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禁毒知识培训内容
一:培训的目的
1、 通过培训,让教师掌握学校开展禁毒的相关措施与方法。
2、 通过培训,让学生知道毒品的危害,种类,培养学生的禁毒意识。
二:培训的内容
(一)毒品的危害
1、吸毒对身心的危害
(1) 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 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
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
(2) 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
(3) 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
(4)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形肝炎,及令人担忧 的艾滋病问题。此外,还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疾病。
2、吸毒对社会的危害。
(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 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 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 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 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3) 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 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 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
无论用什么方式吸毒,对人体的肌体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1、静脉注射毒品
(1)静脉注射阿片类毒品的危害最大,后果严重而且是多方面的:不洁注射导致感染各种疾病,如细菌性心内膜炎,破伤风、败血病、横断性脊髓炎,并极易传染乙肝、丙肝等血清型肝炎。不洁注射是传播艾滋病毒的重要途径。
(2)注射阿片类毒品对人体的免疫功能有着直接和全面的损害。静脉注射毒品,最容易引发吸毒过量死亡,国内外大量的统计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2、肌肉或皮下注射毒品
注射部位的皮肤可能出现脓肿、感染、色素沉着、疤痕硬结等症状。
❷ 禁毒条例的要点解答
问:为什么要制定该条例?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同时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国务院规定。为了实施禁毒法规定的各项戒毒措施,全面规范戒毒工作,有必要在总结以往强制戒毒、劳教戒毒执法实践经验,以及禁毒法规定的其他戒毒措施的试点经验基础上,制定《戒毒条例》。 问:条例对自愿戒毒是如何规定的?
答:禁毒法对自愿戒毒作了原则规定: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吸毒人员主动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考虑到自愿戒毒与公安机关责令吸毒成瘾人员进行的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戒毒措施存在较大区别,为了体现对吸毒成瘾人员的关爱,引导其积极、主动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依照禁毒法的原则规定,条例专设一章,对自愿戒毒作了专门规范:
一是明确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
二是规定了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与自愿戒毒人员或者其监护人签订自愿戒毒协议,就戒毒方法、戒毒期限、戒毒的个人信息保密、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终止戒毒治疗的情形等作出约定,并应当载明戒毒疗效、戒毒治疗风险。
三是规定了戒毒医疗机构的执业规范,包括:对自愿戒毒人员开展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预防、咨询教育;对自愿戒毒人员采取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的治疗措施;采用的诊疗技术和方法,使用的药物、医院制剂、医疗器械应当科学、规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加强药品管理,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失滥用。
此外,条例还对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制度作了原则规定。条例规定,由本人申请,并经登记,可以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同时,条例授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具体的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管理办法。 问:条例对社区戒毒规定了哪些制度?
答:社区戒毒是禁毒法明确规定的一项戒毒措施。依托社区资源,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家庭的作用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戒毒工作以人为本的原则。条例依照禁毒法关于社区戒毒的原则规定,在总结各地社区戒毒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作了如下规定:
一是明确由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工作。
二是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落实社区戒毒措施;同时规定社区戒毒工作小组主要由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共同组成。
三是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应当采取戒毒知识辅导,教育劝诫,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就学就业就医援助等措施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管理、帮助。
四是细化了社区戒毒的决定、执行、变更、解除等环节的程序。
五是规定(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与社区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明确社区戒毒的具体措施、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条例规定社区戒毒人员应当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定期接受公安机关的检测,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日以上的须书面报告。
此外,条例还对禁毒法规定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作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界定,即社区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3次以上,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次以上或者累计超过30日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 问:条例对强制隔离戒毒规定了哪些制度?
答:禁毒法将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强制戒毒和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执行的劳教戒毒统一为强制隔离戒毒;同时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国务院规定。条例依照禁毒法的授权,对强制隔离戒毒作了如下规定:
一是明确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程序。条例规定,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需要设置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应当合理布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是明确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分别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并由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分段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体制。
三是规范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内部管理,规定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在入所检查、分类分级管理、所外就医、诊断评估等方面的制度。 问:条例对社区康复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禁毒法规定的社区康复措施的适用对象。
二是明确了戒毒康复场所的康复对象。条例规定,自愿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人员可以自愿与戒毒康复场所签订协议,到戒毒康复场所戒毒康复、生活和劳动。
三是根据戒毒康复场所集心理矫治、劳动康复、职业培训功能于一体的特点,规范了戒毒康复场所的管理,包括:戒毒康复场所应当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康复、职业技能培训和生产劳动条件;应当加强管理,严禁毒品流入并建立戒毒康复人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机制;组织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应当参照国家劳动用工制度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此外,条例还规定,对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并再次吸食、注射毒品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不得提前解除。 问: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规定了哪些法律责任?
答:一是对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行政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泄露戒毒人员个人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对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人员不依法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监督职责的行为,依法给予处分。
三是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条例在国际禁毒日公布施行,有哪些积极意义?
