋酸酐(乙酸酐)(Acetic anhydride)
2、丙酮(醋酮、二甲酮)(Acetone)
3、邻氨基苯甲酸(Anthranilic acid)
4、乙醚(醚、二乙醚)(Ethy lether)
5、苯乙酸( Phenylacetic acid)
6、哌啶及其盐(Piperidine)
7、甲基·乙基酮(丁酮)(甲乙酮)(Methy lethyl ketone)
8、甲苯(Toluene)
9、高锰酸钾(Potassium permanganate)
10、硫酸(不含试剂)(Sulphuric acid)
11、盐酸(不含试剂)(氯化氢)(Hydrochloric acid)
表三
1、三氯甲烷(氯仿)(Chloroform)
2、氯化亚砜(二氯亚砜、亚硫酰氯)(Thionyl chloride)
3、硫酸钡(Barium sulfate)
4、氯化钯(二氯化钯、钯石灰)(Palladium chloride)
5、醋酸钠(乙酸钠)(Sodium acetate)
6、氢气(Hydrogen )
⑷ 禁毒培训记录怎么写
自X年X月X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将正式施行了。学习、宣传、贯彻《禁毒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禁毒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级禁毒部门要充分认识《禁毒法》实施的重大意义,结合各地禁毒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在着力抓好《禁毒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上下功夫、见实效,开展面向社会的集中宣传活动,抓好试点工作,全力推动禁毒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新突破。一、充分认识《禁毒法》实施的重大意义禁毒工作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存亡,关系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这是指导我国禁毒工作的根本大法,对于全面推进我国禁毒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禁毒法》是适应当前禁毒斗争实际需要,在全面总结禁毒工作经验,合理吸收已有法律法规规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经过反复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第一部全面综合规范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禁毒法》的颁布,是我国禁毒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又一重大立法成果,为全面推进我国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禁毒法》在总结多年来戒毒工作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戒毒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禁毒法》的实施,对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禁毒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对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巩固和深化禁毒人民战争成果,全面推进我国禁毒事业,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二、深刻学习领会《禁毒法》的内容和精髓《禁毒法》共7章71条,明确了禁毒工作方针、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法律责任,规范了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国际合作等业务工作。其中有五大亮点,是我们学习领会《禁毒法》的重点、贯彻落实《禁毒法》的关键。第一大亮点:明确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机制。第二大亮点:第一次将禁毒委员会写入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级禁毒委员会的职责,依法确立了禁毒工作领导体制。第三大亮点:依法明确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第四大亮点:明确规定了禁毒保障机制,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大亮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立足吸毒者具有病人、违法者、受害者三重属性,对戒毒工作作出重大改革,首次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立法,将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戒毒整合为强制隔离戒毒,增设了戒毒康复场所等相关内容。三、以贯彻实施《禁毒法》为主线,推动全市禁毒人民战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一要在加强学习培训上下功夫,推动《禁毒法》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县区、各级禁毒部门要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开展《禁毒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结合“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大力宣传《禁毒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党和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禁毒人民战争取得的显著成效、当前禁毒斗争形势、毒品基本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禁毒法》的内容,遵守《禁毒法》的规定,积极参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禁毒法》的工作,全面掀起学习、宣传《禁毒法》的热潮。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禁毒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基层工作者、易涉毒行业和场所从业人员、戒毒人员,认真学习《禁毒法》,为禁毒志愿者、社会工作者从事禁毒服务工作,娱乐场所等从业人员参与禁毒工作,戒毒人员接受治疗康复等,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保障和思想基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司法、卫生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公安机关相关警种,把《禁毒法》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培训计划,确保所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执法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正确运用《禁毒法》,切实把《禁毒法》的具体规定落实到每个执法环节。二要在加强禁毒执法上下功夫,推动禁毒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贯彻《禁毒法》最根本的是要落实到禁毒工作成效上,体现在推进各项禁毒工作,提升禁毒工作能力和水平上。