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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2-04-05 13:36:46

Ⅰ 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制度有哪些

一,劳务人员培训工作要统筹计划,突出重点,分步开展,深入调查研究,认真组织实施。摸清农村富余劳务力和已转移就业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要突出重点,逐步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
二,开展引导性培训,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目的在于提高务工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引导性培训主要由县政府统筹组织各类教育培训培训资源和社会力量来开展。引导培训要通过集中办理、咨询服务、印发资料以及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多形式、多途径灵活开展。
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务工人员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务工人员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当前的培训重点是清真餐饮、阿语翻译、家政服务、建筑、制造等行业的职业技能。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在政府的引导下,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和用人单位开展。对具备相应条件并有创业意向的务工人员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
四,制定务工人员培训激励政策,用人单位负有培训本单位所有务工人员的责任,用人单位开展务工人员培训所需经费从职工培训经费中列支,职工培训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1.5的比例提取,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
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均可申请使用农民工培训扶持资金的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须相应降低务工人员的培训收费标准。
对参加培训的务工人员实行补贴或奖励。务工人员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任何单位不得强制务工人员参加收费鉴定,鉴定机构要视情况适当降低鉴定收费标准。
五,组织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必要的转移就业培训,使其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并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六,在各级开展培训的同时,要做好务工人员培训的配套和服务工作。务工人员培训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各地区各部门,涉及到就业信息、订单、输出、就业等多个环节。
七、加强务工人员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务工人员培训师资可以由教育部培训机构通过开展继续教育来解决,也可从职业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科研单位、企业、技术推广部门聘请。按期组织开展师资培训,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八、作好务工人员培训的信息服务工作。定期调查并公布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定期对不同职业(工种)、不同等级的务工人员职业供求和工资价位进行调查,调查分析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Ⅱ 哈尔滨外来务工人员证明如何办理

