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通过什么能了解井下电动铲运机工作原理
您公司如果购买了井下电动铲运机,厂家会提供相关的资料,最重要的是以下三种:1、图纸(包括液压原理图、电气原理图和电缆装配图),一般页数不会太多,最复杂的也就90页左右。其中主电路图一般3至7页,液压原理图一般都是一页。2、备件手册(包括整车所有备件的安装位置,编码等等)。3、操作手册,这本书是帮助理解车辆各方面功能的,也包含部件维护保养、备件更换等等各种情况的标准操作步骤。
您如果手中有这些手册,那了解起来就很方便了。但是想要精通故障处理,就要花心思仔细研究这三本书,尤其是液压原理和电气原理,必须要融会贯通!当然,能在厂家那多培训几次进步会很快。
这一些图纸等虽然不是机密,但是厂家一般只提供给客户,不会轻易外传。
纯手打,望采纳。
B. 全员设备管理的第二步推进计划咋样写
摘要 篇一】设备管理工作计划怎么写
C. 铲运机的发展成就
铲运机的发展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18世纪就出现了马拉式铲运机,其铲运斗置于地面,用马拖拉,运距约15~50m。1883年制造出轮式全金属铲运机。1910年,美国制造了拖拉机牵引的专用铲运机。前苏联在20世纪20年代以后成批制造轮胎拖式铲运机。
1938年美国制造出自行式铲运机。1949年制造出双发动机铲运机,20世纪60年代制造出了链板装载式铲运机和世界上最大的铲运机(其斗容量为200m3)。 与第一代自行式铲运机相比,CL7自行式铲运机的产品档次发生了质变,开创了我国铲运机的一个新时代。
铲运机在中国的荣耀史
中国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铲运机的研发。1961年4月,郑州工程机械制造厂一机部工程机械研究所和厦门工程机械厂(分别为宇通重工、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和厦工集团的前身)成立联合设计组,参考国外样机,研制开发我国第一代自行式铲运机。同年8月完成设计。1962年12月22日,中国第一台自行式铲运机样机C-6106在郑州工程机械制造厂诞生。
铲运机能单机同时具备铲运和运输功能,特别当运送距离在二三百米至一二千米时,它的作业经济效率明显优于其他机械组合的施工效率。鉴于此,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铲运机的研发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1963年8月,根据国家科委“1964年新产品重点控制项目”计划,郑州工程机械制造厂与一机部工程机械研究所成立联合设计组,开发设计CL7自行式铲运机。1972年试制的CL7自行式铲运机,采取液力机械传动,它的铲斗各部分动作也改为用液压油缸控制,与第一代自行式铲运机相比,CL7自行式铲运机的产品档次发生了质变,开创了我国铲运机的第一个新时代。该机代表了当时中国机电产品的最新水平,于1975年6月送到德国科隆参加国际展览;并在1978年获得了全国科技大会奖。1978年10月,根据一机部要求,2台CL7自行式铲运机在拟建青藏铁路的格尔木至西大滩一段,进行了我国工程机械在高原筑路的首次工业性试验。
几十年后的今天,当初承载者使命和荣誉的铲运机却在苦苦挣扎。虽然铲运机在铲运运输作业中具有相当的经济性,但却被挖掘机或是装载机加自卸车的组合模式所代替。根据统计,在美国,铲运机完成了土方量占土方工程总量的40%。
D. 请问谁有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历年考试题及答案请发给我,谢谢 QQ:309282145
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历年考试题及答案
E. 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谁知道啊
第一部分
总则
一、本办法适应于在XXXX井下施工的所有采掘工程,生产技术部代表矿部行使采掘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职能。
二、各施工单位必须有完整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
三、施工单位按照总体设计和单体设计要求,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报请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批准,接到技术指令单或开工通知单后方可组织施工。
四、必须严格按照设计组织施工。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时,可按变更、补充设计施工。严禁无设计施工、不按设计施工或私自变更设计进行施工。
五、每月生产作业计划下达后,各施工单位要根据矿部下达的生产计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完成作业计划。必须在22日前将生产计划实施方案、措施和劳动组织情况报生产技术部。按照生产计划落实班组,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六、采矿车间施工的采掘工程,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外委施工单位施工的采掘工程,由本单位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
七、每季度召开一次采掘工程质量分析会。对本季度完成的采掘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考核评比,对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总结。
第二部分
施工管理规定
一、施工人员必须在接到技术指令单或开工通知单之后方可开始施工,严禁不按设计施工、无设计施工、私自变更设计施工或在工程技术人员没有放点、进行技术交底的情况下私自施工。
二、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技术人员现场指导进行施工。现场情况发生改变,必须及时、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生产技术部相关技术人员,并按照变更、补充设计或新的技术指令组织施工。
三、施工中必须接受安全环保部、综合计划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专项管理,并接受质检、监理部门的监督,施工资料随工程进度同步完成。
四、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XXXX相关规定,坚决做到“不安全宁勿生产”。
五、应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六、施工中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降低贫、损“两率”、降低材料消耗,严格成本控制。
七、施工材料、设备等必须有合格的出厂检验证明。
八、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接受有关的安全、技术培训。
九、所有掘进工程要求必须一次成巷。设计有水沟的巷道,水沟与大巷一起掘进,水沟距掌子面的距离不超过30米。
十、所有正在施工的掘进工程及采场,必须排险彻底,照明充足。
十一、加强通风管理,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局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压入式通风不得超过10m;抽出式通风不得超过5m;混合式通风,压入风筒的出口不得超过10m,抽出风筒的入口应滞后压入风筒的出口5m以上,严禁用高压风进行通风。
十二、加强爆破管理,按规定要求设好爆破警戒。
第三部分
现场管理考核规定
一、采场不按设计回采,超宽度和高度施工,造成塌方,使采场不能进行正常回采,或者由于没有及时落实安全措施而使采场塌方冒顶,无法按原设计施工的,由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按矿量损失程度对责任人处以200~2000元罚款。
二、回采过程中,由于主观原因引起超挖,造成的毛石混入,对责任人每吨罚款30元,欠挖造成的矿石损失,对责任人每吨罚款50元。
三、采掘工程施工中违规向相邻采场尾砂一侧挤压爆破。每次罚款200~500元。
四、风、水管路、线缆吊挂按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执行。达不到标准化要求或出现漏风、漏水、漏电现象,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200元。
