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培训资金管理办法
AK/ZD1802A—2007 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加强培训经费管理,合理使用培训经费,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瑞科控股)
本部及各成员企业培训经费的管理。 1.3管理职责 1.3.1 控股人力资源部负责控股公司培训经费归口管理,负责确定培训
经费的计提标准、使用范围和使用标准;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各成员企业培
训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控股本部培训经费使用台账维护(见附表1《安瑞科
控股****年度培训经费管理台账》)。 1.3.2成员企业人力资源部(或综合办)负责本单位培训经费的具体管
理。 1.3.3财务部负责培训经费的计提和报销审核工作。 2 培训经费的计提、结存管理: 2.1培训经费分为日常培训经费和专项培训经费。 2.2日常培训经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1.5%计
提,不得超支使用。其中,各成员企业培训经费的三分之一,即各成员企业
工资总额的0.5%归控股本部支配。 2.3专项培训经费根据特定用途设立,专款专用,由控股人力资源部提
出,主管领导审核,控股总经理特批。下列项目可作为专项培训项目:教材
开发、印刷、出版;出国学习深造;重大投资配套培训项目;非基建培训设
备购置等。 1 AK/ZD1802A—2007 2.4培训经费结存:年度培训经费未使用完,不得累积转入下年度。 3 培训经费使用范围 3.1公派外出培训(进修)的学费、资料费。 3.2公派学历教育费用。 3.3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非公派学历教育费用。 3.4教材开发、购置及印刷费用。 3.5教学用品、用具、仪器、设备购置或租赁费。 3.6讲师授课费、食宿费、交通费。 3.7教学场地租赁费。 3.8考试费。 3.9其他与培训密切相关的费用。 4 培训经费使用办法 4.1日常培训经费支取必须严格控制在总提取数额
㈡ 中小学校长如何为学校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教师队伍
坚持教师优先发展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一、近几年,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教师FAff-建设的科学规划和宏观指导。
2、着力推进教师教育创新。
二是优化配置教师教育资源,努力构建教师培养新体系。
三是按照中小学各学段教师的实际需求,我省适时停止了培养专科层次初中教师的招生计划,调整了学科专业结构,大力培养中小学信息技术、英语、艺术类和综合类等农村基础教育急需的学科教师。同时,根据新时期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特点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优化课程结构,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实践环节,努力提高师范教育质量。2008年,我省开展了师范生顶岗实习的试点工作,152名学生在农村小学的顶岗实习收到良好的效果。
3、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一是从2003年开始,我省扎实开展了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契机,以校本培训为基础,以远程教育为依托,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内容的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据统计,至2007年底,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全部完成了新课程培训任务,40.8万名专任教师接受了240学时的岗位培训,15万和25.5万人分别参加了信息技术初级、高级培训,4.8万名教师参加了国家、省、市州三级骨干教师培训。
二是强化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科教师培训。从2004年开始,我省针对农村教师学科结构失衡的突出问题,由省本级筹集专项资金,以本科院校为依托,为全省农村乡镇中小学培训了英语、计算机骨干教师近1万名、农村小学音乐、美术、体育、生命与健康等学科省级骨干教师1500名。全省各市州普遍开展了相应专项培训,有效缓解了农村学校薄弱学科教师短缺的矛盾。
三是狠抓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我厅先后下发《关于推荐优秀在职小学教师通过继续教育达到专科学历水平培训的通知》、《关于推荐优秀在职中学教师通过继续教育达到本科学历水平培训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采用远程教育和自学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每年组织2万名小学教师和1.5万名中学教师免试入学,分别进行专科和本科教育学历提升培训。同时,鼓励教师通过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提高学历层次。据统计,小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和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分别从2000年的12.94%和11.26%提高到2008年的65.64%和46.61%。
四是大力开展中小学校长培训。认真落实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的规定,加大对农村、民族地区校长培训的力度,有计划地安排相对薄弱学校的校长到较发达地区学校挂职锻炼、发达地区优秀校长到民族地区学校任职。2003—2007年,共有3.5万名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教育管理干部参加了岗前培训,累计选拔了340多名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校长到较发达地区学校挂职锻炼。
五是健全中小学教师培训网络,积极推进示范性省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工作。目前,全省108个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办学水平有明显提高,有9个已通过了省里的评估验收,其中2个受教育部通报表彰。2004年,我省建立了两个用于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培训的远程教育平台,并在90个县市区设立教学点,为边远地区教师通过网络获取优质资源、提升自身学历水平提供了条件。2007年,我厅又利用省电大系统的网络和资源优势实施中小学教师远程学历教育。2008年,又投资600万元建设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专用平台和开发学习资源,为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开辟了新的途径。
4、不断完善教师工作体制机制。一是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教师队伍的职责。2004年,省政府发文重申“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统一归口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并将教师管理体制落实情况作为县级政府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教育实绩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同时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省政府明文规定“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在教职工工资总额1.5%范围内,由事业费开支”,“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据统计,2003--2007年,省、市、县三级政府用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财政专项经费累计达到2.92亿元。
二是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制定了《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入规范化轨道。2004年,我省全面开展了面向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出台了《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办法(试行)》等操作性文件,加强了非师范教育毕业生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工作。截止到2008年底止,我省已累计认定各类教师资格53.39万人。
