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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行风培训

发布时间:2022-03-20 23:18:55

A. 浅谈如何落实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借鉴吧
深入推进我市卫生人口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责任 筑牢防线

(通讯员 伍优传)3月10日上午,市委卫生工委召开全市卫生人口计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市委卫生工委专职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彭汉共同志部署了今年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任务,市纪委派驻四组副组长李保军同志对加强卫生人口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卫生工委书记、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江捍平同志作了会议总结。

会上,彭汉共同志在部署纪检监察工作任务中,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制度,重视信访工作,用好“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创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岗”活动两个有效载体,增强领导力和执行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江捍平同志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深入推进我市卫生人口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必须注重“四个大力加强”:

一是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第一道防线。着力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教育、廉政文化教育、《廉政准则》宣传教育等五种教育,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切实做到更加注重结合实际,更加注重贴近个体,更加注重互动启发,更加注重各种廉政教育资源、方式方法的综合配套,更加注重廉政教育的落实,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

二是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筑牢法律制度第二道防线。紧紧抓住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四大制度的落实,全面分析制度执行情况,认真疏理现行制度,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努力在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做到“不放松、不宽容、不开口子、不留空子、不搞下不为例”。要加强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职工群众明白制度就是规矩,在实践中养成习惯,转化为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中共中央的《廉政准则》以及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卫生人口计生行风建设16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三是大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确保今年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要着力抓好“三个突出”:突出树立为民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突出严明党的纪律,确保令行禁止;突出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履职能力。

四是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抓好“五个坚持”、强化“五种意识”:坚持以服务大局为重,增强政治意识;坚持品行为上,强化表率意识;坚持法律至上,强化法治意识;坚持敢为人先,强化创新意识;坚持以民为本,强化宗旨意识,忠诚为民用权,勤奋为民办事,真心为民谋利。在能力建设方面,着力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加强实践锻炼,提高明辨是非能力、依法执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反腐败的能力。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改革和发展中,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反腐倡廉建设中,促进卫生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

B. 计划生育纪检监督的职责是什么

您好!对本问题的回答参照《盐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叙述如下:
一、对所在部门党组及其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实施监督。
二、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实施监督。
三、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对所在部门及所管辖行业、领域内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监督与监察,调查处理驻在部门和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行政服务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督促驻在部门建立廉政、勤政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五、协助驻在部门党组抓好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及时根据驻在部门党组的部署,协助督促、指导和组织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六、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开展领导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开展广泛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七、协助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严格按照程序和相关规定搞好计划生育资格审查和国家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登记建制工作。
九、承办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组和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谢谢阅读!

C. 国家卫生计生委与疾控中心属于什么关系

国家卫生计生委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上下级关系。疾控中心是国家卫计委的直属下级机构。

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包含有以下机构:

(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人事司。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承担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

(四)财务司。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五)法规司。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规章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六)体制改革司。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局。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八)医政医管局。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九)基层卫生健康司。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十)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十一)科技教育司。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十二)综合监督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十三)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十四)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十五)老龄健康司。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六)妇幼健康司。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七)职业健康司。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八)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九)宣传司。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十)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二十一)保健局。负责中央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中央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以及党和国家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3)计划生育行风培训扩展阅读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

(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环境与职业健康、营养健康、老龄健康、妇幼健康、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为国家制定公共卫生法律法规、政策、规划、项目等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建议。

(二)组织制定国家公共卫生技术方案和指南,承担公共卫生相关卫生标准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导和爱国卫生运动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健康科普和健康促进工作。

(三)开展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国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调查与危害风险评估;研究制定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和国家免疫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疾控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及大数据应用服务技术支持。

(四)参与国家公共卫生应急准备和应对,组织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处理相关技术规范。指导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和应急能力建设以及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承担新涉水产品、新消毒产品的技术评审工作。

(五)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公众健康关键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疾病预防控制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推进公共卫生科技创新发展。

(六)开展公共卫生专业领域的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专业技术培训。

(七)指导地方实施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项目,开展对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参与专业技术考核和评价相关工作。

(八)开展全球公共卫生活动和公共卫生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执行有关国际援助任务。