五、凡出现影响生产超过24小时的情况,按生产事故进行处理;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根据对生产的影响程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六、充填管理
1、采矿车间充填管架设人员未按要求架管或架管不牢固,每次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
2、充填过程中因板墙封闭不牢固而造成跑浆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500元/次;造成分段巷、采场出矿巷等严重污染的,罚款2000~20000元/次;并负责巷道清理,清理费用自理。
3、对于充填管跑漏浆,给予采矿车间每次罚款200~500元,造成严重污染的,罚款2000~20000元/次;同时负责清理,清理费用自理。
4、因充填不接顶造成安全条件恶化、施工难度增大,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调查落实责任,不接顶连续长度不足3m的不予考核;3m以上6m以内的罚款500元/次;超过6m的罚1000元/次,同时支护费用由采矿车间负责,应该进行补充充填而未补充充填的,每次罚款1000元。
5、采场验收后无特殊要求时,须在48小时内将板墙封堵完毕,等待充填,否则每拖延一天罚责任单位200~2000元。
七、由于主观原因造成采场混凝土假底质量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0元,并由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一切补救费用。
八、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掘进工程,除责令整修外,视具体情况按100~300元/米进行处罚。属自然因素造成的超采、塌方等,施工单位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由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确认是否免于考核。
九、对粉矿损失较大的Ⅴ#矿体采场,正常情况下须清理至尾砂面以下0.3m,为控制粉矿流失,每次验收均须取样化验,特殊情况下按照地质技术人员要求现场决定。
十、采掘工程施工时必须采用控制爆破技术。并按设计打锚杆、锚网。现场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施工的作业面,除责令改正外,在工程验收时按验收规范进行相应处罚。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每次罚款500元。
十一、回采过程中应合理布孔,减少大块产出率。大块产出率超过15%时,每次罚款200元。
十二、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矿毛分离工作。铲运机司机、卡车司机及采区主管须正确回答生产技术部检查人员的提问,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对将毛石混入矿石或将矿石混入毛石中的人员,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并对相关领导进行连带责任考核。
第四部分
现场技术管理规定
一、采矿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施工前必须按设计下达《采掘工程开工通知单》和《采掘工程技术指令单》,分别交于施工单位负责人及现场施工负责人。
二、测量技术人员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进度情况,中、腰线须跟进及时,距掌子面分别不超过30m、15m;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须及时掌握矿毛变化情况,标注矿、岩边界,并根据现场变化情况下达矿毛信息通知单。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生产进度及现场安全情况,做好生产纪录,严格按照生产作业计划和设计监督、指导采掘生产。
四、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人员未按技术指令或《采掘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要求施工,须及时发出整改指令单,落实考核。
五、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原因影响生产时,要及时汇报安全环保部及有关领导,共同研究和解决现场存在问题。
六、在现场技术指导中,发现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设计中存在缺陷时,及时向有关技术人员提出,完成设计修改、变更。并及时向施工人员下达修改变更后的技术指令单。
七、在现场技术指导过程中,因作业条件发生变化,要及时调整本区段的生产作业计划。
违犯以上要求,视情节每次给予100~1000元处罚。
第五部分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一、掘进工程执行《岩金矿山测量规范》和《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标准,具体允许偏差范围为:
1、主要大巷的中线方向偏差≤0.2米,规格偏差≤0.1米,坡度偏差±1‰;
2、川脉及探矿巷道中线方向偏差≤0.3米,规格偏差≤0.2米,坡度偏差±2‰;
3、切采巷道、采场爬道中线方向偏差≤0.4米,规格偏差≤0.3米,坡度偏差±3‰;
4、所有巷道底板距腰线的距离误差≤0.1米。
5、硐室掘进。
一般硐室的工程进尺,以m3为单位,实际开凿断面与设计断面比较(长、宽、高)正差不得大于0.2m;特殊硐室工程,按设计允许误差标准执行,对超出标准的工程量,不予验收,并以质量事故追究责任。
6、所有掘进工程不得欠挖;欠挖工程必须修复。
二、采场回采时须严格按照单体设计及分层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采场采幅及采高不得超欠设计0.3米,超出规定的采矿量不计工程量。
三、控制爆破。
1、炮眼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布置。
2、孔间距要求:掘进工程周边孔间距不大于0.7m,排间距不大于0.6m;采矿工程周边孔间距不大于0.8m,排间距不大于0.6m。
3、采场回采,要求顶板呈拱形、两帮直立,半孔率不小于50%。
四、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以前通知生产技术部及其他相关单位到现场核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隐蔽,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手续。
五、混凝土浇注和喷射混凝土工程按照《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混凝土支护工程除责令整改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2000元。
第六部分
采掘工程验收规定
一、采场验收小组由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采矿车间副职以上领导,施工单位负责人,采矿车间充填工区主管,生产技术部地、测、采技术主管共同组成,生产技术部为组长单位。工程验收时无正当理由缺席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二、采场验收坚持“五不”原则:
1、无计划、无设计或未按设计施工的采场。
2、非安全因素影响,采场回采边界未达到设计要求。
3、非安全因素影响,采场未清理干净。
4、未经验收而在采空区内堆积废石、杂物或做封闭工作,以致影响正常验收的。
5、采场内无照明或照明达不到要求。
凡属上述情况之一的均视为验收不合格采场,并处以200元罚款,经整改后再进行验收,再次不合格罚款500元。影响生产接续时根据程度加大罚款力度。
三、掘进工程月底验收,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技术部、综合计划部、安全环保部、采矿车间副职以上领导、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单位工程需质检、监理部门、设计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参加。属下列情况之一,不予验收或按不合格工程进行处理:
1、无计划、无设计而施工的工程。
2、未经测量人员标定中、腰线而自行施工的工程。
3、已正式通知停止施工而继续施工的工程。
4、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工程。
5、返修不合格的工程。