三是完善教师职务和特级教师评审制度。从2001年开始,我们将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权有计划地下放到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2004年明确规定评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均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从2005年开始,实行职务评聘向农村教师倾斜的政策,凡在农村工作满20年、符合规定条件的乡镇以下教师可在3年内获得一次参评中小学中级职务的机会,凡没有中学高级教师的农村中学可至少允许1名符合条件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2002年,我省修订颁发了《湖南省特级教师评审实施细则》。在2008年特级教师评选中,明确规定80%的申报指标用于教学一线教师,重点保证农村教师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
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工作在教师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共同努力、不断创新、务实工作的结果。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曾多次受到教育部及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教育部两次编发专题《简报》推介我省做法;2006年,原副省长许云昭同志在教育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作专题发言,介绍了我省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举措和经验:2007年,新华社以“湖南推行免费定向培养农村教师计划,,为题专门编发一期《国内动态》。
二、准确把握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教育事业正步入新的发展时期,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面临新的更高的要求,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分析和正确判断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积极研究新形势下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主动适应新的变化。
1、充分认识时代发展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紧紧抓住当前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努力实现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全面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和奋斗目标。在实现这一伟大历史使命的过程中,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教师是关键。
从教育事业自身发展来看,教师队伍的科学发展,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对于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具有直接的影响。当前,实施素质教育在一些地方还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很多中小学教师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感“不适应”,其中最重要原因之一,是教师队伍的教育理念、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与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要求之间存在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在一定意义上说,师资的水平决定教育的水平,教师的质量就是教育的质量,教育的差距就是教师的差距。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键在教师的作为;提高教育质量,关键在教师的素质。
当前,随着义务教育的基本普及和高等教育大众化初步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于优质教育的需求与日俱增,“有学上、有书读”的要求正在被“上好学、读好书’’的愿望所取代。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发展,努力破解择校、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高质量的教育,提升教育的内涵。要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最首要而关键的,仍然是教师队伍的师德和专业水平。因此,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对于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和全民族素质、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满足人们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都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甘于奉献、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2、充分认识当前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面临的深层次矛盾。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取得巨大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教师队伍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时代发展和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在教师编制、资格、待遇、管理、培养、培训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亟待解决。近几年来,各级政府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但随着收入分配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推进,教师津贴、福利和住房、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方面的问题又凸显出来;教育发展对新进教师的素质要求不断提高,但教师资格、聘用等准入制度的改革完善相对滞后;提高现有教师素质的要求日趋紧迫,但教师的培训制度、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尚不完善;教师资源配置成为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的关键因素,但相应的教师聘用、流动和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还在探索当中;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但与城市学校教师素质和待遇等方面的差距仍然较大,在一些地方还有扩大趋势;尊师重教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但教师的法律地位仍不清晰。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和文化多样化环境下,如何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培养优秀教师和新一代教育家,仍然是我们面临的全新课题。
3、充分认识当前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我省现有普通中小学校18058所,有教职工553848人,其中专任教师496486人。经过长期不懈地建设,我省中小学教师这支队伍结构明显改善、整体素质不断提升,为我省教育事业特别是基础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是一支很好的队伍。但这支队伍自身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矛盾较突出,短缺与超编并存,学段、学科不配套。目前,一方面我省农村初中和小学教师总体超编,另一方面,中小学各学段教师结构性缺超共存,如全省高中与幼儿园学段教师,按照现行标准分别缺编10142和39321人。学科结构性矛盾突出。中小学信息技术和英语专业教师严重不足,音乐、美术、体育及综合类学科专业教师短缺,如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按课时比分别需补充5666、14532和6245人。从客观上看,这一问题与教师来源、补充以及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中小学课程门类和学时比例进行调整等因素有关,但按照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及时补充部分学段和学科的专业教师,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是教师队伍整体学历水平有待提升。按照国家现行各学段的教师学历要求,目前我省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49%、96.82%和90.23%,均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各学段高层次学历水平教师比例与我省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在全国所处的地位很不相称,如2007年,我省小学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比例为62.5%,仅位列全国第22。随着教师专业化和我省建设教育强省进程的加速,我省基础教育师资整体学历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农村小学教师队伍相对老化。我省小学45岁及以下教师比例为61.43%,51岁及以上教师比例为24.35%。但同比在城市分别为79.36%和11.96%,在县镇为68.06%和18.O%,在农村则为54.54%和30.1%。且农村小学教师年龄老化问题在随后5年还会进一步加剧。
