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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煤矿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2-01-18 00:12:08

A. 如何理解培训,管理,装备三并重原则

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人、机、环境三方面,人是这三个因素中最活跃的因素,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导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物的不安全状态往往也是人的因素造成的。有资料报道,当今世界上所有系统失效中,约有70%—90%直接或间接源于人的失误。根据我所在的六枝工矿(集团)公司历年发生的事故案例显示,其中90%以上由人的失误引起。为此,为了公司的发展,公司对人的培训教育加大了力度。根据贵州省“黔府办发[2009]31号”文件精神,集团公司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在每年初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要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经费依据有关规定列支。
集团公司在每年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主要包括新招工人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脱岗和转岗工人上岗前的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再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结果要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培训情况要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记录卡,并由从业人员和考核人员签名。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相关文件还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6小时。新招用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通过上述有关教育培训的规定,对人的不安全因素得以控制,也为煤矿安全生产把好第一道关口。

B. 贵州林东矿务局安全副矿长培训有什么要求

1.培训对象
煤矿安全副矿长。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掌握煤矿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安全检查方法以及煤矿重大灾害事故防范、抢险救灾的专业知识;了解煤炭工业环境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治的相关知识;具备较强的煤矿安全生产具体组织、落实和检查能力,以及现场隐患排查和事故处理能力,达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考核标准》的要求。
3.培训要求
3.1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应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学时等实施。
3.2 采用省级以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部门推荐的培训教材。
3.3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采用多种有效的培训方式,注重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理论和安全管理能力的综合培养。
3.4 培训内容、学时可视煤矿类型、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以及培训对象的不同等酌情调整。
3.5 有条件时可按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两类分别进行;无法分类实施时,应在培训内容、方式及课时等方面区别对待。
4.培训内容
4.1 安全管理
4.1.1 煤矿安全生产总论
——煤矿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安全生产形势及对策;
——国外主要产煤国家安全生产状况及经验。
4.1.2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及技术规范。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刑法》、《行政处罚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煤矿安全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4.1.3 煤矿安全管理的目的、内容和方法。
4.1.4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考评奖惩制度;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制度,工伤保险制度;
——安全评估与安全评价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与使用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原文:安全教育培训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1.5 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与义务。
4.1.6 现代安全管理理论与技术。
