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开一个培训教育机构怎么办理办学资质许可证
在申请办学资质前,你要先确定自己是要办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的,确定好了之后就要去回相关的答行政部门提交手续。
拿营利性培训公司的注册来举个例子,首先要向教育局提交申请报告及一系列的相关证明,比如: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书。
课程设计、内部管理制度、培养目标等等材料。得到教育局审批通过获得办学许可证之后再到工商局去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工商这边,法人资质,场地面积,场地消防和办学资金等都要符合相应的规定,所有材料递交后还要等着工作人员的审查和实地考察。
这两个行政部门全部手续办齐拿到执照,才算是真正拥有了办学资质。
通常情况下,办证需要走审批流程,通常要三个月才能办下来。而且很多地方的教育局已暂停办证。 但在当前各地规范办学整改的情况下,机构还是需要用尽浑身解数、尽可能找到办证的窗口期,走正规的办证程序来规范办学,给未来以最小的风险。
㈡ 校外培训机构最新政策2021校外培训机构还让办吗
㈢ 如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近年来,部分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造成了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也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对此反映强烈,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工作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进入了标本兼治的新阶段。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尤其需要从国家层面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传递素质教育导向。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杜绝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自律;要深入推进中、高考改革,充分发挥考试招生的引领和导向作用。从考试内容改革看,中、高考改革都要减少对单纯记忆、重复训练内容的考查,更加注重和强化能力考查;从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看,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逐步引入招生录取环节,破除招生录取“唯分数论”。
㈣ 校外培训机构很多,如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校外补习班“正规”、“合法”,表面看上去很美,可不清楚效果或害处如何?
1、小培训机构会想办法生存,挂靠大机构,或者几个小机构合伙搞联合。总之,换了马甲就“正规”。当然也会淘汰一部分没钱没辙的小机构。2、“正规”后,补习机构个数急剧减少,开办费用则猛然增大,当然生源更是不愁。只有羊身上才有羊毛。学生学费必会暴涨,普通家庭更是望而生畏,一个孩子的补习费用将是难以承受之痛,就不论二胎了。
㈤ 教育部针对校外培训的标准来了,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总书记指出,一些课余培训机构违反教育规律和学生生长发育规律,开展应试培训,增加了学生课余负担,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甚至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社会反响强烈。良心的行业不能成为一个牟利的行业。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使校外教育培训回到育人的正常轨道。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推动校外网络培训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断提高培训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帮助学生成长和发展。基于信息时代的背景,我们应该借鉴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经验,利用互联网解决互联网问题。采用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按照归档、审查、逐一检查、全面改进、加强监督的程序,循序渐进地进行规范化、规范化的步骤。
㈥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有哪些规定
8月23日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针对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证照不全、超前培训、超标培训等突出问题,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部署全面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治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已经有四部门部署专项治理的情况下,现在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出台《意见》,其重要意义在于切实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落实专项治理的成果,避免专项治理变成“一阵风”。
这次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意见》,力图解决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比如,明确由省级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制定,并从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这对规范培训市场的供给十分重要,因为如果标准设置过高,很多机构难以达到设置标准,培训供给就有限,这就可能推高正规培训机构的价格,而价格低的非正规培训机构也会借机滋长,且游离在监管之外。
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只是从供给端进行治理,这对缓解培训热会有一定作用,比如禁止培训机构开展提前教学、超纲教学,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长的焦虑。针对禁止提前教学、超纲教学,《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教育培训机构备案制,有助于教育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培训内容,纠正提前教学、超前教学等问题。
应当看到,我国家庭的校外培训需求,主要源于升学竞争之下家长对提高孩子竞争能力的渴求,而且这种需求普遍存在。成绩好的学生在校内可能吃不饱,并想保持竞争优势,因此要选择校外培训;成绩差的学生在校内可能跟不上,也要选择校外培训。比如,每个假期都被学生作为“赶超”“逆袭”的机会,名义上是假期,但有的学生比上学时还累,很多学生的暑假生活都在培训班度过。
㈦ 教育培训机构场地面积要求
教育培训机构场地面积要求: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一培训时段内的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有与培训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地及设施设备,具体如下:
1、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建筑、消防、环保、卫生、抗震、防雷、用电等安全要求的固定场所。消防、安防等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危房、厂房、地下室、车库等不适合办学和有安全隐患的场地办学。
2、校外培训机构实际使用的办学场地建筑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一培训时段内的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3、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有满足培训活动需求的教学用房和设施设备。
(7)宿迁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扩展阅读:
审批登记
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属地审批、属地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本辖区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等申请。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统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法人登记管理。举办者在申请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前,应当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名称预核准。
举办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到民政部门办理,举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申请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须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办学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的名称、地址或姓名、住址及其资质,机构的名称、地址、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培养目标、办学形式、内部管理机制、党组织设置、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机构拟登记类型等。
2、举办者材料。举办者是法人的,应当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举办者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联合举办者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㈧ 校外培训机构场地要求是不是必须双通道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吗
慎重考虑老师给的指导建议。因为大多数老师并不是很了解自己,他们给出的意见版通常是针对大部权分学生的,是种万金油式的建议,换而言之,他们给的建议大多数人都能给你。这些建议其中就会有相当一部分的东西不适合自己,如果不加思索地套用,成绩只降不升。