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业务能力
1、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素质。纪检监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各个方面的知识,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那种靠老经验工作和办案的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形势要求。面对这种不进则退、不变则滞的状况,一是应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二是要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更新观念,开阔视野;四是重视实际办案工作实践锻炼,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计划地轮流抽调没有案子的派出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上级机关的案件查办工作,既整合力量,强化队伍,又锻炼干部,培养能力。
2、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纪检监察干部对自己应严格要求:一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有为党、为民弘扬正气打击邪恶的雄心壮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勤奋敬业。二要正确运用自己的职权,秉公办事,自觉拒腐防变。三要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团结协作。四要带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3、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作风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坚定性,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辨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当前,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有所抬头,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是腐朽思想侵蚀和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的首选对象。因此,只有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教育,才能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
4、加强自我监督,强化自我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自我监督,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争做“三严三实”的表率,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榜样。
『贰』 如何确保纪检监察纪律审查的办案安全
“基本程序、调查取证、定性量纪、权利保障”,这四个方面是决定纪律审查质量的关键。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深化“三转”要求,推进纪律审查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需要以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裁量意识和权利意识”为抓手,不断提升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 强化程序意识 规范审查过程 明确纪律审查操作规范,对回避制度、量纪步骤、量纪建议等纪律审查基本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严格遵循规定程序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审查权限,按照规定步骤、方式、时限行使职权,进一步推进纪律审查强制措施使用、涉案款物处理、办案时限、权利保障情况等环节的程序审核。严格执行调查处理程序,以程序正义确保纪律审查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强化证据意识 规范事实认定 强化证据意识和办案人员责任意识,严格遵循借鉴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审查的案件依据充分、事实确凿。充分遵循证据规则,包括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证明力标准判断等,通过对非法证据排除适用、证据效力的判断,强化对取证工作的审核监管。在实现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要求所有办结案件达到“定性、定情节事实均有证据证明”、“定案证据均经查证属实”和“综合全案证据认定事实排除合理怀疑”三项标准,确保事实认定扎实可靠。 强化裁量意识 规范量纪处分 要对党纪政纪案件调查报告中的量纪建议环节作出明确规范和要求,避免“重定性、轻量纪”、“量纪畸轻畸重”等纪律审查实践中易发生的情况,确保执纪公正。明确提出量纪均衡原则,要求量纪应当客观全面把握政策形势,同时遵循已有案件先例,对于同一时期违纪事实和违纪情节相近或类似的案件,量纪基本均衡,实现“同案同惩、类案类处”。 强化权利意识 规范办案手段 强化纪律审查人员权利保障意识,切实践行依纪依规安全办案的基本要求。明确要求案件承办人员对案件调查阶段合法权利保障情况负责,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专人全程监督。对谈话取证阶段、隔离审查、错误事实材料见面阶段如何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利作出具体规定和要求,严禁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出现侵害被调查人及其他涉案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要有效提高纪律审查质量,预防党纪政纪处分申诉、监察行政复议等情况发生。
『叁』 与纪检、监察相关的基础知识有哪些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之规定,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的基本程序一般主要分为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和移送审理四个阶段。
一、受理和初步核实
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实,是案件检查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程序,是整个办案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一)受理。是指案件承办部门对群众或组织直接检举控告的、上级交办的、有关机关移送的、违纪者自述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线索材料,经过领导批示后,造册登记采取恰当方式予以处理的活动。认为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制作《初步核实呈批表》,转入初步核实阶段。
(二)初步核实。简称初核,是立案前进行的初步调查摸底核实的活动,目的是通过初步核实了解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初核不同于一般人民来信的了解,也不同于立案后的调查。它是案件检查的一个重要的特定阶段。
1、初核的要求。迅速及时,突出重点,细致完备,保守秘密。要抓住主要矛盾、主要环节,尽快判明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和严重程度,从而避免立案的盲目性,维护立案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2、初核阶段的主要工作。一是参加初核人员的确定。最低不少于二人;二是初查方案的制定;三是实施初查。制定初核方案的内容通常包括:①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需要核实的内容。②初核的方法和步骤,包括初核的时间、范围、程序、注意要根据所反映问题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尤其是那些处于不稳定状态、随时可能流失的证据应优先收集。③要熟悉哪些知识法规,对照哪些要求。④需要哪些部门配合和必要的物质保障等,包括交通工具以及其它应急措施。⑤明确初查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工作纪律。
3、初查的实施阶段要注意的主要问题
(1)要选准初查的主要方向,抓住主要矛盾。要针对不同案件的不同特点,抓薄弱环节,迅速获取主要证据。譬如查受贿案件,行贿受贿相比,行贿是薄弱环节,然后再分析行贿人的薄弱环节在何处,从哪里下手更为有利?获取贪污的证据。帐据与当事人相比,帐据是薄弱环节,因为它是客观存在的,它无法为自己辩解。
