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制定法务培训计划
法务部门新年度培训计划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
为了提高我部门员工队伍的素质及专业技能,增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实现强化基础、提升服务的需要,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险的防火墙,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我部门特制订2014年培训计划书如下:
一、 培训原则
1、坚持按需施教、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相关法条及时政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和员工多样化的培训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2、坚持自主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健全培训机制,立足自主培训,搞好基础培训和常规培训,通过外部资源搞好相关专业培训。
3、坚持节省经费与资源共享的原则。根据部门自身情况及公司发展需要,适当参加培训机构的相关培训。为了节省费用,每个专题安排个别员工参加培训,培训后参加者与部门其他同事分享资源。
二、培训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需求,2014年培训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①公司法相关法律事务
②劳动争议案件纠纷解决及风险防范
③国际贸易常见纠纷及法律风险防范
④担保物权理解与适用、司法实践与担保纠纷案件审理实务
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案件审理实务
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及法律救济
⑦破产、重组、清算案件法律事务
三、培训方式
为了提高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吸收性,培训方式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1. 选派员工参加法律培训机构的专题培训
根据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以及中国行为法学会的培训计划,结合部门自身缺憾及公司发展需求选取适合的专题,选派个别员工参与培训。被选派员工回来将知识吸收消化后,再以讲课的形式,将所学所感分享给全部门。
2. 邀请专家、法官授课培训
根据现有的人际资源,邀请大学的法学教授以及市中院等法院审判、执行 经验丰富的法官和公安、检察系统相关部门的领导在方便的时候给部门授课,讲解实际司法操作中的诉讼技巧及问题防范,解答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棘手问题,为纸质化的枯燥培训注入新鲜的血液。
3. 购买法律资料,部门内部提升
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升最重要的还是要利用工作的闲暇之余自行充电。部门内部订购一些专业书籍报刊自行阅读学习,既能节省整块的时间又能节省开支,所学知识随时吸收随时消化。遇到不能自己解决的疑难问题可以在参加培训机构专题的时候进行探讨或者向教授、法官等请教。做到最大程度的利用资源,提升部门整体素质。
四、期望效果
通过上述培训计划的实施,争取使本部门的整体专业技能更上一层楼。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客观冷静、处理问题的时候从容淡定,任何案件都能做到全力争取最大利益、最大程度防范风险,利用所学专业知识为公司争取一切合法权益!
Ⅱ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合规法务人员
1、简洁平实,使用沟通对象可以听懂的语言。
2、善用同理心,从沟通对象可以接受、理解或容易共鸣的点切入。
在一次并购案中,我方与对方外聘的律师团队就过渡期处置方案的选择发生分歧,谈判陷入僵局,鉴于当时已至深夜,各方决定休会并约定第二天继续。我方法务在会议结束后,考量到如果按照对方律师的观点和强势的沟通风格,不改变些什么,恐怕第二天的谈判仍然不会乐观,遂主动撰写了一份拟发给被并购方项目负责人的邮件,该项目负责人同时也是被并购方的运营负责人,这份邮件在充分展现诚意和尊重的同时,从实际运营管理的角度出发,善意提示对方按照目前对方律师建议的方案在管理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实际问题,这些问题是否有法可解以及若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可能对项目推进及双方互信造成何种不利影响。这份邮件撰写完成,经我方业务及项目负责人审阅后,以我方法务的名义发出给对方项目负责人及法务。第二天,对方外聘律师团队从双方的谈判中出局,被并购方同意了我方的方案和意见。最终,该并购案顺利达成协议,项目顺利推进,工厂有序完成交接,且通过本次合作,法务与该业务团队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协作关系。
3、与人为善,留有余地
在一次与客户的商业谈判中,虽然双方法务经常性对抗,但是当对方法务负责人提供的文件出现重大错误,我方法务收到后特意在第一时间私信对方善意提醒,使其及时改正避免了因为前面的错误造成不良后果。后续,在所有的项目实施中,虽然,双方法务各自立场和利益不同,但始终保持了良好的沟通,且这种良好的互动还有力地推进了双方的合作,在业务团队出现分歧时,能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法务身份适时有效地提供协助解决纠纷。
4、谨慎甄别
