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院感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一、《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8号,2006.7.6发布,2006.9.1起实施
1、《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对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有何要求?(全员知晓)
⑴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⑵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⑶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2、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应当由哪些人员组成?(委员会成员熟记)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临床检验部门、药事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医院院长或者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3、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科主任熟记)
⑴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⑵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本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⑶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⑷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⑸研究并制定本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以及出现不明原因的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
⑹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
⑺根据本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⑻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4、医院感染的报告制度有哪些?(全员熟记)
⑴散发医院感染病例诊断后在24小时内报告院感科,出现暴发流行趋势应及时报告院感科。
⑵发现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1 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②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⑶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要求,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1 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
2 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③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二、《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
卫医发【2001】号,2001.1.2发布并实施
5、什么是医院感染?(全员熟记)
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6、哪些情况属于医院感染?(医生熟记、护士知晓)
⑴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候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⑵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⑶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他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有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⑷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⑸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6 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7、哪些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医生熟记、护士知晓)
⑴皮肤黏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
⑵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炎症表现。
⑶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48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疱疹、弓形体病、水痘等。
⑷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三、《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 (全员熟记)
卫医政发【2009】73号,2009.7.20发布,2009.12.1实施
8、什么是医院感染暴发?(全员熟记)
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9、什么是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全员熟记)
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出现3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或者3例以上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感染途径的感染病例现象。
10、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该如何处置?(全员熟记)
⑴医院发生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或者医院感染暴发,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控制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积极实施医疗救治,保障医疗安全。
⑵医院发生疑似或者确认医院感染暴发时,应当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环境卫生学监测以及有关的标本采集、病原学检查等工作。
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四、《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全员熟记)
WS/T311-2009,2009-04-01,2009-12-01实施
11、 如何对不同传播途径的疾病进行隔离与预防?
⑴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应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接触传播、飞
沫传播、空气传播和其他途径的传播),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⑵一种疾病可能有多种传播途径时,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相应传播途径的隔离与预防。
3 隔离病室应有隔离标志,并限制人员的出入。
4 传染病患者或可疑传染病患者应安置在单人隔离房间。
5 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病原体感染的患者可安置于一室。
6 建筑布局符合相关规定。
12、隔离标志有哪些?
黄色为空气传播的隔离,粉色为飞沫传播的隔离,蓝色为接触传播的隔离。
13、普通病区的隔离要求有哪些?
⑴感染性疾病患者与非感染性疾病患者宜分室安置。
⑵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感染性疾病、同种病原体感染患者可安置于一室,病床间距宜大于0.8 m。
4 病情较重的患者宜单人间安置。
⑷病室床位数单排不应超过3床,双排不应超过6床。
14、常见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的隔离措施有哪些?
常见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的隔离措施
耐甲氧西林/苯唑西林的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
耐万古霉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VRSA)
其他多重耐药菌
患者安置
单间或同种病原同室隔离
单间隔离
单间或同种病原同室隔离
人员限制
限制,减少人员出入
严格限制,医护人员相对固定,专人诊疗护理
限制,减少人员出入
手部卫生
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眼、口、鼻防护
近距离操作戴防护镜(吸痰、插管等)
进入病室戴口罩,近距离操作戴防护镜(吸痰、插管等)
近距离操作戴防护镜(吸痰、插管等)
隔离衣
可能污染工作服时穿隔离衣
应穿一次性隔离衣
可能污染工作服时穿隔离衣
仪器设备
用后应清洁、消毒和/或灭菌
专用,用后应清洗灭菌
用后应清洁、消毒和/或灭菌
物体表面
每天定期擦拭消毒,擦拭用抹布用后消毒
每天定期擦拭消毒,抹布专用,擦拭用抹布用后消毒
每天定期擦拭消毒,擦拭用抹布用后消毒
终末消毒
床单位清洁消毒
终末消毒
床单位清洁消毒
标本运送
密闭容器运送
防渗漏密闭容器运送,外包装污染时加套袋
密闭容器运送
生活物品
无特殊处理
清洁、消毒后,方可带出污染环境
无特殊处理
医疗废物
防渗漏密闭容器运送,利器放入利器盒
双层污物袋,防渗漏密闭容器运送,利器放入利器盒
防渗漏密闭容器运送,利器放入利器盒
解除隔离
临床症状好转或治愈
临床症状好转或治愈,连续两次培养阴性
临床症状好转或治愈
五、《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全员熟记)
WS/T311-2009,2009-04-01发布,2009-12-01实施
15、什么叫手卫生?
