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会维稳六类人员是什么
“六类特殊人群”是指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艾滋病人、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社会闲散青少年。
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艾滋病人、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社会闲散青少年这六类人员对社会及他人造成伤害可能性较大需要进行动态管控,所以也被统称为社会维稳六类人员。
政府对六类人员管理:
1、建立县级安置就业基地
对刑释解教人员,以“放出有人接、接回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困难有人扶”为总体目标,到今年年底,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5%以内,到2016年年底下降到0.5%以内。
2013年度,每40名到80名“重点帮教对象”配备心理矫正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到2016年每10名到20名“重点帮教对象”配备心理矫正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心理矫正的覆盖率,今年年底达到50%,到2016年年底达到80%。
2013年年底,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率达到50%以上,到2016年年底达到60%以上,并在各县(市、区)全部建立安置就业基地。
2、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管理
2013年年底前,我市将建成社区矫正人员实时动态智能管理系统,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24小时实时监控和定位管理,杜绝脱管、漏管现象。
同时,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在各县(市、区)覆盖率达到20%,到2016年年底达到100%。每年定期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并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矫正人员纳入低保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
3、推广社区戒毒康复
到2015年年底前,凡是有吸毒人员的乡镇(街道)都要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全部对其进行社区康复。
其中,2013年年底前,建立单位、家庭、管片民警、司法助理员、社区干部、社区医疗机构、禁毒志愿者等组成的帮教小组,对吸毒人员进行一对一的戒毒治疗、身心康复和行为矫治。3年内,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纳入低保范围或提供临时救助。
4、八成艾滋病人免费救治
2013年年底前,全市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点达到10个,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免费救治率达到70%以上,到2015年年底免费救治率达到80%以上。到2016年年底,全市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检测体系,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3个免费艾滋病病毒检测点,免费救治率达85%以上。
对符合条件的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感染者和病人等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因艾滋病致孤人员,采取收养、家庭寄养、模拟家庭养育和机构供养等多种途径妥善安置。到2016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感染者家庭或孤儿、孤老全部实行生活救助。
5、加强精神病人管理
到2016年,以太原精神病医院为技术指导和支持,各县(市、区)分别建成1所精神专科医院或指定一所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全市九成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从事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专兼职医务人员。
对查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公安、民政部门应当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诊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人员负责对在管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服务,如发现易肇事肇祸倾向,由公安部门协助送往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对贫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争取使他们得到免费救治。
6、闲散青少年“入网”管理
社区(村)要成立社会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帮教小组,由居(村)委会主任负责,由团组织负责人、社区民警、社区司法人员、律师、网格长、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青年志愿者和离退休老同志老党员等组成。到2016年,基层帮教组织覆盖率达90%以上。
以辍学、不良行为、刑释解教、艾滋病感染、吸毒、精神障碍青少年等对象为重点,建设青少年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管理综合信息系统。
⑵ 青少年盗窃犯罪防范策略
未成年学生与其他人犯罪有明显区别,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都相对较小,可塑性大,比较容易教育和改造。只要我们抓住时机,依靠家庭、学校和社会力量,充分调动一切积极有利因素,及时、准确地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引导、教育,就能够有效地减少和预防他们犯罪,对社会和青少年自身都有裨益。为此,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加强领导,做好青少年保护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真正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经常分析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具有法定的义务,司法、宣传、文化出版、广播电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有义不容辞的职责,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做好工作。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净化社会环境,扫除一切可能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丑恶现象,通过对影视作品实行分级管理、建立绿色网吧等,净化社会环境,为青少年身心健康共同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要结合“四五”普法教育,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做要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新闻媒体要多从正面报道模范英雄人物,宣传遵纪守法的典型事例。
