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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卫生院妇幼知识培训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2 02:31:39

㈠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制度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金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方 拥 二0一0年一月十一日
项目目标
一、通过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对城乡老年 通过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人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 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减少 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和伤害, 逐步使老年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年项目年度, 二、在2010年项目年度,实施期内老年人健康登记管 年项目年度 理率城乡分别达20%和10%。每年为管理的65岁以上 老年人做1次健康检查。 远期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目标,到2011年底老年 三、远期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目标 人健康登记管理率金沙县城关城区及全县乡分别达90 %和50%。
项目范围及内容
在我县辖区内实施,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 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 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1、每年开展1次老年人健康检查。 2、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吸烟、饮酒、 体育锻炼、饮食、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 治疗及目前用药情况。 3、体格检查:包括血压、体重、皮肤、淋巴结、乳 腺、心脏、肺部、腹部、四肢肌肉关节等体格检查以 及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项目范围及内容
4、辅助检查: 每年检查1次随机血糖(指血); 有条件的建议增加血常规、尿常规、大便潜血、 血脂、B超、眼底检查、肝肾功能; 有条件的建议增加心电图检查以及认知功能和 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
项目范围及内容
5、告知居民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 对发现已确诊的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 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管理; 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管理的居民 要定期随访; 告知居民一年后进行下一次健康检查。
项目范围及内容
6、健康教育 对所有老年人进行慢性病危险因素; 流感疫苗接种知识; 骨质疏松预防及防跌倒措施; 意外伤害和紧急情况自救等知识。
服务流程: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村 级 卫 生 室 1进行体格检查 .询问慢性疾病常 见症状。 .测量身高体重血 压等。 .进行一般体格检 查。 .视力听力和活动 能.力的一般检查。 2检测空腹血糖。 3询问生活方式 .吸烟.饮酒.体育 锻炼..饮食情况 4询问既往健康状 况 .患过的疾病。 .治疗情况 .目前用药情况。 既往确 证高血 压或糖 尿病等 疾病。 根据评 估结果 进行分 类处 理 存在危 险因素 纳 入 相 应 疾 病 管理 对所有居民: 1.告知健康 检查结果。 2.进行健康 教育: .危险因素 干预。 .疫苗接种。 .骨质疏松 预防。 .预防意外 伤害。 告知下次年 检时间。
预 辖 内 岁 以 的 住 民
约 区 65 及 上 常 居
进 针 性 康 育
行 对 健 教
无异常 发现
项目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形式 1、卫生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成立项 目领导组和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的领导与协 调;县疾控中心作为项目执行单位,负责项目 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 2、项目由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实 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负责 对其技术指导。
项目组织与实施
卫生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 定,组织培训、督导和宣传;疾控中心具体负责项目 督导和培训、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健康教育、考核 验收和相关资料印制发放统计上报等。工作表格由省 级负责制作模板,疾控中心负责印刷及发放。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卫生院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 项目的宣传、动员、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的具体执行 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是项目实施管理最 小单元,负责收集辖区内老年人人口信息、告知服务 内容、预约,对行动不便、卧床居民提供上门服务; 开展健康体检、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完成附表1、 2的填写,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项目执行时间
2010年1月1日------ -- 2010年12月31日。
项目资金安排与管理
管理要求:本轮项目资金由县卫生局规财办统一管理, 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经费发放:经县、乡级督导检查组认可后报卫生局批准 经费发放 后,由局规财办统一划拨到县疾控中心、各乡卫生院 (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室。根据工作任务及检查 结果分配至各级项目承办机构兑现经费。 经费包括:开展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评估、随访、 经费包括 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督导、资料印刷等工作。
项目资金安排与管理
体检费下拨标准: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经费平均每人80元。 具体为内、外、五官、妇科检查费15元/人次, 透视6元/人次,腹部B超20元/人次(含妇科检 查),心电图6元/人次,化验21.5元/人次(含 采血费),肛门指检6元/人次。
项目资金安排与管理
每建立一个标准纸质健康档案给予村卫生室和 社区服务站3元经费补助。乡镇卫生院派人指 导协助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组织符合规 定人群参加健康体检,每组织一位老人完成健 康检查按5元经费标准给予村卫生室、社区居 民委员会以补助。
项目资金安排与管理
全县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补助经费 实行当年按规定建档全额一定比例预拨, 次年考核据实结算。健康检查经费按全 额70%进行预拨,次年考核据实结算。 坚决禁止假冒虚报数字,套取项目资金, 以上现象一经发现,将严重处理,决不 姑息。
项目考核与评估
县卫生局组织相关单位对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县卫生局 项目进行督导与考核评估,对每个乡镇开展2 次督导检查。 督导内容主要有项目工作进度、辖区老年人接 受健康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规范管理 水平、经费下拨及使用情况等。
考核指标
1、项目执行期末(2010年底)城乡老年人健康 登记管理率分别达20%和10%。 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 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2、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达50%以上。 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健康管 理的人数/年内接受健康管理人数×100%。 3、健康检查表完整率达80%以上。 健康检查表完整率=填写完整的健康检查表数 /抽样的健康检查表数×100%。
奖惩措施
对于完成上一年度工作指标的项目 执行单位予以鼓励,及时拨付项目 经费; 对于没有完成上一年度工作指标的, 在第二年扣减相应的经费,并追究 执行单位责任。
填写通知单
附件3
金沙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通知单存根 金沙县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通知单存根
编号: 亲爱的 老年朋友: 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65岁以上老 年人免费健康体检项目, 月 日至 月 日将在我县正式 实施,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和爱护,也是 我们全体老年朋友了解自己健康状况,提高自我保健水 平的一次难得的机会。县疾控中心的通告您已经充分了 解,并已领到体检通知单,请您在本通知回执单上签 名。 乡(镇) 村(小区) 本人签名: 家属签名: 联系电话: 2010年 月 日
金沙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检查通知单 金沙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检查通知单 65
编号:
亲爱的 老年朋友: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 范》的要求,我县决定09年 月 日至 月 日为全县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 免费做一次健康检查。通过体检,达到疾病早发现、早预防、早诊断、早治 疗的目的,并建立健康档案,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和爱护,也 是我们全体老年朋友了解自己健康状况,提高自我保健水平的一次难得的机 会。疾控中心在此提示您: 1、体检对象:全县范围内65岁以上城乡常住居民(含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者 ),均可参加免费健康检查。 2、体检时间: 月 日—— 月 日,体检地点:---------3、体检必查项目为:血压、身高、体重、血常规、血糖、尿常规、心电图、胸 透、B超(肝、胆、胰腺、肾、女性加子宫及附件、男性加前列腺检查)、 肛门直肠指检、妇科检查等。 4、本次体检费用由政府全额承担,您不必支付任何费用。 5、请您携带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和本通知单以及健康体检表前往体检。 6、凡接受健康检查的老年人,必须有成年家人陪同前往,以免途中发生意外。 7、体检过程中您可以咨询与您的健康相关的知识,医务人员有义务进行解答。 8、为了保证体检工作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您按照卫生院或村组干部、乡医通知 的时间前往体检,并且请你遵守体检工作制度。 9、服务、咨询电话:0857-7253381 如果您已经充分了解以上通知事项,请您在本通知回执单上签名。 金沙县疾病预防制控中心
2010年 月 日
老年人体检年检表填写
谢谢大家!

㈡ 妇幼例会的开头怎么写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单位始终以保健为中心,实现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在认真做好全县妇幼保健工作的同时,克服诸多困难,筹集资金添置医疗保健设备,改善服务环境和服务条件,加强素质教育,提高服务水平,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服务工作

1、出生医学证明发放

我县规定,在发放出生医学证明时,为儿童建立保健管理卡,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以提高保健管理率。从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全县共发放出生医学证明3128人份,(其中保健站发放2009人份,1岁以内儿童1071人份),都办理了儿童保健管理卡。

2、新生儿疾病筛查

今年有11家医院开展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从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全县共采血样检验室筛查新生儿人数为时尚早2894人份,其中筛查出甲状腺功能低下1例,苯丙酮尿症1例,上述两例患儿均得到治疗,仍在随访中,目前生长发育基本正常,减少两名残疾儿童的发生。

3、新生儿听力筛查

为早期发现新生儿听力障碍,及时给予干预或治疗,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做到聋而不哑。我单位自筹资金5万元购置了耳声发射检测仪,从2007年3月至9月30日,共筛查408人,并对4名未通过的新生儿在1月后重新复查,都已通过。有效的预防了新生儿听力障碍的发生。

4、发放幼儿园教师健康证

于9月底为示范幼儿园53人名幼儿教师健康体检,并发放幼儿健康体检合格证。检查中有2明幼师因体检不合格,给予治疗,复查合格后补发该证。

二、妇幼保健业务工作

1、爱婴医院、爱婴卫生院业务指导

为不断巩固爱婴成果,提高产科质量,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我单位每季度派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到3所爱婴医院和7所爱婴卫生院进行业务指导,重点是母乳喂养宣教和“两早”工作,每次下乡都有书面指导意见由院长或负责人签字,发现不足之处,要求立即纠正。同时对“两管”工作也给予及时指导。一年间共下基层252人次。

2、孕产妇保健管理

活产数3894,产妇总数3889人,孕产妇建卡人数 1746人,住院分娩人数3695人,非住院分娩人数194人,住院分娩率94.89%,母乳喂养率81.21%。由于孕产妇保健手册多在产妇手中而未能及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部分手册回收较迟,加之有重复建卡现象,导致产检率偏低。另有少数妇产科医生责任心不强,宣传不到位,孕产妇保健管理覆盖率优待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死亡1例,死亡率25.68/10万。8月份,我站为19名孕产妇进行了爱滋病普查采血送检,结果无异常。

3、儿童保健管理

儿童保健管理人数4802人,保健管理率31.93%。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905人,系统管理率为13.64%,婴儿死亡38例,婴儿死亡率9.67‰。1-4岁儿童死亡11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2.58‰。

我站在“六·一”节间为来城1002名集体儿童进行健康体检和营养评价,并将体检结果及时书面报告给幼儿园和儿童家长。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保健人员素质

为提高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我站近年有3名医护人员参加成人高校医学专科学习,有8人次参加省级妇幼保健业务知识学习,有7人次参加市级医疗保健培训班学习。全站所有业务人员都参加了各种继续教育学习,每人都取得了20分以上的继续教育学分。