6、主要巷道水沟、各种管、缆、线眼未与掘进工程同步施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工程。
7、所有正在掘进的工作面,除有一茬炮的岩石堆存外,其余都应出净。掘进面施工结束最后一茬炮必须清净,否则不予验收。
每出现一次不合格工程罚施工单位200元,经整改后再进行验收,再次不合格罚款500元。影响生产接续时根据程度加大罚款力度。
四、验收主要内容。
l
掘进工程
1、工程中线、腰线偏离情况。
2、控制爆破效果。
3、外观、超挖、欠挖。
4、安全文明标准化情况。
5、辅助工程(水沟、通风、支护)施工情况。
6、现场杂物清理及废旧物资回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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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场验收
1、上下盘边界是否到位。
2、采场顶板、两帮超欠挖情况。
3、中心线偏离程度。
4、控制爆破应用效果。
5、整体安全情况,排险是否彻底,支护是否到位。
6、废旧物资回收是否干净。
7、采场矿石清理情况。
8、采场内照明条件。
9、是否具备充填条件。
五、采矿工程验收时,按主要工程内容完成情况分别给予下述奖罚:
1、半孔率达到70%以上,矿石清理干净,采场内无浮石,按设计打锚杆、锚网,损失率、贫化率低于设计指标的采场,为优质分层,奖0.3元/吨;
2、半孔率为50%~70%,矿石清理干净,采场内无浮石,按设计打锚杆、锚网,损失率、贫化率低于设计指标的采场,为合格分层,不予奖罚;
3、半孔率低于50%,采场超挖,损失率、贫化率高于设计指标的采场,为不合格分层,视情况进行0.1~0.3元/吨的处罚。
六、掘进工程验收时,根据控制爆破完成情况分别给予下述奖罚:
1、外观规整、两帮直立、半孔率达到70%以上或孔间距低于60cm的工程,为优质工程,奖3元/ m3;
2、外观规整、两帮直立、半孔率达到50%~70%或孔间距60~70cm之间的工程,为合格工程,不予奖罚;
3、外观不规整、半孔率低于50%或孔间距大于70cm的工程,为不合格工程,视情况按3~5元/m3进行罚款。
第七部分
其他规定
一、本办法中有要求而无明确考核金额的,视具体情况每项罚款200~1000元。
二、本办法自2007年12月21日起执行。原与采掘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相关的规定即行废止。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生产技术部。
F. 巨型轮胎的技术管理
卡车轮胎的使用技术和安全管理
摘要:根据卡车轮胎和工程设备轮胎使用的特殊性,分析了卡车轮胎和工程轮胎的组成和结构,并提出了卡车轮胎和工程轮胎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方法
2. 工程轮胎的分类及适用车辆的类型
2.1工程轮胎的分类
(1)按轮胎的构造不同分为有内胎和无内胎的2种。
(2)按轮胎的空气压力大小分为高压胎和低压2种。
(3)按胎体结构分为斜交轮胎和子午线轮胎两种。斜交轮胎,胎体的帘线方向与轮胎的中心线(圆周方向)方向成35°角。子午线轮胎,胎体的帘线方向与轮胎的中心线方向90°角,帘线的这种分布情况很像地球上的子午线,故称子午线轮胎。
(4)按照胎面花纹分为普通花纹轮胎,混合花纹轮胎和越野花纹轮胎。
2.2 适用车辆的类型
工程轮胎适用的车辆见表1。 车辆类型 用途 车辆名称 要求特性 运输机械 运土沙砾岩石、煤等 卡车 耐热性、耐磨耗性
抗冲击发热爆发性 平路机械 整平、平路 平路机 地面附着力、操作灵敏性(直线行驶稳定性) 装载及推土机械 装载及推土 装载机推土机 抗割裂性、耐磨耗性 压路机械 压实 压路机 耐油性、抗割裂性、耐磨耗性 3轮胎的合理使用
3.1控制轮胎的温度
轮胎的温度对矿用汽车极为重要。由于载重的原因,胎侧受到伸张和压缩,胎体内部的帘线之间产生屈伸,胎面和路面的摩擦,下坡行驶时频繁的刹车,致使轮胎温度的升高。胎温的升高,对轮胎的使用寿命有很大的影响,它能促使橡胶的老化产生龟裂,降低其物理机能,帘布层间产生分离,缩短使用寿命。
为防止轮胎使用温度高出规定,造成轮胎早期的损坏,国外轮胎厂家制定了按使用条件和轮胎的TKPH值选择使用轮胎的方法。轮胎的TKPH值是反映引起轮胎温度升高诸因素影响关系,表示轮胎生热限度,用来限定轮胎使用工况的一个指标。目的是使轮胎在使用过程中不出现高温从而使使用寿命延长;对轮胎的使用载重,行驶速度限制在轮胎的工作能力相适应的范围内。因此,每一种规格的轮胎都有一个确定的载荷速度极限值,即TKPH值。只要按TKPH值选择使用轮胎,就可以有效地延长使用寿命。
3.2标准的充气压力
不按轮胎规定的标准气压充气,是造成轮胎早期磨损和损坏的主要原因之一。轮胎气压的高低都影响轮胎的使用寿命。
(1)当轮胎在低气压情况下使用时,其径向变形,胎体内的帘线产生较大的变应力和变形,这样就加速了帘线的疲劳损坏。低气压滚动时,将会导致胎温的急剧上升,轮胎与地面之间的相对滑动增大,摩擦产生的热量多,使胎温增高,这样就引起轮胎局部脱层和帘线松弛。气压过低时,轮胎与地面的接触面积增大而降低接触压力,形成胎肩磨损大,胎面磨损小
。轮胎花纹凹部在低气压状态下,最容易扎入石头,引起机械性的损伤。
(2)轮胎气压过高将使轮胎的帘线受到过度伸张,加快了帘线的疲劳过程,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又将引起帘线拉断,造成早期破坏。碰到障碍物时,胎体易爆。气压过高轮胎接地面积变小,接地部位胎面压强增大,胎面中部磨耗加快。
4.轮胎的科学管理
合理正确的管理和使用轮胎,适时的保养和修补轮胎,最大限度的延长轮胎的使用寿命,降低运输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1轮胎的管理
(1)配备专业人员,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轮胎的组装、拆卸、维修和保养是比较专业的工作,而且也是高危工种,所以从事轮胎维修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具有一定维修技术的人员方可进行轮胎维修作业。
(2)轮胎的验收和保管。轮胎到达现场后要指定专人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每条新轮胎质量都达到要求。轮胎的存放对保证轮胎的质量很关键,如果轮胎长期暴露在室外,轮胎的橡胶会急剧老化,轮胎的使用寿命会大大降低。所以要按以下要求对轮胎进行保存确保轮胎的使用寿命:①将新胎保存在室内冷暗干燥处,用防水油布覆盖。②远离电器设备。③不可与汽油等油类放同一房间或相邻房间。④不可积成堆垛,垂直存放。
(3)建立轮胎卡片。每台卡车都要建立相应的轮胎档案和轮胎卡片,作好详细准确的轮胎跟踪记录,对每一条使用中或下车轮胎的运行时间或运行公里数都要详细掌握。
(4)轮胎的考核。为了加强司机的操作水平和责任心,给操作司机制定合理的轮胎使用奖罚制度,通过轮胎奖来促进司机加强保护轮胎的意识。
(5)加强道路的维护。道路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轮胎的使用寿命。首先,矿山道路的各项指标都要符合规定标准,坡道的角度,转弯处的弯度,路面的拱型度等。然后是道路维护设备的投入,加强平路机和胶轮推土机司机的责任心,作好装车位(铲窝)和排土场路面的维护尤为重要。
4.2轮胎的保养
(1)抓好例行的保养,气压的测试等。每日对轮胎的外观进行检查,发现小的石头扎入及时取出;避免石头扎入或者产生局部的割伤剥离;保持轮胎在冷态状况下的标准气压值。
(2)前束的调整。卡车前束的正常与否很重要,如果前束不正常它会造成两前轮局部急剧磨损。所谓前束不正常就是两前轮不平行,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前轮内八字和外八字形状。它的后果是出现轮胎偏磨,轮胎提前报废。所以要经常测试两前轮胎两侧的花纹深度,发现磨损异常,及时安排调整前束。
(3)轮胎的换位。使用好轮胎,发挥每条轮胎的使用价值,轮胎在使用一定时间后要进行合理的换位,使胎面受到均匀的磨损。在矿山,尤其是前轮换位更为重要,涉及到安全。一般前轮花纹使用到新胎40%左右后即可进行换位。拼装到后轮上的两旧轮胎相互之间花纹的高差也不能超过15 mm,尽量是同一厂家的轮胎拼装在一起。
5轮胎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
按规定气压充满气体的轮胎,相当于一个高压容器,如果造成气体的急剧释放就会发生爆炸,会对设备或人员造成损伤。所以在维修轮胎时要严格按照轮胎维修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且要严格遵守以下安全注意事项。
(1)进行轮胎维修的人员要经过专业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在进行轮胎维修时必须要有2人以上才可进行作业。
(3)在进行轮胎维修时必须要穿戴好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
(4)进行轮胎维修作业时要在划分的安全作业区域内进行,场地平整干净稳定,远离高架线路和车辆行人。