2、教育部门抓好在校学生的法制道德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把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作为中小学生德育教育的重点长期坚持进行。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犯罪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犯罪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对学生要进行预防教育,要按不同年级及不同的性别、年龄,有侧重点的由浅入深,循序渐进,选择不同内容和要求进行法制教育。使学生产生预防犯罪的免疫力。
学校应成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生力军。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保证校园是一个学习知识的场所,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
3、家庭要抓好孩子的家庭教育
家庭是儿童生活的第一环境,家庭教育是伴随人一生的终身教育。一个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一个孩子也是一个民族的希望所在。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是青少年成长的“基石”,是创造他们未来的“雕塑家”,家庭教育对预防青少年犯罪至关重要。
4、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是教育工作中的三大支柱。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创造良好的社会育人环境,使他们参加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校外活动,杜绝社会不良因素的浸染和误导。
5、积极创造条件,拓宽青年就业领域
就业难是社会不安定因素之一,社会上闲散青少年容易无事生非,走向违法犯罪。要继续解决好初中及高中生失学、退学及毕业后的就业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增加青年就业岗位,拓宽就业领域。劳动、社会保障、民政、商贸、第三产业等部门要确实以城市社区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实现产业化为目标,多渠道、多形式开发社区青年就业岗位,建立和发展一批便民、利民社区服务网点,大力开发社区服务项目。
6、全社会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青少年教管工作的合力
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是全社会的责任,各有关单位都要主动配合,积极工作。各级政法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和青少年比较集中的场所开展调查研究,对社会治安混乱、青少年缺乏安全感的地区、路段、场所以及侵害青少年权益的突出问题,坚持不懈地进行综合治理;要严厉打击教唆青少年犯罪的“首恶分子”,严厉打击传播淫秽物品,强迫、引诱未成年人卖淫、吸毒的犯罪分子。
7、坚持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失足者的教育、挽救
没有不良少年,只有不幸少年。一个原本纯洁无暇的婴孩,之所以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其犯罪原因是综合性的,即它是本人因素、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学校教育等问题互相结合的结合。社会问题,必须依靠各种社会力量来解决。治理青少年犯罪必须依靠、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搞好综合治理。
8、切实加强外来务工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
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中青少年多、犯罪率高的特点,公安、劳动等部门要确实做好协调、服务、培训管理工作,逐步做到培训后持证上岗。要把“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到实处。街道、社区、村镇出租房屋的户主也要对租住者进行督察,对不负责任的户主,租住者发生大案、要案时,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⑶ 现在的青少年应该怎么教育
我没有专业的术语来给你回答问题就用我自己看到的现实来说一说:
现在的青少年有很多因为家庭父母离异或者婚姻不幸福 因为家长的不负责任!没有好的教导方法而害了孩子!让他们走上歧路....
有句话很重但我还是想说!他们只是把孩子 生下来而已,没有任何东西能让孩子称他们为一声父母,因为他们没对孩子尽到做为父母2个字的含义!!!
现在这个社会很难教育孩子 因为周围的社会
环境不适合去教育孩子!有许多有钱的人都把孩子弄去国外去教育,希望能给孩子一个好的环境!现在大部分人都是把孩子扔到学要给点钱就不管了!难道学校就会很好吗?如果说接触社会容易学坏,在学校接触那么多学生就不会学坏!各式各样的人都有的,如果家长可以变成孩子去体验一下就有所感受了?
教会孩子适应环境 学会怎样生存 是最重要的
学习只是为了让自己生活的更加好而已!如果你连生存都不会 有那么多知识有什么用了!
心里承受能力 和遇到挫折跟打击的处理!能让人在面临更加困难的环境下还能顽强的生存下去
希望中国教育能走出教育的误区!!!
学习知识不是最主要的!最重要的是人的心性
人的品质!人遇到挫折和困难所表现出来的决心
适者生存!
⑷ 团支部 创先争优活动方案
关于在全办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开展
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基层(各企业)团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区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会议精神,积极依托党建带团建,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街道办事处团委决定,在全办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开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团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区”为主题,以“创先争优,争做青年先锋”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团员青年、加强自身建设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促进发展、坚持分类指导、坚持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积极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增强团组织活力,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方向,加大重点领域团建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素质,强化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引导和教育管理。积极培养树立“五四红旗”团组织典型和优秀共青团员典型,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推动科学发展,使基层团组织达到“五个好”的目标,使团员青年符合“五带头”的要求,发挥好党的先锋队和组织、服务、引导、维护青少年的积极作用。
三、主要内容