对基层妇幼保健员,我县仍坚持每季度办一次培训班或开一次例会。今年3月份和6月份,分别办了一期妇幼保健业务知识培训班和一期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班。各乡镇卫生院的保健员和妇产科负责人参加了学习,其中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班请市一院和二院的专家讲课,现场学习,做到凡参加人员都会正确使用复苏囊,并会操作新生儿气管插管技术。

四、做好孕产妇死亡评审和儿童死亡补漏调查工作

1、7月份,组织召开了围产保健协作组工作会议,对1例孕产妇死亡进行了分析和评审,并将评审病例和评审结果上报市、县两级主管部门。

2、为能准确、真实的反映我县妇幼保健工作情况,我们十分重视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包括对社区的业务指导,尤其是对年度报表的质量控制,5月和10月先后 2次对乡镇卫生院的报表进行了核查和补漏调查,特别是年终,我站抽妇保,儿保、统计等4名业务人员,对各乡镇全年妇幼保健工作进行了核查和指导,针对报表数据,核对孕管卡、儿管卡,并到18个乡镇计生办进行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补漏调查,调查中发现有3个乡无漏报,余15个乡都有漏报现象,补漏调查结果已上报市所。

五、加强基础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在县卫生局的大力支持下,我站克服人员少,医疗设备陈旧奇缺等困难,努力开展妇产科业务技术工作,为改善服务环境和服务能力,今年又筹集资金近10万元购置了微波治疗仪、麻醉机和耳声发射检测仪。并通过公开招考有2名本科应历届毕业生将于12月份进入我站。使我县妇幼保健队伍整体素质得以提高,改变了保健站无本科生的历史。

六、存在的问题

目前由于人少事多,加之乡镇卫生院严重缺乏妇幼保健员和妇产科业务人员,孕产妇保健管理覆盖率和儿童保健管理覆盖率等妇幼保健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会做好保健院09年下半年工作计划,争取将各项工作开展得更好。

㈢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科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有谁知道呀急急急

北流市大里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09年起,在全乡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政府职责,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至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城乡和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和人群间的服务差距,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卫生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三)坚持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坚持资源整合和开发相结合,合理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充分发挥现有基层卫生资源作用,以有限的资源争取最大的健康效益和健康公平。
(五)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三、项目工作领导组
组 长:时 尔(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吴 文 (公共卫生科主任)
成 员:曾广泉 (卫生院防保成员)新
刘晓燕 (卫生院妇产科主任)
李远萍 (镇卫生院护士)
(卫生院财务科会计)
领导组下设项目办,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协调管理,承担具体事务性工作。项目办成员:
主 任:
成 员:冯李曰瀑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和绩效考核组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小组
组 长:曾广泉(公共卫生科主任)
成 员:

2、健康教育项目小组
组 长: 卫生院院长副院长何镇卫生院院长
成 员:
3、儿童保健项目小组
组 长:张君(卫生院防保站)
成 员:
4、孕产妇保健项目小组
组 长:刘(卫生院妇产科)
成 员:芳(卫生院妇产科)
5、老年人保健项目小组
组 长:吴仲贵(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 6、预防接种项目小组
组 长:甘冬梅(卫生院防保站)
成 员:何良俦、曹
7、传染病防治项目小组
组 长:杰(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何良俦、甘冬梅
8、慢性病管理项目小组
组 长: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项目小组
组 长: 文(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
四、主要目标任务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2009年,居民建档率农村80%,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城市农村95%以上。
2.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每年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不少于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组织面向公众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不少于6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2009年,居民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
3.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6岁以下儿童健卡率达98%;2009年,一类疫苗各单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均90%以上,加强免疫单苗接种率85%以上,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90%以上,含麻疹成分疫苗及时接种率90%以上。
4.传染病防治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人进行治疗管理。2009年,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与及时率100%。
5.儿童保健
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度和第3年度每年至少2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2009年,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达70%。
6.孕产妇保健
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产妇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2009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0%。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全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巩固在98%以上。
7.老年人保健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2012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95%。
8.慢性病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2012年,两类人群健康管理率达95%。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2012年,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95%。
五、各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
1.乡卫生院职责
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要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将任务逐一分解到各基层乡村医疗卫生单位,并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组织实施项目工作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工作情况。
2. 乡卫生院财务科职责
负责贯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原则,根据考评结果,政府资金到账后及时足额下拨上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经费,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3.基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本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本院有关科室和村卫生所室等基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1)本院有关科室和村卫生所室等基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将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各自的职责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并在上级指导下,按期保质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2)我镇各村卫生所(室)是落实本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助我院完成和落实9类基本公共卫生任务。
(3)基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岗位规范,细化考核内容,将人员收入和工作绩效挂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每年根据要求及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计划,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4.业务技术支持机构职责
市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市直人民医院是我镇实行和落实9类基本公共卫生任务的业务技术支持机构,将会根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定期对我镇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并逐步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防治结合。
六、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一)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费用,包括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力成本、医疗耗材、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宣传、重点任务随访、教育培训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必需的其他开支。
(二)合理确定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及补充
1.乡村医生主要承担以下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协助卫生院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协助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位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协助做好慢性病人管理。接受我镇卫生院的指导和县卫生局的考核。
2.县财政局将对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给予合理补偿。
七、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一)建立考核制度。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组织考核工作。重点考核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
(二)计量和综合考核相结合。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3项服务采取计量考核方式。
(三)考核结果的利用。考核结果要与单位年度考核挂钩,作为工作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考核情况应向社会公示,将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镇卫生院定期组织对各村卫生所的督导,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三)开展技术培训。要定期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基本医疗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综合服务能力,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四)加强经费管理。我院将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㈣ 乡镇卫生院一体化动态管理制度

附表1:

安徽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
考核指标与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基本医疗服务
(28分) 服务质量
(6分) 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规范等有关法规制度,处方质量、病历质量、护理文书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和病案管理符合要求。 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100%,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95%。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未发生院内感染事故。未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赔偿控制在一定额度内。 1、通过询问查看,无门诊病历扣0.5分,无门诊观察记录扣0.5分。无院内处方权授予的文件、缺药房签名字样的各扣0.3分;
2、抽查100张处方,是否项目齐全,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书写规范,每低5个百分点扣0.2分,无处方评价统计资料及分析扣0.5分。
3、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每降低5%扣0.5分。
4、住院病历书写符合规范,甲级病历>80%,杜绝丙级病历。甲级病历每低5个百分点扣0.5分,使用外院的病历用纸和表格的扣1分,丙级病历每例扣1分。
5、无院感组织扣0.5分,无定期综合评比检查及统计分析的整改意见者扣0.5分,考核结果无处理意见的扣0.5分。
6、医疗事故及纠纷处理无预案及措施者扣1分,有措施未实行扣0.5分,有差错未登记或未上报扣0.5分,未及时妥善处理而发生上访者扣1分,性质未定、责任人未定、处罚措施未落实者分别扣0.5分;无医患沟通处理记录扣0.5分。发生医疗事故每起扣2分,发生B超性别鉴定的扣6分。
服务数量(6分) 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住院床日数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 分别计算前三年乡镇卫生院前述考核指标的平均值,适当考虑合理增长要素,确定当年考核的基准数据。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增减幅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住院床日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有所下降或维持较低天数。 以本单位前三年平均值为基数,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门诊观察人次、辅助检查人次、 出院病人数,达平均值90%以上各得1分,每降低2%各扣0.5分;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每延长1天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医疗费用
(6分) 住院和门诊费用 与上年相比,次均住院和门诊费用的增长幅度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单病种限(额)付费的病种数逐年增加。 以当地同级同类医疗单位平均水平为基数,次均门急诊费用、次均住院费用,每升高2%分别扣0.1分,直至扣完。开展单病种限(额)付费,且病种数逐年增加(2分),未开展或病种数未增加分别扣1分。

