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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2-02-15 05:43:53

❶ 贵阳海关的管理职责


海关 (Customs)
依据本国(或地区)的法律、行政法规行使进出口监督管理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英语Customs一词,最早是指商人贩运商途中缴纳的一种地方税捐,带有“买路钱”或港口、市场“通过费”、“使用费”的性质。这种地方税捐取消后,Customs一词则专指政府征收的进出口税,the Customs是征收进出口税的政府机构,即海关。
海关是对出入国境的一切商品和物品进行监督、检查并照章征收关税的国家机关。
贵阳海关关区管辖范围为贵州全境。监管业务门类有空运、陆运等业务。监管的运输工具包括航空器、火车、汽车等;监管的贸易方式包括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等。目前贵阳海关辖区内有铁路二类口岸一个、空港一类口岸一个。目前贵阳海关辖区内有铁路二类口岸一个、空港一类口岸一个。贵阳海关机构设置:内设机构7个,隶属海关2个:分别为遵义海关(正处级)、六盘水海关(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2个,派驻机构3个。
贵阳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货运监管、税费征收、查缉走私、海关统计等职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管理理念、管理手段的转型升级,不断创新通关作业制度,全面推进各项业务改革,实现有效监管和高效服务相统一,努力营造良好的外贸进出口秩序和外商投资环境。
各部门办公时间、地点
贵阳海关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贵阳海关各个部门办公地点
办公室: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10号海关大楼3楼
综合业务处: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10号海关大楼2楼
审单技术处: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10号海关大楼2楼
现场业务处:贵阳市东站路158号商业储运公司驾驶员城内
缉私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10号海关大楼4楼
稽查处:贵阳市观山湖区
缉私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10号海关大楼4楼
人教处: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10号海关大楼10楼
财务和关务保障处: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10号海关大楼8楼
机关服务中心: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10号海关大楼11楼
驻机场办事处: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国际机场3号路
驻高新区办事处:贵阳市贵阳综合保税区
督察内审室: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10号海关大楼7楼
机关党委: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10号海关大楼4楼
缉私局机构设置及职责
组织协调反走私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主管缉私警察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按照权限管理缉私系统有关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
主管缉私系统的警务督察、纪检监察等工作;
协助关财务处管理缉私局的经费使用、物资装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机场办事处机构设置及职责
业务管理上与综合业务处对口。下设旅检科、物流监控科。
1.监管进出境空运航班及旅客行李物品;
2.办理空运进出口转关和空运进出境货物的报关单现场接单手续及税费征收手续;
3.办理报关单删改撤销审批及转报手续;
4.办理空运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手续和转关核销手续;
5.负责对关区空运进出口货物和运输工具的实际监管;
6.对免税品开展实际监管,并定期将情况反馈综合业务处;
7.办理机场范围内各类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涉及行政许可的申请事项;
8.办理报关单放行和结关、退单、理单手续;协调与机场联检单位的联系配合;向综合职能管理部门提供统计数据。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场业务处机构设置及职责
业务管理上与综合业务处对口。下设通关科、贸易物品监控科、加工贸易监管科。
1.现场办理关区铁路和公路运输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接单审核和税费征收手续;
2.办理报关单删改撤销审批及转报手续;办理铁路、监管汽车运输的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手续和转关核销手续; 3.负责对现场业务处管辖范围(目前为贵州省全境的铁路、公路)内转关运输进出口货物和运输工具的实际监管;
4.负责现场业务处管辖范围内各类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及驾驶员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的审核、转报以及日常管理;
5.负责现场业务处管辖范围内海关监管场所设立申请的审核和转报;
6.办理报关单放行和结关、退单、理单手续;
7.办理加工贸易前期、中期、后续监管业务,对加工贸易备案、变更、核销等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审批手续,合同金额超出500万美元的,由现场业务处审核后报分管关长予以审批;
8.向综合业务职能部门报送现场统计数据;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处机构设置及职责

与海关总署稽查司对口管理,下设稽查科、风险管理科、企业管理科。
(一)稽查业务
1.贯彻执行国家及海关总署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海关稽查操作规程及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工作;
2.分析稽查工作形势,制定稽查工作计划;
3.组织一般贸易货物、加工贸易货物和减免税货物的后续稽查工作,必要时可以对企业开展径行稽查;
4.组织对企业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内控制度、财务账册单证等的稽查,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促进企业守法自律;
5.组织贸易调查、市场调查工作;
6.组织研究和推广稽查技能和技术;
7.组织实施总署布置的专项稽查工作;
8.承担JC2005系统的系统管理、数据监控、汇总上报和发布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风险管理业务
1.贯彻执行国家及海关总署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工作;
2.承担贵阳海关风险监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风险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评估和发布工作;
4.有针对性地围绕重点监管企业和商品组织开展综合性风险分析,提出风险防控项目,并组织实施;
5.实施企业和商品的风险测量,组织制定业务风险的指标参数;
6.指导、监督和评估风险布控工作,承担H2000系统的通道维护工作;
7.研究推广风险管理技术及应用系统,对风险管理平台的业务应用实施管理;
8.承担风险管理办公室决定事项的督办及日常事务;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企业管理业务
1.贯彻执行国家及海关总署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推动企业信用管理;负责实施重点企业海关联络员制度;
3.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审核、报送“红、黑名单”企业;
4.办理报关企业、报关员注册登记行政许可审批,按照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规定要求,对报关员实施职能管理和考核工作;对报关单位注册、备案、变更、注销等实施职能监控和管理;
5.监控管理企业数据库;
6.组织实施对报关企业、报关员的“资格罚”;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单技术处机构设置及职责