每一次沟通所获得的资讯必须根据信息媒介,信息来源,沟通对象的身份等等予以甄别,若不加甄别,很有可能落入陷阱。特别是在商业谈判的背景下,一方通过沟通,特别是非正式沟通所获得的资讯或许是对方不谨慎泄露,但也很有可能是对方有意识传递出的资讯,是否存在故意误导,需要慎重甄别。与此同时,也可以加以利用进行反向沟通,以传达己方信息。
5、重视事前沟通
重大复杂事项的讨论会议或者决策会议前,进行必要的事前沟通可以让相关各方充分了解法务的意见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误解,可以调研各方的顾虑或者想法,帮助进一步完善法务的评估意见和决策建议,也可以通过事前沟通,找到法务的同盟者,还可以帮助提高会议效率。
(四)举重若轻的承压能力
法务部门在企业内部是一个相对比较特别的所在,因为:
1、法务不直接创造效益。
2、法务与业务部门的价值取向天然相佐,业务部门是效率和效益优先冲冲冲,而法务的天然职能属性是风险预防。业务嫌法务碍事,法务嫌业务莽撞冒进。
3、法务因其工作属性需要经常性进行管理层沟通,我们常常看到刚刚入职的小菜鸟也经常需要与各业务部门主管、甚至公司高层直接沟通。
因此,法务团队的每一个成员都会直接面对各种源自业务部门,源自其他部门主管,源自公司高级管理层的压力。如何面对压力,顶住压力,与压力共处,如何化解压力等等就非常重要。
我认为,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务:原则要坚守,不论对方是谁该说都得说,该提示还得提示;姿态要柔软,硬邦邦没人会喜欢;头脑要灵活有创意,通往罗马的路有多条;话不要说太满,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知识、思维、经验或者阅历的局限,过于绝对容易打脸。
四、法务的职场互动
法务在企业会与管理层,各具体业务部门等频繁互动,就此有以下几点建议提供:
1、超越客户期望:管理层、具体业务部门等都是法务的内部客户,法务若能做到超越客户期望,有利于在企业内部树立法务团队的专业形象,有助于提高法务在公司治理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2、忠于职业本份:法务的工作特性决定了其不可避免的会获得一些一般员工难以知悉的信息或者直面各种利害冲突,这些都需要法务在工作中能保守秘密,忠于职业本份,不偏不倚,以平常心对待公司各种力量的角逐。
五、成为一个有趣的人
人们说“好看的皮囊千千万,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在我看来好奇心是非常可贵的品质,有趣的灵魂一定是对世界一直保持好奇心的人。明朝文学家张岱还说过“人无癖不可与之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之交,以其无真气也”。法务,特别是女生做法务,特别容易给人刻板印象,譬如保守,严肃,过于正经,一板一眼,不好玩等等,我们不妨泰然处之,适度放飞自我,持续学习,做一个有趣的人。
Ⅲ 想知道如何给员工做专业知识培训,内容是关于合同中的法律关系,不知道该讲什么如何讲
1、一定要明确培训的性质:是约定违约金的专项职业培训,还是普通的上岗培训;如果是专项培训,一定要约定员工的服务期及违约金;
2、明确培训的具体内容,便于以后发生争议是鉴定培训的性质;
3、培训的金额;
4、培训期间的具体安排。
鉴于您给的资料过于宏观,我无法给出详细的内容。
Ⅳ 大公司法务需要具备哪些能力
一.扎实的专业能力
一般来说,企业的法务团队通常为数人乃至数十人的专业团队,支持工作以业务框架为基础,每个或每几个法务人员分别为框架下的业务线提供相应的支持。企业业务本身不可能涉及到方方面面,作为一名企业法务也不可能精通所有类型的法律。在这种设置下,对于业务的支持特别是新业务的支持,最为需要是法务人员扎实的专业功底以及法律的逻辑思维能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讲:
首先,法务人员应对业务对应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与掌握,特别是对合规性风险的把控,以租赁合同为例,根据法律规定,如实际使用用途与规划不符的,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这就要求法务人员在审核租赁合同时,需了解租赁的使用用途及租赁物的规划用途,并清楚地了解租赁合同以及房地产、土地管理等相关的法律规定;其次,法务人员应具备最基础的文字表述功底,作为企业法务人员,无论是合同审核还是对外发函,文字工作是必不可少的,表述的准确性、专业性,是每个企业法务应有的专业能力,一个字的错误都有可能影响到双方的权义与责任;最后,法务人员应具有行业法律经验的专业支撑,随着对业务的深入与了解,企业法务需要了解行业内的易产生纠纷的业务场景,拥有对业务纠纷的敏感嗅觉并熟知处理高频率纠纷的解决方案。
企业法务人员的价值以扎实的专业能力为基础,只有拥有合格的专业能力,才能有效地发挥出企业法务的价值,专业性是法务人员素质构成中的基石。
二.审慎的工作习惯与工作态度
在法律行业,法律人员无论是律师还是企业法务,都必须在自己的工作中有着审慎的工作习惯与工作态度。
第一,所有合同的草拟应建立在与业务模式的匹配基础上,很多情况下,法务人员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对于业务需求不认真对待,所草拟的合同内容大大脱离了实际的业务模式,导致在后期纠纷争议中,无法明确双方的合作标准与合作模式;
第二,注意合同草拟中前后的一致性与逻辑性,在经手的合同中,哪怕是经过法务人员初审的合同,都发现过前后约定的不一致的情形,如在违约责任上,一份合同可能出现两种或以上的冲突的设定方式,一旦出现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情形,那么将无法清晰确定对方的责任,并有可能被对方作为有利抗辩;
第三,在企业法务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签署补充协议或备忘录的情形,在这种情况,法务人员一定要找出相关的已签署的合同文本,以考量所签署的补充协议或备忘录与已签署的文本的上下关联性。如之前审核过的一份合同,主合同约定如一方提前终止,则另一方支付1亿元的违约金。在签署补充协议时,与主合同做了关联,约定如未涉及事项适用主合同条款。后经了解,主合同在签署该违约条款时充分考量了违约性,并确认了无实际风险方进行签署,而补充协议的业务违约性可能性较高。在该种情况下,作为法务人员应充分考虑主合同条款,并对违约条款重新设定。