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原理和方法、系统安全分析和评价方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危险源辨识、安全计划和决策以及安全信息管理等。
4.1.7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4.2 煤矿安全技术理论
4.2.1 露天煤矿开采安全
——露天煤矿开采安全的基本条件;
——露天煤矿开采工艺安全,包括穿孔、采装、运输排卸及辅助作业的安全技术与管理要求;
——露天煤矿对防治水和防灭火的安全管理要求;
——露天煤矿与排土场边坡滑坡机理以及滑坡防治措施;
——露天煤矿的防尘防毒,包括尘毒的来源、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4.2.2 井工煤矿开采安全
——煤矿开采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井巷工程掘进施工、常用采煤方法以及其回采工艺的安全管理要求;
——煤矿瓦斯、煤尘爆炸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煤矿内、外因火灾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顶板灾害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煤矿水害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矿井通风的安全检查重点;
——矿井粉尘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一通三防”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4.2.3 煤矿爆破安全
——煤矿炸药、常用爆破器材、起爆方法的安全管理要求;
——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爆破作业安全要求,包括钻眼(孔)、装药、警戒、起爆、爆后检查、残盲炮处理等的安全要求;
——爆破有害效应及爆破安全范围的圈定;
——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销毁的安全要求;
——爆破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4.2.4 煤矿机电安全管理
——煤矿电气安全技术,包括供电安全、触电事故预防、漏电保护、电气火灾防治及电气设备防爆;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煤矿机械安全,包括矿井提升设备、输送机、矿用机车、采掘设备和通风设备等的运行安全;
——机电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4.3 煤矿重大灾害的应急预案和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
4.3.1 煤矿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的原则及预案。
4.3.2 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4.3.3 煤矿重大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 。
主要包括瓦斯与煤尘爆炸、矿井火灾、顶板冒落、瓦斯突出、露天煤矿滑坡等事故的应急处理。
4.3.4 现场急救技术。
主要包括创伤、触电、中毒窒息、溺水、烧伤急救和伤员的运送等技术。
4.3.5 煤矿事故报告和上报程序。
4.3.6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4.4 煤矿职业危害的管理、监测与预防
4.5 煤矿安全管理技能
——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的程序和方法;
——煤矿新、改、扩建工程设计会审、竣工验收工作安全要点;
——煤矿生产计划会审的安全要点;
——煤矿事故抢险救灾要点;
——制定煤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方法;
——组织煤矿安全检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的程序、内容和方法;
——组织煤矿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安全技措经费的管理及使用;
——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和方法。
5. 再培训内容
5.1 有关安全生产的新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或现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运用中的经验。
5.2 煤矿新技术、新工艺及新装备的安全技术要求。
5.3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4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6.学时安排
[修订后的内容:6.1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时间,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都不少于48学时。具体培训内容和学时安排见附表。
[原文:6.1 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52学时,井工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具体培训内容和学时安排见附表。]
[修订后的内容:6.2 现阶段小煤矿数量仍较多,且基础条件差异较大,在编制小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包括要求、内容、学时等)时可作适当调整。]
[原文:6.2 现阶段乡镇煤矿数量仍较多,而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化程度较低,在编制培训计划(包括要求、内容、学时等)时可作适当调整,并采用与其文化水平相适应的教材。]
6.3再培训时间,露天煤矿不少于16学时,井工煤矿不少于24学时。