执行基本药物制度
(10分) 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规范药房建设。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按照规定配备基本药物。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所有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 1、配备和使用药物,过渡期至六月底压缩至500种,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每少一个百分点倒扣1分。
2、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执行(2.5分)
①药架药品码放不整齐,地面不整洁扣0.5分
②药房温度、湿度不达要求扣0.5分
③药品不明码标价扣0.5分
④过期药品上架扣0.5分
⑤霉变、假劣药品上架扣0.5分
3、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 (2.5分)。未按规定超过《处方管理办法》要求一次扣2.5分
4、所有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 ,未执行零差率销售,每个品规倒扣5分。
5、执行省《采购目录》和网上采购药品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每个品规倒扣5分。
公共卫生服务
(25分) 农村居民健康档案
(3分) 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管理 按照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的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建档率每低5%扣1分;合格率每低5%扣1分;使用率每低5%扣1分;真实率每低5%扣1分。
健康教育
(2分) 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的提供情况、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积极推广参与式健康教育方法,通过开设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知识讲座、健康教育咨询服务等方式向农民传授健康素养、优生优育等基本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2009年达50%。 开展健康教育6次/年,低于3次扣1分,低于2次扣2分。
免疫规划
(3分) 国家免疫规划的执行及其管理情况 规范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建设和运行管理,为适龄儿童提供免费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及时发现、报告并协助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反应。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五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新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指定范围和人群的接种率达80%以上。冷链运转和温度记录正常。 接种门诊设置不规范扣1分;接种率每低1%扣0.2分;冷链管理不规范扣0.5分;接种一类疫苗违规收费,扣3分。
传染病防治(2分) 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及处理情况 保障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发现、登记、报告辖区内传染病疫情,传染病疫情的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均达95%以上。配合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1、制度齐全(报告管理制度、登记制度、培训制度、奖惩制度齐全)1分;缺少一项制度或未执行扣0.5分。
2、报告率、准确率、及时率达95% ;每低1%扣0.5分。
妇幼保健
(3分) 孕产妇、儿童保健的开展情况 建立孕产妇、0—3岁儿童保健手册,规范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2011年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70%以上、儿童保健覆盖率达60%以上。规范报送妇幼卫生信息。 1、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70%得1分,下降5%,扣0.2分,保健册规范填写缺一项扣0.1分,保健服务内容与服务卷一致0.5分,缺一项扣0.1分。
2、儿童保健覆盖率达60%得1分,缺一项扣0.1分,保健服务内容与服务券一致0.5分,缺一项扣0.1分。
3、规范及时报送信息得1分,漏报1例死亡孕产妇扣0.5分,漏报1例活产扣0.1分,漏报1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扣0.1分,出现逻辑错误扣0.1分。
老年人保健(2分) 老年人健康检查、健康登记管理情况 定期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并向老年人提供自我保健、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老年人的健康登记管理率2011年达50%以上。 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40%得2分,低于30%得1分,未建档则扣2分。
慢性病管理(3分)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病的防治及管理情况 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指导村卫生室人员定期开展随访,询问病情,并对用药、饮食等进行健康指导。到2011年两类人群的登记管理率达50%以上。 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对登记的高血压、糖尿病人定期随访,登记管理率达40%得3分,低于30%扣1分,低于20%扣2分,未登记管理不得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2分) 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康复指导及登记管理情况 对辖区内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完成任务分解数的95%以上。 辖区内完成任务率95%以上得2分,完成85%得1分,完成85%以下扣2分。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分)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按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工作。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完成1分,100%得1分,下降5%扣0.2分;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口服率达80%得1分,下降10%扣0.1分。
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等(3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管理等 有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做好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指导与管理工作。 应急无组织扣1分,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指导与监督管理频次每少1次扣1分,无记录扣1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2分) 新农合政策宣传
(4分) 宣传新农合补偿政策,公布就诊报销流程,公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 无新农合专题宣传栏目扣1分;未公布就诊报销流程扣1分;未公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的扣1分。
新农合监督
(4分) 公示参合农民补偿情况,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投诉率为0,被举报发生套取资金且被查实的事例为0。 未及时公示参合补偿情况和投诉电话扣1分;发生套取资金被查实扣4分。
新农合服务
(4分) 开展即时结报,识别住院者参合身份,及时、准确、全面上传医疗服务信息。 上传结报信息不及时扣2分。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10分) 乡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情况(5分) 按照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实现标准化建设。 村卫生室建设达不到标准化要求的扣2分;民生工程年度建设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扣3分。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管理情况(5分) 按照省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以“五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的规范管理。 五统一管理不规范扣2分,缺一项管理扣1分。
人事财务管理
(8分) 人员配备情况(4分) 人员岗位设置合理,配备到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 人员按每床1.2—1.4人定员;其中预防保健人员占20—40%。发现无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上述工作的有1人扣1分,直至扣完。
财务管理、分配制度建立执行情况(4分) 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核算符合规定。内部分配机制体现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绩效,落实岗位绩效工资制。 1、未建立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扣1分,有制度未上墙公示扣0.5分。共1分。
2、未执行本单位财务制度一项扣0.1分,直至扣完。共1分。
3、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一名专职会计人员,未达要求,扣1 分。共1分。
4、会计账簿设置不齐全,缺一项扣0.5分,未按规定编制会计凭证扣0.5分,直至扣完。共1分。
5、单位绩效考核无文字材料,未落实岗位绩效工资制扣1分,缺一项扣0.5分。共1分。
6、绩效考核方案无服务质量,无服务数量(医疗统计相关数据),无岗位责任,无绩效成果缺一项扣0.25分,直至扣完。共1分。
7、药款上缴支付情况。
院内环境与管理
(10分) 院容院貌,管理制度
(10分) 建立健全并落实行政、后勤、进修和培训等制度。乡镇卫生院冠名规范,标识明显,院容院貌干净整洁;工作环境及病员休息环境干净舒适,健康宣传标语、专栏醒目规范,医务人员精神饱满,服务态度和蔼。 查院内有空荒地,有卫生死角,院容院貌不整洁扣3分。室内地面干净整洁,无烟头、纸屑,无痰迹、厕所清洁卫生无异味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群众评价与监督
(10分) 医患沟通情况,群众满意率(10分) 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定期召开病人及群众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有群众及病人评价结果,群众满意率(抽取不少于10名)80%以上 查服务公示制度、公开员工身份、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承诺规定、公开查询费用、公开监督电话上墙,查便民服务措施设置,缺一项扣0.5分;开展“让病人选择医生”、“选择医护小组”、“诚信、平安医院” 未开展扣1分;“基层站所”活动中群众评议满意度达不到80%以上扣3分。

附表2:

安徽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
考核指标与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公共卫生
服务
(40分) 传染病的防控
(7分) 传染病防控信息传达、防控药物的发放及使用指导开展情况。 及时收集、传达预防接种信息;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按要求发放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防控药物,并防控药物的使用指导、监督工作。 1、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情况符合卫生服务要求得3分;
2、报告率和及时率达95%,每漏报1例扣1分,迟报1例扣1分;
3、截留传染病人,导致疫情扩散和蔓延的扣7分。
孕产妇、儿童保健(7分) 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实施情况 做好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的政策宣传、药物发放、使用指导工作,做好孕产妇的产后访视、母乳喂养指导等工作,参与 0—3岁儿童保健工作。做好本次妇幼卫生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有叶酸宣传材料得1分,叶酸发放率达80%得2分,下降5%扣0.2分,产后访视、母乳喂养指导1分,看记录本、电话抽查5人,参与0—3岁儿童保健工作1分,查报表宣传动员0—3岁儿童定期体检,规范及时报送信息得1分,不规范、不及时酌情扣分。
健康教育(7分) 健康教育服务提供情况 开设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刊登健康素养、疾病防治、优生优育等基本知识不少于6次;及时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 及时发放宣传资料,发现1次未及时发放的扣2分;及时开展健康教育1年6次,少1次扣1分。
农村居民健康档案(7分) 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及更新情况 宣传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意义,及时、准确、全面收集自愿建档农村居民的基本情况、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信息,按照国家规范建立、更新健康档案。 建档率每低5%扣1分;未及时更新健康档案内容扣2分。
慢性病防治(6分) 高血压、糖尿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35岁以上居民每年首诊测血压。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定期随访,询问病情,并对用药、饮食等进行健康指导。 按照规定进行血压测量,并及时上报报表,发现血压未测的,每1人扣1分,直至6分扣完为止。
老年人保健(6分) 老年人保健基本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收集所在村老年人人口信息,并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认真做好健康危险因素的调查及评估,健康指导、健康管理随访等工作。 全面收集老年人信息,并按规定上报,缺1人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基本医疗(25分) 基本医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10分) 做到门诊病人有登记,用药开处方,书写符合规范要求。 通过询问查看,门诊日志内容登记不全的扣2分,无门诊观察记录扣2分;抽查100张处方,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书写符合处方管理规范,每低5个百分点扣0.5分。发生医疗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规范、合理用药,不滥用抗菌素、激素。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执行零差率销售。(15分) 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执行零差率销售。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 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每超10%扣3分。药房未达到规范验收扣5分。未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价销售的一票否决。
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20分) 参与新农合、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15分) 积极参与做好新农合的宣传发动、筹资、门诊报销;认真做好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情况的定期公示工作。积极支持、参加一体化管理。 无新农合专题宣传栏目扣1分;未公布就诊报销流程扣1分;未公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的扣1分。未及时公示参合补偿情况和处理投诉扣2分;发生套取资金被查实一票否决。上传结报信息不及时扣2分。
设置、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等“五统一”管理不规范的扣3分。
参与业务培训(3分) 按时参加省及市、县以及乡镇卫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 未参加培训每少1人扣1-3分。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分) 同左 未完成指令性任务扣2分。拒绝执行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一票否决。
群众满意度
(15分) 就医环境、服务态度、对患者关心、解决问题的能力
(15分) 群众满意率(不少于10名)80%以上。 居民满意度应达80%以上,每降低1%扣2分。

附表3:

安徽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
考核指标与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基本医疗服务
(35分) 服务质量
(10分) 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门诊处方使用合格率、次均门诊费用、平均住院费用、院内感染控制、医疗事故发生数 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100%;次均门诊费用不超过50元;平均住院费用不超过2800元;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建立、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全年未发生医疗事故。 1、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不超过20%,每超1%扣0.1分,直至扣完 ;(1分)
2、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100%,每1张不合格扣0.1分,直至扣完;(1分)
3、门诊人次平均费用不超过50元,每超2元扣0.1分,直至扣完;(1分)
4、平均住院费用不超过2800元,每超100元扣0.1分,直至扣完;(1分)
5、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未建立,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扣1分;(1分)
6、发生医疗事故及B超性别鉴定者一票否决。
服务数量
(10分) 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住院床日数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 分别计算前三年相同类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前述考核指标的平均值,适当考虑人口增加和合理增长要素,确定当年考核的基准数据。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增减幅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住院床日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有所下降或维持较低天数。 1、门急诊人次,每职工平均门急诊人次达同级医疗单位平均水平(2分),达平均水平80%以上得1分,每低1%扣0.1分,每低5%扣1分,直至扣完;
2、出诊人次,每职工平均出诊人次达同级医疗单位平均水平 (2分),达平均水平80%以上得1分,每低1%扣0.1分,直至扣完;
3、辅助检查总人次数,每职工平均辅助检查人次达同级医疗单位平均水平(2分),达平均水平80%以上得1分,每低1%扣0.1分,直至扣完;
4、输液病人数,每职工平均输液病人人次达同级医疗单位平均水平(2分),达平均水平80%以上得1分,每高1人次扣0.2分,直至扣完;
5、每出院病人平均住院床日处于同级医疗单位平均水平(2分),每高1天扣1分,直至扣完。
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执行情况(7分) 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执行零差率销售、药房规范化建设情况。 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且执行零差率销售。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 1、配备和使用药物,过渡期至六月底压缩至500种,自7月起按照规定配备基本药物,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每少一个百分点倒扣1分。
2、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执行(2分)
①药架药品码放不整齐,地面不整洁扣0.4分;
②药房温度、湿度不达要求扣0.4分;
③药品不明码标价扣0.4分;
④过期药品上架扣0.4分;
⑤霉变、假劣药品上架扣0.4分。
3、门诊抗生素二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 (1.5分),未按规定超过《处方管理办法》要求一次扣0.3分。
4、所有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 ,未执行零差率销售每个品规倒扣5分。
5、执行省《采购目录》和网上采购药品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每个品规倒扣5分。
居民满意度(8分) 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满意情况 随机从接受基本医疗服务的人员中抽取10人,询问对机构服务的满意情况,居民满意度达到70%以上。 居民满意度应达70%以上,每降低1%扣2分。
公共卫生服务
(45分) 居民健康档案(中心5分
站7分) 健康档案建档率、合格率、使用率、真实率 健康档案建档率09年重点人群(65岁以上老人、妇女、儿童、6种慢性病人)达到50%,以后逐年递增,合格率达到70%,使用率达到50%,真实率达到95%。 建档率每低5%扣1分;合格率每低5%扣1分;使用率每低5%扣1分;真实率每低5%扣1分。
健康教育
(中心5分
站7分) 健康教育讲座、宣传专栏、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
设置宣传栏,中心、站分别不少于2、1个,每季度至少更换1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6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中心至少每月、站至少每两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2009年达60%、2010达70%。 中心、站每少一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预防接种(仅限中心,4分) 建卡(证)率、五苗接种率、新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按规定进苗、储存和运输疫苗,及时清理过期疫苗;每天及时查看并登记冰箱温度2次;及时登记疫苗出入库和报废、破损情况,疫苗储存数量和登记相符;适龄儿童 接种门诊设置不规范扣1分;接种率每低1%扣0.2分;冷链管理不规范扣0.5分;接种一类疫苗违规收费,扣4分。
传染病防治(中心3站5)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性、准确性、协助疾控部门进行疫情调查处理情况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性、传染病疫情报告准确率达到95%以上;重点传染病个案调查率达到95%;爆发疫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 登记完整、规范得1分;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均达95%得1分。
儿童保健(仅限中心4分) 新生儿访视率、儿童保健覆盖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 2009年新生儿访视率达到85%,2010年达到90%;2009年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70%,2010年80%;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明显提高。 规范、及时报送儿童保健信息得2分,出现死亡漏报扣0.5分,逻辑错误扣0.1分,健康宣教少1次扣0.2分。
孕产妇保健(仅限中心,4分) 早孕建册率、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 2009年早孕建册率达到85%,2010年达90%;2009年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80%,2010年85%;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明显提高。 产后访视率达95%得2分,下降5%扣0.1分,规范、及时报送孕产妇保健信息得2分,出现死亡漏报扣1分,逻辑错误扣0.1分,健康宣教少1次扣0.2分。
老年人保健(中心4分,
站6分) 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健康检查表完整率 每年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等;健康登记管理率2009年底前达15%,2010年达40%;健康规范管理率达50%以上,健康检查表完整率达80%。 1、未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扣2分;
2、健康登记管理率少5%扣2分;
3、健康检查表内缺项10%扣1分。
慢性病管理(中心5分,
站7分) 35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率、高血压患者登记管理率、规范管理率、2型糖尿病患者登记管理率、规范管理率 35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每年至少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4次面对面的随访;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登记管理率2009年达10%,2010年达30%;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2009年达30%,2010年达50%。 1、35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率未达到90%扣1分;
2、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未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扣2分;随访少1次扣1分;
3、登记管理率少5%扣2分;