审单技术处是审单业务、科技发展与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下设审单科、技术科、减免税科;技术业务与科技发展司对口,审单、减免税业务与综合业务处对口。
(一)审单业务
1.贯彻执行国家及海关总署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有关报关单填制、审核等业务制度及操作规范;
2.组织开展专业化集中审单和报关单分类集中复核,管理和指导业务现场接单审核及税费征收作业;
3.集中受理、分析、处置和回复业务现场审单问题,并对业务现场的处置情况进行管理;如需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业认定的,负责转报,并根据职能部门的专业认定结果进行处置;
4.开展审单风险分析及审单作业流程、报关单数据的监控分析,并提出处置意见;
5.负责对滞报金和滞纳金减免、担保事务、报关单撤销/修改、直接退运、暂时进出口、非政策性退补税等特殊审单申请事项的审批、咨询、转报及相关报关单电子数据的处理;
6.对审单业务的疑难、突发问题实施应急处理;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技术业务
1.贯彻执行国家及海关总署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关科技发展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关区技术工作;
2.负责申请计算机设备、通讯设备、网络设备及科技专项经费,协助财务部门制定计算机设备、通讯设备、网络设备分配方案和监督经费使用;
3.承担科技应用项目的立项、技术设计、程序开发、协助移植与推广等项目管理工作;
4.承担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和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等管理工作;
5.承担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安全管理及海关作业单证的防伪鉴定管理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减免税业务
1.负责办理减免税审批工作;对项目备案金额500万美元以上及无需项目备案、合同金额超过500万美元的减免税申请,由审单技术处审核后报分管关长审批;
2.负责进口减免税货物的后续管理及销案工作;
3.定期向综合业务处报送减免税统计数据;
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业务处机构设置及职责
与总署关税司、加工贸易监管司、监管司、统计司对口管理,下设综合科、关税科、统计科。
(一)关税职能管理
1.履行全关区税收征管的职能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及海关总署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业务现场及隶属机构税收征管工作;
3.组织实施年度税收计划,开展税源分析和税收监控;
4.实施估价职能管理,发布进出口商品价格信息和风险参数,答复价格咨询,对估价技术疑难问题进行专业认定,实施价格监控;
5.实施商品归类职能管理,做出约束性预归类决定,对归类疑难问题进行专业认定,实施归类监控;
6.实施原产地职能管理,办理原产地预确定,实施原产地监控;
7.实施取样送检职能管理;
8.实施减免税职能管理,指导和监督减免税政策的执行,对减免税审批进行监控,组织实施减免税后续管理(后续稽查除外);
9.实施退补税、滞纳金职能管理;
10.组织估价、归类、减免税技术小组运作,开展关税技术研究;
11.指导和监督走私案件偷逃税款及非案补税的计核;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通关监管职能管理
1.履行全关区通关监管的职能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及海关总署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评估业务现场及隶属机构的通关监管工作;
3.组织协调监管、通关作业改革项目的研发推广等工作;
4.对H2000通关管理系统相关岗位进行授权,审核报批监管方式、关区代码;负责计算机电子审单的参数设置;
5.对选择查验和实施查验实施职能管理;
6.对海关监管场所、进出境运输工具及其舱单实施职能管理;
7.对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员实施职能管理;
8.负责申请监管技术设备及监管经费,协助财务部门制定监管技术设备分配方案和监督经费使用;
9.对便捷通关措施企业实施审核报批管理;
10.其他与监管、通关管理职能相关的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加工贸易职能管理
1.履行全关区加工贸易的职能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及海关总署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评估现场业务处及隶属机构的加工贸易工作;
3.推动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
4.对加工贸易货物备案及内销征税环节归类审价实行监控分析;
5.组织制定单耗标准和单耗参数,指导、监督单耗标准的实施以及单耗数据库的应用;
6.牵头对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安全隔离设施、海关监管设施的建设进行指导,组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验收,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监管模式;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业务实施职能管理;
7.对保税仓库等海关特殊监管场所实施职能管理;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统计职能管理
1.履行全关区统计工作的职能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及海关总署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业务现场及隶属机构的统计工作;
3.对海关统计数据质量实施管理,汇总、审核、上报贸易统计、业务统计、报关单结关数据;
4.规范、指导、监控报关单数据的安全使用;
5.编制海关统计和海关业务统计;管理和发布贸易统计数据;编辑海关统计刊物;
6.开展统计分析工作,承担进出口预警监测任务;
7.开展执法评估和统计监督工作;
8.开展统计处罚工作;
9.开展统计咨询工作;
10.维护、上报经营单位编码数据库;
11.实施报关单及随附单证档案的职能管理;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职责
贵阳海关机关党委与总署政工办、中共贵州省直机关工委对口管理。
职责:
1、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关党组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负责组织本关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市场经济科技、法律和业务管理知识。
3、负责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负责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负责协助关党组组织实施中心组学习。
6、负责组织开展本关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7、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协助关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配合人事部门对本关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本关干部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9、指导机关工会、青年团开展工作。
10、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11、负责检查本关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12、负责检查、处理本关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13、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14、负责加强与地方党群部门的工作联系。
机关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及职责
机关服务中心下设:行政科、生活科、接待科
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关党组的指示,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监督、检查、指导本关的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本关业务工作后勤保障和职工生活的服务性、事务性管理工作。
3、负责办公用品、劳保物品申领、购置及供应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设备(技术设备除外)、物资用品的采购和使用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车辆派遣调度、维护管理和交通安全工作。
5、负责本关招待所和食堂的管理;负责来访客人的生活接待工作,保障来访客人的食宿、用车安排和返程购票。
6、负责物业管理、安全保卫、环境维护、防震救灾、爱国卫生、消防及水、电、气、房租收费等行政事务工作。
7、负责制定本关办公、生活用房、监管场所等各类附属设备的修缮计划,以及修缮项目的合同签订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8、负责管理财务处授权出租的房屋。
9、负责本关与机关、宿舍辖区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地方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负责与地方水、电、气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
10、负责本关对外经营开发及管理工作。
11、负责本关机场会议中心的管理工作。
12、负责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保安、保洁及海关办公区域用花卉植物租赁等合同。
13、负责落实全关各种接待工作任务。
财务处机构设置及职责
财务处与总署财务装备司对口管理。
下设:财务科、综合科。
职责:
1、负责根据国家及海关总署关于财务工作的政策、法规、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关实际,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本关财务、基建和关产管理工作综合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编报本关各项经费年度支出执行预算、决算和财务报告;负责申领、管理各项经费和会计核算工作。
4、负责本关缉私警察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向总署财务装备司申领经费并编报预、决算。
5、负责本关各项税费、保证金以及罚没收入的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税收记账、对账、缴库核销,编报各项税费会计月、季、年度报表。
6、负责本关固定资产、车辆、服装装备、业务单证的管理工作,进行固定资产账册的登记,各类资产报表的编制和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
7、负责本关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
8、负责本关银行账户的申报、备案等管理工作。
9、负责本关工会、住房基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编报有关预、决算和会计报表。
10、负责对罚没财物、放弃物品的保管、变卖、处置等工作,并按时编报罚没财物统计报表。
11、负责管理、监督、指导本关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研究制定本关事业单位(包括机关服务中心、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贵阳分中心、贵州海关学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2、负责本关财务人员任职资格和会计证的管理工作,制定财务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3、负责海关工作人员、工勤人员的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等银行缴纳工作。
14、负责本关各类票据的申领、发放、核销等管理和监督工作。
15、负责本关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16、负责解释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办公室机构设置及职责
办公室与总署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国际合作司对口管理。
下设:法规室(副处级)、文秘科、综合科、机要科。
职责:
1、对国家及海关总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业务规定提出贯彻执行意见。
2、综合协调、检查指导本关各部门及派驻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海关总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各项业务规定的情况。
3、协助关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本关跨部门工作事项。
4、负责本关重要工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督办。
5、负责本关目标管理工作。
6、负责本关保密、国家安全、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本关政务公开、对外宣传、信访和信息管理工作。
8、负责本关会议室、关史陈列室,值班、电话总机、报刊订阅管理及音像资料收集工作。
9、负责草拟本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材料及相关文件;负责编写《贵阳海关大事记》;办理文电的收发、运转、归档,负责全关各类印章管理工作。
10、组织开展本关政策理论研究和工作对策研究,组织推动重大业务改革的调研。
11、协助关领导组织召开全关重要会议和举办重大活动,负责关级会议(关务会、关长办公会、全关大会等)会务工作,协调管理各种接待事务工作。
12、管理本关办公信息自动化工程,组织、推动本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本关互联网站、内部网站、红机网的管理工作。
13、负责与总署口岸规划办、省口岸办、口岸单位的联系、协调等事务工作,负责本关新开口岸的审批与转报工作。
14、负责本关外事联络和外事接待工作。
15、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备案及定期清理工作。
16、负责复议、诉讼、赔偿及所属申诉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贵阳海关案件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处理纳税争议。
17、负责重大行政行为的预审、跟踪,就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参与走私违规大要案的审理。
18、组织本关执法监督检查。
19、指导监督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受理保护措施申请,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嫌侵权案件。
20、负责本关行政许可归口管理工作,受理行政许可的申诉、举报及咨询。
21、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2、负责本关贸易管制职能管理工作。
23、负责本关参数维护工作的管理、协调和监督。
24、负责承办关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教育处机构设置及职责
人事教育处与总署人教司,政工办,全国海关教育培训中心,驻署纪检组、监察局,国际合作司,教育培训广州协作区、职称评审广州协作区及地方有关部门对口管理。
下设:人事科、工资科、综合科。
职责:
1、负责本关人事管理工作,开发和优化配置人力资源,研究、综合人事工作情况,重点了解和掌握各级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海关总署人事政策、法规和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监督、检查、组织实施人事工作。
3、负责贯彻实施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系统国家公务员和其它工作人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考试、奖惩、任免、升降、交流、回避、辞职、辞退、退休、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管理办法,提出相应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负责按干部管理权限选拔、考察、任用本关各级领导干部、领导班子、非行政领导干部,选拔、培养后备干部。
5、负责海关关衔评定、晋升的审批、申报工作。
6、负责管理本关机构设置、核定科级行政领导干部职数及人员编制工作;负责编制本关年度公务员招录和海关院校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公务员考录工作;组织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负责本关工勤人员和临时工的录用、管理、辞退等工作。
7、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本关干部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提出调整、审核意见,并办理有关手续。
8、负责本关关员休假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负责本关关员、工勤人员的考勤、请假、休假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本关关员、工勤人员的离休、退休、退职等审批手续,负责上述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9、负责本关关员、工勤人员的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计算、申报工作。
10、负责本关关员派往国外工作、留学、培训、考察和出国探亲的政审、报批及与有关部门的联络等管理工作。
11、负责本关人事档案的管理、各项人事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等人事信息管理工作;接待和处理人事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
12、负责办理本关公务员考核、升降、处分、辞退和劳动争议的复议、复核事项。
13、负责组织实施本关公务员任职资格、报关员执业资格等各类资格考试。
14、负责本关学历资格审核、成人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指导、检查、协调、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负责协助海关院校招生,接待组织海关院校学生实习、教师现场实践。
15、负责根据国家及海关总署有关反腐倡廉的规定,拟定本关廉政建设方案,提出贯彻意见,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统计、汇总上报本关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16、负责根据《行政监察条例》及有关规定,对监察对象贯彻国家法令、政令、海关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保障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
17、负责依法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调查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受理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复审和复核。
18、负责对本关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提出任免、奖惩的监察意见。