附表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内容及课时安排参考表
项 目 培 训 内 容 学 时
井工 露天
煤矿安全管理
(14/14)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8 8
煤矿安全管理理论与技术 4 4
案例分析与讨论 2 2
安全生产技术(20/20)
煤矿开采安全 12 10
煤矿机电安全 4 6
煤矿爆破安全 2 2
案例分析与讨论 2 2
应急预案、抢险救灾与职业病预防
(14/14)
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4 4
煤矿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及抢险救灾 4 4
现场急救技术 2 2
煤矿职业危害及其预防 2 2
案例分析与讨论 2 2
合 计 48 48
再培训内容
(24/16)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等 24 16
煤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典型事故案例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考核标准
(征求意见稿)
1.范围
1.1 本考核标准规定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的方法、内容,以及再培训考核的内容。
1.2 本考核标准适用于煤矿企业(包括煤系硫铁矿以及与煤共生、伴生的矿山,各类公司、矿务局、煤矿,以下统称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2.1 《煤矿安全规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2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
3.定义
[修订后的内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煤矿企业各级安监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各类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等安全生产区、科、队、井、外承包煤矿工程施工队负责人;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煤矿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原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煤矿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国家局文件:《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明确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的通知》(煤安监调查字[2005]66号)规定: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范围为:1.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2.煤矿企业各级安监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3.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4.各类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等安全生产区、科、队、井、外承包煤矿工程施工队等负责人。]
[新增加的条款4.基本条件
4.1 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4.1.1 分管生产、机电、安全的副矿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
4.1.2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4.2 小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4.2.1 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下同)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4.2.2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有高中(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七部委文件:《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规定:国有重点煤矿(公司)的矿长(经理),分管生产、机电、安全的副矿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矿长(经理)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七部委文件:《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小煤矿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下同)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矿长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提高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标准的通知》规定:国有重点煤矿以外的煤矿(公司)的矿长(经理),分管生产、机电、安全的副矿长(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矿长(经理)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有高中(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4.考核方法
4.1 考核按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两类分别进行。
4.2 考核分为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和安全管理技能考核两部分。
4.3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命题范围应按本标准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核要点”,根据煤矿类型确定。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核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
[原文:4.4 经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安全管理技能考核。删除]
4.4 安全管理技能考核应按本标准的“安全管理技能考核要点”确定,可通过现场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考核以及撰写论文、面试答辩等方法进行。考核成绩评定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
4.5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和安全管理技能考核均达到合格者为合格。
5.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核要点
5.1 煤矿安全管理
——了解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形势及对策;
——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熟悉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任务和基本内容;
——熟悉煤矿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熟悉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与义务;
——掌握煤矿伤亡事故管理和工伤保险知识;
——掌握现代安全管理的理论和技术,包括安全目标管理、系统安全评估与评价、危险源辨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等。
5.2 露天煤矿开采安全
——熟悉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掌握露天煤矿开采工艺安全,包括穿孔、采装、运输、排卸及辅助作业的安全技术与管理要求;
——了解露天煤矿防治水和防灭火的安全管理要求;
——熟悉露天煤矿与排土场滑坡机理以及滑坡防治主要措施;
——掌握露天煤矿防尘防毒,包括尘毒的来源、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掌握露天煤矿常见事故的种类、原因及预防措施。
5.3 井工煤矿开采安全
——熟悉矿井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熟悉井下工程质量标准,掌握井巷工程掘进施工、常用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对安全管理的要求;
——熟悉矿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
——掌握矿井瓦斯、煤尘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熟悉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等地质因素对煤矿灾害的影响;
——掌握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掌握矿井内、外因火灾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掌握顶板灾害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掌握矿井水害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了解矿井通风系统,掌握通风设施及局部通风的安全检查重点;
——掌握矿井粉尘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5.4 煤矿爆破安全
——了解煤矿炸药、常用爆破器材、起爆方法的安全管理要求;
——掌握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爆破的作业安全要求;
——了解爆破有害效应及爆破安全范围的圈定;
——了解爆破器材储存、运输、使用、销毁的安全要求;
——掌握煤矿常见爆破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5.5 煤矿机电安全管理
——了解煤矿电气安全技术、包括供电安全、触电事故预防、漏电保护、电气火灾防治等;
——熟悉电气设备防爆的安全技术要求;
——熟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
——熟悉矿井提升及矿井运输的安全检查重点;
——熟悉露天煤矿采掘、运输及排卸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
——了解煤矿常见机电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5.6 煤矿灾害的应急预案和重大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
——熟悉煤矿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和预案要点;
——熟悉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
——掌握煤矿重大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技术;
——熟悉煤矿事故报告、统计和上报程序;
——掌握各种现场急救技术,包括创伤、触电、中毒窒息、溺水、烧伤急救和伤员的运送等技术,熟练掌握使用自救器。
5.7 掌握煤矿职业危害的管理、监测与煤矿职业危害的预防措施
6.安全管理技能考核要点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能参与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组织实施。
——熟悉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的程序和方法;
——能制定煤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切实组织实施;
——能参与编制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预防处理计划,参与煤矿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能参与新、改、扩建工程设计会审、竣工验收工作;
——能参与煤矿生产计划会审工作;
——能组织煤矿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组织工人避灾自救;
——能组织煤矿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能合理安排,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能按国家规定参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
7.再培训考核内容
——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新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或现有法律、法规、标准运用中的经验;
——熟悉煤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了解煤矿各种典型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因,掌握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的对策和防范措施。