此外,对合同修改尽量做第二遍的复核,有很多法务人员修改完一版就完事大吉,无所顾忌地将初稿意向发出去,但经不起推敲,漏洞百出。该种情况很容易引起业务人员对法务人员专业能力的怀疑,从而导致对法务工作的全盘否定。审慎的工作习惯与工作态度是企业法务人员工作品质的体现,身为一名法律工作人员,审慎的工作习惯与工作态度是必不可少的工作素质。
三.对业务模式的深入理解
企业法务工作依托企业所进行的商务活动而存在,所有法务风险的控制都可以看作是对企业商务活动的风险管控。不深入业务场景,不懂业务模式,所有法务意见或法务审核都将成为一种无意义的形式审核。对业务模式的深入理解才能识别与判断真正的风险,实现法务人员职责的价值。同时,在合同签署过程中,业务部门与法务部门通常在职责立场上存在一定的冲突乃至对立。对业务模式的深入理解也是解决两个不同部门职责冲突的有效方式。
任何一项企业合作或商业活动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风险,任何一项企业效益的背后都不可能是绝对化的零风险,在获得利润的同时,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商业风险。企业法务人员应该清晰地认识到这一点。所谓的法律风险管控,绝对不是让业务在零风险的情况下去运作,而是帮助业务认清所存在的风险点以及风险后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去开展商务活动。因此,作为法务人员,不应脱离业务去纸上谈兵的肆意夸大风险,导致业务部门惧前怕后,寸步难行,而是应更多在了解业务模式的情况下,在不违反法律底线的原则下,评估风险大小以及与业务共同评估业务风险的可控性。一个高级的法务人员,应是协助业务通过确立合理的法律关系以降低业务实施的风险,相反,一个初级的法务人员,才是以千篇一律的模式意见来应对不同的业务情形。
进一步讲,对业务模式的深入理解,不仅局限于具体相应的业务模式的理解,也应包括宏观的整个行业的了解,横向的不同企业的业务模式参考,纵向的历史业务模式的理解,企业法务人员只有越发了解业务模式,才能越加有利于法务人员对风险的判断。业务模式的深入理解是法务人员开展法务工作的起点与源泉,没有商业活动,没有业务行为,法务工作也随之失去了意义。
四.良好的沟通能力
从事法务工作以来,养成两个工作习惯:一是对于重大的合同或经过第一次书面沟通后仍无法确认的问题,一定会以电话形式或会议形式直面沟通,以作为最有效的最为准确的沟通手段,当然,电话与会议的同时也要邮件同步确认,以保留沟通的过程;二是对于业务部门反复沟通或频率较高出错的问题,定期组织培训消化掉沟通中出现的问题。以上两种方式,一方面加强了业务对法务工作的认识,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法务工作的效率,避免了审核的拖沓与重复。
法务人员与业务人员就像一个流程中的两个不同节点,只有打通环节,整个流程才能跑起来,相应的业务才能有效地推动前进并完成。作为一名法务人员,基本是天天都与业务人员打交道,但业务人员毕竟不是法务专业性人员,这就要求法务人员不是用晦涩的专业语言讲专业的问题,而是法务人员以业务的语言让处于前线的业务人员清晰明确地知道法务的工作内容以及法务的专业意见。有人曾戏谑地说,搞定业务人员的配合,那么法务工作就成功了。可见,法务人员与业务部门的沟通的重要性。
业务人员对于法务人员像合作伙伴,像兄弟。有效的沟通既有利于业务工作的推进,也有利于法务工作的开展。因此,良好的沟通能力是一名法务人员工作的助力器,只有在有效的沟通与配合下,法务工作的开展才能更加顺畅。
Ⅳ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
参加“企业法律审核专题研讨会暨合同风险防范培训会”的心得体会1
10月8日至10月9日,有幸参加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法律审核专题研讨会暨合同风险防范培训会”,收获颇多,感悟也颇多。作为项目上的一个经营管理人员,要牵涉大量的经济合同,通过这次会议的学习,让我系统地了解到企业法律总顾问整个体系,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经营中所发挥的重大作用,从而思考作为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如何构建合同风险防范体系,为今后做好项目经营工作,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提高企业项目盈利能力作出贡献。
一、企业法律总顾问的定义及基本定位
企业总法律顾问,是指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高级管理专业人员。企业总法律顾问对企业法人代表人或总经理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并依法提出法律意见,保证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维护企业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企业法律总顾问是连结协调企业高层管理者,各业业务管理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的重要纽带。
二、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审核重点
1、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关于施工项目,其合同主体的合法性,主要是指分包商、材料供应商的合法性,对其合法性的审核,主要审核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财务能力及履约能力等方面。尤其注意资质的承揽范围是否满足工程分包的需要。因此,在引进分包商时,一定要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了再根据需要引进。
2、合同条款的合法性
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主要审查是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危害了企业的利益,产生纠纷的处理方式等方面。