❷ 重庆海关的机构设置

办公室
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负责关区文电资料处理工作;
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撰写工作;
牵头组织开展政策理论研究和综合调研;
负责关级行政会议管理工作;
负责全关文档和印章、印油的管理工作;
负责全关机要保密和国家安全工作;
负责信访工作的职能管理;
牵头开展关区目标管理工作及落实市目标办的相关工作;
负责关区政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关务公开工作;
负责关区政务督办工作;
负责对内、对外联系协调工作;
负责关区重大业务改革和综合业务协调工作和组织开展关区业务形势分析;
负责来关重要客人的接待安排工作;
负责关区口岸管理工作;
归口管理关区外事接待工作;
负责关区值班安排及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负责关志修订工作;
负责关区新闻及对外宣传工作;
负责关区信息工作;
负责业务咨询和投诉的协调处理;
协助办理海关学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承办总署和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内设科室:文秘科、信息宣传科 、政策研究室、政务信息化管理科、关史办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 正处级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负责关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责人员招录、考核、奖惩、交流、调整、辞职、辞退等工作;负责关区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关区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负责关区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关区关衔管理等工作;负责关区公费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关区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关区报关员资格证书颁发前的相关工作;负责关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关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关区合同制工人职能管理工作。
内设科室:人事科、教育科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 正处级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负责为关区重大行政事项决策提供政策法律咨询;负责关区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定;负责关区行政复议、诉讼、赔偿以及听证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争议;参与大要案的审理工作;负责案件的再审工作;负责关区法制宣传及法律咨询工作;负责关区法制工作的对外联系沟通;负责关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相关事务;负责关区贸易管制工作;负责关区通关系统参数维护工作;负责《货物进口证明书》的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贸易管制科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 正处级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负责关区党建工作;负责关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关区精神文明建设和海关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关区基层建设工作;负责关区准军事化建设工作;负责海关工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共青团和妇委会等群体组织开展工作。
内设机构:政工科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 正处级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负责关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关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关区执法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关区内部审计工作;承办总署督察内审司和驻署监察局等交办的有关工作。
内设机构:督审科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 正处级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负责关区监管、通关职能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关区监管、通关操作规程,监管场所及其设施建;设标准和监管现场人员言行举止规范;负责关区设立各类监管场所(不含特殊监管区域)的审批、验收及备案登记事项;负责组织开展关区监管、通关业务的监控和分析评估工作;负责牵头开展转关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关区通道决策职能管理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本关区暂扣印刷品、音像制品等的复审工作及办理提请上级或有关部门的审定报批手续;负责实施便捷通关措施企业的审核报批管理,组织实施敏感物项出口管制的快速查控及监管、通关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负责关区非贸物品职能管理。内设科室:监管通关科、保税监管科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 正处级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电子审单、专业化集中审单和报关单的分类集中复核工作以及审单作业流程、报关单数据的监控分析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实施;负责管理和指导本关区各业务现场接单审核及税费征收工作;负责关区通道管理的具体执行及日常维护,及时提出调整建议;负责审单作业、现场接单审核和税费征收过程中疑难问题的专业认定以及职能部门监控联系事项的集中提交、分发处理与反馈管理,并根据职能部门的专业认定进行处置;负责审单作业中删改单、滞报金减免、非政策性退税、补税及担保等特殊事务的管理和咨询;负责参与涉及H2000审单作业系统的修改、测试和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本关区暂时进出境物品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办理除分关管辖范围以外的减免税项目的备案、审批手续;负责办理除分关管辖范围以外的加工贸易合同前期备案、中期核查和后续核销工作;负责加工贸易货物内销补税环节的归类和审价工作;负责协调跨关区加工贸易监管业务,管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资料的异地传输;负责关区通道决策参数的维护、布控,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内设科室:加工贸易科、审单科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 正处级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牵头组织、协调、推进关区综合治税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关区年度税收计划;负责关区商品归类、审价、原产地认证和商品化验等涉及税收征管方面的职能管理工作;负责关区减免税和加工贸易职能管理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纳税复议、后续管理和税款入库等工作;负责关区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的管理工作。
内设科室:关税科、减免税科、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科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 正处级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关区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负责关区报关单数据管理工作;负责关区报关单证管理工作;负责关区贸易统计数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统计监督工作;负责关区业务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关区统计对外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关区统计分析和预警监测工作;牵头开展关区统计执法评估工作;负责编制关区统计资料;组织开展关区统计业务培训工作;负责重庆市统计学会海关统计分会的日常工作。
内设科室:综合分析科、数据管理科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 正处级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关区科技工作管理制度;承办关区科技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关区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和科技应用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关区科技应用项目和技术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关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关区科技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关区科技应用项目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关区科技设备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开展关区技术培训工作。
内设科室:计算机管理科、综合技术科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 正处级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和报送本关年度财务预算,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关区税费管理工作;负责关区罚没物品的处理工作;负责关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关区海关装备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本关各经济实体及下属单位等的财务工作。
内设科室:税费管理科、经费管理科、综合管理科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 副局级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协调总关职能部门,做好本局办公、人事、政工、纪检、监察、财务、技术等工作;负责重庆市打私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关区走私形势分析调研,制定并组织实施关区打私工作规划和计划;依法对关区涉嫌走私罪案件和犯罪嫌疑人开展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等工作;负责关区走私犯罪案件的刑事技术鉴定工作;依法办理与侦办案件相关的复议、应诉、复核和刑事损害赔偿等工作;组织开展缉私情报工作;依法对关区走私行为、违规案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关区走私、违规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本局局管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缉私警察的警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后勤装备、科技设备等的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关区“扫黄打非”工作。
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法制处、情报技术处、侦查处、刑事技术处、查私处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 正处级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本关区常规稽查、专项稽查和径行稽查工作;负责开展关区贸易调查、市场调查和协查工作;负责报关单位、报关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和企业信誉评定工作;负责关区企业分类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内设科室:企业管理科、稽查科、综合科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 正处级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负责牵头制定关区风险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关区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关区风险分析监控工作,承办综合或专项风险分析评估工作;负责制定关区业务风险评估与绩效考核的标准和方法;组织开展关区风险分析考核评估工作;负责关区风险管理平台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关区通关系统用户授权管理工作。
内设科室:风险管理一科、风险管理二科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 行政级别:正处级派驻机构主要职责:负责重庆空港进出口货物现场通关的转关、接单、征税、查验、放行、结关、理单及保金保函等工作;负责重庆空港进出境行李物品及运输工具的实际监管工作负责重庆空港海关监管仓库的实际监管工作;负责机场及市内免税店、航油保税仓库的实际监管工作;负责办理使领馆外交邮袋及公私用物品的审批手续;负责常驻机构、常住人进出境公私用物品的审批工作;负责签发重庆空港进出口货物海关证明联;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本处风险信息,开展风险分析工作;负责重庆空港的海关统计工作。
内设科室:综合业务科、旅检科、货运监管科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空口岸大楼 正处级派驻机构主要职责:负责本处所辖监管场所进出口货物现场通关的转关、接单、征税、查验、放行、结关、理单、统计及保金保函等工作;负责本处所辖监管场所的实际监管工作;负责进出本处监管场所海关监管运输工具的实际监管工作;负责签发本处进出口货物海关证明联;负责重庆港务集团公共保税仓库的海关监管工作;负责本处海关统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本处风险信息,开展风险分析工作。
内设科室:审单征税科、查验放行科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滩子口227号 副处级派驻机构主要职责:负责本处进出口货物现场通关的转关、接单、征税、查验放行、结关、理单、统计及保金保函等工作;负责本处所辖监管场所的实际监管工作;负责进出本处监管场所海关监管运输工具的实际监管工作;负责签发本处进出口货物海关证明联;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本处风险信息,开展风险分析工作。
内设机构:监管科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张家湾铁路东站联检楼 副处级派驻机构主要职责:负责关区邮递进出境物品的实际监管工作;负责邮寄进出口货物现场通关的转关、接单、征税、查验、放行、结关、理单、统计及保金保函等工作;负责本处海关监管场所的实际监管工作;负责关区邮递渠道进出境物品、货物的海关统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本处风险信息,开展风险分析工作。
内设机构:快件监管科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重庆海关驻邮局办事处 正处级隶属,机构2009年10月27日正式挂牌。涪陵办事处辖区:涪陵区及周边的南川、垫江、丰都、武隆、黔江、彭水、酉阳、秀山、石柱等10区(县)
负责进出辖区海关监管运输工具的监管工作;签发辖区进出口货物海关证明联;负责辖区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核查、核销,减免税业务的审批及后续监管工作;负责辖区稽查工作以及报关企业、报关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业务统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风险信息,开展风险分析工作;负责辖区安全保卫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制定辖区的队伍管理、政务公开、纪检监察等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总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长江段滨江路188号。 正处级隶属机构主要职责:协调总关职能部门,做好本关办公、人事、政工、纪检、监察、财务、技术等工作;负责办理巴南区、南岸区、经开区(除出口加工区外的南北区)企业的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中期管理及后期核销手续;负责巴南区、南岸区、经开区(除加工区外的南北区)企业的进出口货物海关减免税审批及后续管理工作;负责进出重庆出口加工区的企业、货物及运输工具的实际监管工作;负责回国留学生购车证明的审批工作;负责监管运输工具的备案审批工作。负责本关区的海关统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本关风险信息,开展风险分析工作。负责本关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关基层建设、“三个文明”建设和准军事化建设等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出口加工区办事处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金渝大道100号 正处级隶属机构主要职责:协调总关职能部门,做好本关办公、人事、政工、纪检、监察、财务、技术等方面工作;负责办理本关区进出口货物的接单、审核、征税和查验放行等监管工作;负责本关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核查、核销工作;负责本关减免税业务的审批及后续监管工作;负责本关报关企业、报关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关的稽查工作;负责本关的海关统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本关风险信息,开展风险分析工作;负责本关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关基层建设、“三个文明”建设和准军事化建设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监管科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周家坝海关路225号 正处级隶属机构,业务管辖范围包括重庆保税港区和重庆市渝中区、渝北区、江北区和北碚区。主要职责:协调总关职能部门,做好本关办公、人事、政工、纪检、监察、财务、技术等方面工作;负责办理本关区进出口货物的接单、审核、征税和查验放行等监管工作;负责本关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核查、核销工作;负责本关减免税业务的审批及后续监管工作;负责本关报关企业、报关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关的稽查工作;负责本关的海关统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本关风险信息,开展风险分析工作;负责本关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关基层建设、“三个文明”建设和准军事化建设工作。
内设科室: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监管科
地 址:重庆市寸滩保税港区 主要职责:负责总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经营项目的创收工作;负责海关办公场所、宿舍楼和门面等的修缮、管理工作;负责食堂、招待所、理发室、洗衣房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总关对外接待人员的食、宿、车辆及票务等服务工作;负责总关水、电、气及配电室的管理工作;负责总关办公区、宿舍区的绿化、环境卫生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大宗办公设备、物资用品的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关区车辆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本中心工勤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总关授权的其它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工作。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 主要职责:负责重庆地区中国电子口岸政务卡、企业卡的录入、制作等工作;负责重庆地区中国电子口岸应用项目的推广与实施工作;负责重庆地区中国电子口岸应用项目的对外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本地区用户集中托管服务器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重庆地区中国电子口岸系统的服务业务;承办重庆地方电子口岸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承办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