各县区、各级禁毒部门要以贯彻实施《禁毒法》为主线,依法加强禁毒宣传教育,依法改革和加强禁吸戒毒工作,依法加强堵源截流和缉毒执法工作中的职责任务,依法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依法明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组织以及学校、父母和监护人针对不同对象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法律义务,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全面完善和加强各项戒毒康复工作,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多部门、多警种参与的缉毒侦查工作机制,切实形成“禁毒人民战争人民打”的良好局面。三要在加强机制建设上下功夫,确保《禁毒法》贯彻实施的顺利进行。各县区、各级禁毒部门要抓住贯彻实施《禁毒法》的有利契机,推动解决一些长期困扰禁毒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一是依法明确相关部门的禁毒职责。要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协调各成员单位结合禁毒工作的新要求、新情况,依法调整、完善本部门、本系统禁毒职责,进一步发挥禁毒委员会及其办公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禁毒工作的职能作用。二是依法加强禁毒机构经费保障。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本地毒品问题和禁毒工作,推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经费保障。三是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督导考评。进一步完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禁毒工作的督导检查制度和考评评估机制,切实把禁毒工作成效纳入考核领导干部任职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推进禁毒工作责任制的严格落实
⑸ 社区戒毒工作站达标
根据街道禁毒工作会议精神,金客社区以禁吸戒毒为重点,为了更好地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发挥一切可以发挥的作用,齐抓共管,把禁毒工作落实到实处,为了推动创建“无毒社区”活动深入发展,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规范化轨道,特制定创建“无毒社区”工作计划:
一、社区首先成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禁毒帮教小组、妇女禁赌协会、青少年禁毒协会,还成立禁宣传员、禁毒志愿者队伍,使创建“无毒社区”工作形成网络化管理。
二、社区采取了一把手负责制,治保委员负责日常工作,同时,社区和东站街道办事处签订“无毒社区”责任状,社区和居民楼签订“无毒社区”责任状,社区和家庭制定争做“无毒家庭”保证书。让大家共同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三、将禁毒工作分解到各位社区干部、单元组长,做到分片负责,责任到人。
四、利用社区板报、文体等多种活动形式进行宣传,特别是在社区召开党员大会、居民大会、组织中小学学生活动时,也要不失时机地进行宣传。做到每季度搞一次活动,让禁毒工作宣传到每家每户,让广大居民更多地了解毒品的危害性,为了家庭、为了个人、为了社会、为了国家,要远离毒品,关爱自已的生命。
五、建立和完善吸毒人员监控帮教小组,形成社区户籍警、单位、家庭的监控网络,做好强制戒毒出所人员和解除劳教戒毒人员的接续帮教和安置工作。
六、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在社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绝不留死角,发现问题主动与派出所取得联系,掌握在社区帮教对象的特点,对涉毒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做到不漏一人。
七、建立完善的进度情报信息网络,制定防范措施,以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及时打击,争取做到在我社区无吸毒、贩毒、种毒制毒的现象,把我社区建成为无毒、和谐相处的新型社区。
篇二:晨光社区2012年禁毒工作计划
2012年,全街道禁毒工作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区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方针,以“五有五无”为总抓手,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为龙头,全面加强禁吸种毒、预防教育、打击惩处、基础建设等各项禁毒工作,为我街道的经济建设构建平安和谐麒麟创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为此特制定晨光社区2012年禁毒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社区领导重视禁毒工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制度切实可行的本年度创建工作方案,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同时一年至少有四次以上研究本社区的禁毒工作,有专人负责禁毒工作,做到有落实,有负责,使禁毒工作机制运行正常,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实施长效管理。
二、进一步强化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要继续按照“经常性、广泛性、多样性、针对性”的禁毒宣传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广泛参与、面向全民、贴近群众、注重实效”,广泛动员和运用一切有利于禁毒宣传工作的力量和条件,强化禁毒宣传预防教育,夯实禁毒基础,不断提高全社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努力形成“全民抵制毒品、参与禁毒斗争”的社会氛围。
我社区除了配合好街道禁毒部门组织的禁毒宣传外,还要因地制宜开展宣传,在辖区内建立一个以上禁毒宣传角,发挥宣传角作用和辐射功能,确保本社区禁毒宣传工作不留死角。利用好“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的有利契机把禁毒宣传推向高潮。
深化以青少年为主的毒品预防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利用法制学校开课的时机,重点对青少年开展毒品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把外来人口和可能涉毒品的“高危人群”作为宣传教育的工作重点,采取突出宣传与日常普及宣传相结合的方针,向社会广泛进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毒品预防教育,加强以禁种为主的农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扩大覆盖面,减少死角盲区,提高农村群众的禁种自觉性。
四、强化台帐建设,加大创建力度
社区禁毒台帐要严格按照区别禁毒委的台帐建设要求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记录齐。今年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继续分“保无毒”、“创无毒”、“创达标”三种,加强社区创建工作,确保社区创建年终考核合格率达95%以上。同时加强禁毒工作示范社区建设,并能以点带面,促使禁毒工作在本辖区内全面铺开。
篇三:XX街道工会二OO九年禁毒工作计划
禁毒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也是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认真做好2009年禁毒工作,按照XXX禁毒委关于禁毒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街道工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工会要把禁毒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提高对禁毒工作的认识,认真履行禁毒成员单位职责。
