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律法规培训的相关资料
法,本来是现代汉语中的一个会意字。法字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
所以,法,自古有“平之如水”。《礼记》中也有“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而今天可能许多人一提到“法”,我们就会往惩罚上去想,也就谈法色变。
其实法律就像是给人们画了一个圈,在圈外,我们有无限的自由,或着只要我们不触犯法律也有可能感受不到法律对我们的影响;而圈内,那就是禁区。也就是常常让人们色变的“刑法”。
任何法律都有其强制性,但那种威慑只不过是对那些犯法的人。所以我觉得法并不可怕,却是那样的可爱。它总是用公正维护着正义。一旦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我们便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我们自己的权利。
马克思曾经说过:“我只是由于表现自己,只是由于踏入现实的领域,我才进入受立法者支配的范围……我的行为就是我同法律打交道的惟一方式……”是呀,人仿佛就像生活在一张法网中。从你的降生,到你作别尘世,我们无时无刻都在与法律打着交到。一出生你就是一个公民,那就受到法律的保护:童年时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上学有《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婚姻家庭法》等,开公司还要知道《公司法》,消费要明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每一个人要生存,要生活,那就要行为。因为我们的行为时刻与法相关,所以我们更应该知法、懂法、用法。我们不一定会犯罪,因为犯罪并不是天生就有,但我们心中至少应该有法,在我,也应在你心中。
我认为,任何一部法律的制定、出台,都不仅仅是惩治犯罪,更重要的是保护人民的利益,所以只要我们守住道德的底线,心中有法,不犯法,就不会受到法律的制约,反而如果有时法律可以为我们主持公道。-
⑵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什么关系
1.党内法规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引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征程中,党始终发挥着根本性、全局性领导作用,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引领依法治国正确政治方向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内法规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引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都是国家治理制度规则中的一部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要针对制度“笼子”的薄弱环节,进行废、改、立、释,提高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制度成为规范秩序的利器。
2.党内法规是国家法律建设的重要保障。从党组织的构成主体来看,没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很难保障。我们党是一个拥有8600多万名党员、43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的大党,组成了中国社会架构,囊括了社会各界的众多精英,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层面,掌握着国家政权的核心权力,党自身的法治意识和进程,直接决定着国家的法治意识和进程。从党组织自身的要求来看,党内法规,是国家法律的重要保障。作为既是执政党中普通一员,又是普通公民双重身份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言一行都有示范效应。面对反腐新常态,如何更好地发挥党内法规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把党的法治理念和价值烙入全体党员干部脑中,以8600多万个体的法治意识推动全社会的法治觉醒,值得深思。
3.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存在并存关系。从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来看,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都是“法治中国”的防线之一。“法治中国”的四道防线分别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人大和政府制定的各种国家法律和行为规则;政府机关所确立的各种公共政策;以法律为中心和以法院为中心的司法机构。而且,现实中党依法执政与政府依法行政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是实现社会正义的主渠道。从“法治中国”的实践来看,应该更加重视党内法规。30多年来,过分强调立法和司法两个系统,忽视党的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结果很容易将党的领导及其法规置于法治对立面。“八项规定”出来后,司法并未独立,法律并未增加,但是整个社会的法律秩序和公序良俗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从现代法的范畴来看,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都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则。现代法的范畴不仅包括国家法,而且包括社会法和国际法,不仅包括硬法,而且包括软法。“党内法规”显然属于社会法和软法。随着公民社会日益成长,国家法和硬法的比重开始逐步降低,社会法和软法比重开始增加。从“法律多元主义”的角度看,国家律法之外,应包括党规党纪、宗教戒律、公共道德、伦理准则、社会风俗等更为广阔的多样化规则。
4.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存在互补关系。从“党内法规”特点来看,党内法规具有国家法律的因素。党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等国家公权力。对国家的领导和对公权力的行使必须依法进行。这里的“法”不仅包括国家法律,而且包括党内法规。党内法规理应是调整规范党内事务的,但对党务的调整必然影响和涉及到国务。如此看来,党内法规同时具备了国家法和硬法的一些因素。从国家法律精神的转化来看,党内法规具有国家法律试验田的作用。党可以将党章明文确认的思想、指南等通过入宪的形式,将自身的执政理念内化为国家法律的精神,并通过党自身制度化、规范化的建设健全党领导国家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始终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正确方向。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上来看,党内法规具有国家法律不可比拟的优势。对于国家法律难以介入的伦理道德行为领域,党内法规可以发挥行为规范的特别作用。
⑶ 怎样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
摘要 首先自己应该努力坚定地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对于一切的政策和法律法规都应该第一时间遵循第一时间旅行,这样的话才能够进到自己的义务,更加的靠近我们的组织和我们的领导。
