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369人才工程”是什么
河南省特招医学院毕业生(简称“369”人才工程),是河南省卫生人才发展建设的重大举措,现已经纳入健康扶贫脱贫计划,特招医学生试用期为1年,服役期为6年,本科及研究生确定录用后即可办理入编手续,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入编制问题,不受服役期限制。
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取得医学本科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对于福利待遇,对于服务期间暂未入编的特招生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办理社会保险,享受单位同等条件下正式职工待遇。
(1)基层骨干医师培训工作计划扩展阅读
“369人才工程”的建立背景:
为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河南省自2015年8月正式启动“369人才工程”,即通过引进、培养、培训3种途径,用6年时间,实施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基层骨干医师培训计划。
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基层卫生人才在职学历提升计划、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帮扶计划、“红会送医”计划等9项行动计划,着力破解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短缺困境。
Ⅱ 如何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篇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医师临床综合能力的基础阶段,也是临床医学人才成长的必须阶段。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医学科学发展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临床医师队伍整体水平,加大临床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为人民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XX]27号),决定从20XX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
探索适合我省实际的住院医师培养、准入和管理模式,探讨建立具有我省特色的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升临床医师队伍整体素质。
总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及省级住院医师培训基地评审工作
1、 将我省已开展多年的住院医师培训工作系统化,并纳入省统一管理。
2、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
3、启动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工作。根据我省培训规模,确定培训基地数量,并进行培训基地的申报、评审、认定工作。
4、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师资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5、20XX年末全面启动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县医院住院医师培训工作。
第二阶段(20XX-20XX年)全面启动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总结培训工作经验,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1、全省各培训基地从20XX年末开始启动招生培训工作。
2、20XX年开始进入三级以上医院的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如其从事专业属于卫生部已公布的普通专科范围,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20XX年开始进入县医院的专科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如其从事专业属于卫生部已公布的普通专科范围,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20XX年(含20XX年)以前进入县医院的且20XX年未晋升为中级技术职称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辽宁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规定和组织的相应培训项目。
在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满三年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将作为三级医院及县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具体要求如下:
1、20XX年起,凡在20XX年及以后进入辽宁省省级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所属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报考中级技术职称时,须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20XX年起,凡在20XX年及以后进入县医院从事临床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报考中级技术职称时,须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范围
全省三级以上综合(专科)医院、县医院。按照卫生部公布的18个普通专科(包括全科医学科)及重症医学专科标准细则开展规范化培训。
三、组织管理
(一)辽宁省卫生厅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毕教委”)负责全面指导培训工作。建立辽宁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全面组织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划、实施、评审、考核等工作。中心的职责是:
1、贯彻落实卫生部毕教委和辽宁省毕教委有关毕业后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根据我省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
2、研究制定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划;
3、制定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相关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4、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和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申报及评审工作,对已认定的培训基地进行监督管理;
6、对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公布相关信息,组织研讨与经验交流活动;
7、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毕业考试考核,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颁发工作进行审议;
8、承担卫生部毕教委及省毕教委交办的任务,接受卫生部毕教委和省毕教委的指导与监督;
9、执行省毕教委的各项决定和交办事项。
(二)各市由相应的组织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当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培训基地所在医院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落实管理责任,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执行培训相关管理制度,为培训学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培养指导教师,面向社会承担培训任务。
(四)培训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与考核小组,承担本专业各项培训任务的全过程组织管理,保证培训质量。
四、培训基地
(一)培训基地申报原则
培训基地以临床普通专科为单位,由医院进行统一申报。申报培训基地原则上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一家医院可以同时申报多个培训基地。其中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由综合医院相关临床普通专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由综合医院提出申请。原则上,每个市都应建立培训基地。
(二)培训基地的评审程序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由综合医院和的临床科室按照普通专科分类目录设置,由所在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审查合格后,由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认定。
辽宁省卫生厅根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和《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制订《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五、招收对象及招收方式
(一)招收对象
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医院专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人员;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要求接受培训的人员。
2、全科医学属临床二级学科范畴,根据《卫生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招收已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录用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往届毕业生。
(二)招收方式
1、省毕教委每年将各培训基地当年的招收计划和规模进行统一公布,由各市卫生局组织实施送培计划。
2、各培训基地所在的医疗卫生机构,应依据获准的培训基地类别及规模,制定招聘条件和程序,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培训学员,并严格控制规模,按照培养标准实施培训工作。
各培训基地应于每年8月30日前完成培训学员的招聘工作,并将有关信息于当年9月30日前上报省毕教委。
六、培训模式
(一)培训要求
1、政治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人际沟通能力。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2、专业理论: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标准细则要求,学习有关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