3、合同签订的审核流程
合同签订前,其合同文本必须经过各专业部门会签或会议审核,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签订。
三、保障措施
1、领导重视。唯有领导重视经营过程中的法律审核,营造一个“依法治企”的大环境,推广全员法律审核,让企业所有员工都自觉地遵守法律审核,完善法律审核的程序,才能更好地开展法律审核工作。
2、制度体系。法律审核的长效机制必须有科学的制度来维持。因此,制定一套完整、科学、全面的制度体系相当重要。
3、人员素质。法务人员需要有全面的知识体系,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运作模式,才能更好地开展法律审核工作。法务人员更要坚持学无止境,学无边界的态度,带动企业全员学习,打造学习型企业,法制化企业。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经营内容就是建筑工程投资、承包施工任务。要投资、要承包施工任务,就离不开合同。建筑施工企业使用的合同不仅种类多,而且数量多,无处不在。
所以上海企业法律顾问在建筑行业中加强员工,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培养法律思维、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加强市场开发人员、财务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物资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培训等;通过参与合同起草、审查合同条文、参加合同谈判、监督合同履行等企业合同的全过程管理来强化企业的合同信用,同时通过对企业合同的审查,防范企业合同风险;通过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经营制度,及时收集保存对外经营证据,从而在今后处理纠纷时使企业处于有利的地位。企业在合同管理、生产经营管理、招投标等各方面都有了法律顾问的把关,避免了法律漏洞,也就使其他单位或个人没有空子可钻,不得不自觉履约,从而也就有效预防了纠纷的发生。今后即使发生诉讼纠纷,由于已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也将使企业在诉讼中处于不败之地。
规避经营风险作用。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风险总是不可避免的,建筑施工企业遇到的风险更大、更多。将经营风险降低到最小直至规避掉,是每个企业的共同愿望。那如何才能将风险降低到最小或直至规避掉呢?这就需要企业法律顾问的帮助。上海企业法律顾问作为企业法律事务专业人员,在常年从事施工企业内部法律工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本企业经营活动潜在的风险有着比他人更深刻的认识,从而直接可以为企业提供参谋。另外,上海企业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时,
“挡箭牌”作用。法律顾问是企业处理人情关系的“挡箭牌”。人情关系大多会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但有时却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经营。有了法律顾问,在碰到类似情况时,企业负责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事我也拿不准主意,我们有法律顾问,要先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巧妙地予以推托。上海法律顾问作为企业的法律事项代言人,在企业遇到各种刁难和麻烦时,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依据,而且可以直接为企业出面处理。有了法律顾问,企业负责人可以“有事找我们的法律顾问谈”为由,对不愿直接见面的当事人予以回避。
对执法不守法的震慑作用。施工企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遇到业主、地方政府部门(特别是有一定执法权的政府部门)以自己是政府执法部门身份和地位对施工企业要挟或从中作梗。上海企业法律顾问是国家承认的企业内部的“准司法人员”,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出面谈判,就会给对方有一种无形的心理压力,使对手不敢提出无理要求或有所收敛。由于特殊身份,由企业法律顾问直接出面处理相关事宜时,更会给对手一种强大的压力,从而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
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企业法律顾问毫无疑问已成为所有律师争相瓜分的蛋糕。如何赢得顾问单位的信赖,如何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先进的法律服务理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王佳强律师所言的,律师要有管理的思维,才能更好的服务好顾问单位。