(2)要切实加强保密工作,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泄密就意味着失去了主动权。泄密主要是办案人员保密观念差,疏忽大意,也有关系复杂的因素,在这方面,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3)要注意初查手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纪律检查机关通常采取8种措施调查取证。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根据情况采取4种措施调查取证。纪检机关的8种措施是:①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②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③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简称“两规”);④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⑤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⑦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⑧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其中第⑥、⑦种两种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不允许在初核阶段采取。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使用的4种措施是:①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行政纪律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②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③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作出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简称“两指”);④建议有关机关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
⑷要注意收集、提取证据的及时性。有些证据时间性极强,必须抓紧时间才能争取主动。初核结束后,要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如“关于×××所犯错误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被反映人的自然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初步核实的结果;存在的疑点及处理建议。参与初核人员在初核报告上签名。
(5)初核后几种情况的处理。一般有四种情况:一是构成违纪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要写好初查认定的违纪事实,为提请立案做准备。二是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或具有从轻减轻的情节,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根据不同情况,作出恰当处理。如批评教育、口头或书面检查、调整职务、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上级要报结果的按程序及时报结。三是反映内容失实的,应向被反映人党组织说明情况,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四是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将初查情况向领导汇报后,按一定程序移送司法部门。
4、初核的时限。初核的时间规定为两个月,必要时延长一个月。如有重大、复杂的问题,经批准后再延长。
二、立案
立案是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其管理权限对纪检监察对象的有关违纪问题经过初步调查核实后,认为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决定进行深入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的一种程序性活动。
(一)立案条件。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违纪违法的事实,二是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立案是一项及其慎重的工作,如果立案时感到没有多大把握,或至多只能给予免于党政纪处分的,一般不要匆忙立案。
(二)立案要求。准确及时,分级立案。一般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纪委、纪检组决定立案,注意在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党组的意见。征求意见的方式可以书面,也可口头,不作统一规定。纪检机关履行立案权和检查权。属下级纪委立案的重大典型的案件,上级纪委可直接立案,上级纪委认为需要立案的,也可责成下级纪委立案。对于党组织严重违反党纪的问题,由上一级纪检机关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对于司法机关以刑事犯罪处理的案件,由纪检机关直接受理,不再办理立案手续,如未构成犯罪和受到处罚,但构成违纪的,由纪检机关经核实后办理立案手续,复制材料要全(包括司法文书、主要证据、本人检查等)。有的需进一步核实完善证据的,应当将证据材料完善好。
(三)立案程序。关于立案程序主要有五个内容:一是审查立案材料。二是写出《立案呈批报告》,内容包括①案件线索来源②被反映人的自然情况③初步核实认定的主要违纪事实④立案的党政纪根据⑤呈报单位的意见由承办案件主要负责人签名并附上检举揭发材料。三是审查批准立案要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如意见不一致,请示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四是制作下发《立案决定书》(党纪案件)或《立案通知书》(政纪案件),并报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被立案人的所在单位,一般以书面形式。五是重要案件的备案,主要是下级机关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要记录在案,以备查考。
三、调查
案件调查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的中心环节,它是进行初核、立案后的一道关键工序,事关整个案件调查成败,在这期间需要对初查认定的问题充实完善证据,同时要对涉及的其他问题以及有关责任人的问题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一)拟定调查方案:①需要查清的主要问题。②调查的步骤、方法,要根据各个案件的不同情况,因人、因地、因事采取灵活多变的策略;力争取得查案的最佳效果。③预计完成任务的时间④办案人员的组成、领导关系以及应注意的事项。调查方案应报有关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宣布立案决定。首先,通知被立案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向其本人宣布并交待其立案期间应遵守的纪律,主要内容有:①自觉接受组织调查,如实说明情况,主动交待问题,认真检查错误,配合组织尽快查清问题。②不得与同案人或知情人串通情况,不得对抗调查与反调查。③不得对举报、控告人、证人及上述人员家属进行打击报复,未经立案机关调查组同意,被调查人所在单位不得批准其出境、出国、出差,和对其进行调动、提拔、奖励。向其宣布立案谈话,要作好宣布立案谈话笔录,让本人签字。
(三)调查取证。在案件调查阶段,除了前面讲到的12种调查核实措施外,还可以采取组织措施,根据《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调查人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应担任现任职务,或对抗、阻挠、干扰、破坏对其问题查处,妨碍案件调查时,可以建议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
1、如何收集证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都是证据。
(1)证据的种类。主要有9种:①物证(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②书证(记载内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字);③证人证言;④受侵害人的陈述;⑤被调查人的陈述;⑥视听材料(原始声响、录像带等);⑦现场笔录(调查人对案件有关场所进行检查时所作的笔录);⑧鉴定结论;⑨勘验、检查笔录(主要是公安、司法人员对案件的有关场所、物品及其证据材料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笔录)。调查人应按规定全面、客观收集。证据经过鉴别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2)证据的分类。主要分5类:①有错证据,无错证据;②原始证据,传来证据;③直接证据,间接证据;④言词证据,实物证据;⑤有效证据,无效证据。
(3)收集证据的要求。一要客观全面,尊重客观事实,不能带观点、定调子、有框子,该收集的证据都要收集;二要主动及时;三要多做思想工作;四要符合规定程序。收集证据必须两人以上,未经组织委派或私自收集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尤其要注意不能搞逼供、诱供。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也可以拍照、复制,但必须注明单位和出处。
2、如何鉴别和使用证据,防止伪证和错证。证据只有经过鉴别属实,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所谓伪证,是指违反事实真相的证据,如假证明、鉴定、记录等,出伪证的主要目的是故意包庇或陷害他人而捏造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对出伪证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所谓错证,属非故意行为,由于条件所限而形成不能反映客观事实的证据。证据的使用,一般主要有:①没有物证、书证的情况下,仅凭言词证据认定错误时,必须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直接证据。②在没有其它直接证据或只有一个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要做到:一是所有间接证据必须查证属实;二是每个证据与案件事实都有客观联系;三是所有证据都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而且每个体系足以排除其它可能性。如果没有排他性或者说还有其它可能就不能定案。③认定错误事实之间的证据之间有矛盾,且矛盾不能排除或得不到合理解释不能定案。④证据只能证明一种可能但不能排除其它可能,不能定案。⑤当认定数额上出现矛盾时,通常就低认定。