(九)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D. 4月29日中央召开的计划生育会议内容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2010年4月29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

E. 乡镇计划生育行风建设都有哪些内容

三查

F. 甘肃庆阳计划生育政策

庆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理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显著提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明显减少,重大侵权案件基本杜绝,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有新的提高。
(二)主要任务
根据《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意见》,这次专项活动旨在重点推进县、乡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化和工作作风改进,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l、纠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待群众态度蛮横生硬、非法留置群众、扣押群众财产、侵犯群众利益、造成群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问题。
2、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不符合规定收取押金、保证金、搭车收费、滥征社会抚养费、滥用行政处罚权,弄虚作假等问题。
3、纠正技术服务不规范,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人员执业许可规定开展技术服务,违反计划生育常规手术等问题。坚决禁止和打击一些私立医院借人口和计划生育名义行医,骗取钱财、坑害群众的违法行为。严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与私立医院合作或接受从事其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妇女病普查、医治等活动。
4、解决群众办事难,行政效率低下,办理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再生育审批等工作中刁难群众,不落实政务公开,程序繁琐,推诿扯皮,甚至利用职权推销保险、药物、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
5、解决不兑现法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违规向群众收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用,不依法落实手术并发症患者鉴定及补偿等问题。
6、纠正执法主体不规范,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具体执法工作,超越法定权限进行执法等问题。
7、清理规范性文件,解决违反法律法规限制公民权利、增设群众义务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市人口委成立基层执法领导小组,组长:杨学智;副组长:邓文钰、剡正新、王岁社、惠得琴、姚周俊、杨晓成;成员:姚占学、袁选民、张生钰、李焕萍、张生荣、闫敬平、周媛媛、姚小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教育科,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事务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5月—6月10日)
各县(区)要深入贯彻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研究,精心安排,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等法律法规,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理念。结合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进一步深化有奖举报,行风评议等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自查和清理阶段(2010年6月10日—7月)
各县(区)要紧密结合本次活动所确定的七项主要任务,认真查找和梳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逐条逐项进行清理检查。要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的,要立即纠正或废止。对有奖举报中反映出的问题,要集中力量,认真调查处理。
(三)整改和建章立制阶段(2010年8月—9月20日)
对于查找梳理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整改阶段,要重点处理一批信访积案和行政侵权案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
9月下旬,各县(区)要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向市人口委报送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
(四)抽查和总结阶段(2010年9月下旬)
9月下旬,市人口委将组织检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档案、进村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10月上旬,省人口计生委将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当前,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复杂,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建设法治政府,率先实现人口计生部门的法治化是人口计生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目标,对人口计生依法履行公共职能、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强基层文明执法,有助于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助于依法规范行政行为,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促进人口计生政风行风的转变。我们必须按照民主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把依法行政落实到人口计生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一)实现“一个目标”
要逐步实现建立“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行为规范、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长效体制的目标。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要以“坚持文明规范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计生科学发展”为主题,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理念,真正理解执法就是履行法定职责,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使基层行政执法更加文明规范,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更加满意。
(二)处理好“两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开展活动与当前重点工作的关系。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切实抓好“四个结合”:一要与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机制体制相结合,既要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又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要与建立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相结合,不断地增强利益导向作用,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三是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相结合,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四要与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相结合,坚决杜绝办人情案,执人情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二是处理好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关系。文明执法不是放松计划生育管理,不是要减轻执法力度,降低执法标准,也不是束缚工作人员手脚,而是要把我们的行为规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更好、更严的执法。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是一致的。凡是法律规定的,我们都要坚持执法标准,提高执法效能,以文明执法实现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文明执法。
(三)抓住“三个关键”