⑷ 如何加强党内法规 学习
一是要坚持以党章为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要通过两项法规的贯彻实施,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把两项法规,特别是党章要求真正刻印在心上。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始终把讲政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抓住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起来。
三是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决纠正实践中存在的纪法不分。
⑸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
党内法规是为维持党的运转,执行党的任务由党所制定的,经过党的代表大会批准,由各级党组织和党的纪律监察组织负责执行,约束仅是对本党党员,在党的代表大会必会期间,党的中央委员会等代行其职权也可以制定一些规矩纪律,国家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经过授权国务华院也可以制定一些条例法规,地方人大可以制定一些地方性法规,人大监督法规的执行。
⑹ 如何做好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更好地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措施:
一、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的有关规定,党内法规的制定工作包括规划与计划、起草、审批与发布、适用与解释,以及备案、清理与评估等环节。每一部党内法规都要走完这几项规定动作。以规划与计划为例,2013年11月,中央公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这实际上是给中央党内法规和地方党内法规的制定工作提供了一个“路线图”和“时间表”。在制定相关的党内法规过程中,根据这部党内“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制定过程应遵守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规定。在党内立法过程中,按照分级立法的原则,由中央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和计划,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权限,按照一定的程序对党员和党组织的行为做出规范,并适时予以公布,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有规可依。此为其一。其二,按照开门立法的原则,鼓励党员甚至党外群众有序参与到党内立法工作中来,鼓励和尊重专家学者对党内立法提出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一些党内法规的初稿和征求意见稿可以通过媒体、网络予以公布,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做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其三,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相整合的原则,将基层一些成熟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政策,成熟的并带有普遍适用性的政府上升为党内法规。条件成熟时,可以将党内法规经过法定程序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成为国家法律。
二、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
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制度,由党内法规工作机构负责实施,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由制定机关报送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备案审查。备案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该党内法规进行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合理性、合规性等进行审查,即看该党内法规是否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是否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是否同上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是否与其他同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的规定相冲突;规定的内容是否明显不当;是否符合制定权限和程序。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存在上述的不一致、相抵触、相冲突以及明显不当的情况的,中央办公厅法规工作机构经批准可以建议制定机关自行纠正,制定机关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处理并反馈处理情况,逾期不作出处理的,中央办公厅提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建议,报请中央决定。
党内法规解释制度,是指党内法规制定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党内法规的含义以及法规所使用的概念、术语等进行进一步说明的活动。党内法规的解释同党内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党内法规的解释是党内政治生活中法规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法规实施的重要前提。
不管是党内法规的备案审查,还是党内法规的解释,都是为了提高法规立法质量,党内法规的立法质量,增强党内法规建设的合法性,彰显党内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目的是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三、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