具备哪些条件的外地人员可领取《就业证》? 案例:李明是陕西人,今年23岁,原来做过装修工作,现由于自己的耳朵因病失聪,在家乡没有很合适的工作,想到北京找份装修杂工的活,但不知能否领取《就业证》?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务工管理规定》规定如下: (1)年满16周岁(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行业、工种除外); (2)身体健康;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 (5)各项证件、证明材料齐全。 怎样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 案例:刘海现在西安某物业管理公司从事绿化工作,他想自己去办理《就业证》,但不知该如何去办? 《就业证》须由用人单位办理,外来务工人员个人不能办理,程序如下: (1)由用人单位向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提出使用外来劳动力用工申请; (2)经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审批后,开具暂住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使用外地务工人员《通知单》; (3)用工单位持《通知单》,并提供《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外出人员花名册》、照片到暂住地职业介绍中心办理就业证。 对违反外地人员进城务工规定的行为应怎样处罚? 案例:武汉某纯净水公司,夏季业务量增大,急需送水员,刚好某建筑工地工人李某辞职,就被聘用做送水员,纯净水公司认为李某在建筑工地已办理有《就业证》,而且还在有效期内,所以现在就不用再办理了。这样做对吗? (1)对招用无《就业证》或者无效《就业证》的外地进城务工人员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并按每使用一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2) 对未按劳动行政机关批准的工种或者未按《就业证》登记的工种使用进城务工人员的,每使用一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3) 对涂改、转借、冒用《就业证》的双方责任人,分别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就业证》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非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没收非法《就业证》。 怎样申请《外地来京人员就业证》? 用工单位须每年向市劳动部门按下列规定申报雇用外地人员计划: (1)在京的中央所属单位、军事单位,向北京市劳动局申报; (2)市属单位,由其归口主管的市级机关、部门、公司,向市劳动局申报; (3)区、县属单位和乡镇企业,向所在地区的区、县劳动局申报,经其审核后报市劳动局; (4)建筑企业向市城乡建筑委员会申报,经其审核后报市劳动局。 用工单位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申领《暂住证》,凭《暂住证》和雇用外地人员计划批准证明,向市、区、县劳动局申领外地来京人员《就业证》。建筑企业申领《就业证》时,须同时携带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在京施工的证明;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同时携带市雇工登记证明。 审批发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案例:甲公司是一个私营企业,主要加工某机器配件,需要招聘30名农民工,已拿到市劳动局的《调配信》,并给员工全部办理了《暂住证》,现不知如何去办理工人的就业证? 经北京市劳动局批准使用外地来京人员务工的单位,由市、区、县劳动局开具《北京市劳动局批准使用农民合同制工人调配信》,到指定的输出劳动力地区组织招用。人员进京后到用工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户口和《暂住证》,凭调配信、暂住证和外地人员花名册及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分别到市、区、县劳动局申领就业证。 (1) 中央在京单位、部队、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和市属单位使用外地人员进京就业证,由市劳动局签发; (2) 建筑行业使用成建制外地包工队的就业证,由市、区、县建委审核,市、区、县劳动局签发; (3) 区、县属及区、县以下属单位,外省市在京开办的独资、合资企业、街和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使用外地人员就业证,由区、县劳动局签发; (4)外商投资企业根据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区、县劳动局签发。 进城务工人员申办就业证应注意的事项? 案例:小杨从四川来北京后,在一个教授家里做保姆,自己已经办理了暂住证,但不知道是否还需要办理就业证? (1) 外地来京人员从事服务性(保姆)劳动的暂不发证,各地驻京办事机构从事当地抽调的在职人员实行轮换制的不发证。 (2) 就业证不得伪造、涂改和转让,务工人员变更单位后,原就业证即作废,由新的用工单位重新申报,就业证如有遗失,要立即上报发证机关。 (3) 劳动局每年三月底以前对签发的就业证进行年检,年检后 次年三月底以前有效。 (4) 劳动局签发就业证,收取证件工本费5元,年检时收取手续费1元。 怎样领取《外出人员流动就业登记卡》? 案例:准备在上海某超市做售货员的小张,已经办理了《外出人员流动就业登记卡》,但在来沪后不小心丢失了,现在公司要去办《就业证》,她打算回内蒙补办。她可以在内蒙驻沪办事处补办吗? 农村劳动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其他必要的外出证明,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外出就业登记,并领取《外出人员流动就业登记卡》。 原则上是在户口所在地劳动部门进行申领;也可以在各省(市)、自治区一级驻京劳务输出管理机构或驻沪办事处申领补办。劳动者应招到达外省用人单位后,用人单位须凭劳动者本人《外出人员流动就业登记卡》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上海市外来人员就业证》。证、卡合一生效,成为劳动者在异地就业工作的合法务工证件。 外地人员在京务工须办理哪些手续?从事经营活动需办理哪些手续?如何申领营业执照? 案例:罗某从浙江来北京,准备开办一个皮鞋加工店,已按照有关规定申领了营业执照,现在想从家乡再聘用一个技术熟练的女工,但不知道给这个女工办理什么手续? 外地人员在京务工须办理《暂住证》和《就业证》,育龄妇女还须办理《婚育证》。《就业证》实行每人一证,未取得《就业证》的外地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用。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用工单位应当及时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外地人员在京从事经营活动,须领取本市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外地来京人员经商的合法凭证,不得出卖、出租、出借。从事个体经营的,一个营业执照不得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摊位;一人不得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执照;领取 营业执照后,须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申领营业执照的手续和程序: (1)本人身份证和暂住证,育龄妇女持有《婚育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鼓励发展行业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 (2)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出 具的进京经商 证明;符合本市鼓励和允许从事经营的行业、经营 范围、经营方式的规定; (3)申请从事职业技能服务的,必须持有国家认可或者本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服务资格证书; (4)经营场地的合法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取得家庭服务员就业证须符合哪些条件?有哪些规定? 如何办理家庭服务员手续?办理家庭服务员从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 案例:小花初中毕业了,她想去哈尔滨从事家庭服务员工作,但不知道家庭服务员就业证怎么办? (1)年满16周岁; (2)身体健康;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接受过家庭服务工作的职业培训; (5)各项证件、证明材料齐全。 《哈尔滨市外来人员就业证(家庭服务员)》实行一人一证,未取得人员,不得从事家庭服务工作,《就业证》不得涂改、转让、转借,登记内容有变化的,须到介绍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家庭服务员的登记、介绍工作,由市和区、县劳动局批准的家庭服务员介绍机构具体办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营利性介绍家庭服务员的活动。 办理家庭服务员从业登记需要: (1)本人身份证和《暂住证》; (2)县级以上医院近期开具的体检证明; (3)原籍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出就业登记卡》; (4)育龄妇女应当持有暂住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核发的《婚育证》; (5)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Ⅲ 顺德劳动局有国家为务工人员免费技能培训的学校吗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所有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已经进城务工和有进城就业愿望年龄在16岁至45岁之间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者,可以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培训补贴。大中专院校(含技师学校、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不得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深圳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2013年企业岗前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顺延1个月,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调整为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符合条件的户籍从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每年均可以申请一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从每人500元至2200元不等,企业也可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已享受广东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补贴等同类补贴的不重复享受。
据了解,由于2013年我市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办法进行了较大调整,信息管理系统改造升级,导致企业实际申报时间比政策规定申报时间较晚,为方便企业申报,结合实际,决定2013年企业岗前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顺延1个月,即网上申报截止时间调整为1月31日,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调整为2月28日。
此外,增加6个个人申报受理点: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深圳市坪山新区职业技能鉴定所、深圳市龙华新区职业技能鉴定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深圳市盐田区职业技能鉴定所、深圳市友联船舶职业技能鉴定所。
四川攀枝花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①培训费用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专业(工种)按培训费用的100%给予补贴。
②培训费用在500元以上的专业(工种),超过500元部分按培训费用的50%给予补贴,但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③汽车驾驶培训取得C照的补贴500元;取得A照、B照的补贴1500元。
青岛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职业培训的补贴政策、使用范围
一、哪些机构可以从事职业培训?
根据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规定,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可按照批准的职业(工种)和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二、哪些人员享受政府经费补贴培训?
(一)由就业转为失业的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可享受一次性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凡进行了失业登记、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城镇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未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享受一次性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培训;
(三)已经参加过一次免费培训仍未实现就业的“4045”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可享受二次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培训;
(四)劳动预备制人员(未能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且有就业要求的城镇普通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可享受一次性政府培训补贴。
三、职业培训有哪些补贴政策?
(一)由就业转为失业的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享受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培训费补贴;
(二)凡进行了失业登记、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城镇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享受不超过800元(不含鉴定费)培训费补贴,超过800元的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已经参加过一次免费培训仍未实现就业的“4045”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参加第二次职业技能培训可享受不超过800元(不含鉴定费)培训费补贴,超过800元的部分由个人负担;在二次培训期间,培训期限超过一个月(按整月计,最长三个月),可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四)劳动预备制人员(未能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且有就业要求的城镇普通初、高中毕业生)参加1—3年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可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享受50%的培训费补贴。
四、哪些人员可以享受二次培训补贴?
已经参加过一次免费培训仍未实现就业的“4045”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指2002年底前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协保”人员、“低保”失业人员),可以参加二次培训。
五、二次培训费及生活费补贴标准是什么?
二次培训费按每人不超过800元标准给予补贴;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及享受保险待遇期满的“4045”人员,二次培训期间,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北京职业培训政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3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社〔2009〕703号)和《关于印发<促进就业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0〕110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能,现将《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是党和政府重要的惠民政策,也是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城乡劳动者素质,充分发挥培训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重要保障,因此,管好、用好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职业培训事业的高效有序发展,关系到首都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此次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调整,将此项工作做为提高培训质量、提升管理水平,加强资金监管、强化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各区县要按照本市通知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培训机构开班审核、监督检查、结业审核、信息公开、经费公示、资金审计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开展培训各个操作环节的工作流程,细化经费审批程序和内容,加强对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切实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培训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各区县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本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约束,防范道德风险,杜绝违法乱纪行为。
三、不断创新、提高质量
各区县要结合区域经济的发展实际,大胆探索新的培训模式,引导定点培训机构在规范开展职业培训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用工和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结合不同培训群体的特点,在培训形式、培训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突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各区县要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培训质量,努力在培训促进就业的效果上实现新突破。
河池市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就业专项资金有关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1〕213号)精神,现将我区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以回答形式进行宣传,以便有就业创业愿望和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要求的广大劳动者准确掌握相关政策,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自身就业创业能力,更好地提高就业收入。
一、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
1.什么是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
答: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等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培训补贴资金。
2.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包括哪些内容?补贴对象有哪些?
答:①就业技能培训: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指毕业时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为四类人员)。
②创业培训:四类人员,以及毕业年度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
③在岗培训:企业新录用的四类人员。
④劳动预备制培训:具有广西户籍的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3.劳动者一年内可以享受多少次培训补贴?
答: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当年内不得重复申请。
二、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4.什么叫做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答:就业技能培训是指帮助各类劳动者为提高就业能力而进行的必备职业知识、职业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活动。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是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四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各级财政按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符合条件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学员的培训费补贴。
5.如何申请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答:培训补贴对象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个人先行付费,在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培训补贴对象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培训补贴标准内费用的,在确保补贴资金使用效果和安全性的前提下,经个人申请,可由定点培训机构先行垫支并代为申请培训补贴,但定点培训机构必须和申请人签订代为申请培训补贴协议书。
6.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标准如何?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的不同和就业技能培训课时要求,分类给予补贴。
A类职业(工种)为每人次1500元;
B类职业(工种)为每人次1200元;
C类职业(工种)为每人次900元。
培训补贴对象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或创业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或创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7.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职业(工种)具体是怎样分类的?
答:根据(桂财社〔2011〕213号)文件规定,享受职业培训的工种(工种)分为:A类(培训时间为300个标准学时)共51个职业(工种);B类(培训时间为200个标准学时)共62个职业(工种);C类(培训时间为100个标准学时)共78个职业(工种)。
三、创业培训补贴
8.什么叫做创业培训补贴?
答:创业培训是对具有创业愿望和相应条件的人员所进行的开办小企业或自谋职业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必备能力的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是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四类人员以及毕业年度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各级财政按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符合条件参加创业培训学员的培训费补贴。
9.如何申请创业培训补贴?
答:培训补贴对象参加创业培训(SIYB培训),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个人先行付费,应在培训合格后1年内直接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培训补贴对象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培训补贴标准内费用的,在确保补贴资金使用效果和安全性的前提下,经个人申请,可由定点培训机构先行垫支并代为申请。定点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必须和申请人签订代为申请培训补贴协议书。
10.创业培训补贴的标准如何?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创业培训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次1300元。
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1年内实现创业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1年内没有实现创业的,按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参加创业培训未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不给予培训补贴;对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创业人员,参加“改善企业培训”(IYB培训) 、“发展企业培训”(EYB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 按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不给予培训补贴。
四、在岗培训补贴
11.什么叫做在岗培训补贴?
答:在岗培训,主要是指对企业在职职工进行的以提升岗位工作能力、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能力以及生产技能水平为主要目的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在岗培训补贴是企业对新录用四类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各级财政按规定由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的培训费补贴。
12.申请在岗培训补贴有哪些规定?
答:企业新录用四类人员,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在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定点培训机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对企业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
13.如何申请在岗培训补贴?
答:企业组织开展培训之前,应向人社部门提交培训开班申请、培训计划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复印件等材料。录用登记失业人员的,还应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校的有关证明。
培训结束后,企业凭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等材料,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14.在岗培训补贴的标准如何?
答:在岗培训的培训补贴标准为就业技能培训同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的50%。
五、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
15.什么叫做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
答:劳动预备制培训是指具有广西户籍,未能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即“两后生”),到具备劳动预备制培训资质的技工院校参加1-2个学期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进行的职业技能培训。各级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学员的培训费补贴叫做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
16.如何申请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
承担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技工院校在招收劳动预备制培训学员入学后1 个月内,将《劳动预备制培训对象基本信息表》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提出预拨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申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可按补贴标准的50%预拨培训费用,用于各技工院校组织培训教学和培训管理。培训结束后1个月内,承担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技工院校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申请,并提供规定的培训材料,按培训补贴标准结算培训补贴。
17.劳动预备制生活补贴标准如何规定?
答: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员,参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18.如何申请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
答:生活费补贴申请材料以培训学校为单位,由培训学校收集申请材料后送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审核认定,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后向财政部门申请生活费补贴资金,财政部门按人社部门审定的补贴金额拨付补贴资金,并委托培训学校将生活费补贴发放给学员本人。学校必须按月将生活费补贴发放情况在校园内公布,并抄送当地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

