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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党建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2-01-04 12:44:35

1. 中国人民大学乡村建设中心的新乡村建设的四个主要工作项目

项目之一:乡村综合建设
在河南兰考、吉林梨树、河北顺平、海南儋州、福建安溪、江苏武进等多个乡村建设基地,进行如下乡村综合建设:
A、农村发展综合建设
在乡村建设基地开展农民合作社、妇女文艺队、农民夜校、老年协会、农民保健培训、垃圾分类与环境保护、农作物技术和电脑信息查询技术培训。
B、农民综合培训与专题培训
承接各种社会单位的培训项目,兼顾乡村建设视野、技能、方法三部分内容;对象主要包括各地农民骨干和青年志愿者骨干。
C、生态农业试验及推广
旨在探索适合各地农村的可持续农业生产模式,缓解目前农业生产中过量使用化肥农药造成的食品安全与环境破坏等问题。
D、生态建筑研究与推广
得益于农民和学生志愿者的广泛参与,海外华人资助开展的生态建筑试验已经取得进展,先后完成了粪尿分离的干式生态厕所、主要使用当地可回收建筑材料建造的生态农宅和教室,并开展节约建材和能源、低成本的农村生态建筑培训。
E、与乡村建设相关的研究与出版
已建立独立的资料中心,收集整理了乡建历史、80年代农村改革试验区、当代新乡村建设等方面的部分资料。出版了农民的地方报纸、《田间地头丛书》等,免费赠送给农民。
中心吸引了国内外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的各种乡村发展研究者和研究机构,开展了相关的合作研究。
项目之二:在工业区开展以工友社区大学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平民教育工作
自2007年开始在福建厦门举办国仁工友之家进行试点,通过为工友提供低廉高质的教育和文化服务,旨在改善工友社区的教育环境,促进教育机会平等,增进工友福祉。
3、项目之二:培训与组织大学生参与新乡村建设工作
发起“大学生新农村行动”,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项目开展5年来,吸引了150多所高校的学生先后参与该项活动,超过100个学校的支农参与者在校内组建了自己的农村发展社团。利用寒暑假、“五一”、“十一”下乡支农调研、支教扶贫、社区培训、建立信息站、组建农民合作与文化组织等,很多社团都和村子建立了一一对应的互助关系。这些活动还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贫困家庭出身的学生的精神面貌,提高了他们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近年来还组织几十名大学生和研究生开展了以“休学一年驻村支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经过这种考验的学生青年,可能成为真正的社会栋梁,这个行动甚至被学者称为“中国知识分子第六次下乡运动”的开端。
4、 项目之三:开辟新乡村建设试验基地
在中国14个省超过50个村庄,建立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新乡村建设试验点。这些试验点的发展思路是以农民的“自强自立”为原则,广泛建立农民的各种自愿合作组织,或者建立农民自己的文艺队、老年人协会、妇女协会、种养专业协会、社区合作社,有的地方还开展农村互助金融、成人学校、科技服务协会,办起了社区报纸等。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农民的精神面貌,奠定了农村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2. 最新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乡镇干部民情恳谈制度

一、乡镇干部民情恳谈是指乡镇干部以召开民情恳谈会、个别恳谈等方式收集民情民意、做好群众工作的制度。
二、民情恳谈一般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时开展。
三、民情恳谈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掌握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解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农村群众意见、建议,认真做好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等。
四、民情恳谈的重点对象是:贫困户、受灾户、老上访户、产业大户、老党员、军烈属、退伍军人、离退休干部、辖区内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民代表。
五、乡镇党委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时召开。民情分析会听取乡镇干部民情恳谈情况汇报,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排查,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对群众迫切需要办、有能力办的事,制定具体措施及时解决;对无能力办的事,向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争取解决。
六、县(市、区)委每半年要对乡镇干部开展民情恳谈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对不按要求开展民情恳谈、解决问题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制度

一、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是指在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二、凡本村百分之五以上村民联名要求就某项村级事务进行民主议事听证的,必须召开民主议事听证会。
三、民主议事听证会一般由本村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以及与议事听证内容相关的人员参加,有条件的地方应让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
四、民主议事听证的主要内容:本村发展规划,公益事业建设,村集体财务收支,投工投劳、集资、工程招投标,村属集体资产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村规民约的修订以及村民需要听证质询的其他事项。
五、民主议事听证会基本程序
(一)召开村“两委”班子成员联席会,研究制定听证方案。
(二)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会。会议主持人说明决策事项,参会人员发表个人意见,提出质询。
(三)梳理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决策方案。
(四)会议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与参会人员在民主议事听证会记录本上签字备案。
(五)对听证会研究问题的落实情况向党员和村民通报。