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向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学习,积极创建五四红旗团组织,争当优秀共青团员为主要内容。
创建五四红旗团组织的基本要求是:依照团章规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出色履行好共青团的职能作用,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班子建设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团的各项基本职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作用发挥好。围绕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和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三是基层建设好。坚持党建带团建,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推动“两新”组织团建工作取得新进展,促进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活跃。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推优”工作。四是阵地建设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阵地建设,团的工作有良好的依托。五是青年反映好。密切联系青年,广泛团结和凝聚青年,切实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在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
争当优秀共青团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团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个带头”:一是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二是带头刻苦学习。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刻苦学习,奋发进取,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综合素质。三是带头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岗位,带头学习科技,钻研业务技能,争当岗位能手和致富带头人,开拓创新、艰苦创业,努力取得优异成绩。四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努力奉献社会、服务人民,在重大危机时刻、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五是带头弘扬新风,自觉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四、开展“六项工作”,推动创先争优、争做青年先锋活动
(一)完善团组织建设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分类指导不同地域、不同领域团建工作,扩大统筹共建范围,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大“两新”组织团建力度,不断提升团组织服务能力,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础团务工作,健全完善团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推优”入党工作。
(二)推进机关和作风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团组织建设,建立完善的学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团的业务知识等内容的学习;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团干部的自律意识、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团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修品行、善学习、勤思考、实做事”的总体要求,戒除浮躁情绪,扎扎实实地提高素质。
(三)加强青少年教育引导工作。严格按照“两个全体青年”和“四个新一代”的目标要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青年头脑,积极选树青年岗位能手、青年企业家、创业之星等各类青年典型,通过典型带动,引导教育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努力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
(四)深化青少年就业创业工作。加强见习基地建设,大力开发具有就业指向的见习岗位,提高见习基地利用率、见习青年上岗率及满意度;加强与劳动、农业等部门及培训机构的合作,广泛开展待业青年“订单式”培训和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技能培训。
(五)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在社会广泛开展防灾减灾、“青春红丝带行动”预防艾滋病宣传、“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等主题教育活动;深化保护母亲河行动,大力加强青少年环保意识教育;动员各职能部门、教育机构、“12355”维权热线合作单位、“五老”志愿者组织,开展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帮教工作,排除青少年身边的安全隐患;继续实施“希望工程助学进城计划”和“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帮助困难青少年群体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认真做好志愿服务工作。加大对志愿者的管理力度,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星级认定制度,完善志愿者工作评价机制;围绕农民工子女中存在的失学、失管等重点问题,采取志愿结对帮扶的方式,开展流浪儿童援助、农民工子女助学、留守儿童成长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以“3·5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理念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市民对志愿服务的认同度和参与度。
五、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至2010年12月)。学习传达全国、省、市、区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制定街道办事处团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活动方案,做出详细的安排部署。对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创建五四红旗团组织、争当优秀共青团员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为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充分的思想和行动准备。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主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助力中心工作相结合,二是与拓展学习实践相结合,三是与党组织的坚强领导相结合,四是与群团部门紧密合作相结合,努力形成党群联动、创先争优、整体推进的生动局面,从而推进团组织建设,提高团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增强团员青年走前头、作表率的意识,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2年7月至十八大后)。