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局投诉过程
劳动局投诉先要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厂牌等,工资证明如工资条等,然后进行劳动仲裁,如不服仲裁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方法如下:
1、劳动争议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