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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风险防控知识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2-03-12 21:58:49

㈠ 老人烫伤风险防范培训计划怎么制订

老人烫伤风险防范培训计划,

一般应该走进社区,

对老年人集中开展宣讲,

教会一些烫伤1的处理方法及时纠正误区。

㈡ 教师廉洁风险点有哪些方面

学校廉政风险点及防范制度
为了进一步的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机制,使廉政风险问题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控制,根据《教育局开展腐败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我校廉政风险点防范制度。
一、廉政风险点防范责任制
1、廉政风险点防范对象为:学校班子全体成员、学校会计、出纳及全体教师。
2、廉政风险点责任制划分:班子成员根据查找到的风险点、制定出具体的风险点防范措施、并在教职工大会上作出个人廉政承诺,在工作中要时刻提醒自己并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
3、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内容:廉政风险点包括思想道德风险点、个人岗位职责风险点、业务流程风险点、学校制度机制风险点、外部环境风险点。
二、学校廉政建设规定
(一)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1、认真执行《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收费纪律;
2、在招生、学籍管理、课程设置、考试等管理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敬业、爱生、团结、奉献的精神。
2、认真执行《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开展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教师的师德素质。
(三)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做好表率。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教育发展、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依照《党章》和上级文件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下列规定:
1、学校大额经费的使用,学校重要财产的处置,必须由学校党政干部和学校财务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并由校务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才可以实施。
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钱、物,不能接受学生家长的吃请,不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商品。
3、不准借各种公务活动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4、不准利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事宜和敛财。
5、不准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中借机敛财。
6、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7、不准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为个人谋取职位或利用提拔、选拔干部和聘任教职工之机徇私舞弊和收受钱物。
8、管好自己的家属。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亲友及身边的人员谋取私利。
9、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和集体利益。
10、不准参与赌博、色情及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11、坚决杜绝乱收费。
三、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
一级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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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开支。(2)物品采购。(3)设施、设备维修管理。
防范制度:
(1)坚持开支预算和大额采购班子集体研究制度。千元以上大额开支,必须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认真审核。对需要履行政府采购或招标的预算,必须先履行手续,后开支。
(2)严格采购管理。千元以上开支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凡涉及招标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在履行招标或政府采购手续之后方可开支。
(3)加强对学校财务的监督检查,杜绝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挪用公款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
(4)认真执行校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学校账务,自觉接受监督。
(5)规范物品管理。购置物品一律造册登记,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性的物品支领、发放要有登记。
二级风险点:
(1)校产管理。(2)评优评先,学校或个人荣誉称号的确定、推荐。(3)干部选拔任用和教师调动。(4)公务接待。(5)安全管理。(6)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收受礼品。(7)征订教辅资料中乱收费、吃回扣。(8)公章管理。(9)考务、招生工作。
防范措施:
(1)严格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落实接待标准,履行招待费审批制度。
(2)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一把手”责任制。
(3)多渠道、多途径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规定,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5)建立学校安全检查长效机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6)完善学校考核制度,教职工考核制度化、规范化,与绩效工资分配、晋职晋级、评先选优挂钩。
(7)完善教师管理制度,特别在教职工管理、教职工竞聘、教职工考核、教职工绩效分配、学校安全管理、教职工学习培训、校本教研等方面下功夫,使教师管理制度更科学、合理。
(8)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建立教职工师德师风教育长效机制,增强教职工岗位责任意识,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9)建立目标责任制,把教职工的岗位履职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体系相结合。
(10)切实转变教职工工作作风,加强岗位意识,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要求教职工要按时、按量、按质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及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做到办事不推诿、不扯皮、不拖沓。

㈢ 求一篇:企业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总结

企业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总结

廉政风险防范:预防腐败的一条新思路

现代管理学中的风险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理论,通过选择最有效的方式,控制各个生产环节中的质量风险,消除潜在隐患,为现代企业实现效益最大、成本最优提供了保证。

那么,能否把这种现代管理理念引入反腐败工作中,针对可能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廉政风险,建立预防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

从去年年初开始,北京市崇文区正在进行着这一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界定三类风险点: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

找准每个权力岗位廉政风险点,是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方法的第一步

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全面、深入查找风险点,并针对风险点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

起步——

查找风险点,“晒晒”手中的权力

“找廉政风险点?为什么?这不是先把我们当坏人了吗?”当崇文区地方税务局永定门外税务所所长张宏邦第一次听说要求自己查找廉政风险点时,有点奇怪,更有些恼火。“所有相关税务制度,我都执行了,我还有什么风险点?”