(5)进行轮胎维修的车辆必须完全卸载,通知司机制动、熄火,挂牌打掩后开始作业。
(6)在处理双胎夹石时,必须双胎都要放气后才进行处理。
(7)在更换裂纹的挡圈或轮辋时,即使是里侧轮胎也必须进行双胎放气。
(8)安装修补的轮胎时,轮胎补片不允许安装在轮胎的外侧,一侧不能同时安装两条修补胎。
(9)拼装在后轮上的两条轮胎必须是同一厂家、同一型号的轮胎。
轮胎维修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严格执行《轮胎管理条例 》的各项规定
2. 卡车在进出车间时,需专人站在驾驶员的一侧指挥
3. 轮胎工程车一次只准运输3700R57以上巨胎一条,运输轮胎是严禁用叉车或其他起重设备触碰轮圈部分
4. 用工具车拖空压机时必须插好锁稍运行速度不超过10公里∕小时
5. 拆装所有车辆轮胎时应将该车停放在地势平坦,周围无障碍,上空无高压线,停机熄火制动打掩
6. 拆装载重85T以上的重型卡车轮胎,推土机、前装机、等大型设备的轮胎是,除了用千斤顶支车外,还应设安全支撑墩,接触面应该置木板,以防止打滑,作业是要专人指挥专人操作
7. 拆装任何车辆轮胎,不管是单轮还是双轮,只要是热剥离,割伤剥离,局部磨损、轮辋组件损坏等故障,轮胎需把气放尽后,方可进行拆装工作,包括非轮胎故障原因需拆轮胎如换前悬挂,电动轮等项工作
8. 在安装轮胎时,双轮匹配轮胎不能大于10MM
9. 在使用轮胎服务车拆装轮胎时,应将液压支架放下,并支放平稳
10. 在拆装789开车 3#或6#时严禁启动行车
11. 更换的170D 730E 685E 卡车轮胎载重运输一次或必须下车间进行二次紧固
12. 在组装分解轮胎时,拆装“O”型环时,严禁用手代替工具去取“O”型环
13. 严禁在卡车上组装分解轮胎
14. 轮胎安装在轮辋时,严禁在轮辋上施焊
15. 开裂和变形的锁圈、法兰、座圈必须按规定报废,不得重复使用,而妥善保管,防止损坏。组装轮胎时锁圈和锁圈槽必须清理干净,不得有油污,铁锈等,锁圈及锁圈槽必须配套
16. 充气时要勤测气压,专人看护,以防止充气压力过高发生意外事故
17. 在充气过程中要密切关注锁圈及锁圈槽状况,在充至10-20PSI时,需停至充气,再次检查紧固锁圈一次,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充气,在充气过程中严禁轮胎上面摆放各类工具及物品
18. 取轮胎夹石时,轮胎必须放气,必要时拆卸轮胎
19. 影响安全的故障轮胎,必须马上放气
20. 不准在采掘工作面检查气压
21. 在其他现场检查气压时,必须与司机取得联系,检查完后,待全部人员撤离后,方可通知司机开车
22. 对于低于标准气压50%且连续充气的轮胎一定要认真检查、分解开,查明原因再组装充气
23. 轮胎气压一定认真检查,特别是轮胎高气压时,一定要在安全地点停放12小时待轮胎冷却后,方可调整气压
巨型轮胎在雨雪季节中损伤原因及对策
摘要:巨型轮胎是露天煤矿大型生产运输工具的主要消耗品。近几年,国际轮胎市场为卖方市场,价格逐年攀升,而且货源十分紧缺,且我国巨型轮胎生产尚未成熟,只能依靠进口。因此国内一些露天煤矿的正常生产受到限制。本文以平朔露天煤矿近几年巨型轮胎损伤原因为依据,以雨雪两季中巨型轮胎常见损伤原因作以解析,并提出相关预防措施。提高预防雨雪两季中巨型轮胎损伤防范能力。是保障安全生产和降低成本一项切实可行的措施。对于矿山管理好、使用好、维修好巨型轮胎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巨型轮胎,割伤剥离,局磨,冲击爆裂,预防措施
0 引言
轮胎直径为2.6m、宽0.8m以上或者规格为27.00R49以上,均可称为巨型轮胎。平朔露天煤矿作为国内煤炭行业的巨头之一。各种先进的重型采矿运输设备占很大的比例。拥有世界著名品牌CAT,KOMATSU等重型运输卡车200余台,其特点为:工作效率较高,但维修成本相对较高,而这些运输卡而这些运输卡车最昂贵的材料备件为巨型轮胎。目前,平朔矿区所使用的巨型轮胎型号有:27.00R49、36.00R51、37.00R57、53/80R63 4种规格。其中,为KOMATSU930E卡车配套的53/80R63轮胎一条价格高达近30万元。据统计:平朔矿区每年消耗的巨型轮胎就达1000余条,价值近亿元,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巨型轮胎的价格在近几年国际轮胎的市场上逐年攀升,而且货源紧缺。所以说巨型轮胎使用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卡车能否正常运行,关系到采矿成本,原材料消耗。作为露天煤矿主要消耗品的巨型轮胎,其安全性能和成本降升,已被人们日益关注。只有对轮胎正确地使用和完善的管理,才能保障卡车正常出动,只有减少巨型轮胎的损耗,才能节约生产成本,而且也对安全生产起着重要作用。
雨雪季节是轮胎损伤最为严重的季节。据平朔矿区近几年巨型轮胎报废记录中不难发现,在这两个季节中巨型轮胎报废数量尤为突出,约占全年巨型轮胎报废总量的65%以上,以上数据充分说明雨雪两季中轮胎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加强两个季节对巨型轮胎管理就能把轮胎损伤减少到最少,为全年节约轮胎成本打下结实基础。
1 损伤原因分析
在雨雪季,重型卡车在湿滑泥泞、结冰的道路上行驶会给安全生产带来一定的隐患,而且对巨型轮胎的寿命也会造成影响,下面就卡车在雨雪天气中行驶,给巨型轮胎造成的几种常见的损伤进行介绍。
1.1割伤剥离
割伤剥离是指巨型轮胎在运行中割伤后没有及时拆卸修补,而是继续运行一段时间后引起轮胎胎面局部剥离、脱空、掉块等现象。据统计,平朔矿区每年雨雪季节因割伤剥离报废的巨型轮胎约占全年报废总量的30%以上。目前,平朔矿区所使用的运输重型卡车轮胎均为钢丝子午线轮胎,其运输干道均为不平整的碎石路面,由于部分路段尖石裸露或路边石块锐利,如遇雨雪天的时候,其运输干道容易积水、积雪、积冰现象,这就加速了石块与水割伤轮胎的能力。如遇天气状况不好,司机对路面情况了解不够,极易在卡车碾压下割伤轮胎。如果发现不及时,卡车在行驶中轮胎所承受的应力不均匀,导致伤口扩散,由于空气,水的渗透力强,在雨水或雪水的冲刷下渐渐的随着轮胎伤口渗入钢丝层,使钢丝层迅速被氧化、锈蚀、折断,与胎面胶渐渐分离,从而使伤口不断增大,加深。如果不及时修理的话,就会造成轮胎局部剥离、掉块、直至报废,是轮胎早期损坏的具体表现。如果在轮胎没有漏气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那是大错特错,轮胎伤口因表面剥离,脱空已经不能抵抗外来的冲击,如遇异常割伤、碰撞会导致轮胎爆裂,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的隐患。
1.2局磨
局磨俗称局部磨损,由于轮胎花纹凸缘故磨耗能量不均匀而引起的胎面磨损,具体表现为胎面局部磨平,外露钢丝等。据统计,平朔矿区每年因局磨报废的巨型轮胎约占全年报废总量的30%以上。这种磨损直接破坏轮胎结构对轮胎寿命是致命的。如果出现这样的磨损,轮胎既不能修补,又不能翻新,只有报废。产生轮胎局磨现象在雨雪季最为突出,主要因为雨天、雪天路面湿滑,偶尔会有结冰现象。卡车在起步、制动、上下坡时轮胎都会产生滑移现象。直接导致轮胎窜位、跑偏,而且对轮胎的耐磨性和胎体强度损害是非常严重的。根据平朔矿区实际情况,部分驾驶员在起步时速度提得很高,这样就造成轮胎的前进推力大于附着力,轮胎就会产生原地打滑;卡车在载荷状态上坡时,后轮因此超负荷,卡车随轮胎产生横向和纵向滑移,这种现象通常被驾驶员称为“汽车掉屁股。”卡车在制动时,最好采用点刹方法。若卡车紧急制动,轮胎与地面受摩擦温度会急剧上升,直接破坏了轮胎的各项性能,长时间制动使轮胎某一块胎面胶就会越磨越平,直至露出钢丝层,最后使轮胎胎面与地面失去圆周滚动作用,这种现象充分说明轮胎已经局磨。另外,卡车前行的惯性力将由胎体内搓切应力消耗,严重损坏了胎体结构和强度,造成胎面花纹沟深浅不等。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对于因局磨原因损坏的轮胎要坚决予以报废,决不能凑合使用。
1.3冲击爆裂
当轮胎在负载中撞到一个物体时,就会引起急剧变形,并在胎体部产生非常大的应力集中,那么轮胎就有可能受到损伤。如果这种碰撞恰好发生在卡车超载、超速的情况下,轮胎撞到尖锐的石头或障碍物时,所承受的应力和变形过大时,往往会导致轮胎爆裂。据统计,平朔矿区每年雨雪季节因冲击爆裂报废的巨型轮胎约占全年报废总量的5%以上。虽然所占比例不大,但这种损伤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隐患。以下情况同样也会发生轮胎冲击爆裂,如:胎体部分钢丝损伤、局磨、割伤、剥离等。轮胎冲击爆裂对重型卡车损伤是极其严重的,巨型轮胎爆裂一般都发生在运输卡车后轮,当其中一侧某一条轮胎突然爆裂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轮胎爆裂的一瞬间,产生的冲击波会严重伤害周围的人或设备以及周围环境,待各种情况清楚后再下车检查。如果是重载情况下,应立即把货排净,回维修车间检查处理;如果发生在卡车的两个前轮,当其中的一个轮胎爆裂后,可能会导致重型卡车翻车、大梁扭曲,悬挂和羊角轴严重损坏等,直接损失是不可估量的,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隐患。