Ⅳ 有谁知道外来务工人员的职业道德的相关培训资料吗

三、培训师资
为确保培训计划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一个外来务工人员综合素质培训讲师团,针对外来工需求开展九大方面的培训,讲师团成员由相关职能成员单位协调安排分工:
维权教育:工委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分局负责
道德教育:宣传办、教办、工委会负责
镇情教育:宣传办、两新办负责
普法教育:司法所、劳动和社会保障分局、流管办、工委会
负责
健康教育:港口医院、工委会负责
职业技能:劳动和社会保障分局、教办负责
生产安全:安监分局负责
消防安全:公安分局负责
交通安全:交警中队负责
四、培训内容及课程设置
1、培训内容:主要开设职业技能、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培训,以及市情教育、道德教育、维权教育、普法教育、健康教育等重点课程。计划每年每个培训课程安排1个课时。
2、课程设置:
课 程 课时 内 容 要 求 目 标 效 果
镇情教育 1 帮助外来务工人员了解港口的经济社会状况以及风土人情、民俗文化等,增强归宿感,努力为港口经济社会建设作贡献。 使外来务工人员更好地融入港口,热爱港口,建设港口。
道德教育 1 开展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着力提高员工的公共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职业技能 根据不同的专业技能设置课时 联系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对在职职工和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提升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技术水平。
生产安全 1 分门别类地对员工进行生产安全知识培训。 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消防安全 1 对企业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急救能力培训。 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基本消防急救能力。
交通安全 1 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常识。 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普法教育 1 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宣传普及《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我维权意识,引导员工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促进企业和谐、社会稳定。
健康教育 1 进行基本健康常识、传染病、毒品预防和职业病防治等知识培训。 提高员工自我保健意识,保持身心健康。
维权教育 1 宣传工会职能作用和劳动法律法规,重点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及其实现方式。 增强员工对工会组织的认识和维权意识,教育引导员工自觉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及社会大局稳定。
五、培训形式
一是课堂教学。联系市讲师团成员分赴各企业分专题讲课。镇工委会分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二是电化教学。将讲师团所授课程录制成电教片,分发至各企业工会,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学习培训。
三是委托培训。委托市镇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企业培训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掌握一门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
六、工作要求
1、外来务工人员综合素质教育培训是一项重要的职工素质提升工程。镇党委、政府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三年培训规划如期完成。此项工作列入镇区工委会年度工作考核。
2、我镇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外来务工人员各类培训。
3、镇工委会要主动承担牵头和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培训规划总体要求,安排好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七、培训经费
培训所需经费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专项培训经费或统筹解决。