当“廉政风险点”这一名词第一次出现在各职能部门时,在整个崇文区掀起了一场“风暴”。而引起这场“风暴”的源头便是崇文区纪委。

有着美国阿肯色州理工大学教育学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的张岚,2006年底出任北京市崇文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如何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中央关于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成了张岚关注的重点。结合所学的管理学知识,她产生了一个大胆的设想:借用现代管理方法,在每个权力岗位、每个工作环节中,查找风险点,然后,制订相应防范措施,将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

于是,从去年年初开始,一个以“三类风险、三道防线、四个环节”为主要内容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逐渐走进人们的视线。

“找廉政风险点”就是在这样的思路下推出的举措。每个有权力的岗位都有可能产生腐败。这就是廉政风险。包括贪念、侥幸心理,制度不完善导致的监督管理“空当”或者“灰色地带”,每一个权力岗位的自由裁量空间,等等,具体可分为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三类。

分析历年查处的腐败案件中的诱因,为廉政风险理论的形成提供了有力的佐证。而中央关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更为这一做法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支持平台。

但是,包括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人民检察院、区地税局等在内的6家试点单位中,和张宏邦有同样想法的人并不在少数。毕竟,查找廉政风险点,从某种意义上说,无异于是将自己手中的权力“晒”之于众,包括其中许多自由裁量权的活动范围和许多可以为自己带来方便的“潜规则”。而所有的人都明白,查找到风险点,制订相应防范措施,就意味着对这些权力的制约和限制。

所以,当各单位第一次把自己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交给张岚的时候,张岚才真正意识到,这项工作要比想象的更艰难。这些找出来的风险点,大多都是些泛泛而谈的空话,“什么政治学习不够扎实,业务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云云”,更不要说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个人了。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能不能不落于形式,首先就要看风险点能不能找准。查不准的坚决不能过关。”张岚坚定的决心,使各单位“过关”行动变得艰难,最多的一个单位曾被打回9次去重新查找风险点。

自己找不准,就相互找。部门找不准就上级查。自己单位找不准的,就必须发动群众来补充。而这一系列做法,都要被区纪委、监察局派出的监督小组随时核查。

于是,在一次次的反复中,6家职能部门中仅查找风险点这第一个环节,就花了三个月时间。

尽管如此,但是,当6家试点单位中,每一道工作程序、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名工作人员相对的廉政风险点被一一列出时,标志着崇文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这一方法的成功起步。

针对廉政风险点,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以廉促政

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范措施就要跟进到哪里

建立三道防线:前期预防措施、中期监控机制和后期处置办法

推行———

防范的是廉政风险,管理的是防范工作

查找风险点只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方法的第一步。根据找出来的风险点,在每一个岗位中相应建立积极的防范措施,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最大限度减少腐败机会,保护干部,才是其根本目的。

万事开头难。崇文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起步虽然艰难,但很快,就得到了更多人和业务单位的支持。张宏邦就是其中一个。

税务所查账业务,是一个“凭良心”办事的环节。以前,张宏邦所在的税务所里,每次查账都是一个人去,时间长了,腐败风险自然越来越大。“这个岗位栽倒过我们太多的同志。”可是,事实上,正如张宏邦所言,“腐败问题的发生,许多时候并不是人的主观故意,制度的不完善往往"诱导"人犯错误。”所以,当这个岗位缺少监督制约机制被作为廉政风险点找着,并相应建立了双岗监督、定期轮岗和清算小组审核制时,这个漏洞在很大程度上被堵住了。

“事实证明,查找风险点,是对权力的制约,但同时更有利于保护我们的干部。”提到这点,张宏邦不无感慨:“查找风险点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提醒、自我提高的过程。”

与此同时,区纪委、监察局在各个试点单位采取专题培训、重点辅导、交流研讨等方式,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的目的、内容和意义。让人们逐渐理解,查找风险点,不是要“整谁”,其目的是为了减少发生腐败的可能,防微杜渐,是为了从根本上保护干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防范的是廉政风险,管理的是防范工作,这一理论开始深入人心。

从不理解甚至对立到信任和支持,张宏邦思想转变的过程同样具有代表性。

查找风险点,只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第一步。运用风险理论,崇文区还将风险防范分解为前期预防措施、中期监控机制和后期处置办法三道防线,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范就跟进到哪里。

打开崇文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一幅精细全面的动态流程图上,每一个工作岗位相应的风险点、预防措施和考核标准一应俱全。处于高风险岗位的社保中心主任杨志刚,提起廉政风险防范制度,评价很朴素:“我能睡上踏实觉了。”

在他的手上,每年有全区30多亿元的社保流动资金,每天一分钱对不上,可能都意味着一个大漏洞的出现。因为怕出事、怕出错,高度的思想压力,使每天凌晨三点准时地成了他的清醒生物钟。

“找到了风险点,于公,保证基金安全;于私,职责明确,防止出错。”杨志刚笑呵呵地说,“现在,我一觉就能睡到大天亮。”“现在社保基金管理工作,基本上形成了内控管理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事后考核有依据的风险防控管理体系,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解决了基金"跑、冒、滴、漏"的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规范性。”

此言不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方法的实施,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社保基金管理方面,从工作流程各个环节中共查找出56个风险点,重新梳理了社会保险基金9个入口、22个出口、22条基金通道的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每年30多亿元社保基金的安全高效管理。

区检察院查找出全院92个岗位可能出现的391个廉政风险点。通过对办案程序、办案纪律等方面风险点的识别,使执法活动中的每一个关键环节都受到监督。

体育馆街道则把大额资金的使用、行政审批项目、为民服务事项、政务公开工作、城市危旧房改造等列为防范和监督的重点。

……

事实胜于雄辩。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以廉促政的联动效应初步显现。

经过8个月的试点和调研论证,崇文区先后解决了理论基础的完善、风险识别的方法、措施制订的途径、考核评估的内容和工作的组织实施等问题,最终形成了《崇文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其配套文件。