2、积极开展“无毒社区”“无毒单位”的创建和巩固工作,要以创建“无毒社区”“无毒单位”为载体,在创建工作中,以控制和减少新增吸毒人员为主要目标,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努力做好吸毒人员帮教工作。
3、加强禁毒宣传教育,以学习、贯彻《禁毒法》为契机,深入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活动,作为禁毒成员单位要带头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在禁毒预防教育中,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通过宣传栏张贴挂图上街集中宣传等各种渠道进行重点宣传,在“6·1、6·3、6·26”等尊重纪念日组织宣传、学习,组织观看有关禁毒的宣传片,努力提高职工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再掀起禁毒人民战争的新高潮。
4、强化禁毒单位工作职责,完善齐抓共管机制。作为禁毒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按照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开展禁毒工作,确保“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等活动顺利开展。
5、在开展禁毒工作中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篇四:科学北路社区禁毒工作计划
为提高社区居民的禁毒意识和拒毒、防毒能力,自觉抵制吸毒行为,使广大居民认清毒品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有力地促进社区禁毒工作的开展,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确保奥运年的社区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国家禁毒的有关政策,不断强化禁毒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毒品的危害性和禁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禁毒意识。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以强化禁毒宣传为突破口,提高群众的防毒意识,不断完善防范措施,提高禁毒的打击力度。
二、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标本兼治,努力提高居民对毒品的认识,尤其是对青少年毒害的认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三、在暑期利用社区服务中心为社区居民开办禁毒讲座和观看禁毒宣传片等,来增加居民们的禁毒知识。
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辖区内的宣传栏不定期的宣传禁毒知识,以确保小区稳定,为净化社区环境,遏制毒品蔓延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要经常组织辖区的青少年、党员、楼栋长、物业人员参加社区的禁毒例会,让其将毒品危害广泛的宣传到楼幢居民,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六、要对辖区内的涉毒人员定期进行帮教,做好禁毒宣传,提高居民对毒品的警悟性和禁毒的重要性。健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完善定期排查和回访制度,落实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篇五:阿镇园林社区禁毒工作计划
2010年我社区禁毒工作在旗政法委、镇政法工作中心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针,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认真贯彻“提高认识,教育为先,严厉打击,全员收戒,综合治理”的禁毒方针,提高社区对禁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各项禁毒责任,以建立和健全长效机制、加大对毒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狠抓预防教育、落实帮教措施、完善台账建设,遏制新吸毒品人员滋生为重点,综合治理毒品问题,全面推进禁毒防、堵、打、戒、管等工作深入开展,有效地遏制了毒品的蔓延,推动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促进我社区禁毒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努力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
加强协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主力军作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社区工作人员要发动群众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禁毒工作,营造全社区禁毒氛围,引导和动员群众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线索。
二、深入持久地开展禁毒法制教育和毒品预防教育
1、广泛开展以防范新型毒品为主要内容的禁毒宣
传教育。我社区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宣传教育,社区高有禁毒宣传教育专栏。
2、突出抓好青少年学生和易染素闻“高危人群”的毒品预防教育。我社区将继续抓好小学生的禁毒法制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向外来务工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社会闲散人同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努力扩大禁毒教育覆盖面。
3、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开展系列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我社区将广泛面向社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特别青少年拒毒防毒的意识。
三、落实对吸毒人员跟踪帮教,推进“无毒社区”创建活动
要以创建“创建社区”为载体,把禁毒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落实工作人员,成立禁毒小组,落实工作措施。
我社区禁毒工作要加大力度,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无毒社区”努力创新,不断提高。
⑹ 禁毒社工是做什么的
禁毒社工就是禁毒社会工作者,职责如下:
1、提供戒毒康复服务:
调查了解戒毒康复人员行动趋向、生活状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开展戒毒康复人员心理社会需求评估;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认知行为治疗、家庭关系辅导、自我管理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提升等专业服务;帮助戒毒康复人员调适社区及社会关系,营造有利于戒毒康复的社会环境。开展有利于戒毒康复人员社会功能修复的其他专业服务。
2、开展帮扶救助服务:
为戒毒康复人员链接生活、就学、就业、医疗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等方面的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组织其他专业力量和志愿者为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提供服务,协助解决生活困难,提升生计发展能力,改善社会支持网络,促进社会融入。