一是抓好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普及法律知识、构建和谐计生”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人口计生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充分利用“人口日”等重大纪念日,精心设计开展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拓宽领域,提升层次,增强吸引力。要把法制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统筹安排。
二是抓好自查清理。各地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积极开展“七查七看”:即查执法机构和队伍,看是否有执法资格和权限;查规范性文件,看是否限制公民权利、损害群众义务;查执法办证程序,看是否便捷高效、方便群众;查社会抚养费征收,看是否有乱收乱征、搭车收费现象;查技术服务,看是否落实免费服务;查奖励优惠政策,看是否兑现到位;查工作作风,看是否有简单粗暴、侵犯群众利益行为。
三是抓好整章建制。对查找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一定要公布,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重点处理一批过去遗留的信访积案和行政侵权案件。加强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登记,通报公布,备案和清理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监督检查制,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件统计报告、重大案件报告制度。
(四)解决“四个问题”
第一,解决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群众办事难的问题。1995年国家计生委提出“七个不准”,2006年制定了人口计生工作“八不准”的纪律规定,这些都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我们要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把育龄群众不仅做为管理对象,更要当作服务对象,设身处地的替他们着想,为他们服务,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让他们心悦诚服地实行计划生育,决不能违反工作纪律。凡是因方法粗暴造成计划生育恶性案件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统一、随意性大以及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等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人口和计划生育作为公共事业,纳入国家财政保障体系,实行免费服务。行政收费只有社会抚养费征收一个项目。各县(区)要认真清理清查是否有超越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定标准的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严格按照省《条例》界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合理确定征收数额,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收费。罚款项目要坚决撤销,并且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第三,解决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不全、服务不规范的问题。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各级计生服务机构必须依法取得执业许可,在批准的执业范围内开展服务。各地要采取切实的措施,解决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许可、人员资质不全、技术服务不规范的问题,坚决杜绝没有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坚决杜绝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计划生育手术和医疗技术工作。
第四,解决奖励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省《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具有法律效力,市、县(区)出台的优惠政策也是政府对群众的承诺。各地要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政府的公信力出发,认真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五)加强执法“五项建设”
一是加强执法公开化建设。完善执法公开制度,推广“一厅式”便民服务经验,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制度,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进一步细化执法工作规范。三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已有信息网络平台,加快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新机制,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程、实时、动态管理。四是加强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整合计生内部监督资源,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健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新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计生部门和计生干部监督管理的协作配合机制。五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规范执法、接访群众、信息化应用、化解矛盾等大比武、大竞赛活动,树立一批执法岗位能手。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G. 乡镇计划生育行风建设都有哪些内容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意识。今年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把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全民“五五”普法和“计生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运用计生小报、计生宣传壁、标语等形式,广泛进行计生法制宣传,通过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通过开展“请农民工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通过开展计生系统行风测评,群众对贯彻“一法三规一条例”满意度达95%以上,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监督水平。
二、强化干部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紧紧围绕“能力提升年”这一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对镇村计生专干的培训。每月5日定期召开月例会,以会带训,重点就计生统计、行政执法、政策法规等内容进行培训。此外,还经常化开展 “五五”普法知识培训。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干部每年由上级组织培训一次。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镇村干部依法工作的水平。
三、强化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严格执法程序是计生行政执法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严格按程序办事,避免随心所欲,从而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同时统一使用规范化的执法文书,做到一案一档,文书规范。大力开展“阳光计生”,定期公开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名单和违法生育及处理情况,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努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四、强化执法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通过狠抓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完善和落实,把行政执法责任落到实处。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无一例乱费、乱罚款的现象。
五、强化执法力度,坚持文明执法。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超生对象,加大处理力度,维护了法规的严肃性。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坚持“七不准”,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