2007年9月28日,崇文区召开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启动了廉政风险管理工作,并成立了包括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和区人民检察院为成员的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廉政风险防范:预防腐败的一条新思路

——北京市崇文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方法的实践与思考(下)

廉政风险指数评估标准为三级:出现风险的是一级,由纪检组重点监控;出现苗头的是二级,由效能建设督导员重点监控;有可能转变为风险苗头的为三级,由部门领导监控;被确定为不可能转变为风险的暂不在监控范围内

量化考核标准是保证风险点的查找发挥最大作用的重要前提,但这也是目前廉政风险管理方法遇到的“瓶颈”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结果,被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博弈———

把预防腐败的“篱笆”扎得更紧

廉政风险管理防范工作的监督主体是谁?廉政风险点找得准不准?防范措施的制定能否防止腐败的发生?廉政风险管理能否实现标准化、量化考核,是其关键。

按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廉政风险指数评估标准为三级:出现风险的是一级,由纪检组重点监控;出现苗头的是二级,由效能建设督导员重点监控;有可能转变为风险苗头的为三级,由部门领导监控;被确定为不可能转变为风险的暂不在监控范围内。

但是,什么是有可能,哪些是不可能的?由部门领导来监控的方式显然还是不能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以一种自由裁量来监控另外一种自由裁量,无疑陷入了一种管理悖论。

“最能体现廉政风险防范作用的,应该是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崇文区地税局局长刘春林有自己的看法。他说,其实,自由裁量权就是因为长期以来一直没有一个明确核定标准,才在许多时候给腐败留出了空子,形成了廉政风险点。

但是,很明显,目前缺少明确的考核标识的崇文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方法仍不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

对此,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的主要参与人之一的区团委书记倪紫剑毫不讳言,“这也是目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遇到的一个"瓶颈"。”因为按照现代管理理论,量化考核标准是保证风险点作用效益最大化的重要前提。

然而,他认为,崇文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的着眼点和最终目的都是防范腐败,或者说最大限度地防止腐败,降低腐败的可能性。那么,三类风险的防范措施,无论是思想政治教育、制度措施完善还是岗位职责明确,只要尽可能地起到这种作用,把防止腐败的“篱笆”扎得更紧,就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目的。

虽然思想教育效果是不能量化的,但是思想教育的次数和频率却是可以量化的。于是,在政治思想教育环节中,崇文区明确要求,政治思想教育,廉政文化教育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和密度,以期通过量变促进质变。

而与此相适应的是崇文区特有的人文关怀制度的设定。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创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将这些虚功做实,以达到防范腐败的目的。

和许多改革创新一样,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方法本身也需要不断完善。但是,正如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张岚所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方法,是崇文区借用现代管理学理论,积极探索拓展预防腐败工作领域的一种尝试。的确,它不可能一药治百病,但是,它的实际效果,却已告诉人们,有效惩治腐败是必要的。同时,这种积极防患于未然的预防腐败的做法,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更是一种爱护、保护,在某种程度上,也许应该在更大的范围中发挥更有力的作用。

这一理念正被更多的人接受。崇文区委、区纪委的积极推进和各单位的积极支持,已使这一创新方式不断完善和改进,并得以顺利推广。截至去年底,崇文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涉及到的122家单位,全部按要求准时上报了《实施细则》,500多名处级干部共查找风险点4000多条,制定防范措施6000多条。全区2300余名公务员,1万多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普遍接受了廉政风险教育,积极参与到查找风险点工作中来,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结果,则被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中,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的重要依据。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彰,对不及格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督促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并通过跟踪回访,强化监督。对拒不落实或者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不力的单位部门,则依据相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

PDCA四个环节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全面实施质量管理,修正完善,循环推进

开展阶段性检查、构建风险监控网络、建立风险处置程序,加强监督

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奖优惩劣,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风险防范措施

意义———

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效果?现在谈这个为时太早。”从全区去年年底的发案率和群众信访量下降37.5%来看,的确有一个明显的减少。但是,“这不能简单地归为这一管理方法的成功,偶然性因素也是存在的。”尽管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当成了自己的“孩子”,但是,张岚对它的评价很清醒。

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崇文区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也分为PDCA四个环节来全面实施质量管理。

-Plan(计划)。查找风险点和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机制健全。

-Do(执行)。对照《实施细则》,认真落实风险防范工作的各项措施,发挥“三道防线”对廉政风险的防范作用,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Check(考核)。对风险防范工作进行质量考核。按照单位定期自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动态考核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全面系统地考核评估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形成全年考核报告。

-Action(修正)。改进和完善风险防范工作。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奖优惩劣,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风险防范措施,启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下一个PDCA循环。

PDCA循环模式一年为一个周期,修正完善,循环推进。每年底至次年初,区领导小组要总结工作经验,查漏补缺,进一步修正完善廉政风险管理工作。各单位对存在的风险点,要优化防范措施,提高风险防范工作的效能;对新出现的风险点,要及时制定防范措施,确保风险防范工作的长期有效。

