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无证办辅导班有什么后果会被查吗
无证办辅导班会被查处,会受到教育行政处罚,包括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违法举办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撤销教师资格、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
无证辅导班违反了国家关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市场经济活动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和营业执照的有关规定,形成了实际意义上的无照经营。
根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规定:
第十二条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两倍以下、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情节的严重,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1)非法办培训机构扩展阅读:
开办正规的课外培训学校,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
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不仅要有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此外还要有税务登记,课程的收费标准,要在物价部门进行备案。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
Ⅱ 非法培训机构怎么举报
法律分析: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举报或者工商管理部门。不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执照的机构,非法办学的,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举报或者工商管理部门。办学是否合法,主要是看教学是否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执照。如果是涉及职业技能培训,还需具有劳动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资格证)。没有齐备的证照,即可认定为非法办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Ⅲ 如何举报非法的“教育培训机构”
不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执照的专机构,非法办学的属,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举报或者工商管理部门。
办学是否合法,主要是看教学是否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执照。如果是涉及职业技能培训,还需具有劳动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资格证)。没有齐备的证照,即可认定为非法办学。
Ⅳ 非法开办培训机构该怎么举报
可以向当地复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制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举报反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
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非法办培训机构扩展阅读:
相关规定:
1、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2、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颁发证书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Ⅳ 私开培训班有犯法吗
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机构的批准设立程序
设立条件:
1、申办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办个人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3、具有与培养目标、培训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
4、具有与培养目标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设施和设备。
5、具有相应的办学经费。
审批程序:开办社会培训机构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社会培训机构审批表》,由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设区市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考察、审批,对符合办学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颁发国家统一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Ⅵ 非法办培训班 罚款多少
这是青岛地区的处罚依据:《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对回违答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学校及教育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理:(一)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登记注册办学的,予以撤销,责令退还所收学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专业的,责令其改正,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原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的或管理混乱,无法进行正常教学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四)滥发学历证书的,责令收回,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五)未按规定缴纳社会力量办学基金款的,责令限期缴纳;拒不缴纳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至于你所在地区,请咨询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下属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Ⅶ 非法培训机构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本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条件的,可以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六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Ⅷ 私自开办培训班查处的后果
办培训班是需要取得民政部门办法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还要经有关部门进行资质审批,培训的目的是以考试过级、职称评定等学习为目的的,由当地县、区教育局成职教科审批;以提高技能、就业培训为目的的。由当地劳动局职工科(也可能是专门科室)审批。取得资质证明后,携带租用场地证明、担保协议、验资报告、章程、制度、合伙协议、师资证明、申请书等到民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之后还要进行税务登记,取得地税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这是你就可以开始办班了,培训班主要涉及营业税和所得税,办培训班类型较多,税收优惠政策也不少,具体你可以咨询当地地税,向税务提出纳税优惠申请。
不可不办任何手续就私自办班,那样属于非法经营,查出后会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并不是象你说的按劳务报酬所得按次交纳个税的问题。
Ⅸ 如何举报非法的“教育培训机构”
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举报或者工商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