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中心3分,
站5分) 重症精神病患者登记管理率 2009重症精神病患者登记管理率达25%,2010年达40%。 按照重症精神病人管理率25%,直至完成,少5%扣1分。
居民满意度(8分) 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情况 分别从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中各抽取2人,通过电话询问对机构服务的满意情况,居民满意度达到70%以上。 居民满意度应达70%以上,每降低1%扣2分。
社区服务与管理
(20分) 财务管理
(4分) 财务管理人员、账目 中心有专职财务人员,按会计制度编制相关财务报表,站至少有兼职财务人员。机构账目清晰。 1、中心及站有专职财务人员( 1分),无人员扣1分;
2、编制财务及统计报表(1分),无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缺一项扣0.5分 ;
3、中心及站辅助帐齐全(往来明细帐、银行日记帐、现金日记帐、固定资产明细帐)(1分),缺一项扣0.25分;
4、绩效考核方案( 1分),无绩效考核方案,未建立绩效考核分配制度,缺一项扣0.5分;

人员和岗位设置(4分) 根据标准核定人数、岗位设置、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 人员按编制标准核定,岗位设置符合要求,中心至少有全科医师6名,社区护士9名,站至少有全科医师2名,注册护士2名。 未达标准,每少1人扣1分。
社区卫生服务利用情况(5分) 社区卫生服务知晓率、利用率 随机访谈机构附近居民10—20名,计算社区卫生服务知晓和利用情况,知晓率不少于70%,利用率不少于30%。 知晓率每低5%扣1分;利用率每少5%扣0.5分。
双向转诊
(4分) 双向转诊制度建立,上转病人和下转病人数 和对口支援大医院签订了双向转诊关系协议,制定了双向转诊的具体规定,明确了上转、下转条件,年内有一定的双向转诊病人。 年内未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扣1分。转诊病人比上年减少每10%扣0.5分.
中心对站一体化管理情况(3分) 中心对站一体化管理、站接受中心一体化管理情况 中心对站按照区域进行一体化管理,实行行政、业务、药械、财务、人事五统一管理 未实行一体化管理扣1分;五统一不规范,有一项扣0.5分。

㈤ 村卫生室的各项管理制度

XX市村卫生室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职责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核定的执业范围内执业。
二、宣传国家卫生法规,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建立家庭健康档案。
三、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管理等预防保健工作。
四、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指导。
五、积极开展农村除害灭病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技术指导。
六、协助村民委员会积极宣传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严格执行新农合各项政策规定,热心为广大参合农民服务。
七、负责村级卫生监督。
八、完成疫情、出生及死亡情况等卫生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九、完成上级卫生部门布置的其它工作。
附件2:
乡村医生行为规范
一、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除病痛。
二、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接待患者使用文明语言,举止端庄,态度和蔼,以爱心温暖病人。
三、服从管理,合法行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行医,虚心接受乡镇卫生院和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
四、确保安全,合理收费。对病人高度负责,注重医疗安全,不乱收费,不违规多收费。
五、尊重人格,保守医密。对待病人一视同仁,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搞好宣传,加强防控。经常利用各种时机,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适时进行健康教育,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新农合、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不断学习,提高水平。善于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八、互帮互学,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好与相邻村卫生室之间的关系,团结协作,互相学习。
附件3:
村卫生室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必须具备预防接种资质,方可开展预防接种活动。严禁无资质单位和人员从事预防接种。
二、必须接受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按时参加例会、培训及考核。
三、完整收集辖区总人口数及0-14岁各年龄组人口构成资料,及时掌握免疫规划目标儿童流入、流出和各月出生情况。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及时建立预防接种证、卡。
四、按时制订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做好疫苗管理,保证疫苗冷藏。
五、接种场所设置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在显著位置公示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等。
六、认真履行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义务,按月规范实施预防接种,接种后现场观察15-30分钟,确保预防接种注射安全,常住儿童和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达到95%以上。每年秋季入学时,指导辖区托幼机构、学校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对无接种证及未完成常规免疫的14岁以内儿童进行补证(种)。
七、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并对预防接种后发生的一般反应及时进行处理。
八、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工作,参与疫情处理。
九、开展健康教育,及时张贴预防接种宣传画,设立预防接种咨询电话,接受有关咨询活动。
十、规范管理预防接种各类资料,年终对全年资料整理归档。
十一、实行以乡为单位集中式接种的地区,村卫生室负责辖区人口资料的收集上报、接种通知单发放、针对传染病疫情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理、预防接种健康教育与咨询、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查验接种证工作指导等工作。
附件4: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乡级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保健业务。
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乡级管理。动员住院分娩,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五、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配合乡级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
七、按时参加乡级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我保健。
九、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十、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妇幼保健工作。
附件5:
村卫生室健康教育制度
一、在上级卫生部门和健康教育机构的指导下,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健康意识、自我保健意识,强化农民群众良好卫生行为养成。
二、设置并管理本村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季节防病重点,进行各种类型的防病科普知识宣传,及时在宣传栏内张贴、刷写相应的健康教育资料,每月至少更换1次。接收上级下发的健康教育资料,宣传教育资料应及时存档。
三、以改变不良行为和生活方式为内容,开展乡村健康知识宣传。结合群众健康教育需求或当地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高危人群为重点对象,上门进行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包括常见病、慢性病、重点管理疾病的防治知识等;引导村民养成正确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
四、定期按规定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在患者随访中针对病情开展口头教育,并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五、加强控烟教育,引导村民争创无吸烟家庭,无烟办公室、会议室、诊室等活动。
六、积极指导和组织村民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等“除四害”活动。
附件6:
村卫生室医疗文书书写制度
一、按规定完善医疗文书,主要包括:门诊病历、门诊登记本、处方、处置(注射、清创、换药等)登记本、输液卡等,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格式、内容、要求等。
二、医疗文书必须由具备执业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按照职责范围和要求完成,并由书写者本人签名。
三、医疗文书应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记录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及时、完整,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特殊情况下必须修改时,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书写处方时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和医学术语,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不得自行编制名称或代号。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五、村卫生室所有使用药品的治疗过程,必须同时有处方和调剂记载。
六、村卫生室医疗文书存档不得少于5年,其中,处方存档不得少于3年。
附件7:
村卫生室医疗安全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应有的医疗技术水平。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定期对医疗安全进行自查。
三、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切实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按规定用药。
四、严格执行护理工作的“三查七对”制度,处方调剂的“四查十对”制度及院感的有关规定。
五、及时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治疗,并做好适时转诊的相关工作。
六、对医疗设备、电源等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七、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八、村卫生室应在经审批卫生许可的范围内行医,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九、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医疗事故发生。
附件8:
村卫生室安全注射制度
一、坚守工作岗位,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种注射剂的不良反应、配伍禁忌及应急处理措施。
二、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性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室内应张贴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
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时做到细致、准确,对病人热情、体贴。
四、对准备注射的药品,应仔细检查外观质量,凡出现过期、变质、污染、发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内容物有不散的凝块或异物等现象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塑料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用后要立即毁形,严禁再次使用。。
六、密切观察患者注射中和注射后的反应情况,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注射,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处置效果不明显时,应果断、快速转上级医院。
七、抢救用药品、器械,定位放置在利于实施抢救的位置,并定期检查,及时调整补充。
八、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注射室内每日消毒,定期监测。
附件9:
村卫生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认真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二、严禁卫生室内设置生活区。
三、医务人员在工作区内,要衣帽整洁,严禁着工作服到非工作场所。诊疗前后应及时洗手、必要时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四、敷料缸、持物钳等医疗器械用品要定期消毒。体温计、压脉带、压舌板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五、治疗室门窗应密闭良好,定时通风换气,每日使用紫外线消毒,定期监测,并记录完整。治疗室紫外线消毒时,应具备避光条件,以免对治疗室外的人员造成伤害。
六、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及时消毒后备用。被褥、床垫要定期洗晒、消毒、更换。
七、应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降低感染率。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理。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附件10:
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制度
一、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正确处理医疗废弃物。
二、在医疗过程中要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量。
三、医疗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原则,配备黑、黄、红三种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红色袋,装可以直接焚烧、放射性和其他特殊废弃物。污物袋应坚韧耐用,首选可降解塑料袋。所有废弃物都应经消毒后,分别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每日及时处理清空。
四、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严禁出售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要先进行毁型处理,再消毒,最后集中焚烧或及时深埋。
五、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及感染病人排出的体液、浓液等,要先加1/5量的漂白粉,搅匀后加盖放置4小时,再倒入厕所。
六、完整保存医疗废物处置登记记录,并定期向辖区乡镇卫生院上报处理报表。
七、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变卖医疗废物。
附件11: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药品管理,为农民群众提供有效、安全、放心的药物。
二、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规范药品的采购、使用与管理。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
三、药房独立设置,布局科学、合理,符合卫生学要求,方便病人取药。
四、药房管理规范,分工明确,陈列、摆放有序,特殊药品专人负责保管。
五、村卫生室药品以县为单位集中统一配送,建立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药品购进票据存放不得少于5年。
六、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注意配伍禁忌,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七、药房必须凭处方调剂发药,认真核实、查对,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八、定期清查药房,做到药账相符。及时清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九、按规定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十、主动配合药品监督部门的检查与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附件12:
村卫生室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全面做好村卫生室传染病报告工作。
二、村卫生室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村卫生室医务人员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三、建立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等相关登记并按照规范认真填写。
四、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五、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传染病防治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学习、培训。
六、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传染病流调、随访、疫点处理及密切接触者隔离等工作。
附件13:
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一、村级卫生监督是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组成部分,村卫生室医师为本村卫生监督信息员,承担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二、认真做好本村范围内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卫生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档案,按时上报相关资料。
三、积极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对本村饮食服务人员建立健康档案,进行食品卫生法规培训,对村民操办红、白喜事事先向乡镇卫生监督专干报告,并协助对食品卫生的现场进行监督、指导。
四、对辖区内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尽最大努力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
五、掌握辖区内医疗市场的相关情况,如出现游医和无证行医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协助查处。
六、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和培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附件14:
村卫生室考核管理工作制度
一、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做到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统一业务指导、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公共卫生考核。
二、以县区为单位,实施村卫生室六统一管理,即实行标识标牌、医疗文书、防保卡册、工作制度、收费票据、用药目录六统一。
三、严格执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至少每两年接受一次业务培训,结合实践,主动自学,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县、乡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四、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的公共卫生考核,村卫生室公共卫生考核每年至少组织进行2次。
五、村卫生室公共卫生考核结果与村医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挂钩。
六、乡村医生参加培训考核结果,年度公共卫生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及卫生室换发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重要依据。