3、临床技能:掌握本学科基本诊疗技术以及本学科主要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门急诊处理、病历书写等临床知识和临床技能。掌握重点传染病基本防治知识,能及时、正确报告传染病病例。
4、掌握循证医学的理论和方法,具备阅读和分析专业性期刊的能力,可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病例报道。
各培训基地应精心制订并实施培训计划,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管理制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行培训基地主任负责制。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培训基地应组织具备条件的医师组成师资队伍,对培训学员进行带教和指导。
(二)培训时间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时间一般为3年。已取得学位的研究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要接受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接受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科学学位博硕士研究生须经培训基地进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既往参加临床实践的时间,确定其应进入的培训阶段和年限。除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外,培训期间病、事假超过三个月者,培训期限延长一年。
(三)培训内容
严格按照《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试行)》规定的培训内容、标准和要求对学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医德医风、临床实践、专业理论知识与外语等五个方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参加相关科室轮转的临床实践为主,按住院医师身份实行24小时负责制。
(四)考试考核
分公共科目考试、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结业考核。
1、公共科目考试:按住院医师培养标准总则中要求的公共科目进行考试,考试内容和组织形式由省毕教委确定。住院医师应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通过公共科目考试。
2、日常考核:由培训指导教师负责。对培训人员日常的临床工作量、收治病种及例数、技能操作、病历书写、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中。
3、出科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完成规定的三级学科轮转培训,出科前由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与考核小组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日常综合测评和出科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送交培训医院主管部门备案。
4、年度考核:完成每一年度的培训后,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组织全院统一的年度考核。采取审核培训手册和出科考核结果、专业理论考试、临床技能考核等多种方式,并将综合评定结果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中。
5、结业考核:包括专业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后,由省毕教委组织全省统一的结业考核。参加结业考核的住院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通过每次出科考核及年度考核。
每年4-5月份组织临床技能考核,6-7月份组织专业理论和公共科目的笔试。
(五)发证
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省毕教委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七、保障措施
(一)人事管理
应届毕业生直接参加培训的,在未取得执业资格以前,按见习医生进行管理,一年以后应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单位选送到培训基地参加培训的学员,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协议,负责其人事档案管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注册、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等。培训结束后按照协议办理,培训基地不得留用。
培训学员的培训年限计入个人档案,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聘与同年资医师同等对待。
(二)经费保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实行个人分担、单位支持、政府资助、社会捐资等多渠道筹集的方法。并采取专款专用的专项管理方式。
住院医师的基本工资和相应社会保障经费应由政府或送出单位承担。
各个培训基地及其所在的医疗机构应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工作条件及相应费用
因个人原因延长培训或重复培训的费用,由培训对象承担。
培训工作的管理费用,包括相关标准制定、培训基地建设、师资培训,考试考核和质量评估等,由各级财政纳入项目经费预算。
培训经费的使用按专款专用方式进行专项管理。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捐助,所筹集的基金应委托专门机构管理。
(三)其它
1、住院医师作为医院流动层实行动态管理。
2、住院医师培训结束后,各培训医院可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及培训。
篇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的建设,规范和提高新入院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从事临床医师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通过参加全面、规范、系统的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并加强对专科医师培训过程的管理使其在完成全科和专科医师的培训项目后,能够达到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医师水平。
一、培训对象
1、 新入院的五年制、七年制临床医学毕业生从事医院临床医疗工作人员。
2、 新入院的三年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从事医院临床医疗工作人员。若无工作经验者,直接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若有部分工作经验者,需要参加相应水平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分别纳入不同的住院医师培训阶段。
3、 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需参加相应水平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分别纳入不同的住院医师培训阶段。
二、 培训规划
<一>培训安排: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拟2+3方案)。
第一阶段时间二年,主要在二级专科范围内进行轮转。旨在扩大临床知识面,强化临床技能和急救处理能力。为下一阶段进行专科医师培训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时间三年。在亚专科进行专科医师培养。成为低年资的专科医师,为专业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1、 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进入我院,从开始工作的第一年即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阶段培训。
2、 医学院校各类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进院后纳入第一阶段第二年的培养。
3、 五年制毕业直升硕士的临床医学毕业生进院后纳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二年的培养。
4、 五年制毕业硕博连读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进院后纳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二年培养。
5、 临床医学硕士、博士毕业生进院后,若有临床工作经验,则纳入住院医师第二阶段培养。
6、 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必须先参加由医院组织的临床技能综合考核。通过考核确定其已经实际达到临床技能水平程度,则纳入第二阶段的培养。
<二>轮转方案:
临床内、外科住院医师进院先把内、外科大类分好。具体科室不定进行轮转。第一阶段培养结束后进入第二阶段培养。其他科室如儿科、妇产科、超声、放射、五官、眼科等科室则一开始就按照专科医师培养要求进行相应的轮转培训。
<三>培训要求:
综合素质培训,基本理论及临床技能培训。
三、 培训考核:
1、日常考核
2、轮转考核
3、年度考核
4、阶段考核
培训期间待遇:
1、 住院医师在规范化培训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待遇。每月日常考核合格者,发放该月全额奖金。当月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实际情况扣发当月奖金。
2、第一阶段奖金由医务处统一组织发放,第二阶段奖金由所在科室发放。
四、 组织考核:
1、 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小组,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医务处主任、人事处主任、科教处主任、质控办主任任副组长,共同参与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的日常具体工作由医务处全面负责。
2、 科主任作为科室住院医师培养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医院已将此项工作列入科主任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为了达到培养质量,要求每个科室成立住院医师培训小组,科主任作为第一负责人,成立专家考核小组,聘请院内外专家担任住院医师技能考核专家,对住院医师的临床技能进行不定期考核。
五、内、外科专业第一阶段培养(第1—2年)具体实施方案
1、培养目的:
通过二级学科的轮转培养,旨在打好临床工作的基础,强化临床技能,提高临床处理能力,要求能准确询问、书写病史,进行全面体格检查,熟悉各轮转科室的诊疗常规(包括诊疗技术)。基本掌握急诊常见疾病的诊断和处理,为下一阶段成为专科医师做好准备。
2、轮转安排要求:
第一年.内科系统必修专业:心脏科(2个月),呼吸内科(2个月),消化内科(2个月),神经内科(2个月),急诊部(1个月),医务处(1个月),儿科(1个月),急诊内科(1个月)。
外科系统必修专业:普外科(5个月),心胸外科(2个月),骨科(2个月),急诊部及急诊外科各1个月(共2个月),医务处(1个月)。