❸ 一个完善的培训计划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

培训的目的: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培训的时间、地点
培训的参与人员
授课老师

❹ 高分跪求一份外贸新人的培训计划!

你说得不清楚哟,你这个部门是公司新成立的一个专门作外贸的部门还是外贸公司新成立了一个部门?
如果是公司想作外贸了专门成立一个专门作外贸的部门那就恭喜你了,你是该部门的创建元老,以后无论怎么艰难都要坚持下去,因为外贸还是大有可为的,你又年轻,奋斗几年一定能上个大台阶。如果你们公司有工厂的话,以后你的外贸部门会独立出来成立个专门的公司,因为相对来说外贸与内贸是完全两个机制,它更专业,更制度化,也更好做些---相对的哈。
培训计划是什么意思,你的经理也是新手吗?如果是的话,你们部门还不能开张哟。培训计划按道理是公司来做的,既然经理说要培训那说明你们才刚刚草创,是吧?
培训要看你们拿得出时间吗?资源可动用多少? 培训最好的方式就是去联营单位干一年,你们有吗? 当年安徽,江西等内地的外贸人才全是上海培训的,整个南方干外贸的人差不多都去过上海的外贸公司,在人家那干3月到12个月不等,以后回来成骨干。你们现在有这样的资源吗?恐怕即使有人家也未必肯教了。
剩下的方法就是在岗培训。干外贸有几本最基础的书要看也就是外贸大学的课本, 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实务,
外贸函电(不知现在有进步吗?以前有电传缩写的培训,现在发email了,但基本的格式写法没变,很简单的东西)
国际商法
现代物流,货运与仓储(大致是这么个意思,就是有关物流,仓储,海关监管之类的东东,可能是几本书,大致看看就可以了)
对外经济技术与合作
国际金融
微观经济学(以前叫西方经济学)
ucp 500(不知道现在有600吗?因为现在有个电子单证了,不知是否普遍流行,这东西要问银行)
外贸实务是要烂熟于胸的,其它稍稍了解一下即可,不要求太熟悉。
外贸英语,你过了六级的,这东西就是小case 了,翻一翻就行了,以后在实践中应用,很快就熟了,就那么两句颠三倒四地用。
国际会计(不要求,专业性太强,好学的话以后可以慢慢学)
如果能脱产培训当然好了,还是要看你公司给你们多少时间,有什么安排?是否同意脱产? 同意脱产最好的方法去外经贸大学(或是外经贸管理学院)学几年,呵呵。要不看看本地有啥培训班,培训几个月也行。
我估计你公司不能让你们脱产,一定是在岗培训,其实就是报销几本书的费用,呵呵。
总结一下:按优先顺序排列
1) 有联营单位,兄弟单位愿意教你们。市场经济时代不可能了。
2)大学里培训两年。估计时间耽误不起,把你们训好了单位不放心了,再说要那样的话不如直接招经贸大学的来做,这笔培训费还省了呢。
3)当地脱产上培训班几个月。可能,但机会不大,理由同上。
4)在岗培训。就是上面说的买一堆书回来啃,边干边学,边学边干。

另问一句,既然要干外贸,你们那些必要的资格都有吗? 商检,海关,银行,贸促会,外汇管理局等等你们都备案了吗?以前是要资格审核的,现在放开了,但备案总是要的,人家要知道有你们这么个单位在做外贸。 银行要授信,你们要有个外汇帐户等等,繁琐的很。这些地方先跑跑,体会一下看人脸色的滋味。 就你们两人忙都要忙死,但对人也是个大的锻炼,路路全通了以后自己开公司,呵呵。

干外贸其实不难,基本上是事务性的工作,作一两单就基本上会了,关键是你以后要有客户,要能‘一肩挑’。在工作中注意积累资源,人脉,业务工作最好是从上游做到下游,从联系客户,与客户谈判开始,签合同,找工厂(商品开发),跟单,发货,租船定仓,海关商检,投保,到最后货款收妥,单证这块同时还有审证,改证,制单,交单到银行议付等等,复杂一些的还要做押汇,保付,出口保险,出口信贷之类的融资手续,一条线做下来,务必亲力亲为。你们部门刚创立,人少事杂,你有机会从头做到尾。人会很累,事情非常多,但这样很有好处,全过程你都能把握,每个环节你都是行家,以后别人唬不住你。到以后规模大了,正规了,公司一定会要求横向切分业务,大家各管一段,相互制约,这样作就是为了防止有人跳槽,规避风险,这风险就是公司的业务人员,做熟了他还不跑了自己干呀?出名要趁早,做事也要趁年轻。