3、参与禁毒宣传教育:
参与组织禁毒宣传活动、普及毒品预防和艾滋病防治等相关知识、宣传禁毒政策和工作成效,增强公民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倡导禁毒社会工作理念,减低并消除社会歧视与排斥。
4、协助开展有关禁毒管理事务:
协助开展吸毒人员排查摸底工作;协助建立相关档案资料,做好工作台账,对工作对象的戒毒康复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协助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衔接,督促、帮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履行协议,努力减少现实危害。
发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拒绝报到或严重违反协议的、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严重违反治疗规定的,向乡镇(街道)禁毒工作机构报告,协助收集提供有关材料。
(6)街道禁毒工作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任务目标。
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要站在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高度,按照禁毒工作总体目标要求,明确禁毒社会工作者职责任务,大规模开展专业培训,不断提升现有禁毒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逐步扩大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规模;
完善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初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禁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规范禁毒社会工作者职业评价,加大禁毒社会工作者配备使用力度,培养扶持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强化禁毒社会工作者职业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禁毒社会工作服务制度,研究制定服务标准规范、健全完善服务协同合作机制,促进禁毒社会工作服务全面深入发展。
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工作格局和保障体系,禁毒社会工作者总量达到10万人,建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实现禁毒社会工作服务在城乡、区域和领域的基本覆盖,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的专业作用和服务成效不断增强。
⑺ 如何加强企业禁毒宣传教育求答案
目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用工多元化。不少企业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加强对这些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显得尤为迫切。甘肃省近年来就先后开展了“各级领导干部给进城务工人员讲禁毒课”、“进城务工人员毒品预防教育行动”等活动,并通过青年农民工技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禁毒宣传教育,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一、为什么要加强企业禁毒宣传教育 做好企业禁毒宣传教育,使企业领导层重视禁毒工作,企业员工提高对毒品的认知能力和抵御能力,增强同毒品犯罪作斗争的社会责任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人阶级是一支数量众多,占全民人口比例较大,同时又很有力量的队伍。做好企业员工的禁毒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拒毒防毒能力,对于提升这支队伍的战斗力有重要作用。 企业中青年人占很大比例,收入相对稳定,很容易成为毒品犯罪分子“下手”的对象,尤其是一些油田、矿山企业的员工,平时工作比较辛苦,文化生活又比较单调,如果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做得不到位,职工很容易被“拉下水”。此外,对于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的企业,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如何搞好企业禁毒宣传教育 首先,要按照禁毒法的要求,将企业禁毒宣传教育纳入禁毒工作总体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禁毒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的规定,将企业禁毒宣传作为一个重要方面,有序组织开展活动。企业应按照禁毒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的规定,做好本企业禁毒宣传教育。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应按禁毒法要求,针对企业中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第二,将禁毒宣传教育纳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尤其是在新职工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中,将禁毒知识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开展。 第三,通过组织品牌活动进行宣传。结合正在开展的“百万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创建“无毒单位”、“文明单位”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尤其是青年职工、临时工和农民工增强禁毒意识,自觉抵制毒品,参与禁毒。要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基层协会的作用,在广大会员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要配合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文化娱乐服务业、出租车业等重点行业会员的禁毒教育和培训,要在营业性娱乐服务场所公开张贴禁毒标语,加强警示教育。 第四,通过开展禁毒宣传“六进”活动等形式,深入企业开展宣传。要注意发挥禁毒志愿者队伍在禁毒宣传中的作用,通过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矿山、油田、工厂企业等开展禁毒文艺演出和走访宣传、发放宣传单等宣传活动,深受企业职工的欢迎。 第五,加强重点宣传。对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要重点加强相关法律规定的宣传,使企业管理者和职工增强禁毒意识,健全和落实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同时,要强化警示教育,对管理不善,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并通过这些案例,在全行业中开展警示教育。 第六,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目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用工多元化。不少企业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加强对这些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显得尤为迫切。甘肃省近年来就先后开展了“各级领导干部给进城务工人员讲禁毒课”、“进城务工人员毒品预防教育行动”等活动,并通过青年农民工技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禁毒宣传教育,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武永强)02