第二年.在取得职业医师资格的情况下内外科系统必修专业:麻醉科(3个月),EKG(1个月),普放(1个月),B超(1个月),CT室(1个月),ICU(1个月),MRI(1个月),并选修3个月(外科系统为神经外科、急诊外科、病理科等,内科系统为感染科、急诊内科、肾脏内科等。)
本年度以强化临床技能为主,要求能熟练掌握各项临床操作技能,包括心电图,读片,心肺复苏,呼吸机的使用,气管插管,各类穿刺,无创监护技术等。
3、培训方法:
1)、实行导师负责制(主治职称以上),专人带教,出科考核由医务处执行。
2)、第一年住院医师必须全部书大病历(我院电子病案?),每月至少五份。第二年可改写入院录,并登记在册,备查备考。
3)、每科分管床位不得少于5张
4、 考核:
第一年,考核内容以临床基本功为主,包括病历质量,体格检查,理论知识考核。时间为每年6月份。
第二年,考核内容以技能考核为主,包括读片,EKG,心肺复苏,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考核。时间为每年7月份。
考核专家库成员:内科组:胡志涛、韦红、汤海涛、张世群、王秀芬、翁云龙、余龙
外科组:徐皓、谢威、孙良业、霍前伦、谢贻祥 、 李家宽
医技组:张炜芬、汪文生、周祖刚、徐家声、阚小杰、吴宗山
六、内外科专业第二阶段培养具体实施方案
1、培养目的:通过二年的各学科培养,进一步巩固专科知识,熟练掌握专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规(包括诊疗技术),重视专科临床实践,逐步积累经验,拓展和提高专科诊治能力,能完成专科专年住院医师工作。同时能承担院内会诊,能带实习医生查房,达到专科医师水平。
2. 轮转安排:主要在专科科室完成,在本科室门、急诊、病房间轮转,也可选择在本专科相关的其他专科进行适当轮转。其中完成住院总12个月,门、急诊6个月。
3、 培训方法:
1)、导师负责制,专人带教(副高职称以上)
2)、病历书写以入院录为主
4、 考核:
年度考核:以专科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为主。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完成当年培训者)
考核时间:每年7月份(科室组织考核,培训小组督查)
阶段考核:以综合能力为主,包括病例分析,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核
考核时间:每年7月份(培训办公室组织考核)
考核对象:完成第二阶段专科医师培训者
5、 考核专家组
年度考核组成员:考核专家库成员及各相关科室科主任
阶段考核组成员:考核专家库成员及各相关科室科主任
篇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临床医师素质,培养高质量人才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和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我市于XX年开始在三级医院试点开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XX年制定了《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铺开培训工作;20XX年起,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根据我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践,结合未来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发展趋势,现对《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予以修订并印发。
一、培训范围
(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1.XX年及以后医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分配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
2.非高等医学院校毕业,XX年及以后获得医师职称,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师。
(二)二级以下医疗机构:20XX年及以后医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分配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
(三)综合医院的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中医院的西医类住院医师,按所在医疗机构的级别分别参加相应的培训。
(四)中医院的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住院医师的规范化培训,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另行执行。
二、培训对象
(一)医学院校本科及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从开始临床工作的第一年进入规范化培训;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第一阶段培训时间需延长两年。
(二)七年制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生:进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三年的培训。
(三)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生:直接进入第二阶段培训。就读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前从事本学科临床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者,经所在医院的考核后,可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第二年的培训。
(四)医学科学学位硕士或博士:毕业前未任住院医师者,进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一年培训;毕业前曾任住院医师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根据其工作时间进入第一或第二阶段相应年限培训;如毕业前曾任住院医生,但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须经所在医院考核后,确定其进入第一或第二阶段相应年限培训;七年制硕士毕业后取得医学科学博士学位者,应进入第一阶段第三年培训。
(五)从其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在原单位已进行规范化培训的,须经医院审核培训资料后,进入第一或第二阶段相应年限培训;培训资料不全或未参加规范化培训者,经医院考核后,按实际水平进入相应年限培训。
三、培训目标
住院医师经过规范化培训,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基本条件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熟悉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学科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新进展,并能用以指导实际工作。
(三)具有本学科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担任一定的临床教学工作。
(四)初步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五)掌握一门外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书刊,并且具有较好的听、说、写能力。
四、培训内容
包括政治思想和医德医风、临床能力、专业理论、专业外语、科研和教学能力等。
(一)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培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和优良的医德医风,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
(二)临床能力、专业理论的培训按各学科培训细则要求进行。
(三)专业外语:以自学为主,阅读各学科相关的外文专著和有关文献、专业杂志。第一阶段应达到每小时能笔译外文专业书刊2500个以上印刷字符;第二阶段达到每小时能笔译外文专业书刊3000-3500个以上印刷字符,并具有较好的听、说、写能力。
(四)科研能力:结合临床实践,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第一阶段应具备阅读和分析专业性期刊的能力,完成1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病例报道、个案分析;第二阶段应掌握基本的临床科研方法,完成1篇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五)教学能力: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医师需承担一定的临床带教任务。
住院医师在培训过程中要填写《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如实记录临床实践活动及有关科研、教学活动,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5年,前3年为第一阶段,后2年为第二阶段。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第一阶段培训需延长2年。
第一阶段为全科培训阶段,通过完成本学科主要专业科室和相关专业科室的轮转。其中要安排不少于1年的时间,实行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的工作,安排不少于3-6个月的时间,参加基层或社区卫生工作实践。目的是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第二阶段为专科定向培训阶段,主要在今后定向的三级学科工作学习,同时完成二级学科总住院医师训练,时间一般为1年,最少不得少于8个月。目的是为专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临床能力。第二阶段不具备专科培训条件的单位需将住院医师外送到经省卫生厅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
六、培训基地
符合《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标准》要求的学科可申请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基地,由市卫生局初审,省卫生厅复核认可。
已认可的培训基地须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培训基地除对本单位住院医师进行培训外,还需承担外单位派送的住院医师的培训任务。
按照培训方案要求必须进行轮转的学科,如所在单位没有设立的,需将住院医师外送至其他医疗机构培训;未取得培训基地资格的学科,按照本方案进行住院医师培训时,对已完成第一阶段培训的住院医师,应有计划地送到培训基地进行第二阶段专科定向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
Ⅲ 乡村医生能转正吗
可以。
2017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版《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将医师执业地点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县级行政区划,并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注册条件。
第四条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六)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3)基层骨干医师培训工作计划扩展阅读:
2018年起,乡村医生可通过考试“转正”!