答:今年的6月26日,是第24个“反麻醉品的滥用和非法贩运国际日”,我们通俗地称为国际禁毒日,国际禁毒日由1988年第42届联合国大会确立,自1992年以来,每年都确定主题口号,以达到国际社会关注和共同参与的效果。今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青少年与合成毒品”。中国政府在国际禁毒日公布实施专门的戒毒行政法规,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禁毒的决心和力度,将对规范戒毒工作,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普及“爱生命、不吸毒”的禁毒意识,维护社会秩序,发挥重要作用。
❸ 学习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重点内容及方式方法有哪些
教育学中归纳分析的主要方法:
修辞法归纳分析
(一)教育研究资料的整理:
1、含义:资料整理是指运用科学的方法,将调查所得的原始资料按调查目的进行审核、汇总与初步加工,使之系统化和条理化,并以集中、简明的方式反映调查对象总体情况的过程;
2、意义:是对调查资料的全面检查;是进一步分析研究资料的基础;是保存资料的客观要求;
3、资料整理的步骤:
①审核,确保资料的质量,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②分类;是整理的核心工作;确定分组标志,进行整理和统计;
③汇总,把分散的资料集中起来;
(二)教育研究资料的定量分析
1、概念:主要采用数学方法(主要是数理统计分析),对获得的资料和研究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处理,以揭示所研究事物和现象的数量关系,掌握数量特征和数量变化,进而确定事物和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
2、定量分析的方法:
①数据描述。主要用于特征分析,通过一些概括性量数来反映数据的全貌和特征;分为集中量数(如平均数、中位数和众数)、差异量数(平均差、方差和标准差)、地位量数(百分等级分数、标准分数、T分数)、相关系数;
②数据推断。主要是用抽样的方式对样本进行研究,并从样本统计量对事物的总体做出统计的推论和估计;分为参数估计(点估计和区间估计)和统计检验;
(三)教育研究资料的定性分析
1、概念:是对资料的质的规定性做整体分析,主要采用逻辑方法,同时还要求对分析结果的信度、效度和客观度等可靠性指标进行检验和评价,以便对研究对象有整体性、发展性和综合性的把握;
2、过程:
①按照研究课题的性质确定定性分析的目标及分析材料的范围;
②对资料进行初步的检验分析;
③选择适当的定性分析方法,确定分析的维度;
④对资料进行归类分析;
⑤对定性分析结果进行信度、效度和客观度的评价;
3、定性分析的主要方法:因果分析、归纳分析、比较分析、系统分析。
❹ 禁毒活动内容及流程
禁毒工作方案
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我镇禁毒办将认真贯彻省、市、区禁毒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区禁毒委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禁毒法》、《戒毒条例》,坚持线索必查、案件必破、吸毒必戒、涉毒必治,扎实推进禁毒社会管理创新和禁毒文明大行动,大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设。
大力开展禁毒堵源截流工作建设年和合成毒品治理年工作,抓好社区戒毒(康复)和预防教育工作,以减少毒品危害为总目标,全力维护全镇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全镇上下努力工作,争取年终进入“禁毒优秀市镇”行列。今年我镇禁毒工作的具体目标是:
(一)全镇禁毒工作社会民意调查满意度同比力争上升5%。
(二)全镇新发现吸食海洛因人数稳中有降,吸食合成毒品人数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三)完成省、市、区禁毒委下达的各项禁吸戒毒工作任务。
(四)完成省、市、区禁毒委下达的各项缉毒执法工作任务。
(五)开展合成毒品专项治理,逐步实现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无毒害。
(六)突出抓好堵源截流工作,全力配合省、市、区禁毒委开展工作,推动堵源截流工作纳入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防管控毒品查缉工作体系。
(七)全镇禁毒预防教育覆盖面均达到95%以上、中小学达到100%、进城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等高危人群达到95%以上,娱乐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达到100%。
(八)深入开展“无毒社区”、“禁毒优秀镇”和“禁毒优秀村(居)委会”的创建工作。
(九)做好毒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
(十)根据省禁毒办《关于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加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完善禁毒办公室建设。抓好社区戒毒(康复)、新入组社区药物维持治疗以及安置戒毒人员就业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上失控的吸毒人员。
二、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夯实禁毒工作基础,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
1、巩固禁毒社会化工作格局。明确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的目标,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思路,落实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禁毒工作职责和义务,推动建设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依法履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组织架构和体系。
2、发挥禁毒委成员单位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对有关工作、目标、要求进行量化,进一步强化挂钩创建督导工作,并建立阶段性工作的汇报制度,认真履行禁毒工作职责,层层抓落实,切实形成禁毒工作长效机制。
3、加强禁毒工作督导机制。按照《省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全镇禁毒工作督导机制的作用。
4、加大禁毒经费保障。按上级的要求,将禁毒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保障,确保基本满足禁毒工作日常运作、禁毒执法办案、禁毒宣传各项活动开展、戒毒康复工作和涉毒举报奖励等工作的需求。
5、推进禁毒机构队伍建设。完善禁毒办公室配置,配齐配强禁毒专干,配备社区戒毒(康复)专职队伍。组织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开展专业培训。通过培训,确保各单位能有效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禁毒防毒职责,进一步充实基层禁毒工作力量。