Ⅳ 如何完善外来人口服务管理

新形势下,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上,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全市统筹推进的理念,按照“公平对待、优化结构、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要求,逐步实施“新人新居民、同城同待遇”战略,坚持“强抓基础、狠抓重点、重抓服务、巧抓管理、实抓保障”,以进一步促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人本化、社会化、信息化、规范化”,促进新老绍兴人“一体化”和“市民化”,形成“事业共创、责任共担、生活共融、成果共享”的新局面,使有条件的流动人口成为“有理想、讲文明、守法纪、懂技术、爱绍兴”的新绍兴人。
(一)明确标准,强抓基础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组织网络和队伍建设是管理工作的基础,务必要夯实、健全、完善。
1.全力以赴登记发证。针对我市基础信息在省内较为落后的现状,进一步加强分析研究,强化考核监督。结合企业、房东、中介机构和物业公司法律意识淡薄、支持配合不够的实际,通过宣传教育、摸底排查、走访服务等方式,细致及时地做好信息采集、居住登记工作,确保我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率、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率、“人户一致”率、居住房屋治安责任书签订率等“四率”达到并高于省定标准。切实提高《浙江省居住证》的发证率,发放比例努力达到省定标准。重视做好已领证且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享受相应市民待遇的落实工作。加强信息登记的业务指导,提高信息登记质量,提高流动人口,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完善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在实现公安、流管信息实时共享的基础上,尽快实现全市流动人口信息跨系统、跨部门、跨地区的共享共用。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流动人口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流动人口信息。
2.全面完善组织网络。组织网络建设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尽快建立健全市、县(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组织网络。还未正式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的县(市)要抓紧挂牌成立;市直几个开发区也要尽快建立编制单列、职责清晰、机构独立的工作部门。全市42个重点镇(街)和203个人口倒挂村(社区),要按照“有明确任务、有人员编制、有硬件设施、有工作机制、有经费保障”的“五有”要求,统一建成“新居民服务管理所(站)”。切实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延伸到基层;要高标准、严要求,建成一批运行规范、服务优质、机制健全的基层新居民服务管理所(站)。要指导和督促流动人口居住、务工人员超过100人以上的村(社区)和企业,择时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并落实专人专管。
3.全力强化队伍基础。要配强配足市县两级专门机构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落实职级待遇,强化职责职能。坚持以省定5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协管员。比例不达标的县(市、区)要抓紧选配补充人员,特别要配足配强镇(街)流管所、村(社区)流管站人员力量,进一步做好稳定专职协管员队伍工作。全市各地各级要切实抓好流动人口40元/人的经费保障,提高工资待遇。要经常开展各类培训学习,各种专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专职协管员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和工作责任心。
(二)合力攻坚,狠抓重点
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迫切需要上下联动,形成全市一盘棋;迫切需要部门互动,形成工作合力;迫切需要攻坚克难,抓住重点求实效。
1.抓重点区域强管理。流动人口登记数据表明,全市近80%的流动人口务工、居住在42个重点镇(街)、203个人口倒挂村(社区)中,抓好这些重点镇(街)、村(社区)的工作,至关重要,事关全局。要牢固树立“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的理念,建立与流动人口流出地双向协作协管机制,推广“外警管外口”的做法,实现流出地与流入地“两头管、双向管”的模式。要把维护这些重点镇(街)、村(社区)良好的环境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政府应加强统筹,部门需协作联动,查处违规生产、经商活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探索建立市、县、镇(街)三级领导重点区域分工联系、重点工作责任包干机制,全面加强这些重点区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力度。
2.抓重大项目促落实。当前,我市流动人口对就学、就医、居住等方面的需求剧增,满足和解决他们这些需求愿望,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重点所在。全市各地各级要切实抓好市里“十大项目”的落实推进。细化项目落实计划,明确项目任务目标,推出项目落实措施,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氛围和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敢于担当,舍得用经费作保障,舍得用政策作支撑,主动给资源、认真做规划、真抓实干抓落实,确保“十大项目”项项抓在手里,项项落到实处。要建立项目检查督促、评估考核、处罚奖励机制。对需要出台具体政策的,要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对政策的吸引力、可行性进行详尽周到评价,使项目得以更好落实,使流动人口得到更大实惠。各县(市、区)和各开发区在认真抓好市里“十大项目”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各自实际,力争推出一批内容更多、范围更广、要求更高、措施更扎实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项目,并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3.抓重点层级(市本级)补短板。市、县(市)城区是流动人口务工、生活的聚集地。从业情况复杂,居住状况多样,不能成为“灯下黑”,市区更要成为全市工作的样板。越城区和市直开发区要抓住服务管理工作中的“短板”。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创新方法手段、凝聚各方力量等,攻坚克难,努力把短板补长。要加快各开发区专门机构的组建。市里要给编制、定职责、拨经费,使开发区抓紧统一成立“新居民服务管理局”,使开发区各镇(街)、村(社区)也相应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确保市区流动人口组织体系的完整一致。根据市区多数流动人口在企业务工的实际,市直各开发区要重点抓好企业流动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要重在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改善用工环境,在建立合理的企业用工和员工利益共享机制上下功夫。要重在支持企业,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待遇,改善住房条件,满足文化需求上下功夫,提高企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加大新老城区流动人口个体经商户、无证经营者及无业闲散游民等人员的管理。把他们列入“网格化”管理范围,定期开展教育检查等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化解处置,不断规范他们经营、生活等方面的行为。要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组织开展“文明礼仪、你我同行”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吸引流动人口积极参与,引导他们更好地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热心公益事业、践行公共礼仪,以提高他们的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真正实现以“城”留人。
(三)整合资源,重抓服务
最好的服务就是最好的管理。抓流动人口的服务,要坚持刚性制度的落实与柔性关爱的推动相结合,坚持整合现有资源与发掘各方社会资源相结合,重在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有效化和常态化上下功夫。
1.推进就业服务常态化。就业是根本。抓就业服务就是开展最好的公共服务。各地各级各部门都要紧紧抓住流动人口就业这个根本,运用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开展常态长效化的就业服务。引导流动人口有序就业,解决企业“用工荒”。要全面实行城乡统一、内外一致的就业服务政策。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和完善劳动力用工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为流动人口提供各种招工就业信息。要
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出各类政策举措。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积极发展服务业,开辟更多就业渠道和就业岗位,帮助更多的流动人口就业。同时要指导和督促现有用人用工单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规范用工,合理安排生产,腾出更多岗位,帮助流动人口就业。要广泛开展与有关省(市)劳务对接工作。通过区域双向交流,促进更多流动人口来绍就业务工,确保来者有“工”务,工者有钱“挣”,努力推进就业服务常态化。同时,要加强爱岗敬业教育,切实增强流动人口立足岗位多作贡献,热爱工作,多创业绩的进取心和责任感。
2.推行重点服务实效化。要紧紧抓住我市流动人口普遍关心的住房、社会保障、看病就医等问题,抓服务,求实效。要充分吃透“安居才能乐业”的道理,加大财政投入,加强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建设力度,探索完善公积金制度向流动人口覆盖,激活企业和社会资金改建、新建、合建流动人口公寓。通过保障性住房扩面提供、流动人口公寓廉价租住等方法途径,不断改善流动人口的居住条件,确保居者有其屋。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对违反国家房屋租赁政策出租的车棚、车库和消防安全不达标、乱搭乱建的房屋,依法予以坚决查处,让租者安其屋,真正达到以“房”管人。要致力于解决流动人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优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医疗救助体系,设立流动人口重病、大病医疗救助基金。通过开设流动人口门诊部、流动医疗车、“流动医院”、就医绿色通道,让病者有处医、有钱医。要真正提高流动人口社会保险比率,抓紧落实流动人口持《浙江省居住证》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待遇;抓紧研究推行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能转移的流动人口社会保险办法。积极探索无固定职业流动人口灵活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途径,实施“五金”合征模式,切实提高流动人口参保覆盖面。
3.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向流动人口推出便民惠民的公共服务项目,有效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困难与需求。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思路,逐步将公共服务享受资格与户籍制度剥离分开。以流动人口在绍兴居住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以及遵纪守法行为、社会良好声誉等作为获得公共服务的基本条件,推动我市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非户籍人口延伸,由本地人向外来人员拓展,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当前,结合流动人口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劳动技能缺少等实际,要重在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劳动技能的培训上求突破、见成效。要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市民化培训教育机制,充分依托社区、村、企业等基层平台,推行流动人口社区化教育,努力提高综合素质。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支持、个人自愿、社会参与”的流动人口培训机制,提高流动人口就业技能和生活生存本领。同时顺应流动人口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广泛深入开展适合流动人口文化层次、生活特点、消费水平、实际需求、形式丰富多彩、内容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免费向流动人口开放各类文体活动场馆,使他们平等享受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产品,从中陶冶情操,娱乐身心,提升素质。要将流动人口的就学、婚姻、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服务与管理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真正落实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在流动人口子女“零门槛”入学、“公办学校”入学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入学绿卡”“一卡通”制度,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段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率
(四)开拓创新,巧抓管理
立足当前工作实际,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需要不断创新方法手段,重在“巧”上下功夫。
1.推行再组织化管理。对流动人口进行再组织化管理。我市已积累成功经验,是工作的一大特色亮点。要不断深化“以外管外、以外帮外、以外联外”的模式。在全市推广建立“和谐促进会”、“新市民联谊会”等流动人口自治自律组织,充分发挥乡亲、亲情、友情优势,形成政府服务管理与流动人口自管自治的良性互动,促进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要通过组织找流动人口、流动人口找组织的方式,把流动人口党团员、妇女儿童等分别纳入到各级党团、工会、妇联组织之中,做到“流动不流失、离乡不离党”。要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的民主建设,探索流动人口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新途径,增强流动人口作为新市民、新居民、新职工的主人意识、集体团队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2.推动融入式管理。当前不少流动人口处于“城里呆不长,乡下不想回”、“城市融不进、老家回不了”的窘境。要大力发扬绍兴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发挥绍兴开放包容和绍兴人热情好客的特点,把流动人口当作自家人,当作新绍兴人,纳入我市经常性管理范围。要切实尊重和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畅通他们诉求渠道,倾听呼声要求,切实解决他们生活和工作的实际困难,在思想情感上,给予流动人口应有的关心关爱。在政治待遇上,要突破身份界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有一定比例的流动人口代表参加,充分发挥他们在参政议政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切实将流动人口纳入优秀党团员、优秀人才、劳动模范、道德模范等评选范围,树立一批流动人口先进典型人物,努力使流动人口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处于平等地位,提高流动人口对绍兴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最大限度地实现他们与绍兴社会的融入与融合。
3.推进分类式管理。我市流动人口涵盖了全国所有省份,其中还有维吾尔族、藏族、回族等十多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要针对这些情况和流动人口工作、生活的特点,采取“政府主管、企业自管、社会协管”的方法,逐步推进分级分类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市政府要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全市各地各级务必要全面加强本地区流动人口管理,努力让他们进得来,融得入,过得好。对企业务工的流动人口,要引导各类用人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要求,务必强化本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运用经济、文化等多种手段,运用教育、引导、约束等各种方法,服务管理好本企业外来务工流动人口,真正达到了以“业”控人。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身份特别,要立足于民族团结和谐,不断了解少数民族特点、熟悉民族文化特色、熟知少数民族生活习性。讲究方法,注重策略,服务为先,教育为重,让他们在绍兴也能安其居、乐其业。全市各地各级要紧紧盯牢未登记人员,尤其是高危人群,加大发现、列管、控制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遏制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高发态势,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五)凝心聚力,实抓保障
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任务越来越艰巨,压力愈来愈大,需要凝心聚力,努力在组织、舆论、政策保障上下功夫。
1.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在思想上要一视同仁,始终把流动人口作为绍兴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和主人翁。高度重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使他们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实现经济上同工同酬、政治上同责同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程,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要改换流动人口的称谓,统一为“新绍兴人”,并把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改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要抓紧制订新绍兴人发展规划,把“新绍兴人”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绍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总体设计,并提出长期、中期、近期目标规划。特别是在城市发展定位、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制定等方面,应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进行通盘考虑,让他们逐步享受到本地人的同等待遇。
2.强化舆论保障。充分利用和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辟专版专栏专题。大力宣传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意见和经验做法,宣传流动人口先进典型和感人事例,倡导对流动人口更加接纳包容的精神。广泛开展“十佳新绍兴人”评选活动,组织“爱心书递”、“冬日暖阳.爱的绍兴”等系列爱心活动,营造“新绍兴人”融入绍兴社会的良好氛围。激发在绍流动人口主动参与城市建设、共同服务社会的热情。要及时总结各地创新经验,研究推广创新做法,促进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更上水平。
3.强化政策保障。近年来,我市针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出台了不少政策举措,效果作用明显,但还有许多方面缺少刚性的政策支持。要下功夫制订并完善有关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学、就医、社保、住房保障等方面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抓紧细化流动人口居住证配套政策,提高《居住证》含金量,增加“一证通”功能,进一步增强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吸引力。要抓紧制度落实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规定,健全和完善公积金制度,要尽快研究制定科学的落户政策,把好流动人口“进入关”,加大高素质高技能优秀人才的引进和流入。抓紧完善和实施流动人口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措施,真正提高流动人口的参保率。探索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体系和评价制度,加强政策执行的督促和检查。同时按照已有的规定标准,确保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的落实。

