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培训大全 > 农经权培训计划

农经权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2-04-13 14:55:26

㈠ 乡农业经济管理站是干什么的

立足于农业经济,管理农村省、市(区)、县、乡镇(街道)在农业与农村工作的一个职能部门。它的工作内容涉及农村经济、政策、计划、土地、统计、审计、生产体制、农业承包、发展、扶贫、分配、产业化、销售、农产品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二轮土地承包、土地纠纷合同仲裁、农民负担、农业保险等诸多方面。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农村各项法规、政策、方针、路线,普及职能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

2、负责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调查、统计、分析,掌握全省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为各级各部门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计划提供依据。

3、负责做好农产品成本核算、效益分析以及农村基点调查。

4、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指导农民依法、合理、有序流转农村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荒丘等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查、调处、仲裁,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5、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清理核实村组历年形成的债权债务,摸清农村集体家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增加新的债务。同时,寻求化解村组债务的有效途径,帮助村组逐年化解债务。

6、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开展农民负担监督,做好良种补贴、种粮农户补贴等各项补贴资金的预算、兑现。严禁收费单位或部门抬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

7、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村容村貌整治、新农村示范村等项目的规划、申报和组织实施。

8、培训一批善管理、会经营的农村财务管理能人,管好用活集体资金,确保集体资产保质增值。

9、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做好登记注册、项目申报、制定章程制度,并监督实施。

10、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实行“三资”委托代理制,严格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资金合理使用及审批。

11、协助金融机构及农业保险部门,农民以土地抵押贷款及土地投保亩数申报与灾后理赔工作。

12、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㈡ 农经权和宅基地哪个好做些

一、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答:宅基地作为与房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指专门用于建造房屋(住宅)为目的的那部分土地。也就是说,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及准备建房屋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根据我国农民的长期生活习惯,农村居民宅基地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如住房、厨房、牲畜房、仓库、农机房、厕所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如房前屋后的竹林、林木、花圃用地;其他生活服务实施用地,如水井、地窖、沼气池用地等几部分。在我国农村大多数地区,宅基地就是一家一户的农民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农村居民宅基地的所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归集体所有,农民对宅基地依法只享有使用权,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群众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
二、什么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虽然农村居民住房全归私人所有,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且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但如果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者乡村的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村民宅基地的实际使用面积过大,远远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基本核算单位有权调剂或重新安排使用。但应对原有宅基地的建筑物和树木等给予合理赔偿,不得平调。
三、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内容?
答:宅基地使用权的泥人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占有权。2、使用权。3、在宅基地空闲处修建其他建筑物、设施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人在主要住宅建筑外,可自行在宅基地范围内建筑其他生产或生活需要的建筑和设施。4、宅基地使用权人有在宅基地内种植林木、花草、蔬菜的权利。该种植的林木、花草、蔬菜归使用权人所有。5、依法附随房屋出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国家保护私有房屋合法买卖,继承、赠与等权利。因房屋和宅基地连同一体,不可分离,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必须连同房屋一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必须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四、宅基地与房屋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宅基地与房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的关系具体表现在:宅基地是房屋存在的基础和承载物,没有宅基地,房屋就无法存在,相反,没有房屋,宅基地也将失去其存在的目的而不成其为宅基地,从而变成了一般的其他土地,因而二者在空间上是统一的,在法律概念上是一致的,房屋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则是以承载住房为目的的土地,二者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有机联系的整体。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的住房归农民所有。这样,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与房屋所有权主体存在着并非一致的情况,但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为农民享有。
五、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作了哪些规定?
答: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该法第六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农民建房用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土地管理地方法律中规定,不得超越批准建房。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来当地的;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村民因住房出卖、出租而使宅基地达不到标准、或丧失宅基地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但因两户的宅基地都达不到标准而相互调剂,经过批准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严禁利用建住宅为名搞房地产开发和炒房地产的行为。对将现有住宅改为经营场所的,除了不再批准新的宅基地外,还应按其经营场所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从经营之日起,核收土地使用费。对于户口已经“农转非”的人员,应适时核减宅基地面积。另外,城镇职工要求自费建房应由城建部门统一规划,经地政部门批准后统一征地、建房,不准私自到农村买地、租地建房。
七、城镇居民能否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答: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我国农村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带有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将不予批准。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国土资源部2004年234号文件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根据上述规定,农村村民的房屋是私有财产,村民可以依法处置。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能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八、宅基地使用权能否可以继承?
答:《土地管理法》第6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遗产必须是公民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㈢ 怎样在新农村规划中保持其乡土文脉性

