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nas实验室人员能力监控从哪些方面开展
你好
1微生物领域
4.1.5 g)实验室应设置生物安全责任人和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生物安全。
4.1.5 h) 实验室技术管理者中应至少包括一名在申请认可或已获认可的微生物检测范围内具有微生物专业或与微生物密切相关的本科以上学历和三年以上微生物检测的工作经历的成员;负责指导或培训检验人员常规微生物实验;5.2.1 a)实验室选用检测人员时,应考虑有颜色视觉障碍的人员不能执行某些涉及到
辨色的试验。
5.2.1 b)实验室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关键检测人员应至少具有微生物或相关专业专科以上的学历,或者具有 10 年以上微生物检测工作经历。授权签字人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 3 年以上相关技术工作经历,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应具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的学历和至少 10 年的微生物相关领域检测工作经历。
5.2.1 c)实验室可通过内部质量控制、能力验证或使用实验室间比对等方式评估检测人员的能力和确认其资格。新上岗人员以及间隔一定时间重新上岗的人员需要重新评估。
5.2.1 d)如实验室使用的高压蒸汽灭菌器不属于简单压力容器(定义参见 TSG R0003-2007《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时,操作人员需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5.2.1 e)实验室人员应熟悉生物检测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灭菌知识。
5.2.2 实验室应制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包括常规微生物检测、无菌操作、生物防护、生物安全柜维护等方面知识的专门培训,掌握相关的知识和专业技能。
5.2.4 适用时,食品生产区抽样人员应独立于实验室的微生物检测活动,以防止交叉污染。
5.2.5 当检测人员或授权签字人职责变更或离开岗位 6 个月以上再上岗,应重新考核确认。
2.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应包括哪些
实验人员工作职责一、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开放仪器室和实验室。二、参与制订实验教学计划,及时准备实验,指导学生实验。三、科学保管仪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保持仪器室实验室清洁。四、根据教学需要,及时做好所需物品的请购、领取工作。五、登记教学仪器总分类账和明细账,及时做好新仪器验收登记、破损仪器核销工作。六、严格执行实验室、仪器室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实验教学计划执行,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七、积极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研究、自制教具,及时向有关人员介绍新增仪器设备。八、保管好实验室资料档案,及时准确地完成统计报表等各种表册登记。九、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十、离开实验员岗位时,做好移交工作。实验室、仪器室管理制度实验教学是整个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室是师生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专门场所。为有效管理实验室,仪器室,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实验室、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人员更换须上报主管部门,并移交手续。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二、专用实验室不得进行与实验无关活动,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学校应及时补充,添置仪器设备,适应教学需要。三、实验室应建立仪器总分类账和明细账,准确及时反映仪器增减结存情况。四、仪器设备应按学科分室保管,存放仪器在符合科学性原则前提下,做到取用方便、陈列美观。针对不同仪器特点,采取防尘、防震、防压、防磁、防晒等措施。五、经常维护、定期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形变等工作。保持仪器良好状态,减少损耗。六、仪器设备的领用、借用一律通过管理人员,并以下手续:本校教师领用,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用毕及时归还;外单位借用,须填写借用登记表,并经主管领导批准,按时归还。仪器收回时,管理人员应当面检查仪器完好情况。七、仪器操作应严格遵守使用说明,损坏仪器要及时查明原因,区别情况分别予以报损或赔偿。八、建立和健全仪器设备,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好仪器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九、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开展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险品必须专柜存放、严格取用制度,确保人员和仪器设备安全。十、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实验室要对全体师生开放,积极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充分发挥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学生实验守则一、实验前必须预习课文有关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实验步骤和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二、进入实验室,按指定位置就坐,保持室内良好秩序。三、实验开始时,应先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弄清本实验所用仪器使用方法,所用试剂性质。四、实验时,听从教师和实验员的指导、认真操作,仔细观察,积极思考,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记录。五、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安全守则,如发现意外事故,及时报告老师。六、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试剂和水、电。七、培养良好实验习惯,实验用品要摆放整齐。各种废物都应放到指定地方,不得随便乱丢,实验完毕应洗净器皿,整理好实验用品,擦净桌面。八、根据实验原始记录,认真做好实验报告,按时交老师审阅。九、实验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带出实验室。