通过此次培训,我深刻意识到企业管理渗透到法律服务中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首先,了解是沟通的开始,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行业特性,受到影响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存在的法律风险也是多样化的,如何通过在日常的企业管理过程中,通过寻找企业管理与法律防范相结合的契合点,才能真正满足顾问单位的实际需要,解决其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从微观的角度出发,按不同的分类标准,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风险类别:(1)按照企业所需生产要素,可以分为人力资源风险、资本风险、设备运行和工艺风险、材料风险、产品风险、技术风险、信息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2)按企业的主要活动或主要经营环节,可分为材料采购风险、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制造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收账风险、会计工作风险、安全风险、企业技术活动风险、人事活动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企业组织变革风险;(3)按照供应链的顺序,可以分为来自供应商的风险、采购风险、生产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来自客户的风险。每一个企业风险类型都隐含着法律风险,作为法律顾问如果能主动的参与到其中为企业在这些环节中提供法律服务,这样才能让顾问单位看到法律顾问在其中的价值。
从宏观的角度考虑,我们也可以根据企业的不同运营模式,判断企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比如有的企业是采取连锁加盟经营模式,那么其可能存在品牌抢注、品牌延伸、与加盟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特有的法律风险;或者我们从顾问单位企业规模的大小去判断,规模大的企业通常具有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在人力资源这一块可能存在更多的法律风险,规模小的企业为了企业发展可能会在企业融资这一块存在更多的融资风险,此时我们可以根据其经营模式固有的法律风险制定一套有针对性适用于企业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其次,做好企业法律顾问也要从企业的发展角度出发为企业提前做好商标注册、看好财务报表、做好行业分析报告、查询关联企业工商档案信息、企业管理隐含的刑事犯罪法律风险防范培训讲座等工作,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为企业提供法律增值服务。
最后,我认识到了法律服务工作成果量化的重要性。法律顾问服务如何体现自己的重要性,除了通过诉讼帮企业挽回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之外,平时服务过程当中,书面化的工作报告、每个年度的工作报告是十分必要的,这样不仅能体现律师对工作严谨负责的精神,更能成为你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费用的一个事实根据。
综上所述,在过去,企业法律顾问或许只是帮企业审审合同,代理诉讼纠纷,企业家们根本体会不到法律顾问在企业发展过程当中的价值,为了减少经营成本,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会尽可能减少法律顾问方面的预算。作为法律顾问的服务者,如果能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法律顾问的附加值,体现在企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我深信,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将赢得企业家们的信赖与支持!法律顾问服务市场也将迎来充满希望的春天。
Ⅵ 法务如何提升法律能力
一、不断学习。无论是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还是身经百战的律师,只要选择了将法律作为自己的人生职业,就要用一生去学习,法务人员也不例外。整个社会处于高速发展之中,企业内部的法律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只有提升自己的法务职业能力,才能在工作中脱颖而出。不断学习法律知识,不仅要巩固法律基础理论,各个法律部分都要涉猎其中,一些比较核心的民商法、公司法、刑法、知识产权的专业知识每个行业都会用到,还要拓宽自己的学习领域,结合管理学、经济学等,更好地将法律运用到法务工作之中。
二、沟通技巧。沟通是法务工作中特别重要的内容,不仅要学会人际交往之间的沟通技巧,还要以一个法律人的思维去揣摩一个既定的商业事务中大家的意思表示是什么的过程,以严谨的法律思维逻辑将商业场合中的谈判转化为法律语言,即合同语言。
三、融会贯通。法务的工作不仅是承上启下,还要融会贯通。在法务的工作过程中,需要不断地把过往工作经验、知识积累与具体工作沟通协调结合起来,要融入具体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行框架之中,才能真正的服务于一个商业工程。我们所学的专业知识,不是只有在遇到每一个具体问题时才能得以运用、发挥作用,作为法务人员需要具有前瞻性,在行动的每一步都考虑好会遇到怎样的法律问题,将自己成熟的经验串成线,灵活运用,做到融会贯通,处理事务起来才会如鱼得水。
四、摆正心态。虽然现阶段法务工作是法律人很好的选择方向,但法律各个行业都是一个需要长时间磨练的过程,无论是有深厚法律素养的人还是法律小白,都需要从实践中重新做起,从最基础和简单的事务开始,也许薪金会让你失望,加班会让你绝望,职场中的规则会让你不适,但都要摆正心态,临危不乱,所有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Ⅶ 如何加强公司法务建设
一、充分认识加强法律事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法律事务工作是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安排部署的总体要求,也是集团公司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权的重要保障。