Ⅵ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劳动者安全生产技术素质,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今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又将迎来建国60周年纪念活动,组织开展好全年安全宣教培训工作,对保证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立足防范,强化监督有着重大意义。??? 按照《安全培训管理办法》(国家总局第20号令)规定,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培训“十一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特制定2009年全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 2009年全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要基本形成适应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安全培训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培训标准化管理;培训面和培训力度明显加大,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安全培训工作步入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具体目标为:??? (1)重点抓好全区高危行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危化品)相关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培训率达到100%,依法持证上岗。??? (2)继续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力求培训率达到90%以上。??? (3)继续组织乡(镇)、场分管安全的乡镇长及安办主任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4)继续抓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对外出务工人员利用多媒体教学设施做到随到随学,市内人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行培训。??? (5)配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及“四个一”活动的开展,把企业全员安全培训贯穿到企业安全基础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同时加强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培训联系,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管。(6)继续抓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局培训[2006]228号)联合发文精神,把我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7)积极完成市安监局下达2009安全培训计划各项指标。?? ?二、工作措施一是落实好全年教育培训计划。针对部分乡镇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调整及乡镇安全专管员执法工作需要,继续组织乡(镇)、场分管安全的乡镇长及安办主任安全知识培训和业务经验交流活动。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加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特种工操作人员、新进工人和农名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全年培训职工2000人,其中农民工1000人。二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加强对电力、建筑、石油行业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专项检查,督促其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 三是以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为警示教材,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积极配合市安委会、市安监局在《孝感晚报》开辟安全生产专版,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展版、墙报、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四是在六月份全力抓好全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教活动。围绕今年宣传月确定的“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主题,广泛发动组织全区各类企业干部职工参加“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反“三违”等群众性活动,进一步延伸拓展安全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的“五进”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常识。五是指导各企业广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培植树立一批企业安全文化标杆企业。继续支持维达(湖北)纸业公司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典型作法,积极推广交流并广泛进行典型宣传,营造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发挥良好导向作用。六是精心打造我区安全生产信息化网络平台,加快安全生产电子管理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已开通的孝南区安全生产门户网站、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电子网页、安全监管及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等,实现全区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共享互动,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一个反应快捷,方便公众,运行高效的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

Ⅶ 目前外来务工人员的统计数量

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中山、东莞和惠州市的惠城区、惠阳、惠东、博罗,及肇庆市的瑞州区、鼎湖区、高要、四会等地。全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23.4%,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1.4%(1994年),近年来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70%左右。珠江三角洲是全国经济发展最迅速的地区之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该地区的社会发展呈现出农村工业化程度高、城乡一体化进程快等特点。珠江三角洲地区各级团组织以当地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为背景,根据当地青年的实际情况,就如何推动共青团工作发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办公厅赴广东调研组对该地区进行了调查研究,调研中感到,珠江三角洲地区团组织近年来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所作的探索,从思路上可以归结为:社会化运作,事业化发展。

一、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

1.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增长。1980年到1996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7.8%,不仅高于全省14.5%、全国9.7%的同期平均增长速度,而且高于亚洲“四小龙”经济起飞阶段的平均增长速度。

2.外向型经济总体水平较高。珠江三角洲地区充分发挥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和侨胞遍及世界各地的有利条件,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以国内市场为依托,推动外向型经济高水平、快速度发展。1994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出口贸易总额高达384.6亿美元,占全省当年出口贸易总额的76.6%;实际利用外资87.98亿美元,分别占全省、全国当年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68%和24%。

3.产业结构优化合理。珠江三角洲地区已经完成了从传统的农业经济向重要的制造业中心的转变,并成功实现了第二、第三产业双重主导的经济社会全面联动发展。珠江三角洲地区第一、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80年的25.8:45.5:28.9发展为1994年的8.8:51.2:40。总体上看,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结构已经基本实现了从传统农业到工业化,再到产业多元化发展的转变。

4.农业产业化格局基本形成。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该地区农业的市场化、社会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格局很快形成。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了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以种养业为支柱,农工技贸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

5.城乡协调均衡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工业化的发展,珠江三角洲地区加速城镇化。70年代末只有几十个城镇,80年代中期增加到200个,1992年达到406个,1994年达到597个。15年增长近10倍。中山、东莞两市,只辖建制镇,而没有县和乡的建制。1994年,珠江三角洲地区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45.2%,比全省比例高出16个百分点。现在,该地区平均每65&127;平方公里就有一座城镇。珠江三角洲地区在城镇化过程中,将现代城镇的服务功能优势与现代乡村的田园风情优势相互补充、结合,推动了城乡协调均衡发展,形成了富有特色的融合区。