C.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石板坡煤矿是否能削离从新申办

摘要 可以的,所需材料

D. 工程部培训哪些内容好

一、施工员

施工员岗位职责

1

、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

安全

防范措施,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首先必须抓安全。

2

、认真熟悉施工图纸、编制各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安全、质量、技术方案,编

制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及人力、物力计划和机具、用具、设备计划。

3

、编制、组织职工按期开会学习,合理安排、科学引导、顺利完成本工程的各项施工

任务。

4

、协同项目经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维护企

业的信誉和经济利益。

5

、编制文明工地实施方案,根据本工程施工现场合理规划布局现场平面图,安排、实

施、

创建文明工地。

6

、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表和月进度计划表及各施工班组的月进度计划表。

7

、搞好分项总承包的成本核算(按单项和分部分项)单独及时核算,并将核算结果及

时通

知承包部的管理人员,以便及时改进施工计划及方案,争创更高效益。

8

、向各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及材料限额领料单。配合项目经理工作

9

、督促施工材料、设备按时进场,并处于合格状态,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0

、参加工程竣工交验,负责工程完好保护。

11

、合理调配生产要素,严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12

、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

13

、参加图纸会审和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

施工员具备的能力

1

、施工员基本知识要求

1

)建筑识图:投影基本知识、建筑制图标准、识读建筑工程图、建筑结构施工图平

面整体表示方法(贵州建筑岗位培训中心

-

贵州最优秀的建筑类培训学校)

2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的基本性质、胶凝材料、混凝土、砂浆、墙体材料、建筑钢

材、防水材料、其他建筑材料

3

)建筑力学:静力学的基本概念、平面力系的平衡、材料力学的基本概念、梁的内

力图、梁的应力、梁的变形、压杆稳定

4

)建筑结构:建筑结构概述、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建筑结构抗震

知识

5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基础:施工组织概念、流水施工、网络计划技术、单位工程施

工组织设计

E. 贵州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5年贵州省国土资源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部和国家测绘局的决策和指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资源保障与资源调控相结合,行政管理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加快促进资源配置从行政审批到市场配置转变,管理手段从传统方式向现代科技转变,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提高对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勇于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加强国土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积极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采取切实措施,严格保护耕地,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资源保护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土地和矿产资源市场建设更加规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力度进一步加大。

●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的进展。

●为摸清土地资源家底,全面查清全省土地利用现状,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农用地分等定级服务,利用卫星遥感资料全面启动土地利用更新调查。

●地质环境管理不断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取得新的成绩。

●测绘事业不断发展,基础测绘成果显著。

●在中共贵州省九届七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意见》,就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广泛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据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结果,全省土地总面积为17 615 246.61公顷,其中农用地15 287 556.73公顷,建设用地540 606.60公顷,未利用地1 787 083.28公顷。与2004年相比,农用地减少2 474.31公顷,建设用地增加5 712.84公顷,未利用地减少3 238.53公顷(图1)。

(二)土地面积结构变化情况

2005年全省耕地增加3 170.36公顷。增加来源如下:土地整理576.22公顷,开发2 215.44公顷,复垦105.87公顷,农业结构调整55.55公顷,其他217.28公顷(图2)。

2005年全省耕地减少12 567.16公顷。减少原因如下:各项建设占用耕地3 113.52公顷,生态退耕6 789.55公顷,自然灾害损毁386.25公顷,农业结构调整1 596.33公顷,其他681.51公顷(图3)。

图1 2005年贵州省土地利用现状

图2 2005年贵州省耕地增加来源构成

图3 2005年贵州省耕地减少因素构成

(三)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情况

2005年全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首次召开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会议,制订实施了《关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的改革意见》、《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活动的意见》等管理规章及多个规程规范。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从立项、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到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和规定申报、组织实施。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坚持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与扶贫开发、移民安置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注重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三者的有机统一。