(一)大力推进法律事务工作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以来,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国务院和省国资委高度重视企业法制建设。省国资委先后下发了《关于在省管企业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鲁国资法规〔2006〕3号)、《关于实施法律意见书制度的指导意见》(鲁国资法规〔2006〕11号)等重要文件,并于2006年开始在省管企业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国资委召开专门会议,下发指导意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今年5月,省国资委对山东省首批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省管企业进行了验收总结,并指出今后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努力方向。此外,省国资委还对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重要事项下发了指导意见。积极防范法律风险,加强法律事务工作已成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省管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升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的整体水平势在必行。
(二)加强法律事务工作是服务于实现集团又好又快发展大局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集团公司建设大交通集团,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步伐日益加快,集团规模日益扩大,产业门类越来越多,铁路、港口、机场等崭新领域的出现,对外投资、交流合作的不断扩大对集团公司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日趋复杂的法律环境,防范法律风险十分迫切,与之伴生的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也成为不容回避的重要任务。
(三)加强法律事务工作是集团公司当前依法进行投资管理、依法经营决策的客观要求。目前,自主创新、改革重组、资本运营、公司合并分立、股权转让、大企业集团建设、公司治理结构、资产处置、融资担保、风险防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及和谐企业建设等工作,已成为集团公司面临的重要课题,这些重点工作都与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密不可分,也对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健全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企业经营管理中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现代社会企业面临决策违规、经营违法、民事违约、遭受不法侵害、重大诉讼、市场监管等多重风险,加强对法律事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法律风险防范的一个有效途径。
(一) 各权属法人单位应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在省管企业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逐步健全完善包括合同管理、法律纠纷处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发挥规章制度在重要经营决策、企业合同中的审核把关作用。并根据法律工作的实践,不断探索和创新企业法律事务管理,规范法律事务的工作程序,实现“关口前移、源头介入、全程参与”,确保重大经济活动有章可循、依法进行,积极有效地防范法律风险。
(二)各分支机构要根据集团公司各项指导性制度,或参照其他权属法人单位成熟的规章制度或经验做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确保法律事务工作有序开展。其次,要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已经制定出台的《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法律纠纷案件处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确保法律事务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三)各单位不仅要努力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夯实企业管理基础,更应结合工作实践,对制定出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不断通过自检、调研、修正等方式,查漏补缺,充分发挥规章制度作为法律风险防范重要环节的作用。要重视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结合企业内控体系建设,落实规章制度要求,加大制度实施的监督力度,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三、加强法律事务机构和人才建设,严格甄选中介机构
加强法律事务机构建设和法律人才的培养是集团法律事务工作的动力之源,选择优秀的法律服务中介机构是集团当前法务工作的重要保障。
(一)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在省管企业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逐步在重要的子公司、子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可根据单位实际,先由分管领导兼任总法律顾问,落实总法律顾问职责、权力,并抓紧建立总法律顾问后备人才的培养机制。