为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洗手: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碎屑和部分致病菌的过程。
卫生手消毒: 医务人员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
外科手消毒:外科手术前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再用手消毒剂清除或者杀灭手部暂居菌和减少常居菌的过程。使用的手消毒剂可具有持续抗菌活性。
16、洗手与卫生手消毒的原则是什么?
⑴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2 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17、哪些情况下,医务人员应选择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⑴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⑵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
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3 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 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5 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之后
6 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18、医务人员在哪些情况时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⑴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⑵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六、《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全员知晓)
卫通【2009】4号,2009.3.2发布2009.9.1实施
19、什么是标准预防?
是指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污染,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0、标准预防防护措施有哪些?
包括手卫生,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选用口罩、帽子、手套、隔离衣、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以及安全注射。
七、《关于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通知 》
卫办医发【2008】130,2008.8.27发布并实施
21、多重耐药菌定义?卫生部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对哪些耐药菌加强目标性监测?(医生熟记)
是指有多重耐药性的病原菌,为一种微生物对三类(比如氨基糖苷类、红霉素、B-内酰胺类)或三类以上抗菌药物同时耐药,而不是同一类三种。。
加强对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肠杆菌科细菌(CRE)(如产Ⅰ型新德里金属β-内酰胺酶[NDM-1]或产碳青霉烯酶[KPC]的肠杆菌科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鲍曼不动杆菌等实施目标性监测。
22、预防和控制多重耐药菌传播的措施有哪些?(全员熟记)
⑴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⑵严格实施隔离措施,必须进行接触隔离,首选单间隔离,也可以将同类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者定植患者安置在同一房间。不能将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者定植患者与气管插管、深静脉留置导管、有开放伤口或者免疫功能抑制患者安置在同一房间;⑶切实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⑷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卫生洁具、医疗护理物品单独使用;⑸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⑹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八、《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
卫医发【2004】108号,2004.4.6发布,2004.6.1实施
23、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分几级?(全员知晓)
分为三级,分别为:一级暴露、二级暴露、三级暴露
24、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如何处理?(全员熟记)
发生职业暴露后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立
即
处
理
暴
露
部
位
完整皮肤
用肥皂水或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
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反复冲洗干净
粘膜损伤
75%酒精或者0.5%碘伏消毒
皮肤刺伤
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报告科室负责人,24小时内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
根据暴露源性质进行预防用药和血清学追踪
九、《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全员知晓)
国务院第380号国务院令,2003.6.26发布实施
25、什么是医疗废物?
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包括使用后医疗用品(如注射器、输液管、棉签、敷料、棉球、纱布、手套等)、使用后一次性医疗器械、各种传染病人用品等。
26、医疗机构是是否需要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7、医疗废物在运送过程中应注意哪些?
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⑵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⑶禁止邮寄医疗废物。
⑷禁止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
1 禁止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⑹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⑺有陆路通道的、禁止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没有陆路通道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应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方可通过水路运输。
28、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有何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全员知晓)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二00三年十月十五日
29、医疗垃圾分哪几类?
感染性垃圾、病理性垃圾、化学性垃圾、损伤性垃圾、药物性垃圾。
30、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多少时应进行封口?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 /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1、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该如何处理呢?
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加一层包装。
32、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报告时限是多少?
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3、医疗垃圾流失该如何处理?