㈥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参考方案
(仅供参考)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11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府发[2006]45号)的精神,在开展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之下,为深化医疗卫生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工作岗位性质,技术含量和风险程度,服务数量与质量等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以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全院干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体现优秀人才的价值,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制定平庄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综合目标管理管理制)考核办法,提高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卫生院的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深化卫生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机制,充分调动各种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
二、考核分配基本原则 1、坚持院组两级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真实反映工作绩效的原则。 2、坚持确保结余的原则。个人收入增长低于卫生院收入增长,以收定支,确保结余。 3、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技术风险高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健岗位培训和优秀人才倾斜。 4、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单元 考核单元分为临床(2个岗位)、护理(2个岗位)、行政(1个岗位)、防保(2个岗位)、药剂(2个岗位)五个系列。
四、考核对象 本卫生院在编聘用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 五、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考核岗位的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四个指标。 (一)、服务量考核: 从岗位工作结果角度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科室目标和任务绩效)。主要考核考核单元门诊诊疗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人次,实际占用床日,手术数,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渔翁,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等。 (二)、服务质量的考核: 从工作岗位过程中展现的能力角度进行评价。主要考核医疗文件文件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标本送检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整体护理,基础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 (三)、服务行为的考核: 是员工对其所在岗位工作的认知程度和努力程度。主要考核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遵守,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出勤情况,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物价政策的执行,廉洁行医和各项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四)、收支结余的考核: 主要考核各单元的收支结余,人均积累等指标。 (五)否决性指标考核: 否决性指标考核:医疗事故(一票否决)、医德医风(一票否决)。
五、考核办法 (一)、实行百分制考核 对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等指标实行百分考核,服务量占15%,服务质量占15%,收支结余占60%,服务行为占10%(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四个考核项的比例)。
六、岗位绩效工资 (一)、薪酬构成:1、在编人员由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岗位绩效工资是各种浮动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等。岗位绩效工资分两部分;;固定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40%)和绩效考核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60%)。固定部分随工资按月发放,考核部分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发放。2、单位业务收入的一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之中进行考核发放。3、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固定工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卫生院分配安排顺序: 卫生院内部分配支出共分为五大项,每月按下列顺序按排,如不能实现当月收支平衡,应后向前依次调减分配项目。分配按排顺序就是确定薪酬总额。 第一:计提事业发展基金(含修购基金)。卫生院每月按业务收入的8%计提一事业发展基金。 第二:安排社会保障支出。如在岗位在编和编外聘用职工的三大保险、临时人员保险、丧葬抚恤和遗属生活补贴等。 第三:按排固定工资支出。如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护龄津贴、独生子女等。 第四:安排公用经费支出。根据业务工作量的多少,合理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业务费(印刷费、水电费、业务燃料费、材料费、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和招待费实行成本核算,或实行定额管理(院长通讯费等),卫生院三项经费的支出一般控制在业务收入的10%以下(控制在前三年的比例均数以下)。 第五:安排绩效工资支出。绩效工资实行考核发放。
七、岗位分配系数的确定 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即知识技能要求、责任风险、贡献程度的不同,将卫生院所有工作岗位分成临床组系,护理职系,行政职系,药技职系,防保职系,为反映不同岗位的价值差异和体现公平,每个职系中,根据岗位评价的薪点分布,将同职系中不同的岗位分为不同的职等(A、B、C、D、E、F),代表岗位由高到低的相对差异。为体现相同岗位上不同能力和水平的员工个人价值差距和给员工提供合理的晋级空间,每个职等从低到高均分为六个薪级,形成卫生院的工资体系。
表一: xx卫生院岗位绩效分配表 岗位类型 聘用类型 职系 岗位等级 岗位 岗位系数 考核分配系数 (A、B、C、D、E、F) 专业技术岗位 在编人员 临床职系 防保职系 初级十三级 住院医师 1.1 1.1 1.05 1.0 0.95 0.9 初级十二级 住院医师 0.8 初级十一级 住院医师 0.8 中级十级 主治医师 1.1 编外人员 护理职系 四级 三级 护士 0.9 二级 护师 0.9 编外人员 药技职系 四级三级 药士 0.85 二级 药师 0.85 管理岗位 在编人员 行政职系 九级(科员级) 管理岗位(院长) 1.0 表二: xx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 基本工资标准表 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标准 薪级工资 年限 薪级标准 年限 薪级标准 年限 薪级标准 年限 薪级标准 年限 薪级标准 中级 一级 680 1 10 7 81 13 183 19 303 25 423 2 21 8 95 14 203 20 323 26 443 3 32 9 111 15 223 21 343 27 463 初级 二级 620 4 43 10 127 16 143 22 363 28 483 三级 580 5 55 11 145 17 263 23 383 29 503 四级 550 6 67 12 163 18 283 24 403 30 523
八、绩效工资的确定
(一)、全院绩效工资控制总额=卫生院绩效考核部分(可发放绩效工资)+财政发放岗位绩效考核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60%) (二)、卫生院可发绩效工资=月业务收入——8%的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修购基金——员工社会保障支出——员工固定支出——公用经费(药品成本、低值易耗支出及公务费、业务费、招待费) (三)财政发放岗位绩效工资=在编人员岗位绩效工资
三、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方式:
1、在实行全员聘用制后,在人员聘用定岗的前提下,聘用人员一律按新聘用职务(技术等级、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2、对全员聘用后未聘人员,从未聘的下月起按待岗人员发放工资,待岗期间生活费按月发放,发放工资额包括原技术职务工资。待岗人员不得享受岗效工资、年度奖金、业绩工资等待遇。
3、实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的档案工资标准按国家政策进行调整。
四、县妇幼保健站工资分配的基本内容: 职工工资由职务(技术)工资、活津贴、保健津贴、岗效工资、业绩工资等项目构成。 岗效工资的经费来源,从职工活津贴中预扣50%的金额和年终奖金作为当年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工作考核兑现的浮动工资。
五、工资分配发放办法 1、基础工资的发放:凡受聘人员,发放基础工资项目是:基础职务工资+活津贴50%+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政策性补贴(护龄津贴、知补、边远补贴、粮差等)编制工资册,按月发放。 2、岗效工资的发放:根据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规定,将预扣50%的活津贴和财政拨给年末奖金,与当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经过年终考核评定等次,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岗效工资。 如职工连续旷工10天或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职工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者,不得享受当年岗效工资;职工受记过处分、记大过处分者,不得享受当年岗效工资。 3、业绩工资的提取与发放:业绩工资的经费来源,从开展医疗保健工作纯收入中提取部分金额,每月从职工活津贴中扣取30%的金额,参与业绩工资分配。根据职工工作的质量与创造经济价值和降低成本消耗的情况,确定业绩工资的发放标准。 (1)各科室业务纯收入提取业绩工资的比例 保健科业务纯收入中提取25%; 妇产科业务纯收入中提取20%; B超室从业务纯收入中提取5%; 药房纯收入中提取5%; 检验室业务纯收入中提取25%的经费作为化验员发放的业绩工资。 (2)为推动相关科室业务工作的开展,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各科室送检的化验项目、检查费、B超纯收入中各提2%,药费纯收入中提取0.5%的经费,作为各科室内部分配的业绩工资。 (3)业务收入提取业绩工资的计算方法: 科室纯收入 总收入 (减除) 各种消耗(各种材料费、办公用品开支、电话费、水电费等) (减除)药品收入 (减除)各种辅助检查费(减除) 保健津贴 (减除)夜班费(减除)加班费(减除) 手术劳务费(减除) 医疗器械折旧与维修费==== 纯收入 (4)发放业绩工资办法: 业绩工资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分配给职工的业绩工资与其贡献的大小、工作出勤的多少挂钩,实行奖勤罚懒,打破平均主义。按照一流人才、一流待遇;一流业绩、一流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分配方法。
将职工出勤考核与发放业绩工资结合起来,当月考核,当月兑现业绩工资。 1分配业绩工资标准: 实际出勤天数×分配系数+30%活津贴=应得业绩工资 站长:发给业绩工资占全站提成平均标准分配系数的1.2; 副站长:发给业绩工资占全站提成平均标准分配系数的1.1; 办公室主任:发给业绩工资占全站提成平均标准分配系数的1.05; 统计员兼会计:发给业绩工资占全站提成平均标准分配系数的1.0; 保健科主任: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平均标准分配系数的1.2; 妇保医师: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0; 儿保医师: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0; 妇产科主任: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2; 妇产科医师: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0; 护士长: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1; 护理人员: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0; 药房负责人: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1; 药管员:发给业绩工资占本科提成标准分配系数的1.0; 化验员:从检验纯收入中提取25%作为化验员的业绩工资; 收费员:发给业绩工资占全站提成平均标准分配系数的0.8; 2科室由于人员安排不当而缺班,需要其它科室派员顶班工作,扣出被受授科室日平均业绩工资,作为代班科室业绩工资的补充分配。 3提取业绩工资核算,由会计按月核算各科室的收入和成本消耗,算出各科结余的纯收入。根据出勤考核与分配系数计算各科室应分配的业绩工资,将收入核算情况、职工考勤情况、兑现业绩工资分配情况报送站长审核批准后,才能发放业绩工资。 4职工本月连续旷工2天,或本月累计旷工3天;本月事假累计10天,或病假累计15天者,不得享受当月发放的业绩工资。 5指导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发放20%的活津贴。 4、职务津贴: 站内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定职务津贴发放标准。 站长:职务津贴每月50元; 副站长:职务津贴每月30元; 科主任(包括护士长):职务津贴每月20元; 药房负责人:职务津贴每月15元。 职务津贴按月发放,如某科室发生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或差错事故,按照《处罚实施方案》的规定,停发有关科室负责人的职务津贴,并酌情扣取当月的业绩工资。 5、如职工发生差错事故,按照《处罚实施方案》的规定,扣取责任人的业绩工资和一定数额的基本工资补偿单位的经济损失。