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和动员广大团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出类拔萃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组织开展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团员青年评选推荐活动。系统总结回顾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集中展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全办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办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办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各基层团组织要结合实际,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
(二)主动沟通,争取支持。各基层团组织要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或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积极做好与本级组织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争取党组织对共青团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支持。要借助党组织的力量推动健全团的基层组织网络,推动建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制度,为团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保障。
(三)总结经验,培育典型。要注意总结和推广经验,注重发现、培育和树立不同类型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五四红旗团组织和优秀共青团员的典型事迹,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四)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团委将采取分领域分行业召开座谈会、推进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列表督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树立为先进典型;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实施上少创新、评议时不客观的,团委将提出批评,点出问题根源,要求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预期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问责,确保全办共青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⑸ 互联网环境下,如何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
一是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闲散青少年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动态管理闲散青少年基础信息,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从源头上减少闲散青少年的形成。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法规,使闲散青少年教育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快网络立法和法律监管步伐,加强对网络运营和网络产品的监管,维护互联网安全和正常秩序。三是优化闲散青少年成长环境,消除闲散青少年生活环境中的不利因素,扶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精神文化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建设一批公益性上网场所,满足青少年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四是积极推动工作方式网络化,建立一批弘扬主旋律的青少年网站,成立一支引导网络舆论的工作队伍,通过网络进行社会动员和活动组织,推进网上办公,提高工作效率。
⑹ 如何加强和改进我市社会闲散青少年管理工作
一、明确目标,加强对管理闲散青少年的组织领导
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而对闲散青少年的管理又是这项工作的重点。县委中心组多次组织关于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管理的专题学习,县委、县政府把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管理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工作来决策部署,并制定了具体措施。
2、建立机构,健全组织。县里专门成立了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管理领导小组,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公安、法院、检察院、团委、教育、民政等部门领导任成员,全县各乡镇、各行政村也都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
3、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每年年初,县政府都要和各乡镇签订关于闲散青少年管理的目标责任书,结合县内开展的 “平安乡(镇)” 、“平安百村”竞赛系列创建活动,把对闲散青少年的管理目标细化为具体的、操作性强的量化责任,明确各乡镇、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并实行责任追究。
二、采取措施,确保对闲散青少年的有效管理
1、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一是实行了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分包联系乡镇制度,要求分包单位要指派专人定期到所联系的乡镇督促工作,帮助解决问题;二是建立了预警机制,在全县政法部门和各乡镇聘用了69名信息员,为全县闲散青年的管理提供案件信息和工作建议,一年来共收到信息和建议100多条(次);三是建立了维权机制,依托市、县青少年维权岗,开展形式多样的维权活动,特别是对闲散青少年实现就业后的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等问题给予重点关注,自去年以来就处理涉及青少年维权案件达20多件;四是建立了帮扶制度,分地域、分类别对社会上的闲散青少年进行学习辅导、就业培训和生活上的帮扶。
2、联合行动,专项治理。加强闲散青少年的管理,需要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形成合力。在政法部门的协调下,我县多次组织联合行动,对涉及闲散青少年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县综治、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定期对图书音像制品和网吧、三厅一室等闲散青少年活动场所进行明查暗访,共查处15家违规娱乐场所,收缴不健康图书5000多册,淫秽光盘750套;司法机关依法对27名违法闲散青少年给予司法处理,对17名轻微违法的闲散青少年落实帮教措施,对6名伤害、侵害闲散青少年身体和权利的犯罪分子给予公开宣判;城建、公安、工商、卫生等单位联合起来多次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消除不安全隐患。