⑴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垃圾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⑵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⑶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⑷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露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⑸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⑹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十一、《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员知晓)
(卫办医发[2005]292号),2005年12月28日实施
34、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属于医疗废物?
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35、使用后的输液瓶是否属于医疗废物?
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十二、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产科、病房手术室、总务科人员知晓)
卫政法发[2005]123号
36、产妇分娩后胎盘如何处理?
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诉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㈡ 如何制定法务培训计划
法务部门新年度培训计划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
为了提高我部门员工队伍的素质及专业技能,增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实现强化基础、提升服务的需要,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险的防火墙,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我部门特制订2014年培训计划书如下:
一、 培训原则
1、坚持按需施教、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相关法条及时政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和员工多样化的培训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2、坚持自主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健全培训机制,立足自主培训,搞好基础培训和常规培训,通过外部资源搞好相关专业培训。
3、坚持节省经费与资源共享的原则。根据部门自身情况及公司发展需要,适当参加培训机构的相关培训。为了节省费用,每个专题安排个别员工参加培训,培训后参加者与部门其他同事分享资源。
二、培训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需求,2014年培训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①公司法相关法律事务
②劳动争议案件纠纷解决及风险防范
③国际贸易常见纠纷及法律风险防范
④担保物权理解与适用、司法实践与担保纠纷案件审理实务
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案件审理实务
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及法律救济
⑦破产、重组、清算案件法律事务
三、培训方式
为了提高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吸收性,培训方式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1. 选派员工参加法律培训机构的专题培训
根据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以及中国行为法学会的培训计划,结合部门自身缺憾及公司发展需求选取适合的专题,选派个别员工参与培训。被选派员工回来将知识吸收消化后,再以讲课的形式,将所学所感分享给全部门。
2. 邀请专家、法官授课培训
根据现有的人际资源,邀请大学的法学教授以及市中院等法院审判、执行 经验丰富的法官和公安、检察系统相关部门的领导在方便的时候给部门授课,讲解实际司法操作中的诉讼技巧及问题防范,解答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棘手问题,为纸质化的枯燥培训注入新鲜的血液。
3. 购买法律资料,部门内部提升
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升最重要的还是要利用工作的闲暇之余自行充电。部门内部订购一些专业书籍报刊自行阅读学习,既能节省整块的时间又能节省开支,所学知识随时吸收随时消化。遇到不能自己解决的疑难问题可以在参加培训机构专题的时候进行探讨或者向教授、法官等请教。做到最大程度的利用资源,提升部门整体素质。
四、期望效果
通过上述培训计划的实施,争取使本部门的整体专业技能更上一层楼。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客观冷静、处理问题的时候从容淡定,任何案件都能做到全力争取最大利益、最大程度防范风险,利用所学专业知识为公司争取一切合法权益!
㈢ 什么是法务培训
法务培训即指公司对法务人员进行的法律事务方面的培训。
主要是合同、贷款、追讨货款、应诉答辩、房产租赁等等
㈣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
参加“企业法律审核专题研讨会暨合同风险防范培训会”的心得体会1
10月8日至10月9日,有幸参加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法律审核专题研讨会暨合同风险防范培训会”,收获颇多,感悟也颇多。作为项目上的一个经营管理人员,要牵涉大量的经济合同,通过这次会议的学习,让我系统地了解到企业法律总顾问整个体系,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经营中所发挥的重大作用,从而思考作为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如何构建合同风险防范体系,为今后做好项目经营工作,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提高企业项目盈利能力作出贡献。