2005年经审查批准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3个,预算资金为19.81亿元,可复垦和整理中低产田近6 233.00公顷;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1个,计划新增耕地约306.67公顷。2005年共完成部、省、市三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236个,新增农用地2 635.68公顷,其中耕地2 461.70公顷。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全省至今已发现各类矿产110种以上,发现矿床、矿点3 000余处。其中72种矿产不同程度探明了储量,主要储量产地1 344处。有42种矿产储量排名全国前十位,以煤(煤层气)、铝、磷、锰、金、重晶石、水泥原料等最具优势,不仅资源丰富,而且现实经济优势明显,在全国或西部大开发中占有重要地位。具体如下:①煤矿是全省最重要的能源矿产,现有资源储量492亿吨,集中分布于西部的六盘水和毕节地区,尤其是可供开发利用的低硫优质煤丰富,占全省总量的1/3;②是中国铝土矿的三大产区之一,集中产于中部,资源储量4.22亿吨;③是我国三大磷矿的集中产区,也是富磷产出最多的省区,集中于开阳、瓮福和织金等地区,资源储量26.87亿吨,列全国第二位;④锰矿集中分布于遵义与松桃两地,保有储量7 664万吨,占全国总量的13%;⑤是率先发现具工业价值微细粒浸染型金矿的省区,也是该新型金矿探明储量最多的地区,主要分布于黔西南,储量166吨,排全国第十位;⑥全国1/3的重晶石集中于贵州,主要分布在黔东南地区,资料储量1.12亿吨,天柱大河边储量达1.08亿吨,成为全国最大的矿区;⑦是沉积岩的“王国”,水泥用灰岩及其配料资源丰富,分布广泛,遍及省内各地,水泥灰岩资源储量16.41亿吨,水泥配料用砂岩、粘土、页岩储量分列全国第五、第八、第十位。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全省共有从事地质勘查的单位46个,从业人员8 959人,主要分属于地矿、有色、煤田、核工业、建材、化工等部门。

全年投入地质勘查费用(除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共23 909.6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 273.5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583.80万元,企事业单位投入20 692.31万元,其他投入1 360.01万元。

完成机械岩心钻探工作量205 018米,坑探工作量1 379米。开展地质勘查工作的矿种有15种,主要是煤矿、锰矿、铜矿、铝土矿、汞矿、锑矿、铅锌矿、金矿、硫铁矿等。

新发现矿产地3处。

新查明矿产储量:煤矿资源量10.50亿吨,锰矿资源量245矿石万吨,镍矿5 239金属吨,普通萤石14矿石万吨。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5年完成了全省9个地州市及18个矿产资源重点县矿产资源规划的审批工作,编制全省级铝、磷、金、化工煤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专项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已初步形成。在实施《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妥善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利益关系,按照“大煤保大电”,集中建设大型铝工业基地,合理配置矿产资源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规定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勘查、开采项目不予批准探矿权、采矿权。截至2005年底,全省经批准登记有效的勘查许可证743件、采矿许可证9 016件,批准登记面积14 849.95平方千米,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1 037.75万元。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强化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科学管理。取缔不具备办矿条件、布局不合理、破坏浪费资源的矿山,使矿山的开发基本实现了矿权明晰、依法办矿的格局。2005年全省矿山数达6 329个,矿山从业人员为264 111人,矿业总产值达131.11亿元,利润总额为24.80亿元。

三、国土资源市场

1.保护耕地,保障发展

采取严格措施,切实保护耕地。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同时,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和城市、城镇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资源供应。在全省新增的建设用地中,有80%以上投向能源、交通、水利水电等基础建设项目。积极为重点建设项目办理先行用地和正式用地审批手续。2005年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面积14 627.97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5 772.90公顷,耕地4 556.34公顷。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审批、退件、城市用地信用等信息在公众网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全省经济建设提供了资源保障和服务。

2.土地征用情况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征地等工作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得到充分尊重,多途径安置得到逐步推广。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安排,在全省开展了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

3.土地市场建设和土地供应及收益情况

继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挖掘存量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建立土地有形市场,使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全面落实。2005年全省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 631宗,面积882.11公顷,收取地价款33.99亿元。其中,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1 390宗,面积548.11公顷,收取地价款29.43亿元。

全省土地二级市场共转让土地10 871宗,面积287.43公顷,收入7.25亿元;出租23宗,面积9.69公顷,获租金176.63万元;抵押4 917宗,面积3 391.31公顷,获贷款金额56.31亿元。二级市场的运作有效地盘活了存量土地资产,促进了存量土地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4.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进一步加强对探矿权与采矿权的管理,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程序工作,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为强化矿产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的方针和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强了对全省煤、磷、锰、金等矿种的矿权管理。