㈦ 计生服务站与卫生院合并山东省人员编制规定

南宁市妇幼保健和计划
生育服务机构优化整合的指导意见

为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加强卫生和计生公共管理服务工作,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发〔2013〕22号 )、《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3〕44号)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卫计委和南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优化整合资源,坚持服务与监管相结合、临床与保健相结合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职责,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妇幼健康事业公益性,构建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维护良好的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秩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基本原则
积极稳妥。积极推进优化整合资源,妥善处理各种复杂情况,进一步加强基层,巩固网底,确保卫生计生工作加快发展。
因地制宜。从合理配置卫生计生资源和满足群众需求出发,根据各县区、开发区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序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整合,不搞一刀切。
强化公益。履行政府职责,加大财政投入,健全服务体系,落实人员编制,确保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整合后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从事公益服务,突出公益性质,为妇女儿童健康提供坚实保障。
提高效能。优化资源整合,实现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服务效能,确保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同时得到加强。
二、整合机构,明确职责,健全服务体系
(一)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整合的主要方式是“市县合、乡增强、村共享”。
市级:将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职责及人、财、物整体划入南宁市妇幼保健院,组建成立“南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留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南宁市妇女儿童医院、南宁市分娩镇痛技术研究所)的牌子。
县级:将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职责及人财物整体划入妇幼保健院,组建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留“妇幼保健院”牌子。
城区:未设立妇幼保健机构的城区,组建成立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原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或“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职责及人财物整体划入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不再保留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或“计划生育服务站”。机构成立后,未开展技术服务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应逐步向临床与保健相结合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过渡。
开发区:依据满足群众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和事业发展需要,参照城区模式设置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乡级:原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技术服务职责、设备、人员整体划入乡镇(中心)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由卫生院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在乡镇(中心)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接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其领导干部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征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后任用。
整合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组建乡镇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所”,不再保留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整合后,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仍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要加强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
乡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所”编制由原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编制共同组成,按参公事业单位管理。按照“强基层”的要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各县区、开发区应当适当增加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所人员编制,配备相关技术和执法人员。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若干名,内设机构由乡镇依据实际工作需要设定,所长为副科长级。乡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后,原有经费投入渠道不变,编制原则上按照“编随事走”的要求相应划转,原有人员遵循自愿原则分流到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所或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村级:将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及职能纳入村卫生室统一管理,统一挂村级卫生室的牌子。保留村计划生育专干队伍,“计生专干”更名为“卫生计生专干”,保证每个行政村(居)民委员会至少配备1名以上卫生计生专职干部,巩固基层网底。卫生计生专职干部享受村(社区)副主任待遇。
(二)优化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职能
市、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承担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婚前医学检查等公共卫生和医疗保健服务;履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职能,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管理、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职能;承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服务质量监测、妇幼和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工作;负责对下级技术服务机构的指导与培训,接受下级转诊。
没有开展技术服务的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通过购买服务或与辖区内医疗机构合作等方式,完成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婚前医学检查等公共卫生和医疗保健服务;履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职能,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管理、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职能;组织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服务质量监测、妇幼和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下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
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承担本辖区内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幼常见病防治等任务;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任务;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助开展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助采集相关信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工作,对村级卫生计生专干和村医提供业务培训指导。中心卫生院应承担助产技术服务。
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职责,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落实计生奖励优待政策、统计婚育和出生信息、动员群众落实计生政策、指导开展技术服务、查处违法生育,履行基层公共卫生、卫生监督等职能,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和村级卫生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村卫生室负责做好辖区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建立村民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门诊补偿工作,负责本村国家免费避孕药具发放,随访服务等。村卫生计生专干主要负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教育、组织动员、优惠政策落实、信息收集上报,掌握本村人口及流动人口数据,了解生育、节育情况,及时更新计生家庭档案,审核村民生育情况等计划生育相关管理工作。
城市街道办、社区卫生计生专干职责同乡、村计生专干。城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承担。
(三)健全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因素确定规模大小。每个县区(开发区)应设立有一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落实相应的人员编制,购置所需的医疗设备,开展相应的服务项目。
市、县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整合后,原则上不减编,不减员,保持人员队伍相对稳定。整合后市县级内设机构原则上不超过原妇幼保健院与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站)两个机构的总和,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并按照《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和计划生育服务需要,设置相应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业务科室,落实技术服务和管理人员,确保计划生育工作和公共卫生管理同时得到加强。整合后全体在岗人员由妇幼保健院统一调配,实行统一的绩效考核,职工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按原妇幼保健院公益性类别事业单位管理,实行同岗同酬,同工同酬。
原妇幼保健机构和原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房屋、设备等各类资产,全部划归整合后的妇幼保健院,实行人、财、物、信息的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充分发挥原有房屋资产、设备的作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整合后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医药卫生收费标准和计划生育免费手术收费标准执行,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信息资源,形成统一的收集、汇总、报送、存储平台。
整合后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内设机构应设立专门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科室,履行妇幼保健职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咨询、妇科病普查普治、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技术服务、药具管理、服务随访、出生缺陷干预、优生优育指导等职责。调剂到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原计生服务所人员,与乡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机构人员同岗同酬,同工同酬,统一实行绩效考核。
乡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所”负责做好行政区域内的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监督、执法等工作。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原承担卫生监督协管职责划归乡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所”,接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业务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基层卫生计生工作的领导,优化卫生计生资源,强化卫生计生服务,确保卫生计生工作的落实。
村级卫生计生专干主要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组织动员、优惠政策落实、信息收集上报等相关事务与群众工作。卫生计生专干经过培训后与村医共同做好妇幼保健、疾病防控、新农合监督、卫生监督、爱国卫生等基层卫生计生工作。村级卫生室相应承担原计生服务室的优生优育咨询、技术服务等职责。
三、完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机制
(一)完善财政投入机制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是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和技术支持。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预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用由各级财政承担,逐步提高住院分娩补助经费标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经费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支出定额、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相应提高保障标准。
(二)完善机构建设机制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服务人群广,任务重,要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基础上,根据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功能的需要,重点支持市县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达标建设。加快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的远程会诊网络,建立远程会诊制度。
(三)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制定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纳入全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机构、人员准入标准和准入制度。加强人才培养,积极选派技术骨干参加国家、自治区和全市举办的人才培训项目。强化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快助产专业人员培养。对从事妇幼保健、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职称晋升给予政策倾斜,鼓励技术人员服务基层,实行晋升主治医生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服务应累计一年以上政策;健全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宣传教育职称评定制度。
(四)完善考核监管机制
将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及时审批各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资格,加快完善综合执法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强化考核评估。组织开展“全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推动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五)创新服务特色
县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服务到家、落实到人”的服务特色,为百姓提供优质便捷的妇幼健康服务。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优势和作用,主动承接转移出来的政府职能,提高妇幼健康服务可及性。鼓励各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采用中医药技术提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市级妇幼保健要发挥其医疗保健、学科建设、科研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在综合管理、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等方面加强对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对口支援,进一步提高全市妇幼保健机构业务整体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2015年5月前,市级制定下发《关于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优化整合的指导意见》。
(二)2015年6月底前,市级完成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整合前期准备工作。
(三)2015年9月底前,完成县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和机构合并工作。
(四)2015年12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村级(社区)卫生和计生资源整合和机构合并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优化整合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县区实际,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保证整合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快资源整合。各县区(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基层卫生和计生资源优化整合工作,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秩序,确保避孕节育和优生优育措施落实,确保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妥善安置人员。要妥善做好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安置工作,处理好编制、经费、工资、保险、劳动人事关系等问题,确保稳定。整合后,要根据各人特点合理安排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的重要意义,形成有利于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五)严格改革纪律。改革中,要严格政治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确保涉及改革单位人心稳定,工作有序,任务落实。严禁在改革工作上相互推诿、扯皮,对因失职、渎职、监管不到位导致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禁在改革过程中突击花钱,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㈧ 习水县2006年新周期降消项目实施方案的年度目标