十、实验时如有仪器损坏,及时报告教师,填写《仪器破损记录单》。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一、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填写演示和分组实验安排表,并交实验室。二、任课教师应将所需要的实验仪器材料药品通知单(演示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实验前交仪器管理人员,以便管理人员准备。三、管理人员接通知单准备好仪器药品,应先实验一次,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向教师介绍仪器药品性能,使用方法,由教师再一次实验,成功后签字领走。四、任课教师归还的仪器要根据“通知单”、“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五、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丢失,按规定处理。六、所有仪器的借用不应超过规定时限,以保证仪器正常流通。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一、教学仪器是国家财产,管理人员要根据各种仪器的特点定期对各类仪器进行保养,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锈、防霉、防冻、防爆、防光防毒防震等工作,要对有关仪器定期采取开机、通电、充电等措施,确保仪器性能完好,并做好记录。二、管理人员要在教师借领仪器前,对仪器进行一次检修,保证仪器性能完好,教师归还仪器后,再进行一次检修,把维修好的仪器放回原处,并认真填写维修记录。三、对精密贵重仪器要妥善保管,若管理者不精通其性能,不能擅自拆修,对自己不能维修的仪器可送专业部门维修。四、学生分组实验时,管理人员要根据具体认真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随堂及时维修有故障情况仪器,确保实验顺利进行。实验完成后对每组仪器进行检修。实验室安全操作守则一、实验前熟悉每个具体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二、用完酒精灯后应立即熄灭,点燃的火柴用后应立即熄灭,不得乱扔。三、使用电器时谨防触电,不用湿的手、物接触电源.实验后应立即把连接电源的插销拔下。四、绝对不允许把各种化学药品任意混合,以免发生意外事故。五、不要俯向容器去嗅放出的气味,应保持一定距离,慢慢地用手把离开容器的气流扇向自己。六、稀释浓酸(特别是硫酸)时,应将酸注入水内并不断搅拌,切无将水注入酸内,以免溅出或爆炸。七、倾注药剂或加热液体时,不要俯视容器,以防溅出.试管加热时,切记不要将管口向着自己或他人。八、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食具带进实验室.实验后必须仔细把手洗净。九、离开实验室之前,应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3. 一项完整的培训计划包括哪些内容
1
培训的目的
培训的目的主要是说明员工为什么要进行培训。无论何种类型的培训规划的设计都要开宗明义,简要概括地说明员工培训的目的。只有明确了培训的目的,才能确立员工培训的目标、范围、对象和内容,从根本上决定培训规划所涉及的各种资源投入的规模和程度。
2
培训的目标
培训的目标主要是解决员工培训应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它是根据培训的目的,结合培训资源配置的情况,将培训目的具体化、数量化、指标化和标准化。目标的确定还可以有效的指导培训者和受训者掌握衡量培训效果的尺度和标准,找到解决培训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的答案,进一步了解自己以及自己在组织中所起到的作用,明确今后发展和努力方向,为培训规划的贯彻实施奠定基础。
11
计划的实施
为了保证培训规划的顺利实施,培训规划还应当提出具体的实施程序、步骤和组织措施。包括:选好培训班的负责人及管理人,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让受训者明确培训目的、要求、内容和程序,确保培训的时间、参加培训人数以及资金投入,定期进行培训评估,改进培训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的措施,等等。
4. 申请CMA资质需要准备那些资料
第一步,注册公司,不同地区对于注册资金也是有要求的,至少5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
第二步,工商注册完成后,需要购买仪器设备及招聘化学分析工程师。仪器必须为国家标准的化学分析仪器,要有CC认证的仪器。基本的仪器配备为:气相色谱仪、分光光度计、皂膜流量计、分析天平、大气采样仪、测氧仪、干燥箱等。
第三步,人员需要至少一名化学分析高级工程师,数名化学分析工程师职称;
笫四步,进行至少三个月的试运行,建立了完备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后,再向省级质监局申请计量认证;
第五步,省质监局认证处会通知您何时来进行现场评审
第六步,现场评审(这是最关键的》,如果申请认证的项目少,一般就来两个人,一个组长负责质量体系的检查,一个专家负责技术方面的检查。
第七步,现场评审一般会开出一些不合格项,只要不是太多,一般没问题的。一是肯定多多少少会有些问题的,二是要体现出专家的水平。所以肯定会有一些不合格项的;
第八步,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至少要一个月。一个月后整改完成,将相关书面证明提交给组长。
第九步,等候颁布CMA计量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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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实验室员工岗前培训管理办法
实验室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在实验室建设中,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提高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了做好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如下:
一、实验室人员的培养 是为了全面提高实验技术队伍的思想业务素质, 为了有利于实验技术队伍的稳定和建设。实验技术人员应具有很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业务水平,应具有良好的协作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生产服务。
二、实验室主任应根据实验室承担的工作任务,制订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在完成本室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安排实验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培训提高。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以在职在岗的学习方式为主,通过参加短期进修班和在职进修系统学习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学历培养为辅,少部分可以安排脱产进修,重点培养。