(二)全力开展严打整治,狠抓合成毒品治理,加强堵源截流防控体系建设。
1、坚持严打斗争不手软。以打击跨区域贩毒团伙和零星贩毒为重点,以开展专案侦查为载体,以加强情报工作为基础,强化区域合作,落实“三级缉毒”破案机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狠抓情报网络建设。建立一整套情报网络运作机制,保持情报信息流程的通畅,情报信息运用的有效性和高效化,为侦查、预防毒品犯罪服务。
以打击零星贩毒活动为重点,把打击作为当前解决毒品问题的首要环节和核心手段,全力摧毁地下毒品分销网络。强化深挖和经营意识,抓住主要矛盾,攻坚克难,通过组织侦破一批毒品犯罪大案要案,打开突破口,力争禁毒工作整体推进。
2、抓好合成毒品专项治理。开展“扫毒”专项治理行动,按照结合“文化环境大整治活动”要求,以净化娱乐服务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环境为目标,以打击合成毒品犯罪活动为重点,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打击合成毒品犯罪专项行动。
3、完善娱乐场所禁毒管理。禁毒办、派出所、文化、工商等单位要深入推进娱乐场所涉毒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强化对涉毒娱乐场所的责任追究,及时将查处的案件进行备案和评议,及时利用处罚的典型案例对娱乐场所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实现累计打击,凡是被查处的娱乐服务场所及其法人代表、查获的吸毒人员都将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管理。
要将无照经营和有涉毒记录娱乐场所作为重点,拓宽情报线索来源,坚决防止娱乐场所毒情反弹。通过大力整治控制辖区公共娱乐场所合成毒品的滥用势头,逐步实现公共娱乐场所“无毒”。
4、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管理。针对外来贩毒人员多利用在其租住的中小宾馆、旅社房间内向吸毒者零售贩卖毒品的状况特点,派出所要结合日常治安管理工作加大外来人口暂住较为集中的中、小旅社、出租房屋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对暂住其中无正当职业的人员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旦发现从事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及时予以打击处理。
(三)创新管理,创建与整治有机结合,切实抓好禁吸戒毒工作。
1、规范禁毒创建工作。围绕创建“禁毒优秀镇”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禁毒优秀镇”和“禁毒优秀村(居)委会”的创建工作。
2、加强帮教队伍培训。逐步培养一支帮教骨干队伍,充分发挥帮教工作主力军的作用,在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内实有吸毒人员底数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分层次、分类别落实社区康复工作,及时掌握康复对象活动情况,严防复吸。
3、加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根据《禁毒法》规定、省禁毒委《关于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意见》的指示和市、区禁毒委的要求,建立完善常禁毒办公室,配备禁毒专管员队伍,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落实到位。
4、严格管制易制毒化学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物。镇禁毒办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好《易制毒化学药品管理条例》、《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麻醉药品管理条例》。
(四)强化新形势下的禁毒教育宣传,进一步加强预防阵地控制,增强禁毒宣传教育实效。
1、加强禁毒文化建设。继续深入贯彻国家十八部委《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把禁毒宣传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抓好禁毒宣传进单位、进校园、进场所、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的“六进”活动,大力弘扬禁毒文化。
2、开展青少年防范合成毒品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学校、文化、团委、妇联、司法、工会等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合成毒品专项治理行动,以青少年等易染毒高危群体为重点,加大宣传合成毒品危害。要进一步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在校园落实防范合成毒品专题教育2课时,同步推进“不让毒品进校园”与“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活动。
3、开展集中性与经常性相结合的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加强“6.3”、“6.26”等重大节日期间的禁毒集中宣传,认真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
要坚持“创新形式、突出亮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的禁毒宣传教育方针,紧紧围绕“依法禁毒、构建和谐”的主题,以“宣传《禁毒法》、《戒毒条例》、《经济特区禁毒条例》、合成毒品危害、普及娱乐服务场所毒品知识”为主要内容,镇禁毒办成员要坚持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采用各种措施,整合各方资源,联合做好“不让毒品进我家”、“不让毒品进校园”、“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等禁毒宣传品牌活动,掀起禁毒宣传高潮。
5、巩固基层禁毒宣传成效。各村(居)委会要设立并更新禁毒宣传栏,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农民群众和青少年学生到禁毒教育馆参观受教育,切实提高边远农村群众禁毒教育覆盖面。
6、积极推进禁毒宣传工作社会化进程。要以开展“我为禁毒捐一元”活动为平台,不断创新宣传模式,强化主流文化引导,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的积极性,切实提高禁毒宣传实效。
7、不断推进禁毒志愿者建设工作。共青团、妇联组织要不断建立、发展和壮大禁毒志愿者队伍。健全招募、管理、培训和奖励机制,充分发挥这些机制在禁毒宣传、社会帮教等工作中的作用。举办防范合成毒品知识培训班和禁毒专题讲座,重点针对学校师资骨干、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开展培训。一是确保禁毒宣传进课堂,普及宣教合成毒品危害性等禁毒知识,努力遏制未成年人染毒态势。二是进一步加大易涉毒场所宣传力度,做到宣传到位,责任到人,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