只要能通过考试,就能成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为提升基层医生队伍的学历和诊疗水平,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实施了“基层骨干医师培训计划”,对基层骨干医师定期进行免费培训。
最开始推出这项政策时,并未将乡村医生纳入培训体系。但最新政策规定,只要乡村医生取得了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就能被纳入基层骨干培训体系中。
按照政策规定,从2018年起,河南地区的乡村医生可以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只要能通过考试,就能成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获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后,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时,能获得看全科疾病的资格,具备独立的处方权。同时,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接着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医师资格。
预计,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将逐渐取代原有的乡村医生证。
据悉,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人员,对年龄并没有过多限制,但要求报考者已经在乡镇卫生院(含在编人员、临聘人员)或村卫生室(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
此外,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中专以上)。
在目前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新增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是国务院办公厅为乡村医生通往执业医师资格开辟了一条“绿色通路”,2018年将全国试行,乡村医生应尽早、尽快考取。
Ⅳ 怎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基层卫生人才的作用
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实施意见
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市公务员局市委编办
(二○一二年四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1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6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培养人才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通过优惠政策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通过岗位培训提升基层卫生人才服务能力、通过加强管理发挥基层卫生人才作用,解决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匮乏问题,五年内实现“一般卫生院的医药护技岗位不低于总岗位数的90%,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药护技岗位不低于总岗位数的85%”的目标,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技人员队伍
2011年3月,我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核定编制6365人,但在编人员仅有3990人,占编制数的62.7%,空编率高达37.3%。基层卫生技术人才严重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要通过实施“五个一批”措施,切实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招一批执业医师
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一批特岗执业医师。招聘对象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和临床药学等紧缺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直接聘用为特岗执业医师。市人事、卫生行政部门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制定并组织实施特岗执业医师招聘方案,采取专项公开招聘方式,通过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简捷有效方式确定拟聘人选。特岗执业医师与所对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服务期限为三年的聘用合同,工资收入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三年聘用期满后,乡镇卫生院的特岗执业医师优先聘用到县级医疗机构工作。
省基本财力保障的永泰县、闽清县所辖乡镇卫生院聘用的特岗执业医师,除工资等原有待遇外,再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特别补助费,连续补助三年,由县级卫生部门直接发放给个人。临床专业所需经费除省财政补助80%外,市、县财政各配套补助10%,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和临床药学等专业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补助。领取特别补助费的特岗执业医师不再享受省、市医学毕业生学费代偿政策。已享受学费代偿政策的特岗执业医师不再重复领取特别补助费。
(二)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委培一批本科毕业生
1、定向培养适宜人才。全市计划三年内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向招收临床医学本科生240人,委培一批适宜人才。由县(市)区卫生部门会同人事、编制部门根据基层空编缺岗情况审核上报委培计划,市卫生部门会同人事、编制部门审核确定具体名额分配。经审定的委培岗位编制予以预留,学生毕业后取得毕业文凭和学校就业推荐函,由县(市)区人事、卫生部门直接考核录用,在委培岗位上至少应连续工作五年。委培的高等医学院校由市卫生部门组织联系,委培生招收前与学校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签订定岗服务协议,定向委培学费根据委培学校收费标准由市财政统一给予补助。
加强对定向委培生管理力度,不能正常毕业的定向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费用;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费用并缴纳五倍违约金,委培毕业生到非指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10年内不予注册。赔偿金纳入市级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所在县(市)区卫生局代收后通过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缴入市级财政专户。委托培养的定向本科生不再享受医学毕业生学费代偿政策。
2、落实学费代偿政策。到永泰县、闽清县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五年的非定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中医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尚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继续享受省财政连续五年每人每年0.5万元补助。
2011年6月1日起,到其他县(市)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五年的非定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有关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享受市财政连续五年每人每年0.5万元补助;到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连续工作五年的非定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有关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到全市边远乡镇卫生院(见附件1)连续工作三年的非定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有关医学专业应往届专科毕业生,市财政分别连续五年和三年给予每人每年0.36万元补助。
学费补助专业为临床医学本科、预防医学本科、临床医学专科、医学影像专科、医学检验专科。学费补助规模由县(市)区卫生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根据乡镇卫生院编制情况和岗位需求审核公布。
学费代偿生未按协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满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费用,并且10年内不得报考福州市级以及各县(市)区行政和事业单位。
学费代偿生和定向委培生参加全脱产半年以上的学习不计入服务时间。
(三)提升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学历
1、继续实施“招聘本专科毕业生经规范培训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项目。在招聘医学专业本科生的同时,依托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中医药大学等高校,扩大委托培养临床医学专业“专升本”招生规模。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毕业后由所在单位报销50%学费。
(四)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返聘一批退休医生
发挥高年资医生的“传、帮、带”作用,鼓励返聘身体健康的中高级退休医师(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主任医师可适当放宽到68周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工作。聘用人选和返聘待遇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审定,并将名单和返聘待遇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返聘劳务报酬可参照在岗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并实行卫技人员津贴,给予适当交通补贴。返聘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月发放。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核定工作时,要将所聘用退休医师产生的收支纳入人员费用总额中安排。
各县(市)区应加强返聘人才的服务与管理,积极做好返聘人员的生活安排、执业变更等事宜,协助落实有关人才引进优惠政策,为返聘人员安居乐业提供便利,确保返聘人员发挥示范、引导的作用。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对返聘人才进行考评,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
(五)县级以上医院对口下派一批中高级卫生技术人才