一、企业法律总顾问的定义及基本定位
企业总法律顾问,是指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高级管理专业人员。企业总法律顾问对企业法人代表人或总经理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并依法提出法律意见,保证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维护企业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企业法律总顾问是连结协调企业高层管理者,各业业务管理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的重要纽带。
二、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审核重点
1、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关于施工项目,其合同主体的合法性,主要是指分包商、材料供应商的合法性,对其合法性的审核,主要审核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财务能力及履约能力等方面。尤其注意资质的承揽范围是否满足工程分包的需要。因此,在引进分包商时,一定要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了再根据需要引进。
2、合同条款的合法性
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主要审查是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危害了企业的利益,产生纠纷的处理方式等方面。
3、合同签订的审核流程
合同签订前,其合同文本必须经过各专业部门会签或会议审核,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签订。
三、保障措施
1、领导重视。唯有领导重视经营过程中的法律审核,营造一个“依法治企”的大环境,推广全员法律审核,让企业所有员工都自觉地遵守法律审核,完善法律审核的程序,才能更好地开展法律审核工作。
2、制度体系。法律审核的长效机制必须有科学的制度来维持。因此,制定一套完整、科学、全面的制度体系相当重要。
3、人员素质。法务人员需要有全面的知识体系,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运作模式,才能更好地开展法律审核工作。法务人员更要坚持学无止境,学无边界的态度,带动企业全员学习,打造学习型企业,法制化企业。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经营内容就是建筑工程投资、承包施工任务。要投资、要承包施工任务,就离不开合同。建筑施工企业使用的合同不仅种类多,而且数量多,无处不在。
所以上海企业法律顾问在建筑行业中加强员工,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培养法律思维、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加强市场开发人员、财务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物资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培训等;通过参与合同起草、审查合同条文、参加合同谈判、监督合同履行等企业合同的全过程管理来强化企业的合同信用,同时通过对企业合同的审查,防范企业合同风险;通过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经营制度,及时收集保存对外经营证据,从而在今后处理纠纷时使企业处于有利的地位。企业在合同管理、生产经营管理、招投标等各方面都有了法律顾问的把关,避免了法律漏洞,也就使其他单位或个人没有空子可钻,不得不自觉履约,从而也就有效预防了纠纷的发生。今后即使发生诉讼纠纷,由于已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也将使企业在诉讼中处于不败之地。
规避经营风险作用。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风险总是不可避免的,建筑施工企业遇到的风险更大、更多。将经营风险降低到最小直至规避掉,是每个企业的共同愿望。那如何才能将风险降低到最小或直至规避掉呢?这就需要企业法律顾问的帮助。上海企业法律顾问作为企业法律事务专业人员,在常年从事施工企业内部法律工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本企业经营活动潜在的风险有着比他人更深刻的认识,从而直接可以为企业提供参谋。另外,上海企业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时,
“挡箭牌”作用。法律顾问是企业处理人情关系的“挡箭牌”。人情关系大多会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但有时却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经营。有了法律顾问,在碰到类似情况时,企业负责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事我也拿不准主意,我们有法律顾问,要先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巧妙地予以推托。上海法律顾问作为企业的法律事项代言人,在企业遇到各种刁难和麻烦时,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依据,而且可以直接为企业出面处理。有了法律顾问,企业负责人可以“有事找我们的法律顾问谈”为由,对不愿直接见面的当事人予以回避。
对执法不守法的震慑作用。施工企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遇到业主、地方政府部门(特别是有一定执法权的政府部门)以自己是政府执法部门身份和地位对施工企业要挟或从中作梗。上海企业法律顾问是国家承认的企业内部的“准司法人员”,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出面谈判,就会给对方有一种无形的心理压力,使对手不敢提出无理要求或有所收敛。由于特殊身份,由企业法律顾问直接出面处理相关事宜时,更会给对手一种强大的压力,从而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