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决定》在阐述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时,明确提出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就是要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获得新发展、取得新成就、迈上新台阶。
一、新农村建设是造福广大农民的伟大创举
农村,是与城市相对的一个概念。与城市相比,其基本特点是人口密度较小、生产场所较分散、专业化分工程度较低、家族血缘观念较重等。中国的农村,经历了传统的农村、计划经济时代的农村、改革开放后的农村以及新时期的农村几个发展历程。长期以来,只有在文景之治、盛唐时代、康乾盛世等为数不多的特定阶段内,农村还算安定,农民还能乐业;此外的大多数时期,农村总是经济凋敝,农民总是衣食难保。农村成为战乱和苦难的代名词。
改革开放后的农村,成为中国改革的先行区。家庭承包、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取代了长期的“大锅饭”体制后,农民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焕发了投资开发的劳动热情,促进了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但是,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的工业社会转型时期,传统思想障碍依然顽固,农村改革发展曲折坎坷,城乡分割制度没有根本改变,调整利益格局阻力重重,农村依然面临着大量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一个“发展阶段”、一个“关键时刻”、一个“重要时期”,十七届三中全会用简洁的语言,科学概括了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之时,我国农村的面貌将会怎样?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农村改革发展6方面的基本目标任务,让广大农民清晰地看到了未来生活的美好图景:一是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二是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农民人均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四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五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落实,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六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2020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远景目标可表述为:基本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达到全面小康社会要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即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安康,环境整洁优美,思想道德良好,公共服务配套,人与自然和谐。一是基本完成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根本性转变;二是农民生活水平达到小康标准;三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四是农民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五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
通过推进农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农村现代社区建设、现代农民素质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城乡配套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努力把传统农业改造建设成为具有持久的市场竞争力和能持续致富农民的高效生态农业,把农村传统村落改造建设成为让农民能过上现代文明生活的农村新社区,把传统农民改造成为能适应市场经济分工分业发展要求的、有文化有技能有道德高素质的现代农民,即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繁荣兴旺的农村经济、整洁优美的农村社区、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富裕舒适的田园生活、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民主和谐的社会管理、全面发展的现代农民,从而形成城乡互促、共同繁荣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二、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全面发展的系统工程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它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有着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内涵,全面综合反映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它不仅是一个村镇建设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农村发展的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建设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包括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交通、人民生活、社会治安和社会保障等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发展的有机统一体。五个方面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缺一不可,为我们昭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前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的城乡互动的过程。发展经济是建设新农村的中心环节,是重心,是根本,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不断满足广大农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农村才能有强大的物质基础,人民才能够安居乐业。在高度重视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决不可忽视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良好的乡风民风、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民主的决策管理、健全的法制基础,是保持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我们不仅要谋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协调而全面的发展,而且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和协调发展,使人们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保持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持续发展。这几方面的协调互动,对于实现建设新农村的目标是极其重要的。忽视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是片面的。我们不能抓住一点,不及其余,顾此失彼,搞单打一;又不能不分主次,四面出击。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按照中央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新农村建设的内涵与以往有明显的不同。我们不能把这一目标仅仅看成是一个经济指标,也不能仅仅看做是盖几栋楼房、修几条马路,而要把它看成是一个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等在内的全面的奋斗目标,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因此,实现这个目标,既要发展农村生产力,也要调整完善农村的生产关系;既要加快农村的经济发展,也要加快农村的社会事业发展;既要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也要生活质量全面提升。它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农民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以新农民、新社区、新组织、新设施、新管理、新风貌、新环境为标志,最终将目前还很落后的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设施完善、管理民主、环境优美、生活幸福、文明和谐的新农村。
三、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农村改革仍然是我国改革的关键环节,农业农村发展仍然是我国发展的战略基础。这是在深刻分析当前国内外形势、深刻总结农村改革发展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基础上,从我国改革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科学判断,为新时期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顺应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定不移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毫不松懈地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努力开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和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就农业本身而言,也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发了五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制定了一系列惠农强农政策。中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以后,各地把发展的目光更多地投向农村,从解决农民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开创了“三农”工作的新局面。当前,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农业和农村正经历着深刻变化,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在这个新的起点上,中国农业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具备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能力和条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生产和供给已具备较好的基础;部分地区农村非农产业得到长足发展,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农村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大为改善,城市发展对农村支持带动作用逐步发挥;城乡分割体制已有较明显的松动;城市和工业已积累了支持农村和反哺农业较雄厚的基础,国家公共财政支农能力显著增强;加强“三农”工作已在全社会形成了广泛共识,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新农村建设已经成为中国的大政方针,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所有这些,都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同时,农业农村发展仍然是我国发展的战略基础。当前,我国农业基础还不牢固,农民收人稳定增长尚缺乏产业的支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现持续扩大趋势。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形成,农业和农村发展面临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新农村建设面临诸多严峻挑战:农业资源环境约束增强,保障农产品供求平衡难度加大;农产品贸易竞争加剧,优势农产品出口难度加大;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农村生产要素外流加剧,农业兼业化、粮食副业化、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农村空心化日趋明显;农业生产方式和流通方式落后,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专业化、组织化程度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农业生产抵御风险能力薄弱;粮食安全的压力有所加大;城乡居民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存在过大差距;农村社会安全网建设滞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失地农民社保、农民工社保等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健全;新农村建设人力资本支撑力不强;农村社会结构深刻转型,兼顾各方利益和搞好社会管理难度加大;城乡分隔管理制度改革严重滞后。