以上3种轮胎损伤原因都是雨、雪两季最为常见的。轮胎损伤直接影响着使用寿命,而且也关系到安全生产和成本消耗。只有科学、安全、正确使用轮胎,才能使之发挥其最大的经济效益。
2 预防措施
2.1平整干道,净化路面
在平朔矿区,部分装载场与排土场运距长,如遇高温天气,直接可以导致轮胎热剥离现象;运输干道路面凹凸不平、尖石随处可见,不时还从卡车上滑落,如果在下雨、下雪时很容易积水、积雪、结冰,不及时清理会造成轮胎割伤,甚至冲击爆裂。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轮胎的正常使用。俗话说的好:“修路总比修车好”建议有关部门合理调整装载场与排土场的运距,减少弯道,降低坡度,全面开展矿坑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尤其是针对运输干道的工作,首先应有足够的宽度,在平整的基础上,应以运输干道中心为基点,向两边以3%的坡度延伸,防止路面积水冻冰,并在道路两边挖排水沟,把雨雪季因道路积水造成轮胎损坏现象彻底解决。并且实行运输干道包干责任制,加强平路机、推土机对现场道路平整和维护工作。
2.2强化措施,确保畅通
在雨雪天气时,卡车在上、下坡或转弯时均出现卡车滑移、轮胎空转等不良现象,尤其是在运输黄土的工作面最为突出。这些问题都会给卡车和轮胎产生严重损坏。建议在下雨、下雪时,充分利用铲运机在对运输干道、坡道、弯道处铺洒石子,使轮胎增强与地面的摩擦力,尽可能减少卡车滑移现象发生,使运输卡车平稳、安全的畅通运行。
2.3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在露天煤矿的采矿现场,电铲司机、卡车司机、推土机司机、平路机司机等对于轮胎都有相关的联系。每一个环节有问题都会造成轮胎的异常消耗,例如:电铲司机对卡车进行装载工作,如果卡车在超载和偏载的情况下运行就加速的轮胎的异常磨损,所以电铲装载质量是对轮胎尤为重要的;卡车司机是轮胎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卡车在运行中造成轮胎割伤、磨损、爆裂应负主要责任,这就要求卡车驾驶员在交接班前后检查全部轮胎的状况,有问题应及时报修并有详细记录。在行车时,一定要做到低速起步、匀速前进、点刹制动,尽量避免碾压石头或其它障碍物;推土机司机兼顾排土场和装载场的工作面清理工作,应可能避免卡车进入工作面后碾压石头等杂物现象;平路机司机与轮胎联系是最为密切的,其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轮胎使用寿命。首先应遵循“定量修路、定时巡查”等工作方式,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以上四个工种只有相互协作,共同爱护,是轮胎在采矿现场安全、合理地使用,从而使设备驾驶员形成一种“爱胎、节胎”的责任感。要定期对上述员工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强化责任意识,为确保巨型轮胎的正常使用作出贡献。
2.4定期维修,建档备查
计划性维修工作是目前在维修行业最为倡导的工作思路,而对于轮胎也是切实可行的。轮胎计划性保养工作分为两部分:其一、加强轮胎日检工作,是保证轮胎正常运行的一项预防性措施,通过日常保养、设备加油等对卡车轮胎气压、磨损程度等都要仔细检查,并作详细记录反馈给车间。作到每一台卡车、每一条轮胎都要了如指掌,并对需要更换的轮胎作计划性更换;其二、全面开展轮胎预防性修补工作,就是指发现轮胎在割伤后应及时修补。如果轮胎割伤后没有及时发现,伤口随着使用时间延长会越来越大,发展到剥离、掉块时就失去修补的价值,这项工作需要设备驾驶员、轮胎工、维修工全力配合。加强在日检、注油和充气时对轮胎检查力度,从而达到延长轮胎使用寿命。此项工作必要时可以采取一些奖罚措施,来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2.5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轮胎相关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轮胎使用寿命。对轮胎工实行经济责任制是管好轮胎,降低成本的根本保证。全面建立轮胎组装、分解、更换、修补、充气等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度,并制定相关岗位责任制,促使每一名轮胎工在安全、标准下完成工作。定期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轮胎工作安全、质量进行考核,对在考核中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的班组、个人一定要作到奖罚分明,以便充分调动现场轮胎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 结论
通过对雨、雪季节巨型轮胎最常见损坏原因分析,并依上述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实施。在2008年,平朔矿区 收到了良好效果,一是延长使用寿命,较去年平均使用寿命近700h;二是降低报废轮胎数量,较去年同期减少45条,折合金额约为500余万,约占全年轮胎成本的10%;三是确保安全生产,同时为来年轮胎相关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G. 有关矿山安全知识教育有吗
井下矿山安全规程(一)
一、总 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的规定,为保障矿山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财产不受损失,促进采矿工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二)本规程适用于黑色和有色冶金矿山企、事业单位及其有关部门。现有生产矿山的所有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均须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否则,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达到。
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否则,不准投产。
(三)矿山应认真贯彻采掘并举、掘进先行(采充平衡)的技术政策,确定合理的开采顺序,并在形成通风、运输、排水等开拓系统后,方准生产。
(四)局(公司)、矿在编制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规划。应按国家规定的比例,每年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安排劳动保护措施经费,并不得挪作他用。
(五)局(公司)、矿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六)局(公司)、矿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七)矿山必须建立和健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和值班制。
(八)矿山必须建立出入矿井的挂牌考勤制度,设立检查站,值班区长要准确掌握出勤人数和工作地点,如交班后发现有人尚未出井,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并及时查明原因。
井下偏僻的作业地点,禁止单人作业。
(九)按安全检查表认真实行安全大检查制度,矿每季至少检查1次,坑口(车间)每月检查一次。对检查出的问题,应责成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各矿应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
(十)局(公司)、矿、坑口(车间)均应设置安全专职机构。安全专职人员,应由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有一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从事矿山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坚持经常下现场的人员担任。
班、组应设安全员(专职或兼职)。形成自下而上的安全生产管理网。
(十一)矿山应建立、健全通风防尘专业机构。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列入生产人员编制。通风防尘专职人员,应不少于接尘人数的5—7%。