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农村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农村党员。
二、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及时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适当方式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四)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收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三)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四)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外出前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按月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三)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及时向原所在党支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正式党员应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
(五)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六、《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

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一、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是指对未担任村组干部、具有履职能力的农村党员设立岗位,明确职责,并按程序上岗履职的制度。
二、设岗定责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个人认岗、组织定岗的原则。
三、岗位分类
(一)思想教育类:思想理论教育岗、政策法规宣传岗、党员电化教育岗等。
(二)经济发展类:科技示范岗、“双带”致富岗、信息服务岗等。
(三)公共事务类:治安维护岗、民事调解岗、护林防火岗、救灾抢险岗、公益事业岗等。
(四)民主监督类:党务监督岗、村务监督岗、财务监督岗、政策执行监督岗等。
(五)文明创建类:文明新风岗、文体活动岗、村容维护岗、禁毒防艾岗等。岗位设定实行一人一岗、一岗多人。
四、上岗程序
(一)公开亮岗。村党组织张榜公布设置岗位的名称、职责及上岗条件等。
(二)个人认岗。党员根据公布的岗位及职责,向党组织申报具体岗位。
(三)组织定岗。根据党员申报和民主推荐情况,村党组织集体讨论确定上岗人选。
(四)公示明岗。村党组织向全体党员和村民公布上岗党员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五)培训上岗。村党组织开展党员岗前培训,组织党员上岗履职。
五、履职考核
履职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党员评议、村党组织审定的方式,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社会评议机关作风制度

一、社会评议机关作风是指动员组织机关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机关作风进行评议的制度。
二、社会评议机关作风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参与、推动工作的原则。
三、评议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是否存在不讲学习、不讲政治、不讲正气,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是否存在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等问题。
(二)服务态度情况。是否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不关心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是否存在不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事项等问题。
(三)依法行政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和违规行使权力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执行制度或执行制度不严的问题;是否存在执法执纪不公、违法违纪不究等问题。
(四)工作效率情况。是否存在办事程序繁琐、推诿拖沓、承诺不兑现等问题。
(五)勤政廉政情况。是否存在政务不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不够的问题;是否存在为政不廉及空谈、浮夸、吃喝、攀比、粗暴等“五风”问题。
四、评议方法
(一)评议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原则上由县以上机关工委(党委)具体组织实施。
(二)一般每年评议二分之一左右的机关。
(三)参与社会评议机关作风的评议人,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一般应采用科学抽样方法,在同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群众中确定。还要邀请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团体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四)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采取召开评议大会、座谈会、明查暗访、发放调查表、公示公告、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等方式进行。
五、社会评议结果报上级党委和政府,向被评议对象反馈,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机关公开承诺制度

一、机关公开承诺是指各级机关按照工作职能要求,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事项作出具体承诺,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把承诺内容、监督机构、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开的制度。
二、公开承诺的内容要具体化,重点应放在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难事、急事上,放在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上。
三、对承诺事项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机关首问首办责任制度

一、机关首问首办是指首问首办人,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按工作程序,对前来办事人员要求办理的事项,及时认真地予以解答、引荐、办理的制度。
二、首问人是指首次接受咨询的机关正式工作人员;首办人是指首次受理业务的机关正式工作人员。
三、首问首办责任人应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
四、首问首办责任人对引荐过程及接办的工作,应做到恪尽职守,不推诿、不敷衍。属于职责范围的,及时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主动告知并引荐到相关部门。
五、首问首办责任人不履行职责,受到群众投诉,情况属实的,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机关党员干部民情恳谈制度

一、机关党员干部民情恳谈是指县以上机关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制度。
二、民情恳谈工作由各级党组(党委)负责,机关党组织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民情恳谈主要是了解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具体把握四个环节。
(一)下基层。机关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党建工作联系点和扶贫挂钩点作为民情恳谈联系点,每年不少于1次。州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2个月时间深入联系点或基层单位调研。
(二)知民情。以拉家常、谈心等方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增进与群众的感情。
(三)办实事。对群众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为群众办1一2件实事。
(四)抓落实。对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定期进行回访,听取意见,完善落实措施。
四、建立民情恳谈“联系卡”,记录恳谈对象的情况、恳谈的内容、落实情况,便于跟踪回访。
五、执行民情恳谈制度的情况列入机关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执行民情恳谈制度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

街道社区民情恳谈制度

一、街道社区民情恳谈是指街道社区党组织知民情、解民意、连民心、办民事、共谋社区发展的制度。
二、街道社区民情恳谈每季度由街道社区党组织负责组织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时开展。恳谈会人员包括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成员,驻区单位代表、居民代表,也可邀请社区中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参加。
三、民情恳谈的主要内容是了解掌握社区居民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听取居民对社区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及时召开民情分析会,对恳谈中居民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五、街道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要适时主持召开恳谈情况反馈会。对恳谈中提出的问题、意见或建议的解决情况逐一进行反馈,并做好记录。
六、县(市、区)委要对民情恳谈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抓好督促落实工作。