中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发展阶段以后,进一步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比过去雄厚,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条件是具备的,但要解决的问题远比过去复杂得多,特别是城乡差距持续扩大成为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要建设一个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更全面的、发展比较均衡的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依然在农村。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同志,应该感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四、建设新农村应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第一,在工作的全局上,要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和方针政策,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放在首要位置。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繁荣,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的战略决策。当前的主要工作是要把中央近年来出台的扶持“三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政策对发展县域经济和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效力。要长期稳定和不断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切实保障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要在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创新体制与机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如中央最近出台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条措施,其中包括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完善农村电网,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推进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高明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标准,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低收入群体等社保对象待遇水平,增加农村低保补助,继续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取消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限制,加大对重点工程、“三农”、中小企业和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的信贷支持,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等。如何把中央的部署贯彻好、落实好,特别是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方面有所作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需要认认真真进行研究,吃透政策,把握要旨,立足县情,科学谋划,通过一个个项目的实施,一笔笔资金的投入,开创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同时,要努力营造县域经济发展环境。目前在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如果仅就“三农”问题解决一些眼前的困难,而县域经济的实力得不到增强,无疑将失去实现城乡统筹的经济基础。努力发展县域经济是我们坚定不移地推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加快发展的重要选择,而不能将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县域经济割裂开来。要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提高政府的服务功能和管理效率,重点通过改革审批、投资、监管等制度,依法行政,创新社会管理,努力为市场主体创造好的市场环境,吸引要素和产业聚集,提高资本占有量。中小企业是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具有拉动县域经济增长、加快新农村建设、解决就业、均衡社会财富、推进城乡一体化等多重经济和社会功能,县级公共服务必须把着力点放在中小企业上,认真治理针对企业的“吃、拿、卡、要”等问题,为县域中小企业发展和农民创业创造有利条件。当前,要特别注重经济和社会政策的调整与完善,注重经济利益关系的协调和统筹,把各种矛盾和冲突解决在基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在工作的实践上,既要提升“硬实力”,也要提升“软实力”。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总体要求,涉及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各个方面,涵盖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内涵极其丰富。可分为“硬实力”和“软实力”两方面,“硬实力”就是必须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软实力”就是要实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提升“硬实力”,就要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发展农村生产力,做强工业,做大农业,发展三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农村是否富裕决定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是否充裕,经济实力决定建设能力。只有生产发展了,有了源头活水,新农村建设这篇文章才能做好。加快发展是第一要务,必须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征程中,一是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发展潜力,着力发展特色增收产业,持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努力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竞争力。二是坚持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机制,大力发展乡镇工业,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走农村工业化、村落城镇化的发展道路,把农村变成工业生产车间,把农民变成工人,为农民持续增收提供坚强保障。三是积极扩大农民的外出就业,积极培育一批吸纳能力强、收入水平高、相对稳定的劳务基地,打造劳务品牌,通过减少农民实现富裕农民的目标。
提升“软实力”,当前就是要紧紧抓住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培育新型农民等工作重点,努力推进和谐农村建设。一是要大力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在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让农村孩子享有与城里孩子同等的教育资源、拥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大力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加强农村妇幼保健,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办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把农村建设成为农民的美好家园,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通过从解决农村就医难、出行难、入学难等方面入手,让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最大受益者。二是要大力培育新型农民。着力抓好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和思想道德素质为重点的培训工作,广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明是非的新型农民,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三是大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及时排除化解矛盾纠纷。四是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把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在工作的态度上,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新农村建设是事关长远的伟大事业,特别是对于我们这里相对不发达的地区,需要长时间的艰苦努力,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
“尽力而为”,一是必须尽最大努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经济调节杠杆的作用,积极推进工业反哺农业,在项目支持、资金分配、税收优惠、贴息等政策上重点向农村和新农村建设倾斜,引导社会资金向农村流动。特别要加大对落后村的支持力度,尽快改善这些地方的落后面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二是引导好、利用好、保护好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蕴藏在群众中间的工作热情最大程度地迸发出来,让广大群众在新农村建设的广阔舞台上大展身手。三是创新思维。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新农村建设没有固定模式,必须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当超前的工作原则,逐步探索适合本地区的发展道路。
“量力而行”就是要尊重客观经济规律,既要看到新农村建设的光辉前景,也要认识到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在具体建设中,要坚决克服不顾自身实际,“一哄而起”的“跟风”做法,不搞“一刀切”;坚决防止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严禁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总之,在新农村建设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以实际效果作为检验工作成果的重要标准。
第四,在工作的推进上,既要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也要发挥好农民的主体作用。农业是弱质产业,即使发达国家也不是纯粹靠市场来自发调节。在当前农村普遍缺乏资金、技术、人才的情况下,没有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新农村建设就难以顺利进行。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起主导作用,但并不意味着要包揽一切,还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一方面,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利益主体,农民最期盼什么、最需要什么,他们自己最有发言权;另一方面,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实践主体,必须让农民唱主角。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就是要深入调查研究,问计于民,善于总结和推广他们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就是要通过规划引领、政策引导、典型引路,“大主意”让群众自己拿,组织和引导农民参加新农村建设;就是要在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激发农村的内在活力,增强自我“造血”功能,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不断改善农村的整体面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独自倾城820菜筱小CDAD