(十二)安全专职机构和通风防尘专业机构的负责人,必须由经过冶金工业部或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指定的单位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专业培训,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十三)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知识,进行技术和业务训练。对所有干部和工人每三年至少考核一次。
新工人下井前,应进行不少于二周的矿、坑口、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及格后指定老工人带领一起工作不少于六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调换工种的人员,要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采用新工艺,要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下井参加劳动、参观、实习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由专人带领。
(十四)要害岗位、重要设备的作业人员,信号工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挑选,经培训、考核后,持操作证上岗。国家标准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应按国家标准执行。其他要害岗位的作业人员,由矿山主管部门考核发证。考核工作均应按规定每两年复审一次。
(十五)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危险区域(如卷扬机、主扇风机、空压机、主要水泵站、发电机、变电所、油库、炸药库〔厂〕等),必须严加管理。
(十六)矿山职工有下列安全生产的义务和权利:
a.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学习和遵守本规程,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b.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c.及时反映、处理危险情况,积极参与事故的抢救工作;
d.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
e.对各级领导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有权提出批评和上告。
(十七)严禁酒后下井。下井时必须携带照明灯具,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十八)所有安全、通风、防尘、防火、防水等设备和设施,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任意拆除。
(十九)发生伤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时,矿长或其代理人必须到现场指挥抢救,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理,并按国家和冶金部或有色总公司的规定,及时上报。
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弄清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发生同类事故的措施。
(二十)对违反本规程造成事故的单位或责任者,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
(二十一)矿山必须备有下列实测图表:矿区地质构造图,水文地质图,岩性分布图,地面工程与井下工程复合图,开拓系统平面图,纵横剖面图,各中段平面图,通风系统图,配电系统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排水系统图,采掘进度图表。图表中应正确标记:
a.已掘进巷道和计划(年度)掘进巷道的位置、名称、规格、数量;
b.采空区位置、数量和计划(年度)开采的采场(矿块)位置、数量;
c.矿石运输线路;
d.主要安全、通风、防尘、防火、防排水等设施和设备的位置;
e.人员安全撤离的线路和安全出口。
上列图表应随生产的发展,每年填绘一次。
(二十二)矿山企业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规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a.由于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致使职工不会操作或不懂安全法规、标准而造成事故;
b.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因设备缺陷而造成事故;
c.由于作业环境不安全而造成事故;
d.违反国家规定,将应调换岗位的患者继续留在原岗位而造成事故;
e.事故发生后不积极抢救,或事后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f.挪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二十三)违反本规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的责任:
a.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b.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
c.发现有立即发生事故的险情,既不采取防止措施,又不及时报告;
d.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拖延报告;
e.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二十四)蓄意制造事故或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必须从重处理。
二、矿山井巷
(一)一般规定
1、矿山井巷工程施工、维修,应遵守《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2、井巷开凿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基建期主要由施工单位编制,设计单位参与,报施工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生产期由矿山自行编制,报主管矿长批准。特殊开凿法和通过特殊地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施工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作业,保证工程的规格质量。
3、每个矿井,必须至少有两个能够行人,并通到地面的安全出口。出口的间距不得小于100m。
大型矿井,矿床地质条件复杂,走向长度一翼超过1000米时,应在矿体端部的下盘增设安全出口。
每一中段到上一中段和各采区都必须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井巷的分道口必须有路标,注明其所在地点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安全出口。
4、提升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必须备有良好的提升设备和梯子间。
一个竖井装有两部在动力上互不依赖的罐笼设备时,可不设梯子间。
5、梯子间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梯子的倾角不大于80°;
b.相邻两个梯子平台的距离不大于6m;
c.相邻平台的梯子孔要错开,平台梯子孔的长和宽,分别不小于0.7m和0.6m;
d.梯子上端高出平台1m,下端距井壁不小于0.6m;
e.梯子宽度不小于0.4m,梯子的蹬间距离不大于0.3m;
f.梯子间与提升间应全部隔开。
6、斜井的人行道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人行道的有效宽度不小于1.0m;
b.斜井坡度为7~15°时,应设人行踏步,15~30°时,应设踏步及扶手,大于30°时,应设梯子;
c.运输物料的斜井,车道与人行道之间,应设置坚固的隔墙;
d.人行道的垂直高度,不小于1.9m。
7、水平运输巷道的人行道的有效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人力运输的巷道,不小于0.7m;
b.机车运输的巷道,不小于0.8m;
c.无轨运输的巷道,不小于1.0m;
d.调车场及人员乘车场两侧不小于1.0m;
e.井底车场矿车摘挂钩处应设两条人行道,每条净宽不小于1.0m;
f.带式输送机运输的巷道,不小于1.0m。