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社区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社区党员。
二、社区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及时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适当方式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四)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收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三)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四)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外出前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按月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三)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及时向原所在党支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正式党员应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
(五)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六、街道(乡镇)党(工)委对社区党组织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流入不接纳、流出情况不掌握的社区党组织,要追究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出地社区党组织登记发放。流入地社区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社区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社区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

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一、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是指未担任社区干部,具有履职能力的社区党员设置岗位,明确职责,发挥作用的制度。
二、社区党组织本着“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的原则,按照一人一岗或一岗多人进行设置。根据居民的需求可设“提供就业信息岗”、“民事纠纷调解岗”、“治安防范巡逻岗”、“环保卫生监督岗”、“居务公开监督岗”、“社区文化宣传岗”、“未成年人教育岗”、“法制宣传岗”和“文体活动岗”等岗位。
三、由社区党组织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岗位名称、工作职责,再由党员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岗位,党组织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讨论审定,确定上岗人选,颁发上岗证书。
四、社区党组织要与上岗党员签订责任书,并把上岗党员的姓名、职责、联系方式等情况通过公开栏或召开会议等形式向社区群众公布,接受监督。
五、社区党组织要结合党员民主评议,采取个人述职、群众测评和支部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无职党员上岗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

国有企业党组织“五好”目标考核制度

一、国有企业党组织“五好”目标考核是指对全省国有企业党组织进行定性定量考核,增强企业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制度。
二、“五好”目标考核的内容是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制度建设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三、“五好”目标考核应坚持分级负责、定性与定量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五好”目标考核实行“一年一考核,两年一评比”,采取党组织自评、交叉考评、上级党组织考评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企业党组织按隶属关系制定对下属党组织的考核细则。
五、“五好”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办法,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
分为达标;60分至79分为基本达标;59分以下为不达标。
六、经“五好”目标考核为优秀的党组织,通报表扬、表彰奖励;考核不达标的党组织,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国有企业创建党员先锋岗制度

一、国有企业创建党员先锋岗是指激励党员在各自岗位上,按照岗位需要和职责要求,在本岗位上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带动作用的制度。
二、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在生产一线、车间班组、窗口行业、服务部门等关键岗位合理设置先锋岗。
三、创建党员先锋岗的标准:改革中做先锋、技术上当能手、工作中创业绩。
四、企业基层党组织要带领党员积极创建先锋岗,公开先锋岗职责,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
五、党员先锋岗实行动态管理,坚持一年一评比,一年一挂牌。党员先锋岗作为每年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条件之一。连续三年挂牌的党员,企业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奖励。

高校“双培养”制度

一、高校“双培养”是指把高校优秀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成为中共党员,把优秀的中共党员教师培养成为学科学术带头人的制度。
二、把优秀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成为中共党员。
(一)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学科学术带头人纳入培养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
(二)把培养对象优先送入党校培训,使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
(三)选派党性强、善于联系群众、有丰富党务工作经脸的党员作为培养对象的入党联系人。
三、把优秀的中共党员教师培养成为学科学术带头人
(一)把爱岗敬业、勇于攻关、乐于奉献、为人师表的优秀党员教师优先纳入学校的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制定培养措施。
(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培养对象参与和主持学校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与实验室建设、国际学科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
(三)优先把培养对象送到国内外一流大学进一步学习深造。
四、把“双培养”作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是指毕业后党组织关系仍留在学校的党员。
二、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坚持以流出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高校党组织要将毕业生流动党员编入相应党支部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管理期限一般为2年对预备党员,要了解其表现,按规定做好转正工作。
四、高校党组织要采取邮寄资料、发电子邮件、电话联络、建立网上流动党员信箱等方式,每半年组织流动觉员学习一次。
五、流动党员离开学校所在地,外出时问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学校党组织发给《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按要求参加流入地的党组织生活。
六、流动党员至少每半年一次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并书面递交一份思想汇报和工作总结。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高校学生党支部指导员制度

一、高校学生党支部指导员是指由学校党委选派党务工作者或党员教师,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的制度。
二、高校学生党支部指导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有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三、高校学生党支部指导员工作职责主要是帮助指导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学生党员日常管理、引导学生党员发挥作用、开展组织活动,成为高校党委联系学生党支部和党员的桥梁和纽带。
四、高校学生党支部指导员由校党委选派,可按专业或年级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活动。
五、高校学生党支部指导员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和考核。