四是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亟待加强。上世纪末,我省全面启动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从实施新课程以来的情况看,教师专业发展亟待加强的问题已凸显出来,并成为影响和决定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及课程改革顺利开展的关键。虽然我省已建立每5年一轮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制度,也花大力气开展了新课程、信息技术、班主任和骨干教师等专项培训,由于对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足,实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培训对提升教师专业素质的作用并未充分地发挥出来。从总体上看,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专业水平与当前经济社会对教育提出更快更好发展的要求之间,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当今世界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趋势加快,以及我省教师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受到我省尚不够发达的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的原因,又有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对优质教师资源的需求持续地增长,其增幅超出了教师教育发展速度的影响,还有教师教育在改革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等因素。
在当前经济社会与教育事业发展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们要顺应时代发展和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主观方面总结和思考,查找自身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准确把握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的发展方向,抓住机遇,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工作,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把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成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队伍。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坚持教师队伍优先发展。教师是发展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和核心要素,教师队伍建设在教育事业的总体格局中之所以处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是国家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教育规律使然。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从事教师工作的同志,必须充分认识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在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格局中把教师队伍建-i=瑟N-在最为优先发展的地位。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国家的事业和政府的责任,结合当前突出问题和未来要求对教师队伍建设作出统筹规划;要坚持政府主导、运用国家公共财政的力量、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要着眼于制度创新,下更大的决心,建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为教师队伍建设创设良好的发展环境,将教师队伍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落到实处。
2、必须坚持以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2020年,我国将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教师队伍不仅在规模结构上,更是在水平质量上要适应更高的目标要求。就我省的情况看,目前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数量和规模已基本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提升质量成为我省教师队伍建设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核心任务。2007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出台后,又专门制定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计划》,作为落实建设教育强省要求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予以重点保障。
金省各地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重心迅速转到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上来,要将提升素质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根本任务,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的思想和业务水平、提升教师学历层次,努力达到《计划》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为实现教育强省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3、必须坚持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主题。教师专业化是当今国际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从全球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势看,教师专业化的进程正在加速,世界各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表明,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是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教师专业化的主要内涵是教师专业发展,即教师自身在思想道德、专业知识、技能和专业能力等方面持续不断的努力和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是一个长期、连续、复杂的发展过程,是高水平教师成长的必由之路。
教师专业发展是教师自身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教育规律的客观要求。作为专业工作者的教师,要不断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满足不同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只有持续不断地进行专业研修、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对于教育事业而言,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赖于每一位教师自觉进行专业发展、提升素质。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教师专业发展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和主要内容,制定积极的政策和措施,为教师专业发展创造条件,为教师提升素质提供平台。