❺ 上海海关学院的办学条件

截至2015年11月,学院有专任教师145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4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比例为41%。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8人,硕士77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的比例为86%。 学校有上海市“曙光计划”学者1名,财政部产业经济学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名。
上海市“曙光计划”学者:干春晖
财政部产业经济学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干春晖 质量工程 截至2015年6月,学院有国家控制布点特设专业1个 ,国家特色专业1个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上海市级重点课程16门,上海市级精品课程3门 。
国家控制布点特设专业:海关管理
国家特色专业:税务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海关法方向) 、税务(关税方向)
上海市级精品课程:关税制度、会计学、物流管理
上海市级重点课程: 上海市级重点课程海关法 关税理论与中国关税制度 比较海关法 国际物流电子通关报关仿真实训 会计学 财务管理 海关缉私 国际经济法 国际货运 海关估价 物流管理 海关专业英语 原产地规则 进出口业务案例分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资料来源: 教学成果 2013年,学院《探索行业办学机制,创新海关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项目获上海市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截至2015年6月,学院有国家特需人才培养项目学位教育点1个。
国家特需人才培养项目学位教育点: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点 国际交流 据2015年9月学院官网显示,学校与越南、蒙古国、哈萨克斯坦、美国、荷兰、委内瑞拉、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中亚区域国家、非洲国家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海关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上海合作组织、香港、澳门等地区或国际等组织进行学术交流。
2005年,学院成为世界海关组织亚太地区培训中心,学院加入了INCU(国际海关院校网络)、PICARD(国际海关学术研究与发展伙伴计划),与俄罗斯海关学院、乌克兰海关学院、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日本海关关税研修所、荷兰海关等多个国际知名高校或机构实施合作项目。 国内合作 2013年,学院与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等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借助各高校的优质资源和相关专业建设发展的最新成果,推动海关及专业的发展,探索人才培养路径,与14个直属海关建立“上海海关学院实习基地”,与大中型知名企业合作共建18个校外实习基地。

❻ 海关政工是干什么的

政工全称是思想政治工作,应该很好理解吧,
在直属海关的好些,隶属关就是杂七杂八的部门啦。
具体都抄一个下来: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海关队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负责关区的政治教育和思想工作。组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时事政策教育,开展具有海关特色的职业精神教育、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关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基层单位搞好全面建设。
负责关区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搞好干部的考察、考核、调配、任免、奖惩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关区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资、福利、公务员录用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基层海关搞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关区安全保卫工作,检查、指导、监督全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关区干部培训工作。制定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干部岗前、岗位、任职以及政治、业务、法规、科技等培训,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
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学先进、赶先进活动,发现、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做好表彰先进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娱体育活动。
指导各级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做好共青团工作和青