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之间存在什么关系?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区别在于:制定机关、制定程序、调整对象、适用范围、实施方式不同。从制定机关和制定程序看来,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中央纪律、中央各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党内立法程序制定的,而国家法律则是由国家立法机关依据立法程序制定的。从调整的对象来看,党内法规主要调整的是党内关系和党内政治生活,而国家法律主要调整的的是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从适用范围来看,党内法规仅适用党组织和党员,而国家法律则适用于包括中国共产党党组织和党员在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从实施方式来看,党内法规主要是以党的纪律作为强制手段,而国家法律则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尽管有上述明显的不同,但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都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重要依据,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和国家法律规范体系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来说,二者又是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也就是说,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是国家法律的重要保障。党内法规在条件成熟时可以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法律。此为其一。其二,党内法规的制定与实施都要在国家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不能超越、逾越、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外、之上。其三,党内法规要严于国家法律,从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角度来看,这是因为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国共产党这个执政党组织的一员,就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如何实现二者的衔接和协调?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要用两手,两手都要硬,即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这一手,规范约束包括党组织在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使他们的行为符合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同时也要运用好党内法规这一“软法”之手,加大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度,使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既有国家法律意识,也有党内法规意识。两手同时抓,才能使国家法律规范体系和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发挥出合力,才能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走好。
四、党内法规制度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
从法的位阶来看,国家宪法和法律要高于党内法规,也不是说党内法规不能与国家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在对党内法规进行清理过程中,所坚持的一条原则是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符合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但是在制定党内法规和党的制度中,应按照比法律的要求更加严格的标准来要求党员和党组织。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是先锋队阶级,才能体现党的先进性。
党内法规严于国家法律,有两层含义,一是对党组织的规范和约束要严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党组织作为先锋队组织这一特性要求对党组织的约束不能低于、松于其他组织。特别是党组织应该率先遵守由自己提出的国家法律或法令,为全社会守法做出表率。二是对党员的规范和约束要严于一般的公民。这是因为党员入党誓词中就有遵守党的纪律,它的意义就是说,入党时就已经把自己的一些权利让渡出去,自愿接受更为严格的党纪约束,这是一种承诺。从这个道理,我们可以看出,在党内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应该按照严于法律的要求约束自己、约束自己所在的党组织。
比如,我国的现行法律,没有“通奸罪”条款,而“性贿赂”也未入罪。从国家法律的角度,“通奸”不是罪,无法纳入法律惩处的范畴,顶多是道德谴责,是社会层面违反道德规范的问题。但从党内法规的角度,“通奸”的性质就比较恶劣了。也就是说,对于党员干部来说,“通奸”行为尽管不“违法”,但却“违纪”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把“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专列为第十四章,其中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一规范,显示的是对党员要求的严格,对“先进分子”的要求原本应该如此。
五、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
对于当代中国来看,党内法规的执行力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法规的执行力与国家制度体系和制度执行力密切相关。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力,让党内法规不再“悬空”,不再贴在墙上,印到纸上,而是切切实实地走到党内政治生活中来,我们需要做很多的功课。比如,法规的执行离不开良法的制定,一些法规为什么执行不了,是因为法规本身无法执行,可操作性差,因此,要提高党内法规的立法质量。此为其一。其二,加强党内法规工作队伍建设,特别是党内法规的立法、执行、监督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将大批具有党建专业和法学专业背景的同志充实到党内法规的工作队伍当中来。其三,严格执法。比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办案线索”,这条规定实际上就大大提高了党内法规的执行力,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党内法规的范围内得到切实有效的推进,避免了一些地方在纪律查办案件时受到同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一把手”的干涉、干扰。
⑺ 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区别 法宣在线
1、党内法规只对党的成员或组织具有规范、调整作用与产生约束力,具有适用的限定性;而国家法律是对所有的社会成员,组织或机关具有规范、调整作用与产生约束力,国家法律的适用具有普遍性。2、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华民族的先进组织和先锋队伍,对其成员的要求要高于一般社会成员与组织,所以从立法立规的层面上要高于普通的法律,党内法规的规范力与约束力要严于国家的普通法律。
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什么格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⑼ 怎样对适用法律法规进行培训
问题不明,可以请专业的法律人员提供培训啊,比如律师、法学老师等
⑽ 法律法规方面培训有哪些方面
《中来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如果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还包括《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