8、在水平巷道和斜井中,运输设备之间以及运输设备与支护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0.3m;带式输送机与其他设备突出部分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0.4m;无轨运输设备与支护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0.6m。
(二)竖井掘进
1、在表土层掘进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井内应设梯子,不得用其他简易提升设施升降人员;
b.在含水表土层施工时,应及时架设、加固井圈,并采取降低水位措施,防止井壁砂土流失导致空帮;
c.在流砂、淤泥、砂砾等不稳固的含水层施工时,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2、竖井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止物件下坠的措施,井口必须装设严密可靠的井口盖和井盖门。卸碴设施必须严密,不许向井下漏碴漏水。井内工作人员携带的工具、材料,必须拴绑牢固或置于工具袋内。严禁向(或在)井筒内投掷物料或工具。
3、竖井施工应采用双层吊盘作业,升降吊盘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绞车、悬吊钢丝绳及信号装置,同时撤出吊盘下的所有作业人员。移动吊盘,要有专人指挥,移动完毕必须加以固定,将吊盘与井帮之间的空隙盖严,并经检查确认可靠,方准作业。
4、下列情况下,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带的一端应正确拴在牢固的构件上:
a.拆除保护岩柱或保护台;
b.在井筒内或井架上安装或拆除设备;
c.在井筒内处理悬吊设备、管、缆,或在吊盘上进行工作;
d.乘吊桶时;
e.爆破后到井圈上清理浮石;
f.井筒施工时的吊泵司机。
5、用吊桶提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关闭井盖门之前,禁止装卸吊桶或往钩头上系扎工具或材料;
b.吊桶上方须设保护伞;
c.井盖门应有自动启闭装置,以便吊桶通过时能及时打开和关闭;
d.井架上应有防止吊桶过卷的装置,悬挂吊桶的钢绳应设稳绳装置;
e.吊桶内的岩渣应低于桶口边缘0.1m,装入桶内的长物件必须牢固绑在吊桶梁上;
f.乘吊桶的人员必须面向桶外;
g.吊桶上的关键部件,每班必须检查一次。
6、用抓岩机出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作业前,要详细检查抓岩机各部件和悬吊的钢丝绳;
b.爆破后,工作面必须经过通风、洒水、处理浮石、清扫井圈和处理残药与盲炮,才准进行抓岩作业;
c.不准抓取超过抓取能力的大块岩石;
d.抓岩机卸岩时,不准人员站在吊桶附近;
e.禁止用手从抓岩机叶片下取岩块;
f.升降抓岩机,必须有专人指挥。
7、竖井施工时,必须设悬挂式的金属安全梯。安全梯的电动绞车能力不得小于5t。此外,还应设有手摇绞车,以备断电时提升井下人员。
8、井筒内每个作业地点,都应设有独立的声、光信号系统和通讯装置。掘进与砌壁平行作业时,从吊盘和掘进工作面发出的信号,要有明显区别,并指定专人负责。严禁不经过井口信号工而直接向卷扬机房发出信号。
9、井筒延深时,必须用坚固的保护盘或在井底水窝下留保安岩柱,将井筒的延深部分与上部作业中段隔开。采出岩柱或撤出保护盘,必须进行专门的施工设计,并经主管矿长批准后施工。
(三)斜井、平巷掘进
1、在露天进行斜井、平巷开口施工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并及时进行支护和砌筑挡墙。
2、用装岩机、耙斗装岩机或铲运机出碴前,要检查、处理工作面顶、帮的浮石,在斜井中移动耙斗装岩机时,下方不准有人。
3、斜井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井口设联动阻车器;
b.井颈及掘进工作面上方分别设保险杠,并有专人(信号工)看管,工作面上方的保险杠应随工作面的推进而经常移动;
c.斜井内人行道一侧,每隔20m设一躲避峒;
d.井下设电话。
(四)天井、溜井掘进
1、采用普通法掘进天井、溜井,应遵守下列规定:
a.使用的工作台,必须牢固可靠;
b.必须设置距离工作面不大于6m的安全棚;
c.掘进高度超过7m时,应装梯子间、碴子间等设施;如无梯子间,应设上部有护棚的梯子;
d.天井、溜井应尽快与其上部平巷贯通,贯通前不准在其间开凿任何工程;
e.天井掘进到距上部中段7m时,测量人员必须给出贯通位置,并设置警戒标志和围栏;
f.溜矿格矿碴不准放空,应保证有放一槽炮的矿岩量高度。
2、用吊罐法掘进天井,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上罐前必须检查吊罐各部件的联接、保护盖板、钢丝绳、风管、水管接头以及声光信号系统和通讯装置等是否完善、牢固,如有损坏或故障,须经处理方准作业。
b.吊罐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3,任何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数不得超过总根数的5%,磨损不得超过原直径的10%。
c.吊罐必须装设由罐内人员控制的升、降、停的信号开关。
d.信号通讯线路不准和吊罐钢丝绳共设在一个吊罐孔内。
e.吊罐升降时,应认真处理卡帮和浮石;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站在保护盖板内,头部不得接触罐盖和罐壁;升降完毕应立即切断电源,绑紧制动装置。
f. 任何情况下,严禁从吊罐往下投掷工具和材料。
g.吊罐绞车应锁在短轨上,并与巷道钢轨断开;吊罐检修,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h.吊罐天井与上部巷道贯通时,上部中段必须加强通风和警戒。
3、用爬罐法掘进天井,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爬罐运行时,人员必须站在罐内,如遇卡帮或浮石,必须停罐处理;
b.爬罐行至导轨顶端时,应使保护伞接近工作面,工作台接近导轨顶端;
c.正常情况下,禁止采用自重下降;
d.运送导轨应用装配销固定,安装导轨时,应站在安全伞下处理好浮石,再将导轨固定牢靠;
e.及时擦净制动闸上的油污;
f.其它安全事项,应遵守吊罐法掘进的有关规定。
(五)井巷支护
1、在不稳固的岩层中掘进井巷,必须进行支护。在松软或流砂性岩层中掘进,永久性支护至掘进工作面之间,应架设临时支护或特殊支护。
2、需要支护的井巷,支护与工作面间的距离,应在施工设计中规定。中途停止掘进时,支护必须及时跟至工作面。
3、架设木支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不得使用腐朽、蛀孔、软杂木、劈裂的坑木。永久支架应进行防腐处理。
b.支架架设后,应用木楔在接榫附近将梁、柱与顶、帮之间楔紧。顶与两帮的空隙必须塞紧,梁、柱接榫处须用扒钉固定。
c.斜井支架应加下撑与拉杆。坡度大于30°的斜井的永久支架,棚间应设顶柱。
d.柱窝不准打在脱帮的松石上。
e.掘进放炮前,靠近工作面的支架,应用扒钉、拉条、撑木等加固。
f.发现棚腿歪斜、压裂,顶梁折断及坑木腐烂等,应及时更换修复。
4、井巷砌碹支模,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砌碹前拆除原有支架时,必须及时清理顶帮浮石,并采取临时护顶措施,砌碹后应将顶帮空隙填实;
b.木碹胎间距超过1m、金属碹胎间距超过2m,应进行中间加固;
c.在跨度大于4m的巷道架设碹胎时,金属碹胎各节点须用螺栓连结,木碹胎的各节点必须牢固可靠;
d.碹胎的强度,应具有不小于支撑重量3倍的安全系数;
e.碹胎的下弦,不得用于支撑工作台。
5、竖井砌碹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竖井的永久性支架与掘进工作面之间,应安设临时井圈,井圈及背板应用楔子塞紧。永久性支架及临时井圈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
b.竖井穿过表土层、松软岩层或流砂层时,临时井圈必须紧靠工作面,并应加固;圈后背板要严密,并及时砌碹;砌碹前,每班要有专人检查地表和井圈后的表土、岩层、流砂的移动及流失情况,发现险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c.竖井的砌碹,必须保持碹壁平整、接口严密;岩帮与碹壁之间的空隙,应用碎石填满,并用砂浆灌实;如碹外有水,必须用导管引出,砌碹完毕,要进行封水。
6、喷锚支护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采用锚杆、喷浆或喷射混凝土支护,应有专门设计;喷锚工作面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锚杆型式、角度,喷体厚度、强度等,应在设计中规定。
b.砂浆锚杆的眼孔必须清洗干净,灌满灌实。
c.锚杆应做拉力试验,喷体应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在井下进行锚固力试验,应有安全措施。
