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培训大全 > 北京市培训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培训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1-11 09:52:38

① 北京地区教育机构退费纠纷找谁解决

教育机构退费纠纷的原因多是与预期不符。多数消费者反映,培训机构有虚假宣传的嫌疑。有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表示可以大幅提高学习成绩,有的培训机构课堂质量及师资情况与之前所宣传的有很大差别,还有的成人证书类培训机构宣称“免考必过”“考不过就退款”……然而,即使还能找到培训机构,消费者想要申请退款仍然面临一系列麻烦:有的培训机构提出需要赔偿违约金;有的则要扣除手续费;有的培训机构原本说好几个工作日内钱就可以到账,然而实际情况往往是过了几个月也没退还。笔者了解到,此类诉求大都派单至属地市场监管局、教委等职能部门,由他们进行协调处置。还有的协调不成,相关部门建议市民走司法程序进行维权。

通过深入调查分析,笔者了解到,造成预付式消费退费难的原因主要有签订合同不规范、部分培训机构将预付费用于金融运作、商家违规成本低等三大原因。
目前,有些商家合同相对规范,明确规定了退费方式,比如在扣除一定手续费之后按照课程消费情况进行退费;但可能与消费者的预期不一致,也会产生争议。而有的商家没有合同或者合同中没有退费条款,包括商家的宣传标语、线上的页面广告,虽然类似于合同的效力,但是缺乏直接的证据,更容易产生纠纷。
有消费者反映,有些培训机构会用预付费进行金融资本运作,导致账面上资金不足,消费者想要退费就没那么容易了。有些破产倒闭的机构,就很可能是资金运作上出了问题。此外,还有的培训机构在交费的时候,会诱导消费者去平台办理贷款,由于关联到多个平台,一旦想要退费,就会特别难。退费难的另一个突出原因是,有些商家不打招呼,直接关门停业,导致消费者退费无门。有家长和学员反映,有的培训机构这边关门,到外地就可以继续经营。
北京地区胜率比较高的恒略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合同纠纷的案件,通过近几年对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的专项研究后总结出以下七种纠纷解决案例:
一: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消费者可提出解除
二:虚假宣传诱使消费者,消费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三:公司结业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消费者可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
四:“课程开课,不予退款”约定无效
五:非因消费者个人原因解约且约定不明的,赠送金额可抵消费金额
六:不得以“擅自解约,概不退款”为由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
七:公司无力履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提示广大消费者,预付式消费普遍存在于教育培训、美容美发、健身舞蹈瑜伽等行业,但这些行业会因为经营不善等原因闭店结业,导致消费者与商家之间产生纠纷,有些消费者前期会通过协商谈判的方式解决,但往往不尽人意,也有些消费者会通过消费者协会去投诉,然后也很难达到预期的结果。最有力度的维权方式和最终的救济手段还是司法程序。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后,对因经营者违约,消费者需解除合同的情形,消费者可以不用在提前通知经营者的情况下,直接以提起诉讼的方式提出解除合同,而这些案件到法院之后,如果金额不大,通常会采用小额速裁程序进行审理,这样就可以更快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但有好多消费者不熟悉司法程序或者没有精力诉讼,这就容易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建议遭遇教育机构退费纠纷的消费者,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② 培训机构怎么退钱或者举报

培训班不退费应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学员有选择放弃学习的权利,培训机构在合同中规定不能退费是“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培训机构和学员之间可以有约定,但约定不能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学员或家长提供缴费依据和书面材料,他们可以协调退费事宜。

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抗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

投诉格式:

12315可以接受的举报内容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管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投诉内容应当符合平台要求的格式,事实清楚、实事求是,并根据平台和处理单位要求提供电话号码和其他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时可以及时与投诉人取得联系。

按《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具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人。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12345