㈣ 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是做什么的

主要职责

一、负责涉农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编制农业技术推广计划,负责本辖区内各项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及对本辖区内粮食、蔬菜、水果等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并积极组织防治;

负责本辖区内农业新技术的引进及新品种的引种实验、示范、推广、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田间技术指导,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搞好主要农作物的栽培技术指导及各项增产技术措施的安排、督促落实;搞好中低产田改造、配方施肥、提高地力;

收集传递农业生产、科技、市场信息,指导农户选好生产项目,合理运用农业新技术;加强农技服务能力,积极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出谋划策,为本镇农业发展提供服务。

二、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进行监督、审计和管理;调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

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全面系统、及时地搜集、整理、提供本镇的农村经济统计数字,开展统计分析,指导各村调查点的工作,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并做到准确及时。

三、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政府制定全镇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保护和管理辖区林业资源;

认真组织实施“生态建设”和“退耕还林”两大工程,加强对林业资源和野生动物的保护,依照有关规定及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检查监督本镇的林业采伐、运输和销售;严禁乱捕滥伐,调处林地纠纷,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毁林案件;

认真做好本辖区内林木病虫、鼠害调查防治和护林防火、林政管理、林权、林地纠纷及边界纠纷调解工作;负责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发展林业生产;负责本镇绿化造林任务的规划设计并落实管护。

四、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水法及法规,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好、用好由本镇所管的水利工程设施,做好除险加固、安全检查和安全评定工作;制定与实施本镇水利、水保及水产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本镇水利管理机构的建设及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执行上级有关防汛工作指令,组织防汛抢险劳力、物资器材,指挥本镇防汛、抗灾工作;负责本镇境内的水土保持监督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工作;

负责本镇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勘测设计、组织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统计报表、检查观测记录等基础工作,建立小型水库工程技术档案;

负责组织指导养殖户做好鱼苗、鱼种的生产和鱼药、鱼饲料及渔业水域的管理,协助渔政执法,以及组织实施全镇范围内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做好境内水生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

(4)农经权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职能:

一、负责全市农村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农村财务与资产管理;农村财务清理与整顿;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农村会计培训;清产核资;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

二、负责全市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小组财务审计;村民委员会任期及离任经济审计;村民反映强烈的有关村的重点审计;领导批示批转的有关问题的专项审计。

三、负责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农村承包合同的签订、鉴证;合同纠纷的仲裁、调解;农村土地流转登记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涉农案件的查处;制止面向农村的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清理废止不合理收费项目,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与管理;全市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清理与整顿工作。

六、负责全市涉农部门和市、乡、村、组四级涉农事项的阳光农廉工作公开事宜。

㈤ 农经局属于什么单位,具体职能是什么

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以海宁市农经局为例,海宁市农业经济局 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研究、制订和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应政策、建议和措施。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行政事务、文秘、档案、保密、信息、安保、综治、创卫、安全生产、后勤等工作以及承担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宣人事科

工作职责: 协助局党委开展全局政治思想工作,承担组织、宣传、干部教育管理、精神文明建设、信访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日常工作;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协助局行政做好人事、劳动工资统计等工作。承担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科

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预算单位预算资金的管理工作,监督预算单位预算资金的使用,开展内部审计和财务收支检查;协调农业项目的申报、验收,检查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负责农业项目的绩效考评;负责系统内财会人员的管理、清帐理财、票据管理、财务统计等工作;负责局级基本建设的核算。

经济发展科

工作职责: 承担市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村指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等日常工作;研究并提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的帮扶意见和建议等工作;协调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扶贫开发等工作。承担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建设科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和实施以"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庄整治扩面提升工程为龙头的现代新农村建设;组织开展"中心村培育"(城乡一体新社区创建)和"万名农民素质培训工程"等日常工作;协调新农村建设中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承担市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万名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日常工作。承担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教科

工作职责:制订农业科技、教育和标准化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负责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论证和实施督查;组织制订农业地方标准,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和认证管理工作。

制订农业科技人员及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实用技术培训计划;负责全市农业系列、农业经济系统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评聘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承办农业科技建设项目的立项报批和成果管理;组织实施农业科普宣传及科技下乡活动等工作。

法规科

工作职责:负责农业依法行政、行政审批、法制监督、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起草有关农业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

审核农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负责农业行政复议、听证、应诉、理赔和错案责任追究工作;受理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负责局属执法机构的管理、协调;组织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等工作。

产业科

工作职责: 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中介服务组织,负责农业龙头企业审核认定;负责农业外经、外资、外贸和外事工作。

研究制订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指导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开展农业招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负责承办农业产业项目建设;负责全市农业高新技术及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等工作。

开发科

工作职责: 制定农业资源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承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农业区划工作,贯彻落实农业自然资源管理条例;负责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农产品基地和产业带建设等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工作职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农产品生产源头监督检测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农产品包装、标识和转基因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和标准化基地建设工作。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监测工作;牵头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森林公安局

工作职责:依法查处发生在辖区内的各类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治安案件和授权的林业行政案件;组织协调森林消防工作,承担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林木采伐和林权管理工作;负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协调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森林公安队伍管理和队伍建设;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农经权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海宁市农业经济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嘉兴市有关农业、林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制订和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应政策、建议和措施。

2、制订农业、林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林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提出有关农林等产品及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3、参与研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制订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关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和农村集体土地(含水面)承包管理,土地(含养殖水面)经营权流转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指导和管理农村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监督农民负担工作。

4、研究制订农产品市场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政策和建议;制定全市"菜篮子工程"基地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市区"菜篮子工程"年度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蔬菜等副食品基地的开发建设与管理。

指导农副产品加工与流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指导效益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高新技术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和外向型农业的发展;负责农副产品产、供、销的有关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5、负责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工作和农业信息网络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供求等经济信息;研究制定农业投入的有关政策、措施,完善农业投入积累制度。