3、构建网络,动态管理。去年我县各乡镇包村干部与村干部一道走村串户,对无固定职业的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现状、联系方式、住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然后统一登记造册,切实掌握信息,及时把握闲散青少年的动向,并以“平安百村”建设竞赛活动为契机,实施动态管理,跟踪服务,帮助闲散青少年实现在社会上有事可干、有事能干、有事愿干,从而达到有效管理的目标。
4、加强法制宣传,树立守法意识。根据当代青少年学习各种知识的途径不断增多、社会知识传播手段呈现扩散性的特点,积极利用多种传媒工具,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其法制观念,切实使其树立遵法守法意识。2005年,我县共举办各类有关闲散青少年管理的报告会、宣讲会80多场、受教育的青少年达1万人次。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交警队、司法局等司法机关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共20多次,并在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青少年相对比较集中的地方加强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普法学习,营造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5、构建治安防控,确保青少年安全。去年我们构筑了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组织协调,以公安机关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居民区和单位内部的防范为基础,以青少年案件多发区域、时段为重点,点线面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配合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投入资金40多万,成立城区巡防大队,加强城区夜晚、节日期间的巡逻,并有效的整合了巡警、交警、治安警、乡联防队员、村治保主任等多方面的警力资源,强化对县城区主干街道、小巷胡同、商业网点、娱乐服务等青少年活动比较集中的场所加强巡逻防控。在农村健全完善了以行政村为单位,乡镇所在地为重点,乡镇综治办、村治保会、护村队为主要力量的治安防范体系,形成与农村三级报警服务系统相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通过防控体系构筑,有力的遏止了闲散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去年以来,我县涉嫌闲散青少年的刑事案件下降30%、治安案件下降了17%。
三、整合力量,形成闲散青少年管理合力
1、举办家长培训学校,提高家庭教育质量。科学合理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基础,一些青少年步入社会后出现违法行为,都不同程度的受到其家庭环境的影响。因此要达到对闲散青少年的有效管理,首先要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去年以来我们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父母的家教培训,举办了争做新世纪合格父母培训班,主要围绕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现状、家庭环境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影响以及如何转变对子女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争做新世纪合格父母等三个问题进行了培训。同时,去年以来我县先后共在20所中学建立了家长学校,先后开设“独生子女教育”、“教子新招”、“孙辈教育方法”等专题讲座70多场,参加培训的家长达4200多人次,有力的净化了青少年成长的家庭环境,为闲散青少年的有效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2、加强学校防范,抓住源头教育。近年来我县落实中央“两免一补”政策,加强希望工程的救助力度,并加大了高中教育投入,于2002年12月新建了一所普通高级中学,占地面积14.4万平方米,共有60个教学班,可容纳3000名学生,有效解决了我县中学生升学难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青少年的失学率,使全县更多的青少年能够在适龄阶段接受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有关单位加强了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注,在初中、高中学校有针对性的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心理咨询室,设心理辅导教师,从源头上抓起,使那些即将走入社会的青少年闲而无违,散而有为。
3、创造就业机会,加强职业培训力度。许多青少年之所以成为闲散青少年,很重要的一点是就业困难。因此去年我县在大力发展全县经济的基础上,创造了很多就业机会,为那些闲散青少年提供对口就业岗位,帮助其实现就业。首先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依托县职业教育中心、县技能培训中心,开展多种类型的培训班,免费为闲散青少年进行技能培训,并与北京、江阴、郑州等地的厂家建立合作关系,实行订单式培训,走出了培训→就业的成功模式。其次是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技能培训。县政府把闲散青少年技能培训纳入到财政工程计划,给这些技能学校一定的补贴,涌现出了象汝阳武校、王如波技工培训学校等一批职业培训学校,帮助闲散青少年进行培训就业,同时,县各职能部门也都把闲散青少年的培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予以支持,如团县委组织实施的“工岗快递”转移就业计划,科协组织的“非正规教育”等均受到了较好的效果。据统计,去年一年我县累计培训安置就业闲散青年1300多人。
虽然我们在加强闲散青少年的管理、打造平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由于闲散青少年的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影响因素较多,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方法,我们将以此次现场会的召开为契机,认真学习兄弟县区的先进经验,把这项关乎社会稳定,关乎群众利益的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
⑺ 什么是六类人员
“六类特殊人群”是指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艾滋病人、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社会闲散青少年。
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艾滋病人、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社会闲散青少年这六类人员对社会及他人造成伤害可能性较大需要进行动态管控,所以也被统称为社会维稳六类人员
(7)社会闲散青少年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政府对六类人员管理:
1、建立县级安置就业基地对刑释解教人员,以“放出有人接、接回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困难有人扶”为总体目标,到今年年底,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5%以内,到2016年年底下降到0.5%以内。