3、如何做调查笔录。要做到认真细致、客观公正,不随意删改,不断章取义,正确表达被调查人、证人的意思、书写格式要规范化要求,字迹要工整,不得乱写错别字,更不能乱用代号。笔录要一人一证、一事一证,谈话方式可以漫谈式,也可问答式,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谈话方式,调查人要配合默契,事先要掌握谈话的重点,要认真拟定谈话提纲,先问什么,后问什么,审问清哪些问题,如何问等等,准备得越充分越细致越好,尤其对一些业务不熟练的同志更是如此。谈话始终要围绕违纪错误的有关情况来问,记录也要围绕这个中心。问话的同志要问到位,记录的同志也要记到位,每一问题都要追问到穷尽的时候为止,如有些笔录上讲:“某主任曾经说过”,那么你要问是哪个主任,什么名字(防止同名),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在场有哪些人?讲了什么话等每一个环节都要问详细,决不能含糊其辞、两可之间的话出现在笔录上,对一些已经问到位的问题,不要反复重复,以便引起被调查人的警觉和反感,问答或谈话,提问人要注意掌握节奏,照顾记录人的书写速度。最好能够把被调查人的语言特征、语言神态都反映出来,有的谈话出现僵局,无法回答所提出的问题,长时间沉默也要记录当时情况,以供将来定案参考。谈话要求被调查人审阅后签字、盖章或押印,在最后一页明确写上:“以上笔录看过不错”等,在所有改动部分,都要押印。
(四)调查终结
1、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是调查人员把经过核实认定的错误事实以书面形式同本人见面。这里主要是能够作为处分依据的主要错误事实,要精练、简洁,写明错误性质及要承担的责任,切不可泄露立案依据、调查过程、检举人、证明人等。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以调查组名义落款。见面时应由二名以上调查人员进行,必要时可请被调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参加,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可以向其宣读,认真听取本人意见,对被调查人所提意见的合理部分,应认真采纳,该作补充调查的补充调查,申辩无理由的要予以解释。如被调查人有不同意见,可以在见面材料上作出说明,也可写申辩材料,如本人拒不签署意见,调查组应在错误事实上注明。对被调查人签署的不合理意见,写出有事实根据的说明。
2、调查报告。是案件调查基本结束前的工作。其主要内容:①立案依据及调查的简要情况;②主要错误事实及性质;③有关人员的责任;④被调查人对错误的态度;⑤处理建议。调查报告的每一项内容,都要言而有据,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调查的真实情况,不能凭自己的想象与分析形成结论性的材料,对一些难以认定的重要问题采用写实的方法予以反映。对一些问题比较复杂、证据材料繁杂的案件,写调查报告时,最好要将关键证据搞一些摘录,这样尤其对初学写调查报告的人有好处。报告形成后,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如调查人员对错误的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及处理建议等有较大分岐,经过讨论不能一致的,应按调查组长的意见,写出调查报告,但不同意见应在报告中适当反映。调查报告最后经分管领导审议后定稿。
(五)调查时限。立案的党纪案件时限为3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间仍不能查结,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政纪案件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但至迟不超过一年。
四、移送审理
凡立案调查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党纪处分或免于处分)调查终结后都要移送审理。
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政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方针的要求。“二十四字”方针概括起来讲,主要有四点。一是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后果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等应清楚明确;二是认定的每一案件事实都应有经过鉴别属实的充分证据;三是确定的错误性质和提出的处理建议,均应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四是案件检查的各个环节都应符合规定的程序,并履行相应的手续;收集的证据所形成的案件材料也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1、移送审理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①立案调查已经终结;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③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
2、移送审理的材料和手续:①分管领导同意移送审理的批示(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②立案依据,包括检举材料、有关领导关于初步核实的批示、立案呈批报告、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立案决定书;③调查报告及调查认定的错误事实见面材料和对被调查人不同意见的说明;④被调查人的检讨材料;⑤全部证据材料。现在一般都是调查和审理分卷,调查组将调查卷装订好后交给审理室。
根据省纪委的要求,对乡镇和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所办案件,凡属党员和监察对象的,一律交由市纪委审理。没有审理的案件,不得结案。
对立案调查后发现失实的,还需要批准机关销案。在确定销案后,要考虑到调查工作已给被调查人造成一定影响,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肆』 如何提高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素质之我见
翟永英 努力提高办案人员的素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执政能力,是党和政府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也是新时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证。 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特别是加入WTO对中国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的深远的影响。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更加尖锐,手段更加现代化,领域和范围日趋国际化。在严峻的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能力,促进水利事业的协调、和谐、更快更好地发展,成为当前水利系统一个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一、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现状及存在不足
近年来,监察机关严格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广大办案人员严于律已,严格执纪,任劳任怨,为全社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了大量艰苦扎实的工作,作出了一定贡献,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了一定的和谐环境和空间。但是,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高标准来衡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思想不够稳定。一是思想认识模糊,有一些办案人员认为自己身处执纪执法的要害部门,享有监督惩处别人的权利,平时不注重政治素质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二是有些干部认为纪检监察部门是清水衙门,付出多,回报少,工作辛苦,生活清苦,至此工作上仅限于应付,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敷衍了事,得过且过。
(二)知识结构单一,能力不全面
随着我国加入WTO,各个领域逐步与国际社会全面接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也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纪检监察办案人员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财务、金融、法律、证券等专业知识缺乏。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人员法律、纪检监察业务未经过系统学习,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不高,不能很好地依法依纪办案。
(三)作风不够过硬
一是好人主义,怕得罪人,缺乏斗志和勇气,不敢理直气壮地同腐败分子作斗争,害怕打击报复,不敢碰硬,为自己留“后路”;二是冲不破“人情网”,碍情怯面,顾虑重重,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办案过程中难免出现某些领导干部或是为违纪人员求情,或是滥用职权对办案人员施加压力的情况,对此,有些办案人员放弃原则,屈从让步。
(四)组织协调能力不强
(五)创新能力不强
二、提高办案人员能力的建议与对策
提高办案人员能力,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坚持教育、监督、制度和激励并重。
(一)要有正确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依纪依法办案理念。