(二)健全法律事务机构,积极培养法律人员。各权属单位要明确承办法律事务的机构和人员,至少确定1人为法律事务负责人,1人为法律事务联络员,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立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鼓励各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一段时期后,原则要求各单位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拥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可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对法律事务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同时不断增强法律顾问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既懂法律又懂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三)全面落实法律事务机构职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各权属单位要明确法律事务机构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和重要经济活动的范围、环节和事项,使法律事务机构开展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近年来,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公司法》、《证券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相继出台,正在对企业经营决策产生广泛深刻的影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成为法律事务机构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职能。各权属单位应定期组织法律轮训,促进“法律进决策、法律进业务、法律进部门、法律进班组”,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固定化、长期化,为培育和构建企业合规文化,提升企业软实力奠定坚实基础。
(四)各权属单位原则上应聘请由省国资委认可的中介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情况特殊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经集团公司认可的律师事务所。签署法律顾问协议前,需对目标中介机构进行资质审查。聘请中介机构可采取招标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实力较强的律师事务所,以最大限度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
四、完善纠纷处理机制,加大参与决策力度
充分发挥以企业总法律顾问为首的法律事务机构在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中的审核把关作用,建立完善的法律纠纷处理机制是加强法律事务工作的必要举措,也是提升企业整体法律事务水平的重要保障。
(一)以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防控和处理为抓手,切实堵住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集团公司《法律纠纷案件处理暂行办法》,建立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的预警机制,实行动态监控。要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政策背景,加快与司法机关和有关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探索案件解决的有效途径。
(二)不断加大法律事务工作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广度和深度。高度重视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保障总法律顾问对决策中涉及法律事务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成为企业决策的重要依据。做到没有总法律顾问签署的法律文件不能发布,重大合同未经总法律顾问审核不能签订,重大项目未经总法律顾问论证不能实施。法律事务机构或人员应在总法律顾问领导下,对企业规章制度、日常经济合同、重大经济事项进行审核把关、提供法律建议,在参与项目谈判、法律纠纷处理、解决重要法律问题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各权属单位要牢固树立“经营决策,法律先行”的理念,自觉把法律事务工作作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重视和推行法律意见书制度。各权属单位应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实施法律意见书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对涉及投资融资、项目合作开发、资产处置、兼并重组、合并分立、改革改制等重大经济事项应由外聘中介机构或总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向公司领导、决策机构或上级单位提供法律依据、做出法律解释、进行法律审查、分析法律风险,为企业依法决策提供保障。
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考核监督