与此同时,对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方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运行。每季度结束时,要抽取10%的单位进行检查。而定期召开的区领导小组工作会和各种群众廉政风险专用监督渠道的畅通,更让张岚对廉政风险管理方法充满信心:假以时日,PDCA良性循环效应会显现,并在防止腐败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对廉政风险管理方法充满信心的不只是张岚,现在,包括区地税局、检察院、社保局在内的许多单位的负责人,都已经意识到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已开始将这一工作融入到全年的业务工作部署中。

刘春林介绍说,制订明确的廉政风险考核标识是他们当前正在着手的工作。他们已经准备投入资金研制计算机自动生成模块,来防止人为因素,实现廉政风险控制的效益最大化。

从某种角度上说,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找准了纪委和党委、政府工作的有机结合点。而且,廉政风险点的查找几乎涵盖了全区单位和部门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丰富了预防腐败工作的措施和方法,积极拓展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仅区级就涉及各类规定39条,新建工作机制7项、工作措施54项。

应该说,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本身,也使崇文区每一位党员干部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工作岗位和手中的权力,在某种程度上拓宽了自下而上的监督渠道,提高了其防止腐败的意识。正如永定门外税务所所长张宏邦所言,“查找风险点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提醒、自我提高的过程。”

从出台到现在,崇文区廉政风险管理方法一路走来,虽然道路并不平坦,遇到过许多难题,虽然也面对着各种各样的考验,甚至是一些不同的声音,但是,崇文区的改革者们没有退缩。因为,他们敢于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敢于在实践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而且,目前崇文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所取得的效果也已经证明,这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也许正因为如此,在《崇文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办法》制定的中长期目标中,记者看到了他们更为坚定的决心和信心:到2008年6月30日,基本建成涵盖区属各个单位、部门和各个领域的全区性运行网络。从2008年7月1日起,全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基本定型,同时全面启动“廉政档案”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㈣ 我要找兵团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学习资料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中办发[2010]9号

第一条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
第三条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二)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三)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
(四)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五)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六)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七)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
(十)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在发生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下,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的用人行为,不列入责任追究范围,但事后应当履行有关干部任免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五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
(二)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的;
(三)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
(四)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五)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六)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
(七)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六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的;
(三)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不如实报告的;
(四)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的;
(五)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消费活动,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特殊接待的;
(六)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七条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一)不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回复掌握的有关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
(二)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
(三)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的;
(四)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的。
第八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一)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营私舞弊,收受或者给予他人财物,安排或者接受他人安排的消费活动的;
(三)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四)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六)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的;
(七)故意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材料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九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十条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情况,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有本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所列情形,已列为考察对象或者提拔人选的,应当首先将其排除出考察对象或者取消其提拔资格,再按照本条前款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一条 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建议有关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第十三条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理举报、查办案件等工作中发现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处理建议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作出责任追究决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办理责任追究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其中,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受理并作出处理。
申诉期间,不停止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
第十六条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资历、特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并同时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后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得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第十七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有关部门应当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
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中办发[2010]15号
第一条 为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工作人员,但经组织批准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特需高级科技人才和通过其他途径回国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除外:
(一) 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二)没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
(三)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前款所称“移居国(境)外的”,是指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第三条 本规定发布前,国家工作人员有本规定地二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在本规定发布后60日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本规定发布后,国家工作人员有本规定地二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60日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本规定实用人员依照本条前两款规定报告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在30日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人员的任职岗位依照有关规定需要调整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确定,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人员办理的公共事务,涉及到其配偶、子女移居国家和地区的,应当向本单位主管部门主动说明情况。存在利益冲突的,应当自行回避,或者由主管部门责成其回避。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人员办理因私出国护照和往来港澳台地区的通行证件、申请因私出国(境)或者移居国(境)外等事项,及其出入境证照的管理等问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办理或者申请前款所列事项,由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后处理。
第七条 选拔任用本规定适用人员,应当在考察时全面了解本规定涉及的相关情况。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人员违反本规定,应当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组织处理、追究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等方式予以处理。
第九条 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规定的实施办法或者具体规定,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精神制定。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
第五次全体会议的讲话(摘录)