(以县为单位)
1、总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在2001年基础上下降1/4(80/十万以下)
(2)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50%以上
(4)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以上
(5)做好孕产妇死亡监测、5岁以下儿童监测和出生缺陷监测工作。
2、支持性目标
(1)孕产妇产前检查覆盖率:≥90%
(2)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率:70%以上
(3)消毒接生率:≥98%
(4)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区)卫生院产科“三基”考试合格率:≥98%
(5)育龄妇女健教知晓率:>85%
二、项目实施范围及时间
(一)项目工作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区)、村。
(二)孕产妇死亡在全县范围内监测,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点为:桑木镇、温水镇、民化乡。出生缺陷监测点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计生妇幼保健中心。
(三)项目实施时间:2005年12月—2006年12月
三、项目任务
项目总体任务为:人员培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症抢救中心”,开展健康教育,监督指导;乡级卫生院产科基本设备配备,巩固和创建爱婴医院成果,积极创建爱婴县。
四、项目措施
本阶段项目工作在上周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项目管理
1、调整充实“降消”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协调、组织和管理职能,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领导。
2、县卫生局调整充实项目技术指导组和督导组,加强项目管理及业务指导。
3、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与县降消项目调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乡镇(区)人民政府签定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区)根据县“降消”项目实施方案,结合乡镇(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逐级签定责任书,将项目工作任务切实落实到基层。
(二)人员培训
1、管理培训:(每次培训要有通知、培训记录、签到册等资料)
(1)责任部门:县卫生局为主,县妇儿工委配合。
(2)培训对象及内容
①行政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为县、乡镇(区)行政领导干部,组织实施项目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培训内容为项目目的及意义、相关部门职责、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项目监督及协调。
②医疗保健机构培训:培训对象为县医疗保健机构领导及工作人员。培训内容为项目目的及意义、项目实施及执行单位职责与管理、孕产妇急救系统建立与运行。
③村干部培训:培训对象为村支书、主任、妇女主任。培训内容为项目目的及意义、村干部职责、健康教育方法、村孕产妇运转急救“绿色生命通道”支持系统的建立与运行。
2、业务培训:县卫生局组织,每次培训有培训内容及课程安排,讲稿和参加培训人员花名册及考试考核结果。
(1)县级师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项目培训的目的要求、培训方法、培训计划的制定;孕产妇保健、产科危重症的处理及转诊;有关卫生技术服务规范、产科常用技术操作规程及急救设备操作规范、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等。
(2)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区)卫生院助产人员培训: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和中心乡镇(区)卫生院助产人员重点培训产科急救基本知识、技能和技术规范,以提高产科急救能力;一般乡镇(区)卫生院助产人员重点培训正常产处理、常见产科急救基本技能转诊过程中基本急救技能。培训教材以“降消”项目县、乡、村级教材及题库为主。
(3)村医、村接生员、保健员培训:重点培训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孕产妇记危识别与管理、产后访视、母乳喂养及婴幼儿营养指导、健康教育方法等。转变接生员职能,做好宣传动员和护送孕产妇(尤其是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
3、时间安排
县、乡两级各类培训分两个阶段完成,业务培训在2006年4月上旬完成,行政管理培训在2006年6月30前完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管理及产科临床、妇幼保健服务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适时进行强化培训。
(三)项目督导
1、特派专家蹲点督导
专家人选:由县卫生局协调省、市卫生厅(局)选派具有中、高级职称和一定临床及管理经验的妇幼保健、产科临床业务骨干担任特派驻县专家。
2、分级督导
(1)县降消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及业务督导,按分级督导原则,在项目执行期内,县级督导不定期进行,县妇幼保健站实行项目分片包干责任制,覆盖所有乡(镇、区)和行政村;乡镇(区)卫生院也要划片包干,下村指导工作,指导工作要覆盖所有行政村。
(2)督导内容
①项目的组织管理。乡镇(区)政府(管委)及有关部门的组织领导、协调及项目计划制定、配套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料收集整理;
②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
③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运行,乡镇卫生院助产技术服务及高危孕产妇转诊系统运行,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规范化管理;
④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管理与使用,县、乡两级平产住院分娩限价收费。
(3)督导要求
①对项目实施全程进行监督指导,掌握项目执行单位运行情况;
②帮助基层单位提高执行项目的能力和工作质量;
③帮助基层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④深入乡村和农户了解情况。
⑤督导记录,每次督导填写项目督导记录,一式两份,由被督导单位负责人签章后,一份留被督导单位,一份报降消项目办(卫生局)备查。
(四)爱婴医院(卫生院)
在“降消”项目(延续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巩固爱婴医院(卫生院)成果,开展创建“爱婴县”活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要抓好地段围产保健工作,土城、良村、温水、桑木、二郎、马临、大坡、程寨、同民、永安卫生院要在强化产科建设和服务质量的同时,积极带动农村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习酒、官店、寨坝三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其他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积极创建爱婴卫生院。
(五)孕产妇住院分娩
促进孕产妇住院分娩是本阶段项目工作的重中之重。
1、实行住院分娩限价
为使农村孕产妇均能接受住院分娩,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和乡镇(区)卫生院要实行住院分娩限价,平产费用包干。限价对象为:本县农村户口孕产妇(城镇下岗职工、特困户持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证明、证件可进入项目管理)。
(1)县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平产限价300元,乡、镇卫生院200元;
(2)县级医疗机构剖宫产限价1500元,乡镇卫生院1000元;
(3)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将限价情况张榜公布或通过媒体公示限价收费标准。
2、开展住院分娩救助
(1)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对象:凡在持有经市、县卫生局颁发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县、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持有计划生育证件的本县农村户口孕产妇、城镇特困户、下岗职工孕产妇。对未持计划生育证件到医疗服务机构分娩的,医疗服务机构必须及时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反馈,依法作相应处理。
(2)救助标准:住院分娩救助经费按每个孕产妇平产救助150元,难产每例救助250元,剖宫产(有医学指征需特殊抢救的)及产科严重并发症每例救助500元(在此所谓难产为:①产钳助产;②横臀位分娩;③产程延长需处理;④产时大出血;⑤胎儿宫内窘迫;⑥产道损伤需处理;⑦胎盘粘连;⑧子宫收缩乏力等)。
(3)贫困救助减免程序按照《卫生部基妇司关于“降消”项目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运转方案》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的“习水县降消项目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运转方案”办理。
(4)乡镇(区)应审定贫困孕产妇救助对象,并张榜公布7天无反应后,做好住院分娩宣传动员工作,每季度向县降消项目办(卫生局)报送一次《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申请表》,经审定后落实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措施。
3、实施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转送补助
村医、卫生员、接生员护送一名高危孕产妇到卫生院和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给予误工补贴,补助30元,由接产单位垫付,每季度向县降消项目办(卫生局)报帐。
4、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区)卫生院要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合理用药,避免滥用抗生素,千方百计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轻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经济负担。
(六)生命绿色通道
1、加强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急救设施,强化技能培训,提高救治水平,认真做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工作和孕产妇运送和救治工作。乡镇(区)卫生院也要加强产科建设,规范操作技能,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乡村医生和接生员要做好孕产期保健服务,提高高危孕产妇识别能力,及时转运护送高危孕产妇,形成上下贯通的孕产妇急救“绿色生命通道”。
2、建立和完善孕产妇转运支持系统。乡镇(区)政府(管委)和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孕产妇转运工作,充分发挥乡镇、村孕产妇转运小组的技能作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人员),建立乡、村两级“孕产妇住院分娩转运”组织,及时运送孕产妇到医院或卫生院住院分娩和救治。
3、改善住院分娩条件,80%乡镇卫生院达到《贵州省乡镇卫生院产科评审标准》,医疗保健机构和卫生院要规范设置母婴同室和分娩区域,并为孕产妇及家属用餐提供方便,产房和母婴室有取(保)暖设施,为孕产妇营造安全、卫生、温馨、舒适的住院分娩环境。
(七)健康教育
县妇儿工委和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大力营造“关爱母亲儿童健康”的社会氛围。
1、在县有线电视台、乡镇(区)接转台、广播站免费播放妇幼卫生科普知识。
2、组织妇女干部和医务人员进村入户开展“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
3、县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区)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办好健康教育卫生专栏,配合妇儿工委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幼保健宣传咨询活动。
4、及时发放和张贴省、市制发的“降消”项目和优生优育宣传画,折页画要发放到孕妇家中。各乡镇也要因地制宜制作宣传单、宣传标语,各医疗机构要发放给孕产妇公开信,使用住院病人健康教育指导表,大力宣传“住院分娩、母婴安全”妇幼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本县实施“降消”项目,实行住院分娩限价收费和医疗救助的有关政策。
(八)资料管理
县降消项目办(卫生局)、乡镇项目工作小组(卫生院)和县级项目实施单位,要重视本辖区、本单位项目相关资料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对反映项目工作的信息,如项目责任书、实施计划、会议(例会)记录、督导表、培训档案及花名册、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活动,典型事例,经费开支的凭证单据等原始材料要认真收集、整理、存档管理和按规定上报。
五、项目资金使用及安排
(一)资金使用
1、中央资金
2006年降消项目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00.685万元,主要用于孕产妇住院救助、人员培训、设备配备和健康教育、督导和妇幼卫生监测。
(1)健康教育:1万元,由县妇儿工委管理。
(2)人员培训:1万元,由降消项目办管理。县级培训:2928,乡级培训:按行政村数计每村补助乡卫生院32元,24个乡镇共计7072元。
(3)设备配备:3万元,由县降消项目办根据上级指定设备名目上报设备计划,由省财政、省卫生厅统一招标采购。
(4)住院分娩救助:95.685万元,由降消项目办管理。按每例活产婴儿数(04年底数)×150元预算各乡镇救助经费。
2、项目配套资金
主要用于项目信息管理和项目督导工作。
(二)资金和设备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厅、财政厅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资金实行封闭式运行(帐上运行),贫困救助减免费用和误工补贴费用由医疗保健机构汇集获得贫困救助减免的住院分娩产妇或护送人员盖手印并签字的相关依据向项目办公室报帐。
3、实行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制,每两个月报一次财务报表,年终报财务年报表。具体按照《贵州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4、各乡镇卫生院建立项目维护登记制度,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县卫生局和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使用、设备维修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严肃挪作他用。
5、项目配备的设备由县卫生局根据实际需求配发乡镇卫生院,卫生院有专人负责,并保持完好状态。
六、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监督指导
1、接受上级监督指导每年2—3次。县级开展日常工作督导,每年督导4次,覆盖各乡镇(区)及县级项目单位。
2、监督指导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住院分娩救助情况,重点是群众受益情况;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的效果;设备的购置和使用情况;项目指标的完成情况;现场指导和专题讲座以及群众对项目的评价。
(二)评估
项目期间,全县共进行2次评估,分为半期和终期(7月和12月)评估,采取各乡镇及项目单位自查评估和卫生局组织评估组复评,评估覆盖所有乡镇及县级项目单位。
七、项目组织实施与部门职责
(一)县级
1、县“降消”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制定本县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将项目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程,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2)对项目工作全程进行管理,组织督导、培训,向县政府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3)与项目执行单位签订责任书,落实项目工作任务;
(4)负责项目经费的安排使用。
县妇儿工委办负责协调项目相关部门,并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以及动员,护送孕产妇住院分娩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拨付,并在卫生局配合下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2、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职责
(1)县计生妇幼保健中心
①全面及时掌握各乡镇(区)项目活动进展情况,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项目工作数据;
②组织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破伤风病例个案调查和评审;
③负责乡级人员培训,协助指导乡镇(区)卫生院开展村级培训;
④分片包干负责乡、村妇幼保健管理与服务技术指导,在降消项目办(卫生局)的安排下,协助项目技术指导组开展基层项目督导工作;
每月书面向县卫生局汇报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2)县急救中心(县人民医院)
①根据卫生局的安排,健全孕产妇急救组织,做好孕产妇急救中心的工作;
②协助降消项目办(卫生局)做好乡级人员培训工作;
③在降消项目办(卫生局)的安排下,协助项目技术指导组开展基层项目督导工作;
④负责指导乡镇(区)卫生院产科建设和助产技术服务,指导全县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原因分析、评审,提高干预措施,协助计生妇幼保健中心指导基层妇幼保健技术服务。
(二)乡级:乡镇(区)项目工作组(卫生院)职责
1、制订项目工作计划,纳入政府工作日程,并组织实施;
2、负责村级卫生人员培训;
3、健全例会工作制度,乡级召开村医会议每月一次,通过每月例会收集上月工作数据信息,布置工作,进行针对性的管理与技术培训,作好例会记录;
4、划片包干,县妇幼保健站和乡镇卫生院划片包干,深入乡、村指导工作;
5、加强本院产科建设与质量管理,提高助产技术服务能力,促进住院分娩,及时组织危重孕产妇的应急救治和转运;
6、加强妇幼保健资料管理,掌握各村育龄妇女数、孕产妇数、高危孕产妇数、活产数、住院分娩及消毒接生数,孕产妇死亡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新生儿破伤风发病及孕产期保健服务基本数据,按时收集统计,上报县计生妇幼保健中心。
(三)村级
1、“村级孕产妇住院分娩转运小组”由村长、妇女主任、村医、村长助理及村里有影响的人组成,负责动员本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和高危孕产妇的转运;
2、村卫生室负责本村妇幼保健工作和相关数据的记录、收集、统计、上报;
3、村医应做好孕产妇建卡、产检、产访、高危识别筛查和健康教育及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发现高危孕产妇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并协助转诊;
4、对确需家庭接生的孕产妇,要严格按消毒接生操作规范进行;
5、及时掌握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新生儿破伤风病例,做好登记,立即报告乡镇(区)卫生院防保组。
八、相关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积极推动住院分娩率的提高。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必须有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家庭接生员必须持有《助产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并且村委会必须出具证明。县卫生局、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务必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公安局要进一步加强户籍管理,新出生婴儿必须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方可办理户籍上户。
(二)延续期项目实施至本方案行文之日止。延续期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小结,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和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项目工作正常运行。