d.锚杆的托板必须紧贴巷壁,并用螺母拧紧。
e.处理喷射管路堵塞时,必须将喷枪口朝下,并不许朝向人员。
f.在松软破碎的岩层中进行喷锚作业,必须打超前锚杆,进行预先护顶;在动压巷道,必须采用喷锚与金属网联合支护方法;在有淋水的井巷中喷锚,必须预先做好防水工作。
g.喷锚作业,应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和配备良好的照明。
7、胶结充填料中的二次掘进,必须待胶结充填料达到规定的养护期和强度后方准进行,同时应架设可靠的支护。
(六)井巷维护与报废
1、对各种支护的井巷,要进行定期检查。井下安全出口和升降人员的井筒,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地压较大的井巷和人员活动频繁的采矿巷道,要每班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作记录。
2、维修主要提升井筒、运输大巷和大型峒室,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须经主管矿长批准。
3、维修斜井和平巷,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平巷修理或扩大断面,应首先加固工作地点附近的支架,然后拆除工作地点的支架,并做好临时支护工作的准备;
b.每次拆除的支架数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密集支架一次拆除的棚子不得超过两架;
c.撤换顶板松软地点的支架,或在巷道交叉处、严重冒顶区进行维修,必须在支架之间用拉杆支撑或架设临时支架;
d.清理浮石时,工人必须在安全地点操纵工具;
e.维修斜井时,应停止车辆运行,并设警戒和明显标志;
f.撤换独头巷道支架时,里边不准有人。
4、维修竖井,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必须在坚固的平台上作业,平台上应有保护设施和联络信号;
b.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c.作业前,应将各中段马头门及井框上的浮石清理干净;
d.各中段的马头门应设专人看管。
5、报废的井巷和峒室,必须及时封闭。封闭之前,入口应设明显标志,采取措施,禁止人员入内。
6、报废的竖井、斜井和平巷的入口,应封闭、填实,并在其周围设高度不低于1.5m的栅栏和挖掘排水沟,防止地表水进入地下采区。
7、废竖井和倾角大于30°的废斜井的支护材料禁止回收,如必须回收,应有主管矿长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倾角小于30°的废斜井或废平巷的支护材料的回收,必须由里向外进行。
8、修复废旧井巷,应首先了解井巷本身的稳定情况及其周围构筑物、井巷、采空区等的分布情况,废旧井巷内的空气成分和温度,确认安全方可施工。
9、修复被水淹没的井筒时,对陆续露出的井巷,必须及时检查支护,并采取防止有害气体和积水突然涌出的措施。
(七)防坠
1、竖井、斜井与各中段的联接处,必须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栅栏或金属网,进出口设栅栏门。栅栏门只准在通过人员或车辆时打开。井筒与水平大巷连接处,必须设绕道。禁止人员通过提升间。与各中段的连接处,必须设置阻车器。
2、天井、溜井、地井和漏斗口,必须设有标志、照明、护栏或格筛、盖板。
3、距坠落基准面2m以上的作业地点,下方2m以内必须设防坠保护平台或安全网,否则必须系安全带。
4、在竖井、天井、溜井和漏斗口上方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三、地下采矿
(一)一般规定
1、地下采矿,必须按设计施工。
2、每个采场和分层,都必须有两个出口,并连通上、下巷道。安全出口的支护必须坚固,并设有梯子。因特殊情况不能设两个出口时,必须经矿长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
3、采场内的放矿井(废石井),必须设格筛。
4、在相邻两个中段上下相对应布置的采场,如用空场法、留矿法采矿,禁止同时回采;只有采完上部矿房,才准回采下部矿房。
5、必须严格保持矿柱(含顶柱、底柱、间柱等)的尺寸、形状和直立度,应有专人检查和管理,以保证其在整个利用期间的稳定性。
6、禁止放空溜矿井。不合格的大块矿石、废旧钢材、木材和钢绳等杂物,严禁放入井内,以防堵塞。主溜井不准有水流入。
严禁人员进入溜矿井与漏斗内处理堵塞。采用特殊方法处理堵塞,须经主管矿长批准。
7、回采工作面、采准和切割巷道,顶帮松软不稳固的,须采取支护措施;因爆破或其他原因而受破坏的支护,必须及时修复,确认安全方准作业。
必须事先处理顶板和两帮的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准进行回采作业。作业中发现冒顶预兆,应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发现大冒顶危险征兆,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8、必须建立顶板管理制度。对顶板不稳定的采场,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查。
9、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应遵守下列规定:
a.设立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地压管理工作,及时进行现场监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b.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c.地表陷落区应设明显标志或栅栏,通往陷落区的井巷应封闭,人员不准进入陷落区和采空区。
10、地表有滚石危险的矿山,应掌握滚石移动规律,及时提出预防措施,不得在滚石滑落范围内建筑任何设施。
11、采用留矿法、空场法的矿山,必须采取充填或强制崩落围岩的措施,及时处理采空区;较小、较薄和孤立的采空区,是否需要及时处理,由主管矿长决定。
(二)采矿方法
1、采用全面法采矿,回采过程中应周密检查顶板,清除浮石,并根据顶板稳定情况,留出合适的矿柱。
2、采用横撑支柱法采矿,横撑支护材料应有足够强度,两端必须紧紧插入壁窝,搭好平台方准进行凿岩;禁止人员在横撑上行走;采区宽度(矿体厚度)不得超过3m。
3、采用分段法采矿,应遵守下列规定:
a.除作为回采、运输、充填和通风用的巷道外,禁止在采场顶柱内开掘其他巷道;
b.上下中段的矿房和矿柱,应尽量对应,其规格应尽量相同。
4、采用浅孔留矿法采矿,应遵守下列规定:
a.开采第一分层前,应将下部漏斗和喇叭口扩完,并充满矿石;
b.每个漏斗应均匀放矿,发现悬空应停止上部作业,待清除悬空后方准继续作业;
c.放矿人员和采场内的人员要密切联系,在放矿影响范围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d.回采每一分层的放矿量,应控制工作面的高度在2m以内。
5、采用壁式崩落法回采,应遵守下列规定:
a. 悬顶、控顶、放顶距离和放顶的安全措施,应在设计中规定。
b.放顶前要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出口畅通、照明良好和设备安全。
c.放顶时,禁止人员在放顶区附近的巷道中停留。
d.在密集支柱中,每隔3~5m要有一个宽度不小于0.8m的安全出口;密集支柱受压过大时,必须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e.放顶若未达到预期效果,必须作出周密设计,方可进行二次放顶。
f.放顶后,应及时封闭落顶区,禁止人员入内。
g.多层矿体分层回采时,须待上层顶板岩石崩落并稳定后,才准回采下部矿层。
h.上下相邻两个中段同时回采时,上中段回采工作面应比下中段工作面超前一个工作面斜长的距离。
i.撤柱后不能自行冒落的顶板,应在密集支柱外0.5m处,向放顶区重新凿岩爆破,强制崩落。
j.机械撤柱应自下而上、由远而近进行;矿体倾角小于10°的,撤柱顺序不限。
6、采用有底柱分段崩落法和阶段崩落法回采,应遵守下列规定:
a.采场电耙道应有独立的进、回风道,电耙的耙运方向,应与风流方向相反;
b.电耙道中的人行道,应设在入风侧和在电耙绞车的侧翼或后方;
c.电耙道放矿溜井口旁,必须有宽度不小于0.8m的人行道;
d.未修复的电耙道,不准出矿;
e.采用挤压爆破时,应对补偿空间和放矿量进行控制,以免造成悬拱;
f.应在拉底空间形成厚度不小于3~4m的松散垫层;
g.处理漏斗卡塞和采场悬拱的措施,应安全可靠,严禁人员钻入漏斗;
h.采场顶部应有厚度不小于崩落层高度的覆盖岩层,如采场顶板不能自行冒落,应及时强制崩落,或用充填料予以充填。
7、采用无底柱分段崩落法回采,应遵守下列规定:
a.回采工作面的上方,应有大于分段高度的覆盖岩,以保证回采工作的安全。如上盘不能自行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