6.社会流动走向健康有序。珠江三角洲地区是全国最大的外来工聚集地。现在,在该地区就业的外来务工者有数百万,形成了规模庞大、富有特色的外来务工人员流动群。这种社会流动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逻辑,是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自然体现。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政府有关部门和劳务机构对外来务工者的管理,已经基本上实现了依法管理,使社会流动从无序走向了有序。

二、珠江三角洲地区青年群体的特点

1.青年群体的构成为二元结构。珠江三角洲地区青年群体由本地青年和外来务工青年两部分组成。据1997年底的统计,广东省青年总数为1589万,全省外来务工青年有500多万。外来务工青年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一些城镇,外来务工青年与当地青年的数量基本相等。有的城镇或行政村,外来务工青年已经超过当地青年的几倍,甚至十几倍、几十倍。如,广州市东山区有外来务工青年6000多人,占全区青年就业人数的65%。又如,深圳宝安区有外来务工青年90多万,是当地常住人口的4倍多;福田区皇岗村有外来务工青年15000多,是本村青年的40倍;龙岗区爱联村有外来务工青年近3万,而本村村民只有2907人。

2.青年群体分化明显。总的看,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青年分为当地青年和外来务工青年两个基本群体。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社会联络的日益广泛,珠江三角洲地区青年群体的整合与分化也在加深。其中,“三高”青年和“四不”青年是两个引人注目的群体。“三高”青年是指高学历、高职务、高收入的青年。这部分青年是青年中的“精英”,他们的行为方式在青年中有明显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四不”青年是一个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青年群体。这部分青年不学习、不读书、不经商、不做工,主要靠出租自有物业生活,具有明显的寄生性。根据当地团组织的调查分析,从职业分类角度看,青年工人主要追求收入稳定,青年职员一般向往体面和荣耀的生活,公务员则更希望前途顺利,知识分子重在谋求发展机会。其中,随着改革开放进程中各类金融机构、管理机构、新型公司的出现和迅速发展,青年职员群体迅速壮大。他们的知识水平、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都比较高,其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与青年中的其他职业群体相比,有明显不同。总之,不同职业青年群体的利益要求与精神追求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而且,这种需求的多样化引导着青年群体的分化。在珠江三角洲地区,青年中基于共同爱好与兴趣而自发成立的专业社团比较发达,其活动表现出明显的群体特征。

3.青年在经济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珠江三角洲地区,青年是物质财富的主要创造力量。在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主导力量的新经济组织中,基本上是青年人在工作。如,主要在新经济组织中工作的规模庞大的外来务工青年,现在和将来都是当地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高新技术企业中,青年是科技创新的排头兵。中山市能够被遴选为全国30个“科技兴市”的先进城市之一,与该市有一支力量强大的青年科研队伍是分不开的。据统计分析,1995年,中山市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十几个百分点。

4.职业选择注重发展。珠江三角洲地区青年在选择职业时,一般把能否给自己带来发展机遇看得比较重。据当地团组织调查,珠海、番禺两市分别有50.4%和37.3%的青年选择职业时首先考虑的是长远发展前景及个人兴趣特长。在珠江三角洲这样经济发展比较成熟的地区,社会能够为各个层次的青年提供可供选择的就业机会,从而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了劳动作为谋生手段与实现自身价值的统一。

5.注重社会生活。在调研中感到,珠江三角洲地区青年把“八小时”以外的社会生活看作是自己整个生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把社会看作是自己活动的一个重要舞台。而且,青年社会生活的领域十分广泛,跨单位、跨团体、跨区域的社会行为,在青年的社会生活中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青年社会生活的场所主要是社会公共场所。传统的走亲访友,闲聊度日,被认为是浪费时间。在日常人际交往中,青年把自主平等和相互尊重看得很重。在该地区,青年文化不再是一种亚文化,而成为主流文化,在很大程度上主导着文化的发展潮流。

三、社会化运作

在珠江三角洲,不同城市的团组织所使用的“社会化”概念,有不同的含义。从运作方式的角度看,珠江三角洲地区共青团工作的社会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面向社会设计活动。珠江三角洲团组织设计的活动有一个鲜明特点,就是面向全社会的青年及群众,便于人们在“八小时”以外自愿参与,从而使活动具有广泛的社会参与面。而团组织一般只负责活动的设计和宣传,很少进行直接组织。如,广东团省委推出的“青年文化广场”,深圳团市委创立的“大家乐”舞台,都是这样。每周末在广州市著名的商业网点天河城广场开展的“青年文化市场”活动,舞台露天,出入自由,观者如潮。现在,青年文化广场活动已在珠江三角洲各城市推开。在深圳,以青年为主体,以“自愿、自荐、自演、同乐”为原则的“大家乐”舞台,自1986年7月第一次开办以来,仅深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大家乐”舞台就已举办各类文艺演出2000多场,参加表演者4万多人次,观众达450多万人次。全市有不同规模的“大家乐”舞台100多个。对“大家乐”,社会各界有口皆碑,誉之为“特区平民夜总会”、“打工族心中一片蔚蓝的天”。在迎接香港回归祖国期间,深圳团市委设计的“营造回归纪念林”和“回归的足迹接力跑”活动,也是面向社会开展的。

2.面向社会设置组织。团的组织建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共青团工作发展的难点。在这方面,珠江三角洲团组织可以说在探索中迈出了新的步伐。他们的主要做法是:打破行政隶属关系的限制和“一厂一支部”的格局,通过设置企业青年工作委员会以及兴趣建团、员工宿舍区域建团、活动中心建团等途径,探索国有企业建团的新途径。通过依托工会建团、社区建团、行业挂靠建团等灵活形式,使新经济组织建团工作取得了突破。在农村,形成了以村建团委为核心,以支部进厂和厂外建团为网点的以村带厂设置模式。实现了农村团组织的良性运行。特别是注重调整和改革社区共青团工作体制,加强社区与行业、学校等不同战线团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团组织的区域交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共同发展。
3.面向社会寻求资源。在立足自身力量的同时广泛调动社会资源,是全团推动工作发展的普遍做法。但珠江三角洲地区团组织对此的理解则更为深入,操作上则更为系统。首先,他们注重向

社会寻求人力资源,以发展和壮大共青团的工作队伍,形成以团干部为骨干,团聚各界人士的青年工作队伍。如,在深圳,团的许多具体工作是义工在做。同时,他们还努力向社会寻求财力资源,形成政府拨款、社会赞助和实业创收三结合的经费渠道。值得注意的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团组织把党政部门在政策法规方面的支持也看作是一种社会资源。他们认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共青团工作同样需要通过政策法规的支持来获得法定的社会地位。他们说,过去靠文件,现在靠立法。

珠江三角洲共青团工作社会化的意义,从根本上看,是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共青团工作找到了新的发展空间。市场经济是一种打破行政隶属、地域区划和系统封闭的开放式经济。共青团工作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必须把视野由所隶属和依托的党政组织系统扩大到全社会,善于在社会舞台上扮演社会角色,努力做到:力求使工作内容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需求和青年需求的变化相一致,把为需求服务作为工作导向;力求使组织设置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结构和青年构成的变化相一致,哪里有青年,哪里就有团的活动和影响;力求使获取资源的方式与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方式的变化相一致,以服务市场的方式开发社会资源。