❼ 兰州海关的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是兰州海关的综合协调部门,在主管关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秘书科、机要科、宣传科、政研科和法规室。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协助关领导协调本关各部门之间、本关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工作。
二、负责草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请示、报告及领导讲话稿;负责审核以兰州海关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文稿。
三、负责指导、协调政务信息化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网、红机网、门户网站的管理与应用。
四、负责推动重大业务改革的调研,提出贯彻海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具体意见、措施,及时向领导提供决策方案和意见。
五、负责关务会、关长办公会和综合性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检查、督促会议事项的贯彻执行。
六、负责本关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指导各部门不断提高公文质量和档案管理水平。
七、管理兰州海关行政印章,统一审核刻制有兰州海关字样的业务印章。
八、负责编发信息,指导全关信息工作。
九、负责本关新闻报道,指导全关新闻宣传工作。
十、督促、检查各部门对会议精神、决议、领导批示、指示、文电要求等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本关口岸建设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干部值班及节假日值班安排工作,并组织对值班工作的检查落实。
十三、负责紧急突发事件的安排及处置工作。
十四、负责本关的业务整合工作。
十五、组织海关政策理论研究,指导全关开展政研工作。
十六、负责海关法规、报纸书刊的统计征订和分发工作。
十七、负责处理、接待人民来信来访,检查、督促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十八、负责因公来访人员的接待协调工作。
十九、负责统一安排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社会公务活动,管理上缴的礼品。
二十、负责本关关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关关务公开工作。
二十一、检查海关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关区法制工作。
二十二、负责开具兰州海关介绍信和对外联络工作。
二十三、负责本关外事工作。
二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单技术处是兰州海关审单业务和计算机信息技术的职能管理部门,在主管关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审单中心、技术科。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电子审单、专业化集中审单和报关单的分类集中复核工作,管理和指导本关区各业务现场接单审核及税费征收工作。
二、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与申报管理、审单作业、接单审核、出证管理等相关的规章制度的实施,组织研究或制定具体操作规程。
三、负责审单作业的通道管理及维护,组织开展对审单作业、现场接单审核和税费征收工作的绩效分析评估,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四、负责审单作业、现场接单审核和税费征收过程中疑难问题专业认定以及职能部门监控联系事项的集中提交、分发处理与反馈管理,并根据职能部门的专业认定决定进行处置。
五、负责开展审单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分析及审单作业流程、报关单数据的监控分析,并按照规定要求提出处置意见。
六、负责审单作业中删改单、滞报金减免、非政策性退税、补税及担保等特殊事务的管理和咨询。
七、负责参与涉及H2000审单作业系统的修改、测试、运行维护及岗位授权维护、审单参数、全局变量表的维护和应急处理。
八、负责有关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九、研究制定并实施本关区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十、负责总署配发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跨部门联网项目的运行管理、技术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关区计算机系统及内、外部网络和通信系统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
十二、负责关区内科技开发项目的立项、论证、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并负责技术工程的论证和实施。
十三、负责关区科技经费的申请及使用管理。
十四、组织关区技术交流和培训等工作。
十五、承担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兰州分中心的工作。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业务处是兰州海关综合业务的职能管理部门,在主管关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监管科、关税科、统计科。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通关、监管、关税、统计的职能管理工作,规划、组织、实施相关业务的作业流程、管理制度及作业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二、负责通关、监管、关税、统计职能工作的对外协调,计划、组织和实施相关业务范围内的业务、统计、税政调研。
三、负责与口岸、政府相关部门和总署相关司局的业务协调工作;负责关区内各有关业务部门、业务环节之间的业务协调工作。
四、负责职能管理业务改革项目的计划、推广、系统更新、教育培训、参数设置、授权维护、运行测试、问题处置、评估总结等各项工作。
五、处理通关、监管、关税、统计各环节提出的业务疑难问题。
六、负责H2000和相关业务职能管理系统的授权、维护、运行管理和评估工作。
七、负责对外提供业务咨询服务,负责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兰州海关综合治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本关区年度税收计划,对本关区税收征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估和税源分析。
九、负责特定减免税备案、审批、后续管理工作。
十、开展进出口贸易统计分析和海关业务统计分析,对本关和区海关业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
十一、负责关区统计数据质量的职能管理,研究提出统计数据质量检控参数,监督执行统计数据审核、查询、更正的操作规范,监督、检查和考核本关区各有关业务部门和业务环节的统计数据质量。
十二、办理各类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海关监管场所审批、年审等工作。
十三、负责关区内加工贸易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十四、组织非口岸地设立海关监管点的前期调研、审核和验收工作;组织对各类海关监管场所进行前期审核和验收。
十五、负责有关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十六、做好有关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教育处是兰州海关政治思想工作、人事、教培、党、工、团、妇的职能管理部门,在主管关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政工科、人事教育科。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总署和地方人事、工资政策,制定本关区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人员的录用、考核、奖惩、任免、交流、回避、辞职、辞退、退休、工资、关衔、休假、考勤、劳动保护、出国审批、人事争议的复议以及遗属、离退休的管理。
三、负责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指导、协调、组织开展关区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总署干部队伍政治思想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关区政治思想工作规划。
五、负责准军事化建设、基层建设、文化建设、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六、根据关党组的部署,草拟关内机构改革、设置,人员配置、交流等初步方案。
七、根据关党组的部署,提出干部竞争上岗、任免、晋升、调整的初步意见,组织实施对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
八、负责新入关人员的录用、培训、考核并提出分配意见,协助海关院校招生和安排实习。
九、负责基层建设和目标管理工作。
十、负责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妇女的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安排和组织管理。
十二、负责与地方党委及相关部门的联系。
十三、依照职责权限,负责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具体工作。
十四、负责报关员资格考试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装备处是兰州海关财务、经费、固定资产的职能管理部门,在主管关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总署和地方财会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关区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审核、编报全关各项经费年度预算、追加预算和用款计划,向上级申领各项资金。
三、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做好报帐、算帐、记帐、对帐、结帐、清帐等会计核算工作,并及时准确编报月度、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
四、负责调配资金,保障全关正常资金供给,对本关财务收支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按有关制度规定,办理资金结算和管理银行帐户、现金及各种有价证券。
六、负责建立财务单证收据和帐、表、凭证、资料等各种会计档案。
七、定期检查、分析各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各种应缴款项收缴情况,考核、检查资金使用效益,并进行反馈和通报。
八、按总署会计制度规定,以及《海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管理资产,对全关的财产物资的审核、调拨、报核、报废、变卖等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清查盘点,确保帐帐相符、帐物相符,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
九、维护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稽查复核全关各项财务收支,组织开展年度财税大检查工作。
十、负责关区财会业务的培训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察审计室是我关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在关党组、党组纪检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纪检、监察的法律法规,拟定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督察审计工作计划。
二、研究制定关区审计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关区审计工作。负责对本关行政执法和财务收支活动的内部审计和专项内部审计。
三、对监察对象贯彻国家法令、政令、海关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检查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
四、保障和维护关区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复审和复核。
五、负责将监察对象的违法案件移交地方司法部门。
六、依法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来信、来访、检举、控告,调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组织开展关区廉政、执纪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向关党组提出意见、建议。
八、组织开展关区党风廉政教育。
九、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管理干部的任免、奖惩提出监察建议。
十、负责海关经费、预算外资金、查私办案费、税费征管、罚没收入、基建经费、各类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
十一、负责建立健全本关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进行监督检查及作出评估。
十二、依照职责权限,负责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具体工作。
十三、负责联系、组织、协调接受外部审计事宜,向上级督察审计部门报告外部审计情况,组织本关落实执行审计署的审计决定。
十四、负责与地方纪检、监察和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稽查处是兰州海关稽查、风险管理、企业管理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在主管关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稽查科、风险管理科、企业管理科。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关总署的要求,制定关区稽查、风险管理、企业管理等业务操作规范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关稽查综合职能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协调、本关及隶属海关稽查工作。
三、收集、整理、分析风险信息与数据,组织、实施本关常规稽查、专项稽查和验证式稽查。
四、组织、管理、协调、实施关区贸易调查工作。
五、组织实施关区报关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关区报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注册登记、变更、注销等管理工作,并负责颁发注册证书、年检、报关备案、报关权布控及日常监督管理等项工作,以及关区临时进出口货物单位的临时注册登记工作。
六、负责关区报关员注册、变更、注销、吊销等管理工作,制发报关员证件、年检、报关备案、报关权布控、报关员记分管理、档案管理、业务培训。
七、承担兰州海关企业分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对关区企业的分类管理,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负责建立、维护关区企管数据库,对企业实行分类信用管理,受理企业分类工作中的申诉。
八、承担兰州海关风险分析监控中心的组织运作和管理考核工作,组织开展风险信息的采集、分析、评估和发布工作,研究推广风险管理技术及应用系统,对风险管理平台的业务培训及应用推介实施管理。
九、围绕关区的重点企业和重点商品组织开展综合性风险分析,提出风险防控项目,并组织实施。
十、指导、监督和评估本部门和业务现场、隶属海关风险布控工作。
十一、负责关区JC2005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提供稽查、企业管理业务报表、数据和信息。
十二、负责有关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场业务处是兰州海关通关管理、物流监控、税费征收、加工贸易监管、旅检等工作的管理部门,在主管关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通关科、加工贸易科、查验科及下属的空港物流中心监管组、天水监管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接受申报、征税、查验、放行、加工贸易监管等业务。
二、负责关区通关管理、区域通关、转关运输、税收征管、加工贸易监管、旅检、物流监控等项工作,并组织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三、负责关税和其他税费征收、税费核注工作。
四、负责出口退税和进出口收付汇等进出口报关单的签发工作。
五、负责本关区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和其他物品及进出境人员的监管和验放。
六、负责对海关监管场所、监管车辆进行实际监控。
七、负责非贸易物品监管工作及对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的审批验放工作。
八、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核查、核销等监管工作。
九、报送月度统计报表。
十、负责有关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十一、提供有关业务咨询服务。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服务中心是兰州海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在主管关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综合服务科、物业管理科、车队。其工作范围一般包括服装管理、车辆管理、物品采购、仓库管理、综合服务、机关食堂、招待所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物业管理和聘用工管理等,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聘用工各种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劳动用品的购买和各种制服的发放工作。
三、负责职工住宿安排、膳食供应及生活区防疫工作。
四、负责车辆管理、调配、调度,确保各部门用车需要和行车安全。
五、负责办公楼、家属院的清洁,水、电、暖的保障等物业管理工作。
六、负责关区接待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海关缉私警察队伍实行海关、公安双重垂直领导,以海关为主的管理体制,缉私警察编制统一纳入公安编制序列。兰州海关缉私局列入甘肃省公安厅机构序列,机构名称为:甘肃省公安厅走私犯罪侦查局。下设办公室、法制处、政治处、侦查处、查私处五个处级机构和情报技术科一个科级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在兰州海关所辖区域内,依法查缉涉税走私犯罪案件,依法查处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
二、负责查处发生在海关监管区内的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毒品、制毒物品、伪造的货币、淫秽物品、文物、珍稀动植物及制品、废物等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
三、对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工作,对侦查终结的走私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四、对不构成走私犯罪的走私行为,构成走私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以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审理和行政处罚。
五、在地方公安机关的配合下,负责制止在查办走私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生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和危害缉私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抗拒、阻碍缉私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地方公安机关处理。
六、开展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执法合作,接受和办理海关其它业务部门、地方公安机关(包括公安边防部门)、工商、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移交的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
七、开展缉私情报工作,负责受理走私、违规案件线索的举报和查处工作。
八、依法受理、查办与走私犯罪案件有关的申诉,办理国家赔偿和治安处罚案件的行政应诉。
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查办走私违法违规行政案件时,可行使检查权、查问调查权、扣留权、查询存款汇款权、连续追缉权、行政处罚权、责令改正权;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可以依法使用警械、武器。
十、负责反走私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以及反走私形势分析。
十一、负责关区走私、违规案件的统计、综合分析。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走私案件和其他事项。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❽ 海关总署青岛培训基地在青岛大学哪个方向

海关总署青岛培训基地大约在青岛大学的正东方向。

1、青岛海关总署青岛教育培训基地引位于青岛市政治金融中心东部市区宁夏路。临近大海,毗邻崂山、极地海洋世界等旅游景点,交通十分便捷。宽阔院落绿树成荫,掩映着别墅式的楼座,鸟飞蝉鸣,花红草碧,是当今都市罕见的幽静花园。

2、青岛大学(Qing University),简称青大(QDU)是山东省与青岛市共同建设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909年开办的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1993年,原青岛大学、青岛医学院、山东纺织工学院、青岛师范专科学校四所具有光辉历史的高校合并组成了新的青岛大学。青大是教育部首批 “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卓越工程师计划”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山东省首批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性特色名校”、山东省与青岛市共建高校,是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

❾ > 采购培训计划

《采购供应师》培训计划(二级)