四、通过培训,应掌握本实验室的有关专业知识和实验技术,熟悉一般仪器设备的原理和操作,提高对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修能力。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使用能力。
五、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充分发挥各单位高、中级相关技术人员的优势,请他们承担主要培训任务。有关培训内容、成绩和结果,如实记载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6. 关于实验室管理与人员培训
实验室人员培训工作开展的依据是ISO/IEC17025中的条款5.2,根据笔者的经验,希望在本文中对该项工作的规范化进行探讨。
一、制定培训计划
实验室需要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和之前的经验教训识别自身的培训需求,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其中难点在于培训需求的识别。为了更好地识别培训需求,实验室首先应该制定具有挑战性、可测量性、可实现性的目标,一般而言包括质量目标和发展目标,有了目标之后,差距也就显而易见了,培训的需求也就识别出来了;其次,实验室应该将过去一段时间内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主要通过对过去采取的4.9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4.10改进、4.11纠正措施和4.12预防措施进行分析,识别实验室的培训需求。可见,培训需求的识别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如果实验室中上述所提到的环节没有做到位,就会直接导致培训需求的识别的有效性和充分性。培训需求识别完毕后就需要结合实验室的可用资源和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识别培训需求和制定培训计划一般是在实验室开展4.15管理评审时开展的,培训计划也就成了管理评审活动的输出,需要实验室切实执行。
二、完善培训记录
完善的培训记录是人员培训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实验室常常由于不清楚培训都需要哪些记录而使培训工作的开展显得有些混乱,甚至会导致实验室认可评审中得到不符合项的后果。根据笔者的实践经验,实验室的培训记录应包括:培训计划实施记录、培训签到记录、员工培训历史记录、培训考核记录、培训评价记录。其中难点在于培训考核记录,因为有些培训内容无法使用具体的手段(如理论考试或现场演示)来进行考核,这样就需要在制定培训计划的时候明确的识别哪些培训项目不要求进行考核;重点在于培训评价记录,ISO/IEC17025中的5.2.2条款中要求评价的是培训活动的有效性,而实验室往往更关心的是人员参加了培训后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因此培训评价记录可以将对活动有效性的评价与人员培训有效性的评价结合起来,即规定多少比例的参加培训的人员达到了培训预期目的视为本次培训活动有效。
三、清晰的授权
培训结束后,实验室需要根据培训考核和评价记录对相关人员进行授权,对人员的授权需要清晰明确,不能模棱两可。常用的授权方式是发布“人员技能表”和签发上岗证书等手段。
四、持续的改进
实验室应该为每位员工建立起个人档案,收集汇总每位员工的培训记录和现有的能力证明材料,以此为基础,使每位员工的培训都能够实现有目的性、持续性和系统性,真正地实现实验室人员的发展。
以上为个人观点,欢迎讨论!
7. 食品生产企业实验室布局有什么要求
第一条 为保证出口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规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 申请卫生注册或者卫生登记的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以下简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保证出口食品的卫生质量体系,并制定指导卫生质量体系运转的体系文件。
第三条 本要求是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卫生质量体系及体系文件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质量体系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卫生质量方针和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三)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的要求;
(四)环境卫生的要求;
(五)车间及设施卫生的要求;
(六)原料、辅料卫生的要求;
(七)生产、加工卫生的要求;
(八)包装、储存、运输卫生的要求;
(九)有毒有害物品的控制;
(十)检验的要求;
(十一)保证卫生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要求。
第五条 列入《卫生注册需评审HACCP体系的产品目录》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的要求建立和实施HACCP体系。
第六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的卫生质量方针、目标和责任制度,并贯彻执行。
第七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与生产相适应的、能够保证其产品卫生质量的组织机构,并规定其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食品生产有接触的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生产、质量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做临时健康检查;凡患有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必须调离食品生产岗位;
(三)生产、质量管理人员保持个人清洁,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工作时不得戴首饰、手表,不得化妆;进入车间时洗手、消毒并穿着工作服、帽、鞋,工作服、帽、鞋应当定期消毒;
(四)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配备足够数量的、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从事卫生质量管理工作。
第九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环境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不得建在有碍食品卫生的区域,厂区内不得兼营、生产、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
(二)厂区路面平整、无积水,厂区无裸露地面;
(三)厂区卫生间应当有冲水、洗手、防蝇、防虫、防鼠设施,墙裙以浅色、平滑、不透水、无毒、耐腐蚀的材料修建,并保持清洁;