继续开展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每家市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对口帮扶1~4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年一个周期。每所支援医院每年派出2~3名医生,医生派出时限一年。优先选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的医生,同时免费接收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培训。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搭建需要下乡服务和进城进修人员信息平台,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择帮扶人员,保证下派人员能发挥特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进修人员后岗位不空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帮扶情况进行考评,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支援医院、个人予以表彰。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管理
(一)理顺管理体制
各县(市)区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规定,理顺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和经费的管理,在核定的编制内对乡镇卫生院人员进行调配和交流。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人事关系收归县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实行乡镇卫生院院长聘任制,院长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提出人选,在征求当地党委、政府意见后聘任,并报县(市)区主管的组织部门备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体制按此方式一并执行。
(二)发挥编制作用
1、考核录用临聘人员。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2008年12月26日前已聘用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满1年、全日制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编外人员,由县(市)区卫生部门根据岗位设置需要,经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在核定的编制内直接采取考核的方式予以公示后录用,以上人员在首聘单位服务期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对2008年12月26日前已聘用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满一年,同时具备中专学历、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执业护士、临床药学等执业资格)、初级(含士级)及以上技术职务职称的编外人员,参照上述方式予以考核录用。
2、合理使用人员编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现有空余编制和工作需要提出用人计划,由人事、编制部门共同把关。除了预留定向委培生编制外,其余空余编制每年至少拿出50%用于招聘人员。
(三)改进招聘方式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实行公开招聘。同一县(市)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人员可实行同类岗位不定单位统一报名、统一考试,按照得分高低依序选择就业岗位,提高开考岗位录取率。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卫生技术人员在公开报名的前提下,如遇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未达3:1的,由卫生部门商人事行政部门并报市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可不受报考比例限制。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医师、技师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或取得助理以上资格卫生技术人员,护士可放宽至中专学历。甲类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全日制医学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乙类和丙类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分类名单见附件2)招聘全日制医学类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级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采取专项公开招聘方式,通过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简捷有效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在各地自行组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招聘考试基础上,经各县(市)区政府同意,福州市卫生局、公务员局可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招聘考试。
(四)加强岗位管理
严禁新聘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占用卫生技术岗位。已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技术岗位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和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超配人员,由县(市)区政府协调统筹安排,逐步分流,清空后的编制及时增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五)提高人员待遇
1、实施绩效工资。在当地人事部门指导下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到乡卫生院工作的各类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级;获得士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向上浮动1级薪级工资,享受浮动工资满八年的可予以固定1级薪级,调离者浮动工资即予取消。
2、实行卫技人员奖励制度,设立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奖励资金,鼓励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安心基层工作。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按原卫技人员补助标准发放,每人每年0.36万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疗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在边远乡镇卫生院(见附件1)工作的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万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非边远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0.6万元。基层卫技人员奖励制度应结合绩效考核执行,考核不合格及不在基层岗位的不予发放。
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奖励资金除省财政补助外,市、县财政统筹安排,永泰、闽清两个一般转移支付县由市财政补助50%,其他县(市)区由各县(市)区财政足额安排。
3、职称评聘予以倾斜。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设置上给予倾斜。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乡镇卫生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集中设岗、统一管理。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称后,在乡镇卫生院受聘满8年的,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的学历条件可放宽到具有相应专业中专学历。
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2年的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师,经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后,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4、提供住房保障。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在乡镇工作无个人住房的,由用人单位在所在地统筹安排临时住房。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申请保障房时,比照福州市紧缺急需人才待遇,不受户籍和收入限制。
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探索每年推出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划出一定的比例安排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门用于解决基层医务人员住房,或划拨国有土地给乡镇卫生院建设周转房。
(六)建立经费保障
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财政补助”的原则,加强经费保障。对核定的经常性收入不足以弥补核定的经常性支出差额部分,通过政府预算等渠道予以足额安排,年终时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予以结算。
其中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10〕14号)规定予以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卫技人员的医学教育培训
1、加强新聘人员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聘用的有关医学专业毕业生须参加全科医师和社区护理培训。外出培训期间,培训人员工资按本人档案工资发放。培训单位应增强责任意识,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培训能力,并为培训对象支付一定的劳务报酬。
2、选派业务骨干进修。每年选派100名以上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到二级、三级医院进修深造,选派人员要结合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城市医生晋升前到农村服务和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晋升前进修学习的意见》实行,优先选派近期需要晋升中高级职称的人员。
3、开展适用技术培训。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深入基层调研,掌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技、药剂、护理、公共卫生等人员进行短期培训。
4、继续落实《福建省2010~2012年全科医师能力提升计划》,将基层卫技人员教育纳入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和本专科层次成人医学(全科医学方向)学历教育等方式,实现为城市社区每万服务人口培训3名全科医师、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4名全科医师的工作目标。
5、建立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采取多种措施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改革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允许全科医生根据需要多点注册执业。推行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建立以按签约居民数获得服务费为基础的新激励机制,并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挂钩,创新全科医生激励政策和方式。到2012年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再经过几年努力,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更好地为群众提供连续协调、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四、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整体素质