⑻ 如何加强企业禁毒宣传教育
甘肃省公安厅禁毒总队调研员 武永强 为什么要加强企业禁毒宣传教育 做好企业禁毒宣传教育,使企业领导层重视禁毒工作,企业员工提高对毒品的认知能力和抵御能力,增强同毒品犯罪作斗争的社会责任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人阶级是一支数量众多,占全民人口比例较大,同时又很有力量的队伍。做好企业员工的禁毒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拒毒防毒能力,对于提升这支队伍的战斗力有重要作用。 企业中青年人占很大比例,收入相对稳定,很容易成为毒品犯罪分子“下手”的对象,尤其是一些油田、矿山企业的员工,平时工作比较辛苦,文化生活又比较单调,如果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做得不到位,职工很容易被“拉下水”。此外,对于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的企业,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 如何搞好企业禁毒宣传教育 首先,要按照禁毒法的要求,将企业禁毒宣传教育纳入禁毒工作总体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禁毒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的规定,将企业禁毒宣传作为一个重要方面,有序组织开展活动。企业应按照禁毒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的规定,做好本企业禁毒宣传教育。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应按禁毒法要求,针对企业中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第二,将禁毒宣传教育纳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尤其是在新职工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中,将禁毒知识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开展。 第三,通过组织品牌活动进行宣传。结合正在开展的“百万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创建“无毒单位”、“文明单位”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尤其是青年职工、临时工和农民工增强禁毒意识,自觉抵制毒品,参与禁毒。要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基层协会的作用,在广大会员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要配合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文化娱乐服务业、出租车业等重点行业会员的禁毒教育和培训,要在营业性娱乐服务场所公开张贴禁毒标语,加强警示教育。 第四,通过开展禁毒宣传“六进”活动等形式,深入企业开展宣传。要注意发挥禁毒志愿者队伍在禁毒宣传中的作用,通过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矿山、油田、工厂企业等开展禁毒文艺演出和走访宣传、发放宣传单等宣传活动,深受企业职工的欢迎。 第五,加强重点宣传。对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要重点加强相关法律规定的宣传,使企业管理者和职工增强禁毒意识,健全和落实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同时,要强化警示教育,对管理不善,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并通过这些案例,在全行业中开展警示教育。 第六,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目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用工多元化。不少企业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加强对这些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显得尤为迫切。甘肃省近年来就先后开展了“各级领导干部给进城务工人员讲禁毒课”、“进城务工人员毒品预防教育行动”等活动,并通过青年农民工技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禁毒宣传教育,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⑼ 派出所禁毒的工作总结
一、 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我部高度重视禁毒工作,为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区宣传部禁毒领导小组,并对禁毒工作进行定期部署,对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督促检查。
二、
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提高禁毒意识和参与禁毒战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多克艘“总结王-zongjiewang”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是打好禁毒人民战争的根本举措。我部把禁毒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切实开展上半年各项禁毒工作。一是不断加强对部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禁毒宣传教育力度,真正做到宣传系统干部无一人吸毒、贩毒现象,带头做好禁毒工作的模范,树立宣传干部好形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中宣部、公安部等相关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省、市主流媒体、并充分利用区委机关报《今日南明》,不断加大对毒品基本知识与严重危害,以及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努力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全民知毒、防毒、拒毒、禁毒的社会氛围。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部共在省、市主流媒体及区委机关报刊发与禁毒相关的各类新闻稿件80余条,积极调动辖区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禁毒斗争。三是在不断加强对部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禁毒宣传教育的同时,我部还要求部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向家庭成员、向广大群众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禁毒的方针、政策,使大家认识到毒品的严重危害性,认识到禁毒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使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提高拒绝毒品诱惑的技巧和能力,增强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的有效性。