2013年度,每40名到80名“重点帮教对象”配备心理矫正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到2016年每10名到20名“重点帮教对象”配备心理矫正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心理矫正的覆盖率,今年年底达到50%,到2016年年底达到80%。
2013年年底,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率达到50%以上,到2016年年底达到60%以上,并在各县(市、区)全部建立安置就业基地。
2、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管理2013年年底前,我市将建成社区矫正人员实时动态智能管理系统,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24小时实时监控和定位管理,杜绝脱管、漏管现象。
同时,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在各县(市、区)覆盖率达到20%,到2016年年底达到100%。每年定期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并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矫正人员纳入低保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
⑻ 谁有社会群体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典型事例啊!!!!急~~~要事例,不要怎么做之类的。谢谢了。星期四就要
我只知道这些了
1、 4月30日上午,在伊春市职业学院图书馆一楼会议室,市教育局团委、关工委组织市实验小学42名少年儿童参加了伊春区前进街道办事处新欣社区景福助教协会成立暨阳光课堂启动仪式。新欣社区景福助教协会主要针对社区部分青少年群体假期缺少学习和活动的良好环境,一些留守生缺乏父母关爱、特困生缺少良好的兴趣爱好、单亲家庭子女性格孤僻等问题,由新欣社区发起,社区“五老,十大员”和职业学院“阳光社团”的青年志愿者的积极参与下成立的组织机构。景福助教协会阳光课堂的授课教师由社区的10位老同志和伊春职业学院“阳光社团”的青年志愿者担任,无偿担任教学任务。学员面向社区所辖学校市实验小学特殊学生群体为主要对象。课堂定于每年五一、十一、寒假、暑假期间开课,课程内容包括假期作业辅导,观看爱国主义影片,开设英语、法制教育、健康知识、环保知识、书法美术、棋类等特长爱好辅导班,组织演讲、手抄报比赛、球类比赛、才艺展示等文体活动。通过阳光课堂的开办,培养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帮助留守生、单亲家庭子女、特困生等特殊青少年进行课业辅导,提高社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增强自律自护能力。
2、泉州有关部门通过青少年事务中心这个平台,解决了一些反映青少年群体利益诉求的困难和问题,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据了解,为了让包括外来工子女、留守儿童、闲散青少年、残障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在内的青少年儿童能够健康成长,共青团泉州市委在全省首家设立了“泉州青少年事务中心”,聘用了33名国家二级以上心理咨询师。组建了青少年心理咨询辅导团、青少年维权服务团、青年就业创业导师团,受理协调青少年反映的有关法律服务、心理疏导、维护权益、就业咨询、成长引导、志愿行动、婚恋关怀等方面的服务需求。 同时, 共青团泉州市委还在青少年事务中心实施青少年启明星素质培养计划,计划在未来两年内通过校外素质教育方式培训10万多名青少年。
⑼ 需要关于法制教育的主题班会流程只要有大致流程就可以了不要祥案,流程希望全班学生都能参与进来谢谢帮忙
开头: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所以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而当代社会的我们必须要从小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内容:
(1)了解我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青少年的法律。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我只知道这三部与未成年有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
例如宪法,刑法在个别条款中也有提到对未成年保护的条规
(2)了解我国现在青少年对法律意识薄弱的事例及有关案件。
答案: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词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染上赌博和玩游戏机,为弄钱以绑票索要钱物2万余元,并将9岁男孩杀死,给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像绍兴前几年也有结帮搞派团伙作案的,如“东街帮”、“城南帮”等。
(3)想一想现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
答案::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②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以及一些盲目外出务工的青年农民等。他们大多闲散在社会,无所事事,极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方面等客观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主观因素;从主观上看青少年正是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他们思想认识上渐趋成熟,敏感好奇,富于想象,喜欢模仿,但辨别能力差,以致在追求新奇刺激面前,极易受不良影响而导致违法犯罪;从客观方面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影响青少年成长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家庭教育的失误,学校教育的偏差和社会上各种不良或腐败风气的影响等,都会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犯罪。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并且学校和社会也在继续加强对我们青少年法制意识的培养,我们现在应该好好学习,为自己未来的路打好坚实的基础。
⑽ 对犯罪学生的劝说教育
青少年是儿童向成人过度的关键阶段,这一时期的青少年,心理、身体都处在快速发育过程中,心理常常比较脆弱,情感波动比较大,理智控制比较差,极易受到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使身心发展失去平衡,会经受着许多心理冲突和压力,他们常常处于各种心理矛盾的包围之中。在这个关键期,如果环境的负面影响多,教育引导不及时或教育的方法不得当,他们的心理矛盾不能得到顺利解决,就可能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使其在情绪、情感、性格特征及日常行为等方面出现问题,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影响家庭的幸福,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青少年犯罪的低学历化和低龄化问题突出。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低学历化”和“低龄化”现象日益成为大家不得不予以关注的社会问题,据某地区公安部门统计,2009年1月至2010年上半年,该地区共抓获的各种刑事犯罪嫌疑人中,未满18岁的占8.5%,18-25周岁占36.9%,两项合计占总人数的45.4%;从学历上看,初中、小学学历和文盲的占93.8%。2009年以来所破获的“民转刑”命案涉及犯罪嫌疑人中,18岁以下未成年人占15.1%,25岁以下占45.9%;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93.9%,其中小学文化、文盲就占44.8%。