4、必须坚持以农村师资建设为重点。近年来,通过采取一系列特殊政策和措施,我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整体面貌正在发生新的变化。但当前农村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城乡师资配置差距仍然较大,尤其是农村教师结构失衡、骨干教师缺乏、待遇偏低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农村教师仍然是教师队伍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严重制约着整体教育质量的提高,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程度。因此,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牢牢牵住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这个牛鼻子,以更多的精力、更大的财力,进一步加快农村教师队伍发展步伐,促进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科学发展。
三、扎实推进当前几项重点工作
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全省各地从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同志要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不断增强把握方向、统筹全局、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能力。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全力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关于2009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工作,湘生同志刚才已作了安排和要求,我这里强调的是今年乃至今后几年要重点把握的几项工作。
1、调整优化结构。当前,我省中小学教师数量矛盾基本缓解,教师资源的结构性问题迅速上升为主要矛盾。在当前我省教师队伍诸多结构性问题中,最突出的是结构性缺编与超编并存的问题,也就是说,当前中小学教师总数不少,但某些学科教师特别是合格的专业教师缺乏,已经成为严重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前面已经谈到,我省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三个学科教师短缺,其实还不止是这几个学科。中小学教师队伍中还有一批“教非所学”的教师。专业是专业化的基础,没有专业基础,专业化从何谈起?
今后几年,我省的学龄人口和教师供求关系都会发生较大变化,我们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抓紧进行教师队伍的结构性调整。一是要根据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和本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加强教师特别是农村学校教师分学科分专业培养的计划性,从培养源头上有效控制学科专业结构的失衡;二是在教师补充环节上,要按学科(课程)教学工作任务配置编制,按学科(课程)教学需要进入,同时新补充的小学和初中教师分别应具有专科以上和本科以上学历,切实把好新进教师“入口关”;三是加紧对“教非所学”且在所教学科专业有培养前途教师进行所教学科专业培训,有效缓解教师队伍专业结构失衡的矛盾。
2、狠抓素质提升。教师的水平决定教育的水平,教师的质量决定教育的质量。低水平的师资绝不可能有高质量的教育。为此,一是要普遍提升中小学教师学历水平。学历水平是反映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基本要素,目前我省小学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和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的排位分别位居全国23、23和15位,这与我省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极不相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关注、加大工作力度,把教师学历提升作为一项过硬的任务来抓。
二是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要认真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和其他各类专项培训,研究教师培训的目标、课程内容和施训方法,努力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切实加强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与培训,使每一位教师都成为师德令人敬佩、教学令人满意的合格教师。
三是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中小学名师、特级教师和专家型校长是为人师表的典范,是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领军人物。要充分发挥这些骨干教师团队在教育教学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带动和促进教师素质提升。
3、关注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我省是个农业教育大省。农村教师占教师人数的87%,同时,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仍然相对薄弱。农村教师整体素质不高,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失衡,成为影响提高我省基础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教师队伍建设要突出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农村教师整体素质这一重点。
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关键在于促进优质教师资源流向农村。为此,我们一是坚持面向农村地区和农村教育,加强师资培养工作,为农村教育储备、输送更多高素质的优秀教师。二是积极探索区域内教师定期交流的制度和办法,加大教师交流力度,推进城镇教师支教农村,缩小区域间师资差距。三是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开展农村教师专项培训,提高培训实效。四是制定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补充完善农村教师扶持措施,防止农村骨干教师流失,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4、创新建设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根本出路在于制度创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教师职业的选择性、多变性明显增加,教育劳动力市场的人才竞争机制和自主择业机制日益形成,这一转变在客观上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中小学教师政策定位在激活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在需求、促进教师努力提高自身学识能力和水平、提升竞争能力上,大力推进教师教育和教育人事制度创新,建立有利于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是研究建立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和职业吸引力的机制,吸弓f优秀人才投身教育、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政策措施,严格教师资格制度,让优秀的人才“想进来、进得来”,让不合格的人“想进来、进不来”。
二是研究制订激励教师专业发展、不断提升自身素质的制度,让广大教师能够“想教好、能教好”。
三是研究制订培养造就教育家的制度和倡导教育家办学的制度,让骨干教师“出得头”。
四是研究制订防止优秀人才流失和让不合格教师退出的制度,使优秀教师能够“留得住”,让不合格人员能够“出得去”。
同志们,在过去的几年中,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今天,我们遇上了我省教育事业推进科学跨越、建设教育强省的良好时机。我相信,只要我们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实践,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坚定的决心,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探索教师工作的规律和有效的工作方法,我们就一定能够走出一条适合我省省情的教师队伍建设新路子、在湖湘教育的历史上书写新的篇章!