一、说明
本计划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采购供应师》职业标准(二级)及对采购供应师的需求所制订。
本计划始终贯彻职业培训的指导思想---能力本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培训内容上力求与国际接轨。注重理论知识的全面性、先进性,技能操作的实用性、针对性。本计划培训内容的编排组合,采用理论知识与实务演练密切结合的模块结构,根据内容的类别及相互关联程度,组合成理论知识学习和实务操作演练一体化的若干个培训模块。每一模块视需要设置若干个单元。

二、培训目标
通过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和实习演练,使学员懂得VA/VE价值分析工程, 国内外合同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按供应链和物流的预测进行控制,战略采购及供应商审核,绩效管理等原理。。学会产品功能和供应结构的优化来降低产品成本,物料需求计划的管理和全球采购实务,能够有效地管理合同的执行,评估和优化采购供应结构和流程熟练运用电子数据系统进行供应计划的控制;正确评估和选择供应商。具备采购供应师(二级)应具有的独立工作能力。

三、模块设置和培训要求
本培训计划根据国际标准的培训要求和现行的实际,对采购供应师的要求分为三个培训模块:
模块一采购原理
使学员懂得VA/VE,价值工程分析原理,规范合同行为,评估和优化采购流程和供应结构,能有效降低采购成本,进行跨国采购;掌握电子商务知识,进行网络采购;掌握各种采购方法和策略,在制订目标和实施方案中取得主动。
模块二供应计划控制
使学员懂得运输计划和供应原理,安全库存的工具和技术,掌握采购流程的制订、控制和评价,并能解决 和 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懂得国际贸易有关的基础知识,掌握海关报关事务和保险业务,并能协调处理操作中的问题。
模块三 供应商开发和质量管理
使学员懂得战略采购目标和评估方法,懂得新供应商选择原理,学会进行新供应商开发流程的管理及选择。并对供应基地的流程进行分析和改善;掌握全面质量管理提升原理、项目与绩效管理;学会对供应商的质量控制和工艺过程、实验室进行审核,学会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和反馈。
四、模块课时分配表

序号 模块 课时
合计 理论 实训
1 采购原理 120 50 70
2 供应计划控制 88 40 48
3 供应商开发和质量管理 92 40 52
4 复习与机动 20 10 10
总课时 320 140 180

五、设施条件与师资条件
1. 设施设备条件
多媒体教学培训设施(投影仪,白板,DVD等),有操作演练的系统软件和计算机房能开展小组讨论及授课的教室。
2. 师资条件
需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五年以上并有培训教学经验的高级行政经理;咨询培训机构的知名师资,具有实践背景学术研究的教师。

六、培训方式方法建议
以学员为主采用情景模拟,主题发言,案例讨论,论文答辩和工作实例参与,鼓励带项目进培训班实训。

七、选用教材
选用本编写小组所撰写的培训讲义;