据某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从2009年1月至2010年8月底,全省所判决刑事犯罪人员中25岁以下占33.2%,未成年人占总数的9.2%,其中,95.8%的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由于对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予羁押并从轻、减轻处罚,“两低”违法犯罪实际人数比统计在押、判刑人数还要多。笔者又通过公安部门联系,直接到省内某监狱进行实地调查,该监狱的服刑人员中,25周岁以下的就有538人,占总人数的29.9%,其中,农村户口510人,占94.8%,城镇户口28人,占5.2%,;初中文化335人,占62.27%,小学文化148人,占27.5%,高中、中专文化49人,占9.1%,文盲8人,占1.49%,大学文化程度的为零。由此可见,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低学历化”和“低龄化”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值得我们深思。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调查统计数据中,我们不难看出,青少年违法犯罪与社区环境、受教育程度、生活条件以及家庭教育的好坏密切相关。
(一)社区环境的影响。在调查统计数据中,25周岁以下的538人中,农村户口510人,占94.8%,这充分说明社区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是极其重要的。社区环境分为:硬环境(即社区居住条件、周边环境和一些必备设施)和软环境(即社区的文化氛围,是否组织一些有利于青少年心理健康的活动)。从社区硬环境而言,农村的设施一般都不齐全,周边环境较嘈杂、较混乱,没有专门供青少年健康娱乐的场所,有的地方还开设了许多不利于青少年涉足的场所,那势必会使青少年误入歧途,影响其心理健康。从软环境而言,如果社区没有一定的健康文化氛围,忽视青少年这一群体的存在和需求,使青少年心理上缺少归属感,缺少精神依托,不利于他们的心理健康。大家都知道,低级、庸俗的文化会侵害、腐蚀人们的灵魂。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及其它不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污染。其中,“黄色污染”对青少年的腐蚀则最为严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3条)明确规定:“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可一些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老板,利欲熏心,贪图眼前利益,致使一些青少年沉湎于此,心灵遭受毒害,无心读书,经常逃学进网吧和游戏厅,理想被严重扭曲,他们为满足自己的超前消费和感官刺激,而逐步走向犯罪。
(二)受教育程度的影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个规律:偷盗、抢劫、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案件中,往往是学历层次低的青少年居多。由于学历低、年龄小,考虑问题简单,做事不稳重,容易冲动,容易被骗上“贼船”。这些孩子,一旦被骗上了“贼船”,要让他们改邪归正就比较困难。另一方面,由于学历低,就业无门,只能外出打工干苦活,收入较低,往往入不敷出,经不起金钱的诱惑,于是想些歪门邪道,带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结果走入犯罪的深渊。
(三)父母对孩子教育的重视程度。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根本环境,它是人生中最先接受教化的地方。父母不同的教育方式会培养出孩子不同的心理品质和个性。家庭是青少年性格、人格教育、品德形成的第一场所。在家庭里,青少年能够学到最初的社会生活知识和生活技能、道德规范、行为习惯等。研究证明,青少年的早期生活经验,将深刻地影响他们一生。在家庭诸要素中,家庭结构、家庭教育方式和教育态度、父母的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家庭居住环境等等,都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很大的作用。如果在这些要素中出现问题,那么无疑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利影响将是深远的,极易成为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一些家庭,由于父母忙于工作、忙于做生意赚钱、忙于跳舞、赌博,或感情不好、离异等,无暇顾及孩子或因教育方法不当,造成青少年性格孤癖、内向、憎恨异性等不正常心态导致犯罪;另一方面,由于独生子女家庭居多,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有的父母家庭条件越好,越溺爱子女,有的只重视孩子的智力投资而忽视孩子的品德和其他方面的教育,家庭教育存在不规范性和偏私性,导致青少年吸毒、赌博等而失足犯罪。再一方面,一些家庭中不良的教育方式,直接影响着青少年逆反心理的形成。例如:家长教育方式的简单粗暴或命令式、专断式等惯用的教育方法,以及在生活、学习等方面期望值过高,要求过严等,这些都无形地在孩子心理上造成压力,当这种压力不断积蓄、沉淀,青少年又找不到良策排解时,便在情感上对父母所进行的一系列教育、劝说产生抵触,在情绪上不满,进而产生逆反心理,甚至逃避父母的管束而离家出走,在社会上游荡,加入一些犯罪团伙而进了监狱。
(四)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和自身的道德品质。青少年时期由于大脑的发育成熟趋于健全,脑机能越来越发达,思维的判断、分析作用越来越明显,思维范围越来越广泛和丰富。特别是思维方式、思维视角已越出童年期简单和单一化的正向思维,向着逆向思维、发散思维等方面发展。尤其是在接触社会文化和接受教育过程中,青少年渐渐学会并掌握了逆向思维等方法。面对老师的教育,家长的指教,有意无意的回避、反感甚至背离。教师诲人不倦的施教、家长苦口婆心的相劝等等,早已被强烈的独立意识和成人感意向驱散了。
青少年时期尽管生理和心理的发展有了极大的飞跃,但其生理和心理的发展又是不平衡甚至是矛盾的,这种矛盾和不平衡主要表现在生理上的成熟和心理上的不成熟。由于阅历和经验的不足,造成其认识的不坚定性和易动摇性;他们的思维虽然具有独立性、批判性,但他们认知事物和看问题的偏差太大,从而出现认识上的片面、偏激、固执和极端化。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对老师的正确教育往往从对立面去思考,把老师的劝说、要求、批评,把家长的指点、提醒、督促等看成是“管”、“卡”、“压”,是和自己过不去,是对自己自尊心的伤害,进而把自己放在施教者的对立面上。
(五)受农村逐步边缘化、农民打工热的影响。当前,我国正处在大力推进城镇化的时期,特别是2009年底中央经济会议吹响了城镇化号角,全国城镇化建设更是如火如荼,根据2012年4月5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的城镇化率已达到50%。我国城镇化建设一方面在促进经济发展、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扩大消费需求、推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受“重城镇轻农村”思想观念的影响和城乡二元体制的制约,也带来了土地粗放利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农村公共服务不足等负面影响。近年来,农民外出打工的热潮不断上升。毋庸置疑,农民进城打工在增加家庭收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出路和推动城镇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从子女的教育方面看,农民外出打工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忽视:一是由于父母外出打工,子女不在父母身边,家庭教育成了空白。俗话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打工家庭多数为年轻夫妇家庭,一般有三种现象:丈夫外出、妻子外出或夫妻共同外出,家中只留有父母中的一个或老人。前两种现象导致子女长时间缺少父爱或母爱,不利于亲情的建立和健全人格的培养。后一种现象带来的不良后果是子女虽然跟随祖父母生活不会缺衣少食,但是隔代的情感交流难以融洽,家庭教育形成一盘散沙。二是引发初中在校生流失蔓延。外出打工的农民在外见了世面,不再满足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生活方式,有眼光的则鼓励子女好好学习,将来出去挣更多的钱,部分目光短浅的家长,却只求眼前利益,干脆把十三四岁的孩子带出去一起打工挣钱。可想而知,部分初中生不辞而别去“淘金”了,往往会使其身边的一批初中生受到触动,加之一些农村学校缺乏德育教育,减负不力,致使农村初中学生辍学严重,成为新一代的“剩余劳动力”和“盲流”人口加入到浩浩荡荡的打工大军中。最后,举家外出对孩子的成长也不利。为了生活方便,一些农民,一家三四口全部外出,大人打工挣钱,让子女就地读书。殊不知,孩子在异地读书,没有学籍;加之内地与外地的某些习惯不同,语言上的障碍,学习方法的不适应;由于孩子年龄小,抗干扰的能力弱,心理承受能力差以及环境的不适应等等,他们会觉得自己比城市的同学低一等,易产生自卑心理,影响孩子的学业进步。