㈨ 卫生院健康教育技术专项

总目标
建立健全全市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人员专业技术服务水平;以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基本内容,在城乡居民中普及基本健康知识,培养基本健康行为,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其掌握自我保健的基本技能,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普遍提高。
(一)制定健康教育管理规范

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必要时制定补充规定。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内容、方式、流程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疾病预防控制需要等,现阶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居民健康教育: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戒烟、限盐、限酒、控制药物依赖等可干预的健康危险因素基本知识健康教育。

3.重点人群健康教育: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6个月儿童父母等。

4.重点慢性病和传染病健康教育: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布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

5.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包括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戒毒、生育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

(二)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现阶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开展下列健康教育活动:

1.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健康教育年度计划,保证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计划应包括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健康教育的内容、形式与时间、实施和质量控制方法、组织实施流程、人员安排、设备和材料准备、效果评价等。

2.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一是发放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供居民免费索取。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二是播放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应诊时间,在门诊候诊区或观察室内循环播放。

3.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显眼处,距地面1.5-1.6米高的位置。专栏应标有机构名称,应根据健康教育规律、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活动等及时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每年更新不少于12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

4.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在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主题日、节假日,利用会议、集会、电影放映等社会活动,开展特定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公众健康咨询宣传活动不少于6次。

5.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以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和预防传染病、慢性病、多发病为重点内容,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家属、孕产妇、0-36个月儿童家长等为主要对象,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月至少需要举办1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站和村卫生室至少每2个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6.健康教育工作资料档案管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

(三)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建设

1.健康教育是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要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各级妇幼保健、医疗机构要重视健康教育工作。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规定配齐健康教育专业人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1名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健康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积极与大众媒体合作。认真研究,协调各级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开设健康教育频道或栏目,提高大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效果。

(四)健康教育能力建设

1.健康教育设备配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配齐相应的健康教育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设健康教育室、宣传资料存放架、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照相机、电视机、DVD机、投影仪等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设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必要的设备。

2.基层健康教育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主要培训对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相关医务工作者,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内容、方法、技巧,健康教育基本设备的使用,健康教育效果评价等。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至少接受上一级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3.城乡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定期参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现场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了解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加以指导和纠正,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好参谋。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机构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也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服务内容等,加强对城乡基层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

4.统一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为了降低宣传材料制作成本,节约经费,保证宣传材料的科学性和质量,达到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传播效果,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宣传材料主要由省、市级统一设计印刷,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发放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再发放至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

三、项目组织与管理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与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实施计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绩效考核、信息管理等。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所辖区居民提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机构负责组织社区和农村大型、集中性健康教育活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服务内容,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积极发挥大众媒体在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3.妇幼保健及其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服务内容,负责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的技术指导。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

五、项目实施监督与考核

(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实施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纳入各级承担健康教育任务机构的工作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内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分别负责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效果评价。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效果评价,每年不少于2次。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二)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三)主要考核指标

1.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和数量。

2.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次数和时间。

3.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

4.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咨询活动次数和参加人数。

5.城乡居民健康66条传播活动覆盖率和重点人群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

6.项目管理,包括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工作资料档案等。

㈩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细则

村卫生室公共卫生工作考核表
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考核人员:
项 目 考 核 细 则 扣分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6分) 1>协助卫生院深入村社做好居民健康状况摸底工作及随访工作。(3分)
2>健康档案归档整齐,规范。(不整齐规范扣3分)

(二) 健康教育(12分) 1、设立固有宣传栏、宣传工具,有可供检查的宣传资料;(4分,每年4期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每少一期扣1分)
2、围绕计划免疫、爱滋病、乙肝、结核、地方病防治知识、妇幼保健、爱国卫生等展开卫生宣传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5分)
3对开展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知识及卫生科普知识日常健康教育咨询活动进行人员通知(3分,参加健康教育会议本村无人参加不得分)

(三)
预防接种(15分) 1>按时乡组织的例会、培训及考试考核;缺席一次扣1分(6分)
2>按时上报接种报表,开展接种率常规报告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宣传;(2分)
3>有0-7岁儿童信息表,及时上报新生儿,督促建卡;(3分)
4>对国家免疫规划及强化接种儿童进行通知(4分)

(四)
传染病防治(14分) 1>建立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2分)
2>熟悉传染病的诊断和报告规范,对发现的疑似传染病逐级上报,及时报告率100%(2分)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传染病和中毒事件的隔离治疗工作,结合健康教育开展传染病等防治宣传知识栏(4分)
4>有发热、腹泻病人登记本及转诊记录(4分,无记录不得分)
5>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及时转至乡卫生院后由卫生院转诊(2分,每转诊1人加5分)。
(五)儿童保健
(4分) 1>协助卫生院组织开展儿童系统管理或生长发育检测,散居儿童系统管理率95%以上,集体居住儿童系统管理率100%(2分)
2>定期对婴幼儿访视,通知家属到卫生院开展健康体检(2分)

(六)孕产妇保健
(15分) 1>有本村孕产妇名单新生儿名单,资料收集及时、规范完整;(3分,与卫生院对比名单,摸底人数少于卫生院不得分)
2>按时上报各类报表,达到数据真实、准确,符合逻辑无漏报。(2分)
3>补服叶酸人员名单,发放记录。(4分)
4>有本村妇女名单(3分,无名单不得分)
5>有回乡人员名单及艾滋病宣传记录。(3分,无记录及名单不得分)
(七) 老年人保健
(6分) 1>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有老年人花名册(3分无花名册不得分)
2>有老年人健康知识宣传资料及内容。(3分无宣传内容不得分)
(八) 慢性病管理(8分) 1>对辖区慢性病人进行登记管理;有慢性病人基花名册;(5分无慢性病人花名册不得分)
2>开展慢性病随访,及控制干预(3分)
(九) 精神病管理(4分) 1>有重症精神病人基本信息(花名册),协助卫生院做好重型精神病基本信息补充(2分)
2>通知重症精神病人健康检查工作(2分)
( 十 )食品安全工作(8分) 1>有本村从事食品工作人员花名册,副食店及厨师(4分无花名册不得分)
2>有辖区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记录(4分,无记录不得分,重大节日未检查少一次都2分)
(十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8分) 1>,积极参加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救助活动,配合卫生院做好群体活动登记工作(重点群体聚餐)(5分)
2>对本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步调查,及时上报基本情况(包扩事件类型、时间、地点、人数、主要症状、体征、已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等),及时报告率100%,协助上级处置;(3分)

总得分: 负责人签字:
指导意见:

本表一式两份,卫生院存档一份,村卫生站一份,并记录在案,纳入年度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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