医疗卫生单位服务群众制度

一、医院共产党员亮出党员身份,坚持挂牌上岗,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设立党员贵任区和觉员责任岗,并在醒目位置标示出来。通过党员的示范作用,使广大医护工作者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合理医治;服务质量好、服务态度好、服务环境好;让患者满意。
三、在医院的挂号、诊室、病房等设立便民窗口。
四、让患者“五知道、“五明白“。即:知道主管医生和主管护士的姓名;知道接受诊疗时应遵守的程序和制度;知道医患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知道做特殊检查和有创治疗前应履行的手续;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后的处理程序。明白住院“一日清单制”的含义及使用方法;明白自己病情的诊断结果;明白做检查的目的;明白治疗疾病的方法;明白病情转化应注意的事项。
五、医院向社会公开八项服务承诺。即:党员亮身份,不让党的形象在我这里损害;端正医德医风,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产生;视病人为亲人,不让患者在我这里受到冷遇;村立家园意识,不让医院声誉在我这里降低;提高诊疗技术,不让医疗差错在我这旦发生;自觉接受爱岗敬业,不让失职行为在我身上出现;降低医药费用,不让不合理处方在我笔下开出;坚持廉洁行医,下让红包回扣在我身上发生。

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一、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是指受党组织委派的党务工作者,在“两新”组织中从事党的工作的制度。
二、党建工作指导员必须是正式党员,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乐于奉献;善于联系群众,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
三、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两新”组织建立党组织发展党员,开展党的活动;协调党组织与“两新”组织的关系;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党建工作指导员由上级党组织从在职或退休党员中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可指导一个或多个“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每月到“两新”工作不少于一次。
五、各级党组织要关心爱护党建工作指导员们解决好实际问题。