(四)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料的排放或者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厂区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辅料、化学物品、包装物料储存等辅助设施和废物、垃圾暂存设施;
(六)生产区与生活区隔离。
第十条 食品生产车间及设施的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车间面积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布局合理,排水畅通;车间地面用防滑、坚固、不透水、耐腐蚀的无毒材料修建,平坦、无积水并保持清洁;车间出口及与外界相连的排水、通风处应当安装防鼠、防蝇、防虫等设施;
(二)车间内墙壁、屋顶或者天花板使用无毒、浅色、防水、防霉、不脱落、易于清洗的材料修建,墙角、地角、顶角具有弧度;
(三)车间窗户有内窗台的,内窗台下斜约45°;车间门窗用浅色、平滑、易清洗、不透水、耐腐蚀的坚固材料制作,结构严密;
(四)车间内位于食品生产线上方的照明设施装有防护罩,工作场所以及检验台的照度符合生产、检验的要求,光线以不改变被加工物的本色为宜;
(五)有温度要求的工序和场所安装温度显示装置,车间温度按照产品工艺要求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并保持良好通风;
(六)车间供电、供气、供水满足生产需要;
(七)在适当的地点设足够数量的洗手、清洁消毒、烘干手的设备或者用品,洗手水龙头为非手动开关;
(八)根据产品加工需要,车间入口处设有鞋、靴和车轮消毒设施;
(九)设有与车间相连接的更衣室,不同清洁程度要求的区域设有单独的更衣室,视需要设立与更衣室相连接的卫生间和淋浴室,更衣室、卫生间、淋浴室应当保持清洁卫生,其设施和布局不得对车间造成潜在的污染风险;
(十)车间内的设备、设施和工器具用无毒、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坚固的材料制作,其构造易于清洗消毒。
第十一条 生产用原料、辅料的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并得到有效控制:
(一)生产用原料、辅料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规定要求,避免来自空气、土壤、水、饲料、肥料中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污染;
(二)作为生产原料的动物,应当来自于非疫区,并经检疫合格;
(三)生产用原料、辅料有检验、检疫合格证,经进厂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四)超过保质期的原料、辅料不得用于食品生产;
(五)加工用水(冰)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必要的标准,对水质的公共卫生防疫卫生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两次,自备水源应当具备有效的卫生保障设施。
第十二条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产设备布局合理,并保持清洁和完好;
(二)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场地等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盛放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三)班前班后进行卫生清洁工作,专人负责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四)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以及生、熟品分别存放在不会受到污染的区域;
(五)按照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将原料处理、半成品处理和加工、工器具的清洗消毒、成品内包装、成品外包装、成品检验和成品贮存等不同清洁卫生要求的区域分开设置,防止交叉污染;
(六)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跌落地面的产品和废弃物,在固定地点用有明显标志的专用容器分别收集盛装,并在检验人员监督下及时处理,其容器和运输工具及时消毒;
(七)对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第十三条 出口食品的包装、储存、运输过程应当受到良好的卫生控制。
(一)用于包装食品的物料符合卫生标准并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不易褪色;
(二)包装物料间干燥通风,内、外包装物料分别存放,不得有污染;
(三)运输工具符合卫生要求,并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四)冷包间和预冷库、速冻库、冷藏库等仓库的温度、湿度符合产品工艺要求,并配备温度显示装置,必要时配备湿度计;预冷库、速冻库、冷藏库要配备自动温度记录装置并定期校准,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霉、防鼠、防虫设施,库内物品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距离,库内不得存放有碍卫生的物品;同一库内不得存放可能造成相互污染的食品。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规定,确保厂区、车间和化验室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燃油、润滑油和化学试剂等有毒有害物品得到有效控制,避免对食品、食品接触表面和食品包装物料造成污染。
第十五条 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并得到有效控制:
(一)企业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内设检验机构和具备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
(二)企业内设检验机构具备检验工作所需要的标准资料、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检验仪器按规定进行计量检定,检验要有检测记录;
(三)使用社会实验室承担企业卫生质量检验工作的,该实验室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并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卫生质量体系能够有效运行,达到如下要求:
(一)制定并有效执行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过程卫生控制程序,做好记录;
(二)建立并执行卫生标准操作程序并做好记录,确保加工用水(冰)、食品接触表面、有毒有害物质、虫害防治等处于受控状态;
(三)对影响食品卫生的关键工序,要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并得到连续的监控,同时必须有监控记录;
(四)制定并执行对不合格品的控制制度,包括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处置和可追溯性等内容;
(五)制定产品标识、质量追踪和产品召回制度,确保出厂产品在出现安全卫生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召回;
(六)制定并执行加工设备、设施的维护程序,保证加工设备、设施满足生产加工的需要;