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培养和提高他们总缆全局和战略思维的能力,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大局;培养和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感,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办案能力”专题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真正认识到,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不仅是依法执政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和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从而不断提高加强依纪依法办案能力建设的自觉性,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于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
(二)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高办案本领。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我国反腐败的专门机关。它是党政机关的一部分,具有行政机关的共性,同时由于其职业特点,决定了它具有不同于其他行政机关的特殊性。这就为办案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办案人员必须具备其他行政干部应当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同时还必须具备较高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面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与腐败分子的日趋位显、权重、财大、智高的特点。要真正胜任纪检监察工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不断提高案件突破的能力,就应做到全才加专才,网络全书加专业技能,个人的能力结构应是“一马当先,万马奔腾”的格局,即复合型人才。
具体做法: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水平和理论素质是其它一切能力的基础。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把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作为核心内容。二要加强专业知识培训。要对办案人员进行脱产培训,同时要建立轮训机制,系统学习法律、金融、证券、心理学、电脑等现代科学知识和依纪依法办案的业务知识。积极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业务对口、工作需要的专业,通过自学、函授等多种途径接受学历教育。三要加强办案实践能力锻炼。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将一些年轻干部充实到办案一线,选派到上级参与大要案的调查与学习;下派到基层,通过办案实践,培养一批依纪依法办案的业务骨干和能手。
(三)强化作风建设,完善管理制度
1、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教育办案人员加强和改进自身的作风建设。要坚持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第一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改革的精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要切实改进学风,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严于律己,防微杜渐,时刻警惕和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严肃纪检监察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保证办案人员在新的形势下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做党的忠诚卫士。
2、要通过《廉政准则》、《工作守则》等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把握好自己,尽量减少失误和错误行为的发生。此外,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的方针,在不断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法律、法规意识的基础上,既注重履行职责监督好别人,更要重视做好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监督工作。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办案部门负责人、案件调查组负责人和调查人员分级负责的办案工作责任制,建立执纪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办人情案、关系案以及在主观上有过失、过错而发生错案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相应的责任,确保做到依纪依法办案。
(四)要建立完善办案激励机制。
通过开展办要能手、先进办案组创评活动,调动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并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办案人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励其不断加强办案能力建设。二是要改进办案手段。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高技术手段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得到广泛运用,办案工作也面临违纪违法者高智能化、高技术化的挑战。因此,在充分发挥传统手段和常规手段作用的同时,要加大硬件投入,用高新技术武装办案人员,努力提高办案手段的科技含量,并实行谈话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在展示纪委办案良好作风的同时,切实防止违纪人员翻供。三是要提高工作艺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办案方法,学会灵活运用政策、策略和法律法规赋予的办案手段,不断提高办案中的组织协调能力、查案运筹能力、选准和打开案件突破口的能力。
三、结语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的改革发展进入了关键时期,水利事业的改革发展也同样处在一个关键阶段。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需要,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面对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态势,必须牢固树立以下观念:一是办案的严厉性和文明性相统一。既要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长期斗争,对腐败行为严厉查处,决不留情;又要文明办案,充分尊重涉案人员的权利。二是办案的规范性和效率性相统一。既要做到手段、证据、程序合法,经得起法律、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又要增强责任感,坚持主动办案、有效办案。三是办案的政治性和法纪性相统一。既要坚持党委的领导,把握办案的正确方向,达到最佳的政治和社会效果;又要坚持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性和独立性,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四是办案的独立性和合作性相统一。既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反腐败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又要尊重其他执法执纪机关的职能要求和个性特征,做到牵头不包办,组织不揽权,协调不越位。
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在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水利系统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更要从水利工作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水利系统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性,及时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提高办案能力,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努力工作,开拓进取,为水利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新的贡献。
『伍』 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哪些基本素质
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三种基本素质,即坚定的政治素质、过硬的业务素质以及良好的道德素质
坚定的政治素质:纪检监察工作是党性、原则性、政策性、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坚持党性原则特别重要。作为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党性坚强、政治过硬,做到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