二、深入推进党网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了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把制度建设摆在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党的制度肆设的_一一系列目标任务。各级党委要按照全会提出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一项一项狠抓落实。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又是犀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发展,随着党的建设全面推进而推进。这些年来,我们加快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步伐,坚持全面规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教育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预防违纪违法和腐败行为、保障党员权利等反腐倡廉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法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域不断拓宽、成效不断显现,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力进行。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些年查处的大量违纪违法案件和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情况表明,我们的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健全,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缺陷,与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全适应,与不断发展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主要是: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有些问题存在已久,但解决问题的制度没有及时建立,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一些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过于原则宽泛,缺少具体实施措施;一些制度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不少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存在着重制定、轻执行现象。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下决心、下气力抓紧解决。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党的十七大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是我们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适应反腐倡廉形势发展变化提出的重大任务,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进一步突出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中央发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对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出了阶段性要求。我们要紧紧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所确定的各项制度,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我们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制度建设。
第一,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教育抓起,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要以加强对领导干部教育为重点,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把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各项制度规范之中,构建充分发挥教育说服力和制度约束力整体功效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机制。要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
制度,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形成科学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机制。要加强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基层党员轮训、流动党员教育等制度,拓宽教育渠道,创建全方位、全覆盖的基层党员教育机制。要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等制度,加强对廉政勤政先进典型的宣传。要加强对反腐倡廉教育规律性问题的研究,抓紧研究制定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的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办法,以制度明确教育目标、落实教育责任、规范教育内容、拓宽教育领域,加快形成有利于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优良作风、增强廉洁意识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第二,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要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逐步完善监督体制,明确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要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代会代表的监督作用,健全和规范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巡视工作作用,加强上级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积极探索上级纪委支持和协助下级纪委加强对其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制度,健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制度。要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完善党内决策监督机制,
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提名、考察、决定等环节的监督,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要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要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监督机制,落实党员监督权,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完善民意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要拓宽监督渠道,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第三,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反腐倡廉,预防是治本之策。在科学制定惩治腐败制度的同时,必须着力探索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办法,努力形成一整套有效的预防腐败制度。要坚持权力配置科学、界限明确、行使依法、运行公开,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人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要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逐步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预警机制,及时准确判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以及廉政风险,增强科学分析和预防腐败能力。要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加快研究制定相关法规制度,研究制定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等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制度,规范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准人制度,把预防腐败的要求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各个方面,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第四,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要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就必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惩治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要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探扮析案件查处中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制度缺陷,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更有效地查处腐败案件。要加强反腐败立法,修订完善惩治腐败的法律
法规,坚持不懈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坚持依法惩治腐败、打击犯罪,减少违纪违法者利用制度漏洞对抗组织调查、掩盖事实真相、逃脱应受惩罚、获得非法利益的可能性。要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洽理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案件查处工作。要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审计等部门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案件线索协调管理机制。要建立重大案件督导督办机制,加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的领导。要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对有案不查、办案不力甚至阻挠办案的领导班子、执纪执法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建立健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纪律要求以及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探索建立举报人奖励制度,保护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加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要加强司法协助、引渡、追缴和返还腐败资产等方面国际合作,使腐败分子无处藏身。
形势在发展,实践在深入,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这些都要求我们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建章立制是一件非常严肃慎重的大事,要经过调研、立项、试点、起草、修改、论证、发布试行、修订、再发布等环节,每个环节都要认真听取意见,把工作做细做好。关键是要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问题,针对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按照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相适应、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来进行,在群众最不满、最关切、最盼望的地方来推进。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理论研究,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共产党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建设规律,深入研究反腐倡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实现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有机统一。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借鉴国外防治腐败有益经验,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把那些通过案例剖析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制度建设,保证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注意方式方法创新,既为有效执行制度提供有利条件,又为制度创新提供有力支持。我们要坚持运用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成功方式方法,更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积极探索新学科、新技术、新知识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手段,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不断提高反腐
倡廉工作科技含量。比如,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可以充分运用新兴媒体、远程教育系统等载体和手段,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说服力、感染力;加强监督检查,可以充分利用各种监督资源,发挥好舆论监督、网络监督的作用;加强预防腐败,可以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逐步把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群众窗口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纳入电子监察范围,更有效地收集和利用反腐败信息,提高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案件查处,可以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提高依法采取各种手段查处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能力。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案件管理、专项治理、监督检

㈤ 廉政风险的防范措施

廉政风险的防范措施有:思想道德、岗位职责、领导个人。具体如下

一、思想道德

1、潜在风险:

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素质下降等风险。工作思想保守、不求上进,责任心不强,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工作一般化,难以开拓工作新局面的风险。缺乏“一盘棋”思想和大局意识,导致不团结、不和谐问题,影响全站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的风险。



2、防范措施:

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初审坚持班子集体把关。标准造价行政处罚类案件处理,坚持公开听证管理,并由委法规科等相关科室共同按程序办理。严格执法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必须2人以上,且亮证执法;坚持法律法规适用、自由裁量权使用的集体研究制,案件检查结论坚持集体定案。

(5)廉洁风险防控知识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这种可能性,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根据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做了一些有益的实践探索。在实际工作中,预防关口前移,通过查找风险部位、评估风险指数、界定风险等级、建立预警系统。

完善相关制度、反馈实施结果等,建立健全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新机制,进一步加强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㈥ 怎么写阿。。。制定廉政防控措施

你参照这个范例

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市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开展“勤廉徐州”创建活动,认真贯彻局《关于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我中心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心针对廉政风险的防范管理能力,更好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活动提供良好服务,促进我市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繁荣发展。现结合单位风险排查情况,经中心党支部研究,制定了防范措施。

一、成立风险防控组织机构

单位风险防控工作具有长期性特点,因此,为保证工作持续有效开展,特成立单位风险防控工作小组:

组 长:刘继文

成 员:田玉敏、杨伟明、刘玉珍、黄浦

工作小组主要任务:贯彻落实上级廉政工作精神;统一安排和部署中心廉政工作;加强工作组织、管理,不断推动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组员各司其责,认真、正确落实防控措施;处理和解决防控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监督。

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目标

在有效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基础上,采取必要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坚持预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严格落实,大力推动。通过努力,最终实现红、黄风险点为零,蓝色风险点得到进一步有效防控。

三、明确风险和基本防控要求

单位经过召开支委会研究,排查出单位风险有:

1、重大事项决策

风险点:决策过程

风险等级:蓝色

基本防控要求:加强调研,集体研究,做到公开透明。

2、重要人事任免

风险点:任免程序

风险等级:蓝色

基本防控要求:遵守组织原则,遵循任免规定,群众评议,集体研究,做到公开透明。

3、重大项目安排

风险点:研究确定

风险等级:红色

基本防控要求:做到集体研究,反复论证,加强请示和汇报,保证公开透明。

4、大额资金使用

风险点:支出使用

风险等级:红色

基本防控要求:加强集体研究,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执行会计、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

四、制定具体防控环节和措施

针对上述廉政风险,结合局《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中心将防控措施分成三个环节。

第一环节 决策环节 主要针对单位重大决策,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突出制度在重大决策上的决定性作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务求单位重大决策上更加民主,避免“一言堂、一支笔”等情况发生。

第二环节 执行环节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有效地预防、解决、处理好在重大项目决策、人事、重大项目安排、财务等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做到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限定工作时限,防止执行工作出现漏洞。

第三环节 监督环节 切实落实相关监督工作的制度和措施,通过有效地监督工作,真正实现决策、执行环节防控措施得到落实,不断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整体成效。

五、提供风险防控实施保证

1、严格制度建设。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形建筑市场规章制度开展招投标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贯彻执行中央制定的廉洁自律“八条禁令”、市制定的“四个严格禁止”和我局制定的“四个严格不准”,以及市纪委监察局重申的节日期间“八个禁止”规定,八小时内外不出现违法违规情况。工作人员从工作细节做起,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文明窗口制度》等规章制度,在招投标服务全程中,细致、周到的做好跟踪管理和见证服务工作。

2、加强防控自查。在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同时,由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牵头组织实施,把防控自查作为长期工作来抓,以制度为标尺,适时实施自查,把防控工作可能出现的不良趋势得以及时消除,好的方面要坚持和发展,出现问题要及时整改,防止工作出现走样。

3、注重社会监督。要突出社会监督作用,增进招投标活动透明度,设立意见箱,公布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为工程交易活动创建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加强与纪检监察和招投标监管部门沟通和联系,积极配合各媒体对行业监管工作的关注。广泛听取招投标各方主体和群众的意见,不定期适时组织进行相应测评和征询工作,始终让我中心防控工作开展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基础。

4、加强信息化建设。增进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和服务效率,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提供便捷条件。为强化评标保密和公正性,中心贯彻省招标办关于在全省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全覆盖的精神,在我市实施了网上远程评标工作,并使徐州评标专家库资源实现全省共享。开发了“三色预警”系统,联合招投标监管部门和检察院等监察部门,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三色预警”机制,对招投标活动重点环节强化监管。实施了“一网、四系统”工程,整合了信息化服务功能,提高了信息发布、开标、评标等方面的服务效率。运用网络音频视频监控平台,融合江苏省4.0监管系统,24小时对投标报名、开标、评标等招投标活动实时监控。利用互联网向外界公开开标视频,让各界足不出户就可以观看开标现场实况,增进了开标透明度。

5、不断完善措施流程。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容易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因此,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要积极面对,主动地完善原有的防控措施和制度,使之更好地适应单位发展需要,有效地服务中心工作,促使中心防控廉政风险的能力不断提升。

6、坚持信息公开。坚持防控公开和透明,不护短,不遮丑,取得各界和职工支持。领导不插手、不参与招投标。将招投标管理和服务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工作纪律、廉政规定、收费标准等上墙公布,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贯彻落实保密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投标工作要求,对报名、开标、信息发布、中标结果公示等工作要公开,对评标专家和评标过程要做好保密不受外界干扰。

7、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要把学习作为长期战略性性工作来抓,不断增强防控力度。要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更新知识,提高思想认识,为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二O一O年十月十八日

单位风险具体防控措施一览表

防控环节
制度措施
备注

第一环节
决策防控措施
党支部议事制度

中心办公会
每周一次

第二环节
执行防控措施
财务管理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员发展流程

年度考核流程

工资晋升流程

第三环节
监督防控措施
党支部廉政勤政制度

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制度

中心党支部议事制度

中心党支部实施领导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实行党支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这一原则,特制定党支部会议制度如下:
(一)议事范围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规定,“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励,都要由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根据这一规定,结合实际,特确定支部会议议事内容。
1、关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决议以及和省、市主管领导机关的重要指示在中心贯彻执行的问题;
2、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文明创建计划和职工学习计划;
3、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4、重要规章制度的审议和颁布,以及事关全局的其他行政工作;
5、中心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新党员的审批;
6、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主要任务、措施及奖惩;
7、中层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及后备干部的提名、推荐,并严格按照中组部颁布的“条例”执行;专业技术干部的评聘;人事调动;
8、其他需要经过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
上述问题,必须由党支部会集体研究决定,任何领导或个人不得擅作主张。
(二)议事规则
1、会议规则
(1)会议时间。党支部会议一般每两月一次,若有特殊原因,可临时召集或推迟召开。