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具体措施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个综合多种力量,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措施,以防止和减少犯罪及重新犯罪的举措体系。我国一向贯彻执行的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基本刑事政策是正确的,我们既要重视罪前预防,但也不能忽视罪后治理,以防再犯。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综合症”。我们更应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
(一)充分发挥宣传媒介作用,强化青少年的法纪意识。宣传媒介应采取有力措施,紧密结合青少年的特点,采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容易被青少年所接受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增加抵御违法犯罪感染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措施。
(二)学校要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学校作为家庭的延伸,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人如果在青少年时期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那么他就有可能成为一个情操高尚,对国家、社会有益的人;否则,如果学校教育不力或不利,他就有可能走上歧途,甚至违法犯罪。学校的职责就是“传道授业解惑”。“传道”是第一位的,应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人生观、世界观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良好品行,做一个高尚的人;然后才是“授业解惑”,传授各种知识,增强将来为社会服务的本领。要避免只“授业”不“传道”的错误做法。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第2款明确规定:“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一般来讲,这些只是一些方面、一时的“差”,并不代表全面、永远的差,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和教育,他们很有可能成为“先进生”,成为将来对社会有益的人 或者国家的栋梁之材。同时,学校要抓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尤其是中小学,应将法制课列为必修课,配备专门的法制课教师,不仅要搞好课堂教学,同时还要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采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什么行为是社会提倡和法律允许的,什么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做到知法、懂法和遵纪守法。
(三)各级政府应采取有力措施,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以控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黄色”、“灰色”和“黑色”这“三大污染”对青少年的感染和侵害,坚决禁止含有色情、暴力等音像制品泛滥;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闲散在街头、娱乐场所、校园周边违法青少年的管控,有效净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进一步加强社区综合治理,使基层综治单位、社区、家庭成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道坚固防线。
(四)加大投入,尽快普及高中教育。由于初中生的心理发展还不够成熟,易冲动,抗诱惑的能力和自控能力较差,有人将初中阶段比喻为人生的“多事之秋”。因此,化解青少年违法犯罪“两低”问题的速效药、治本药,就是要创造条件,尽快普及高中教育,使初中生通过高中阶段的学习,思想更加成熟,知识更加丰富,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使绝大多数青少年顺利渡过“危险期”。
(五)创造就业机会,扩大就业面。许多青少年之所以成为闲散青少年,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就业难。各级政府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立健全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切实加强对失学青少年的就业培训和引导,倾心关爱和救助社会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和服刑人员子女,帮助他们回归社会。要定期为闲散青少年开办就业指导培训班,为他们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以提高他们在职场中的竞争力。指导他们选择符合自身实际的工作岗位,切实解决青少年的就业问题。
(六)父母要重视对孩子的教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首先应从家庭抓起。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养不教,是父母的失职,教子不善,则是父母的罪恶。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都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对孩子良好品行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父母教育方法不当,过分溺爱和纵容,不仅教不好孩子,反而把孩子推向邪路。为人父母者,应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和爱好,给孩子当好表率。社会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父母(家长)的培训,提高家长的素养,教给家长培养、教育孩子的有效方法。作为父母,不仅要关心孩子的吃穿,更要注意教会孩子如何做人,要经常观察、了解孩子在想什么,做什么,关心什么事,结交什么人。要平等地与他们沟通,多一分体贴,少一些训斥;多一分爱护,少一些冷漠;多一些理解,少一些专横。对于失足、犯错误的孩子,更应给予家庭的温暖,绝不可弃而不管,放任自流。
说到底,就是一句话:少年兴则国兴,少年衰则国衰。遏制青少年犯罪“两低”现象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