四、事业化发展

据当地团干部讲,“事业化”是各级团组织从实践中得出的宝贵经验。从“办实业”到“办事业”,团组织有过曲折的探索,深刻的教训。现在他们所形成的共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共青团组织必须以办事业为主,以办实业为辅。而且,无论是办事业,还是办实业,都要围绕青少年需求来办,都要以服务青少年为出发点,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的统一。

从珠江三角洲团组织的实践看,共青团组织兴办的事业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1.青少年活动阵地。其中最主要的是青少年宫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在珠江三角洲地区,青少年宫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建设,可以说已经成规模,上档次,是共青团工作事业化发展的重要支柱。如,深圳团市委直接领导下的深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有干部职工160人。他们坚持从事业带实业,以实业补事业,发展事业,努力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争创一流青少年活动阵地的新路子,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益。正在筹建中的深圳市青少年宫,是深圳市“九五”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项目,总建设面积为3万平方米。建成后,将有大小教室、饭厅70多间,拟设培训项目80多个,娱乐项目20多个,可以同时接待5000人学习、参观和娱乐。又如,江门市现已有一座青少年活动中心,运行状况良好。一座规模更大、档次更高的青少年宫将很快动工修建。广州市青少年宫的占地面积也达3万多平方米。

2.文化产业。与青少年有关的文化产业,如报刊、杂志、艺术团,是事业化发展的又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快、文化水平高,文化产业的发展潜力很大。广州、深圳两市团组织创办的青少年报刊和杂志,能够覆盖整个珠江三角洲地区,而且可以辐射到临近省份,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益。

3.基金。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达,相应各级团组织筹建基金的工作也十分活跃。如,列入《广东团工作五大体系构建规划要点》中已经建立或准备建立的基金达11项之多。广州团市委提出,要以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为依托,建立和拓展各类青少年发展基金。这些基金在支持团工作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如,由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出资建立的全国第一个专为青少年提供扶助服务的非营利性辅导机构——广州市手拉手越秀辅导中心,其工作对象是情绪起伏不定、发展有困难及经常在公共场所流连和集聚且易受不良影响的青少年,其工作内容有11项之多。中心为青少年所提供的帮助,是一般团组织难以做到的。

从珠江三角洲共青团的实践看,事业化发展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共青团工作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解决的是依托问题。有了与青少年有关的阵地、产业和基金等实实在在的依托,团的组织就拥有了自己的资源,团的工作就可以开展得扎扎实实。第二,解决的是机制问题。阵地、产业和基金作为一种工作机制,可以长期使用,长期发挥作用,推动工作持续向前发展。第三,解决的是工作覆盖面问题。阵地、产业和基金组织的活动,是团组织开展的活动所难以替代的。阵地、产业和基金组织的活动所产生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也是团组织开展的活动难以相比的。

五、几点启示和思考

在调研中,珠江三角洲地区共青团工作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所进行的探索,给我们许多具有全局意义的启示,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坚持发展的观点。小平同志所讲的“发展是硬道理”,同样适用于共青团工作。共青团事业是一项不断发展的事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共青团工作面对困难和挑战更需要发展。可
以说,大发展,小困难;小发展,大困难;不发展,没前途。共青团工作面对困难和挑战,要实现发展,应当有实事求是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敢试敢闯的劲头。

2.强化共青团组织的社会服务功能。应从共青团如何发挥好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的高度来认识强化社会服务功能的重要性。可以说,共青团组织青年服务社会是国家政权社会支柱作用的具体化。共青团国家政权社会支柱作用发挥的如何,主要取决于社会服务功能的强弱。近年来,共青团的社会服务功能有很大拓展,但与政府在转变职能过程中对社会组织提出的新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因此需要进一步强化。

3.形成共青团组织结构的新构架。共青团组织体系依托党政机构建立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共青团在发挥党建带团建的优势的同时,应努力推动团属青年社团面向基层、面向新的领域、面向新兴青年群体调整和完善组织机构,密切与非团属青年社团的联系,推动经济部门和企业设置青年工作机构,培育和发展团属社会中介组织,以此形成一个对共青团原组织体系具有补充作用的新的开放多元的社会化组织网络,从而覆盖到那些原组织体系涉及不到的新体制下的新领域和新兴青年群体,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和不同的层面上与青年进行联系和沟通。原有的组织体系和新的社会化组织网络共同构成共青团组织结构的新构架。

4.把社区作为新的工作生长点。随着社会的进步,社区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社区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活动场所,可以为团的工作提供宽广的空间和丰富的内容,应当成为共青团工作一个新的重点领域。全团有必要以整体推进的态势来加大社区团工作的力度。实现团的有关重点工作和建设在社区的平衡发展,以推动新的工作领域的开拓。

5.在团的工作中加大有关青年事务的内容。青年事务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共青团服务青年的重要内容。适应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主动地承担和参与有关青年的社会事务,有利于共青团工作在促进社会发展中拓展领域,丰富内容,占领阵地,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青年的成长成才服务。联合国第50届大会通过的《到2000年及其后世界青年行动纲领》,对我们加大这方面工作力度富有启示意义。应在总结经验和借鉴国外有关做法的基础上,推动这方面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6.争取政策法规方面的支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共青团作为重要的人民团体,其工作职能、工作领域和工作内容,都有必要更多地得到政策支持和法律保证。以此进一步明确共青团的社会职能和政府中的青年工作职能,把团的工作纳入党政工作的目标之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保证团的组织在社会各个领域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近年来,各级团组织在这方面进行了不少努力,而且收获不小。同时,希望上级团组织在这方面予以支持的呼声也比较高。各级团组织都有必要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

7.转变机关职能。在机构改革中,共青团组织同样面临着转变职能的问题。广州团市委提出的“小机关、大事业”的思路颇具启示意义。“小机关”的作用在于加强宏观指导,“大事业”的作用在于能够更多地承担与青少年工作有关的社会事务。对各级团组织在机构改革中的机构设置和职能确定问题,团中央有必要提出原则性的指导意见。

8.注重研究和探索共青团工作的区域性发展。区域经济的发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一个重要特征。同一个区域内不同城市团组织的工作,会有诸多共同特点。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和探索,有利于更好推动共青团工作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相一致。参考资料:网络

Ⅷ 请教:员工培训

对于家族式的民营企业来讲,我觉得想马上改变他们固有的思维是很有难度的,我觉得可以运用因材施教的方法。仔细分析他们的年龄结构、文化学历、家庭背景、再根据这些特性去制作培训的课程。但是在你要想改变他们之前,必须让他们信服你,那就需要给他们解决实际的困难,得到信任,这样之后再为他们制定培训计划,而且要把你的培训目标与他们实际的情况和他们个人意愿相结合,看看他们的目标是什么,多从他们个人所得去宣讲,效果会有些。

Ⅸ 百万人才培养培训福利计划培训补贴是多少

一、什么是培训福利计划?

所谓培训福利计划,就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和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重点面向45岁以下企业中青年职工、院校学生、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促进和稳定就业。

二、实施培训福利计划有什么意义?