过硬的业务素质:为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有丰富、扎实的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这是新时期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客观要求。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学习党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多个领域的相关知识。要深入一线,参与办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总结经验。
良好的道德素质: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教育、挽救、监督、处理人的工作。自己首先要以身作则,做出表率,自己要站的稳行的正,过好权力关、人情关、金钱关、情色关,始终保持道德的纯洁性。同时,还要具备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敢于碰硬的勇气,正气凛然,刚正不阿,尊重事实,以理服人。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机构,是党的"两委"之一(即党委、纪委),是"五套班子"之一(即"五大家"--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
它是党的一届委员会,不是党委部门,其规格高于党委部门(即宣传部、统战部、组织部、政法委等),是专司监督检查党的机构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查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履行职责。
『陆』 如何提高纪检人员新形势下综合素质
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也是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从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来看,当前纪检人员的工作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该如何履行好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如何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等。整体的工作能力是纪检人员综合素质的外在体现,只有切实提高纪检人员综合素质建设,才能切实发挥纪检人员的作用,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更好地完成反腐倡廉的历史任务。
一、新形势下纪检人员应该具备的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是指一个人的知识水平、道德修养以及各种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养。人的素质在表现形式上有一般素质和特殊素质之分,一般素质是指一个人作为社会人,所必须具备他所处的社会和时代对人才素质的普遍性要求;特殊素质,是指一个作为专业人才,所必须具备的这种专业对人才素质的特殊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由于其特殊的职业要求,他所应该具备良好综合素质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这是构成从事纪检监察这一职业的综合素质的核心要求。
1、政治素质:政治素质主要是指纪检监察人员的政治信念、政治品格、政治能力三个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应该具有的政治素质主要包括(1)坚定的政治信念。应树立共产主义人生观,坚定的无产阶级立场,站在党的立场,站在党性和党的政策立场,站在人民的立场看问题、想问题、解决问题;(2)端正的政治品格。纪检监察干部的天职就是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同一切违反纪律的现象作斗争。这就要求纪检监察人员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就是要坚持“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的实事求是精神;(3)较高的理论水平。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基础理论知识,学会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做到说话有据,不被假象所迷惑,具有敏锐的政治眼光。
2、道德素质:道德素质是指纪检监察人员能够以道德作为行为规范,以善恶、荣辱等观念为标准来开展自己的工作。纪检监察人员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包括(1)无私奉献的精神。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将个人利益、荣辱、升迁等置之度外,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甘于奉献,恪尽职守,坚持原则。(2)严于律己的品质。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的约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过好权力关、人情关、金钱关、色情关,经得住清苦,顶得住歪理,抵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始终保持道德的纯洁性,为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树立遵纪守法的模范形象。(3)实事求是的精神。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要重调查,重证据,重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不偏听偏信,不被人情所扰,不畏权势所压,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公正严明办铁案。
3、能力素质:能力素质主要是指纪检监察人员应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力素质主要包括(1)娴熟的理论知识。要具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侦查学、心理学、专业文书制作的知识,了解并熟练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政策、方法及基本知识,具备处理违纪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水平。(2)精通的专业才能。专业才能是指将专业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后的综合应用能力。一方面,纪检监察人员应具备在相关工作中所需要操作应用的专业技能,诸如谈话、调查、取证、文书制作、宣传等,这是做好本职工作的首要条件,另一方面也应具有较强的认知能力,能够在众多情况中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抓住事物的实质、要害。(3)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要对事件进行准确定位,明确问题的关键,要针对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要抓好任务的部署和任务的分解,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督促其按照各自分工主动开展工作;要掌握抓的方法,搞好调查研究,作好组织协调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制度,既要顾全大局,讲究程序,又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4、心理素质:心理素质是指纪检监察人员应该在思维、观念、情感、意志等方面具有健康的心态。纪检监察人员应该具备的心理素质包括(1)坚强的性格。在面对高风险、高压力工作时,纪检监察干部应有忘我的敬业和牺牲精神,强烈的进取意识、顽强的毅力,高强度的忍耐性等性格特质,还应当具有直面失误的心理承受力。(2)顽强的承受力。纪检监察干部随时可能受到来自腐败分子的威胁利诱,监察干部要排除干扰,迎难而进,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3)健康的心态。纪检监察干部要淡泊名利,视党和人民的事业重如泰山,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4)坚定的信念。面对复杂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具备超常人的心理素质,具有大无畏的心理素质,坚定信念,不信邪,不怕困难,不断地适应尖锐复杂的社会环境,更好地展开与违法违纪和犯罪分子的斗争。
二、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监察机关严格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广大办案人员严于律已,严格执纪,任劳任怨,为全社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了大量艰苦扎实的工作,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了一定的和谐环境和空间。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中间,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当前,纪检监察人员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干部队伍素质还不高