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企业法律顾问毫无疑问已成为所有律师争相瓜分的蛋糕。如何赢得顾问单位的信赖,如何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先进的法律服务理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王佳强律师所言的,律师要有管理的思维,才能更好的服务好顾问单位。
通过此次培训,我深刻意识到企业管理渗透到法律服务中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首先,了解是沟通的开始,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行业特性,受到影响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存在的法律风险也是多样化的,如何通过在日常的企业管理过程中,通过寻找企业管理与法律防范相结合的契合点,才能真正满足顾问单位的实际需要,解决其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从微观的角度出发,按不同的分类标准,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风险类别:(1)按照企业所需生产要素,可以分为人力资源风险、资本风险、设备运行和工艺风险、材料风险、产品风险、技术风险、信息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2)按企业的主要活动或主要经营环节,可分为材料采购风险、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制造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收账风险、会计工作风险、安全风险、企业技术活动风险、人事活动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企业组织变革风险;(3)按照供应链的顺序,可以分为来自供应商的风险、采购风险、生产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来自客户的风险。每一个企业风险类型都隐含着法律风险,作为法律顾问如果能主动的参与到其中为企业在这些环节中提供法律服务,这样才能让顾问单位看到法律顾问在其中的价值。
从宏观的角度考虑,我们也可以根据企业的不同运营模式,判断企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比如有的企业是采取连锁加盟经营模式,那么其可能存在品牌抢注、品牌延伸、与加盟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特有的法律风险;或者我们从顾问单位企业规模的大小去判断,规模大的企业通常具有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在人力资源这一块可能存在更多的法律风险,规模小的企业为了企业发展可能会在企业融资这一块存在更多的融资风险,此时我们可以根据其经营模式固有的法律风险制定一套有针对性适用于企业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其次,做好企业法律顾问也要从企业的发展角度出发为企业提前做好商标注册、看好财务报表、做好行业分析报告、查询关联企业工商档案信息、企业管理隐含的刑事犯罪法律风险防范培训讲座等工作,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为企业提供法律增值服务。
最后,我认识到了法律服务工作成果量化的重要性。法律顾问服务如何体现自己的重要性,除了通过诉讼帮企业挽回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之外,平时服务过程当中,书面化的工作报告、每个年度的工作报告是十分必要的,这样不仅能体现律师对工作严谨负责的精神,更能成为你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费用的一个事实根据。
综上所述,在过去,企业法律顾问或许只是帮企业审审合同,代理诉讼纠纷,企业家们根本体会不到法律顾问在企业发展过程当中的价值,为了减少经营成本,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会尽可能减少法律顾问方面的预算。作为法律顾问的服务者,如果能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法律顾问的附加值,体现在企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我深信,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将赢得企业家们的信赖与支持!法律顾问服务市场也将迎来充满希望的春天。
㈤ 公司法务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内容复
㈥ 公司内部要给全体员工弄个法律宣传活动,算是法律培训,应该弄些什么内容是建设公司。希望详细点的。
企业普法宣传不能局限与一门或几门法律,主要的是宣传下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宪法中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民法通则里的行为人、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讲一些普通员工感兴趣的案例(主要以刑法和一些诈骗的案例等)并进行分析,使员工具备基本法律意识来维护自身利益,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等。
㈦ 关于公司法务
公司法务与律师的比较,可以分几个方面:
1. 收入方面。执业律师的收入比之法务当然相对来说要高。但是,其实业务不好的执业律师,一年2~3万的收入,可能还比不上在大公司里做法务的薪资。
2. 工作压力方面。法务的压力相对执业律师就要小得多。法务一般那固定薪资,而普通的执业律师既需要揽业务(相当于跑市场营销)还需要处理业务(需要有办案子的能力),有双重压力!
3. 工作内容方面。法务的工作内容往往为自己公司服务,合同审核、法律培训、参与谈判,工作内容比较固定、单调。执业律师则可能遇到五花八门的事情,有一定的挑战性。
4. 社会地位方面。普遍认为,执业律师的社会地位高于法务。
我觉得,做法务与做律师没有好坏之分,也不会必然说哪个就没有前途,哪个就有前途。关键看,你自己如何定义和理解“成功”这两个字。
㈧ 急需公司法务部关于《公司法》员工内部培训PPT或培训稿
重赏是什么,能说具体点吗,条件可以的话,可以考虑。本人是从事法务工作的。
㈨ 法务通知真的假的
这是一份催款函,不需要加注特别标注。如果本人不存在欠款情况可以不用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