(七)制定并实施职工培训计划并做好培训记录,保证不同岗位的人员熟练完成本职工作;
(八)建立内部审核制度,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内部审核,每年进行一次管理评审,并做好记录;
(九)对反映产品卫生质量情况的有关记录,应当制定并执行标记、收集、编目、归档、存储、保管和处理等管理规定。所有质量记录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并具有卫生质量的可追溯性,保存期不少于2年。
第十七条 对于必须使用传统工艺生产加工的产品,在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前提下,可以按传统工艺生产加工。
第十八条 本要求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要求自2002年5月20日起施行。原国家商检局1994年11月14日公布的《出口食品厂、库卫生要求》(国检监〔1994〕79号)同时废止。
8. 实验室人员培训及考核程序
1.目的
通过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持续保持工作人员的能力,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能力、公正性、判断力以及工作诚实性方面的可信度。保证本实验室的质量和技术活动符合CNAS-CL01:20XX《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人员教育、质量体系培训和检测技能培训等活动。
3.职责
3.1各岗位人员必须保证结果的真实性,不受任何来自外界的压力和影响。
3.2总监负责执行本程序,负责实验室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
3.3经理负责依据《实验室组织架构图》编制各职级的“岗位工作职责”, 实验室按“岗位工作职责”的要求进行招聘人员。
3.4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确定实验室人员的培训需求和目标、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检测技术的培训;
3.5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管理体系文件的培训;
4.程序
4.1每年底,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分别收集实验室人员在管理体系和检测技术方面的培训需求,结合实际工作的情况,在年初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交实验室经理审核,实验室经理根据提出的培训需求、对照实验室当前及将来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培训计划进行补充,“实验室年度人员培训计划”经总监审批后开始实施。
4.2确定培训内容时应从工作需要出发,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检测技术、产品标准、数据处理、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和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方面的内容;
(2)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管理体系文件方面的内容;
(3)工作人员在能力、公正性、判断力以及工作诚实性方面的内容。
(4)消防知识、机械操作安全、用电安全和防护、救护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5)计算机应用、专业外语等方面的培训内容。
4.3培训方式应根据内容、人数、效果、培训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包括实验室自行组织培训班或研讨会、参加外单位培训班或研讨会、参观考察、个别辅导操作技能等。与检测有关的培训工作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与实验室管理体系有关的有质量负责组织进行,对于来自纠正措施的人员培训任务可临时安排。培训后将培训考核结果记录于“培训考核登记表”中。
4.4开展新的检测项目或由于标准修订增加新内容时,应及时编制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并对从事该检测项目的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检测工作。
4.5新进实验室人员应接受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按4.2要求进行,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5.1对于公正行为的培训,实验室经理要不定时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培训,公正行为的详细规定如下:
4.5.1.1有关上级部门不得对实验室施加行政压力,总监严加审核后方可向客户发结果报告。
4.5.1.2总监按公司总经理签发的授权令,要抵制并保证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免受来自于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影响以及压力而影响工作的质量。工作人员如受到这些压力而影响工作上的判断时,不要擅自作主,要逐级请示。最终决策人员要对后果负责。
4.5.1.3实验室经理要经常教育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确保本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参加与本实验室工作和服务内容相关的经商行为;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因财经问题影响工作的公正性和诚实性。如发现实验室工作人员有这些不良行为,实验室经理要立即报告总监,并马上停止或调整其工作岗位,及时、尽量挽回对客户造成的影响(如存在)。
4.5.1.4实验室管理和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和执行实验室质量手册的要求。总监监督实验室经理的管理行为;实验室经理负责监督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行为及技术操作能力和工作质量;如发现违规人员,应马上逐级上报处理。
4.5.1.5实验室经理负责对工作人员不良行为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违规人员进行停止工作、工作岗位调整等处理并上报总监。由总监对工作人员违规行为进行最终行政处理。如发现由于实验室工作人员不良行为对客户造成了影响,实验室总监还要负责挽回对客户所造成的影响。实验室经理要记录工作人员不良行为的处理结果。
4.5.1.6培训计划及实施记录由文件和资料管理员整理归档;与检测有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关键支持人员,由文件和资料管理员负责建立“人员档案”,内容包括培训与考核记录、授权任职文件、学历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等。
5.相关支持文件
5.1《客户要求控制程序》 LAB-COP-02
5.2《质量体系岗位职能分配表》 LAB-034
5.3《管理和关键技术岗位人员一览表》 LAB-044
6.相关记录