㈢ 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3)学校教师培训经费计划扩展阅读:
教育公用经费支出的问题主要存在于义务教育阶段。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经费结构不合理。办公费、设备设施购置费及政策性支出等所占比例过高,与教育教学直接相关的支出比例太低。在学校教育事业费中,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的比例不合理,且存在将公用经费挪用作人员经费的情形。
2、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总体偏低,尽管近年来公用经费支出规模不断增大,但对学校而言尚处于维持运转的水平。农村住宿制学校的运行成本和北方农村学校取暖费用尤其偏高。
3、地域差距较大。按照法律规定,地方可以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因此各地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差距悬殊。如上海在2011年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就达到1600元,初中达到1800元,远高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
4、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财权受限。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后,财政部、教育部要求对农村中小学实行“校财局管”。财政管理权的上移造成学校公用经费管理自主权的削弱,容易打消学校办学积极性。
㈣ 教育厅文件高职教师培训费标准是多少
发表日期:2015-1-10 0:00:00 浏览次数:4593
各高等职业院校,各高职教师培训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苏教师〔2012〕35号),结合我省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高职院校教师培训项目任务和计划公布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任务
2015年度高职院校教师培训项目分为国家级培训和省级培训。国家级培训由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省级培训由省财政重点支持。国家级培训项目包括国内培训、企业顶岗培训和国外培训等;省级培训包括学科专业带头人高端研训、骨干教师提高培训、国外培训和管理者专项培训等。
(一)学科专业带头人高端研训
此项培训为省级培训,包括高级访问学者计划、高级访问工程师计划、专业负责人研训三个项目,培训对象为高等职业院校学科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或后备人选,一般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1.高级访问学者计划。选派教师到国内重点高校或科研院所研训,跟踪、了解学科学术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拓展知识领域,开展或参与相应的科研工作,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研训时间1年,选派120人,经个人申报、所在学校和接收单位同意、省高职师培中心审核后实施。
2.高级访问工程师计划。选派教师深入大中型企业或科研院所实践锻炼,跟踪和了解生产一线最新技术,参与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帮助教师加深对实际专业工作的理解,提高实践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研训时间1年,选派80人,经个人申报、所在学校和接收单位同意、省高职师培中心审核后实施。
3.专业负责人研训。选派教师到省内重点本科院校研训,跟踪本专业的最新进展,掌握专业和课程建设的理论与方法,提高学术研究、专业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能力,造就一支引领各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发展的人才队伍。研训时间3周,选派200人。
(二)骨干教师提高培训
包括国家级培训和省级培训。培训对象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的专业课和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单位为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和省内重点、特色本科院校。培训主要内容为学习专业领域新理论、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提升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素养。国家级培训时间4周,选派384人。省级培训时间7-14天,选派2460人。
(三)企业顶岗培训
此项培训为国家级培训。培训对象为近五年进校未在企业连续实践半年以上的专业教师,培训基地为省内外大中型企业。通过顶岗实践,增进其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技术服务能力,结合企业实践改进实践教学,实现 “双师型”发展目标。培训时间8周,选派580人。
(四)培训管理者专项培训
此项培训为省级培训。培训对象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及师资培训管理人员、培训基地负责人等,通过培训提高管理者的专业化水平。培训时间5-14天,选派600人。
(五)国外培训
包括国家级培训和省级培训。培训对象为高等职业院校学科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通过培训、学习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先进教育技术、课程及教学项目开发等。国家级培训时间4周,选派82人。省级培训时间3个月,选派60人。
二、培训组织管理
(一)各高等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将教师培训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要根据通知确定的培训任务和要求选派学员,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参加培训的教师能够安心、按期完成培训任务。各校要有专人负责培训学员的选派和报名工作,国家级培训登录“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网址:http://www.hvett.com.cn)报名,省级培训登录“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网”(网址: http://spzx.jsut.e.cn)报名。各校须在4月11日至5月10日间完成报名工作,并组织参加国家级培训教师填写《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推荐表》(一式一份),参加省级培训教师填写《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登记表》(一式两份),参训教师持推荐表或登记表到培训单位参加培训。其中,选送到省外参加国家级培训的教师须经省高职师培中心备案后方可参加培训。
(二)承担培训项目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要加强培训需求调研,精心制定培训方案,并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培训方案施训。要加强与选送单位联系,审核参训人员资格。要在培训开始7天前,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与培训学员或相关高校师资管理部门联系有关培训事宜,确保学员按时参加培训。要注重培训管理,制定培训管理规章,加强学员培训考核,其中省级培训须在结束15天内将一份《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登记表》寄送学员所在学校,另一份留存,同时将《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汇总表》寄送省高职师培中心。
(三)省高职师培中心要加强全省高职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要加强培训方案审核和培训质量监督,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三、培训经费管理