纪检监察干部调整过频、过多,难以形成人员稳定、业务熟悉、素质较高的纪检监察队伍。导致纪检工作人员知识结构单一,能力不全面,素质不高强。当前,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不断增强。而纪检监察办案人员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财务、金融、法律等专业知识缺乏。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人员法律、纪检监察业务未经过系统学习,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不高,不能很好地依法依纪办案,组织协调能力不强。
2、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
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首先,有部分人员思想认识模糊,一些办案人员认为自己身处执纪执法的要害部门,享有监督惩处别人的权利,平时不注重政治素质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其次,还有部分干部认为纪检监察部门是清水衙门,付出多,回报少,工作辛苦,生活清苦,工作上仅限于应付,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敷衍了事,得过且过。最后,有部分纪检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存在畏难情绪,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开展监督和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担心领导不支持,也怕事情结果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纪检监察人员在监督上级工作和同级工作中怕伤和气,怕被打击报复,怕妨碍团结,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
3、工作方式方法效率不高
目前,纪检监察人员在工作方式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处理方式过于简单。纪检监察人员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不注意工作方法的现象,对出现问题的人员,不是严肃批评、耐心教育,而是简单行事,不能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整改,常常使对方口服心不服。二是举措上无新意。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满足现状,固步自封,不善于研究新情况,仍凭过去的习惯、经验开展工作,裹足不前,不思进取。有些办案人员还缺乏组织协调能力,不善于处理正常的人际关系。在查办大要案时,需要组织力量,集体作战,不知道如何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发挥整体优势;缺少团结协作精神,人与人的关系十分淡漠,上下左右关系不协调,工作上互不通气,互不商量。
三、增强纪检人员综合素质的有效措施
1、不断加强自我学习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我国反腐败的专门机关,对办案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办案人员必须具备其他行政干部应当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同时还必须具备较高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面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与腐败分子的日趋位显、权重、财大、智高的特点。要真正胜任纪检监察工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不断提高案件突破的能力,个人的能力结构应是复合型人才。应完善针对纪检监察人员的培训教育制度,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水平和理论素质是其它一切能力的基础。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把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作为核心内容。二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学习法律、金融、心理学、电脑等现代科学知识和依纪依法办案的业务知识,相关部门也应该积极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选择业务对口、工作需要的专业,依靠多种途径接受学历教育。
2、完善培训教育制度
纪检监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人员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只有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随着科技的发展,违法违纪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智能化,办案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办案的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形势,面对这种不进则退、不变则滞的状况,一是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人员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3、完善办案激励制度
一是通过开展办案能手、先进办案组创评活动,调动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并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办案人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励其不断加强办案能力建设。二是要改进办案手段。在充分发挥传统手段和常规手段作用的同时,要加大硬件投入,用高新技术武装办案人员,努力提高办案手段的科技含量,并实行谈话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在展示纪委办案良好作风的同时,切实防止违纪人员翻供。三是要提高工作艺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办案方法,学会灵活运用政策、策略和法律法规赋予的办案手段,不断提高办案中的组织协调能力、查案运筹能力、选准和打开案件突破口的能力。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纪检机关应该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广泛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喜闻乐见、易于参与、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一是要积极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二是建立完善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要结合工作实际,在认真总结经验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规划好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在健全领导和保障机制、打造精品、推广经验、提高员工拒腐防变能力。三是要扎实开展“勤政廉政、科学发展”教育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在教育活动中,要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
5、加强纪检人员作风建设
首先,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教育纪检监察人员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的作风建设。要坚持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第一位,积极利用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严于律己,防微杜渐,时刻警惕和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既注重履行职责监督好别人,更要重视做好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监督工作,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其次,要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保证办案人员在新的形势下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做党的忠诚卫士。其三,要开展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工作中把握好自己,尽量减少失误和错误行为的发生。其四,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办案人员分级负责的办案工作责任制,建立执纪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办人情案、关系案以及在主观上有过失、过错而发生错案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相应的责任,确保做到依纪依法办案。
四、结论
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责任重大,任务光荣而艰巨。为有效地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必须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建设一支党性强、作风好、形象优、业务精,能打硬仗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柒』 作为纪检干部应具备哪些基础知识