参考教材:《采购与供应管理》,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哈罗德

❿ 合肥海关的合关职能

正处级,下设法规室(副处级)、文秘科、办公自动化管理科,履行综合行政、政策法规、政务信息化等管理职能。
1.协助关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关内各部门工作;
2. 负责信访综合管理工作和重要接待事务的协调管理;
3. 总关机关值班工作及关区保密、安全、保卫的职能管理;
4. 归口管理关区的外事工作,负责外事联络和外事接待工作,并负责办理本关组团出国任务立项手续;
5. 负责关区政务信息工作及对外宣传工作;
6.研究省内口岸开放、规划管理工作,承办省内非口岸区域临时开放审批工作和口岸单位的联系协调事务;
7. 监督、检查和指导关区贯彻执行国家和海关总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业务规定的情况;
8. 负责重大行政行为的预审、备案、跟踪与管理,就关区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协调处理对外法律事务和宣传咨询;
9. 负责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
10. 指导监督本关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承办涉嫌侵权案件的调查处理以及侵权货物的处置;
11. 组织贸易管制政策的执行及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贸易管制措施执行方面的风险分析工作;负责关区军品出口的管理工作 正处级,下设关税科、加工贸易管理科,履行关区税收征管、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的管理职能。
(一)税收征管
1.审价管理职能
制定和调整关区二级价格风险参数;办理和上报价格专业认定;指导和服务各业务现场审价;实施对本关区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后续跟踪核查。
2.归类管理职能
组织实施总署归类工作规章制度和归类决定,就商品归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研究处理商品归类疑难问题,必要时实施专业认定;受理预归类申请并作出预归类决定。
3.原产地管理职能
研究组织协调关区内原产地标准的实施和专业认定。
4.减免税管理职能
组织管理关区特定减免税审批,承担减免税货物的后续管理审批工作。
5.其他税收征管职能
办理滞纳金减免申请的审批或转报手续,办理政策性退税的复核和转报手续;
负责本关区商品化验送检、鉴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反馈;
负责关区涉案走私、违规货物偷漏税款计核管理;
组织配合国务院整车特征核定办公室开展关区整车特征核定;
负责关区税款网上支付推广实施工作;
负责进口军品的审批管理工作。
(二)保税监管部分
1. 组织对关区内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业务实施海关监管,并对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2. 协调跨关区保税监管业务;
3. 按规定核定和适时调整本关区内保税加工企业料件单耗、损耗标准;
4. 负责指导保税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区等特殊保税监管区域或场所的设立、审核、变更及运行工作。 正处级,下设物流监控科、选择查验科,履行物流监控、查验管理、通关管理和行邮物品监管的职能。
1.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有关进出口货物监管查验、通关管理、物流监控和行李邮递物品监管等行政许可项目的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关区相关业务的具体操作规范;
2.负责关区口岸及监管场所的职能管理工作,组织对设立各类海关监管场所或在非口岸地点设立海关临时监管点进行审核和验收;参与口岸开放验收;
3.负责关区进出口货物查验职能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监管场所、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实际查控和查验工作;
4.开展关区通关监管风险分析预测;负责关区查验查获工作分析评估;
5.负责关区进出口货物通关工作的职能管理;
6.负责关区实施便捷通关措施企业的审核报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敏感物项出口管制的快速查控及通关突发事件的处置;
7.负责关区转关运输及舱单的职能管理;
8.负责关区超期未报货物、直接退运货物和暂时进出口货物的审核报批及职能管理工作;
9.负责关区监管设备的职能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监管技术设备需求的审核上报和总署下拨监管技术设备的使用管理;
10.负责关区进出境行李邮递物品监管的职能管理工作;组织研究协调和监督指导关区行邮监管业务的开展;
11.负责关区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人员、外国驻华常驻商务机构和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车辆和公私用物品,中国驻外外交、商务机构及其人员和其他长期出国人员进出境车辆及公私用物品的审批及备案登记事项;
12.负责关区涉外展览、演示、会议及文化、体育、科技交流等活动暂时进出境物品的审核报批管理;
13.负责关区进出口货物监管通关和行邮物品监管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组织开展对有关作业的监控、审核和绩效分析评估;
14.负责监管通关和行邮物品监管作业改革项目业务和技术方案、通关方式、作业流程等的研究论证、组织协调、研发推广等工作;
15.负责办理其它与进出口货物监管通关和行邮物品监管职能相关的工作。 正处级,履行审单作业与审单职能管理职能。
1.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有关进出口货物申报、审单作业、审单职能和单证管理等规章制度及相关行政许可项目在本关区的实施工作,研究制定本关区相关业务的具体操作规范;
2.负责审单作业的通道管理,对关区电子审单、相关辅助决策参数进行维护;
3. 负责进出口报关单申报职能管理,协助对报关员进行申报考核;组织实施报关单填制规范管理;
4. 负责审单作业、现场接单审核和税费征收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专业认定以及职能部门监控联系事项的集中提交、分发处理与反馈管理,并根据职能部门的专业认定决定进行处理;
5. 负责关区滞报金、保证金、保函的职能管理,按照规定权限办理滞报金减免和保证金、保函申请审核、审批和转报手续;负责受理、办理关区非政策性退补税的申请审核、审批和转报手续;
6.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关区报关单证明联等的出证管理;
7. 负责办理其它与审单作业职责和管理相关的工作。 正处级,下设统计科,履行贸易统计、业务统计和统计分析监督职能。
1.执行海关统计制度和海关业务统计制度,编制本关区进出口贸易统计和海关业务统计;
2.负责关区统计数据库数据审核、上报和维护、管理;
3. 汇总、审核、编制进出口贸易统计,开展海关业务统计分析,对本地区进出口运行状况、重点敏感商品进出口动态、加工贸易和保税仓库进出口货物流动情况及国家有关贸易管制措施的执行情况等进行动态监测及预警分析;
4. 实施统计监督,开展业务数据监控分析、宏观风险分析和执法评估分析;
5. 管理和发布本地区进出口贸易统计资料,管理和提供海关统计咨询服务;
6. 监测本省进出口贸易运行状况,撰写进出口统计分析报告和海关业务统计分析报告;
7.开展统计业务培训。 正处级,下设一科、二科,履行稽查、企业管理职能。
(一)稽查工作
1.行使行政执法权,负责制定关区年度稽查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关区稽查工作;
2.开展一般贸易货物的税后稽查、加工贸易货物的核销后稽查、减免税货物的审批后稽查工作;
3.开展以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为目的的常规稽查,引导企业守法自律;
4.负责组织和实施总署下达的专项和常规稽查任务;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全关区的专项稽查工作及联合行动;
(二)企业管理
1.负责对报关单位的登记注册、异地备案、变更、注销等工作的职能管理;
2.负责对报关员注册、备案、变更、注销、吊销等日常工作的职能管理;
3.负责实施对报关员从业资格处罚的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
4.负责建立、维护关区信用企业档案数据库,对企业实行信用管理;
5.负责关区企业分类管理工作,承担企业分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6.负责实施对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风险布控;
7.负责“信用安徽”建设海关有关工作。 正处级,下设风险管理科、风险分析科,履行风险分析、风险管理职能。
1.根据总署制订的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制订相关工作规范、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关区风险管理工作开展;
2.承担总关风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研究制订关区风险管理的工作规划、管理办法、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检查和协调关区风险信息工作,管理风险信息的发布;
4.负责关区风险管理平台管理、维护工作;
5.组织和协调开展风险分析监控与研究,提出阶段性风险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6.研究和组织开展企业或行业守法测量、商品风险测量,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针对特定企业的守法评估工作; 副厅级,下设办公室(正处级)、政治处(正处级)、侦查处(正处级,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查私科)、法制处(正处级,下设审理科)、情报技术处(正处级)、督察处(正处级)、芜湖海关缉私分局(正处级,下设办公室、侦查科、法制科),负责关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和涉嫌走私犯罪案件、行政违法案件的办理。 1.研究提出关区打击走私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关区反走私形势分析工作;
2.管理和指导关区刑事执法工作,查办管辖范围内的走私犯罪案件;
3.管理和指导关区行政案件查处工作,查办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案件;办理对缉私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诉案件;
4.受理管辖范围内的刑事赔偿案件、刑事申诉案件;管理、指导和办理缉私部门治安处罚及其复议、应诉工作;
5.负责开展和归口管理关区缉私情报工作;
6.负责关区缉私警察队伍管理、装备管理、警务督察、纪检监察等工作;
7.承担安徽省打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关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日常工作;承担对各地、各部门及海关系统反走私综合治理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推动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大型企业签订反走私综合治理合作谅解备忘录工作;
8.负责关区禁毒、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知识产权除外)、扫黄打非、反假币工作。 正处级,下设通关运行科、网络通信科,履行关区科技工作的管理职能。
1.负责通关作业及海关其他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跨部门(关区)联网项目的运行管理、技术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
2.保障网络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实施安全管理;
3.负责关区科技项目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4. 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5.编制关区科技设备、科技经费需求计划,制定设备采购及分配方案。 正处级,下设综合科、经费管理科、税费管理科,履行财务管理职能。
1.负责拟订本关区经费(含缉私局经费)收支、税费上缴、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以及罚没物品管理的综合规划、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审核、编报和汇总关区各项经费预算、决算和会计报告;负责申报、分配、调度和管理各项经费预算;
3.负责各项税费、罚没收入以及未结案变价款、保证金、抵押金、风险保证金的财务管理、缴库核销和会计核算;负责关区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票据管理;
4.负责关区固定资产的计划申报、分配和处置工作,并进行本级固定资产核算和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
5.负责关区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6.负责本级缉私警察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7. 负责监督、检查、指导隶属海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8. 负责本关罚没财物的保管和关区罚没财物的变卖、处置工作; 正处级,下设人事科、工资教育科,履行干部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管理职能。
(一)干部人事管理职能
1. 负责贯彻实施海关系统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提出相应措施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选拔、考察、考核、任用各级领导干部和非行政领导干部事项;
3. 负责关区海关机构、编制等管理工作;
4. 负责编制年度公务员招录和海关院校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公务员考录工作;
5. 负责办理各类人事调动、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及院校毕业生派遣手续;
6. 负责落实海关总署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办法,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
7.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海关总署有关工资福利政策;
8. 负责办理海关公务员和工勤人员的离休、退休、退职等审批手续,负责合肥海关机关离退休干部和职工的日常管理;
9. 负责海关工作人员因公、因私出国的政审、报批工作以及国家安全教育的相关工作;
10. 负责研究解释有关干部人事管理政策问题,接待和处理人事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
11. 负责受理公务员考核、升降、处分、辞退和劳动争议的复议、复核事项;
12. 负责按照《海关关衔条例》,组织实施海关公务员关衔评定、报批、调整和授予工作;
13.负责与省及合肥市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沟通,负责合肥海关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二)教育培训管理职能
1.负责研究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2.负责组织关区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及报关员考前培训工作,承担报关员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正处级,履行政治思想教育管理职能。 正处级,履行关区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的管理职能,与驻署纪检组、监察局、总署督察内审司对口。
(一)行政监察职责
1. 协助关党组组织协调本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指导下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 监督、检查本关各单位、党员和工作人员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情况;
3. 监督、检查本关各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关(警)务公开情况,以及党员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4. 负责受理、初核涉及本关各级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政纪的举报、投诉,受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5. 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廉政教育工作;
6. 负责纠正本关带有海关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的工作;
7. 开展行政监察;
(二)督察(审计)职责
1. 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本关及隶属海关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2. 对本关各部门及隶属海关行政执法和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常规督察和专项督察并做出督察报告;
3. 对海关经费、预算外资金、查私办案费、税费征管、罚没收入、基建、专项经费、外汇等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并做出审计报告;
4. 组织开展隶属海关关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5. 联系、组织、协调接受外部审计事宜,向上级督察部门报告外部审计情况,组织本关及隶属海关落实执行审计署的《审计决定》。 正处级,下设综合科、通关科、监管科、核销科,负责办理辖区(合肥、六安、淮南、巢湖、滁州)内进出口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转关货物的申报、验放和实际监管手续,办理加工贸易备案、核查、核销业务,开展进出口减免税备案、审批和后续管理,可开展属地调查、稽查业务,办理业务范围和权限与各隶属海关基本一致。
1.负责对类海关监管场所进行实际监管;办理转关货物报关、接单审核/征收税费、放行及核销手续;
2.办理企业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中期核查、保税货物异地加工、结转(调拨)审批手续、后期核销等业务;
3. 办理各类驻华机构和港澳台机构及其人员进出境公私物品、暂准进出境物品、友好往来赠送物品进出境审核、验放手续;
4. 办理进出境行李、邮递物品和相关海关监管业务;受理免税外汇商品经营单位进货申请,并办理物品入出库监管和核销手续;办理出入境旅客在免税商店购买物品的征、免税验放手续;
5. 受理辖区内企业、报关员海关注册申请和审核;受理辖区内运输企业承运海关监管货物业务的申请和设立海关监管场所的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负责日常管理;
6. 受理辖区内企业(单位)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申请,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7. 可开展属地业务的调查和稽查;负责辖区内走私违规案件的税款计核工作;
驻骆岗机场办事处
正处级,负责合肥市骆岗机场的客、货运海关监管业务。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合肥分中心、合肥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合肥海关黄山教育培训中心等合肥海关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责分工另行规定(见《合肥海关下属事业单位职责分工规定》)。
安徽海关学会、安徽报关协会筹备组等合肥海关主管的社会团体的职责按照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海关学会、中国报关协会的章程和相关规定,通过制定本会章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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