3.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的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部重要文件的审核;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信息综合、上报,编发《济南组工信息》;负责部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具体办理干部、工人的调入审查、选拔考察、职务任兔、调整交流、学习培训、工资保险、信息采集等有关事宜;负责部机关老干部工作;主管机要、保密、文印、收发、文书档案、文电处理和普通密码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和筹备;负责部机关的财务、房屋、车辆管理,医疗保健、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节日值班、后勤服务和接待等工作;负责《组织史》续编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事项。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制订工作计划,健全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负责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负责部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实施奖惩工作;配合办公室搞好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十度考核,做好评先树优工作;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承担上级党组织和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研究室(挂政策法规处牌子,党建研究会秘书处与其合署)
负责部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的综合研究;负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组织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理论研究;编发部刊和供部领导参阅的内部资料;负责本部综合性调研话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本部新闻宣传;协调指导全市党委组织部门的政策调研工作;承担部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的起草及修改工作。
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与其合署)
负责全市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工作,研究制订有关干部政策和制度;牵头负责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负责全市后备干部工作规划的制订和宏观指导,市管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等“六类”机关及群团机关处级以下干部及所属单位人员的调配、交流、安置的审批和考试录用工作,负责全市处级干部、选调生的调配工作;负责办理全市重点工程、临时重要任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人员抽调、安置工作;负责中直单位及外省、市赴济挂职干部的有关工作;负责选调生、下派干部及援藏干部的选调及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团职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全市因公、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市级“六类”机关及群团机关和党群系统参照管理事业单位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级“六类”机关及群团机关和所属单位处级以下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干部二处
负责提出市管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会同有关处室研究起草干部管理的有关意见;负责考察县(市)区,市直党群、政法部门,市人大、政协机关,农口,济南高新区以及部分市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交流的建议;承办市级领导班子换届及例会有关的考察、任免的材料准备和选举的具体组织筹备工作;指导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具体指导上述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就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出建议;对上述单位组织人事处长(部长)的任免进行审查把关;综合协调上述单位有关培养选拔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并负责全市情况的汇总;负责研究制定市委管理干部职务名称表的工作;负责审核办理上述单位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调配、考核、奖惩、离退休、工资、职级、待遇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上述单位处级干部任免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师职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全市退(离)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
干部三处
负责考察市政府职能部门、市政府所属局级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交流的建议;具体指导上述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就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出建议;对上述部门组织人事处长的任免进行审查把关;综合协调上述部门有关培养选拔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负责审核办理上述部门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调配、考核、奖惩、离退休、工资、职级、待遇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上述部门处级干部任免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对市委协助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管理的驻济局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配备、任免提出建议。
干部监督处(挂干部信访处、干部举报中心牌子
负责对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加强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其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对有问题干部的谈话打招呼、函询和诫勉工作;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办和直接查办严重违反《条例》的案件,对违反《条例》的行为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负责协助干部监督巡视员开展干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巡视督查情况;负责对《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来信来访和举报,负责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问题,对有关领导干部的调整任用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前公示等工作;负责与执纪执法等部门保持经常化、制度化联系,及时向领导提供干部监督的信息;负责审理市委管理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企业干部处
负责全市国有、集体企业领导人员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国有、集体企业领导班子和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对全市国有、集体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和意见;负责考察市委管理和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经济组织、大型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提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领导人员任免、交流的建议意见,审核办理相应的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工资、待遇、退休等有关事宜;对上述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长(处长)的任免进行审查把关;具体指导市管经济组织、大型企业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负责市管经济组织、大型企业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工作,并提出使用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管经济组织、大型企业领导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市企业家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济南企业英才的选拔管理工作。
干部教育处(市干部培训中心)
负责制定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协调、检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制定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处级以上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及办班方案,并负责选调有关学员参加培训;负责审批党校系统干部培训有关班次的计划安排,并参与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市)区委组织部长、市直部门组织人事处长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指导党校、干部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及市委交办的有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市干部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干部培训中心工作。
组织一处(挂党员管理处牌子,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与其合署)
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提出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市出席省和全国党代会代表推荐和选举的组织工作,参与市党代会的筹备工作;承担市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对县(市)区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和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办理局级单位党组织设置的审批手续;研究指导全市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和组织处理工作;协调有关方面,组织党内重要集中教育活动;负责党费管理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负责指导全市组织员队伍建设;承办档案表彰相关事宜。
组织二处
负责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综合;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企业、机关、学校、科研院所、乡镇(街道)、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等领域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部署,研究和指导上述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共同抓好上述领域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村居党组织选举工作和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研究村居党员干部选拔、培养、管理、监督、激励、服务的政策措施;负责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督察、推进和落实;承担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人才工作处(挂知识分子工作处牌子)
负责承担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研究制定并协调落实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负责全市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指导、检查全市人才工作;协调、指导对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以及人才流动、人才激励和人才安全等有关工作;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培养工程,负责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济南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选拔管理工作,直接联系一批高层次专家;承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干部信息管理处
负责全市组织、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市管干部信息、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和干部三龄一历的审查认定工作;负责全市干部、党内统计工作;负责党员和党组织、干部信息的调查分析,为市委和部里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检查验收;指导全市干部信息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干部统计、党内统计工作;负责市管干部信息的采集上报和干部管理信息系统有关软件的推行工作;负责组织系统专网和部机关网络建设及日常信息的更新、维护管理工作。
市考评办公室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考评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研究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负责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的制定和市直部门(单位)年度业务工作目标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经常性检查调度、半年考核和全市重点工作任务的跟踪考核;负责督促市考评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考核责任部门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和奖惩工作有关规定,向市考评委员会提出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具体奖惩建议;负责市考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市委巡视组
对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定决议及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坚持“两个务必”,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情况,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如实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告。
市远程中心综合处
负责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制定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基层抓好站点设备管理、维护和教学活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指导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建设,抓好业务培训;负责维护“泉城红星网”和省远程教育“一体化网站”济南市分站,指导各县(市)区维护好各自分站;协调市委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负责中心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宣传报道,编发工作简报;制定和落实中心自身建设相关制度,做好行政后勤保障工作。
市远程中心课件资源处
制定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制定和落实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年度教学计划;负责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课件的征集整合、部分教学课件的制作,搞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负责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资源的审查、分类和评价工作;指导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课件制作队伍、教学辅导队伍建设,抓好业务培训;指导基层搞好教学效果的应用和转化;办好党建电视专栏节目;完成上级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部门下达的课件制作任务;承担上级党员电化教育部门安排的任务。