6.1“实验室年度人员培训计划” LAB-F-I0
6.2“人员培训考核记录” LAB-F-K0
6.3“人员档案” LAB-F-A0
9. 我们实验室申请资质认定,如何写个培训学习计划
还分类别呢,技术知识的,基本素质的,手册学习的
10. 如何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管理
1 食品检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
人是实验室工作的主体,无论是建立健全检验制度还是操作仪器设备亦或是检验结果的判断等,都需要由人来完成,所以实验室检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食品检验工作的质量,因此为了更好的进行食品检验工作,加强相应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培养是实验室管理的首要任务。对于在职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管理:
1.1 强化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教育
管理者可以制定相关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检验人员的政治素质,要求其坚持科学发展观,将群众利益置于首位,时时刻刻做到为人民服务,一切以消费者的权益为根本出发点。此外还有有意识的帮检验人员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思想觉悟,帮助其建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从而树立正确的思想方向和服务意识。
1.2 强化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
对所有在职人员进行定期的相关工作内容的培训,以提高相关管理人员和检验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并督促他们不断学习,总结工作经验,切实提高专业素质能力,并以此来发展壮大质检队伍。
1.3 强化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团队意识
食品检验工作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问题,对此,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强化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团队意识,引导他们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建立互助合作的关系,对于实际遇到的问题,可以提出来一起讨论,集思广益更好地解决问题,进而有效地提高食品检验的质量和效率。
与一般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相比,食品检验实验室对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表现为两点:一是要求中级职称或相当能力人员达到三分之一左右;二是要求检验人员只允许在一个食品检验实验室就职。这对食品检验人才的培养与配备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2 食品检验实验室仪器设备、设施的管理
食品检验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设施是食品检验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保障,是食品检验工作质量的基础。近年来,各个食品实验室也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包括:第一,考核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资源配置到位和有效应用,以快速提高其利用效率和准确性。第二,设立仪器设备的专人负责制度,一方面可以提高人机的契合度,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另一方面加强了对仪器、设施的维护,降低了维修成本与时间成本。通常来讲,一般大型仪器的责任人员设置两人为宜,既降低了管理风险,延长仪器使用寿命,又避免了人员流失带来的损失。诚然,在实际工作开展中,仪器设备的性能若想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也离不开专业素质能力较强的高技能人才。
3 食品检验的样品抽样与检验方法管理
食品抽样检验方法是我国食品检验工作的常用检验方法。抽样检验是从整体产品中抽取一定比例和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检测的方法。如果食品样品的检测结果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此数据就可以用来求得该食品的特性及变异性的均值。如果想得到待检测食品的成分、性能等,则要根据特定的方案抽取有代表性样品,再对食品样品进行检测,以此来了解物料的特性,所以抽样的原则和方法是准确检验食品样品的保障[1]。
食品抽样检验通常采用概率抽样和非概率抽样两种方法,其中概率抽样法因结果的可靠性可控成为常用方法。抽样是检验工作的第一环节,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食品检验应有科学合理的抽样计划和程序,严格按标准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抽取样品。同时,选择优化适合的检验方法,熟练掌握检验原理和程序,确保能正确运用该方法开展检验工作,从而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
4 食品检验的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是实验室检验工作的行为规范,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能促进实验室提供持续满足要求的数据和报告、提高竞争力、增强顾客满意度。食品检验实验室应针对实际工作情况建立适宜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断改进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首先,合理设置实验室的组织机构,做到职责明确,各项工作接口清晰,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辅助的规章制度,全员全过程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其次,在实际的食品检验工作中应通过定期的和不定期的管理评价体系来验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适应性和充分性,不断完善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各个要素。第三,通过调查获得顾客反馈,对客户意见进行整理分析,加以利用,寻求改进机会。
总之,加强食品检验工作质量是社会、时代赋予食品检验实验室的重要使命,通过上述种种措施加强对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这样才能更加有效的提高食品检验实验室的检验效率和检验质量,使之不断的改进和提升,从而更好的服务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