6、协助市财政局制订农业综合开发的中长期计划;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市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组织、协调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区域开发计划工作;参与小型农田基本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工作;负责中低产田和池塘改造,农村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和花卉行业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制订农业教育、科技进步和推广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农业科技项目的论证和推荐并指导实施;负责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负责农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协助职改部门搞好农业系列及其它相关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的推荐、评聘和农民技术职称的评审、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农牧业产品和种子、种苗、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防疫、检疫、种畜禽监督管理。负责水域渔业监察、渔政渔港管理、渔船检验。负责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和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机监理。负责林政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植物检疫、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等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

9、主管全市农牧渔业工作。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捕捞业和水产养殖业)的宏观管理;研究提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负责农牧渔产品、种苗基地建设和具有示范效应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工作;负责抗灾救灾农用物资的分配。

10、主管全市林业工作。负责制定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的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义务植树、平原绿化造林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国有苗圃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林木花卉种子种苗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11、主管全市农村能源工作。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和可持续发展农业工作。

12、主管全市农业机械工作。负责农机科技开发、推广、培训工作;负责农机管理和服务工作。

13、参与全市农业外事、外资、外经、外贸工作,加强国际间农业经济和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组织农业出口创汇。

14、负责全市国有农场的指导管理;对归口的企事业单位实行宏观指导。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㈥ 如何提升农经管理工作水平