(一)国家级培训经费以中央财政拨付为主,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和选派学校承担。国内培训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5000元/人,省级财政2800元/人;企业顶岗培训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1万元/人,省级财政5600元/人;国外培训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3万元/人。
省级培训补助标准为高级访问学者、高级访问工程师2万元/人,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专业负责人研训、管理者专项培训每人每天400元,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英语提高培训3500元/人,省级国外培训补助标准为培训费用的30%。
选派学校负责学员交通费用,培训单位不得收取住宿等费用。
(二)专业负责人研训、管理者专项培训、国外培训以及省内高校承担的高级访问学者计划、骨干教师提高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直接拨付到培训单位。
高级访问工程师计划、企业顶岗培训以及省外高校承担的高级访问学者计划、骨干教师提高培训经费,经省高职师培中心审核后,由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直接拨付给选送单位,在财政资金未拨付前,由各选送单位先行垫付。
(三)各培训单位的培训经费须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切实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省财政厅、教育厅将对培训经费开展监督检查。
㈤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如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十七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一)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五十二)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五十三)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完善制度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当教师。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大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加强校长培训,重视辅导员和班主任培训。加强教师教育,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增强实习实践环节,强化师德修养和教学能力训练,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完善相关人事制度,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
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建设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大力提高高校教师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促进跨学科、跨单位合作,形成高水平教学和科研创新团队。创新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式,引导教师潜心教学科研,鼓励中青年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项目,为高校集聚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
(五十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贴补贴标准。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国家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五十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
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制定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制定高等学校编制标准。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规范用人行为,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推行校长职级制。
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大力表彰和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国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设立荣誉称号。
㈥ 民办校用于教师培训的资金数额有规定吗
民办校用于教师培训的资金数额有规定
第四条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使用的原则,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应严格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学校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教师年度培训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在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时,应先使用公用经费总额的5%部分,再使用师训专项经费。
第六条学校要认真执行教师培训经费的预算决算制度,增加教师培训经费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教师培训经费当年安排当年使用。
㈦ 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任务和重点
“国培计划”包括“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和“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两项内容。
(一)“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
教育部、财政部直接组织实施面向各省(区、市)的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主要包括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班主任教师培训,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等示范性项目,为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培养骨干,作出示范,并开发和提供一批优质培训课程教学资源,为“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在教育部、财政部统筹规划和指导下,中央财政专项支持中西部省份按照“国培计划”总体要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对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引导地方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提高农村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培训计划主要包括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
总体要求
(一)精心筹划,精心组织。各地要精心筹划和组织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培训取得良好效果。按照项目要求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培训。重视培训项目的前期调研,针对培训对象的需求研制培训方案。要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为中小学教师提供优质培训服务。