③ 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北京市教委 京教民[2009]3号文件)
第一条为促进本市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及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经本市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学校),包括本市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民办普通中小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学校所退费用,是指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以及代收代管费用。
第四条 新生在报到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退还学生预交的所有费用。学生在学校开始上课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学费,并按照学生实际住宿时间和实际发生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住宿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第五条按学期收费的全日制学校,学生在开始上课后的一个月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80%的学费;一个月以后两个月以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60%的学费;开学两个月后学生提出退学的,学校可以不退本学期的学费。学校应按照学生实际住宿时间和实际发生的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住宿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第六条 按学年收费的全日制学校,学生在第一学期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按第五条的规定退还本学期相关费用,并将其余学期的学费、住宿费和未发生的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学生。学生在第一学期结束后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按第四条及第五条的规定,退还其余学期相关费用。
第七条 在民办学校参加短期、业余培训的学生,在完成本期二分之一课时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扣除相应比例的学费及已发生的代收代管费用、相关税费后,退还剩余部分。学生在完成本期二分之一的课时后提出退学的,学校可以不再退还学费。
第八条 学生在学期间应征入伍,持户口所在地政府武装部门出具的入伍通知书提出退学的,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学费,并按照学生的实际住宿时间和实际发生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住宿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后,退还剩余部分。
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提出退学的,学校在按第四至第七条计算退费额度时应给予特殊照顾。
第九条 学校发布虚假招生广告和简章,或未能履行招生广告和简章中的承诺,学生提出退学的,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费用。
第十条 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经学校批准休学的,自休学之日到复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应予退还,或经学校及学生本人(监护人)同意转入下一缴费学期(学年)。
第十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因违法违规,被学校按照学生管理制度开除的,学费一般不予退还。学校按照学生实际住宿时间和实际发生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住宿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后,退还剩余部分。
第十二条 学生提出退学的,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提出退学申请,应由监护人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 学校接到学生提出的退学申请后,应予签收。学校计算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以学生向学校提出退学申请的时间为准。学校在收到学生退学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应给予学生书面答复,并办理退学及退费手续。
第十四条 学生撤销退学请求的,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留校继续就读。
第十五条 各民办学校依据本办法,可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具体的退学退费管理办法,并通过张贴公告,编入招生简章(广告)、学生手册、入学须知等方式进行公示,并将有关内容编入学生入学协议中。
第十六条 学生与学校在退费问题上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书面答复的2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有关纠纷调解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学校对学生提出的申诉有责任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第十七条 学生对学校复查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结论后,可以向学校的审批机关提出信访。审批机关在接到学生书面信访后,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信访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学生与学校在退费问题上发生争议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九条 民办幼儿园的退费依照市教委关于《北京市民办幼儿园年度考核评价标准及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2002年10月28日发布施行的《北京市民办高等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④ 教育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

⑴退费核算

退费标准:学生所交总费用—建档费(300元)—所上课时对应的费用(所上课时数乘以单价,单价以所上课时对应的价位段为准)— 一倍周课时费(周课时乘以单价,以所上课时对应的价位段为准;签约一个月内退费不扣周课时,签约一个月后扣周课时)=学生最终所退的费用



⑵退单受理

①学管师收到家长的退费要求时,首先自行挽单,挽单无效,及时上报校长,校区总监组成校区挽单小组再次挽单

退单原因:成绩不明显或者学生被老师带走

②挽单措施:

肯定学生,说有一定的辅导计划,一对一辅导针对性强

听取家长退费的原因,进行解决

课时必须在签约时间内完成

③挽单失败,由家长提交《退单申请》学管师/咨询师当日在系统上提交退费/坏账申请。

④校区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给分公司审核部提交退单所需全部资料(包括《退单审批报告》、《退单申请》、《挽单报告》、《 退单情况说明 》),并检查表上各项内容填写是否完整,保证信息准确无误。



⑶退单处理

①由审核部在2个工作日内核实课时数量、课时单价、退费金额等正确性,审核确定无误后统一交给分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

②分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无误后,由学管师进行系统提报;

③系统审批通过后,由学管师打印附件到《退单申请》后面交给分公司财务部;

④由会计核实后签字认可,并在7-1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费手续,并从家长处收回辅导协议(如辅导协议丢失,需签署《辅导协议终止说明》)及收款收据原件(如收据丢失,需签署《收款收据作废说明》)。



⑷退单解决

①当月退费完成后,校区教务主管将完成《退费汇总》表,发送给校区总监,抄送分公司总经理、审核部经理;