三、
积极帮扶禁毒工作联系点,努力营造齐抓共管局面,确保禁毒工作取得实效。
我部高度重视对口帮扶中曹办事处的禁毒工作,把禁毒工作作为落实省、市、区委相关精神,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了帮扶中曹办事处禁毒工作的重点,拟定了帮扶计划和措施。并由部相关领导带队,全体干部先后3次深入我部禁毒工作帮扶联系点中曹办事处辖及其辖区四喜巷社区和九洲巷社区,开展禁毒宣传等工作。一是为更好地在中曹辖区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工作,我部于2月中旬来到中曹办事处转发了《关于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通知》,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国家、省、市、区领导对禁毒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创建“无毒单位”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责任制,努力做到禁毒帮扶联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责任、有措施,保证了禁毒工作的顺利、扎实开展;二是于4月上旬和5月中旬先后两次到中曹办事处四喜巷社区和九洲巷社区组织召开群众大会,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动员、宣传、部署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禁毒知识,利用标语横幅、宣传栏、板报等多种载体,以召开不同层次干部职工会议等多种形式,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学习禁毒工作文件,广泛宣传禁毒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动员全体人员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和创建“无毒单位”活动,教育群众远离毒品、抵制毒品。
为全面规范辖区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实现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全过程监管,有效遏制特殊药品流弊案件发生,按时完成与省局签订的《XX年甘肃省特殊药品监管工作责任书》和与市禁毒委签订的《武威市禁毒工作责任书》各项工作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力度,认真履行药监部门在禁毒工作中的职责,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上半年禁毒工作情况报告总结如下:
一、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特药监管工作起步良好
我局高度重视禁毒工作,把加强特殊药品监管作为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主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XX年2月29日在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我局就XX年特殊药品监管工作作出总体部署。3月5日我局下发了[FS:PAGE]《关于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武食药监〔XX〕27号),具体安排特殊管理药品专项检查的各项要求,并于当日起派出四个检查组,分别对凉州区辖区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各县区局也同时启动了现场检查工作。3月21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十项措施和要求,同时针对当前特殊药品监管形势,就如何落实XX年特殊药品监管工作再次作了重申和强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局与各县区局、管辖区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市直、区直医疗机构签订了《武威市特殊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各县区局也分别与辖区内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签订了《特殊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强化了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特殊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明确了对特殊药品监管的目标、内容、责任和要求。截止目前,市县区局共检查包括甘肃黄羊河(集团)古浪制药厂、甘肃河西三州武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特殊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医疗机构共计2170家。同时,利用3.15节日进行了特殊药品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8000多份。
为切实履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督管理职责及禁毒工作职责,我局与武威市卫生局、武威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会商下发了《关于对全市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的通知》(武食药监[XX]72号),并于5月5日至23日联合对管辖区内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了联合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10人次,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35家。现场监督销毁了1家单位申请销毁的过期二类精神药品苯巴比妥钠注射液18支,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
二、抓学习、抓宣传、抓教育,禁毒宣传工作特色显著
1、我局按照市禁毒委办公室下发的《XX年武威市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传达《禁毒法》、禁毒工作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坚持在全市药监系统开展“不让毒品进单位”,“不许毒品进我家”的禁毒宣传教育及“平安奥运”为重点的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职工家庭禁毒教育,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及家庭成员认识毒品的危害,自觉远离毒品,增强防毒的意识和能力,干部职工家庭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入户率100%。全市药监系统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禁毒斗争,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中无吸毒、贩毒人员,继续保持为“无毒单位”,禁毒宣传工作满意率达100%。