(一)提高乡村医生队伍学历水平
1、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农村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按照卫生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15号)规定,2011年起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内,由福清卫生学校面向本市户籍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人员举办农村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可报名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按规定到我市村卫生室执业。
2、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大专学历教育试点工作。推行乡村医生大专学历培养,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素质。
3、在岗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在对在岗乡村医生实行中专医学学历教育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起委托省内医学高等院校面向在岗具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开展“中专升大专”成人学历教育,以提高在岗乡村医生的专业素质。
(二)加强在岗乡村医生规范培训
继续对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并经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后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进行为期10天的理论及临床技能培训。根据我市村卫生室建设需求,重点加强急诊急救技术、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服务等内容培训。
五、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县(市)区政府要定期研究卫生改革与发展工作,做好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将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予以考核,可以在上述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加快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县(市)区编制部门要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才的编制管理和保障工作,对符合入编条件的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县(市)区人事部门要配合做好各项人才招考工作;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保证各项工作经费和补助津贴及时拨补;县(市)区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职能作用,主导各项工作开展。
(二)加强协调合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进行专项督查,及时掌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发展的需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各项问题,确保基层卫生各项工作的完成。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会同财政、编制、人事等部门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跟踪调研政策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提出进一步完善措施。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不力的县(市)区及时予以通报,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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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基层骨干医师进修每年几月份
进修有各种各样的,脱产、在职、等等。
Ⅵ 369人才工程考试什么
“369人才工程”的9项行动计划,包括实施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全科医生特设回岗位、农答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基层骨干医师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层卫生人才在职学历提升、基层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帮扶、红会送医等。其中,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共计1.53万人,对于特招研究生、本科生,省财政将按大学期间培养费用给予补助;为乡镇卫生院招聘2400名特岗全科医生,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4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为农村订单定向培养本科生2980人。
Ⅶ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改革任务
(一)制定县级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县级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的指导下,依据“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优化结构、动态管理”的原则,以现有医疗资源为基础,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含非公立医院)。重点办好1所综合医院、1所中医医院、1所妇幼保健院,并明确其相应的规模和编制。
(二)明确县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县级公立医院是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主要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重症患者救治,疑难疾病初诊、转诊,适宜医疗技术推广应用,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三)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补偿机制。
1?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在政府投入和医疗服务收费调整到位的基础上,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取消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由省、市、县三级政府按比例给予足额补助。
2?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管理。目录内药品必须通过县级药品采购结算中心进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逐步实现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推行医用耗材省级公开招标,集中采购。
3?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调整结构的原则,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成本制定检查治疗价格,适当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价格调整要遵循总的医疗收费降低、患者负担减轻的原则,并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
4?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支付等医保付费方式,促进第三方控费机制形成。提高报销比例,实现费用即时结算,适时推行城镇医保、合疗资金市级统筹。城镇医保、合疗经办机构应为县级公立医院拨付必要的周转金。
5?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县级政府是县级公立医院的举办者,应保障医院在职职工基本工资和日常运行费用,具体保障比例根据本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医院收支情况确定,保障程度要充分体现医院的公益性质,保证医院正常运行;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专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承担紧急救治、救灾、支援基层等公共服务经费应给予全额保障;医院历史债务统一打包剥离,由政府逐年偿还。逐步建立财政补助稳定增长机制,增幅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省、市政府按照各县经济发展情况给予适当财力支持。
(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探索建立医院理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成员包括政府办医主体代表、医院职工代表、服务对象代表、专家学者等。理事会负责审定医院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定和修订;院长选聘与考核;监督医院运行等职责。
2.建立院长聘用制度。明确院长、副院长任用条件,采取公开选拔、社会招聘等方式遴选院长、副院长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由医院理事会聘任。实行院长、副院长任期制和目标责任制管理。
3?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全面负责医院运行管理。医院内部建立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程序,重大决策、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中层以上人事任免等事项要民主审议,报理事会审批。
4?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围绕新的医院管理结构,健全完善医院内部决策、运行管理、资产管理、医疗风险预警等制度。逐步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适应的运行管理机制。
5.控制医疗成本。通过单病种付费、临床路径管理等方式,把医疗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加强绩效考核,把控制医疗费用、医疗服务数量、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
(五)改革人事分配制度。
1?核定人员编制。县级政府依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服务需求,确定县级公立医院设置规模,报市级政府审批。按照床位与人员1∶1.5的比例核定人员编制,医生、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编制总数的85%。其中,临床护士编制不少于每病床0.4人。探索实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逐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县级公立医院在编制规模和岗位类别范围内自主确定岗位。全面推行岗位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合同管理,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未聘和非医务专业分流人员。