②每月底由审核部汇总本月退费情况与人事交接,便于人事核算薪资。

⑤ 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退费管理有何规定

有些地区是有明确的退费管理的管理办法的,有些地区还是以合同来约束。

⑥ 关于培训机构退费的问题

1、“我想知道,我之前签写的入学须知有效应没?”:那是格式条款,你可以主张签入学须知时学校没有提示你仔细看内容,该格式合同免除了学校责任、加重你方责任、排除了你方主要权利而无效。

附:
(1)《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跟那个《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 后面这个不管用了吗?”:学校当然希望不管用,你和学校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但要想胜诉,你还应收集证据证明学校当初承诺的内容(比如“师资啊,老师责任啊,就是把你学生学不好英语的原因的总结出来了”),和“之前说的负责我们班的老师,开课一个月了都不见人”等事实,以证明学校违约、证明学校忽悠,不仅可以要求退费,还可以要求损失赔偿。

3、“我拿水泼前台女的,真想背桶粪浇到他们报名处,事情闹大点(他们报警 我负责任吗?)普通拘留会记录在档案里面吗?”:
(1)只要他们报警,警察肯定会处理,但会不会拘留你还要看你闹到什么程度,后果不是太坏、影响不是太恶劣的,可能就是批评教育。但不建议你有这种方法。可以找朋友和同学帮你一起和他们讲理,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但别闹得太过分,否则会给你自己带来麻烦。
(2)行政拘留只会保存在公安的案卷中,不会进入个人档案。如果以寻衅滋事被追究、最终被法院判刑的,才有可能进入个人档案。

4、“我要怎么样 才能把这8000要回来呢?”:找到证据证明学校之前承诺的内容没有兑现、师资力量与宣传不符、老师不按时上课等,以学校违约为由要求退费并赔偿损失。如果找朋友和学校协商不成时,起诉到法院解决。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⑦ 培训机构退费,法律的规定都有哪些

国家对于目前的培训机构正在严厉的打击当中,甚至直接出台了相应的规定,用来对他们进行约束。如果在日常生活当中,跟培训机构有一定矛盾的话,可以参照这一次的法律规定。在这一次的规定当中,就直接提出了应该如何向培训机构提出退费的申请,以及如果他们不退费,应该如何投诉,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第三,如何看待这一次的规定?

从垂直的规定当中就可以看出,对于培训机构现在约束正在逐渐的加强当中,这主要是因为再前几年的市场环境下,很多培训机构是属于良莠不齐的。这导致了当时的培训机构一片混乱,而这一次对他们约束可以规范现在的市场,同时提高他们的培训力量。特别是对于一些家长而言,可以让他们购买到更放心的服务。

⑧ 北京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办法的介绍

为促进本市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及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版益,保障学权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⑨ 辅导班上了几节课后又不想学了能否退钱有相关法律规定过吗

能不能退钱要看这个机构的制度了,即使退下来也会有一部分费用会内被扣除,要有心里容准备,每个学校或者机构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具体建议咨询你现在所在的学校。

如果前期有签合同,合同上应该有写明应该能退总费用的百分比,如果没有签合同,建议找学校或者机构去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建议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9)北京市培训机构退费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根据 (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第六条学生登记注册后有正当理由要求退学,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机构必须按规定退费:


(一)中途死亡的;因意外伤害或严重疾病,经身体健康检查确实不适宜继续学习的(需持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的证明);


(二)学生应征服兵役的(出具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


(三)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学生家庭特殊困难(凭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出证明),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举家搬迁或调往外地工作的(凭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出证明);




阅读全文

与北京市培训机构退费管理办法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美国移动电子商务发展 浏览:841
设备培训组织方案 浏览:121
建设工程培训服务方案 浏览:567
2017年培训计划方案 浏览:608
华晨消防电子商务平台 浏览:839
市场营销学吴建安期末考点 浏览:869
开展科技辅导员培训实施方案 浏览:331
有关电子商务的填空题 浏览:601
网络营销的外文文献及翻译 浏览:117
毛笔书法教师培训活动方案 浏览:939
规章制度培训方案 浏览:619
食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浏览:21
幼儿园游戏活动园本培训方案 浏览:850
中心校校本培训方案 浏览:165
苹果公司的市场营销环境 浏览:690
优衣库促销方案 浏览:165
年度品牌推广方案和预算 浏览:403
聚餐的策划方案 浏览:992
2015元旦活动策划方案 浏览:912
安全解决方案售前培训 浏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