六、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检查。一是接受党委、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及社会各界人士、社会舆论的监督,同时通过在群众中开展行风测评,各项工作基本达到满意。二是镇政府每年集中开展执法检查4次,平时采取个别抽查指导;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H. 广卅市计划生育总结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信息公开——计划总结”2016年月26日公布的广州市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总结全文如下:
一、“十二五”期间广州市卫生计生工作回顾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州市卫生计生委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大力推动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改革,圆满完成了“十二五”目标任务,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十二五”期间,居民平均期望寿命提高到81.34岁(2014年末),比2010年增长了2.3岁。孕产妇死亡率从15.02/10万下降到4.42/10万,婴儿死亡率从4.04‰下降到2.96‰。居民健康水平综合指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医疗资源快速发展,体系渐趋完善。2015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724个,其中医院22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219个。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数5.57张。全市卫生人员15.4万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3.15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4.08人,人数稳步增长。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3人。覆盖市、区、乡(街)、村(社区)的四级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加快发展。
——医疗服务能力大幅增强。2015年,全市医疗机构诊疗数1.41亿人次,院前急救患者总数23万人次,入院261万人次,医疗机构病床平均使用率为85.36%,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为9.1天,医疗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效应对登革热、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突发疫情。严防死守,确保了埃博拉出血热和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零输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率大幅提高,病死率下降57%。启动实施了梅毒防治、耐多药肺结核防治、消除疟疾,以及窝沟封闭、大肠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全面完善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鉴定、补偿相关工作规范。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启动健康城市建设。
——人口计生工作均衡发展。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十二五”期末,全市户籍总人口855.42万人,户籍人口年均出生人数9.87万人,年均自然增长人数5.26万人,平均自然增长率为6.34‰;常住人口年均出生人数15.06万人,年均自然增长人数10.26万人,平均自然增长率为7.58‰。全市常住户籍人口政策生育率保持平稳上升态势。
——爱国卫生工作创新发展。顺利通过第一次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建设了全国首个爱国卫生运动文化园地;成立了广州市控烟办,创建广州市无烟单位2360个。
过去五年,是卫生计生工作大整合、大融合的五年,也是卫生计生事业大改革、大发展的五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委政府主导,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是统筹推进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撤并原市卫生局,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建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办、医改办划入市卫生计生委,各区相应进行了机构改革,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生技术服务资源,实现了“职能统一,资源整合,队伍融合”的工作目标。二是探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市政府出台“1+3”文件政策,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目前,全市共组建了27个医联体,加强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全市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4%的镇卫生院开展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和完善了基层绩效工资激励机制,扩大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白云、花都、南沙和原萝岗区实现村卫生站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三是稳妥推进从化增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2013年在全省范围率先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养医,初步建立起新运行机制,目前,试点医院业务量和收入水平稳步提高,药品和医药耗材支出比例逐步下降,群众看病实际费用小幅下降。四是鼓励发展社会办医,鼓励医生多点执业,目前已登记多点执业医师968人。
(二)发挥考核导向作用,确保计划生育政策平稳实施。
一是加强领导抓落实。调整完善了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和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实现了工作责任的全覆盖。市本级共对4个属地厅局级机团单位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二是重在惠民明导向。将全市的各项普惠制度与对计生家庭的特惠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了计生特困家庭的保障水平,兑现“四项制度”奖励扶助,受惠群众约32.59万人,兑现奖励扶助金高达18.45亿元。三是以人为本优服务。实施免费婚前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三大病种产前筛查诊断项目,建立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防控体系,受惠群众70余万人。推进了《计划生育服务证》与市民卡融合工作,简化了办理程序。四是突破难点促整体。赋予社区网格员计生工作职责,延伸工作手臂。开展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专项活动和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深化流动人口计生区域协作,湖南、江西驻广州流动人口联络站相继挂牌开展工作。
(三)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上新水平。
一是不断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先后完成了广医一院就地改造二期工程、广医二院新门诊综合楼项目、惠爱医院江村院区扩建项目和市中医医院同德分院新建工程,推进了市八医院新址二期、广医五院临床教学综合楼项目一期工程和广医肿瘤医院医技影像大楼等项目建设。番禺中心医院、市一医院南沙分院、从化中心医院、花都人民医院、增城人民医院等一批医疗机构新建扩建项目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引导中心城区富余优质医疗资源加快向薄弱地区转移,医疗机构布局更趋合理,构建起15分钟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圈和30分钟农村居民卫生服务圈。二是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制定实施《广州市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结合等级医院评审和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做好平价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市属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广州实际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和医疗服务满意度第三方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逐步完善,调解成功率达85.2%。三是不断健全院前急救体系。新增南沙“120”指挥中心,形成以广州市“120”为中心,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南沙等5个区为分中心的广州地区院前急救指挥调度体系。农村镇卫生院全部完成了救护车配置任务,实现了农村地区救护车装备率100%,院前急救网络全覆盖。四是持续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95.89%的社区卫生服务站、97.52%的村卫生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26.49%;花都、海珠、白云等区成功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6个区通过复审,全市共有9个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开展中医医院等级评审, 3家中医医院被评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加强中医专科建设,新增国家、省重点专科项目5项、14项,目前共有国家、省重点专科9个、27个。推进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新增7家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全市共有9家示范单位。