(二)创新模式,务求实效。积极探索采取集中培训、脱产研修、“送教上门”、对口支援和远程培训等多种模式开展教师培训。力求做到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短期集中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院校集中研修与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积极探索运用有效的培训方式方法,满足教师多样化的培训需求,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竞争择优,确保质量。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培训项目,要实行政府采购。建立健全培训项目招投标和优质培训资源遴选机制,建立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机制,保证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平等参与招投标。遴选具备条件的高水平院校、具有资质的公办和民办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国培计划”任务,形成“国培计划”重点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试行培训券(卡)等有利于教师灵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地点的办法。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四)整合力量,共享资源。建设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选拔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的专家和中小学一线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培训教学,形成动态更新的培训专家库。教师培训资源的开发坚持多样化立体化、实际适用和先进创新的原则,充分调动优质资源,促进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共建共享,保证“国培计划”高质量高水平的要求落到实处。
项目的组织管理
(一)加强对培训的组织领导。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保证“国培计划”的顺利实施。项目承担院校主管领导要亲自负责,调配最好的资源为中小学教师培训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二)做好培训项目的督促检查。加强项目实施计划和培训方案的审核,建立培训项目监管机制,督促检查教师培训计划的落实,保证培训经费的及时到位。建立教师培训效果评价制度,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导向,制定评价标准,及时对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教学安排、管理服务情况、学员满意率等状况进行调查。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和培训机构要加强自评,不断改进工作,力求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三)建立规范的培训经费管理制度。财政部和教育部制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各地要加强对教师培训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办法,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查处套取培训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强教师培训监督管理,禁止乱办班、乱收费等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
附件:1.“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10-2012)
2.“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班
2011年6月21日,教育部办公厅向内蒙古、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教育厅、语委发布通知, 决定举办“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班”。
通知指出,为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促进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双语教育教学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2011〕2号)总体部署,决定举办“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标任务
通过培训,使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师的普通话应用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得到加强;努力建设一支热爱中华优秀文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较高、教育教学能力过硬、适应民族地区教育跨越式发展要求的双语教师队伍;探索开发适应不同地区的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教材和课程体系。
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汉语拼音知识及其教学方法,普通话听、说、读、写能力训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测试相关知识、技能,普通话教学方法与技能, 中华经典诗文诵读知识与技能等。
培训班仍委托相关省(区)就近集中举办,各地可以在省会(首府)集中办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送训到地州办班。各省(区)要选派思想过硬、业务精湛、高度负责的教师和管理者承担培训和管理任务。培训班具体组织形式应为集中课堂教学、训练与课下辅导训练相结合,精讲多练,多角度、多方位对学员进行培训。
培训对象及条件
各省(区)统筹协调本地各项培训任务和计划。此项培训主要面向少数民族比较集中地区,以普通话教学水平较弱的少数民族双语教师为主,尤其应向边远、农村地区的一线教师倾斜。参训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7月—10月。
地点:各省(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培训组织与管理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统筹规划,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负责培训管理和业务指导;相关省(区)教育厅语工处(语委办)负责本地培训方案的制定、培训教师的选派、参训学员的选拔及具体培训实施工作。
经费拨付及使用
培训经费原渠道不变。由教育部提供专项经费支持,各省(区)需配套相应经费,不得向参训学员另外收取培训费用。
各省(区)根据承担的培训任务,向语用司提供培训经费预算报告,由语用司审核后,将培训经费一次拨付到位。所有经费使用原始单据保留在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备查。各省(区)认真做好培训工作总结并报我部备案,便于做好今后的培训管理及对培训效果的评估工作。
有关要求
1.请有关省(区)教育厅于培训结束后的1个月内,将本省(区)培训工作总结及《“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班”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班”参训学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以纸制文本和电子版方式报送至师范司和语用司。
2.请各地重视此项培训工作,组织专家进行专项研究,制订培训方案,开发培训课程、教材和辅导材料,精心组织实施,下发培训调查问卷表,组织学员认真填写,保证培训具有针对性、实效性。
3.培训期间师范教育司和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抽查和评估。
㈧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的教师〔20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教师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国培计划”,是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中小学教师培训属地方事权,应以地方为主实施。中央实施“国培计划”旨在发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通过实施“国培计划”,培训一批“种子”教师,使他们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培训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开发教师培训优质资源,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和方法,推动全国大规模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开展;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教师培训,引导和鼓励地方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显著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师教育改革,推动高等师范院校面向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