实施培训福利计划,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对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促进和稳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近几年,我市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推动技术进步,科技创新,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加工制造业研发、转化和生产基地、北方物流中心和现代化港口城市。同时,京津冀协同发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自贸区建设等战略的实施,为天津更好更快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只有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才能适应和满足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城市定位的需要。

二是有利于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技术革新步伐加快,劳动力供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愈加突出,“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的现象越发明显。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3:1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1以上的水平,技工紧缺现象逐步从季节性演变为经常性。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难,也反映了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无论是解决就业总量矛盾,还是结构性矛盾,最根本、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大力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

三是有利于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劳动者通过职业培训掌握相应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增加就业机会,并取得劳动报酬;劳动者通过进一步职业培训提升职业技能,适应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实现稳定就业。据调查,技能劳动者每提高一个技能等级,工资收入增长10%左右。

三、培训福利计划总体目标是什么?

从2015年到2017年,利用3年时间,通过有组织的培训和自学,使120万人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到2017年,我市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276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70%以上。

四、培训的对象及内容包括哪些?

培训的主要对象为四类人群:

一是企业在职的中、青年职工,重点开展以中、高技能为主的技能提升培训,三年安排61万人;

二是本市农村适龄劳动力,重点开展转移就业技能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三年安排27万人;

三是院校学生,主要推行学历和职业资格“双证书”制度,三年安排20万人;

四是失业人员,以职业转换和技能提升为主,重点开展定向和订单培训,三年安排12万人。

五、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包括哪些?

一是培训费补贴:企业职工、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参加《职业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技能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成本100%培训费补贴;取得高级工及以下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非常紧缺、紧缺、一般紧缺不同程度,分别给予培训成本100%、90%和80%的培训费补贴。培训费补贴拨付给培训机构。

二是鉴定费补贴:企业职工、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院校学生参加《职业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技能鉴定(其中职业院校学生应参加中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鉴定),按照实际鉴定人数,给予100%的鉴定费补贴。鉴定费补贴拨付给鉴定机构。

三是职工培训津贴:企业组织职工带薪参加脱产、半脱产培训,按照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给予培训津贴,企业和职工各享受50%;企业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培训,按照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给予培训津贴,津贴发放给职工个人;企业职工自学的,由企业负责申报技能鉴定,参加全市统一考核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津贴,津贴发放给职工个人。

四是生活费补贴:普通高校(非职业院校)学生、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到培训机构参加《职业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全日制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课时,按每人每课时6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发放给个人。

五是实习补贴:职业院校与企业实行“双轨制”培养模式,安排学生到企业实习的,按每生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实习补贴,最长期限12个月,实习补贴拨付给企业,企业根据学生实习情况,按照不低于80%的标准按月发放给学生。

六是师资培训补贴: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专业教师参加培训或到企业实践锻炼,经鉴定考核取得《职业目录》所列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企业在职职工享受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津贴。

六、培训福利计划将采取什么样培训模式?

一是“职业培训包”培训模式。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天津产业特点,将职业标准、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材、师资、实训、考核等内容规范化、标准化,实现职业培训由结果管理向过程管理转变。

二是“双轨制”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原则,在企业和职业院校间实行“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职、校企双师联合培养”的“双轨制”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学生入校即与企业签订实习或学徒合同,毕业后实习所在企业至少招用其6个月。

三是“学徒制”培训模式。鼓励企业开展新型学徒试点,依托企业技术攻关、设备改造和重大项目建设,发挥企业在职工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方面的主体作用,采取“师带徒”方式,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

四是通过技能竞赛强化氛围营造。将职业技能竞赛形成制度性安排,每年会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同下发全市竞赛工作计划。对竞赛优胜选手给予晋升职业资格等级、授予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对竞赛承办单位按照市级一类竞赛每个职业10万元、市级二类竞赛每个职业5万元的标准给予竞赛经费补贴。

七、培训福利计划的实施机构有哪些?

一是职业院校,是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坚力量;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的规模大体相当,重点以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任务。

二是社会培训机构,是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补充力量;目前我市社会职业培训机构338家,可开展近300个职业的技能培训,主要服务于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及本市农村劳动力。

三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力量。

四是发挥公共实训中心示范作用。发挥实训中心示范带动作用,统筹利用好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和企业的实训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遴选一批职业院校、企业作为公共实训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建设公共实训中心,打造多元化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形成有效的公共服务支撑。

八、如何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严格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这是能否落实培训福利计划的关键。实行“培考分离”、“考监分设”的原则,健全监督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鉴定结果可查询、可检查、可追溯,确保培训质量。

一是坚持“培考分离”的原则,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与职业培训活动要严格分开

二是实行“五统一”制度,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由市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选派考评员、统一阅卷、统一核发证书;

三是加强鉴定题库建设,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对岗位技能的需要,适时更新和完善鉴定题库;

四是加强考评员、质量督导员的选聘及管理,建立工作档案和诚信记录,强化考评员、质量督导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九、需进一步完善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度包括哪些?

一是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鉴定考核档案管理;

二是按照“考监分设”的原则,实行鉴定过程和结果第三方监督和评估制度,确保鉴定结果客观公正;

三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对职业技能鉴定中违纪违规行为投诉和举报,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四是建立退出制度,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未按规定要求实施鉴定,或在鉴定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取消鉴定结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警告、吊销鉴定许可证等处罚。

十、落实培训福利计划有哪些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培训福利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推动和考核监督工作。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市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市国资委、教委、商务委、建委、农委、财政局、中小企业局、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应成立组织推动机构,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本区(县)技能人才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技能人才培训实施方案,将培训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是建立考评制度。市政府将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各有关责任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并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领导小组每年听取各责任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培养的方针政策、做法和成效,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

Ⅹ 外来务工人员的职业和职务应该怎么填

1、外来务工人员的职业指所从事的行业,从事建筑业的职业选项可填写:建筑工,从事服务行业的职业选项可填写:服务员,从事工厂制造业职业选项可填写;工厂员工,

2、外来务工人员的职务指该名人员在其工作岗位担任的职位,从事建筑业的职务选项可填:项目班长或者按具体职位填写,从事服务行业的职务选项可填写:领班或者按具体职位填写,从事工厂制造业职业选项可填写;车间组长或者按具体职位填写。

(10)外来务工人员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外来务工人员性别比例

(一)进城务工人员以男性为主,年轻进城务工人员比重逐年下降

分性别看,男性进城务工人员占66.4%,女性占33.6%;分年龄段看,进城务工人员以青壮年为主, 16-20岁占4.9%, 21-30岁占31.9%,31-40岁占22.5%,41-50岁占25.6%,50岁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占15.1%。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下进城务工人员所占比重逐年下降,由2008年的70%下降到2012年的59.3%,进城务工人员平均年龄也由34岁上升到37.3岁。

(二)进城务工人员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青年进城务工人员和外出进城务工人员文化程度相对较高

在进城务工人员中,文盲占1.5%,小学文化程度占14.3%,初中文化程度占60.5%,高中文化程度占13.3%,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0.4%。外出进城务工人员和年轻进城务工人员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分别占26.5%和36.4%。外出进城务工人员的受教育水平高于本地进城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受教育水平又明显高于非进城务工人员。与上年相比,30岁以下年轻进城务工人员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比重增加2.4个百分点,明显高于其他组进城务工人员。

(三)没有参加过任何技能培训的进城务工人员占多数,青年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低

在进城务工人员中,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10.7%,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25.6%,既没有参加农业技术培训也没有参加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进城务工人员占69.2%。青年进城务工人员接受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要高于年长的进城务工人员,年长的进城务工人员接受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要高于青年进城务工人员,年龄层次越低,接受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也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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