4. 如何提升党群服务中心效能

提升党群服务中心效能,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要明确工作思路。
党群服务中心以企业党总支为核心,按照“四个一体”(组织一体设置、工作一体谋划、制度一体完善、活动一体开展)的原则,把教育培训、图书阅览、文体活动等阵地整合为一块阵地,面向企业党员、团员、职工、妇女开放。
二要强化功能配置。
党群服务中心设立教育培训厅、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总支书记办公室4个功能室。教育培训厅要配置相关培训制度、音像播放设备、年度培训计划、讲台、课桌椅等。
三要提供组织保障。
设总支书记1名、委员2名,统筹党群服务中心工作。由党总支书记兼任党群服务中心主任,配备工作人员1名,负责党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管理,提供咨询、指导、协调、帮困、教育和培训等日常管理和综合服务,为企业党员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要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选聘一些懂党建、政治素质高、党性观念强的干部到中心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机制。中心将重点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思想理论、党务知识、产业发展、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并适时聘请专家学者到中心进行专业讲座,运用远程教育手段对各企业的党员干部和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三是建立“三支队伍”。建立一支以年轻党员干部、共青团员为主体的义务服务队伍,定期分赴各企业开展各类活动;建立一支老党员、老干部义务服务队伍,主要负责党群服务中心的日常活动开展;建立一支私营企业主党员义务服务队伍,开展企业和中心帮困活动,动员有社会爱心的私企业主支持党群服务中心运作。四是建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党在非公经济领域的群众基础,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在企业职工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激励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五要提升服务实效。
一是建立企业用工信息库,服务企业招聘和推荐下岗党员群众再就业;二是定期开展保健、心理、法律知识等讲座和咨询活动;三是围绕“五一”、“五四”、国庆、元旦等传统节日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吸引企业党员群众参加;四是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引导党员群众参与企业管理,每年举办一期党员职工议事活动;五是每年组织一次考察活动,分批组织企业党组织书记赴江浙等发达地区考察非公党建工作,学习非公党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六是围绕寻找非公党建工作的着力点、如何提高员工素质,帮助企业有效实施提升员工素质工程,从而为企业安全环保把好最关键的一道关口。七是每年底开展一次“满意中心”评议活动,邀请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在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职工代表参加评议,着重评价党群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发挥、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六要有效破解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推进中的诸多难题。
强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构建新形势下非公企业“大党建大服务”的新格局,着力提升开发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水平。一是搭建平台优化服务促提升。整合非公企业党支部、工会、人力资源部等资源,开展党建工作指导、民生实事办理、安全隐患排查等服务,有效提升党建综合管理服务水平。普遍实行项目化操作,建立党群服务及活动计划清单,明确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服务和党群活动内容落到实处。二是健全机制强化保障促提升。推行机关干部、党建指导员、工会干部“三位一体”的区域化网格化服务模式,形成融合参与、协同联动、覆盖广泛、快捷有效的管理服务机制。党工委班子成员作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联系指导党建工作,并定期接受督查和考核;充分利用多数企业工会主席与党支部书记兼职的优势资源,开展党建带群建工作。三是创新载体增强活力促提升。以激活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为目标,以开展 “双比双争”活动为抓手,争创“五带头”优秀党员活动和“我为党旗添光彩”等系列活动,重点解决非公企业党员凝聚力、向心力不强的问题。

5. 党建办公室都主要负责什么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党员发展教育等工作;

2、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心理健康关爱工作;

3、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建带群团建设等职责;

4、负责武装、民宗、群团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5)人大党建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党建办公室职责的加强:

1、立足于“做实”,全面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着力在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上出实招,成立市委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优化机关党委班子结构,建立委员具体联系支部制度。

着力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上用实劲,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高标准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推动批评与自我批评从领导班子向党支部、党小组延伸。

2、立足于“做亮”,全面打造党建工作品牌。

坚持“党建+中心任务”,积极开展“我为发展献一策”等系列大讨论,结合万名干部大调研活动,开展科学论证、提出务实举措、形成制度成果。坚持“党建+业务工作”,坚持每周五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围绕业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焦点、攻坚点,定思路、定任务、定方法,真正把党建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

6. 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应该谁来做

一般是由人大代表的本级人大常委会培训。市人大代表就由市人大常委会指派专人做出培训计划,也可以由人大代表所在驻地的人大常委会做培训。主要是让代表依法履职,依法监督。

7. 怎样加强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心得

1、学习中最基本的一点,就是要主动。学习是自己的事,只有积极主动地学习方能感专受到学习的属乐趣,方能学有所成。主动地吸取和被动的接受是有本质的区别的,所以要从内心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

2、学习最重要的就是跟着老师走。上课听讲,下来之后总结、归纳、理解记忆、做题实战运用。一般来讲,老师教授的知识都是根据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来进行的,所以你想有个好成绩,最好还是跟着老师走,他不会害你。

3、提高学习效率。学习中最忌讳的就是一味的苦学,学习必须注重效率,只有高效的学习才能事倍功半。学习效率的高低取决于:学习能力和学习计划。

8. 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题

可以对着学生手册自己做啊,不难的

9. 天津市委组织部有什么子部门

市委组织部子部门(组织机构都是一样的,只是天津是直辖市,可能个别叫科的部门,在天津会设处室)主要有:

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科)、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科、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干部一科(公选办、援藏办)、干部二科、干部三科、公务员管理科、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干部教育科、人才工作科、干部信息管理科、政工科、机关党委、党员教育中心、市委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办公室。

1、办公室

负责本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部机关值班、秘书事务、信访、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文件审核和部分领导讲话文稿的起草;负责协调办理有关组织工作的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治安保卫、收发文印、印鉴管理、车辆管理等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党委组织部系统普通密码电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负责部机关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研究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起草、规划、协调、审核党建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组织部门及本部的调研工作,承担省委组织部下达的有关党建工作和干部工作的重点课题和全市组织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参与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对重要经验进行总结推介;承担本部重要会议和部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重要文章的起草工作;编发《岳阳组织工作》;负责本部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志、组织史编写等有关工作。