各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国培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将“国培计划”纳入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实施,并以实施“国培计划”为契机,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分类、分层、分岗、分科大规模组织教师培训,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国培计划”包括“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和“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两项内容。
(一)“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
教育部、财政部直接组织实施面向各省(区、市)的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主要包括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班主任教师培训,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等示范性项目,为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培养骨干,作出示范,并开发和提供一批优质培训课程教学资源,为“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在教育部、财政部统筹规划和指导下,中央财政专项支持中西部省份按照“国培计划”总体要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对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引导地方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提高农村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培训计划主要包括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 (一)精心筹划,精心组织。各地要精心筹划和组织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培训取得良好效果。按照项目要求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培训。重视培训项目的前期调研,针对培训对象的需求研制培训方案。要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为中小学教师提供优质培训服务。
(二)创新模式,务求实效。积极探索采取集中培训、脱产研修、“送教上门”、对口支援和远程培训等多种模式开展教师培训。力求做到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短期集中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院校集中研修与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积极探索运用有效的培训方式方法,满足教师多样化的培训需求,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竞争择优,确保质量。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培训项目,要实行政府采购。建立健全培训项目招投标和优质培训资源遴选机制,建立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机制,保证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平等参与招投标。遴选具备条件的高水平院校、具有资质的公办和民办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国培计划”任务,形成“国培计划”重点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试行培训券(卡)等有利于教师灵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地点的办法。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四)整合力量,共享资源。建设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选拔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的专家和中小学一线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培训教学,形成动态更新的培训专家库。教师培训资源的开发坚持多样化立体化、实际适用和先进创新的原则,充分调动优质资源,促进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共建共享,保证“国培计划”高质量高水平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加强对培训的组织领导。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保证“国培计划”的顺利实施。项目承担院校主管领导要亲自负责,调配最好的资源为中小学教师培训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二)做好培训项目的督促检查。加强项目实施计划和培训方案的审核,建立培训项目监管机制,督促检查教师培训计划的落实,保证培训经费的及时到位。建立教师培训效果评价制度,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导向,制定评价标准,及时对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教学安排、管理服务情况、学员满意率等状况进行调查。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和培训机构要加强自评,不断改进工作,力求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三)建立规范的培训经费管理制度。财政部和教育部制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各地要加强对教师培训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办法,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查处套取培训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强教师培训监督管理,禁止乱办班、乱收费等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 1.“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10-2012)
2.“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㈨ 上海青年教师培训经费标准
具体可以查看教师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区财政按本区专任教师人均标准核定年度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用于区教育局层面组织开展的教师培训项目,包括按照教育部、市教委要求开展的培训项目以及结合本区教师队伍实际开展的专项培训。
教师培训费是指教师参加培训(包括教研活动)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外请授课教师费用、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以及场地、资料等其他费用。
㈩ 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该如何理解
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