2005年全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1 319件,获合同金额2 524.97万元;转让采矿权36宗,获价款1 721.97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全省加大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加大对侵害农民利益的土地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2003年以来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引起群体上访或重复上访的234个建设项目进行了排查处置,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2005年开始实施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未因征地补偿问题引起群体上访事件。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5年全省土地、矿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7件,本年受理41件,本年结案49件(含2004年未结案件8件)。

六、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明显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各级政府、部门措施得力,加强汛期巡查,明确政府领导责任,强化部门工作责任制,开展治理责任认定,加大治理经费投入。全年发生地质灾害121起,造成14人死亡,14人受伤,未发生群死群伤事件。金沙、桐梓等县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7起,避免526人伤亡,是地质灾害伤亡最低、成功避让最多的一年。

2.建立每年2 000万元省级地区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地质灾害的治理。《贵州省地质环境条例》已由省人民政府报请省人大待讨论通过

3.地质遗迹和矿山环境保护有新的突破

地质遗迹保护实现了从单纯强调保护向保护开发并重的地质公园建设转变。全省建立了台江古生物化石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关岭、乌当、绥阳、独山,乌蒙山、平塘等省级地质公园;关岭、兴义、织金洞、绥阳双河洞、六盘水乌蒙山及平塘六处省级地质公园晋升为国家地质公园,获国家资金补助近1 000万元。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计划得到实施。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遵义市、铜仁地区、开阳县、习水县已制定并发布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与使用管理规定》已经拟定。

七、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人员培训情况

全省县级以上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人员共4 50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 607人,占总人数的35.70%;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3 217人,占总人数的71.47%(图4)。

2005年各级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参加各类院校培训866人次,学历教育542人次,通过各类院校的学习和培训,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业务和政治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图4 2005年贵州省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学历情况

八、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要点

1.全省国土资源工作总的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深化改革、从严管理、完善体制、提高素质,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强化社会公共服务,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2.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是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强地质工作的重要一年,也是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的重要一年,做好2006年工作对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至关重要。

(1)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度,进一步增强参与宏观调控的力度。

(2)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作为耕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建设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

(3)继续为经济建设和西电东送提供国土资源保障和优质服务。为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做好用地服务工作。

(4)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探索合理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的治本之策。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全力以赴完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任务。

(5)加大地质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力度,努力提高资源供给能力;继续做好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

(6)严格保护群众合法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

(7)严格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公众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重点是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以及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和干部考核任用制度建设。

(8)进一步加大科技和测绘工作力度,逐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科技工作水平。

(9)切实加强基础业务建设,保障国土资源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10)继续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进一步推进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建设。

(11)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与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实际相适应的政策制度、监督与惩治并重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

F. 贵州省煤矿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上报哪些材料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含: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目录
2、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文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人任命书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
5、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
6、安全培训计划及考核
7、工伤保险、工程意外伤害保险
8、塔式起重机检测
9、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安全检查措施
10、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企业资质证书

