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怎么进行法律培训
对农村进行法律培训
1.组织集体培训,集中地点培训
2.视频案例的播放。
3.自由讨论和主题引导。
4.最后总结。
2. 适用于农村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没有专门针对农村这种说法,你得看是什么事情,我们对法律的划分是以社会关系来划地
3. 农村法律法规问答100题
你好,请参照相关法规。有问题可咨询律师。
发布《关于排放废水中油脂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工商局:
为加强对从事饮食(含宾馆)、食品加工业排放含油废水及对废油脂收集、加工处理的一切企业的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经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研究通过《关于排放废水中油脂管理的规定》,现予发布。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关于排放废水中油脂管理的规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附:《关于排放废水中油脂管理的规定》
关于排放废水中油脂管理的规定
一、为防治本市饮食、食品加工行业废油脂排放、收集、加工处理过程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饮食(含宾馆)、食品加工排放含油脂的废水及对废油脂进行收集、加工、处理的一切企业(含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企业),均须执行本规定。
三、凡排放含油脂废水的企业,应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油脂排放量。对必须随废水排放的,须设置隔油装置,将废水中油脂有效地分离,使废水中油脂含量达到《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再将废水排出。
四、隔油装置中积聚的废油脂须及时清出,回收和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有回收处理能力的企业,必须将其送至经市环保局批准,并发给验收合格证的加工点进行加工处理。禁止随意丢弃、直接排入下水道或转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废油脂加工点。
五、从事废油脂收集、贮存、加工、处理的企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规定,其污染防治措施必须经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不合格,该收集、处理及加工设备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领取营业执照后开业前,须到所在地的区县环保局办理污染源申报登记手续;
3.对产生的烟尘、噪声、异味采取治理措施,防止污染扰民;
4.对废水、废渣不得随意倾倒、污染环境。
六、设立从事加工处理的企业和增加废油脂加工处理项目的企业,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必须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市环保局批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核登记和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要求就污染及防治污染情况作出说明。
七、市区县环保部门对废油脂排放、收集、加工处理的企业要加强监督,严格管理。坚决取缔那些没有污染防治能力,黑烟、异味严重,随意倾倒废水、废渣的废油脂加工点。
八、加强公众监督,鼓励一切单位和个人对不按规定排放油脂和收集、加工、处理废油脂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九、市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环保局对违反本规定的企业,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十、本规定由北京市环保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参考文献:高度强律师 0531-89800859
4. 农村有哪些长用的法律法规
常用的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至于宪法、民法通则、刑事法等系列那是每个人都相关的。
5.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选编的内容简介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建立和完善,随着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涉农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健全,立法部门会继续颁布新的法律法规,不适应经济生活的会适时予以修订和废止。对此,学员在使用本辅助教材的过程申应当予以注意。《农村常用法律法规汇编》除供电视大学系统学员学习使用外,还可供农村广大干部、群众使用。
6.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选编的介绍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是1999年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图书,是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申规定的<农村政策与法规)这一课程所选编的辅助教材。它将主教材涉及到的农村最常用的法律法规及部分司法解释选编成册,共收录法律和司法解释24部,行政法规30部,供学生在学习和工作中使用,以起到一定的指导和参考作用。由于篇幅所限。主教材涉及到的部分法规和政策可能未全部收入《农村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如学员需要使用,可查阅其他法律法规汇编。
7. 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有哪些
下面是我整理的十条常用法律法规: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双方无论分居多久都不会导致自动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
一、登记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
二、如果双方在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个问题中有一个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能否离婚。
4、《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6、商家赠送物品也是合同中的一部分,也就有义务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赠送的商品。如果你收到的赠品属于残次品,你完全可以要求商家按更换。
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9、《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7)农村实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扩展阅读: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2、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统称,分别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
参考资料:网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