3、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对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承担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党建调研及督查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

研究和指导各级党委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总结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典型经验,负责市直单位联村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建设工作。

4、组织科

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工作,研究和提出有关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对中央、省驻岳企业、市属企业、农村、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机关、院校、科研单位以及非企业民间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行分类指导。

参加市党代表大会的有关组织工作,承办县(市)区、市直处级单位和有关企业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审批手续;对乡镇党委、村、城市社区、中央、省驻岳企业、市属企业党组织换届进行指导;研究和指导全市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党内表彰、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管理县(市)区和市直部委办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相关准备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承办市管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负责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工作;负责市党建学会的日常工作。

5、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市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党代表开展活动;指导各级党委健全党代表大会制度,参与市党代会换届有关筹备工作,做好市党代表选举工作;负责全国、全省和全市党代表日常服务工作。

承办党代表提案、提议、质询和询问的有关事项;负责党代表编组,组织党代表开展视察和调查研究活动;承办征求党代表意见、向党代表通报情况和组织党代表根据工作需要列席市委全会和常委会的有关事项。

组织党代表参加对本市重要干部的民主推荐和对市委、市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对市委常委会工作的评议;做好党代表联系党员和群众的服务工作;负责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表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6、干部一科(公选办、援藏办)

负责全市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干部工作有关的政策和文件;负责办理省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工资、待遇、退休的呈报;负责协助省委组织部对省委管理的干部进行考察和考核等工作。

负责考察市直除宣传、科技、教育、卫生系统、国资委和市委管理企业之外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述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的换届、领导干部调整配备、职务任免、交流、工资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考察了解上述部门(单位)处级后备干部,提出培养使用意见。

负责市直部分正处级单位政工(人事)科长的考察审批工作;综合承办市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交流、工资待遇、退休等审批手续;负责市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负责办理省人大、省政协和市人大、市政协常委(代表、委员)有关人选的提名、推荐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和本部职能科室提出市管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意见;负责办理市委管理的干部、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及科级干部的调配;承办有关干部的交流和团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综合协调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负责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宏观指导,承办副处级以上干部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负责援藏干部轮换选派、管理和安置等工作;负责协助省有关部门对省驻岳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和管理,对领导班子的调整和配备和干部职务任免等提出建议。

负责了解掌握市直部分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7、干部二科

负责考察县(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述领导班子的换届、调整配备和市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负责选派干部挂(任)职锻炼和选调生的选派、培养和管理工作。

负责办理县(市)区委组织部正副部长、纪委副书记、公安局政委、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的考察和任免工作;考察了解县(市)区处级后备干部,提出培养使用意见;负责全市乡镇党政正职的备案和宏观管理工作。

负责了解掌握县(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8、干部三科

负责考察市直宣传、科技、教育、卫生系统、国资委和市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述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领导成员的职务任免、交流、工资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考察了解上述部门(单位)处级后备干部和市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选,提出培养使用意见;负责上述部门正处级单位政工(人事)科长的考察审批工作;负责协助中央、省有关部门对中央、省驻岳企业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和管理,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职务任免等提出建议。

参与原来由市委任命,在企业退休的老同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和意见,研究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提出加强宏观指导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了解掌握市直宣传、科技、教育、卫生系统、国资委和市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9、公务员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规划、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起草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督促检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全市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群团机关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负责综合管理市委各部委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和市工商联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以及市直群团机关和党群系统有关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录、考核、工资福利、交流、调配、培训、退休、申诉控告、非领导职务设置等工作。

负责党群系统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考核、工资福利、退休、岗位设置等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市直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使用和管理。

10、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

负责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制订或参与制订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提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和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对有关监督制度落实进行督查;受理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举报;负责对全市组织人事部门举报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全市组织系统“12380”举报受理检查工作;负责对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交办、转办的举报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批转下级和有关部门的举报件的督办检查。

负责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和诫勉谈话。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办和直接办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督办和直接办理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本部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案件;对本市省委管理的干部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出生时间进行初审,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审理市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出生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研究和制订有关政策、规定并进行宏观指导。

协调组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和审批工作。

11、干部教育科

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订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的政策、规划,协调、指导、检查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省管、市管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

参与组织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考试考核,协调考试考核成果的运用;负责组织领导干部出国(境)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开展干部自主选学、干部在线学习;组织开展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

协调指导县以上党校、行政学校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教材编审等工作;加强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理论研究;承担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人才工作科