G. 大侠好!请问培训总结报告怎么写(我是负责培训的)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年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20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培训规定》(第3号令)、国家“安监总煤调[2007]5号”、《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文件精神,按照2009年度培训计划要求,我中心严格遵照国家相关培训的法律、法规。认真开展 人员培训。
上半年我中心共开展7个工种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培训次数共计7期,培训总人数共 人,其中:瓦斯检查员 人、安全检查员 人、井下电钳工 人、主提升司机 人、爆破工 人、监测监控操作工 人、防突工 人。下半年我中心共开展7个工种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两个班组长培训,培训次数共计十三期,培训总人数共 人,其中:瓦斯检查员 人、安全检查员 人、井下电钳工 人、主提升司机 人、爆破工 人、监测监控操作工 人、防突工 人、采煤班组长 人、掘进班组 人具体各类人员培训人数见“逐年各类人员培训人数表格”。现将今年以来培训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的重视与有关部门的配合,是提高培训工作的基础
本年度工作能够取得较大的成绩与提高,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支持分不开的。各级领导长期支持长安培训中心的各项工作,有的参加开学、结业典礼,有的亲自给学员授课,与学员座谈、为学员答疑。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为培训工作的开展做出了努力。
二、一流的师资队伍,是搞好培训工作的保证
培训质量的好坏,关键在教师。为保证各期培训班的教学质量,我们为大家选聘一些高素质、高水平的专家、教授担任培训授课任务。地、县安监局的领导亲自为大家讲解有关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事故案例分析。邀请国有大中型煤矿的有关资深专家就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专题给学员进行讲座。各位专家们的讲授深入浅出,既注重较系统的理论知识,更注重现场的实用性,理论与实际工作结合,使学员们既能掌握先进系统的理论知识,又能解决现场实际问题,受益匪浅。
三、严格教学管理,努力增强安全培训的实效性
培训班我们在严格按照国家局制定的教学大纲要求的基础上,针对参培学员的人员情况、学历层次适时对部分培训内容进行重新组合和优化,在加强理论教学的同时,这期班突出了事故案例分析和现场基本操作经验的内容,使教学内容既有比较前沿性的知识,又有基本的现场操作经验。在教学上继续坚持好《教师授课计划》、《教案审批制度》和《教师淘汰制》,加强对授课教师的监管和淘汰力度。通过听课制和学员信息反馈制,及时淘汰一些讲课不生动、质量差的教师,以确保培训质量。
四、科学的管理、热情周到的后勤服务,是培训成功举办的保证
1、为搞好班级管理,每期班都要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有较强组织能力、既有懂专业知识,又有擅长组织协调的教职工担任班主任工作,负责学员学习期间的相关管理和服务。班主任根据学员情况,及时组成班委会,向学员提出要求。既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一方面又热情为学员服务,帮助学员解决学习、生活、活动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学员打成一片。学员有什么困难和要求,安培中心都能够解决的,马上帮助解决,暂不能解决的,也要向学员解释清楚。
2、选出了临时班委会,负责学员之间、教学之间的协调和内部管理,各位班委坚持教学管理和学员自我管理相结合,能够积极配合班主任的工作,班委成员工作认真负责,出色的协调了各方面的关系,保证了正常教学秩序,在这里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3、严格学员考勤管理,每天由班主任不定时考勤,并将学员的考勤成绩和平时表现分与学员考试成绩三者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培训合格或不合格人员。
4、继续建立和坚持好学员健康查体制度,根据学员的年龄、工作环境、职务等因素,安排学员健康查体,建立《健康档案》,得到学员们高度评价。
五、加强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
1、抓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工作制度和培训制度。
2、对中心的各部门制定了部门主任、主管岗位责任制。对具体的管理工作岗位和技术岗位制定了相关的制度。班主任及教师岗位职责;教学教务及考试管理办法;餐厅、客房服务员守则;将制度建设的重点放在制度的落实上。通过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各种制度,保证了中心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抓队伍建设。按照培训发展的要求,建立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师资队伍。
为使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组织授课教授进行现场调研。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制订教学内容,授课方式和课程设置。并在教学过程中跟踪调研学习情况,做到学员与教师的充分沟通,使培训工作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了教学效果。参加培训学员对培训的满意率在98%以上。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年 月 日