(2)党支部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支委成员到会才能召开。支委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事前向支部书记请假。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以通知有关的党内人员列席会议。列席者只有介绍情况和建议的义务,没有表决权。
(3)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确定。会议讨论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准备。党支部各成员分工负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应随时主动向书记报告,提交党支部集体研究。
(4)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持人应将会议议题、议事方法、会议目的、注意事项向与会人员说明。有关人员应将议题的具体情况详细说明。
(5)回避制度。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干部的培养、考核、任免、调动、奖励和处分等,涉及党支部成员的家属及直系亲属时,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6)会议纪律。参加会议的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党支部会议决议的具有保密性的事宜,不得擅自泄露。对泄密者,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党纪处分。
(7)记录和督办。办公室主任列席党支部会议,认真如实、准确地作好会议记录,保管好会议记录薄,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落实党支部的各项决定或决议;同时,及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党支部书记。
2、议决程序
第一,提出议题。
(1)由会议主持人根据支委的提议、上级布置、科(室)收集、部门反映、来信来访等途径获得的信息和领受的任务,确定每次党支部会的议题。
(2)为了提高议事效率,应事先由办公室将议题通知与会者,让其先思考,准备;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会议主持人临场提出议题。议题一旦确定,一般不得临时改动。
(3)党支部会议,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策之前,一般要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尽可能的弄清上情和下情,征求基层群众、有关科室,甚至上级领导的意见。
第二、研究议题。
(1)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党员有发言权和表决权。支部会议发扬民主,广开言路。每个党员对会议讨论的问题,要从全局出发,认真思考,站在公平的立场上,以科学的态度,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和看法。
(2)讨论重大问题时,必须认真对待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时,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党支部书记将争议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3)议事结束时,由会议主持人将讨论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并根据问题的性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一般问题采取口头、举手形式表决,凡属于重大性质问题,涉及干部选任、人事、考核等次评定,后备干部推荐等采取“票决制”方式表决。
(4)特别重大问题的决策,严格按照“确定正确目标,拟定比较方案,认真评估选优,扎实组织实施”这一科学决策的程序进行。
(5)每个党员要自觉维护集体的权威。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
(三)决策实施
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党支部会议定的重大问题,根据支委成员的分工,由分管的成员或者书记临场指定的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个成员要敢于负责,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反对遇事推诿,互相扯皮;同时执行决策不能走样,更不能自立门户,各行其事。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进一步做好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实行严格审查、领导把关、一枝笔审批的办法。

三、合理制定财务预算计划,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强化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台帐,认真登记复核。

五、收费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执行。 ,

六、配备专职收费员持证上岗,做好收费台帐记录,票据金额日清月结,定期核查。

七、建立收费票据档案、采用定量购买、专人保管、领用登记、用完核销、以旧换新的管理方式。

八、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条例,支票、现金的领用和报销都必须经中心领导审批后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九、各种费用的报销,需经财务人员初核签字后,报领导审批签字,方可报销。

十、健全财务帐户,做到账目及时准确、款帐相符;每月十日前完成财务报表,并上报。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要建立支部委员会和下属党小组。

二、支部委员会由书记、组织委员、学习委员等单数人员组成。

三、支部委员会由本支部的全体党员选举产生。

四、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应该通过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

五、党支部工作要经常向上级党委请示汇报,接受上级党委的领导和指导。

六、党支部书记作为支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起对支部工作统一领导的职责。

七、支部书记要有敏锐的政治观察力、判断力和坚定的政治立场,要紧跟党中央的政策,领导支部全体党员开展经济业务工作,发挥出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八、党支部要经常召开党员大会和支委会,制定工作计划,布置工作任务,有检查、有总结。

九、党支部必须抓好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培养工作,紧跟形势开展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党务活动。特别要把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放在首位,要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的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

十、党支部要抓好党的优良传统和革命思想教育工作,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瞻仰革命纪念地或革命圣地,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

十一、党支部要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并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联系人;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十二、党支部要抓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工作,使其不仅在组织形式上入党,更要在思想上入党;要按期完成对他们的考察和转正工作。

十三、党支部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要实行“群言堂”,不得搞“一言堂”。要每年按要求召开一次党内民主生活会,要每年组织党员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

十四、党支部要按规定对每位党员按期、足额收缴党费,并定期上缴上级党组织。

党员发展流程图

接受入党申请

确定积极分子

落实专人培养

组织培训、考试

组织考察、政审

征求党内群众意见

党支部预审

填写《入党志愿书》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组织谈话

党支部会讨论审批,办理批复手续

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对预备党员加强教育培养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

党小组讨论支委会审查

入党材料进档保存

党支部审批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年度考核工作流程图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公布上级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全体职工述职