一、当前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将持续面临的矛盾 (一)一些干部责任心不强与群众对政府过度依赖引起的矛盾 从我镇实际来看,一部分干部存在着群众意识淡薄,群众观念弱化,缺乏体恤民情的情感基础,在做群众工作时常常自以为是,作风不深入,对基层情况了解不充分,作决策时习惯于下命令发指示,从来不认真倾听一下群众的声音,给群众造成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拉大了与群众的距离。还有些干部精神状态低迷,工作效率低下,群众办事过程中“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消极”现象依旧存在,对待工作只求形式不求实绩,只求虚名不求口碑,往往只是追求短期利益,而置群众的根本利益、基本需求于不顾,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而群众对建立一个高效、公正的政府,树立公正、廉洁、高效的党员干部形象的愿望却在不断增强。另一方面,群众对政府的过度依赖缺乏对自己角色的准确定位,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有问题产生、有个人利益得不到解决都责怪政府,享受权利越位,承担义务缺位,有事没事找政府,有理没理找政府,严重威胁着干部群众相互理解包容的法理基础,导致了干群情感淡化。 (二)部分干部的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不对等引起的矛盾 目前的干部队伍,本身起点相对比较高,而且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大都是科班出身,再加上这几年培训力度的加大,在知识层次方面提升比较快,而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是做群众工作能力则需要有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因此一些年轻干部总感到不能学以致用,出现了一些浮躁思想。甚至还出现了“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敢用”的现象。特别是在形势发生变化,群众工作日益复杂的情况下,有一部分党员干部和领导则表现出缺少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是缺少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面对群众,往往照本宣科,或三缄其口,或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致使一些群众出现上访。譬如低保问题、建房指标问题、生活困难救助问题,群众的要求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政府制订的政策也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往往是群众的“合理要求”和政府的“合法政策”之间发生激烈碰撞,而且部分群众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只有通过上访等非常手段,个人的一些不合理要求才能得到解决。在这类事件的处理上,基层领导干部往往陷于两难境地,不敢碰硬、缩手缩脚、瞻前顾后。面对上级,缺少讲真话讲实话的勇气,不敢把真实情况向上级汇报。坚持原则害怕上访,不坚持原则更害怕上访,乡镇的维稳压力不堪重负,有苦难言。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必须具备的几种能力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之际,要把党的群众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做好,要求党员干部提高自身素质,具备以下几种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一是要具备在群众中树立自身威信的能力。影响力是一个党员干部个人魅力的集中体现。一个党员干部自身素质高,形象好,就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力,能够带领干部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在社会矛盾的日益复杂,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望逐渐弱化的情况下,做好群众工作,缓和干群矛盾,要求党员干部个人必须具备一定的个人魅力,在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首先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将传统观念来一个彻底转变。在思想、人格、品德修养方面补充、积累、更新知识面,增长才干,提高技能,积累经验。在创造业绩方面,努力学习,狠下功夫,多行修炼,不断增强个人魅力,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其次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以优秀的品德修养、过硬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公仆形象来感召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最后要不断加强自我改造,要切实维护团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既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又广泛集中群众智慧,形成精诚团结,合力干事的工作氛围。 二是要具备在学习中提高实际工作方法的能力。如何驾驭复杂局面,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会不会为群众办事,能不能做好群众工作,关键是掌握做群众工作的方法。长期以来,党员干部在做群众工作时,基本上是通过干部自身进行摸索和领悟,凭老经验、老方法做群众工作。缺乏对他们进行系统而有针对性的学习和培训,许多年轻干部更是缺少实际工作的经验,再加上面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局面、新问题,如果没有及时对以往所掌握的知识及时进行更新,不会灵活处置、不会举一反三、不会因人而宜、不会因户施策,往往导致党员干部在做群众工作时出现措施不到位、效果不理想的情况。因此,必须要进行“系统而不是零碎地、实际而不是空洞地”学习,努力掌握学习的方法和技巧。结合我镇实际及当前农村工作形势,来研究新形势下,特别是经济市场化和社会生活民主化不断发展的条件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学习中不断的总结和思考。通过学习,不仅要对先进积累加以吸收,还要将学到的新知识运用到新工作中去,逐渐掌握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艺术和技巧。 三是要具备对事物的预见判断能力。如何科学地对事情发展的趋势和变化进行预测与判断,及时把握发展的方向,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法,做到处理问题时有条不紊是做群众工作的难点。有不少党员干部往往觉察不到事情的进展方向,缺乏对将要出现的情况的正确认识,也没有及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结果导致矛盾的更加激化。因此党员干部必须提高审时度势的能力,必须全盘在胸,善于从全局上观察和处理问题,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不谋万事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要以宽广的眼界观察形势,科学地把握农村发展的新趋势,吃透镇情、村情、民情,善于在普遍联系中总揽形势发展的大局。从政治上、政策上、战略上认识和思考重大问题,从事物的不断变化中掌握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从纷繁变幻的现象中看透本质。最后要学会果断决策,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存在矛盾的有效方法和措施,要强调方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保证矛盾的及时化解。 四是要具备对上对下的沟通能力。目前的基层党组织处在一个非常特殊的位置,既要直接面对群众,又承担着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政策的任务。如何在工作中贯彻落实上级的相关政策,又要在实际工作中保证群众的利益不受到损失,关键在于党员干部要具备一个上下沟通的能力。“对下”要畅通民意渠道,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特别是结合“三问三解三服务三促进”和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群众评议干部、问卷调查、个别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保证群众有说话的地方。将合理的意见和集中反映的问题认真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对上沟通,党员干部要具备一定的胆略和勇气,同时也要掌握做参谋、提建议的技巧、方法。将基层的情况、群众的想法及时向上级反映,为领导做好参谋,使上级在制订政策时更加切合实际,更加具有针对性。一定要防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现象出现,不然会导致党的各项政策“热在上面,冷在下面”,群众不理解、不拥护、不支持,会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五是具备随机应变的决策决断能力。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各种社会矛盾就越处于易发、多发、高发的态势。这些矛盾产生的背景和激烈程度各不相同,若用老观念、老方法来做群众工作,凭老经验来处理新问题,往往事倍功半,不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反而会更加复杂化和扩大化。因此党员干部必须学会随机应变,要根据矛盾的特殊性,结合实际,灵活处理。首先要具备一定工作胆魄,特别是在处理突发性事件中,要沉得住气,保持清醒的头脑,方法运用要得当,处置要得体。