H. 贵州公务员培训班的计划有没有出来

应该有吧,上次在中政教育的官网上看到有这方面的啊,去查下,他们考上的人比较多。

I. 贵州煤矿资源补偿费在煤矿建设期间就需要缴纳吗

这个国家资源部有专门的文件以及规定,看看就知道了。给你提供一个国土资源部的文件你看看。还有好多,按理说你们建设期间,这样的文件公司都有的。

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发〔2006〕88号关于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促进煤矿回采率提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根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以下简称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必须严格考核矿山企业开采回采率,强化核定开采回采率和实际开采回采率的监督管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 号)的要求,现就以煤炭为重点,加强补偿费征收管理,构建矿山企业珍惜和合理利用资源经济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复查煤炭矿山企业的核定开采回采率
(一)严格复查标准。核定开采回采率的复查以采矿许可证确定的采矿范围为对象,以矿井为单元,按批准开采的煤层数量进行。凡已确定核定开采回采率的,重点复查是否与经过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相符合。改扩建的矿井,是否与改扩建后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井设计相符合。没有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井)设计的,参照《生产矿井煤炭资源回采率暂行办法》(1998年煤炭工业部第5号令)进行核定。
(二)规范复查程序。核定开采回采率的复查工作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按以下程序进行。
1、煤炭矿山企业填表。采矿权人如实填写《煤炭矿山企业核定开采回采率表》,包括采矿权名称、采矿许可证号、核定生产能力、设计采煤方法、设计采区回采率及依据等。
2、严格复查。《煤炭矿山企业核定开采回采率表》由负责征收补偿费的对应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县(市)、市(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上报的回采率等内容进行初审后,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复查。
3、公布复查结果。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本行政区煤炭矿山企业核定开采回采率的复查结果进行公示。煤炭矿山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确实存在问题的,要重新组织核定并及时公布复查结果。
各省(区、市)要在2006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生产煤炭矿山企业核定开采回采率的复查工作。对新建煤炭矿山企业要及时核定。
二、从严考核煤炭矿山企业的实际开采回采率
(三)加强煤矿储量动态监管。煤炭矿山企业要按照《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87号)的要求,在每年12月31 日前完成当年动用、消耗和损失的资源储量的地质测量工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审查后的矿山储量年报为依据,核定煤炭矿山企业当年动用的资源储量和采出量。
(四)明确实际开采回采率测算方式。按薄煤层、中厚煤层、厚煤层分别测算实际采区回采率并取整数,测算公式为:实际开采回采率=(开采区内的煤炭采出量÷开采区内的动用资源储量)×100%。有多个采区开采同一个煤层的,实际开采回采率是指全矿井的采区总回采率,测算公式为:采区总开采回采率=(各采区实际开采回采率与其动用资源储量乘积的和÷各采区动用资源储量之和)×100%。对不分采区的小煤矿,按动用块段测算实际开采回采率。
(五)规范实际开采回采率管理。征收补偿费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计算当年实际开采回采率。没有实行分级征收的地方,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市(地)、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开展煤炭矿山企业实际开采回采率的考核和测算工作。
三、强化煤炭矿山企业补偿费征收
(六)规范确定开采回采率系数。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核定开采回采率采用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实际开采回采率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矿山地质测量等办法进行确定。开采回采率系数按照“当年用上年”的原则使用,即当年补偿费征收用上一年的开采回采率系数,逐年进行调整。
(七)严格计征补偿费。补偿费计算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五条执行,需要煤炭矿山企业提供的资料按第九条执行。计算的补偿费数额为应征收数额。
2006年暂按开采回采率系数1计征补偿费。在确定2006年开采回采率系数以后,与暂定系数1计算的补偿费数额进行比较,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
四、认真组织实施
(八)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运用补偿费征收等手段建立矿山企业珍惜利用资源机制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6月30 日前报部。部将选择部分地区进行重点指导。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资源特点,逐步强化其他矿种的补偿费征收管理,促进矿山企业提高开采回采率。
(九)大力开展培训。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补偿费征收管理人员、地测技术人员、煤炭矿山企业有关人员熟练掌握补偿费征收、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回采率管理和储量管理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促进补偿费征收管理水平的提高。
(十)落实征管工作责任制。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明确储量、开发、财务等机构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安排必要的工作人员;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对补偿费征收实行任务到矿,责任到人,严格考核。
国土资源部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煤炭矿山企业核定开采回采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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