确定等次

公示结果

把已认定等次的“年度考核表”发放给个人

个人认可后签字

工资晋升流程图

中心办公室(填写申报表)<1>

中心主管领导(签署意见)<2>

局人教处(签署意见)<3>

兑现工资<6>

向职工公布晋升结果<5>

市人事局审批<4>

中心党支部勤政廉政制度

(一)廉政制度
中心党支部是领导核心,因此,党支部每个成员在为政清廉方面应当作表率。基本要求是:在政治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作风和学风上,按照解决党的作风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来做,凡是要求党员、干部、职工做到的事情,党支部成员首先要做出样子,作好表率;凡是要求党员、干部、职工不能做的事,党支部成员要带头不做,以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的形象。
1、党支部成员要自觉地、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中央的权威,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自觉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办事、处理问题要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工作中涉及到亲属、子女、同事、朋友的有关问题要主动回避。
3、不准利用职权,违反政策规定,为家属、子女、亲友在住房、招工、入党、招干、提拔、调动、出国、晋级(职)、工作安排,物质分配等方面谋求特殊照顾。
4、不准索贿受贿和利用职权等手段谋求不正当的收入。
5、不准以任何名义动用公款招待私客,旅游或变相旅游。
6、婚丧嫁娶,不准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7、严格遵守党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洁方面的各项规定。
8、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对有不廉洁行为的人员及时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二)勤政制度
规范党支部成员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纪律。基本要求是,每个党员必须做到“三强三好”,即工作责任感强,组织观念强,服务意识强;出勤好、效率好、质量好。
1、以本职工作为己任,乐于奉献,不图名利,任劳任怨,勇挑重担,恪尽职守,认真负责。
2、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办事不拖拉,不推诿;答复处理问题要及时、简洁、明了;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3、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坚守工作岗位,不在上班时间办私事。

中心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成员要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的制度

既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支部单独召集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向党支部负责人说明情况,履行请假手续。

(二)中心党支部每年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
1、开会时间一般定在每年的6月和12月。由办公室下发通知征求党员、干部、职工对党支部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归纳整理成书面材料,向党支部成员传达,通知与会人员作好准备,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统一思想,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3、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目的,在于提高认识,解决矛盾,改进工作。因此,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改进措施,会后要努力整改。


党支部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内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特制定中心党支部加强党内民主监督五项制度。

一、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
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处党支部支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支委成员要根据处党支部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二、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党支部支委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党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支委会会议的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
支委对于事关处全局性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三、述职述廉制度
党支部和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年底应在处全体职工大会上述职述廉一次。
四、谈话和诫勉制度
党支部对领导干部科进行任职谈话,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发现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支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㈦ 商业银行如何通过加强培训提升员工行为风险防控能力

强有力的风险防控能力是商业银行实现经营目标的最有力的保障。员工行为风险防控是商业银行防控风险最重要的部分,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素质,是增强商业银行员工行为风险防控能力的重要方式。一、培训是人力资源管理开发与管理的重要方式,在提升员工风险防控能力方面有着极为重要和特殊的作用。商业银行经营中最大的难点就是风险防范,员工是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要执行者,同时又是员工行为风险的产生源头。面对银行人员结构的特殊性,特别是大型上市银行人力资源存在的年龄、学历、知识、素质等参差不齐,风险隐患较多的情况,针对员工行为风险要点,有目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实施培训,增强员工行为风险防控能力尤为必要。二、员工行为风险的主要风险点(一)思想观念风险。表现为管理者重营销轻管理、重规模轻质量的经营管理理念,盲目追求规模数量,留下风险隐患。企业文化建设平泛,思想教育落后,人员素质偏低,道德缺失,形成风险。(二)管理风险。表现为管理环节失控,制约

㈧ 浅谈如何加强廉洁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范机制,是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廉洁风险事前防范、事中监督的重要手段。笔者认为,供电企业开展廉洁风险防范机制,必须全面落实全员“一岗双责”,形成逐级监督、平行监督、逆向监督、自我监督的闭环考评模式的逐级监督格局。时刻提醒岗位人员廉洁从业,做到廉洁警钟日日敲,时刻绷紧廉洁自律防线。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风清气正的和谐环境,供电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范机制,从源头上有效地遏制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首先,制定廉洁从业危险点辨识与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廉洁从业风险防范管理实施细则、廉洁从业风险计划管理实施办法等,切实加强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其次,针对企业领导岗位、中层管理岗位开展岗位廉政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组织收看电视专题片和阅读先进人物事迹报告等形式,开展向本单位、本系统的勤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引导大家学习先进、做到“干事、干净”;同时,针对重要岗位、直接为客户服务一线岗位人员开展岗位廉洁风险教育,明确岗位职责,正视手中权力,找准薄弱环节,认清风险危害的效果,从而能够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自觉接受监督,廉洁从业;与此同时,组织开展廉政谈话教育。对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廉政谈话,了解其思想状况;对发现若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廉政提醒;第五,精心编制廉洁从业格言警句,进一步促进廉洁文化潜移默化的教育和引导作用。 同样,供电企业应该加强警示教育,按照“预防为主,防教结合”的工作思路,始终坚持把预防摆到前面来,突出教育预防的首要作用,真正做到“教育在前、打招呼在前、防范在前”。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把廉洁风险防范列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一方面,要加强供电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稳步提高供电干部员工的整体业务素质,使其掌握各种供电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实质内容和管理程序,避免过错管理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着眼强化党性修养,大力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强化法制和警示教育,树立管理与风险长期并存的理念,促使供电干部员工正确对待和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使个人的管理行为不偏离法律的轨迹运行。 总而言之,供电企业应根据供电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将廉洁风险防范始终贯穿于供电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大局之中,始终贯穿于生产管理、经营管理、优质服务和两权监督运行的全过程,建立一套上下联动、内外配合、人人参与、全面协调、组织严密、反应灵敏、实用高效的廉洁风险防范机制。从而保证廉洁风险防范机制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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