2、为加强对兴奋剂的监督管理,净化兴奋剂药品市场,确保奥运会期间辖区内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我局把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落实。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5月9日,我局召开管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共320多人参加的兴奋剂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市局与相关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兴奋剂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治理承诺书。各县区局也按要求与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签订了兴奋剂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治理承诺书,为确保辖区内药源性兴奋剂安全管理营造了良好氛围。
3、我局积极参加市禁毒委组织的各项禁毒宣传活动。五月十六日由局领导带队,组织10人参加了市禁毒委组织的全市《禁毒法》宣传周活动,印发《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宣传材料500份,悬挂宣传横幅1条,为《禁毒法》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专项、突出重点、突出单位,实施重点监管有成效
1、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强化日常监管。我们充分利用综合手段加强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坚持做到特殊药品监管与药品市场监督有机结合,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并着力加强与禁毒工作密切相关的麻[FS:PAGE]黄素、咖啡因、氯胺酮等重点品种的监管,把特殊药品监管工作做到了严、细、实,全市未发生因监管不力造成的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案件及滥用情况。在上半年专项检查中现场监督销毁了3家单位申请销毁的罂粟壳7.0kg、斑蝥0.553kg,过期二类精神药品苯巴比妥钠注射液18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空安瓿6个品种3417支,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40份。
2、对黄羊河(集团)古浪制药厂、河西三州武威药业有限责公司等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加强了对各药品生产企业特药原辅料、成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规范了生产和流通秩序,杜绝了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为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3、充分利用计算机监控信息网络对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购进、销售、库存数量以及流向实行及时监控,确保特殊药品“一针一片”的流向都能得到实时监控,并对异常流向进行安全预警,实现了对特殊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各环节的有效监管。
4、开展了麻黄碱原料药的专项检查。2月份与市禁毒委联合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使用麻黄碱原料药的甘肃黄羊河(集团)古浪制药厂、甘肃河西三州武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武威市人民医院等5家单位进行了麻黄碱原料药的专项检查。并及时向省上报送了麻黄碱原料药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5、开展了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制订下发了《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辖区内2家药品生产企业、5家具有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经营资格的批发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5月5日至23日,我局会同市卫生局、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对管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了兴奋剂联合专项检查;6月初与市工商局联合对辖区内14家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相关化工类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督查、检查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标注或加贴“运动员慎用”字样,为保障辖区兴奋剂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确保奥运会期间辖区内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奠定了基础。
6、3月6日甘肃黄羊河(集团)古浪制药厂发生失盗案件后,我局领导亲赴现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市政府、市禁毒委办公室进行了汇报,同时积极配合省局督导组、公安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组织人员对该厂进行了gmp实施情况的核查,向省局及时上报了《关于对甘肃黄羊河(集团)古浪制药厂执行gmp现场核查情况的报告》和《关于甘肃黄羊河(集团)古浪制药厂发生失盗案件后开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积极行动,履行责任
1、按照市禁毒委重点整治工作要求,我局派责任科室工作人员到责任社区火车站大新社区对其禁毒工作进行帮扶,并就“无毒社区”的创建、宣传等工作提建议、想办法,促进了社区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
2、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了禁毒工作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认真做好《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的收集上报工作,截止目前,已上报《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177份。
3、按时给市禁毒办上报了《关于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安排意见》。
4、加强对凉州区疾控中心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监督指导。在年初兰州召开的全省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药物维持治疗会议上,我局主管副局长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
五、下半年工作计划
1、完成对辖区内药品从业人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年度宣传培训计划,提高广大群众的识毒、拒毒、防毒能力。
2、加强对辖区内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防止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确保特殊药品安全。
3、对责任社区禁毒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与社区组织一道共同创建无毒社区,完成重点整治目标任务。
4、积[FS:PAGE]极努力,全面完成禁毒工作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