(四)注重体系机制建设,持续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一是不断健全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统筹协调,构建长效防控机制,有效应对登革热、人感染H7N9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等传染病疫情;2015年,早部署,早行动,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坚持“防、控、治”并重,在周边国家和地区疫情增长的不利形势下,我市登革热防控成效明显, 全市共报告本地病例54例,与2014年同比下降99.9%,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严防死守,确保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零输入,受到国家的表彰。扎实推进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防治工作,重大疾病防治成效显著。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率达98%以上,传染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推进健康城市十五项行动,开展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实施重性精神病医院社区一体化工作。二是不断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应对突发事件,及时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建立起政府主导,卫生牵头,多部门参与、广佛肇清协同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成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形成准确快捷的信息分析报告系统。三是不断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财政补助从2010年的人均25元提高到2015年的50元,服务项目从11大项增加至12大项41小项,基本覆盖了居民生命全过程。落实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四是不断增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推进实施母婴安康行动计划,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儿科标准化建设,完善我市危重症孕产妇、儿童救治网络,市区重症孕产妇、儿童救治中心分别增加到23所、12所,实行孕产妇保健分类管理,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与综合管理效率,有效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五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颁布《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出台实施《广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新增3个国家卫生镇、13个省卫生镇,省市卫生村700多个;改造农村农户卫生厕所近2万户,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9%。组织各控烟执法部门检查各类单位(场所)近43万个,处罚单位(场所)34个、违法吸烟个人574人。
(五)强化人才科技保障,不断提升卫生计生治理能力。
一是落实“人才强医”举措。先后制订实施《广州市卫生局优秀科技人才管理办法》、《广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好委管优秀人才制度,至2014年底,原市卫生局局管优秀人才99名,2015年广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项目评审出医学重点人才120名,医学骨干人才21名。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大基层人才培养力度,共培训全科医生359人次,与英国伯明翰大学合作建设首批“中英全科医生服务培训示范基地”,深化广州市和伯明翰大学在医疗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完成了省安排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任务,共培训住院医师4775名。二是实施“科技兴医”战略。加大重点专科建设和科技创新力度,市属医疗机构创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7个,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特色优势的市医学重点学科12个,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与转化中心10个。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广东省科学技术奖41项(其中一等奖2项),获得广州市科学技术奖39项(其中一等奖8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近500项。三是推进“智慧卫计”建设。建立完善广州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联网医院全面启用广州市统一诊疗卡,统一预约挂号。先后开通“广州健康通”微信服务号、“手机应用APP”、支付宝等医疗卫生移动服务。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在全市151家助产机构启用。全市人口计生信息化综合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实现了多部门、多层级、跨地区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四是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代孕、整治放射诊疗等专项行动,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净化医疗市场。大力推进公共卫生监督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强,监管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五是开通了12320卫生计生服务热线,话务量占全省八成以上;2015年接受群众咨询、求助等4万多件次,有效化解大量医疗投诉、协同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开设了医疗专家在线,科学权威解答市民关于看病用药的困惑,进一步拓展了服务能力。
“十二五”期间,其他各项卫生计生工作协调发展。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法治行风、宣传报道和舆情应对、干部保健、对外交流合作、对口支援、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

I. 临沂计划生育局没上行风热线吗

它赶上吗? 那就是一群畜生 就个人是的 不叫人没得叫 它们根本不敢见光不敢上公众频道 再说了就是上了也是弄虚作假 这事我遇得多了 我同学就是记者 我问过 都是说得好但是没有一家媒体报道 曼说行风热线 就是焦点访谈 这些年你看到有报道计生委吗?》 天下乌鸦一般黑啊

J. 汶上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怎么样

简介:汶上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始建于1986年10月,全站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是集汶上县计划生育技术培训、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及计划生育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机构。曾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省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省级优秀服务站、达标服务站、县级示范站,省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市科技服务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
注册资本:532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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