3?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医务人员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倾斜。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医院收支结余可拿出一定比例提高医务人员待遇,确保医务人员收入逐年有所增加。
(六)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1?加快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步伐。各县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服务需求,及时制定或修订公立医院建设计划。对业务用房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的公立医院,可有计划地启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在“十二五”期间,每县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发热门诊、肠道病门诊、产科、儿科、病理、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等重点专科建设。
2?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已有信息平台,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县级医院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与医保经办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加强远程医学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络,逐步推行居民健康卡,有效利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
3?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针对地方主要疾病,积极利用当地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提高辨证论治水平,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为群众防病治病。加强县级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4?推行惠民便民措施。县级公立医院要优化医疗流程,延长门诊时间,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健全转诊预约和双向转诊制度;推广优质护理服务,落实护理责任制,改善服务态度和质量;广泛使用适宜技术;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加大多发病、传染病、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控烟、公共卫生等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减少疾病发生。
(七)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政府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吸引高中级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县级医院长期工作。“十二五”期间,县级公立医院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要达到30%以上。县级公立医院引进高级职称和本科以上卫生技术人才不受人员编制限制。调整基层医务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增加高级职称技术人才比例。
2?建立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新进县级公立医院的住院医师必须经过规范化培训。培训费用由省、市政府分担。
3?加强人员培训。实施县级骨干医师培训计划,每县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0人,全省每年培训1000人;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在职研究生定向培养制度,全省每年从县级公立医院遴选50名左右医师参加在职研究生教育;县级政府支持公立医院每年选派一定数量医务人员到城市三级医院学习进修。各市可利用3至5年时间,对县级医院医务人员进行轮训。
4?推行县镇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和对口支援制度。积极开展县镇一体化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格局。继续做好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有条件的城市医院可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如托管、派出管理团队等对县级医院进行对口支援。同时,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服务1年的规定,落实城市医院长期派驻医师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制度,提高县级公立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八)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监管机制。
1?加强卫生部门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管,强化对预算、收支、资产、成本等财务管理的监管,开展县级医院医药费用增长情况监测与管理。
2?充分发挥医保机构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采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考核,加强实时监控,结果与基金支付等挂钩。
3?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诚信制度和医务人员考核档案。实施公正、透明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办法,加强社会监督。
Ⅷ 如何加强基层教育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卫生人才资源是卫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苍南县在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长足的发展和进步,自2008年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下,全县36个建制乡镇卫生院,已经完成25家卫生院危旧房改造工程,同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精神,为所在建制乡镇卫生院一次性配齐“新六件”,农村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条件跨越性提升,为多次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肯定和表扬。
但是,我县卫生人才队伍现状还不能适应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卫生人才总量不足。根据浙江省提出的“卫生强省”战略,到2010年,全省每千人医生数要达到2.02人,每千人护士数要达到1.77人。而我县每千人医生数1.36人、每千人护士数是0.63人。个别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缺口大,甚至存在无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护士资格的情况。
2、卫生人才队伍素质不高。县级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看,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才比例为8:27:65,中高级人才比例明显偏低,高层次优秀人才极度缺乏;而乡镇卫生院人才整体素质更为低下,全县36个建制乡镇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28人,大专以上学历260人,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394人(编制需求为750人)。乡镇卫生院由于体制和历史遗留等原因,存在因招工、退伍军人安置、家属工等非卫技人员,致使许多乡镇卫生院为了开展医疗业务不得不聘用具有执业资格的临时工,人员队伍不稳定。
3、卫生人才配置不合理。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从知识结构上看,高级职称人才偏少,高学历人才比例不高,缺乏学科带头人;从岗位分布上看,检验、影像等辅助科室专业人才缺乏较为明显,中医药人才比例严重不足;从人员分布上看,高学历、高职称人才主要集中在县级医疗机构,而乡镇卫生院更为缺乏,甚至存在无资格上岗人员,造成人才资源分布失衡。
4、人员进入机制不畅。我县卫生事业单位现行进人途径主要有“公开招考”和“人才引进”两种方式。“公开招考”是县人事部门和卫生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用人单位缺乏选人参与权和用人自主权,许多优秀毕业生因招聘时间长,被其它单位招走。2008年和2009年,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成功率仅为68.3%和69.1%,用人单位对公开招考人员满意度不高。在“人才引进”上,缺乏吸引力的政策和工作环境。2009年,县级医疗机构仅引进2名副高级人才,而中心卫生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成功率几乎为零。
对策及建议
1、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强化政府责任。一是完善财政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公共卫生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建立和完善与经济水平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对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确保卫生事业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有所提高。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在保证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医疗设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同时,要加大对农村卫生人才经费的投入,并根据财力情况逐年增加。三是对县、乡(镇)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逐年增加差额拨款的比例,全面实施公共财政保障人员经费。
2、改革用人制度,畅通人员进入渠道。一是改革现行卫生人才招考制度和办法。允许用人单位参与专业技能考核,对短缺专业人才的招考,应从实际需要出发确定报考条件,确保具备优秀专业素质的人才充实到我县的卫生人才队伍。二是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上,协调有关部门尽量简化手续,充分尊重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落实“用人单位选人,人事部门审查”的进人机制,建立起引进中、高级人才的“绿色通道”;对一些偏冷门的岗位要适当降低引进人才标准,以解决岗位紧缺现状。三是对知名院校、全国“211”高校采取提前招收并免考办法,提前发出招聘信息,对符合免考条件的人员,不管是本县还是县外毕业生,均采取提前签订协议,予以招录并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以逐步解决优秀人才、拔尖人才的储备工作,努力改变我县医疗卫生机构高素质、高水平人才缺乏的现状。四是广辟渠道,引导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树立柔性引才引智理念,积极采取讲学、兼职、短期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灵活引进优秀卫生人才,建立有利于人才注入的引才机制。