其次要运用一定工作策略,要放下架子,俯下身子,开动脑子,真心实意与群众做朋友,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最后要掌握一定工作方法,特别是涉及到土地安置、征地拆迁和环境保护等目前的热点、难点问题时,不能简单的靠硬性规定来执行,通过宣传、教育群众善于摆事实、讲道理,努力做到深入浅出,以理服人,使群众听得明白、听得进去,赢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三、提高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的对策和措施 在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不仅需要我们继承原有的成功经验,也需要我们直面新问题,敢于创新、勇于探索,在实践中掌握新的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基于此,我们从工作机制和思想上、方式方法上,提出一些对策措施。 (一)从体制、机制层面间接提高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从体制、机制层面看,它是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基本保证,可想而知,面对一个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和机制极不健全的管理状态,即使干部有较强的做群众工作能力也难以全部发挥。因此探讨提高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问题,应该把它放到体制、机制这个大的系统里。我认为健全体制、机制功能,能够间接地提高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1.巩固基层组织建设在群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基层组织直接面对群众,处在做群众工作的第一线,许多问题和矛盾具体而不可回避。上面一条线,下面一根针,增强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十分重要。目前基层党组织所处的环境,承担的任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必须大力加强基层组织的建设,提高影响力,真正发挥基层组织的堡垒作用。其次要选拔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基层组织的带头人,为基层组织注入新的活力。第三要构建一套完善的基层组织管理制度和上级支持基层工作制度体系,如完善村干部管理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结合“争先创优”、干部下基层和群众评议科长等活动,锻炼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最后要获取基层群众对基层组织工作的支持,要加大群众对基层组织工作的知情权,在群众中建立起一种归属感,保证群众工作顺利开展,落到实处。 2.提升社会组织在群众工作中的补充作用 利用党的外围组织(如群团、妇联组织),发挥党的核心作用,是我们党的建设在革命时期的传统经验。首先要加强对群众性社会组织的领导,将单位党组织工作寓于社团活动之中,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拓展社会组织发展需要的空间,提供社会组织生存的制度保证,不断引领社会组织朝着健康、积极的方向发展壮大。其次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管理制度,通过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拓宽服务领域等手段,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群众的作用,发挥基层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发挥村级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 3.增强法律法规及管理条规在群众工作中的刚性作用 要保证干部在做群众工作中行为“过硬”,关键是严格各项法律法规,在工作中把握好“合法”原则。也就是说,干部在做群众工作中要严格依据法律,都要用法律这根“准绳”来衡量一下。党员干部首先要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增强依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其次在处理各项事务过程中时,要把握好严要有据,宽要有边,硬要有度,软要有界,既不能不作为,又不能乱作为,要把过去在计划经济年代形成的“命令式”的习惯转变过来,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样,在法律条规的共同约束下,要教育引导群众的各项行为也要守法,不能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原则,以保证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保障大部分群众的合法利益,一旦出现部分过激群众乘机捣乱,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现象,必须通过法律的手段和程序予以严肃处理,以此提高群众的守法意识。 (二)从个体层面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做群众工作的最终执行者是党员干部个人,面对农村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在看到客观条件制约的同时,更主要的还要看党员干部主观上有没有对目前做群众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的一个清醒的认识,有没有掌握作群众工作的本领。在新形势下,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六个途径来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1.从思维和潜意识角度,提高党员干部思想上对农村工作的重视。思想意识对人的言行有着明确的指向作用。从这一点出发,建立干部增强群众观念和恤民观念的引导机制。利用强大的宣传优势,使执政为民的理念进入党员干部思维的深水区,达到条件反射效果。利用强大的组织力量,使党员干部与群众有更多的情感交流与体验的机会,在亲身经历中增进关爱群众的情份,自觉把群众的冷暖、疾苦放在心上,带着感情去做群众工作。通过多种手段的引导,用真心真诚、感情热情来感召群众,吸引群众,凝聚群众,坚持用政策解疑心、用保障稳人心、用解困感人心、用真情换真心,多办人民群众想办、愿办、盼办而又自身无法办到的事情。 2.从言行和举止角度,提高党员干部工作的感召力。基层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主要体现在言行和举止上,要规范干部的言行,从这一点出发,建立干部工作以服务为落脚点的导向机制。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逐步淡化官本位意识,扭转实际存在的“主”、“仆”颠倒的现实社会状态,在长远政策,制度的制订上要有使干部成为真正“公仆”的导向力量,建立检验领导干部言行结果的信息反馈和考核机制,以“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指导。严格干部年度考核制度,使干部每年的工作落脚点都能放在如何对群众服务的更好上面。通过这样的指挥棒,使干部的工作作风,态度不断朝群众高兴、满意的方向转变,不断赢得群众的信任与理解,从而形成密切的干群关系。 3.从方法和工作效率的角度,提高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的思维习惯、工作方式方法对工作效率有时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有的基层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习惯了“压”和“拖”两个字,最终导致矛盾激化或导致矛盾升级。从这一点来看,不管哪一类个性的党员干部在做群众工作时都应该把握“快、缓、动、静”四个字,这四个字就是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定局的抓点。“快”主要是指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碰到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解决要快,在碰到复杂矛盾化解时机成熟时,处置要快。“缓”就是要把握群众工作的规律,掌握时机,在有些问题处理上,不能心急,要放一放、缓一缓、冷处理,有些是在发展的动态过程中解决,急于求成反而解决不了。“动”主要是通过言行举止树立威严,特别是应该理直气壮的时候,就要敢于碰硬,该坚持原则的时候就要秉公办事。通过干部的实际行动来证明或表达当前工作就应该这么做,不应该因受到外界任何干扰阻力而停顿下来。“静”主要是要有耐心听取群众的心声,充分保证群众表达想法渠道的畅通。不能用老的“通不通三分钟”的办法,还有在群众有过激言行时,基层党员干部这个时候要冷静,沉得住气,控制得住局面。 4.从能力和公信角度,提高年轻党员干部提拔使用力度。要坚持在实践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结合各种实践活动的开展提高他们的聆听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对那些政治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要敢于提拔使用,把他们放到领导岗位、艰苦岗位、关键岗位接受时间锻炼,提高他们的实际工作水平,让年轻干部真正感受到“有为就有位、付出就有回报”,充分调动年轻干部谋事、创业、努力工作的积极性。 5.从交流和沟通的角度,提高党员干部角色转换的创新能力。做群众工作中,干部要充分运用交流与沟通的技巧,做到角色经常切换。首先是要掌握丰富的群众语言,用通俗易懂的话语来表述政策规定,与群众交换意见。其次要善于揣摩群众的心理状态,善于分析不同发展阶段不同阶层、群体的心态。第三,善于向上沟通,要有反映真实情况的勇气,有效争取上级的支持。第四,要完善自我,增加人格魅力,使干部能走进群众的心里。通过个人的影响力来引导和动员群众,使群众能心悦诚服地服从你的指挥,真正地拥护你。基层党员干部作群众工作能力的提高既受客观环境的影响,又决定于自身主观的努力,非党员干部个体所完全能为,也非党员干部所不能为,是一项系统而长远的人才造就工程,需要组织上为他们配置相对丰富的机会资源,也需要组织上给予他们适度的任职压力,从而使主客观因素都能调集到有利于基层领导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提高的方向,成就基层党员干部,也成就我们的事业。