党章、党的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历史发展,行政监察的职责和职权,政监察对象和行政监察管辖,行政监察职责的履行,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反腐倡廉法规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条例,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
『捌』 如何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警示教育先行,在思想上给大家上紧箍咒
一是要求全体安监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关,坚决同一切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宣战。组织大家学习《湖北省安监系统贪污、受贿犯罪案例选编》,这些案例都是近些年来安监人员受到刑事追究的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组织大家观看省纪委、监察厅摄制的《蜕变》警示专题片,观看了廉政影视《生死牛玉儒》、《用生命铸就忠诚》、《周恩来的故事》、《走上被告席的大法官》。在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大家开展深入人心的大讨论,力图要从活生生的案例中认真分析安监系统少数干部违法犯罪的主客观原因。结合观看廉政影视,开展廉政勤政自省活动,查找各自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弄清安监活动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部位。教育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结合个人实际,认真分析以权谋私、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和后果。重点引导大家算清政治帐,认清自己违纪违法对党和国家利益造成的损失;算清社会帐,认清自己违纪违法对安监系统干部整体形象的损害;算清个人前途帐,认清自己违纪违法受处理对家人亲友感情上的伤害。在思想上给安监干部敲警钟,上紧箍咒。以期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是请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的领导给安监系统干部职工上廉政警示课,重点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并组织了相应的考试,通过专家讲课,进一步提高了大家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大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舆论媒体多管齐下,让安监执法更具公信力
一是长期与县广播电视台合办《安全在线》栏目,每月播出2期,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安全在线》开播以来,收视率一路攀升,既报道了某些事故的真相,又让广大人民群众受到了教育,传播普及了安全生产知识,让安全生产家喻户晓,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在政府门户网站《长江巴东网》上开辟安监专栏,并设置了《领导班子》、《机构设置》、《局长信箱》、《安全论坛》、《有奖举报》、《曝光台》、《安监视频》、《安全监察》、《党建纪检》、《领导讲话》、《煤矿安全》、《综合安全》、《烟花爆竹》、《行政许可》、《政策法规》、《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近二十个子栏目,安监网开通后,点击率逐渐上升,关注的人越来越多。真正做到了阳光从政、公正公平执法,大大提高了安监执法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三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机制。今年以来,我们组织的两次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活动在社会上反响很大,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部分乡镇和县直有些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些问题甚至十分突出,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明查暗访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明查暗访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曝光面,扩大社会影响力。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舆论监督,将明查暗访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以明查暗访更好地督促安全生产工作。
四是开展形势多样的各种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为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传播安全文化,我们采取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以安全生产知识为主线,辅以演讲、知识竞赛、宣传车、宣传标语、安全挂图、应急演练和安全文化三下乡等灵活多样且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安全知识。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加大普及安全知识的工作力度,我们组织编印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000册,让从事安全生产的干部职工在生产经营单位的职工人手一册,要求每个经营单位开展一次考试和竞赛。全县将于11月中旬举办由12个乡镇和4个县直优胜单位参加的法律法规总决赛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全县的安全知识氛围将更加浓厚。全县人民关注安全、珍爱生命的良好社会风气正在逐步形成。
三、督办检查重在落实,确保安监人员履职尽责
一是要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在事故查处中,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追究不放过,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隐患整改未到位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按照《安全生产法》、《特别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罚一律按上限进行,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一律严肃查处,严格追究。加大对我县敏感行业和领域的监控力度,坚决打击以权谋私、官商勾结,行贿索贿等不正当行为。在调查处理过程中,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什么单位,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是严格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巴安发[2008]5号)精神,对全县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组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安全监管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并注重事后监督。对安全生产监管单位和人员未履行职责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安全生产监管单位和人员有吃拿卡要等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检查情况报告县安委会,检查情况将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此项活动得到省纪委检查组的充分肯定。通过开展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专项检查。全体安监人员的履职尽责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四、层层签订责任状,各块领导各负其责
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是全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研读十七大文件,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七大报告和党章及中纪委的工作报告,全面准确地把握十七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大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切实增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自觉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毫不动摇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及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评。扎实抓好单位一把手的党风廉政述职述廉工作。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加大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一票否决”制度,确保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深入落实。2008年,安监局纪检组长拟定了《巴东县安监局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各分管领导分别签订了责任书。认真解决所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责任书要求单位一把手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块分管领导对所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负其责。责任书明确规定,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职务的影响,获得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班子成员对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赛塞、不抓不管或是抓而无力,以至屡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任用干部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用人失察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做到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大力提高领导班子公信力