各权属单位要逐步建立起对法律中介机构进行责任追究的合理机制,规范对本单位法律事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一)各权属单位既要严格选拔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又要对其服务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可通过签订法律顾问协议或单独责任书等方式,明确对方因失职行为等对集团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建立对律师事务所的定期考核机制,将定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二)各权属单位要结合现有考核办法或考核指标,通过适当方式将其分支机构或本部的法律事务工作列入考核范围,并对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制定具体的奖惩办法。
Ⅷ 保安员培训法律 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情况
一法复律培训
1、保安员首先制要知道《劳动保护法》有关内容,因为这关系自己的劳保情况。
2、保安员要掌握《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关条例,及其《刑法》、《民法》部分细节。因为在实务中,保安员的工作涉及他人的人身权力和财产权力等,例如不得非法拘禁、不得非法入侵民宅、不得非法搜身等等,说别的都是扯淡,学了这些才能保证工作中不侵犯他人权力,而自己处于主动地位。
3、《职业道德》培训业很重要。
二、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情况
1、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
2、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结合实际的工作能力
别的楼下说的很清了,我就不啰嗦了。
Ⅸ 如何组织有效的企业内部法务培训
培训前的准备 选定培训对象 收集培训对象需求 确定有针对性的培训目标和回重点 为目标对象量身定制培答训资料 ( 形式vs.内容) 准备培训认可资料 培训中 根据培训的对象注重培训内容的不同表达方式 鼓励更多的互动环节 增加趣味性环节 对表现优秀的培训对象即时认可 培训后的跟踪和进一步深化培训效果 进行培训调研,了解培训对象的反馈意见(对培训内容的熟知度、兴趣、建议等)c 分析调研结果,整合反馈意见后进一步深化和优化培训的流程和资料
Ⅹ 企业法务必备知识
剪辑两端我给别人的回答,供你参考:
你学校课程表里的课程我就不说了,只是嘱咐一句,要特别着重学号民法学和商法。行政法也要学好,但相比较前面两个稍差一些。
其他知识:财务管理(经济法挂钩);生产与作业管理或流程管理和企业运营管理(明白企业是怎么运转的,从研发、生产、到销售、售前售后服务的基本知识,企业法务的很多着眼点和着力点都在这里,帮助你将法律与企业经营相结合的主干);人力资源管理(劳动法等挂钩);英语(哈哈,这个越来越多的用到)。上面几个是需要基本具备的知识。补充一点是经济学,这个和专业知识无关,也是重要的无用之用。
经验和其他:要了解企业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这个能够很好的开拓你的眼界,多看看成功企业的案例,看看人家是如何运作一个企业的,这个和法律无直接关系,但是对你的积累非常重要,你的“眼界”除了通过实践积累之外,再就是看这些东西。而眼界对于一个法律人是尤为重要的,能够帮助你找到制胜的道路;法务人也是职场人,同样适用职场规则,这个要多去混一些职场论坛,看看他们的烦恼,和他们交流交流;不上课的时候去法院旁听,通过这个你可以知道其实法律还有很多面貌,不要以偏概全;最后一点需要靠你体会,别人交不了,就似乎“悟红尘”
附赠一句话:无用之用乃为大用
首先,可以再考一个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全称的话你网络一下吧还是挺有用的,特别是在国企里面交认可这个东西,因为你在的是煤矿企业,大多都是国企,一般黑煤窑不会聘请法务的,哈哈。以下是我之前答复一个法务同行的类似的问题,发给你供你参考。
推荐三本书:
1、《完美的防范——法律风险管理中的识别、评估与解决方案》作者是吴江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2、《完美的合同——合同的基本原理及审查与修改(增订版)》其他信息同上;
3、是关于判断思维的,我刚买了这本书,正在看,觉得不错,特此推荐:《高手——解决法律难题的31中思维技巧》作者是【美】沃德·法恩斯沃斯 丁芝华译,法律出版社出版。
其他的知识,是关于企业管理的,这里不说具体材料,说范围:
1、关于企业流程管理、内控管理的资料,例如ISO9000资料。法务的管理追中还是要融入到企业的流程中去,不能鹤立鸡群;
2、财务管理的知识和运营管理(计算、结算流程等、价值链等)的一般知识;
3、企业产品生产的基本技术与生产过程,不懂这些法务就是瞎子;
4、企业面对的主要用户群的情况研究,不了解客户群体的特性也是瞎子;
如果需要提高的话:
1、关于经营模式的、商业模式的学习与研究,因为商业模式下就有法律关系,一种新的模式在法务人员眼中看来,是需要有一整套法务规则、处理流程与手段进行控制的;
2、行业知识,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等;
3、财务、审计方面更专业的知识。
其他,沟通、谈判的技巧,还有法学专业毕业后要错参加实践,抽空多去听听庭审、商业交流活动等。
我的经验是法务人员的能力素质模型是相似的,知识模块与各自所在领域相关,但相对来说,法学背景的法务不缺专业知识,但非常欠缺企业管理知识,特别是关于运营和流程、内控的专业知识,而现在法务人员所面临的现状是大多数能够聘请法务的企业都有一定规模,而这些企业都需要在运营管理、流程管理风险合规管理等方面做更多的控制与规范,法务恰好是其中的环节。
所以呢,法务和律师最大的区别就在这里。
以上两个问题的链接,有与你情况类似的网友提的问题供参考吧
http://..com/question/459236977.html?oldq=1
http://..com/question/431425368.html?oldq=1#reply-box-105791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