㈦ 辽宁省农村土地确权政策

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土地集体所有权人对集体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维护农民集体在完善“三权分置”办法过程中对承包地发包、调整、监督、收回等各项权能,切实发挥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优势和作用。

1、完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办证工作。做好有关土地所有权数据入库整理、相关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在已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确权基础上,逐步开展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确权工作,保护农民集体土地权益。

2、支持农民集体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在审批承包地调整意见时,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给予答复。

3、规范集体土地承包行为。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督促农民集体按程序发包集体土地。对外发包的集体土地,要及时备案。提示农民集体按时收回到期的集体土地,禁止农民集体发包尚未到期的集体土地。

4、支持农民集体行使监督权。贯彻落实国家惠农政策,支持农民集体对集体土地行使监督权。存在长期抛荒、毁损土地、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的农户、单位或个人,不得获得与农村土地挂钩的惠农政策性补贴。

(7)农经权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稳定农户承包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户依法享有集体土地的承包权。

(一)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积极推进村组与承包农户核定确权面积,完善承包合同、土地台账、土地承包权登记簿;推进确权工作整体完成的县(市、区)数据汇交及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二)全面落实集体林、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大力推进集体林权数据建库工作,建立草地确权承包数据库。

(三)加强征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和管理。指导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研究制定征地补偿费用分配方案,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及乡镇政府和县级农业部门审核后,将农民集体收到的征地补偿费用分配给被征地农户。

㈧ 土地确权待遇怎样,有没有前途

没前途,我之前就是弄这个的,在外面跑跑颠颠来回测量制图,熬到头就是个项目负责人,待遇还少

㈨ 浅谈如何做好农经工作

一、整合资源,确保农经信息统计工作有序开展
为确保农经信息统计工作的有序开展,我们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配置电脑。电算化是快速、准确做好统计信息工作的必配工具,为跟上时代步伐,购电脑,培训乡镇农经员电脑操作水平是当务之急。为此,我们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于2004年底将全县十三个乡镇街道都配齐了电脑,实现了会计电算化。
二是配备人员。农经统计工作与数字打交道,统计人员既要细心、耐心,又要业务熟练。为此,我们县、乡、村三级都按要求抽调了精兵强将搞统计工作,并将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及电脑培训。为此,我县在2005年6月组织乡镇农经员及基点调查员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电脑及业务知识培训班,由于各项工作做好做实了,2005年我们作为全国农户收入调查县就充分发挥了这些有利条件的作用,及时准确上报了两乡两村50户的调查数据及情况分析,得到了省、市业务部门的好评。今年又被农业部定为全国农户收入调查县。
三是加强领导。农村信息统计工作特别是农户收入调查工作,虽然只涉及到少数乡、村部分农户,但我县县、乡、村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这项工作,领导经常亲自过问调查统计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为我县的农经信息统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扎实工作,确保调查统计数据的代表性、真实性
农经统计工作不仅是一项简单的数据汇总工作,而是一个信息系统工程。近年来,我县把统计工作的重点从过去单纯强调统计数据的收集调整到数据收集与数据分析并重,并把重点放在对农村经济运行的动态监测和产业调整政策导向以及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等综合分析上。全面、系统、准确地把握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向和趋势,为领导和有关决策部门当好决策参谋。为此,我们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选好调查点。调查点必须具有代表性,能反应全县经济概况。今年农业部安排的农户收入调查90户的点,我们分别定在泗溪镇安塘村、汗堂镇汗堂村、蒙山乡楼下村。这三个村不仅收入水平具有代表性,而且干群关系融洽,为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数据的真实可靠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选好调查户。我们按照调查户既要是收入高、中、低的代表,又要是种植业、养殖业、第三产业的典型代表户的要求,对全县的十三个乡镇190个行政村进行了全面分析,筛选安排调查户,最后确定了三个村90户农户。
三是力求真实。农业和农村经济是动态的,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单单依靠一年一度的农经统计数据汇总分析是不够的。因此,我站以完善农经季度统计为核心,对全县农村经济的发展情况,实行全面的动态监测。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在全县13个乡镇190个村中,选出三个乡镇三个村90户作为季度统计的抽样调查户,并将农经季度统计不断完善,形成制度,确保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三、创新方法,确保农经信息统计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注重延伸,拓展农经统计调查内容。我们围绕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领导、农民比较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专题调查,特别是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民增收等热点问题,为使领导和有关部门更多地了解农业产业化,了解合作经济组织,了解最新农村经济发展动态,更大程度地支持我们农经部门的工作,支持农经统计工作。我们先后开展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农民收入和支出的主要项目” 等专题调查。为领导对“三农”工作的决策当好了参谋。
二是精益求精,狠抓制度建设。农经统计数据质量是农经统计的生命线,为了杜绝虚假数据上报,提高农经统计数据的质量,我们一方面加强了统计制度建设,按照规定建立了统计台帐,另一方面强化了统计法律意识,建立健全了统计数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在统计数据的收集、加工整理、汇总上报等环节,把统计法律责任落到实处,具体责任到人。确保了全县统计数据全面、准确、及时、合法。
三是履行职责,强化服务意识。农村经济在每个运行阶段都有着其不同的特点,如何抓住这些主要的特点和问题,找出其运行规律,预测其发展趋势以及发展趋势中各种因素的作用,真正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是农经统计工作的主要目的。树立起“领导想到的,要先做到”,“领导没想到的,要替领导想到”的超前服务意识和观念,在一些重大问题的发展趋势上预先做出分析和判断,及时提供给领导,为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贡献。

阅读全文

与农经权培训计划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培培训机构招生方案 浏览:452
药店4月促销活动 浏览:178
电子商务沙盘模拟实训报告 浏览:866
上海乐丽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电话 浏览:237
银行315活动策划方案 浏览:551
植保无人机市场营销方案 浏览:201
市场营销参考答案形考2 浏览:779
幼儿园中秋国庆节活动方案策划活动内容 浏览:663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方案 浏览:911
全国市场营销协会决定于2011年 浏览:657
银行2017存款营销方案 浏览:612
有哪些市场营销调查问卷 浏览:754
重阳茶会活动策划方案 浏览:896
德育队伍培训实施方案 浏览:289
浅谈电子商务在餐饮业的应用 浏览:59
组织员工礼仪培训的方案 浏览:179
开展普法骨干法治培训方案 浏览:706
电子商务运作类型网站 浏览:193
国培计划小学数学个人培训方案 浏览:195
开展精神文明工作专题培训方案 浏览: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