负责承担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研究制订和参与制订本市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规定,调查研究人才情况,指导、协调、检查人才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

负责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组织、指导专家开展活动;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各类高级专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负责科技副县(市)长的选拔和管理工作;牵头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负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干部信息管理科

负责全市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市组织系统干部管理信息的建设规划,指导全市组织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全市大组工网网络建设、网络管理和安全监控,承担业务应用系统软件开发工作。

负责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干部统计的宏观管理工作和业务指导;负责对本市省委管理的干部的学历学位进行初审,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审理市管干部的学历学位;承担本部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部信息化建设、办公现代化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管理市管干部信息和档案,并承担有关信息服务工作。

14、政工科、机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党的建设、纪检、思想政治工作、政治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机关建设工作;负责部机关定点建设扶贫工作;负责部机关党内表彰、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负责组群系统党建工作和有关工作。

负责部机关各科室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考察部机关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审核办理部机关干部职工的职务任免、调整交流、学习培训、奖励惩处、工资待遇和退休等人事工作;负责部机关的机构编制、人员调入、干部档案、干部统计、工资统计等工作;负责本部归口管理单位正科级干部的审批和备案工作。

15、党员教育中心

研究提出全市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党员教育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市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手机信息系统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检查,承担市级党员教育平台的管理使用和服务保障工作。

承担全市党员集中性和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的有关具体事务,负责学习资料和教材的组织编写;承担岳阳红星网网站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维护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全市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工程,指导全市党员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及教材建设。

承担网络宣传和舆情监控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协调省委组织部和外宣机构进行网络回应;配合市委组织部其他科室做好市管干部的信息拍录工作。

16、市委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或参与制定有错无为问责工作的制度、规定;负责全市有错无为问责工作的督查和督办;就干部履职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受理有关干部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的投诉举报,发现问题并及时查处。

(9)人大党建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天津市委组织部发布28名干部任前公示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对市委研究拟提拔任用的28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项文卫,男,汉族,1960年6月生,江苏滨海人,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高级审计师,现任天津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拟任天津市委巡视组组长、正局级巡视专员。

康建茂,男,汉族,1962年9月生,河北深州人,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拟提名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选,任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钟英华,男,汉族,1963年5月生,河北怀安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文学博士,教授,现任天津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拟任天津市市属高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洋,女,汉族,1979年10月生,吉林吉林人,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综合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人选。

李津俐,女,汉族,1965年6月生,山西翼城人,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党建工作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拟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杨君毅,男,汉族,1970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委宣传部文化艺术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刘鸿玮,男,回族,1960年8月生,山东烟台人,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二级巡视员、办公室(区县工作指导处)主任(处长),拟任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马迎新,男,汉族,1969年2月生,河南通许人,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政委、政治部主任(兼),拟任天津市监狱管理局政委(试用期一年)。

张同顺,男,汉族,1962年9月生,河北武强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拟任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丁红梅,女,汉族,1968年2月生,天津市人,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群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委员、常委,提名为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人选。

刘建彦,男,汉族,1964年1月生,天津市人,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干部处(老干部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周红蕾,女,汉族,1970年11月生,北京市人,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兼),拟任天津外国语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王罡,女,汉族,1975年2月生,天津市人,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硕士,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商业大学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党校副校长(兼),拟任天津城建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徐兴云,男,汉族,1970年10月生,湖南津市人,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现任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农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解建申,男,汉族,1963年10月生,河北南和人,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纪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马月辉,男,汉族,1972年1月生,河北石家庄人,199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正处级),拟任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边柯柯,男,汉族,1982年1月生,浙江诸暨人,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0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现任天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大数据管理处处长、信息化发展处处长(兼),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主任(兼)(正处级),拟任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党委委员、书记、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瑜,男,汉族,1964年10月生,天津市人,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党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

杨洪利,男,汉族,1965年12月生,天津市人,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专、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拟任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

刘坚,男,汉族,1970年5月生,天津市人,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9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天津市河西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拟任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李树桐,男,汉族,1964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委宣传部政工职评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刘泽红,男,汉族,1968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参加工作,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市南开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拟任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裴连军,男,汉族,1973年6月生,河北清河人,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津能投资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拟任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刘冬,女,汉族,1970年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红桥区双环邨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拟任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云鹏,男,汉族,1967年8月生,河南平舆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陈钰,女,回族,1975年8月生,天津市人,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9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专、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拟任天津北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韩泽县,男,汉族,1970年10月生,河北广宗人,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拟任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试用期一年)。

王岩,男,汉族,1967年10月生,山西沁县人,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现任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拟任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10. 网上人大网络学习指南

1、D
2、C
3、D
4、B
5、C
6、C
7、C
8、B
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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