3、合理利用,盘活现有人才。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应着眼于现有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上,发挥好他们的作用。一是培养现有人才。认真落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专业人才参加业务进修,促进知识更新,提升专业水平。要定期选派具有医德高尚、技术精湛和较高学术素质的优秀中青年卫生技术骨干到上级医疗机构或医学高等院校进修学习,促使其快速成长。要努力培养一批有思想、懂业务、善经营、会管理,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复合型卫生管理人才。二是建立完善的卫生人才评价机制。加强卫生人才的考核和奖惩,规范卫生管理人才的推荐测评,规范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聘、执业资格注册等制度,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评价机制。三是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积极为高层次人才医学科研、攻关创造条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积极听取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卫生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四是加强人才的合理流动。搭建人才合理流动平台,从上一级医疗机构中接受一批优秀医务人员到我县医疗机构,尤其是农村卫生院定期开展服务,帮助我县卫生技术人员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的人才交流与合作,实现人才的合理流动,增强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工作活力。
4、政策吸引,有效激励人才。人才竞争的背后是体制、制度的竞争,出台优惠政策、提高人才待遇是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重要措施。一是尽快实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鼓励卫生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岗位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档案工资只作为职工调离和退休时的工资依据,岗变薪变;在确定工资时应注重三个倾斜,即向临床一线倾斜、向学科带头人倾斜、向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探索院长、学科带头人岗位年薪制。二是建立良好的人才竞争机制。在职称评聘分开后,可实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的动态管理机制,增强岗位竞争机制,对一些特别优秀,有管理才能的业务骨干,可破格提拔任用,使他们多一份责任,又有了一份成就感、荣誉感,对其他人员也是一种带动和激励,其自身价值也得到了充分体现。三是县政府要建立“卫生人才专项基金”,用于人才培养、医疗机构宣传以及媒体发布人才需求信息等费用。四是是改善高层次人才的生活和工作条件,为其居住、家属就业和子女就学等提供帮助,给予适当照顾,主动关心,使其想干事,干成事,努力为人才营造良好的干事环境。
Ⅸ 如何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建立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把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力争在“十二五”时期,将核定编制、招录人员、职称评聘、进修深造等房面有利于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强化政府在基层卫生事业投入职责,并纳入政府官员的考核体系中,确保卫生事业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有所提高。三是加大对基层医院机构建设性投资,建设标准化的基层医疗机构。四是提高工资福利待遇,保证基层卫生人才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和教师的正常平均收入水平,同时,建设一批保障性住房,实现“医者有其居”
2、创新形式,搭建基层卫生人才施展才华的有效平台。一是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鼓励基层卫生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岗位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实行一流人才一流报酬,在确定工资时注重向临床一线倾斜、向学科带头人倾斜、向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探索院长、学科带头人岗位年薪制。二是建立良好的人才竞争机制。在职称评聘分开后,实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的动态管理机制,增强岗位竞争,对一些优秀的业务骨干进行岗位补贴,并优先晋升职称,优先提拔任用。三是设立基层卫生人才专项基金。建议县级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50万元,作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培养、选拔、评价、奖励的专项资金,并根据财力逐年增加。四是改善高层次人才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建议每人解决一套周转房,由财政发一次性1至5万元不等的安家补助和每月300至10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工资标准适当高套,并在其家属就业和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照顾。五是制定偏远贫困地区基层卫生人才的政策补助政策。对自愿分配到基层的大学生每年给予相应补助。
3、合理利用,盘活基层现有的卫生人才。一是加强对现有人才的培养培训。以安徽省部分医学院为平台,加强现有人才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促进知识更新,提升专业水平。成立政府主导下的“继续教育基金”。二是加强对全科医生的培养培训,采取变通办法,对基层社区、乡镇卫生院的专科医生进行免费全科医生岗位培训。三是加强对中、青年骨干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培训,力争送出去一个人,学成回来一个人,带动提高一批人。四是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卫生机构的对口援助,加大临床带教和业务指导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城市卫生人才在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之前,必须到基层医院连续服务一年”的政策规定。五是适当降低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在执业医师考试、职称晋升考试中考试合格线标准。
4、畅通渠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才引进机制。一是通过请进来、送出去,加快对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努力造就出一批有一定权威和影响力的专家型学科带头人。二是简化人才引进手续。充分尊重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落实“用人单位选人,人事部门审查”的进人机制;建立起引进中、高级人才的“绿色通道”;对一些偏冷门的岗位要适当降低引进人才标准,以解决岗位紧缺现状。三是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通过完善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提前晋升职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本(专)科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和中专以上护理专业毕业生,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给予解决编制,见习期可执行转正定级的工资标准,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一档,并提供带薪到大医院免费进修1年的待遇。四是广辟渠道,引导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积极采取讲学、兼职、短期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灵活引进优秀卫生人才。
5、加快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基层中医药技术骨干培训计划,加强乡村医生中医药素质提升教育、农村中医骨干培养、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中医药知识普及化培训等有力措施,培养了一批能满足群众需求的实用型中医药人才队伍。按照国家和省的标准配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别医师、规范化建设中医科和中药房,形成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推进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做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Ⅹ 简述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培养目标是的什么
您好!你对全科医师很感兴趣?下面是为您分享的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目标这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培训目标
遵循以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为指导,社区卫生需求为导向,实践、思考、学习为方法,培养全科医师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通过系统的全科医学及相关理论、临床和社区实践技能培训,培养学员热爱、忠诚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精神,掌握全科医疗的工作方式,全面提高其对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鉴别诊断、转诊、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技能,达到全科医师骨干的基本要求,成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中的业务骨干人才。
二、培训对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现从事医疗工作的注册执业医师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并同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或五年及以上高年资医师。
三、培训方法
采取全脱产的集中培训方式、理论讲授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进行培训。培训时间共8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1.理论培训:1个月。
2.临床科室轮转培训:6个月。
3.社区实践:1个月。
以上为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目标的全部内容,希望您能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