实行“三务”公开,推行阳光党务、阳光政务和阳光财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广大干部职工拥有知情权。坚持民主管理,科学管理,机关财务是机关运行中的“中枢”,是机关管理的核心和焦点,从长期经验看,队伍乱是先从财务乱,因此强化财务管理显得至关重要。一是从完善制度入手,建立健全财务、财产管理制度。二是坚持民主理财,成立安监局民主理财小组,同时制定理财小组工作规则,每月汇审一次财务单据,每季度汇审一次财务状况,建立安监局财务公开栏,每月公布一次财物收支情况,自觉接受职工监督。三是严格接待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接待费用需由参与接待的领导签字方可报销,实行定点、定标准、定陪同人员的“三定”原则,杜绝随意签字。四是严格车辆管理,车辆是满足工作需要,提高办事效率的工具,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车辆安全高效运行。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制度,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构建安监廉政文化骨架,提高安监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是大力开展分别由中纪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部署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文明执纪执法”和“两提高、两满意”主题教育活动(简称“三项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在政治品质上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坚决同一切腐败现象作斗争。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案件查处和执法纠风力度,在强化教育、加强监督、提高效能上下真功夫,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以企业满意和群众满意为最终目的,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为我县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局党组及支委成员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经常开展自查自纠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的规定,建立领导干部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制度,机关支部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每半年向局党组、局纪检组报告。
三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星期五下午为局机关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时间,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新《党章》,学习《湖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学习省安监局局长詹才泳同志在全县安全生产监管监督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和掌握与安监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大力弘扬八种风气,创学习型机关,创服务型机关,创人民群众满意机关,以学习促工作,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四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五条规定”》和安监从业人员“八不准”,特殊是加强了煤矿领域和一些重要行业的纪检监督检察工作,坚决杜绝干部职工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的行为,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的行为。坚决杜绝了安监干部入股煤矿等行为,坚决杜绝了借“整学酒、谢师宴”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
五是纪检组长以身作则,带头树立良好形象。争做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则,认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争做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宗旨观念、全局观念、法纪观念,切实提高严格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坚持党怀原则,严格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做廉洁自律的模范。加强学习培训力度,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个人素质和能力。带头遵纪守法,带头严于律已,带头争创一流。争做让党放心,对党无限忠诚的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
『玖』 如何抓好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和培训
1、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素质。纪检监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各个方面的知识,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那种靠老经验工作和办案的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形势要求。面对这种不进则退、不变则滞的状况,一是应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二是要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更新观念,开阔视野;四是重视实际办案工作实践锻炼,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计划地轮流抽调没有案子的派出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上级机关的案件查办工作,既整合力量,强化队伍,又锻炼干部,培养能力。
2、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纪检监察干部对自己应严格要求:一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有为党、为民弘扬正气打击邪恶的雄心壮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勤奋敬业。二要正确运用自己的职权,秉公办事,自觉拒腐防变。三要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团结协作。四要带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3、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作风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坚定性,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辨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当前,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有所抬头,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是腐朽思想侵蚀和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的首选对象。因此,只有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教育,才能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
4、加强自我监督,强化自我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自我监督,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争做“三严三实”的表率,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